双子传奇——by妃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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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位难缠的王子。"特伦斯忍俊不禁。
"波斯早就亡国了,我才不是王子,我会用自己的手开创一个新的国度。"
"居鲁士......"那温柔的美男子轻唤他名字,用眼神示意他住口,没有必要在外人面前透露那么多。
"你是世代相传的神官呢,怪不得你会配制睡香。"
"你知道的可真不少,可惜啊可惜,这浊世上又要少了一位翩翩佳公子了!"
适才他见特伦斯轻易避开居鲁士,知道特伦斯身手很好, 要一招毙命,恐怕实在是不太容易呢,那么只好用药了。
可是他却不知道特伦斯对医药之道也很是精通。
正当他在思考怎么杀死特伦斯的时候,特伦斯反而好心地提醒他,"能够死在这样风华绝代的手下,真是我的荣幸。你就用睡香杀我灭口好了,睡香如果过度使用,就会让人陷入永恒的沉睡,而且肉身永远不腐。没有人会看出破绽的。你们也可以隐藏在这深宫里。"至于要图谋复国大业,还是要继续培养感情,那就是他们的自由了。
"好主意。" 伽亚谟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可是你的睡香里面还少了一味药呢。"
"什么药?"
"如果我告诉你,可以交换我的这条小命吗?"
"德卡赛斯家族年轻的继承人,金色蔷薇花是你的姓氏。你的性命就只值一味药吗?" 伽亚谟冷问,特伦斯知道他们的来历,他也知道特伦斯的来历。这么美丽贵气的人,黑发黑眸,而且又来自费厄王国,还能是谁?
孤傲艳丽的金色蔷薇花,是德卡赛斯家族的纹章,象征着这个家族的古老高贵。
"区区贱命,怎么比得上波斯帝国的异宝?你不觉得应该让它在多年无人知晓之后重见天日吗?"
"身为波斯后人,我有责任让睡香配方完整。你说吧!但是,这真是我们波斯的悲哀。" 伽亚谟叹息一声。
波斯是一个有着光荣历史的战斗民族,古波斯历史上出过很多武勋卓著的君王,居鲁士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公元三世纪,波斯王朝复兴,和当时强盛的罗马交战,争夺中东的霸权。可怕的波斯战象,成千上万地冲出来,令波斯的敌人闻风丧胆。
可是国家兴亡就如同明月圆缺,哪有永恒的强盛?波斯帝国已经灰飞烟灭,现在如日中天的是费厄王国,波斯的后人要配出先祖的药方,居然没有费厄王国贵族的协助就不行!
"没药。" 没药是阿拉伯出产的神圣香料,可以镇痛和防腐(神子耶稣出生时,东方三贤人送他的礼物中就有没药。)
"原来是没药,你可以走了。"他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睡香,可典籍遗失,上代传下来的药方又不全,他摸索了许久,好容易才配出了现在的方子,可是又觉得总是有哪里不对,原来就是差了这一味药啊。
"宝贝波斯小猫猫,快过来,给我一个告别吻。"不怕死的特伦斯就是喜欢招惹火爆小王子。
"谁是猫啊?"小王子果然暴怒。
"你啊,两只眼睛不一样,还不是波斯猫啊?我小时候养过的波斯猫,两只眼睛颜色就不一样。好可爱。"可惜他太忙了,自己吃饭也很不定时,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小猫,后来完全变成了是侍女养的猫了。
"乖,小猫咪,你要是不肯让我亲,我就要香你们家伽亚谟了。" 好好玩,猫猫发火变成小狮子了。那要是偷亲伽亚谟,会不会更有意思?
他特意靠近伽亚谟,用力地吸了吸鼻子,作出一副"好香啊"的色狼样。还伸手去拉伽亚谟的头发。
没等他碰到伽亚谟的头发。居鲁士已经一剑挥了过去。
居鲁士出剑已经够快的了,特伦斯的动作却更快。轻轻纵身一跳,还在居鲁士的小脸上轻轻亲了一下,蜻蜓点水的,但是那样的身手实在是叫人叹为观止。
"我要杀了你,你这个混蛋。" 居鲁士又羞又气,一张小脸胀得通红,举起刀,杀了过去。
特伦斯急忙逃了出去,一边还笑,"那恐怕要等你长大以后。那还要等好久呢!"
哎呀,糟糕光顾着回头逗小猫,没有看前面,他又跑得特别快,这下撞到了人了。
"对不起啊。"他转过头来道歉,那人却将他抱住不放。
"是你啊!"原来撞到的人是伊地斯。
"是我,就不开心了吗?刚刚什么事情,那么开心?"伊地斯有些气恼地问,这个家伙是捡到藏宝图了吗?想想真是不值,这两天自己都因为他在生闷气,他却还是笑得那么灿烂。
明明知道自己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还一天到晚笑个不停,这人啊,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在那里妖颜惑众的。
"我刚刚偷到了一个香吻哦,真的是很香......"特伦斯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迫消声。
这个男人又在嫌他吵了吗,这样蛮横地堵住他的嘴。
"我没警告过你吗,这是我的,不许去碰别人。"
"只是亲了一个小孩子啊!"
"小孩子也不许。"
"你放心了,那个孩子的眼睛是绝对看不到别人的。真可惜,他有那么美丽的一双眼睛。他对伽亚谟执念太深,这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
为什么看别人的感情就看得那么透彻,可是难道你就看不出我对你的执着吗?
伊地斯只好再次无语,他就是拿特伦斯一点办法都没有。
特伦斯一边指点居鲁士剑术,一边和伽亚谟切磋医药,不知不觉地,竟又过了好几个月。
人间蒸发了那么久,弗雷德里克一定急坏了。这是报应,谁叫他老人家当初那么无情地把人赶到沙漠。所以特伦斯故意拖了那么久,才给他写信报平安。
第一句就是典型的特伦斯风格,"亲爱的,你一定想死我了。"
才写了没几句,他的搞笑和文才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伊地斯那头白眼大野狼救冲进来,抢过了信,而且表情奇怪无比。
特伦斯好心道,"你看不懂我国的文字,我帮你翻译一下。"真的就是如实翻译,而且表情生动。
不料,伊地斯反而更生气,"你从来就是这样,不管自己的态度有多么伤人!你以为我看不懂吗,不就是你对他的满腔思念还有在我这里受的委屈吗?我以为你至少会掩饰一下。你就连骗骗我都不肯吗?"他学过费厄王国的语言,因为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可是没有想到今天居然会那么生气。他宁愿什么都看不懂,甘心被特伦斯欺骗,只要有一点温存,就愿意奋不顾身。
特伦斯对谁都很好,可是好像谁对他都不太重要,他的世界没有爱情,谁来谁去都不要紧,毫无所谓地高兴,他本人就是一颗开心果,但是为什么他对自己就是关上了心门?
不,他有在乎的人,只是那个人不是他伊地斯罢了,他可是很在乎他的国王的,哼,弗雷德里克,这个名字真是让人咬牙切齿。伊地斯将信撕得粉碎。
"什么他想死你了,明明是你很想念弗雷德里克,不过,你这辈子都不要想回到他身边去了,我绝对不会放你走的。弗雷德里克真是个笨蛋,居然就这么让你来了,从此以后你就再也和他没有关系了。"若他是弗雷德里克,怎么会让特伦斯孤身一人到这边远沙漠来受苦,真是很难想象有人会舍得对特伦斯不宠爱,这样的一个可人儿。
连自己这样和他相识不久,都已经着迷不已,那个混蛋和他一起长大,感情岂不是应该更深?
"所以你不是他,你不会了解。我和他怎么可能没有关系,他是我的王啊。" 特伦斯无所谓地浅笑。
"是啊,我不了解你和他两小无嫌猜。"伊地斯妒忌地冷哼,恨不相逢少年时。
"你在胡说什么?" 这是什么烂说法,要是他本来就是胸无点墨的草莽英雄还可以原谅,但是好歹也是王子大人,怎么能如此信口雌黄。实在是该打的。伊地斯不觉嘟起嘴抗议。
明明不是懵懂的人,却一脸无辜的样子,看得人再怎么心如钢铁也成绕指柔,可惜伊地斯已经知道他其实聪明绝顶,所以不肯再轻易上当。
"别在我生气的时候装可爱。"
"好霸道哦!" 特伦斯轻叹,"我又不是你的玩物。"
"你是弗雷德里克的玩物。"他已经失去理智,口不择言。
"随便你怎么想。"发疯的蛮牛就是拉到麦加圣地还是不可理喻,特伦斯可不想再白费力气对牛弹琴,就转身离开。
伊地斯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你就这么急着逃离我吗?为什么不否认,你这就是默认吗,我的特伦斯,为什么,为什么啊?
伊地斯愤怒地将桌上的书写工具都扫到了地上,看着那些精美的御用器具无可挽回地破碎,就像他那颗疼痛不已的真心。
隔了几天,特伦斯才带着布丁来找他。
"那天你发了那么大的火,我给你做了甜品,可以降火的。"
"惹我生气的罪很重的,现在终于知道后果了吗?"
"这么说,你还在气我,我是白忙活了。"
"要我现在吃也可以,不过是有代价的,过来,坐我这里,喂我。"伊地斯勾勾指头,示意特伦斯坐到他腿上。
"要求还真多。"特伦斯坐到了他腿上,舀了一勺布丁,送到他面前。伊地斯期待地张开嘴,特伦斯的手却一转,自己吃掉了,还故意笑着舔舔嘴唇说,"你这么麻烦,我还不如自己吃呢,你可不要后悔啊,真是超级好吃啊。"
"真是败给你了。"没见过这样求和的,一点诚意都没有,可是他一见特伦斯就心软了,怎么还气得起来?
特伦斯不肯喂他,他自己吻上特伦斯,舌尖开始不安分地探入,侵夺特伦斯的唇舌和口中甜蜜的布丁,同时手掌一使力,让特伦斯无法离开,。
"我快不能呼吸了,放开我,我现在知道惹你生气的后果了,我会乖乖喂你的。" 特伦斯推开伊地斯,气喘吁吁地说。
"来不及了,我现在比较想吃你啊。"
"那不行,我辛苦了那么久,吃从不吃?不然我会生气的。那你就别想碰我了。"特伦斯又舀了一勺,塞到伊地斯嘴里,摆出一副不吃也得吃的架势。
"我吃就是了。"这人真有趣,刚才要他喂,他不肯,现在不要他喂了,他一定要喂。可是就是这样不讲理的时候,都是那么可爱呢?
伊地斯很享受特伦斯喂他,而且那布丁真的很香呢,虽然特伦斯的动作是赌气似的,猛塞乱塞,一点都不温柔。
一大碗布丁很快就底朝天了,伊地斯故意舔了舔唇角,不怀好意地调戏特伦斯,"真的是超级美味啊......"
可惜他还没有说完这句话,就一头倒了下去,特伦斯急忙扶住他。
"你喜欢就好啊,睡香的味道不错吧?"特伦斯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笑着说:"我明明告诉过你的,王的万能侍卫也略懂医药。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毫无防心?"他的王以前一点也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即使战无不胜,但是也总是难免会受伤,而且弗雷德里克行事完全不留余地,树敌太多,他更害怕国王被人毒害,所以才会转眼医药。
没想到今天派上了大用场,好了,是非之地,不易久留,赶紧包袱款款,走人了。
"你要走了吗?"身后突然有人喊了一声。
咦,不好,被人看见了,还好是德尼亚。
"是的,你要替他留我吗?"
"强势如我哥哥,都留不住你,我难道能够吗?"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我带你去骑哥哥的马,如果真的要离开,你就一定要骑最好的马赶快离开。"不然以自家大哥的狂暴性子,要是发现特伦斯胆敢叛逃,盛怒之下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绝决之举呢。光是想来都觉得可怕,所以当然不能够给他留下任何可以追上特伦斯的机会。
"这样不好吧,我在这白吃白喝那么久了,临走了还顺手牵羊,而且这一牵,牵的就是千里马,这可是坑蒙拐骗全都做齐了啊!等你老哥知道,会不会砍死我啊?"更何况他记得这马,明明是伊地斯的爱马,怎么着,也该给伊地斯留些余地吧。
"就是这匹了,无需客气,我哥一定乐意送你的。"玫瑰带他到马厩,把马牵给特伦斯。
哥哥啊,别说是区区的一匹马,就是大好江山说不定也舍得呢,只要特伦斯不离他而去。
他如果真要砍死特伦斯,那也绝对不是为了任何身外之物,而是因为他的意中人胆敢背弃他。
"好马儿,我们走吧。"他微微一笑,那轻易就颠倒众生的微笑,真叫人看得痴了。
偏偏骏马不似主人那样见色忘义,坚决不吃这一套,反而伸出强健的马蹄,狠狠向前踢出,想踢翻特伦斯,让他摔个四脚朝天。
特伦斯轻巧地避开,嚷了一句,"呦,好凶啊,马大哥,可真不给面子啊。"
话是这么说,可是他那俊美的脸上却全无惧色,反而不以为意地又笑了笑。
轻轻一跃,纵身上马,轻盈得宛如一只展翅的飞鸟。
这马的性子也不是一般的烈,哪里肯就这样乖乖就范,顿时一声狂嘶,前足双双立起,想将特伦斯抛下马来。
任凭它怎么颠簸折腾,特伦斯却倚仗自小精湛的骑术,依然稳稳骑在上头。甚至十分闲情逸致地轻抚马鬃,俯身在马的耳朵边低语,一边轻哄马儿,一边给予利诱。
"马儿乖,我会给你很多香草吃的啊。我可比你的旧主人温柔多了。"
这要是换了马儿的主人,此时此刻,怕是早已经醉倒了,哪里还分得清东南西北?
马儿却还是不领情,特伦斯放低重心,搂紧马脖子,全神贯注,双腿夹紧马肚子。
金鞭美少年,离别容易。千言万语深埋在心中,无法言明,到了嘴边只有一句珍重。
"我送你,就送到这里了。请多珍重。"不看他的眼也不看他的眉,虽然这是她挚爱的容颜。再看一眼,只怕眼泪不争气。而且早已无需再看,他的样子早已深深珍藏在她心中。
送君千里,终需一别,他的路绝不属于她,这是自持,更是明智。
要是能够随他而去,千山万水,哪怕是天涯海角,她都跟他去了,如影随形,那又何妨,只是,终究是不能。
"玫瑰,你也要多多保重啊。还有那人的脾气,你是知道的,看来那么强势彪悍,其实像个孩子一样任性,要是蛮劲发作的时候,你可要好好劝劝他。还有,这瓶药叫做睡香,可以使人安睡,也有养颜之效,不过如果使用过度,后果很可怕的,是居家旅游,杀人灭口,必备灵药。这些剂量,你喝了后,会比他多睡半个小时,他就不会知道你不帮他。"省得伊地斯觉得众叛亲离,一时间心脏受不了。
特伦斯笑了,依然宛如甘露般纯真而甜美。看在本已水意盈盈的红颜美目中,却有着说不出的苦涩。明明还是骄阳似火啊,怎么感觉有种止不住的悲凉啊,是啊,何处会成愁,离人心上秋。
不过也许等会就是烈火焚身了,哥哥的怒气啊......
德尼亚久久注视着特伦斯离开的方向,心神也随他远去。
"公主,起风了。"魅赛也唤回德尼亚的神智。
"他可会平安到达?" 特伦斯虽然很厉害,但是他那一张脸不知道还要给他惹来多少麻烦,觊觎他美色的人的确很多,甚至连男人也不想放过他。现在这样的乱世,不是男生就会安全。
"吉人自有天相。"
何况特伦斯是何等人物,有的实在不止是运气而已。
"我们这么做,他可会生气?"哥哥的脾气她最知道,不由得她不担心。要是他醒了后发现,还不知道要闹得怎样天翻地覆?
"他会生气,但是却不是为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