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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青年报复之必读手册——by轻萤流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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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名为焦躁的味道。
在这座炎热的沙漠之城中,人们总是不苟言笑的往来。尤其是正午当空的此刻,酷热如同烦躁的催化剂,我心里的愤怒几乎就要爆发,破坏自己苦心经营多时的计划。
我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漫长的时间中,我只是坐着等待而已。
我在等待一个人,我们素昧平生,但显然已经结下了梁子,只是他尚未自知。
我叫做安安。这是我只有在这里时才会使用的名字。
和现实世界中不同,这里是一个虚幻的游戏世界。在这里,最最平凡的人也可以成为英雄,最最不起眼的女孩也能美艳惊人,在这里,我们扮演着自己理想中的角色,寻求现实中一生都无法触碰的梦想。
安安这个名字算是我的网友取的,我在QQ上结识了那女孩,她说她喜欢写魔幻小说,喜欢自己笔下一个叫安的人物,所以后来,当我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她就把安这个名字让给了我。
接下去哥几个不放心,跑来打听事情的进展,大家一致认为,还是叫叠音的安安比较像女孩。
安安是个标准的MM,穿着服侍的长裙,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茶色的微微卷曲。
老三说,她是那种略带忧郁气质的美少女,远远的看着就让人心动。
他很喜欢这个女孩,尤其喜欢她茶色的卷发。我想那是因为他的前女友Enya也有一头这样的卷发,虽然这话老三是打死了都不会承认的。
我真的已经等了很久了。从小到大我最讨厌这种守株待兔的行为,让高速运转的脑子处于空白状态根本就是可怕的犯罪!眼见时间毫无意义的流失而去,内心的怨念也成幂函数曲线状递增。
要不是为了保护我可怜的名牌衬衫们,丰富我无聊的生活,关怀我那颗寂寞的绝顶聪明的脑袋瓜,顺便还附带帮帮那杆子兄弟,到这儿扮人妖搞静坐我他妈神经啊!
心里骂骂咧咧得甚是痛快,谁都不知道,在那个名叫安安的不食人间烟火的MM背后,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我。
......说出来可能让人觉得不齿,但在这个世界是个女孩的我,在现实中其实是个的的确确的男生。也就是说,我是那种在游戏中俗称"人妖"的角色。
  关于这一点请各位不要误会,我也是有苦衷的。不过这件事情说来话长,而我现在显然没有闲工夫去解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只能说,我坐在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人,我们素昧平生,但那个人犯了众怒。我虽然一向不屑当什么维护正义之士,对那类不动脑筋就大放厥词的家伙们,也一律称为"傻女""傻B",可一旦侵犯到自身利益,便会在转瞬间化身为拯救民众于水火的好莱坞式英雄!
那个某人就是这样,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和我结了仇,即将成为又一个惨死在我手中的冤魂。
"来吧来吧,快点放马过来吧!"我不耐烦的敲击着键盘。
我以为如果要扮人妖骗人,是很强调环境的。也就是说,地点一定要浪漫。
最合适的地方是海港的台阶上,在那里可以听到海浪拍打堤岸,海鸥婉转低鸣。
我就很喜欢安安坐在海边的样子,海边的风总是恰到好处,轻轻柔柔却又能扬起茶色的发丝,发丝悱恻的在风中卷曲飘动着,与路人的视线相交缠。
而在很久以后的某天里,那些曾经侧目的人们或许会想起,在某年某月的这个蓝色的海港,天空中是淡淡的云,台阶上坐着一个少女,忧郁而美丽。
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为自己的想象所感动,在我看来,安安是最完美的女孩。她是按照我理想中的女孩制作的,具备一切使我着迷的特质,我热爱着她的一举一动,虽然创造她的本意是为了报复。

安安现在所在的城叫做沙漠之城,这座城无愧于它的名字,抛却四下土黄色的茫茫沙地不谈,单是那天空,竟然也被高高扬起的沙子染成了淡淡的黄色。
然而,沙漠之城的炎热气候却使得她的美少女形象处于无比尴尬的境地。
安安一向飘逸的长发了无生气的粘在脖子上,和沙漠相近的茶发默默无闻的湮灭在环境色中,不要说装什么第一眼忧郁美少女了,就连当个醒目的杂鱼都嫌吃力!
哪个混蛋说那小子会来这里啊!早知道就不该答应老三他们,害自己白白浪费时间不算,还可惜了点数!
"妈的妈的妈的!怎么还不来,混蛋!老子还不等了!"我狠狠的骂着,准备下线,却忘了在旁边监视我一举一动的老三。
老三一向了解我的本性,所以在发现我的手指有接触ESC键的趋势后,立马在我眼前放大他那张哀怨的脸。想到他的目光可能正直勾勾盯着我新买的衬衫,我的脸霎时一阵抽筋--恐惧这玩艺发作起来还真是怎么都止不住。更何况是在目击了起码三回老三秒杀绝技的结果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究极奥义。
"知道啦,你放心,我会搞定的!"我一面撤回手稳住老三,另一面把那个许久未出现的人连同其祖宗十八代都稍微问候了一下。
靠,老子明明已经金盆洗手,都是你这小崽子害得我还得重出江湖,要是就此引起一场腥风血雨、生灵涂炭,老子可是死人不管啊!
我在心里暗暗发着牢骚,就这样那个还未露面的某人,又莫名其妙的多背上了一条罪状,不过,反正他早就是债多不愁,虱多不痒了。
就在我的不耐烦到达极限的时候,满天遍地的黄中出现了一抹蓝。那晶莹剔透的蓝在燥热乏味的黄中显得异常可爱,我跌入低谷的心也随着那蓝色的出现而雀跃起来。
水蓝色是很有魅力的颜色,全身上下,他最醒目的特征便是这头蓝发。
老三曾经说,没有比茶色更适合安安的头发了,现在我套用这句话,没有比蓝色更适合这个人的了。
他穿着斗蓬,一身魔法师的打扮。在盗贼、刺客肆虐,黄沙堆出的这座城里,显得格格不入。不时有人停下脚步,好奇的打量他。他却坦然的微笑着,慢慢的朝我走近,十步......五步......三步......一步!终于那双漂亮的靴子在我面前停下了。
MM你好。他朝我露出一个笑脸。
那一刻,我笑了,真心实意的。接着,我朝着又坐在旁边边想着Enya边叹气神游的老三竖起自己的大拇指。
--鱼儿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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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在思考同一个问题:一个人太聪明究竟是不是件好事?
我一向讨厌那些虚伪做作的谦虚辞令,所以在这里可以毫不忌讳的说,这个问题主要是替我自己问的,这话一出口估计马上就有许多人要说我自恋,自高自大了,但任何人都不能否认我是个聪明人的实事。我最多不过是说话时没有太多顾忌,因而刺激到了某些人脆弱可笑的自尊心。
这样的人我从小到大见得多了,他们用来攻击我的话也听得多了,无非就是"智商高有什么了不起!""当心聪明反被聪明误"之类云云。可笑的是,他们自以为自己不在乎智商的高低,但口口声声说的还不都是和智商有关?对于这种口是心非的家伙们,最适合他们的词就是--"傻女""傻B"!
我承认,我这个人一贯自以为是,恃才傲物,对于看不惯的人或事都尽我所能的进行打压。
当然,其中的原因除了某些人的做法让我不齿,或者某些人犯了众怒后牵涉到我的利益之外,想尽各种办法欺负那些人也是丰富我无聊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
福尔摩斯没有案子可以解决时,可以痛苦的去吸食鸦片。而当我的脑袋瓜没有复杂事情可想时,总会跳出些疯狂极端的念头来。
我为了派遣无聊寂寞而找寻猎物的做法固然不够光彩,但和某些成天把"公益""正义"冠冕堂皇的放在嘴上,却做些不堪事情的人比起来,显然要好太多太多了。
就这样,我还是成了许多人的梦魇。
在过去十八年不停搬迁的生涯中,相信会有一小部分人时常会向各路神仙祈求祷告,希望我再也不要回去了。他们是为数较少的,见过我的真面目的人--也就是曾经受过我欺压的人。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成了这种睚跐必报的人,小时候我妈明明只教育我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可后来我实践的居然是她从来都没说过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莫非当真是天生丽质自难弃,人聪明起来挡都挡不住?害得她后来只能改口,一边给邻居赔不是,一边笑着说"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我那时插口说:"妈,你这句话可用错了。小人是指仆人,不是小孩,你儿子最多是个小孩,怎么是小人呢,说女子就更不对了!虽说你儿子长得是人见人爱,符合现在的中性审美潮流,但也不能就此抹煞了性别啊!--"
  其实我本来还准备多说两句,可我那辣手的妈居然玩阴的,当场不动声色的狠狠揪了我一把,痛得我赶忙禁声。
现在想起来,这大概是六七岁时候的事,智力还没发育完全,所以才不懂察言观色。只是傻乎乎的把正确答案说出来而已。大概是有了这层童年的阴影,后来就算是别人说出来的话再怎么狗屁不通,我也最多在心里冷笑几声。
上学以后的历届老师一直试图游说我加入帮困好学生的行列,我只是站在那里朝她们很白痴的笑,心里却在嘀咕:去他妈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老天要真是有眼,又怎么会要我用这样的脑袋瓜去帮助那些傻B,又不落好,根本就是暴殄天物。
说的老师多了,我也没有了听的耐心,终于有一天,我聪明绝顶的脑袋瓜里闪现出一个金光灿灿的字眼,足以使我摆脱被老师们围追堵截的命运。
这就是--"演戏"。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我专注的事情很少,目前为止我只找出两样,一样是如何打击报复,另一样是演戏。这两件事情又是休戚相关的。 
我时常怀疑,按照我的长相,我的智商,我的演技,真要捧个小金人回来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只不过我的舞台不是镁光灯下的那个,而是我每天的生活。在银幕上塑造一个角色只是一时的,一场电影,一部电视剧,再长也有结束的时候。生活却每时每刻的向前延伸,如何将角色完整的继续下去而不穿帮,就需要极高的技巧了。
  中学一年级下,又一次跟随父母搬家。在那里,我开始了崭新的人生。
  那时隔壁住着一个高三考生,读的应该是物理,带着啤酒瓶似的厚底的眼镜,眼睛下好像永远有两道黑圈。就因为这我背地里管他叫"熊猫"。
  "熊猫"是典型的中国考生。估计是那种除了做题以外什么都不会的人。大概是在家里在学校里压抑得太久了,他每次看到我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让我听他的丰功伟绩。
  一开始我还在尽心竭力的假装天真扮模范听众,时间长了,他还真把我当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来对待。三天两头的把做好的习题拿到我面前晃悠,尽说些什么"看这题多复杂""高中题目很难啊"之类的话。
  为了避免我的耳朵再受荼毒,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自习高中课本,准备和熊猫摊牌了。
  可怜的熊猫什么都不知道,依旧在我面前炫耀他的高材生资格。那天,他指着一道大题说:"看,这个方法是我自己写的,和答案上的不一样。我用的是代换的方法,怎么样,哥哥很厉害吧?"
  我想,机会到了!
  "可是画图不是更加方便吗?画图的话定义域一目了然。"
  我朝熊猫尽量友好的微笑,熊猫的表情却僵了片刻,他艰难的笑着:"什么画图啊,你又不懂......"
  "你把前面这串整理成[1/(b/a+c/b)]的平方,后面这个化成4[1/(b/a+c/b)],然后把这个式子看成x,再加上那个常数,马上就可以画出曲线来了。"
半天以后,熊猫的头从题目上抬起来,握着笔的手还停在空中,他看我的表情满是惊恐和不可思议,那表情让我很是满意。
"原来高中的题目就是这种程度啊,也不是很难啊?"我说着扬长而去。
此后的几天,熊猫在我面前一直抬不起头来。邻居阿姨担心他受了什么打击,跑来和我妈唠叨。这下可就坏事了。我们家一向是女权至上的,我妈是绝对的中心人物,什么事情都要插上一脚。我爸这个人虽然高深莫测,却从来不管什么事,结果什么事情都是老妈做主。
从小到大,老妈都是我的克星。就像孙悟空再神通广大,到了如来手里也只得束手就擒。
她不愧是生下我的人,了解我的本性,立马知道这是我干的好事。
后来我问老妈,就算我是你儿子,可你好像也太了解我了!我妈一挑眉毛,谁叫你这混小子和你爸年轻时一个坏样!我才知道,原来孙悟空修成了正果后,便是老爸这幅德行。
  为了完成老妈交待的任务,帮助熊猫恢复自信,我只能再一次去扮傻瓜般的初中生小弟。
  熊猫看到我,就拼命向后撤,如避蛇蝎。我却只能咬着牙,眨着清澈动人的大眼睛,装得一脸无辜,拿着同学的某本满是红叉的作业本来问问题。
  熊猫问:"上次的题目你都解得出来,怎么这些题目会......"
  "什么上次的题目啊?你说什么啊?"
"就是那道大题啊?你说可以画图的那道。"
  我故意用怪异的眼神瞧他:"哥哥你不会是书看的太多做梦了吧,我怎么可能会解高中的题目啊......"
  熊猫噎住了,好半天才缓过来:"......难不成我真的是做梦?"
  "就是就是,你先告诉我这道题目怎么做吧!"
"......我说呢,一个初中生怎么会解那样的题,呵呵,原来真的是做梦。"
就这样我装腔作势的把他给唬弄住了,半年以后熊猫顺利通过高考,我们家也要再次搬迁。临行前他老毛病又犯了,向我吹嘘新学校的优秀。
我打断他的话,写了一道题目给他,然后又一次狡黠的笑着,扬长而去。
那道题目是用作业本写的,很简单的题目。只不过几个月以后我回去取信,发现他还在那里盯着作业本冥思苦想。在距离我出题已经有七八年的现在,看到黑眼圈浓重的人,我偶尔还会想起那个被我叫做熊猫的人,也不知道他最后到底有没有解出那道题目来。
  那道题目是这样的:
  "......房间里没有灯,中间放了五顶帽子,两顶红色,三顶黑色。有三个非常聪明的人走进来,在黑暗中各自摸了一顶,戴上了。剩下的帽子被藏了起来。打开灯后,大家都只能看见其他两个人帽子的颜色。现在,要这三个人猜测自己头上帽子的颜色,其中两个人还在迟疑,第三个人想了想,就说出了自己带的是黑帽,请问:他说的对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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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高一的时候曾经混过一段时间的帮派。和老三就是那个时候结识的。
在认识老三之前,我一直以为天底下除了高深莫测的老爸和心狠手辣的老妈之外,自己应该不需要顾忌任何人了,谁知道老三居然也是个厉害角色。我至今都会哀叹,当年怎么会瞎了眼,居然认识了这么麻烦的家伙!
那个时候我很随便的成了帮里的老大,随便得连我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我怀疑是不是因为脑袋瓜发育得太好了,所以四肢不勤就成了必然。我又不喜欢穿花里胡哨的衣服摆什么老大派头,所以在帮里的时候,我看上去就像鸡立鹤群的小阿弟一个。
  那一阵子我实在是闲得发慌,高一的课上得我反胃,超级近视的老师们看不清学生,我也乐得在外面逍遥自在。在帮派里,饿了有人请客吃饭,渴了茶水饮料立马奉上,抄机的时候角子满满一堆,帮派里的老二真是对我尊敬有加,可惜我还不是蜀地阿斗,我知道自己在这里是呆不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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