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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就是你——by阿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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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就是你 http://ww3.myfreshnet.com/BIG5/literature/li_homo/100030852/index.asp 1. 一九九零年,十一月,冬天。一个万里无云的日子。 「阿秋,今年的生日愿望是什麽?」志豪带著儿子来到香港的心脏地区中环,听说这里有一间餐厅,好评如潮,食物都今人涶三尺。今天是儿子十二岁的生日,他希望让儿子品嚐那间餐厅的美食,然後再送他今年的生日礼物。 「生日愿望?嗯....让我想想.......」阿秋深思一会,然後说:「对了,我希望爸爸以後有更多的时间陪我。」 自从一年多前,志豪带著阿秋由台湾搬回来香港後,便一直忙於工作,加上阿秋的母亲多年前已经去世,家中经常只有阿秋一个,难怪会感到寂寞了。 志豪又怎会不明白阿秋的心意呢? 「好,爸爸答应你,以後只要一有时间,便回家陪你,好不好?」 志豪一边说,一边搭著阿秋的肩膀,两父子难得有日可以好好逛街,而且今天又是儿子的生日,无论对方要求什麽,志豪都想尽力做到。 今天这里依然人来人往,林立的摩天大厦、各式各样的食肆,店铺、繁华的街道等。一路上,两父子有说有笑,气氛好不融洽。突然,志豪在一幢大楼外停下脚步,久而不去,大厦外墙全用落地玻璃组成,剌眼的反射著太阳光线,顶部标了四个大字 " 王氏企业 " .......是他工作的地方,自己竟然会不经意地来到这里...... 志豪想著,自己回到香港这麽久,除了在电影报章上看过有关他的新闻报导外,今天还是第一次来到他工作的地方。思绪不其然回到从前与他相处的片段里。 「爸爸?」阿秋不明白父亲为什麽停下,於是拉拉他的衣角,希望唤回对方的思绪。 「啊!对不起,爸爸想事情想得太入神了,来,我们这就去吃大餐吧!」 「究竟是想什麽呢?很重要的吗?」 志豪微微摇头。「不是。」他知道,纵然回到香港,但有关他的一切,都得尽力忘记。 此时,大厦正面的自动门徐徐打开,一群穿著整齐西装的人从里面走出来。 「这次和鸿运集团签约後,我们的投资额又可增加四成了。」 「当然,整块地都被我们收购掉,还怕他们不和我们合作吗?」 「这倒是,一想起他们刚刚奉承的态度就想笑。」 王仲轩听著下属们你一言我一句的对话,根本没心回应他们,他只知道由昨晚开始,便一直埋首於公司的文件,要谈的合约细节、投资,利润分配、各类计划书等,今天一大早又要回公司开会,整个人累得连话也不想多说。 「好了,你们先过去我爸分公司那边,我已经通知了佳叔驾车来接我,我想先回家休息一下,下午再过去。」 「好的...好的,那我们先走了,经理,你也要好好休息,可不要累垮身体。」见上司一副疲惫的样子,众人都立刻结束话题。 站在远处的志豪将一切看在眼里,原本想离开的他,也不禁留在原地。 因为他看到了,那个自己一直想见的人。 此时仲轩亦感到一股莫名的视线由远处投过来,朝视线方向一看,整个人立刻僵在原地。 是他,怎麽可能?他不是已经离开了吗?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人,如今竟然在此出现?他没有看错吧! 「阿秋,我们走吧!」察觉对方在回望自己,志豪立即带著阿秋离开。 「等等...」仲轩赶紧追上去,把一众感到莫名其妙的下属留在原地。 *** 「严志豪,你给我站住。」仲轩边跑边说,然而志豪和阿秋的脚步始终没有停下来。 「可恶。」见对方似乎没有意欲停下,仲轩只好加快脚步追了上去。终於在一条行车线前赶上他们。 「你还要躲我躲到何时?」 仲轩强拉著志豪,力道之大令志豪不禁趋起眉头。 「你又要从我面前消失吗?」仲轩神情痛苦地道。 「................」 「爸爸?」阿秋由始至终都不知道发生什麽事,眼前这个人从来都未见过,他认识父亲,但为何父亲却好像不想见到他? 见志豪没有反应,仲轩也放开捉著他手臂的手。 「可以坐下谈谈吗?」 「...................好。」 ¤自由¤自在¤整理¤ 志豪知道,如果自己不答应,对方一定不会就这样离去。况且自己的内心不也是希望他能追上来吗?或许这是上天的注定,注定他回来香港後,总有一天会再遇到这个人。 「到我家谈吧。我叫司机过来这边接我们。」仲轩说完便立刻用行动电话吩咐专属司机将车驶过来。 阿秋看著眼前这个男人,他有著一副高挑的身材、端正的五官、头发整齐的用髲腊梳起来,再加上一套深蓝色的西装,白色的恤衫,衬托得本人更加帅气。最重要的是,虽然看得出他和父亲差不多年纪,但面上却有著父亲所没有的自信表情。 阿秋从未见过父亲此刻复杂的表情,他知道,这个男人一定是父亲久违了的朋友,一个要要在此刻慢慢相敍的人。 2. 「请用荼。」佣人将茶放在志豪面前,又递了杯橙汁给阿秋。 「谢谢你。」阿秋礼貌地道,他环顾整间屋,豪华且具时代感的装横、独特的小摆设、昂贵的家具用品,都是出自名师之手吧!而透过全屋的落地玻璃,更可全面遥望屋外的景色。阿秋想,单是现在身处的客厅,面积恐怕就是自己屋子的三倍! 「我想和你单独谈。」 志豪不想让儿子听到待会儿和仲轩的对话。 「好,那麽我们到书房去!」 「阿秋,你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知道了。」 於是,仲轩带志豪来到自己位於二楼的书房。 「刚才那个........是你的儿子?」 「.........是...........」 虽然从他们一路上亲密的态度便能猜到,但仲轩心底依然不想承应,多希望对方答不是。 「...........叫什麽名字?」 「严实秋。」 「噢.....」仲轩微微点头,接著大家已不知道该说什麽。最後还是仲轩先打破沉默。 「何时结婚的?」 「搬到台湾後的第二年。」 「是吗!」 仲轩觉得头部愈来愈沉重。 「你.......没有什麽要说吗?或者要解释的地方?」 「.........没有。」 砰!仲轩忽然大力的拍了旁边书桌一下,他想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就连你当初突然搬到台湾的事,你都不想向我解释原因?」 「没什麽可解释,只是我想到那边工作罢了。」 「工作?你倒说得轻松,你一声不响的走了,那麽我呢?我怎办?你知不知道我有多辛苦才打听到你离开香港的消息?当时我有多伤心失意,你又知道吗?」 仲轩原本想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听到对方的答案後,所有的不满在一瞬间爆发开来。而志豪却别过头去,望向窗外的景色,彷佛在想很多事情。 「对不起。」他说。 「...................」 ¤自由¤自在¤整理¤ 仲轩缓缓点起一根烟,唯有透过香烟才能平复此刻的心情。 「其实你在躲我吧!否则不会没跟我说一声就走。」 阿秋沉默不语。 「说吧!我想知道原因,为什麽要躲我。」 仲轩用一种深情的眼光望向志豪,希望他能坦白说出原因。 「这不是很好吗 ?」志豪慢慢转过头来,不徐不疾地道:「我们如今都有了自己的家庭,自己幸福的生活,原因是什麽都不重要吧!」 「幸福?你真的是这麽想?你认为我们分开,是没有遗憾的?」 面对这个问题,志豪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又何尝想分开?!大家曾经渡过那段开心的日子,有笑有泪,有辛酸亦有甜蜜的时候,要忘记是谈何容易。但是,一切都不同了,这段感情始终是不为世所允许,尤其对方是大财团的继承人,这样的恋情会有结果吗? *** 在客厅等著父亲的阿秋,忽然看见一个小男孩拿著足球,走了进来,男孩看上去比自己小两、三岁,一对大大的棕色眼睛,再加上白晢的面孔,有点像外国人的小孩。 「说什麽要工作嘛,明明答应了要陪人家玩!」气鼓鼓地说著,男孩将足球狠狠的摔在地上,球正好滚到阿秋脚边。 双方视线对上。 「你是谁?」小男孩一副命令的口吻。 「我?!」 ¤自由¤自在¤整理¤ 那麽你又是谁?阿秋很想反问对方。 「为什麽在我家?」小男孩又问。 家?!那麽他应该是刚才那个人的儿子吧! 「我是你爸爸朋友的儿子。」 「咦!我爸爸回来了吗 ?」 「嗯,和我爸爸上了二楼。」 「太好了,待会可以叫爸爸陪我玩了!」小男孩忽然由悲转喜。接著来到阿秋面前。 「喂!」 「什......什麽?」 「那现在你先陪我玩吧!」依然是一副命令的口吻。 为什麽要我陪你这种小少爷玩!阿秋心想。 「我不要。」 「咦!为什麽?我不理呀!你一定要陪我玩。」 「我说过,我不要。」 「要。」 「不要。」 「要。」 「不要。」 「..............」 见对方一副欲哭的表情,令阿秋觉得自己像在欺侮他似的。 「好了,我陪你就是嘛!玩什麽?」 「咦!」表情又立刻转为欣喜「我耍玩足球,来,我们到庭园去玩。」说著便拿起地上的足球,再打开客厅前的落地窗门,拉著阿秋走了出去。 这人的心情为何转得这麽快? 或许,他和自己一样,平时很寂寞,所以只要有人愿意陪他玩,便这麽开心。 3. 书房内 见志豪默不作声,仲轩来到他的跟前,轻轻将他拥入怀中。 「我喜欢你,由始至终都没变,虽然你不愿意告诉我原因,但是我不介意。我只希望,你能够留在我身边,从今天起.............」 在对方耳边低诉著爱意,仲轩非常怀念这种感觉,那是他最爱的人的体温、气味。一直牵肠挂肚的人,如今就在怀中,他多想时间能够就此停住。 「仲轩........」 为何这臂弯还可以这麽温暖呢?自己是背叛他的人呀! 「豪,即使你已经结了婚,但我知道,你依然爱我的,对吧?」仲轩边说边加深拥抱的力度。「不要再离开我了。」 然而,志豪却缓缓松开他的手臂。 「仲轩,面对现实吧!」虽然心在痛,但还是得说下去。「你和我都有自己的家庭,我们不可以再像从前一样,想做什麽便做什麽,彼此都有各自的顾虑和牵挂,怎能在一起?」 「不是的,如果你是在说我这段婚姻,我可以告诉你,这不是我的决定,是我爸爸.....」 「那麽,你的孩子呢?我的呢?你要我告诉他,他有一个同性恋的爸爸,而且将要和一个男人生活吗?」 「不.......」仲轩眼神坚定地说:「我相信你的儿子能够明白我们这段感情,而且我可以和我妻子离婚.....」 「你还不明白吗?问题根本就不是这麽简单,而且我不想做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别这麽说好不好?我根本不介意,我只要你回到我身边就好,一切是怎样我都没所谓。」语气已经变得既沉重且痛苦。忽然,仲轩从手上取下一样东西,那是一条用贝壳串成的深啡色手绳。 「还记得它吗?我一直戴在手上。」 虽然手绳上的贝壳颜色已经变得暗哑,但志豪记得,那是第一次和仲轩到沙滩时,在附近饰物店买的,亦是第一份送给对方的礼物。 志豪心里虽然感动,但还是强迫自己用冷淡的语气说:「对了,这是我送给你的,原来你还留在身边。」接著,伸手取过手绳。「我还记得那时候大家许下的诺言.......。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好笑,毕竟当时我们还年轻,不知天高地厚。那麽,既然我们都已经分手了,我想取回这东西。」 仲轩感到非常托异,他想不到这些话竟然会出自对方口中。 「分手?取回这东西?严志豪,你确定要这样做?」 多年来的深情和等待,只换来对方这个答案,他不甘心也不想承认。 志豪微微点头,并将手绳放在上衣的口袋内,他看见仲轩迷惘的表情,眼中流露的不再是昔日的自信,而是深深的恐惧。 他不能再留在这里,否则一定不舍离开,既然恨心的话都说了,就让一切都完结吧。 「那麽,我走了!你.......要好好生活,不要再惦记著我,因为........不值得。」说完便向门口走去。 「不........」仲轩忽然上前从後拥著他。 「我不可能忘记你,因为我爱你,难道你不是吗?」微微颤抖的身躯,沙哑的声音,志豪听得出仲轩在压抑自己激动的情绪。 「对不起.....我.....只爱我太太一个。」说出口了,连最不想说的一句。 感到身後的人猛然一震。过了一会,紧抱的手缓缓放开。 ¤自由¤自在¤整理¤ 「我明白了,.......你走吧!」 仲轩转过身去,他没有勇气去面对,他怕,非常的怕。他察觉到对方已经将自己的心给了另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可以给他家庭、孩子,甚至是幸福的人。自己算什麽,只是旧情人罢了,还有什麽权利可以留著他? 很想哭,忽然很想大哭一场。但是,在他未走之前,也得强忍泪水,不能让他看见自己懦弱的模样。 志豪见仲轩的肩头颤抖得很厉害,虽然对方背著他,但是他知道,此刻他一定非常伤心和失望。 对不起,对不起,求求你别这样好吗。就让我们能够洒脱地分手吧! 志豪伸出手,想安慰他,然而,手却忽然迟疑了一下,还未接触到对方的肩头便又垂下。 不可以的,严实秋,为了他,你不能心软。 心里想著,志豪终於开门走了出去。 在书房的仲轩立刻跌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一切都完了,什麽也完结了。 最後书房只剩下男人低微的啜泣声.......... 4. 和小男孩来到花园,阿秋发现这里比他想像的还要大。 「我叫王诚志,今年九岁,你呢?」 「我叫严实秋,十二岁。」 在双方都报上姓名和年龄後,彼此的友谊开始萌生。 「那麽,秋哥哥,你站在那里,我先带球,你来抢,看谁最快将球带到那边的树下。」 「嗯!好,我可不会让你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喊他"哥哥" ,原来这种感觉蛮不错的。 说完,两个小朋友便在这个阳光普照但带点凉意的上午,於花园的一角嬉戏起来。花园内除了小鸟的歌声,便是他们嬉闹的声音,构成一幅温馨的图画。 可能是玩得太投入了,眼见快将球运到树下,诚志一不小心,太用力踢球,使足球就这样飞上半空,并挂在树上。 「糟了。」诚志立刻跑到树下。「怎麽办?」球挂得那麽高,即使跳起来也捞不到呀! 「不用怕。」只见阿秋揭高两边的衣袖,稍稍磨擦了双手。「我爬上去把球抛下来,你在这里接著。」 「.......嗯。」见诚志点了点头,阿秋便一步一步慢慢的爬上树,他从小就很喜欢爬树,虽然爸爸说这样很危险,但他就是喜欢爬上树後的感觉,不但可以遥望远处的风境,还可以伴著鸟声休息,非常写意。 看著阿秋灵活的爬到树上,诚志心中好不惊叹。树这麽高,树干又笔直,对方竟然这麽轻易便来到挂着足球的地方,并将足球抛下给他。 当阿秋落回地上时,诚志立刻走上前抱著他。 「秋哥哥,你好厉害呀!」诚志两眼发著光芒,兴奋地说,已将对方视为英雄般拥抱。 「幸好有你,否则又要被爸爸,刘管家他们駡了。你真的很棒。」 「啊啊....也不算什麽,小意思罢了。」爬树对他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平常只会被人駡顽皮,今天反而被这般称赞,心里著实也有点飘飘然的感觉。 忽然,透过阿秋揭高了的手袖,诚志看见他右手臂近手腕的地方,有一条又深又长的疤痕。 「很长的疤呀!」诚志摸上那条疤痕。 「噢!这个吗?」阿秋立即将衣袖放下遮掩住。「很丑对不对?这是我八岁的时候,有一次爬树不小心跌了下来,被树枝擦伤的。」 「一定很痛了。」 「也不是,不过那次之後被爸爸打了一顿。」 「咦?!你都受伤了,你爸爸还打你?」诚志想起自己从小到大,爸爸也不曾打他。 「也不要这样说,爸爸是气我不听他话罢了,其实那棵树又高又大,爬上去确实很危险.......不要说了,我们再玩嘛,今次要小心了。」 「嗯。」 刚跑回起点的他们,看见一个男人朝这边走过来。 「阿秋。」 「爸爸!」 「原来你真的在这儿。」 志豪离开二楼的书房後,到一楼客厅时,却找不到阿秋的踪影,担心之际看到客厅前的落地窗门打开了,才想到他可能是出了花园。 「我们得走了,阿秋。」 「你们要走了吗?」站在旁边的诚志,著急地问。 「他是?」 「是王叔叔的儿子,叫王诚志,我们刚刚在玩足球。」 儿子?!原来他就是仲轩的儿子....... 志豪在小小的诚志面前单脚跪下,尽量使自己和对方的视线平等。 「你叫诚志吗?」志豪微笑著问 「嗯!」诚志点头,他觉得面前这个叔叔有著一副温柔慈祥的面孔,声音也很好听。笑起来时,还隐约看到两边脸的酒涡。哪像爸爸,经常只会架起一副严肃的表情。 「那麽,今年几岁?」 「九岁。」 「是吗?比阿秋小三岁呢!诚志小朋友,很高兴认识你。」 「你是爸爸的朋友吗?」 「是呀。」 「爸爸说,他不喜欢交朋友,因为他说商场上大多是敌人,很少是真心对待自己的朋友。我以前未见过你,你和爸爸一定认识很久了。」 志豪心脏微微一颤,他没想到面前的小朋友会这样说。 仲轩以前不是很好动很爱交朋友的吗?在他身边总有一群人围著。如今他儿子竟然说他不喜欢交朋友?看来这十四年里,事业对他有非常大的影响。 「我们中学时已经认识了。」 「那麽你就是爸爸所说的,那些会真心对待他的好朋友吧!」 「嗯!可以这麽说,诚志,爸爸平时对你好不好?」 「好呀,我要什麽爸爸都会买给我。不过,他很少笑就是了,常常像有很多事情要想,连妈妈都说不明白他在想什麽。」 志豪有点惊讶,仲轩这几十年来似乎过得不怎麽快乐。 究竟自己最初的决定是对是错呢?他只是希望仲轩能过一般人正常的生活、拥有别人向往已久的美满家庭、创一番事业。这一切一切原本就是属於他的东西,怎能够为著自己的私欲而让一切被毁掉呢? 但是,这真的令他感到快乐吗?他还记得刚才仲轩绝望的表情。 自己究竟在做什麽? 所做的是对吗? 现在连自己都搅不清楚了...... 「爸爸?!」阿秋见父亲又在发呆,轻轻推了志豪的肩头一下。 「?!」此时志豪才惊觉自己的思绪被拉远了。 「唤!对,我们走吧!阿秋。」 志豪站了起来,摸了摸诚志的头,恢复笑容地道:「诚志,我们要走了,希望再有机会见到你。」 「多留一会儿嘛!」诚志还想和阿秋继续玩。 「不,我们真的要走了,再见。」 「那,好吧!......再见。」 「Bye Bye!诚志。」 「Bye Bye!秋哥哥。」 ¤自由¤自在¤整理¤ 看著两人渐行渐远的背影,诚志有种要和朋友分道扬镳的伤痛感觉。他依依不舍的看著他们,直至双方的背影在视线内消失,才失落地回到客厅。 此时,他不知道,今日的离别,到下次的重逢,已经是多年後的事,而且是在一个不同的境况下.............. 5. 一路走著,志豪忆起从前与仲轩相处的日子里,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和他第一次翘课、第一次约会、第一次接吻、甚至第一次有肌肤的接触........种种事对自己来说都是显得这麽的自然,为何如今才来介意世俗的眼光,各自身份的不同呢? 背叛爱情的後果,他承受得起吗? 两父子来到宅外的马路旁,面对即将要离别的地方,志豪总是不忍离去。 严志豪,你真的放得下吗?你若果是决心离开,当初就不会回香港了,你不也是一直期待与他重逢吗?在这十四年来,你不也是想回到他的身边吗? 想著想著,也没发觉自己已经站在宅外很久。 一辆豪华的家车自铁门内驶出,往他们站著的相反方向驶去。 是刚刚戴他们来的车,志豪认得。而且从後座的背影看来,他就是仲轩。 随著车子远去,志豪的心愈感失落。 没错,正如他所说,我们彼此还是喜欢对方的,只是自己不肯去承认。管它甚麽世俗的规条,正常的伦理,这是我们自己的感觉,自己想做什麽只有自己最清楚,人一旦遗背自己的感觉,还谈什麽幸福? 忽然,一股没由来的冲动,驱使志豪跑上前。 ...........我爱他,非常非常的爱他,这种心情其实一直都没变.......... 「阿秋.........」 「怎麽了?爸爸。」阿秋惊讶於父亲脸上突然流露的严肃表情。 「我.......一生人中只喜欢两个人。」志豪取出上衣口袋的手绳。「一个是你妈妈,另一个就是他了。」 他?!阿秋随著父亲的视线,看见远处的车,车里坐著的人不正是王叔叔吗? 志豪忽然跟著车追了上去。 「爸爸?」阿秋赶紧尾随他。 「王仲轩!」志豪边跑边喊,车子开得实在太快,但不能放弃,因为他怕今次如果不说,下次便再没有这个勇气了。 不行,你不能走,我要告诉你我真正的心意。 志豪加快脚步,原本走在马路旁的行人道上,也没留意自己前方是另一条行车道,就这样横过了车道....... 「爸爸!」尾随的阿秋大喊,他看见一辆货车驶了过去。 「小心,爸.......」 话尚未说完,"嘭"的一声,货车不偏不倚撞上志豪,由於冲力太大,还把志豪撞到几丈远外。 「爸爸!」阿秋立即跑上前,只见昏迷的父亲头部流了很多血。见此,阿秋整个人被吓得双腿发软,跪了下来。身边的途人开始围观并议论纷纷起来,而仲轩的车亦一早所去无踪。 「快点叫救护车!」有途人说。 阿秋呆跪在志豪身边,他脑中空白一遍,就像跌进漆黑的深渊,甚麽也看不见听不到。 四周为何变得这麽黑暗?是的,因为从今天起,一切都改变了,他的人生、他的命运 由这个十二岁的生日起......... 6. 十三年後.......... 二零零三年,十月,香港 将一个个盛载饭盒的纸箱自车内搬出,再搬到运动场的食堂厨房里。小成一来一回,虽然是秋意渐浓的十月天,但也做到汗流狭背,反观身边的男子,不但一副轻松泰然的样子,还三两下便把车内的纸箱搬送完毕。 「一共是五百二十元,麻烦在此签收。」来到食店的柜台旁,男子拿出手中的收据。待对方盖了印签收後,便回到小型货车旁。 远远就看见小成在车旁等他。 「做到中途便休息,差不多都是我在搬。」打开车门,男子坐上驾驶席,小成也随即跳上旁边的副座。 「对不起嘛!秋哥,你知道我的力气比你小,看你这麽快便搬完,我只好乖乖守著车子了。」 「偷懒就是偷懒,别狡辩。」阿秋发动引擎,将车子驶到附近的街道,并於一旁泊好。 「先去吃饭吧!」说完便解开安全带下车。 「咦?不是回权叔那儿吃吗?」 「每天都在那里吃,你不闷吗?」 「..........噢,也对!」小成跟著阿秋,来到一间小小的上海食店旁。 阿秋留意到对面一间大型时装店,占地三层的楼宇外墙挂了一幅特大的巨型海报,男模特儿穿著今年最新的冬季衣饰,懒佣地半躺卧於梳化旁,黑色的绒毛外套、深啡色牛仔裤、再衬上鲜红色的颈巾,给人一种难驯的野性感觉。 「秋哥?!你对这幅广告有兴趣吗?最近的确在哪里都看得到它呀。」小成走到他身边。 阿秋微微摇头,他留意的并不是广告本身,而是海报上的男模特儿。他有著一头染成金啡色的短发,浓眉和有别於一般人的啡色眼瞳,然後是笔挺的鼻梁、性感的双唇,一副如此轮廓分明且带点混血儿样貌的人,简直就是天生当万人迷的料子。 小成也望著广告,羡慕地说:「你说上天真不公平,大家同是男人,偏偏他就长得这麽帅,不但靠面孔便可以赚大钱,还不愁没美女喜欢。你看他身旁的金发美女,身材多惹火嘛!如果有这样的一个人陪我合照,减几年寿命也愿意........」 真夸张........阿秋心想。 「秋哥,话说回来,你想买这个系列的衣服吗?」 「不是。」阿秋转身打开食店的门,走了进去,立刻便有侍应来招呼他们。 「先生,请问几位?」 「两位。」 「好的,请这边。」 在窗旁的二人食台前坐下,小成继续说:「我见你总是非常留意那个男人的东西,你知道他是谁吗?」 "那个男人"指的就是海报上的男模特儿。 阿秋从裤袋里取出香烟包,缓缓的点上香烟。 「"王氏企业"总裁王仲轩的儿子,一流的模特儿。这麽出名的人,有谁会不知道?」 「我就是以为你不知道呀!秋哥。」 「小成.....」 「怎麽了?」 「男人靠的是内涵,不是外表,要记著。」 「噢!也对。」 忽然冒出这句话,小成知道阿秋是就著他刚刚在店外的那番话而说的。 「来,看看吃什麽好。」阿秋拿起餐单,递给小成。 「不如来两个上海粗炒?」小成建议。 「好,你来决定吧!」 於是,小成便向身旁的侍应落单,还不忘点了两杯柠檬茶。 阿秋从玻璃窗望向对面的海报。 这个男人,和小时候的样子简直完全不同,还以为他会像他父亲一样从商,怎料竟当起模特儿来。 这两人一世就是这麽够运,十三年里,父亲"王氏企业"的事务不但愈做愈大,连身为儿子的也当上亚洲一流的模特儿。 看著那张面孔,心中有的只是讨厌和憎恨的感觉。 7. ¤自由¤自在¤整理¤ 「阿秋!」 权叔气冲冲的来到厨房,正好看见阿秋在清洗待会用的材料。 「怎麽了,权叔?」今天自己没有迟到,又已经打扫好饭店,究竟什麽事令他这麽生气? 「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 「什麽事?」原来不是要找他晦气。 「帮忙将外面那几箱客人订的饭盒送去这个地址。很赶,已经没什麽时间了。」 「这不是伟仔要送的吗?」他看看纸上的地址,是同区里的中央公园。虽然不远,但如果自己走了,厨房内可能会不够人手。 「不要给我提那个臭小子,都快中午了,人影也不见,手提电话又打不通。」权叔气急败坏地说。 「所以,唯有拜托你送一程啦。」边说边将地址及单据交到阿秋手中。 「但是,我怕厨房不够人用。」 「由我先顶著吧!对方临时加订了饭盒,我怕你一个人搬不动那麽多,所以也叫了小成去。」 「.......那我去大概半小时回来。」 「嗯!拜托了。」 *** 捧著载满饭盒的纸箱,两人来到地址上的公园,因为路途不远,所以阿秋没有驾车去。 然而,一路上小成却不继发出怨言。 「伟仔那龟蛋,三不五时便玩失踪,不想干了吗?还得让老子我替他工作,我呸!」小成向来对其他工作夥伴不怎麽客气。除了阿秋,因为他是店内做得最长而且最有经验的人,小成自来到饭店工作後,很多事都是由阿秋教导,所以一开始便已称呼他做"秋哥"。 「回去後,我一定叫权叔扣他薪水。以为自己是谁,爱到就到,不爱就......」 「好了,去看看是不是他们叫的外卖。」截断小成的说话,阿秋看见前面有一个临时搭建的摄影棚,一大帮工作人员非常忙碌地工作,附近还有一些途人在围观。 「嗨!是不是叫了权记饭店的外卖呀?」小成走到一个正在指挥工作的男人面前问。 「是呀!来了吗......那你先将饭盒放在前面的树下好了。」 这个公园经常有电视台或杂志社的人租来拍摄用,但今天这个隆重的摄影棚,阿秋还是第一次见。 「秋哥,你说是哪一个名人在拍摄呢?」小成探头探脑的四围看,希望能够看见哪一位出名的艺人或歌手。 阿秋耸耸肩,他根本没有兴趣知道。 「呀!是不是坐在那边那个,什麽?!原来不是女的。」小成指著右手边的远处,有一把太阳伞开著,底下坐了一个男人,身边有几名工作人员围著和他说话,後面还有造型师为他化妆。 虽然是坐著,但从那双修长的腿来看,对方一定是个身材高挑的男人。 「Ken,你突然说要换人,你叫我去哪里找个合适的人?」女职员急得一副欲哭的表情,她真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究竟对她挑选出来的人有什麽不满,他可是自己公司里面最top的模特儿呀! 「Sandy,我知道这会令你很为难。不过,今次要拍的服装是要带出"活力"和"野性"的感觉 ,你看看你带的那个人,一副邻家乖乖小男孩的样子。就算要造型师为他改型像,恐怕都要一段时间,倒不如换人。」 「但是,这时候要去哪里找人?」 「随便就行,这里加上工作人员那麽多人,我就不相信找不到合适的人,只要外貌有我刚才所提的那些感觉就行,即使不是model也不紧要,我要的是那种feel。」 feel?!什麽跟什麽呀?只是要找个合拍广告的人,就诸多挑衅,还敢指挥我工作。以为自己是一流的模特儿,就可以成那样吗? 「那麽,这次由你自己去选好了。」女职员已经说得有点晦气。 看著对方的态度,男人轻叹一口气,接著由椅子上站起来,并开始留意四周的人。 突然,他看见了阿秋。 「就他吧!他是谁?」指著阿秋,男人问身边的工作主管。 「咦?!他好像不是我们的职员,我立刻过去问问。」 正在等点收的阿秋,被对方叫著,并且向他说明了来意。 「拍摄?找我?」 「是的。」 阿秋望看职员指著的那边,忽然,他觉得那个找他的人好像在哪儿见过。 起初不确定,但细看之下......... 没错,是他,错不了 那个人正是王仲轩的儿子,王诚志。 8. 「秋哥,太好了,这样不但有一笔可观的外快,说不定还可以因此成名。」小成在一旁雀跃地道。 阿秋没有理会小成,慢慢走到诚志面前。 「为什麽找我?」冷冷地问。 「因为我觉得你的外表很适合。」近看之下,诚志更深信找对人,自己已经有189cm的高度,而对方亦只是比自己矮半个头左右,大概也有182cm吧!绝对适合当模特儿。 「那麽,你可以给我多少薪水?」 想不到对方竟会直接这样问。 「虽然你不是职业的模特儿,但薪水方面,会有四百元一个小时,当广告上街後,赞助商还会额外追加薪酬给你。你放心,不会耗你很多时间,只需两至三个小时。」 「听上去还蛮不错嘛!但我要的不是这个价钱。」 「那你要多少?」 「最少八百元一小时。」 什麽?!数目竟是原本的两倍?想不到他会这麽贪财。 「先生怎样称呼?」 ¤自由¤自在¤整理¤ 「叫我Tony吧!」阿秋随便骗了个名字出来。 「Tony,我希望你不要将重点放在人工上,难得你有当模特儿的潜质,既然有机会就不应该放过,你知道吗?很多人想进这行也办不到。」 「哦!是吗?」阿秋根本没将他的话当一回事,转过头对远处的小成说:「小成,我们要回去了,否则权叔一个人可忙不来。」说完便走,一副没事发生过的样子。 「但是......」小成有点为难。 「钱收好了吗?」 「收好了。」 「那我们走吧!」 「等等!」诚志来到他们身後。「好吧!就照你想要的价钱,我额外加给你。我不理会赞助商那边怎麽想,我只要找到一个可以好好配合我拍摄的人就好。」此刻,连诚志自己也不明白为何会对一个初认识的人这般执著。 阿秋看着他,想了一会,挑衅地说 「抱歉,我又不想拍了,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顿时,所有站在他们身边的工作人员都交头接耳起来,就连附近的摄影师和造型师也放下手边的工作在偷看。 "竟然有人拒绝Ken Wang" "平时他就很,想不到有人比他更嚣张" "我说那家伙根本是存心找碴" 连小成都感觉到空气里彷佛弥漫了一阵火药味。 「为什麽?是不是你得赶回去工作的关系?我可以叫人打电话去你工作的地方说清楚。」诚志还是态度从容地说,虽然知道自己在出洋相,但对方这种挑衅的态度反而激起他的好奇心。 阿秋则冷冷一笑,他以为对方会知难而退,或是大駡一场,但怎料两者都没有。 「你还不明白吗?即使你给我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帮你拍摄,因为一开始我根本不打算做,我只是想试试你的反应。」 糟了!糟了!小成在一旁不断冒冷汗,任谁听到这番说话,都一定会发怒,更何况对方是一个亚洲知名的模特儿。 「O.K,我知道了,很抱歉浪费你的时间。」 诚志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向阿秋道歉。这令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感到惊讶,纷纷将目光投向阿秋身上。 承受著众人疑惑的眼神,阿秋浑身都不自在,只好立刻离开公园,而小成则颤颤惊惊的向诚志道歉,然後追上阿秋。 「那现在怎麽办?」工作主管问诚志。 「再随便找人吧!」 诚志望著对方的背影,总有著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尤其是他右手手臂上那条又长又明显的疤痕,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刚才是他们送饭盒来的吗?」 「是的。」 「哪一间饭店?」 「好像叫权记什麽的。」 「帮我查查地址。」 「好。」 9. 时序慢慢进入十一月,天气已经变得乾燥而凉爽。在一个悠的下午,阿秋走上饭店的天台,一边享受日光浴,一边在杂物旁的纸盒上小睡起来。 早上在饭店打工,夜里则到酒吧当调酒员,平时不够睡的他,很喜欢趁下午店内空的时候,偷偷走到天台小歇一会。虽然权叔知道他有这个习惯,但只要阿秋把该做的工作做完,也很少走去干涉他。 对於一般人来说,这种日夜兼忙的生活实在是吃不消,但阿秋则认为只要可以赚钱,打再多的工也不紧要。 在梦里,阿秋见到父亲慢慢向他走来,微笑的脸依旧是这般的慈祥。於是,他走上前,希望像儿时般牵他的手。然而,身後却突然出现一个人影,比他更早的牵了父亲的手,并带他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不要走,爸爸.......」想追上前,但四周却变得愈来愈黑暗。 「秋哥,秋哥,快点起来啦!」 忽然一把男声将梦境打断,阿秋缓缓睁开眼睛,小成的脸立刻映入眼帘。 「怎麽了?」伸展一下筋骨,阿秋不耐烦地问。 「店里有个客人指名想见你,你还记得吗?就是上星期在公园见过的名模王诚志呀!依我看,他是想来说服你当模特儿。」相比起一脸冷淡的阿秋,小成反而显得雀跃无比。 拍掉裤上的灰尘後,阿秋不甘不愿地来到食堂。一个头戴帽子,脸上挂著太阳眼镜的男子正坐在食堂左面的一角。 看见对方,阿秋立刻露出厌恶的表情。 「你找我?」 摘下墨镜,诚志微笑著道:「刚才进来的时候,我说想找一个叫Tony的职员,怎料他们说没有这个人,正在想是不是找错地方,幸好遇到他。」 指了指小成,诚志继续说:「而且他还告诉我,你不是叫『Tony』,应该叫『阿秋』,全名是『严实秋』,对吧?」 惊愕的抬起头,阿秋望了小成一下,这刻真想上前揍他那副大嘴巴。 「是又如何,反正也和你没关吧!」 「原本是没有关系,但现在却不同了。」 诚志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因为我一直都想再遇到你们。」 阿秋的心砰然一震,他没想过对方竟然会记得自己的名字。更何况大家相隔十五年没见,再见时彼此的外貌都已经改变,他怎可能认得自己是谁?! 「你究竟想说什麽?」阿秋强装镇定的问。 「自从上次见过你手上的疤痕,回家後便反覆在想,是在哪里看过,直至无意中见到Daddy书台上那张相片後才记起来。」 「..................」 「或许你已经忘记,但我们儿时的确见过一次,那天你和你父亲来到我家,你还帮我拿回树上的足球,有印象吗?」 阿秋沉默不语,他知道他说的那天正是父亲发生车祸的日子,他又怎可能忘记。但是,他不明白眼前这个男人之所以记著自己,又是基於什麽? 见阿秋略微动摇的眼神,诚志继续说: 「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想再见你们。」 「你.......」 阿秋感觉到诚志似乎亦知道一些事情。 「我们出去谈。」 见到四周的人,包括权叔和小成,正以一副疑惑的目光偷瞄自己。阿秋拿过旁边的外套,用手势示意要外出一会後,便带著诚志走出饭店。 10. ¤自由¤自在¤整理¤ 他们来到上次初见面的公园,这个公园位处海港旁边,黄昏的夕阳将海面映射成一片金黄色,乾燥的海风迎面吹来,微感凉意的阿秋穿上随身带来的外套,并於一张靠栏杆的长椅上坐下。而诚志则站在他身边,默默望著海面。 此刻彼此的心都在想同一件事,一件难於启齿的事。 「你是因为看到你父亲台上的相片而记起我?」 诚志微微点头。 「那是什麽照片?」 「我Daddy中学时和一个朋友的生活照。他一直都惦记著那个人,而那个人我又是见过的,他...........就是你父亲。」 说到这里,彷佛已经明白一切般,阿秋将头转向另一边,不想面对诚志。 「我只记得你手上的疤痕和你的名字,没想到多年後真的能再遇到你。」诚志倒抽一口气,然後继续说:「他之所以留著那张相,是因为他们的关系,不止是朋友,而是........」 「够了!」阿秋突然喊道。他站起来,用力揪著诚志的衣领,将他拉向自己,样子刹时变得凶狠起来。 「为什麽连你也知道,是他告诉你的?」 面对阿秋的敌意,诚志只是冷静地望著他。 「的确是我Daddy告诉我。在我妈妈改嫁後这麽多年,他都承认自己所爱的人不是我妈妈。」 「简直荒谬!」用力推开对方,阿秋跌跌撞撞的靠向栏杆。「那个男人真是不要脸,明明已经有妻儿.........」 「没错,起初我的想法和你一样,自己的父亲爱的竟然是另一个男人,我根本没办法接受。但经过多年来的相处,我看到Daddy对这份感情的执著,亦明白到他的无奈。他说他和我母亲之间谈的只是一场政治婚姻,所以没办法给她幸福,就算後来她喜欢上另一个人,也不会阻止。」 听到这里,阿秋摇了摇头,乾笑几声後嘲讽地道:「你还真是宽宏大量,但我和你不同,我没可能承认他们这段感情,所以亦不想再见到你们,请你不要再来找我了。」 说完阿秋便想离开,然而诚志却捉住他的手臂。 「既然你知道他们的关系,证明你父亲亦曾经向你提及过,如果他真是不喜欢我Daddy的话,又怎会让你知道?难道他们相爱真的令你这麽反感?」 原因根本不止这样,阿秋心想。他甩开诚志的手,并握紧拳头,尽力不让怒火爆发开来。 「你不是我,所以是不会明白的。」 「好!就当我是不明白,但我Daddy一直在找你们,他只是想再见志豪叔,希望你.....」 「王诚志!我说过不想再见到你们,我父亲亦不会见那个男人。」 阿秋说完便忿然离去,留下一脸愕然的诚志在原地。 公园外的行车道旁,泊了一辆鲜红色的名贵跑车,车上的男人静静目送著阿秋离开的背影。不一会後,诚志亦朝这边走来。 打开车门,诚志坐上副席,全身散发出消沈的气息。 「你又有新目标了吗?」男人外貌俊美清秀,脸上戴了一副无框眼镜。 「不要乱说。」 「难道不是?但我看他不怎麽理你。」 「你还记得我说过想替Daddy找一个人吗?他就是那个人的儿子。但是,他不想见我们。」 看著车外的景色,诚志忆起刚才阿秋忿怒的表情,原本应该感到高兴的东西,如今却令自己烦恼不已。 11. 「不会吧!是你爸爸以前那个lover的儿子?」 「嗯!」 「Ken,我看你先不要将这件事告诉你父亲。」 「我也是这麽想,毕竟对方不打算见我们,还是过一阵子再说吧!Stephen,我想回公司一躺。」 「好。」 名叫Stephen的男子,是诚志工作上的经理人,亦是无话不谈,无事不知的死党,就连诚志是双性恋者的事,Stephen早在读书时便知道。 「看你对他这麽执著,加上他长得蛮帅,还以为是你的新猎物。」 「嗨!别说得我这麽滥情嘛!」 「事实上你是呀!」 「好了,好了,别再说他,我想到公司之前小睡一会。」 「那我到了再叫酲你。」 看著诚志伏在椅背上的侧脸,Stephen调低CD机的音量。对於这位老朋友,Stephen向来抱纵容的态度,就连今次他放下繁重的工作,坚持出来找人,他都没有阻止。 「好好睡一觉吧!」 刻意放慢车速,希望让旁边的人有足够的时间休息。 *** 打开病房的门,一阵医院内独有的消毒药水味随即扑鼻而来。病房中央是一张单人病床,床边放置了一部维持生命用的医学仪器,床上的男人正静静的躺在那里,脸上一点动静都没有,有的只是微弱的呼吸。咋看之下,和死人没什麽分别。 阿秋来到窗前,将新买的鲜花插到花瓶里,为整间死气寂寂的病房添上一些色彩。 「爸爸,冬天也快到了,我知你向来怕冷,所以吩咐了医院,迟些在这里加置一部暖风机。」 回应阿秋的,就只有机器发出的细微叽叽声。 「你知不知道前些日子我遇到谁?.............是王仲轩的儿子王诚志。那个男人,一直都在找我们。」 彷佛希望志豪能回应他般,阿秋抚上他的手。 「我一定不会让他见你。」 十三年前的车祸,将志豪变成一个植物人,虽然还活著,但却没有思想、说话、活动的能力。自从那天起,阿秋除了定时到医院照顾他外,还要承担一笔巨额的医疗费用。很早便出来打工的他,每天都工作到三更半夜才回家。由於书读得少,经常都会遭人冷眼对待,阿秋自小便明白到社会中弱肉强食的道理,以及世间的人情冷暖。 望著父亲依旧沉静的睡脸,一股酸痛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阿秋强忍住眼中的泪水。 「爸爸,我真是不明白,那天你为什麽要追那个男人?为什麽你要告诉我,除了妈妈以外,你爱的人就是他?如今他在商场上春风得意,而你就连活动的能力都没有,这样值得吗?」 终於一颗眼泪自脸上慢慢落下,滴在志豪的手上。 这晚,离开医院後,阿秋走上租住中的唐楼的天台,坐在石栏上,望著附近五光十色的广告牌,以及形形式式的霓虹光管,夜里的冷风缓缓吹来,常常都是独自一人的他,此刻更感孤单冷清。 这个城市的外貌虽然繁华美丽,但当中又有多少人是真正活得开心?! 点上裤里的香烟,阿秋想到今天正是自己二十五岁的生日。 12. 「Ken,这麽久都不见你来,工作很忙吗?」 「那还用说。」 搂过眼前的男子,诚志的手不安份地在对方臀上摸了一把。 这是一间会员制的同志俱乐部,高级的装潢加上昏暗柔和的灯光,给人一种神秘且又舒服的感觉。 「你没有看上其他男人或女人吧?」男子打趣地道。 「怎麽会,有你还不够吗?」 「真会说。」 男子双手环上诚志的腰。 「难得见到你,今晚一定不放你走。」 「我也是。」在对方颈上轻咬了一口,诚志再而深深的吻住他。像在回应般,男子紧贴著诚志的身体。 「去我家吧!」接吻後,男子深情地道。 ¤自由¤自在¤整理¤ 诚志会心一笑,他唤来侍应结了帐,然後和对方来到店外的停车场。 看见诚志出来,Stephen便由车里走下。 「今晚别玩太夜,明天一早还有工作。」将车钥交给他。 「知道了,你明早打个Morning call给我吧!还有,如果Daddy打来找我,就说我工作至很夜,在你那儿睡了。」 说而诚志便关上车门,扬长而去。留在原地的Stephen,微微叹了一口气。 「你的经理人还是这麽体贴,去哪里都见到他。」 「怎麽,呷唶了?」 「我才不会,你有这麽多情人.....」 「真的?!不过你也知,他和我是老朋友,又是我的经理人,当然会形影不离了。」 「或许你是这麽想,但他未必一样。」 诚志谈谈一笑,他单手撗过男子的肩,将他拉向自己。 「你以为每个人都像我们,喜欢男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从他的眼神,我猜测他喜欢你。」 「别说笑了,我和他相处了这麽多年,他想什麽我会不知道?」 或许吧!!...男人在心里想。 *** 香港的夜,总是多姿多釆.......... 每一颗寂寞的心灵,都想趁夜深,寻找宣泄的出口。 舞池中央,一具具穿得性感时髦的年轻身躯,正起劲地热舞著,振耳欲聋的强劲音乐亦回於整间的士高内。 这夜,不用到酒吧打工的阿秋,本想回家好好睡一晚,无奈却被小成硬拉到这间disco,说甚麽应该趁年轻出去把马子,否则将来就会後悔。 「事先声明,既然是陪你来,费用就应该由你出。」为了盖过音乐,阿秋大声地对小成说。 「OK!我知道了。秋哥,你平日工作这麽辛苦,有空就要出来玩玩嘛!」 「如果我有时间,宁愿用来补眠。」 「好,好,那今次就当陪我,我早想来这里认识一、两个美女了。咦!那边好像有位。」 两人往舞池旁的吧台方向走去,沿途阿秋见到一些男女正在热吻,有些则在嗑药,甚至有人围在一起玩脱衣舞游戏。这种气氛,令他想起以前在disco工作的情景,那时自己虽然是看场的工作人员,但简中会帮disco卖药给客人,从中赚取不少利润。现在想起,那时为了赚钱,真的什麽都敢作。 忽然,阿秋一不留神,撞到迎面而来的人。 「对不起。」 「妈的,你怎麽走路,眼睛生在屁股上........咦?!严实秋?!」 原本还想继续駡,但看见阿秋後,忿怒的表情刹时变为惊奇。 「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鼎鼎大名的秋哥,怎麽了?!转而在这里『捞油水』?」 对方揶揄的口吻,和从前一样讨人厌,令阿秋很想冲上前揪他一顿。 「来,快点叫秋哥,他可是我们店里一流的员工嘛!龙哥不知有多看重他。但是,那都是以前的事了。」刻意强调最後一句。 「秋哥!!」手下们随即叫了一句,却全是带著玩味的语气。 对方是从前和阿秋在disco工作的夥伴,由於妒忌阿秋被老板龙哥看重,故常常无事便挑衅他。 「Jimmy,我今天是陪朋友来,没时间和你『敍旧』。」 「咦!不会吧!难得见面,干吗急著走?来,就当是庆祝我们重遇,这杯我请你。」不知从哪里递给他一杯啤酒,名叫Jimmy的人自己亦取过饮品,准备和阿秋乾杯。 然而,他却假装不小心,明显地将整杯饮品倒在阿秋身上。 「你看我真大意,一时手滑。但我知你不会介意,对吧!」 按下欲上前开駡的小成,阿秋拨了拨身上的液体,状似从容地道:「当然不会,我向来知道你做事大意,所以不会和你计较。但我终於明白,为何龙哥以前不委派重要的工作给你了。」 「什麽........?!」 「Jimmy,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有些事情明知得不到或是不胜任,就不能勉强,愈勉强只会愈辛苦。」阿秋脸上虽然笑得诚恳,但口里说出的话却充满挑战的味道。说完还特地抱了对方一下,在他耳边小声地道:「我离开之後,龙哥还是不信任你吧!别太难过了。」 「严实秋!!你.........」 「我怎麽了?」 「.......看来还是得给你一些教训,才懂得学乖点。」向身边的手下示意,众人立刻围著阿秋。 「想打架吗?也好,反正很久没运动了。」 13. 原本在热舞的男女们,也被嘈吵声吸引而停下动作,纷纷望看声音的来源地。 阿秋和三名手下殴打成一团,虽然是以一敌三,但不见得他是弱势的一方。相反,还愈打愈起劲,连在一旁的小成都加入战团。 其中一人拿过台上的啤酒空瓶,直往阿秋背上挥去。正在帮小成拳打另一人的他,当感觉到背後的敌意时,只能本能地用手臂去挡。 一声巨向,玻璃瓶碎裂开来。 ¤自由¤自在¤整理¤ 「秋哥........」小成惊喊。 阿秋右手臂顿时被碎片划出一道很深的伤口,正涌出鲜血。 「停手!」忽然人群中传出一把低沉的男声,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男人来到Jimmy他们面前,二话不说便给了他一记耳光。 「Jimmy,你当我是什麽,竟然给我到处聊事斗非?!」 「对....对不起,龙哥。」Jimmy低下头道,原本嚣张的态度消失得无影无踪。 「下次如果再有这种事发生,你就永远在我面前消失,听到没有?」 「听到!听到!」 接著龙哥走到阿秋面前。 「龙哥。」阿秋叫了一声,虽然已经离开disco出外工作,但在他心目中,龙哥永远是他最敬重的人。 「伤得怎样?」 「不太严重,我会处理的。」 看著不断涌出鲜血的右手,龙哥皱了皱眉头。 「我看这样吧!我和这里的老板有点交情,我叫他立刻找人帮你简单处理一下伤口。」 「这.......就有劳你操心了。」 「别跟我客气,从前你是我最得力的手下,如今亦是我最好的兄弟。」 被对方这样说,阿秋心头掠过一阵暖意,他就是喜欢龙哥这种重情重意的性格,做事公私分明,从不吝啬指导後辈。在disco打工的日子里,幸好有他的照顾,自己才能站得住脚。 「待会有空吗?这麽久不见,不如找个地方喝一杯?」 「......好。」其实龙哥不说,阿秋亦正有此意。 *** 虽然说是找地方喝一杯,但龙哥和阿秋却到便利商店买了几罐啤酒,然後到附近一个码头,坐在海边吹起海风来。海对面是维多利亚港璀璨的夜景,摩天大楼的灯光将夜空照得五光十色,不愧有「东方之珠」的美誉,如斯美丽的夜景,让人有一种虚浮的感觉。 与其到嘈杂的酒吧喝酒,倒不如到海边静静聊天。 「最近生活过得好吗?」龙哥边问边递给阿秋一罐啤酒。 「还好。你呢?」接过啤酒,阿秋打开拉环,大口喝了一啖。 「最近来了几个新人,但都不能信任。」 「是吗?」 「还是你最能够帮我,怎样?考不考虑回来?」 阿秋摇了摇头。 「不了!我既然走出这行,就不打算回去。龙哥,你也别干了,始终干这行,每天就像走在刀尖上。」 「我知道..........但我是这场游戏的头子,不是说放手就可以放手。」 龙哥将酒一饮而尽,接著又开了一罐新的。阿秋看著手中的饮料,沉默下来。他觉得这个话题似乎不该在这里谈。 「阿秋,你爸爸的病情有好转吗?」突然像想到什麽似的,龙哥问了一句。 「还不是一样,不变坏已经很好了。」 「那.....医疗费用方面有没有问题?有问题记著要找我。」 「嗯。」 虽然对方是龙哥,但当问起父亲的事时,心里就有一股说不出的郁闷。龙哥知道阿秋的处境,以及他工作的目的。还记得第一次见阿秋时,他那不同於人的傲然气质,还有那双充满敌意的眼神,实在不是一个十五岁少年该有的。及後阿秋大瞻做事的方式,亦令他刮目相看。 「龙哥.........多谢你。」 「干吗突然多谢我?」 「那时候,我还是个乳臭未乾的小子,没有学历,甚至没有工作经验,却急需一笔巨款,难得你不介意,还让我当你的手下。」 龙哥看著阿秋低下头的侧脸,微微一笑。 「只要能帮到我,我不会介意你的背景及过去。」 彼此之间的坦诚,令阿秋渐渐打开心房。他望向远方,想了良久後说: 「龙哥,我遇到那个令我爸爸变成植物人的男人的儿子。」 正在喝酒的龙哥,停下了动作,惊讶地看著阿秋。 「他认得我,说想见我爸爸。」 「那你怎麽说?」 「我拒绝了,我根本不想见他们。」 「你恨他们?」 阿秋喝了一口手中的酒,眼里闪过复杂的表情。「那一定会有吧!其实我也很想忘记那件事,但偏偏又遇到他.......」 「有些事情注定了要发生,你就得去面对。既然他记得你,何不好好和他谈?或许他们之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有.......不,应该说我想过,但只要一看到他,再想到爸爸现在的处境,就甚麽也不想谈了。」 从阿秋的语气,龙哥多少能体会他的心情,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分担阿秋部分的伤痛,替他解开心中的郁结。然而,虽然认识了这麽多年,但他知道自己始终未能担当这个角色。 龙哥拍了拍阿秋的肩膀。 「慢慢来吧!我觉得你可以尝试敞开心怀,或许那时你能够看到整件事的另一面。」 「...............」 阿秋像是倒空所有力气般,微微将身体靠向龙哥,虽然这样看上去有点暧昧,但阿秋此刻很想倚靠别人,不论对方是谁,因为他真的觉得很累,包括身体和心灵。 龙哥让阿秋静静的靠住,彼此没有再说什麽。一股异样的情绪自他心中慢慢升起,这种感觉连他自己也说不出是怎样,总之,他很想陪在阿秋身边。 宁静的夜,两颗寂寞的心,互相需索对方。 14. 「仲轩!仲轩!」熟悉的声音自身後传出,转过头去,果然是他,他就站在那里,身穿中学的制服,微笑地站在校园那棵木棉树下。清风吹来,吹起他那柔软的棕发,连同白色的木棉花,凑成一幅美丽的景像。 「志豪。」跑过去,轻抚他的脸庞。「我不是在做梦吧!」 「你在说什麽?」握过仲轩的手,放在胸前。「如果是做梦,你还能触摸到我吗?」 「这倒是....」感受著对方的心跳,仲轩不明白,为何会因此而感到无比的痛惜,他不就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吗? 「志豪,不知怎的,我忽然很想告诉你......我真的很爱你。」 「嗯!我知道。」志豪睑上忽然闪过一丝伤痛。「如果,我是说如果,将来我发生了甚麽事而不得不离开你时,求你忘记我,不要难过。或者谈一段新的恋情,好吗?」 「干吗突然说这些东西?」 「先答我。」 看著志豪认真的表情,仲轩不明白他为何说这番话。 「如果真的有这天,我,王仲轩,也会跟你走,因为我不可能忘记你。」像在起誓般,仲轩举起手笑道。然而,志豪却没有因此而喜悦过来。 「仲轩,我不想那样。我是说如果不得不离开你,那时,我宁可你尽快忘记我,过新的生活。」 听了对方这番话,原本带著笑容的仲轩,笑意不在,内心充斥著一股莫名其妙的不安感。 「不得不离开我?你说,譬如在甚麽情况下?」 ¤自由¤自在¤整理¤ 志豪搂过仲轩的身体,轻轻吻过他的唇,这个吻比起从前的任何一个也要来得温柔。 「不论怎样,我希望你能听我说的去做。」 瞬间掠过一阵强风,吹得漫天都是木棉花,当仲轩回过神来,已经失去志豪的踪影。 「......豪?!」仲轩慌张的在校园四处寻找,但校园里根本一个人影也没有。空荡荡的课室、寂静的操场、冷清的教员休息室.........愈走愈觉得不对劲。 「志豪!志豪!你在哪?」就在徬徨当中,仲轩张眼醒来,首先看见的是房内白色的天花板,月亮的光线透过微掩的窗帘射进来,映於床边台上。 坐起身,才惊觉额头和背後已汗湿一遍。 拿过书台上的相片,望著相中笑得灿烂的人,仲轩不禁想起刚才的梦景,今晚梦里的他,显得特别的充实,却充满悲凉的感觉。 「你说得对,最後你还是离开了我。相比你的妻儿,我又算什麽?现在你一定生活得很幸福吧!但是,你又可想过,要我忘记你,是谈何容易,更不用说谈一场新的恋情了。」 忆起十五年前,志豪离开前的那番话,他最终选择了自己妻儿的决定,对他来说,是多麽残酷而不能接受,为此,他又有多少个晚上未能好好入眠。 过去痛苦的记忆就像烙印般刻在手上,时刻隐隐作痛,愈想忘记反而显得愈痛......... *** 两个星期後,诚志再次来到阿秋打工的地方,刚好是饭店关铺的时间,但阿秋却不在饭店内。 「可能在後面的巷里,你去那儿找找吧!」小成说。 於是,当诚志走到他说的那条窄巷时,果然看见阿秋坐在一堆杂物上,默默的抽著烟。看着其侧脸,诚志忽然离不开视线。 为何他看上去总是这麽寂寞?四周就像筑起了一道围墙,不容许任何人靠近,和儿时开朗的性格简直截然不同,究竟是什麽改变了他? 正当诚志想走上前,有三个男人自巷的另一边走过来。阿秋看见他们时,脸上明显露出不悦的表情。 「这间饭店看起来不错。怎样?工作还算开心吗?」 是Jimmy,阿秋不知道他是如何查得自己工作的地方。 「有什麽事,说完快走。」 「别一副赶人的表情嘛!今次我来不是要和你吵架,而是有好康的东西给你。」 说完一手搭上阿秋的肩头,另一手自裤袋内取出一包药丸。 「不用我说,你也知这是什麽吧!」 阿秋看著他手中的东西,这些东西他以前经常接触到,是属於精神科的危险药物,亦是俗称「K仔」或「茄」。 「这里全是纯度很高的货,一定能卖到好价钱。我知道你晚上在酒吧工作,怎样?只要你愿意卖,决能找到不少客人。」 阿秋知道Jimmy向来有卖这些东西,但他突然找上自己,还主动提供货源,必不怀好意。他就像一头阴险狡猾的狐狸,看准时机必会咬猎物一口。 见阿秋没有反应,Jimmy继续说:「虽然我们以前有些过节,但那都是过去的事嘛!自从上次被龙哥教训後,我一直都想向你道歉。为表诚意,以後只要有好的东西,我都会第一时间告诉你。来!你不是很会靠它们赚钱的吗?」 拿开对方搭在肩头的手,阿秋实在受不了那虚假的笑容。 「Jimmy,我已经没有卖很久了,你自己要吧!」 「你就别那麽见外。」 「不,我是真的不要。」 「你......」 Jimmy原本想演一场贼赃嫁祸的好戏,无奈戏不但演不成,还在两名手下面前出臭,令他有种反被玩过来的感觉。 「既然我的好意你不领,那我们也不是朋友,你给我记住。」 说完Jimmy便带著两名手下离开,见此,站在墙後的诚志亦走了出来。 「.............王诚志?!」阿秋讶异的瞪大双眼。 「嗨!你好。」就像看到老朋友般,诚志熟落地向他打招呼。 然而,阿秋却没有理会他,自顾自离开巷子。 诚志立刻跟了上去。 「刚才他们手上拿著的是精神科药物吧!你认识那些人?还有卖那种东西?」 阿秋走回饭店的後门,开始执拾一天用过的杂物,完全没有回答诚志的问题。 「还有,你晚上在酒吧工作?究竟你过的是什麽生活呀?!」 阿秋觉得遇到他已经是件很烦的事,更头痛的是竟让他听到Jimmy的话。 「不要见那些人了,志豪叔知不知道?」 「你说够了没有?」 看见阿秋停下手边的工作,厌烦地看著自己,诚志才发觉自己似乎问得太多了。 15. 「............对不起。」诚志小声地说。 「这是我自己的事,我知道该怎麽做。」 阿秋继续整理杂物,没有再说什麽。良久,身後突然传来杂物被搬动的声音,原来诚志也在执拾东西。 「你在干什麽?」 「帮你!你看不见吗?反正我有时间。」 「不用了。」 「不用客气,这麽多杂物,两个人做会快点做完。」 我根本不是客气,而是不想看见你...阿秋心想。他不明白对方为何三不五时便来找自己,做模特儿很吗?还是他想藉此打听父亲的下落。 无论是怎样,阿秋都没有兴趣知道。见诚志愈做愈起劲,他亦懒得理他。 不一会儿两人便把後门的杂物堆置好。 此时饭店的员工都走得七七八八,阿秋向权叔交待几声後,便离开了饭店,还有一段时间才需到酒吧上班,他打算随便找个地方吃点宵夜。 走了几步,阿秋停下来,终於忍不住转身,向身後的人说: 「你还要跟多久,跟著我很好玩吗?」 诚志故装委屈的说: 「你还说?!我特意来找你,你还一副不瞅不睬的态度,如果我就这样回去,好像没什麽意思。」 「那你究竟想怎样?」 ¤自由¤自在¤整理¤ 「既然你都下班了,我们不如四处逛逛,反正你著也没事做。」 天啊!我和你不是很熟吧?为什麽要我和你"逛街"?! 阿秋实在不明白这位大少爷心里想甚麽。自己对他的态度已经这般恶劣了,然而他似乎不当一回事。 「去吃点东西,好不好?」彷佛知道阿秋想吃宵夜,诚志提议,还不等阿秋回答,便又继续说:「我知道这附近有个地方的营业时间很长,食物味道也不错,就去那里吧!」 「我干吗......」想拒绝的阿秋,忽然想起龙哥的说话。 "我觉得你可以尝试倘开心怀,或许那时你能够看到整件事的另一面" 「你还呆在那里?跟我来嘛!」诚志已经在前面招手。 真的可以倘开心怀,然後从另一角度看整件事吗? 阿秋想了一会,终於决定上前。 好,就照你所说的....... *** 原本还以为对方会去一些高级或出名的地方,怎料两人却来到街边的大排档,愈夜这里愈热闹,不少人正边吃火锅边高谈阔论。 不用别人招呼,诚志走到一张桌子旁坐下。 「伙计,麻烦帮我点几味小菜。就要油炸蚝饼、姜牙炒鸭片、清酒煮花螺、咸菜猪肚汤,对!也来一碟油菜,要菜心。」 坐在旁边的阿秋,讶於他没有看餐牌一眼,便能点出几道自己听都没听过的菜名字,而且还叫了那麽多。 「你没有吃过这里的蚝饼吧!炸得很好吃,用的蚝又大又新鲜。还有那个猪肚汤,有驱风的作用。」 「你经常来?」 「从前是,但自从模特儿的工作愈来愈忙後,便没有来过了。」 诚志拿过两双筷子,用杯里的茶清洗起来。 「别以为我有钱,就一定会去高级的地方吃饭,虽然那些地方环境乾净又讲究食物质素,但我还比较喜欢这种平民大排档,不用顾及礼仪,爱怎麽吃便怎麽吃。」 看著对方细心的行为,阿秋开始对他有点改观。 「你叫那麽多,怎吃得下?」 「放心!我很饿,叫再多也可以吃。」 从这个位置,可以清楚看到伙头熟练地烹调出一道道香啧啧的菜,令原本不怎麽肚饿的阿秋也不禁猛吞口水。 「这里吃饭的另一好处是不用等很久。」 正如诚志所说,一会儿後菜便上枱,两人即急不及待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席间诚志还不断诉说工作上的趣闻,虽然阿秋不太回应他,但他依然说得兴致勃勃。此外,阿秋留意到别桌有些女孩子会不时望看这边,显然是认出诚志模特儿的身份。 饭後彼此捧著饱足的肚皮来到街上。 「这顿饭真不错,下次如果有机会,我们再来?」 「有机会吧!」阿秋随口应道。「那麽我要.....」 走了.....他还未说完,忽然听到诚志大喊:「咦!那不是扭蛋机吗?竟然还有这东西?!」 他走到一间老旧的士多旁,那里有三部红色的抽玩具机,微微生锈的外壳令人知道它们已有相当的『历史』。 「首先入一枚钱币,然後扭动旁边这个...」诚志边说边动手,一颗圆形的塑胶蛋自机的下方滚出,打开塑胶蛋,里面是一条狗仔状的匙扣。 「小时候很喜欢玩,因为每次抽出来的玩意都不同。虽然里面不是什麽漂亮的玩具,但就是爱上打开塑胶蛋时那份刺激的感觉,有时还可以将重复抽到的玩具和朋友交换。」 说完诚志又投入一枚钱币,今次抽到的是金鱼状匙扣。 阿秋记得自己小时候亦很喜欢这玩意,但那只限於父亲发生车祸前。 「怎料玩具愈抽愈多,就连那时很流行的闪卡也是。」诚志说,他蹲在扭蛋机前,仔细研究里面还装著甚麽款式的匙扣。 看著对方的行为,阿秋有点尴尬,尤其对方是一个身高189cm的大男人,蹲在街边玩扭蛋机,实在和他的外表不协调。 「又不是小孩子,干吗玩那种东西?」 「非得是小孩子才可以玩吧!嗨!这个给你。」 诚志将手上的物件抛给阿秋,还反应不过来的他,只好伸手接住。 是刚才抽到的狗仔状匙扣。 「我只抽到这两个,相信你也不想要金鱼匙扣吧!」 ¤自由¤自在¤整理¤ 「我不用匙扣的.......」 「我也不用,只是见到扭蛋机就很想玩,反正抽了,就给你一个。」 说完诚志顺便去士多买矿泉水。站在外面的阿秋看了一眼手中的匙扣,只觉得很好笑,莫讲不用匙扣了,即使会用,也不会选择这种公仔匙扣吧!又不是女孩子。 当诚志走出士多,来到阿秋身旁时,忽然传来汽车的向声,因而吸引了两人的注意,一辆红色的跑车停在他们附近的马路,车内Stephen正向诚志挥手示意。 「是我的经理人,我叫他差不多这段时间来找我,因为待会还有点公事要谈。你不是也要到酒吧上班吗?我载你一程?」 「不了,地方很近,我用走的便行。」 「好吧!那下次见。」 其实诚志觉得有点惋惜,他并不讨厌和阿秋相处的时间,对方没有因为他是出名模特儿或富家子弟而特别看待他,就像和初相识的朋友一起吃饭般自然。虽然阿秋的态度亦不算友善,但至少比之前两次见面时要好得多。 当阿秋离去不远时,诚志在车里叫住他。 「等等........」诚志迟疑了一会,见阿秋看著自己,还是开口说:「你还是别碰那些人和那种东西吧!或许你不喜欢我干涉你的事,但我.........只是担心你。」 听到对方这样说,阿秋先是呆了一下,然後叹口气说:「我已经没卖那东西很久了,而且我都不想看见他们,是他们自己来找我。我可以告诉你,我很清楚自己在做甚麽。」 诚志微笑的点了点头,向阿秋说了声再见後,始令Stephen开车。 从倒後镜望著阿秋离开的背影,Stephen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 16. 星期天中午,正是饭店最忙碌的时间,店内每个员工都忙於为客人落单、上菜。厨房内几名厨师亦急急将食物上碟,再递给站在外面的阿秋。 「你要的西炒饭和麻婆豆腐饭。」 「麻婆豆腐饭?!我要的是玉子豆腐饭,不是这个。」 拿过碟旁的落单纸,阿秋看见上面写的确实是"麻婆豆腐饭"。那是小成的笔迹,难道是他落错单? 「麻烦你,我不是要咖啡,请帮我转回奶茶好吗?」此时,别桌另一位食客也这样说。 「对不起,我马上去做。」 同样是小成落的单,他最近究竟搅什麽?做事常常魂不守舍,连权叔都觉得他有点儿不对劲。 於是,待一天的工作结束後,阿秋来到休息室,正好看见小成在那里。 「小成。」 「秋哥?!还未走吗?」 「快了,不过有些事想问你。」 「甚麽事?」 「你最近有什麽烦恼吗?为何整个人失魂落魄的。」 「这.............」小成知道阿秋是关心他,他亦知道自己这阵子经常做错事,为身边的人带来麻烦。 「只是家里发生一些事,放心!不是什麽大问题,我很快会解决,抱歉要你担心。」 「别这样说,有我可以帮忙的地方吗?」 小成摇了摇头。 「真的不是什麽大问题。对了,我约了人,要先走,明天见吧!」 「好,那明天见。」 虽然对方这样说,但阿秋总觉得小成在隐瞒甚麽。他和小成认识多年,从没见过他这副模样,但既然他不想说,自己亦不便多问。 *** 看著身旁的工作人员及模特儿忙的走来走去,Stephen选择悠地站在窗边一角,查看刚收到的出场程序表。今天在这个大型的展览中心里,将会举行一场服装秀,由来自世界各地的模特儿穿上英国名师John Bailey设计的服装,整个表演会被不同地方的电视台报导,如此盛事当然受模特儿界重视了,因为模特儿可藉此打开国际性市场,可说是一个难得而重要的机会。 「Hi! Stephen,表演快开始了,干吗还坐在这里?」 「我想先看看待会出场的程序。」 对方是今次表演场地赞助商的员工,亦是Stephen和诚志在中学时的同学。 「是吗?话说回来,想不到那小子如今这麽红,作为经理人的你一定很辛苦吧!」 「还好,都习惯了。」 「听说他是香港唯一一个被John Bailey点名演出的人,虽然整个表演是在香港举行,但这里却只有他能参矛,真不简单。」 Stephen微微一笑,看著前方站在镜前的男人,身边围了不少造型师和化妆师正为他打点各样东西。 「想不到读完中学後,去英国修读工商管理的人,之後竟当起模特儿来。不过,他确实是个出色的模特儿,不论是甚麽服装,穿在他身上,都能够带出设计者独特的风格。」 对方感慨地说,然後看了看Stephen,只见他默默的看著诚志,没有理会自己,感觉有点不自然的他只好继绩说:「别站在这里,我们也出去找个位子坐下吧!」 於是两人来到外面的场地,无数的记者和摄影师已经围在舞台的两旁,而坐位上亦早已坐满了人,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人员专属的位子坐下。 表演开始了,模特儿轮流穿上明年最新系列的春季服饰,在舞台上走出各种不同的步伐。不愧是来自各地的名模,无论摆出甚麽动作,都和身上的服装配合得天衣无缝。 然而,这个人不止这样.............. 当诚志踏出舞台时,立刻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目光,他穿了一条深灰色丝质长裤,上身配了件白色暗花恤衫,整套服装不算出众,相反只是个简单的配搭,但正如其他人所说,穿在诚志身上,带出的却是另一种与别不同的味道。相信设计者亦是看准这点,才刻意安排他穿这套服装。 一举手、一投足,无不散发出野性的光芒,走在舞台上的他,眼中彷佛只有自己,自然地走过每一个人面前,每到一处,闪光灯都会闪个不停。 是的,他就像个王者,超越任何人般高傲地站在高处,动作是多麽的潇洒自如......... 每当诚志表演时,Stephen就有这种感觉,他所散发出的气质,对自己来说,无人能及。 「他果然很棒!」身旁的友人说。之後诚志还换了几套衣服,即使和其他外国模特儿站在一起,亦豪不逊色。 服装秀结束後,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尤其当诚志站出来与设计者拥抱时,掌声更是连绵不绝。 「这场fashion show很成功,相信经过今次,Ken Wong在模特儿界的名气会更甚。」这是传媒事後对诚志的评价。 那晚,诚志、Stephen和一众公司员工到酒店庆功,诚志更是众人的庆祝目标,不停被迫喝酒的他,最後饮得烂醉如泥,只好由Stephen送他回家。 停下车,架起这个重量不轻的男人,Stephen举步艰难地走到门口,幸好诚志有给他家门匙,否则在深夜两点多的时间里,恐怕会惊动他父亲。 打开房门,Stephen立刻将诚志扶上床,自己也坐在床边休息。 窗外的微风吹来,显然有点寒冷,Stephen帮诚志脱去身上的外套,再为他盖过棉被。 房内一片宁静,在这个只有他们二人的空间里,Stephen看著床上醉得不醒人事的男人,伸手抚过那张脸,修长的眼睫毛、笔挺的鼻梁、微启的双唇,还有那头剪得短短的棕色头发。 他喜欢这个男人,他知道。 弯下身,Stephen轻柔地吻上他的唇,他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是喜欢女人,却不能自拔地爱上面前这男人。 他不想只当对方的经理人或朋友,而是其心中最特别的人,虽然这个吻现在只是单方面,但总有一天,他会让对方明天白自己这份感情。 17. 餐厅的门打开了,见阿秋走进来,小成不敢看他的脸。 「有什麽重要事要来这里谈?」阿秋在小成对面坐下,随即向侍应点了杯咖啡。 「小成?!怎麽了?」见他一直低下头,身子不停颤抖,阿秋觉得有点奇怪。 「秋.......秋哥,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自由¤自在¤整理¤ 「甚麽事?」 「是这样的,我妈妈一向身体不好,最近她进了医院,医生说她患了.....癌症,是肝癌。」 「不是吧?!严重吗?」阿秋惊讶地说,难怪小成这阵子常常心神恍惚,原来是为了母亲的病情。 「已经是未期,因为病情突然恶化,要立刻进行连串的化疗和手术,所以急需一笔医疗费用,但你知道我向来没储钱,家里就只有我一个独子,爸爸又已经那麽老,实在无力付钱。」小成边说边低下头,依然不敢望向阿秋。 「大概多少钱?」 「................」小成没有回答。 「需要我借你钱?」再问,其实阿秋自己也没多馀的钱,因为打工回来的薪水都已用在父亲的医疗及住院费上。 小成终於抬起头,但目光却没有直视阿秋。 「不,我有个朋友是做地产生意,他可以借我钱,再分每个月遂数归还,但需要找个担保人。」 说到这里,阿秋终於知道小成是次的目的。 「那个人可以相信吗?」 「.......嗯。」 「那利息怎样算?总会收这个吧!」 「本来要算,但我和他都算是深交,所以利息方面可以慢慢量计,现在最紧要的是找担保人........」 见阿秋用一种凌厉的眼神望向自己,小成背後直冒汗,但又害怕阿秋会怀疑,只好强装镇定地迎接他眼神。 他会相信吗?他会否觉得我在说谎? 他怀疑也是应该吧!毕竟当担保人是件很冒险的事........... 侍应将咖啡放在阿秋面前,他终於没有瞪小成,拿过砂糖加在咖啡里,然後缓缓的喝了一口。 「好吧!我当你的担保人。」 彷佛得到解脱般,小成紧绷的肩头立即放松下来。 「我知道你刚才在想什麽。大家都是兄弟,兄弟有难,莫说是担保人,就算要我借钱给你,也没理由拒绝吧!更何况我们认识多年,还不相信你吗?」 听对方这样说,小成不懂该如何反应,只是心里有股温暖的感觉令他直想哭出来,面对阿秋,小成觉得自己愈来愈悲劣,根本不配被信任。 「秋哥,你这样反而使我更内疚。」 「为什麽内疚?!做兄弟的,不是你帮我,就是我帮你。」 「谢........谢谢你。」 小成忽然又低下头,用手蒙著双眼呜咽起来,这令阿秋吓了一跳。 「喂喂??!男子汉大丈夫,干吗这麽容易哭?!又不是什麽感动的事。」 「.........也.........也对。」小成赶快去眼泪,他之所以哭,除了因为感动外,亦是觉得难过,他真正想说的,其实是"对不起"而不是"谢谢",但这点阿秋不会知道。 *** 两个星期过去了,不断告诉自己要相信兄弟的阿秋,终於忍不住来到小成家,可惜那里早已人去留空,租主说小成他们几天前已经搬走。 「怎会这样?!」阿秋颓然靠向一旁,他不能相信小成失踪的事实,两星期以来,对方没有到饭店上班,电话亦接不通,现在连人都搬走了,就像是人间蒸发般。 「不可能.....真的不可能。」 虽然小成性格懦弱,平时胆小怕事,但却是个忠诚厚实的人,不会做出负债潜逃,欺骗朋友的事来。 「先生?!你没事吧!」租主见阿秋有点不对劲,立刻上前扶住他。 「没事!他有说去哪里吗?」 「这倒没有。」 「如果有他消息,麻烦马上通知我。」 「好的。」 离开之後,阿秋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还有一星期便到圣诞节,满街店铺的橱窗都挂上圣诞装饰,随处更可听到圣诞佳音。然而在这万众欢腾的季节里,对阿秋来说,却变得豪无意义。 此刻他感到无比的伤痛,痛并不是要替小成还债,而是被最信任的人出卖。 18. 但是,该来的还是会来。 十二月二十三日,平安夜前夕.... 这晚气温突然骤降,街上刮起寒冷的北风,还飘著毛毛细雨,阿秋刚踏出饭店,便被四个男人围住。 「你是严实秋吧!」 还不待他回应,男人们便强带他来到饭店的後巷。那里站住一个人,只看背影,阿秋就知道他是谁。 「想不到这麽快,我们又见面了!」 Jimmy转过身,走到阿秋跟前,然後拿出一张单据。 「还认得它吗?上面有你的签名。」Jimmy洋洋得意地说。他手上拿著的正是小成当天给阿秋签的担保人同意书。阿秋不敢置信这东西竟然在Jimmy手上。 「你怎会有这个?」 「我一直在想,要怎样才能打击你,想不到你那位好朋友黄学成,就前来给了我一个好机会。」 「你究竟对他做过什麽?」阿秋忿然走上前,立刻被身後两个男人一左一右地架住双臂。 「别心急嘛!阿秋,我想先知道他是怎样说服你签字的,是不是说他母亲有癌症,又说有个朋友可以借他钱,但要个担保人之类的话?」 「..............」 「原来是真的?!看来他还不笨,会照我教的去做。」 如果不是被身後二人捉住,阿秋真会上前痛打对方那张臭脸。 「你骗我!我知道他不会这样做。」 「是吗?」Jimmy夸张的笑起来。「这就很难说了,人一旦走投无路,连最亲的人都可以出卖。话说回来,他应该多谢我,那天他欠下一屁股的债,如果不是我出面,他双手早被砍掉了。」 「不.......不会的。」 「现在他玩失踪,那五十万就麻烦你来还了。」 阿秋知道,这根本是个局,是个早已经设计好的局,就只等他踩下去罢了。但最令他不能接受的,竟然是小成促使他踩下去。 「我给你每个月还钱,但利息会额外计,如果时间到又还不了钱,你清楚有什麽後果吧!」用手拍了拍阿秋脸庞,Jimmy露出奸诈的笑容。 「我不会还。」 「什麽?!」 「我说我不会还。」阿秋大声吼回去。「全是你搅的鬼,我干吗给你还钱,你这狗娘养的杂种!」 「你.........」 看著那对坚定且无畏惧的眼神,Jimmy顿时气上心头。 「呐!你们两个给我好好捉住他。」向手下吩咐完,Jimmy磨拳擦掌,瞬即一拳挥向阿秋左睑,由於身体被钳制住,阿秋根本无法还手,只能白白被揍。 「他妈的!对呀,是我玩你,我一早就看你不顺眼,你又可以怎样?」再一拳揍向他,今次力气比之前还要大。「说不还就不还,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了。告诉你,我已经没有跟龙哥,改在霸爷底下做事,你那笔钱都是向他借的,换言之,今次连龙哥都帮不到你。」 阿秋唇边被打破,口里慢慢尝到血的咸味。 「呸!」忽然,他将混了血的唾吐到对方身上。 「耍那种小手段,就能令我屈服吗?别天真了。」 他强忍脸上的疼痛,没事似的笑著说。 「你知道吗?我最讨厌就是你这种倔强的性格。」说完,Jimmy就像一头完全被激怒的狂狮,用尽全力痛殴阿秋,不时还用脚猛踢他胸口和肚皮,连站在两旁的手下亦因他的力度太大而差点捉不稳阿秋。 虽然挨揍,但阿秋却没啍半句,直至Jimmy揍得再没力气,才命令手下放开他。 顿时,阿秋整个人虚脱般跌倒在地。 接触到地上冰冷的雨水,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未被揍晕过去。 Jimmy没有放过他,走过去一手揪起他衣领,将他面向自己。 「如何?服输了吗?求我或许会放过........」 话未说完,阿秋忽然用头撞向对方,由於冲力太大,还来不及闪避,Jimmy便被撞了开去。 「Fuck!」 尚未站稳的他,便感到鼻里有液体流出,摸了摸才知道是血。 「你们还站在那里干吗?还不动手。」向身旁四人说完,Jimmy赶紧退下去,伸手擦掉鼻血,他最怕就是看到自己的血。 听到命令後,男人们卯足了劲冲向阿秋,纵使全身上下已经剧痛不堪,阿秋仍然迅速移动脚步,避开众人的攻击。脖子忽然从後被人勒住,眼见另一人从正面揍过来,幸好阿秋反应快,举脚踢中对方肚皮,趁他倒地时,再用手肘撞向身後的人。 其馀二人亦凶狠的朝他直扑过去,阿秋一个闪身,回敬了他们各人一记快拳。 曾打过不少架的他,早已习惯独自应付多人,现在即使有伤在身,但靠住心里那股忿怒,仍能一拳又一拳的重击其他人。 19. ¤自由¤自在¤整理¤ 渐渐,男人们逐一被阿秋击倒,站在远处的Jimmy亦不禁被这个情景吓住。 不会吧!他刚刚还被我打得半死......... 把最後一人搁下,阿秋慢慢走近Jimmy,把他逼进巷里的死角。 「别、别靠近我!」 「咻!」一声,Jimmy忽然从怀里亮出一把小刀,朝阿秋猛扑过去,还反应不过来的他,胸口便被划了一刀。 顿时,鲜血将上衣染红,阿秋痛得弯腰跪下。Jimmy趁机将他踢倒在地,还豪不怜惜的继续对他拳打脚踢。 「打呀!打呀!看你还能不能打!」 阿秋忍住痛苦,拼命绻缩自己的身体。这次Jimmy抓起他的头发。 「既然这张脸那麽讨厌,就让我来把它划花。」 Jimmy拿起小刀,对准他的脸,将要划下去........ 刀却停在半空,久久没行动、 「不如换我做你的对手?」 声音很熟悉,阿秋睁眼一看,一个原本令他感到厌恶的男人,此刻正从後捉住Jimmy的手。 「你.....你是谁?劝你别多管事。」 「我就是爱管事!」大力将Jimmy的手向後扯,瞬间痛得他大叫起来,手上的刀亦因此掉下。 「我记得你,你总爱找他麻烦,这次又在干什麽坏事了。」诚志将刀踢到远远,然後二话不说,一记下勾拳,将Jimmy朝天打了出去。还不等他站起来,便又狠狠踩过他身上每一处。不知怎地,当看到阿秋满身伤痕的躺在地上,诚志便怒不可遏。 「等...等等,求求你,饶.......侥了我吧!」Jimmy惶恐地说。然而,诚志却没有停下,直至他被扁得昏死过去。 发泄完所有怒忿,诚志走到阿秋身旁,将他扶起,却赫然见到他胸前的刀伤。 「我现在带你去医院。」 「不用了。」拨开诚志的手,阿秋强自站起来。 「但是,你伤成那样......」 「我都说不用了!」随著一声吆喝,阿秋转身离开,诚志立刻跟上去。 「别跟来!」 说完,扶著墙壁,阿秋举步艰难地往前走,身体各处都是瘀伤,然而,身体的痛却不如心里的痛。 他被背叛了,彻彻底底地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面对庞大的债务,还有父亲的医疗费,阿秋只觉心力交瘁。 为何不幸的事总是降临自己身上,我又没有做过什麽坏事。 走到一条灯柱旁,阿秋终於不支倒地,他任由雨水无情的打在脸上。迷迷糊糊地看著夜空时,耳里隐约听到远方传来的圣诗。 这个世上真有天使的话,求求,带我离开这里,我想就此消失地上........... 在意识逐渐远去时,他隐约看见一个男人来到身旁,将他温柔抱起,男人温暖的体温,使他安然地瞌上双眼。 20. 睁开眼睛,全身的痛感瞬即袭来,阿秋皱了皱眉头,横视四周的环境。 他死了吗?这里是天堂还是地狱。但看清楚,好像两者都不是....... 是一间布置得很时髦的房间,偌大的空间放了型型式式的音响器材,还有电脑用品。天花板贴满萤光星星纸,为整间房添上一丝浪漫温暖的感觉,房外还有个露台,种满绿色植物和花卉,微风吹来,便传来阵阵花香。 「醒啦?!」诚志走过来,伸手摸向阿秋额头。「太好了,已经退烧。」 见阿秋疑惑的眼神,诚志微微笑道:「这是我房间,昨晚你说不去医院,又不知你住哪里,唯有带你回家,然後叫医生来看你。你知道吗?医生来到时,吓了他一跳,因为你身上新伤旧伤的,什麽也有,情况很不妙,还好他没有迫我送你进医院。」 阿秋静静听著,没有答腔,诚志从书桌上拿过一碗粥。 「他说你至少一星期不能到处走动,而且要戒口,来,先吃碗粥,待会还要吃药。」 「我不饿。」 「怎会不饿?你整晚都没吃东西。」诚志舀起一匙粥,正想喂他,他却别过脸去,诚志叹口气,将粥放回桌上。 「那好吧!我把它放这里,你饿时再起来吃。」 ¤自由¤自在¤整理¤ 本欲离开,诚志忽然像想到什麽,便又问:「你要通知志豪叔吗?毕竟你整晚没回去。」 床上的人毫无反应,诚志只好落寞的走出房间,他不知道阿秋昨晚为何和一帮人打架,但看见他被修理得口肿脸青时,便没由来的心痛起来。 走到客厅,碰到父亲正在看报纸。 「怎样?你那位朋友没大碍吧!」仲轩边看报纸边问。 「已经醒了,看样子应该没事。Daddy,我想让他暂时住这里,待他伤好後再回去。可以吗?」 「你决定吧!」仲轩尝了一口茶几上的咖啡,心不在焉地说,显然他对这件事没什麽兴趣。 如果你知道他是志豪叔的儿子,恐怕反应不一样了。诚志在心里嘀咕著,他知道阿秋不想见自己父亲,更不喜欢提志豪叔的事,所以他没打算告诉仲轩阿秋的身份。 当天诚志工作结束後,便赶回家,纵然公司开了个圣诞派对,他都婉拒同事们的邀请,推说约了重要的人而不得不走。 「我真不明白,那个人一付混混样,到处和人撩事斗非,怎麽你总是喜欢接近他?」Stephen隐藏住内心的不安,纳闷地问。昨晚诚志带阿秋回家後,就是托Stephen帮忙找医生,故此他早已看穿诚志的谎话。 「反正他受了伤,总得有人照顾呀!」诚志则理所当然地答。 回到家後,看见一屋的冷清,诚志才想起父亲去了公司的圣诞酒会,佣人们又已经放假,家里自然空无一人了。他担心阿秋没人照顾,会否出事,於是瞬刻跑上房间,但来到房门口时,却又怕对方还在睡觉,只好小心翼翼地推开门,免得打扰对方休息。 然而,眼前的情景却令他并息住气。 阿秋站在露台前,默默望向远方,黄昏夕阳的馀晖映照进来,就像一层柔光般包围住他,额前泛著金光的微长秀发正随风飘起。 好一幅安祥平静的画面,此刻的他,已看不到昨晚的戾气。 诚志忽然陶醉在这个画面中,变得很想接近他、了解他。 放慢脚步走过去,诚志来到阿秋身旁,不知是否想事情想得太入神,阿秋竟然丝毫没有察觉。 「在想什麽?」当诚志问口时,他才惊愕的转过头,原本平静的脸变得阴暗起来。 「对不起,突然打扰你,你有好好吃东西吗?」 阿秋没有回答,但看到桌上空空的碗,诚志满意地笑了。 可是,面对依然沉默的他,诚志却变得不知所措,紧张起来。 「对....对了,你是否介意告诉我,昨晚为什麽和那帮人打架?如果不想说,也可以不说。」 你这个大笨蛋,说话何时变得这麽客气了.........诚志暗自忖道。 「昨晚,我以为自己死了。」想不到他却言不由衷地说出这句话。「当被抱起时,心想天使终於要带我离开,怎料原来是你。」 「...................」 「最後还是得面对现实。」阿秋自嘲笑道,他愈是这样,诚志愈感到不安。 「如果不是遇到你们,我就不用过这种生活了。」虽然整件事和诚志没有关系,但此刻灰心失意的他,已经将所有责任埋怨到诚志身上。 「你说什麽?我不明白。」诚志被搅得糊涂了。 「.........算吧!」看见对方呆头呆脑的样子,阿秋拿起昨晚被换下,属於自己的衣服,向门口走去。 「你去哪里?你还没痊愈,要好好休息才行。」 「我要离开这里,再逗留下去,只会令我忆起不愉快的事。」 「不愉快的事?你指的究竟是什麽?」诚志挡住阿秋去路,不让对方经过。正如他所说,阿秋身受重伤,即使要走,也没可能拗过高头大马的他。 21. 「你想知道我为什麽和那些人打架,还被打得半死不活吗?」 诚志认真地点了点头。 「因为我逞英雄,走去当担保人,怎料他逃跑了,换成自己欠人家一大笔债,而且好死不死,债主又是自己对头人,他们当然趁机找我晦气了。不过,谁叫我那麽笨,轻易相信人,活该!」 「阿秋.........」 「而且,我最信任的人,和想害我的人串通起来,我还懵然不知。」 说这番话时,阿秋满脸愁容,眼泛泪光,诚志看了也不禁感到心痛。 「被出卖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的。」他走向床边。 「我觉得生活很辛苦,毫无意义,只是不停地工作、赚钱,再工作、赚钱,我的人生究竟为了什麽?一想到未来还要提心吊瞻地过日子,我就很累,真的很累,我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 他坐在床沿,把头埋在双手中,显得多麽懦弱无助。诚志慢慢走过去,怜惜地握上那双颤抖的手。 「别这样。」 「那我可以怎样?」甩掉诚志,阿秋断然说:「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你打从出生,要甚麽有甚麽,不愁吃喝,身边的人都对你唯命是从,生活一定无忧无虑吧!」 诚志望著阿秋,眼眸中闪过复杂的感情。过了片刻,他才开口道: 「我也不是你说的那样,他们对我好,轲然奉承地接近我,是因为我家里有钱。像我这种人,更难找到知心的朋友,一旦找著,也不希望他背叛我,所以我明白你的感受。」 房内开始变得宁静,两个男人一坐一站,无言地相对著。其实诚志的心情正起伏不定,他想安慰阿秋,但对方却筑起一道厚厚的门,将他拒诸门外。他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从前做过什麽、为何会变成这样?他统统都不知道。唯一可以理解,就是被朋友出卖时的痛苦。 「你欠多少钱?有我可以帮忙的地方吗?」 「我会自己解决。」 「不如我帮你先还钱,然後...........」 「王诚志,我知道你有钱,但我不想欠你人情,你明白吗?」 「那麽,从今天起,你就当我是你的朋友,朋友应该互相帮助,我先帮你还钱,日後你再慢慢还我。总可以吧!」 「你根本不明白,我所指的,是不想接受你的怜悯和帮助。」 「为什麽?因为我们父亲的事?」 「...................」被说中心事,阿秋也不想否认。 「你还要执著那件事吗?为何让上一代的恩怨困绑自己,你就是你,你父亲就是你父亲呀!」 「事情没有这麽简单,你根本什麽都不知道。」 「你不说,我当然不知道。」 「好,我告诉你,还有我干吗过这种拼死命赚钱的空虚生活。」 双方你一言我一句地吵著,原本不想提起父亲的阿秋,终於忍不住心里那股郁闷,以及多年来压抑的厌恶情绪,打算将整件事告诉对方。 「十五年前,我爸爸离开这里时,刚好看见你父亲驶出的车。於是,爸爸突然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人,除了妈妈以外,就是你父亲,说完便不顾一切地去追那辆车,之後便发生车祸.....」 想起痛苦的回忆,所有场面如今还沥沥在目,就像一根又一根的刺刺痛心窝。原本还控制住的泪水也不争气地涌出眼眶,阿秋只好将头再次埋於双手中。 「爸爸是我唯一的亲人,然而,他..........他却变成了植物人。」 "砰"彷佛心脏被敲了一下,诚志霎时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话。 「你、你说甚麽?」 「我爸爸发生车祸後,成了植物人,一直到现在。」 ¤自由¤自在¤整理¤ 「不会吧!」诚志惊讶得愣在那里。阿秋则抬起头,擦掉脸上的眼泪。 「那天以後,为了养活自己和负担爸爸的医疗费,未读中学,我便毅然出来打工,但那时还是个小孩,只好到流氓开的赌场和舞厅干些见不得人的工作。後来为了赚钱,再困难和危险的事都走去干。我的空虚生活就是自那天起开始,所以,你明白我为什麽放不下那件事吧!」 不知何时,黄昏的夕阳已经落下,换上漆黑的夜幕,房内亦因此变得暗下来,两人谁都没有开灯,就这样渐渐融入黑暗中。 22. Wish you can forgive your yesterday Wish you can love your tomorrow 愿您原谅过去: 拥抱未来: --------------------------------------------------------- 晨曦的曙光透进屋内,伴随著窗外的鸟鸣声,诚志坐在窗边的按摩椅上,看著床中正睡得沉隐的男人,他有著一张端正而深邃的脸孔,浓密的眉毛微皱著,紧抿的薄唇,前额被长发覆盖住,给人一种倔强而冷酷的味道。 昨晚虽然是平安夜,但经过整夜的谈话与对峙,彼此的心灵已疲累得像打完仗般,久久未能平伏。最後诚志好不容易才劝服阿秋留下,在他睡後,自己则静静待在房里,想了一整夜事情。 他背负著一段悲惨而痛苦的过去,自己不能想像他是以怎样的心情走过那些日子。他的人生、遭遇因为那场意外,彻底被改变。自己向来已经原谅父亲爱的是另一个男人的事实,但是,他可以吗?他肩负住这个重担,可以明白两个男人彼此相爱时的深情吗? 诚志站起来,亳无睡意的他,决定到外面逛逛。 *** 大概中午时份,阿秋才从睡梦中醒来,他立刻环顾四周,发现诚志不在後,便换回自己的衣服,决定悄悄离开。 下楼穿过客厅,来到庭园,他不禁停下脚步,面对这个地方,他有种重回旧地的感觉,十五年前,他和诚志在这里相识、嬉戏。那时候的自己,有颗天真烂漫,不懂世事的心灵,觉得这个叫自己做"秋哥哥"的小男孩很可爱,於是扮演起好哥哥的角色来,为他爬上树取回踢失的足球。当时,自己可以坦诚地和他相处,如今却不同了。 「午安!」身後忽然传来诚志的声音,把阿秋吓了一跳,不知何时,他也来到这里。 「你还记得这个庭园吗?我们曾经在这里斗球。」就像忘记了昨夜彼此的争执,诚志泰若自如,没事般问。 「已经没甚麽印象。」 「.............也对,毕竟隔了这麽多年。那麽,不如我们现在就来玩一玩?反正刚刚我著没事做,正想出来活动活动身子。」 「别了,我没兴趣。」阿秋连忙摇头。 「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还想藉此再切磋大家的球技。我记得那天你也是这样拒绝我,最後要我苦苦哀求你才答应。」诚志无奈般叹了叹气。 「什麽苦苦哀求?!由头到尾都是你在命令我,我才勉为其难陪你。」 「咦?好像有这回事。但你不是已经忘记了吗?」见诚志立刻贼头贼脑地笑,阿秋才知道自己被摆了一道。 「真无聊!」阿秋亦只好尶尬一笑。 「你终於笑了,你还是笑起来好看,感觉没那麽严肃难亲近。有没有人告诉你,你有一对很漂亮的眼睛。」 「.............」阿秋没答话,诚志才知道自己说错话,很少男人会称赞另一个男人眼睛漂亮,听上去有点暧昧而且怪怪的。 「别.....别误会,我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有感而发。我这个人说话就是不经大脑,心直口快。」 「没所谓。」阿秋若无其事地说。 「我记得你以前也很爱爬树,说喜欢爬上树後那份宁静、逍遥自在的感觉。」为舒缓此刻尶尬的气氛,诚志特意将话题转移过来。「自从听你那样说後,我也喜欢了这种运动。」话毕,他忽然爬上旁边一棵木棉树,找了个固定安全的位置坐下。 「来!你也上来吧!」伸出手,诚志想帮阿秋上去。 「不好了,我已经很久没爬。」 「别怕嘛!来,拉著我的手。」诚志没有放弃,更鼓励他照自己的话去做。 说不过这个行为像小孩子的男人,阿秋唯有小心谨慎地爬上树。说真的,他确实很久没爬,现在还附伤在身,心想可能要费一番功夫才能爬上去。然而,没想到握过那只大而厚实的手时,对方竟然一鼓作气,连拉带抱的将他把了上去。 「怎样?这里感觉不错吧!」 「嗯!」还未定神,阿秋就发现,这里真的有份久违了的畅快感觉。沐浴在冬日斑驳的阳光下,感受树上雀鸟欢愉的和呜声,举目望去,尽是红叶、黄片在闪耀,两人不免陶醉在这种平静舒服的环境中。 「对不起。」过了一会,诚志忽然冒出这句话。 「咦?!」 「自从昨晚知道志豪叔的事後,我便有份愧歉内疚的感觉。虽然只见过一次,但我记得,他有著一张和蔼可亲的笑脸,而且又温柔。真不明白,那麽好的人,怎会看上我家那个性格古怪又固执的老头子。」 「................」 「爱情这种东西真的很奇妙。为了它,人可以放弃一切,不顾後果地追逐它。但拥有的时候不会珍惜,失去的时候却愈想拥有。於是,我爸爸赔上了他的幸福,而你爸爸则赔上了自己的人生。」 阿秋闷不吭声地听著,诚志鼓起勇气继续说: 「能不能够请你原谅我爸爸?我觉得你恨的不是他让志豪叔变成植物人,而是我们父亲相爱的事。但是,我爸爸根本甚麽都不知道,如果他发现自己心爱的人为了他变成那样,必定比任何人都要自责。一想到他们从以前到现在都爱得那麽痛苦,作为儿子的我,就很想为他们做点事。」 「虽然你那样说,但我无法体会这种心情。」 「嗯!我都明白,始终你也有自己的想法。不过,昨夜我想过了。」 「想过什麽?」 ¤自由¤自在¤整理¤ 「就是从今以後,我会尽所能保护你,不让你受伤害。」 阿秋先是一楞,随後戏谑般笑了笑。 「如果这番话是说给女孩子听,她一定很开心。你就是这样迷倒不少女孩子吧!」 「咦!当然没有啦!」 "我是说真的,为何你总以为我在说笑!"诚志在心里不满地想,他觉得无论是志豪叔或自己父亲,一定也这麽认为。 所以,从今天起,纵然我不知道你曾受过多少苦,但你不再是孤独一个,因为有我待在你身旁,代替昏迷的志豪叔保护你。 诚志在心里如此暗下决定。 ----------------------------------------------------------------------------------------- 很冷啊!!在这麽冻的天气下,我是双手边颤著边打这篇文.... 真的不喜欢冬天,好像什麽也不想做 23. 「为了配合拍摄,广告商会在酒店搭建一系列的街景,但由於场地有限,所以我们..........Ken?」 「.................」 「王诚志!」 「咦!是,........怎麽了?」 「现在开会中,你发什麽白日梦?」 「对不起。」 又来了,Stephen发现自从圣诞节後,诚志很多时工作,都会这样无心装载。 「今晚放工後,不如去Prince Club?你那些"情人"最近找不著你,便常常打给我,可知道他们真的很烦。」散会後,Stephen来到诚志身边,悄悄对他说。Prince Club是一间同志俱乐部,亦是诚志寻找猎物的地方,虽然他在那里很受欢迎,引来不少狂风浪蝶,但他由始至终只视为一种娱乐,从不会真心对待任何一个。 「如果他们再找你,就说我工作忙,没空去玩,不就行了?!」 「那请你亲自对他们说好了,我不想做你们的中间人。」Stephen实在拿他没轧,每次他惹来的麻烦,就总会找别人善後。「话说回来,人即使再忙,也得抽空轻松一下。看你最近凡事都不上心头,是不是有什麽东西烦扰你?」 「哪有什麽烦恼。」 「真的?」 「Really!我的好经理人。」 「如果不去Prince Club,我们去喝一杯吧!反正很久也没和你把酒言欢了。」 「今晚不行。」 「为什麽?」 「我想去找阿秋。」 「....................」Stephen顿时为之语塞。 「改天我再约你。」向对方摆出道歉的手势,诚志跟著其他工作人员,进服装间试身去了。 "他不是玩认真的吧!" Stephen怀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想著,他怕自己担心的事情终有一天会变成事实。 *** 「你们好!」诚志来到权记饭店。他已经成为这里的常客,平时伙计们只要见到这个阔绰的客人,都会热情宽待,然而今晚却有点不同。 「怎麽了?」见大家脸上都挂著惶恐的表情,诚志直觉有事发生了。 「刚才阿秋被一夥人强行带走,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情况似乎不太妙!」权叔慌张地说。 「糟了!」诚志立刻想到Jimmy的事,於是他头也不回地冲出店外,在转角的马路旁正好看见几个男人强推阿秋进车内。 「喂!你们干什麽?」也不理对方人多势众,诚志一个箭步飞奔上前。「当街当巷掳人,还有王法吗?」 「王法?大爷我就是王法!」 一个满脸胡须、面目狰狞,像大猩猩的男人指著诚志说:「我劝你别自找麻烦,这儿没你的事。」 Jimmy忽然从男人身後走出,见到诚志便惊叫道:「是他,就是他把我打成这样的!那家伙差点想将我打死。」他额头和右手系著绷带,鼻前还贴了几块胶布,看上去有点滑稽。 「哦!是吗?那把他也一同带走吧!」猩猩男说道。 於是,几个男人扣住诚志的手,粗暴地将他推入车厢,他原本想反抗,但碍於阿秋在他们手上,还被他们挟持,所以也不敢轻举妄动。 车厢内,阿秋没有因诚志的到来而感到欣喜,相反地还对他落井下石。 「你干吗走来?」 「当然是来救你。」 「救我?现在连你都被带走了!」 「这.........,我一时心急,没想过後果。不过,都是因为我太想保护你。」 「拜托!都什麽时候了,还说笑。」 「我没有说笑呀!」 在这个危急关头,还不忙斗嘴的二人,完全无视其他人存在,犹自内讧起来。 「你们说够了没有?!」猩猩男一声吆喝,二人立时闭上嘴巴。 *** 他们被带到一栋残旧但空广的商用住宅里,空内正弥漫著一股阴沉紧张的气氛。二人一进里面,便被人五花大绑了。 「我说阿秋啊!从以前你就爱找我麻烦,私吞我的货已不在话下。现在欠我钱,还打伤我的人,究竟是什麽意思嘛?」霸爷坐在办公桌後面,边喝茶边悠哉地说,虽然他表面上很温和,但言语间却流露出慑人的气势。 「对不起!霸爷,我承认以前是年少气盛,不知天高地厚,才会得罪你,但今次我不是存心找碴,只是跟龙哥的时候,就已经和Jimmy有些过节,所以才打起来。」阿秋虽然被绑,但脸上却毫无怯意。 「别听他说,霸爷,他就是不把你放眼内,才打伤我们,而且..........」 Jimmy从旁插嘴,立刻被霸爷用手势止住,不让他说下去。 「那欠我的钱呢?连利息在内总共六十万,到现在为止,你好像一毛钱也没还过。」 「钱不是我借,我只是别人的替死鬼。不过,我也不明白为什麽会被出卖。」用鄙夷的眼光瞄看Jimmy,他即时心虚地别过头去。「请你相信我,我暂时没那麽多钱,但我一定会还。」 「这样吗!!」霸爷依然保持笑容,但那笑容却令人不寒而栗。「可是我凭什麽相信你?别忘记你曾经得罪我。」 阿秋闻言脸色骤变,同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那你想怎样?」他不徐不疾地问。 「若果.......」霸爷将一张白纸抛到他面前。「你成为我的手下,那就另当别论了。既然是我的人,我没理由不相信你吧!」 「听到没有?霸爷是看重你,才给你这个机会,还不快在契约书上签名?」站在旁边的猩猩男说完,递给他一支笔。 看著地上的纸,美其名是契约书,实则是卖身契,阿秋知道,一旦签了名,就会永不翻身,甚至落得一个凄惨的下场。 「等等!你们别迫他,我来帮他还钱。」诚志终於看不下去,大声喊道,然而,站在他旁边的男人却忽然揍了他一拳。 「别吵!」 诚志没有因此住嘴,反而更理直气壮地说:「你们只是想藉故威胁他。阿秋,你千万不要签。」 「你就别说话!」阿秋不想诚志介入,因为整件事完全与他无关,他若得罪了霸爷,对方一定会毫不留情地处置他,毕竟他救过自己,自己尚欠他一个人情,无论如何,他都不想诚志有事。 24. 「霸爷,恕我不能够签,我没有干这行很久了,现在只是想一心一意做回正业,过些安稳的日子。」 霸爷脸上稍微有些变化,但还是笑著说:「不是吧?!阿秋,你令我太失望了。」 这句话虽然是对阿秋说,霸爷却走到诚志面前,打量他片刻後问:「你刚刚说什麽来著?」 「我说我会帮他还钱。」诚志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哦?!但六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你愿意帮他还,证明你们很要好?」 「当然。」坚定的语气。 "糟了!"阿秋暗叫不妙,他已经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麽事。 「对!有难同当。」霸爷似乎很满意诚志的答案,略点头後从容地走回自己的座位。 他向手下们使了个眼色........... 还搞不懂状况的诚志立刻被四、五个人押著围殴,脸上、胸前、背後,无一不成为众人攻击的目标。毫无还手之力的他,只能眼睁睁地任人宰割。不一会後,便被打得口肿脸青,全身乏力的倒在地上。 阿秋实在不忍心看下去,他知道霸爷是想藉诚志让他屈服。 「阿秋,你也不想让他再多受苦吧!况且我实在看不出这件事,对你会有什麽损失嘛!」 「........不要,阿秋........你不要签,否则永远都摆脱不了他们。」诚志用仅馀的力气说。 见阿秋没反应,霸爷再向手下们示意。 於是,一顿重拳又落在诚志身上,其中二人拿过木棒,如同泄愤般狠狠打向他,每打一下,他脸上又会更肿一些,眼睛和鼻子附近都是血,看著快要昏过去。阿秋随著每下敲打,内心就愈发疼痛起来。 能够帮他的,就只有一个方法........... 「别打了,我答应你们。」 瞬间,男人们都停下动作。 ¤自由¤自在¤整理¤ 「但是,先给我看看他的伤势。」 「好,给他松绑吧!」霸爷向猩猩男吩咐。 回复自由後,阿秋立刻走到诚志身旁扶起他,只见他满脸瘀青,眼角和嘴边都流著血,一张模特儿英俊的面貌,此刻已完全看不见。 「诚志、听到我叫你吗?」 「阿秋........」眼睛都肿得快睁不开了,诚志还微笑著说:「不用理我,我没事,倒是你别答应他们。」 「你还逞强?!我从没见过有人像你这麽笨,明知有危险,还走来送死。」阿秋一副焦急欲哭的表情。 「我说过要保护你,但现在却给你添麻烦,对不起!」 到此时,他还是露出宽容的笑脸,阿秋第一次感到自己并不是孤独作战。 「没有,.........我没有怪你。放心,我们很快便可以走。」 说完,阿秋拿起地上的纸和笔,正要签的时候,一个男人打开门,走到霸爷身旁,向他耳语了几句。 「他怎麽会来?」 「不知道。」 「让他进来。」 「是。」 男人出去後,室内顿时肃静起来,原本正悠喝茶的霸爷亦变得悄然无声。阿秋放下纸笔,打算先静观其变。 一会儿後,龙哥带著几名手下,出现在他们面前,霸爷立即虚假地含笑上前。 「阿龙,干吗走来都不事先通知我,让我好好招待你嘛!」 「不用了,霸爷,说甚麽招待不招待!我是有事来找你的。」龙哥瞄一瞄阿秋和伤重的诚志後继续说:「我听说你有意收阿秋做手下,不过,可否看在我份上,放过他。」 「阿龙,你这是甚麽话?他做了我手下後可以慢慢还钱,我是在帮他呀!」 「那笔钱就由我来还,这里有张支票,你看数目够不够?!」 「你来还?!他如今都不是你的人了,你还凭什麽保他?」 「不凭什麽,只是想向你借个人情。」龙哥用一贯客气的语调说:「每次你的货出了问题,我都会设法找人解决。还有你和政府官员私相授受的贪污证据,我向来都为你好好保管,你不会忘记吧!」 被诸到痛处,霸爷瞬即脸有难色地瞪向龙哥,彼此都明白对方心里想玩什麽把戏,然而,今次很明显是由哪方胜出。 「阿龙,别这麽认真,我们感情不是很好吗?你专诚来找我,我哪有不帮的道理?」 「那麽,这张支票你收下,从此阿秋和你,还有你的手下便再没瓜葛。」 「当然了。」 龙哥来到阿秋和诚志附近,见诚志全身伤痕累累地靠在阿秋怀中,几乎不省人事,便吩咐手下们为他松绑,再小心翼翼扶起他。阿秋此时才如释重负般欣然微笑,并对龙哥充满感激之情。 25. 一间设备简陋的私人诊所内,老人收起刚用完的医疗用品,向龙哥简单说明伤者的状况後,便离开了诊所。 「劳烦你了!」微作一个鞠,龙哥送走他,他是父亲生前的好朋友,每当自己身体有什麽毛病,都会先来找他,久而久之,便相熟起来。所以今晚特意向他暂借诊所,用作照顾诚志。 来到诊所外的露台,看见阿秋正在花槽边抽烟,烟叼在口里,根本没有抽,烟蒂变得愈来愈长。 「阿秋.......」 发呆的他这才转过头,烟灰掉了下来,他终於惊觉地拨掉它。 「抱歉不能够送你朋友到医院。」 「我明白。」 诚志是当红的模特儿,如果被发现满身伤痕地送进医院,又和一帮流氓在一起,不知道传媒会怎样写。 「幸好他没大碍,但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康复。」 「是啊........」 阿秋心事重重,无精打采地附和龙哥。 「他就是你说的那个人?」 「嗯。」 「你不是说不想见他吗?为什麽会和他扯入这件事中?」 阿秋轻轻噗了口气。 「一言难尽。」 龙哥坐到阿秋身旁,他发现在如此寂静的夜里,和对方单独相处,竟会令自己感到无比的安宁和舒服。 「我很欣赏他,为了朋友,被打成那样。你呢?你怎麽想?」 阿秋低下头,看著手里的烟,上头的火光因为燃点到尽处而慢慢熄灭。 「不知道.......」想了良久,才答出这句话。事实上,阿秋确实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心里予盾的感觉。 *** 龙哥离开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诊所内只剩下诚志和阿秋,墙上的时钟发出滴滴答答沉闷的声音,房里静得连自己的呼吸声都能听见,看着床上目无表情睡著的男人,阿秋有种他可能死了的错觉。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诚志突然醒过来,醒来後的第一句话不是正常的『我口渴了』而是『我肚饿了』,於是,阿秋只好在附近的便利商店买些熟食回来。 见诚志吃得津津有味,完全不像个病人,令他想起上次自己伤倒醒来後,根本毫无食欲。 「对了,这儿是哪里?」诚志边吃边问。 「是龙哥一位朋友的私人诊所,他说你是名模,不方便送你到医院。」 「喔!」诚志会意地点点头,心里暗暗佩服对方的细心。「你们是.......什麽关系?」虽然知道这样问会很唐突,但那个男人在危急关头救了自己,又为阿秋还清赌债,实在令他很在意对方是什麽人。 「龙哥是我以前混黑道时的老大,一直很照顾我,虽然我已经不是他的手下,但我有困难时,他总会伸出缓手。想起来,那段时间幸好有他,否则都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麽样子。」 「原来如此。」听过阿秋这番情深义重的话,诚志忽然觉得不是味儿,没了食欲。 「这个........你下次不要再这麽鲁莽来救我了。」 诚志知道阿秋是在担心他,心里因而浮上一股暖意。 「虽然很冲动,但最紧要你没事。」 「你为什麽会来救我?」 「咦?!」 诚志不明白他何故这样问。 「是不是我爸爸的事,令你觉得有责任要补偿我?你说要保护我都是这个原因吧!起初我只当成是笑话,但我渐渐发觉你是认真的。不过,我想说,你不用刻意那样做,因为我最怕就是别人的怜悯和同情。」 诚志原本被抬得高高的心情瞬间跌下来。 「我承认我对志豪叔的事情感到内疚,亦说过会尽所能保护你,但请相信我,那不是出於可怜或同情。虽然有部份是为了补偿你受过的苦,但大部份是因为我真的关心你,不想你像从前那样孤独一个。」 阿秋无意识地取过床边的水,喝了一口,想藉此消弭局促不安的感觉。 「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觉得生活很辛苦,毫无意义。於是,我很想改变你这种想法,因为世界还是有它可爱、好玩、值得留恋的一面。」 「是吗...........」 墙上的时钟搭正十二点,发出『叮当、叮当』的向声,正好舒缓了益发沉重的气氛,两人亦因此惊觉已经夜深。 「你明天还有工作,早点回家休息吧!」 「但是,我走後,便没有人照顾你.....」 「放心,我会照顾自己。」诚志装出不耐烦的表情,一再催促他回家,阿秋唯有离开诊所,待明天再来。 走在街上,才发现冬天夜里的气温果然冻得惊人,北风迎面呼呼吹来,像要把人吹散似的。 『他够暖吗?诊所里的被单那麽薄。』 『如果他半夜想起来喝水或上厠所?会不会不方便。』 『诊所下午才开门,明天他醒来後,谁照顾他?』 愈走愈想到更多的问题,阿秋全副心思都记挂起诊所内那个人,抱著这种心情回家,想必也不能好好入眠。阿秋停下脚步,决定折返诊所。 打开门,诚志还没有睡,当他看见阿秋後,讶异得瞪大一双眼睛。 「你不是回去了吗?」 「我.......」阿秋窘著一张脸,又不想说是因为担心他,所以才跑回来。 彷佛明白他的想法,诚志浅浅笑道:「不如你在这里睡吧!那麽我有需要时,便可以叫你。」 要对方为自己找下台阶,阿秋更感不好意思,他坐到床边的折叠椅上。 「我不困,坐在这里就好,你先睡吧!」 「好。」 诚志乖乖的盖上被单,阿秋卸下外套,将其覆在被上。 虽然说不困,但只坐了一会,已经睡意渐浓,还伴随著阵阵寒意,他记得之前自己受伤那晚,对方守在床边整夜没睡,现在终於明白对方当时的心情。但相较之下,这麽快便闷困的自己就显得很没用。 「你也进来睡吧!」 诚志瞥见阿秋倦怠的容貌,於是体贴地张开被,挪出旁边一些位置。 「因为只有一张床,所以得委屈你和我睡了。」 看著那个彷佛正散发暖气的被窝,阿秋禁不住诱惑,脱掉鞋子便跳进去。 这儿果然比外面暖好几倍,而且阿秋发现,在寒冷的冬夜,两个人挤在一起睡,要比一个人来得温暖且令人安心。向来独居的他,根本无法体会这点,不久便徐徐进入梦乡。 诚志感受著身旁温热的体温,忽然,他有种充实的感觉,想守护的人此刻正安然地睡在旁边,发出规律的呼吸声,单是这样,就令他觉得所受的伤已无关重要。 隔天,窗外马路的向声惊醒了阿秋,张开眼,诚志那张放大了好几倍的睡脸就近在咫尺。平时没有细心留意这张脸,现在才发现他确实长得很帅,虽然眼角和唇边都肿了一块,额头还裹著绷带,但这些都没损男人帅气的味道。 何时自己不再讨厌这张脸?从前即使透过广告或海报看它,都会觉得不顺眼! 阿秋并不知道,其实自己的内心正在慢慢改变。 26. 踩著轻松的脚步走在大排档林立的街道上,阿秋拿著微重的纸袋,里面全是诚志喜欢的小菜,只要想到那个胃口特大的人,惊讶地接过食物的兴奋模样,阿秋便不由得加快脚步。 气温比昨天回暖少许,还是六点的天空已经灰蒙蒙一片。今天向酒吧请了假,又提早离开饭店,阿秋打算到诊所照顾诚志。进门见到诊所内只有伶仃几个病人,阿秋向护士挥手示意後,来到最入面的加护病房,还未开门,便隐约听到里面传出一把陌生的男声。 敲了敲门,在听到『进来吧!』的声音後,阿秋谨慎地打开门。一个戴著无框眼镜、皮肤白晢、很有书倦味的俊美青年正站在床边,他附近放了些换洗的衣物和杂志,显然是为诚志带来的。 这个男人似乎在哪里见过。 「阿秋,这麽早放工啦?」 「嗯!因为今天客人少。」其实是自己向权叔要求早走,但阿秋就是不想说实话,不著痕迹地撒了个小小的谎言。 「你好,我是诚志的经理人韩煜文,可以叫我Stephen。」男人首先伸出手自我介绍,说话举止就如他的外表那样温文儒雅。 「你好,我叫严实秋。」受感染般,阿秋也礼貌地和他握了握手。 「我知道,诚志经常提起你。」 「是吗?」 『他干吗经常提起我?』阿秋在心里疑惑著。 「我们曾经碰过面,不过那次我坐在车里,你大概看不清我的脸吧!」 「哦?!原来如此,难怪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 面前这个男人一身斯文打扮,当中所散发的高尚气质,正好和粗鲁俗气的自己形成对比。 此时,坐在床上的诚志突然啧啧大叫起来。 「等等!我嗅到蚝饼,还有炒鸭片的味道!」 果然暪不住那只灵敏的鼻子,阿秋将盛满小菜的纸袋递到他面前。 「真是蚝饼和鸭片呀!咦?!还有猪肚吗?阿秋,你真是对我最好的人!!」虽然不知道此番称赞是出自真心还是顺口开河,但见到那张像小孩子得到心爱玩具般兴奋的脸时,阿秋便没由来的感到满足。 「不能吃!」然而Stephen却煞风景地取去纸袋。「你有伤在身,所以要戒口,尤其是煎炸食物。」 「一点点就好,不打紧吧!」 「我也是为你著想,不快点痊愈,工作便会堆积如山,我亦很难向赞助商交代。」 「但是.......」浓密的眉毛呈八字状垂下,单纯的小孩顿时变成可怜的大狗,Stephen就像严厉的驯兽师般瞪著他。 「他说得对。」阿秋急忙从Stephen手上拿过食物。「是我大意没注意到,我再买其他吃的回来。」 走出诊所,阿秋发现食物还是热呼呼的,既然诚志不能吃,唯有自己解决它们了。 「严生!」身後传来Stephen的声音,不知何时,他也走出病房,跟随自己来到室外。 「明天我会接Ken回家休息,抱歉这两天给你添麻烦。」 「喔........不会呀。回家也好,始终家里要比这儿舒服得多。」 ¤自由¤自在¤整理¤ 「这是其中一个原因,但另外一点是想确保他的安全。」Stephen意有所指地说:「老实说,今天见到诚志的时候,真令我吓一跳,起初还以为他是普通的撞伤或跌倒,怎料是被打成那样,幸好没後遗症,否则他模特儿的生涯可能因此泡汤。」 阿秋惭愧地别过脸,藉以逃避对方责备的眼神,不知道诚志曾经对他说过什麽,而他又知道多少,但任谁都不想见到自己的朋友兼工作伙伴受伤吧!更何况诚志今次是为他人白白挨揍,整件事根本与他无关。阿秋已经有被责駡的心理准备。 「他向来就没有所谓的危机意识,作为名模且上市公司的太子爷,对自身的安全竟一点都不重视,每每要我为他担心。」Stephen焦躁地拨弄额前的头发。「所以我会特别留意他和甚麽人相处,他很喜欢玩,对象换完一个又一个,但我认为只要别把全副精神都栽下去就好,毕竟人心叵测。然而,他对你却表现得格外执著。」 阿秋觉得Stephen那番话很有弦外之音,他究竟想喑示什麽?还在猜想的时候,对方已将真心话和盘托出。 「我就开门见山地说好了,或许你会觉得我过份干涉他的生活,但上次你被流氓打伤的事我都知道,你大概和黑道的人有来往吧!为此,请你不要再接近Ken,否则只会为他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等等....请你搅清楚,不是我接近他,是他主动来找我。」 也不能怪对方有这种想法,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自己和那些人确有来往,怕被牵连也是正常。但走去连累他人的卑劣行为,自己还不至於会做。 「如果真是那样,也希望你能够疏远他。」 『不是吧!你是否该对他说,而非被动的我呢?!』 阿秋在心里咒骂著,发觉对方找错谈话目标而感到愈来愈烦躁。Stephen见阿秋皱起眉头的苦恼表情,以为他不想答应,於是再追加一句。 「还是你亦想和他混熟?你接近他究竟有什麽目的?」 「..........目的?!」 Stephen轻蔑般的语气触动了阿秋的怒火,他讨厌别人看不起自己,彷佛自己是抱著什麽不轨的企图接近诚志,其他人可能会这样做,但他绝对不会。 「你认为每个人接近他都是为了获得好处?」阿秋嘲讽地笑著问,真不能单靠外表判断人,看他拥有一张秀气的面孔,怎料思想却迂腐无比。 「难道不是吗?」 「喔!!言下之意,即你接近他也有企图罗?」 「你..........」Stephen被反了一丈,即时变迁哑口无言。 「韩先生,看来你对我抱有很大的成见,再说下去只会令气氛搅得更糟。我还有东西要买,先走了。」 挥一挥手,阿秋穿过Stephen身边,向对面马路走去,突然又像想到什麽似的停下脚步,转过头说:「我自知会给他添麻烦,所以会识趣远离他。但倘若是他坚持来找我,我就管不著了。」说完便横过马路,漠视在原地心心不忿的Stephen。 27. 为了偿还小成的债项,阿秋决定再多打一份工,即使最近香港的经济有复苏的迹象,但失业率依然持续高企,在如此萧条的社会气氛下,要找一份时间适合且薪水高的工作实在不易,尤其阿秋的学历只有小学程度,这陡然增添了找工的困难。另一方面,他亦开始躲避诚志,虽然已经摆脱霸爷那帮人,但亦难担保类似的事不再发生,阿秋认为还是远离对方为妙。 纵使想要疏远对方,但显然诚志并非这麽想,他总会适时地出现在阿秋面前,找他吃饭或逛街。他很喜欢吃,常常带阿秋尝尽各种价钱低,但味道不输高级食府菜肴的美食,这彷佛已成为他们之间共通的话题或嗜好。很多时阿秋都想告诉诚志,其实他的经理人反对他们来往,但又怕说後会破坏诚志与Stephen之间的关系,故每次说到嘴边都作罢。 『是他要来找我,我可控制不了他的行动!』 正如之前对Stephen所说,阿秋抱持自己只是被动者的想法作回应,但当相处下来时,却意外地和对方交往得很融洽。而且阿秋渐渐觉得,只要放下对父亲发生车祸一事的执著,便能够发现对方更多的优点,例如吃饭时待双方的菜都上桌後才起筷、下雨及刮风的日子里,总会多带一件外套或雨伞给他、当饭店的杂物需要清理时走来帮忙等等。虽然种种事情只是生活中毫不起眼的细节,但透过它们,都能够看出对方温柔细心的一面。     但除优点外,也有他笨拙的地方,之所以说是‘笨拙',是基於他对凡事都缺乏自觉,忘记自己是名模的身份。在街上看到喜欢的事物,会忘情地大叫或飞奔上前,完全漠视周遭途人诧异的眼光。还会在多人的公共场所里不顾形象的大吃大喝,连阿秋也为之尴尬。 有时阿秋觉得诚志并不如他外表那样幸福,虽然自小於富庶的家庭环境中长大,集万千宠爱於一身,但父母的婚姻关系恶劣,他什麽都能够拥有,偏偏缺乏了双亲的爱。所以他曾经说,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会无条件地献上所有,因为恋爱的承诺并不真切,只有实际的行动最为重要。 踏入二月中旬的某天下午,诚志如常到饭店找阿秋,他知道星期五这段时间对方没有工作,於是想邀他到一间新开的中华料理店吃饭,怎料他却说要去见工。 「还要打其他工吗?你已经够忙了。」诚志不满地嘟念著。 「没办法,我想尽快还钱给龙哥。」很难得取到这个面试机会,必须好好把握,不理一脸沮丧的诚志,阿秋步出饭店便往小巴站走去。虽然计划落空,但诚志还是跟阿秋一块走,因为他也想看看阿秋将来或许会打工的地方。 走上小巴时,由於身高关系而撞到门楣,痛得他差点落泪,然而阿秋却在身旁取笑他说『是你太高了,看来还是家里的私家车适合你。』说後便徐徐选了个窗边位坐下,诚志臭住一张脸坐到他身後的座位。 随著车子前行,他留意到附近有两个女学生边偷瞄他边窃窃私语,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竖起耳朵专心细听。 『真的是Ken Wong本人,他为什麽在这里?』 『怎知道!或许是忙里偷吧!但他长得好帅啊!』 『而且比广告上看到的还要高,坐在他前面的好像是他朋友,一定也是模特儿公司里的人。』 『嗯!怎麽说呢?!........都有种酷酷的味道。』女学生愈说愈起劲,诚志在心里喑忖道"对了!对了!你们继续称赞吧!想不到这儿也有我的拥护者。呐!阿秋,我都说你有当模特儿的潜质,外人都这麽想呢....."当他沉浸在自我陶醉的情感中时,一直静静看暮窗外景色的阿秋忽然看到什麽似的紧张起来。 「司机,我要下车!」他大喊,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住,车内所有人的目标立刻集中在阿秋身上。 「这里是禁区,再前少少吧!」司机懒懒的答。 「总之我要尽快下车!」一副杀气腾腾的模样,看他这麽急,司机无可奈何地将车停在转角处。还搞不懂状况的诚志就见到阿秋一个劲冲出车外,不想无端被抛下,他也赶紧下车,跟著阿秋拔足狂跑起来,只见他沿马路边往刚刚车子经过的地方跑,穿插於无数车辆中,再左拐入十字路口,连交通路灯的指示也不顾,险象环生,尾随的诚志被他的举动吓得冷汗直冒,虽然车辆频频发出高分贝的响声,但为了追上对方,亦只好迫自己充耳不闻继续跑。 接著见他跳过路边的围栏,进入行人道,心想这下可以较安全了,怎料他依然没有放缓脚步,还视途人如无物般,反而跑得更快,想喊停他,但他似乎听不到。前几天还在想『很久也没运动了』的诚志,想不到今天会在这种情况下练习长跑,还是拚死命往前冲那种。"求求你,快点停下吧!我没气了。"心里不断呐喊著,连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何要跟著对方在街上跑起来,由开满路边摊档的街头跑至街尾,再横过大马路,然後进入挤拥人多的商店街,如此惊险剌激的遭遇还是头一次体验。 渐渐诚志才发现阿秋是在追一辆车速开得蛮快的单层巴士,由於没乘客上车,巴士连过几个站。经过一番拚搏,当它在红灯前停下时,阿秋立刻过去猛敲车门,门打开那刹便冲了进去,诚志在车边大口大口喘著气,已经跑不动的他亦不管阿秋在车里干什麽了。 突然,随著一声吆喝,阿秋拉著一个男人下车,二话不说便挥拳揍向他,可能是冲力太大吧!男人撞倒身旁的灯柱後跌倒在地。诚志记得第一次见阿秋时他亦在场。 「.........秋....秋哥。」小成惶恐地瑟缩起来,摸住脸颊的手颤抖得厉害,那双充满不安的眼睛则泫然欲泣般看著阿秋。 28. 「别叫我,你没资格!」随著怒斥,阿秋走上前揪起他的衣领。「你知不知道你干的好事,後果有多严重?影响有多大?我誓想不到,出卖我的人竟然是身边最好最信任的朋友,你究竟在想什麽?为了钱,可以不顾一切吗?」阿秋气愤的声音令每个路过的途人均投以好奇的眼光,他揪住对方的手因用力过度而微微泛红。 「秋哥,你听我解释,我不想这样做,其实我也很痛苦、很内疚,要欺骗多年的兄弟,那种滋味一点都不好受!」 「不想这样做?你告诉我你母亲有病需要钱,要我做担保人,之後却一走了之,留下庞大的债项要我独力承担,而且好选不选,串谋Jimmy那帮人,你知道他向来想抓我把柄、想我死。你设这麽大的局给我,居然说痛苦内疚?」 阿秋虽然面带怒容,但心里却悲痛不已,他珍惜这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彼此在饭店最艰难的日子里曾一起携手渡过,患难与共,他以为自己很了解对方,对方亦很重视自己,但原来所有只是他单方面的想法,甚至付出的都是陡然。 诚志慢慢松开阿秋揪住对方的手,面色凝重地说:「先冷静下来听他解释,你之所以追上他,为的不是教训他,而是想知道原因,对吧!」细听下才知道这个男人就是出卖阿秋的人,诚志终於明白为何阿秋会拚命追赶对方乘坐的巴士。此时,他彷佛亦感受到阿秋那份既忿怒又伤心失望的矛盾心情。 「好,你说,为什麽要这样做?」经诚志这麽一说,差点被忿怒蒙蔽自己的阿秋稍为冷静开来。 「.....其实,我母亲的确有病,她患了冠状动脉心脏病,要长期住院接受治疗和手术,但费用却贵得惊人,在付不出的情况下,我走去赌场,希望靠运气可以赚一点钱。起初确实赢了不少,但後来却愈输愈多,当发现的时候,已经欠赌场一大笔债.........」 「你居然走去赌钱?」阿秋憋不住气,忿然走上前,却被一旁的诚志拉住,要他让对方继续说。 「对不起,秋哥.........」也不理身处繁喧的街道,小成忽然跪在地上。「我後来才知道那间赌场是一个叫霸爷的人经营,而他的手下就是Jimmy,他认出我是你的朋友,就迫我找你做担保人,然後弃债潜逃,这才免我不用还债,否则便要当场还清,还不来就砍断我一双手。」小成开始哭起来,双手撑地,不敢抬起头,看不出是因为悔恨还是惧怕而哭,但哭声里却充满自责、悲哀、落寞的感觉。 「秋哥,你......相信我,我....我都是迫於无奈才欺骗你,我都很恨.......恨自己的懦弱。」 一个大男人跪在街上哭得抽抽噎噎,怎麽看都不是假装出来的表现,阿秋默然无声地听著。 「对不起.....对不起....」彷佛梦呓般连续说著同一句话,身边开始有路人围观,见小成已经哭成泪人,连诚志都不禁同情起对方来,还在想是否该上前扶起小成时,就见阿秋一个箭步,推开人冲了出去。 他不想再待下去,看著小成,就像看到当年的自己,那个为了家人劳心、不惜冒险付出一切的自己。 留在原地的诚志先赶忙扶起小成,再递过纸巾和手提电话给他。 「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咦?!」小成不明所意地看著他。 「放心!不是要找你寻仇,只是想和你取得联络。」他露出真切诚恳的笑容,虽然不知道诚志想干什麽,但小成还是将自己的电话号码输入他的手机内。 「你应该还记得我吧!我不清楚你的为人,但希望你今次没有骗我们,因为阿秋为了你的事受了不少苦,而且心里很难受。钱方面,龙哥已经先帮你还清,但依你所说的现况,恐怕也还不出钱给他......」 小成惭愧地低下头,当听到自己的债项要由一个不相识的人来还时,就更觉自惭形秽。他用纸巾擦掉脸上的泪水和鼻涕,极力控制又想哭的情绪。 「我会找阿秋谈谈,你先回去吧!」诚志说完正想离开,小成却捉住他的手小声问:「他.......秋哥他会原谅我吗?」 看著那副酸楚的神情,诚志拍一拍他的肩膀。 「我都不知道,但他是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如果你说的全是真话,我相信他会体谅。」 「是吗?!..........谢谢你。」知道对方可能是安慰自己才这样说,但小成还是抱著满心的感激道谢。 注:冠状动脉心脏病: 又名冠状动脉阻塞 会导致心肌缺氧及心肌梗塞(心肌坏死) 29. 诚志沿著各处大街小巷走,终於在一条阴暗冷巷里找到阿秋。他倚靠墙边,默默低下头,额前过长的头发将眼睛附近的地方遮盖住,从远处根本看不出他的表情。 「阿秋.......」诚志慢慢走过去,当他伸手搭上对方肩膀时,才发现阿秋的身体在微微颤抖。 「我原本在想,如果有天给我遇到小成,必定先上前痛殴他一顿,然後不论他说什麽,都要他还清所有赌债,继而断绝我们之间兄弟的情谊。」 诚志以为阿秋在哭,但他没有,只见他抬起头,紧紧合上眼睛,片刻後才睁开,像是想很多很多事情,面上流露著伤心痛苦的表情,从沙哑的声线里更可听出他在压抑激动的情绪。 「可是,我什麽都没做。」靠著墙边慢慢滑坐在地,身心都感到相当疲累的他,已经没有站著说话的力气了。 在旁边的诚志亦背墙蹲下来,与他同一视线,冷巷内除了附近公园孩子的嬉闹声外,就只有他们沉重的呼吸声。看著天空渐渐被黄昏的馀晖染成金黄色,诚志忽然觉得,如此令人沮丧的事情总发生在阿秋身上,每当他表现得懦弱时,自己就会恰巧在旁,莫非连上天都认定他要保护、扶持这个人?! 「为何会这样?我竟然什麽都没做!」自言自语般说著,阿秋摇了摇头,好像在否定自己一样。 「因为你不忍心,你体谅他的心情。」诚志将手插在裤袋,侧头望向阿秋。「你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 「善良?!」阿秋乾笑一声。「别说得我那麽伟大。」 「我说得很伟大吗?」诚志也跟著笑了笑,然後心有所感地说:「但我真的觉得你很善良,而且很坚强,一般人如果遇到这种事情,正如你所说,即使他有充份的理由都会要他还钱,试问谁会愿意平白为人还赌债?而且由始至终,你都靠自己的力量一点一滴赚钱。」 「坚强又怎样?生活还不是一样要过,问题照样会发生。」阿秋颓然答道。他不相信所谓命运的东西,认为凡事都应靠自己争取,但当争取过後,结果还是一样的时候,人就会变得灰心丧志,就连原有的自信都失去。 「我爸爸发生车祸後,我顿时变得六神无主,觉得世界和自己的事情已变得毫无意义。我还记得那天在医院,有社会福利署的人来找我,他们知道我在香港无亲无故,想送我到儿童之家和其他孤儿一起接受照顾,还说同情我的遭遇,可以暂付爸爸的医疗费。当时,在我印象中,他们就像天使一样,在危难中解救了我,我喜欢他们,同样希望他们喜欢我,於是我努力扮演一个乖孩子的角色。後来有一天,我偷听到他们在房里的对话,说我爸爸不应该乱闯马路,不理交通指示,才会遇上车祸,这种人是活该,但连累自己就算,还连累自己的儿子,我听後很忿怒,很不甘心。自那天起,我没有接受他们的施舍,决定靠自己赚钱,出来工作後,才发觉这个社会比我想像中还要现实,他们不会因为你是小孩子而对你有特别待遇,只要能够帮他们赚钱就好。」 阿秋不明白自己为什麽会将过去鲜为人知,向来不愿提起的事告诉诚志,尤其对方只是个相处未够半年的人,但知道他在旁边认真地听,阿秋忽然觉得,或许他会明白自己的感受。 「混黑道的时候,有次我在街上见到小成背著他母亲,那天下著很大的雨,可能是工作操劳的关系,他母亲忽然在街晕倒,於是我帮忙送她到医院。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小成,但我见到他在医院里小心照顾亲人的模样,突然觉得和我很像,想到如果我出了事,那谁人照顾我爸爸?惊觉这点後,我不想再混黑道,宁可更辛苦打几份工,也不过那种性命悠关的生活。两年後,小成恰好到我工作的饭店里打工,就像重遇旧朋友般,我对他特别照顾,而他亦叫我秋哥,从此真的视我为哥哥那样尊敬........」 翻出过去愉快的记忆,阿秋嘴角浮上一丝笑容,但随即又消失,诚志看著阿秋,明白他内心的痛苦与挣扎,或许生活愈坎坷愈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和毅力,他确实觉得阿秋比他遇过任何一个人来得坚强。望著他那刚毅但忧郁的侧脸,诚志发现自己无法将视线移开。 「因为他还当你是兄弟,才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懊悔不已。至少他不是存心出卖你。」 阿秋侧过头来,刚好迎上诚志的目光,彼此就这样互相对望著,眼神的接触、脸上的表情,似乎胜过一切的言语。诚志看见阿秋眼眶内打转的泪水,明白到任何人,即使是硬汉都有他软弱的一刻,这时候便需要别人的扶持与安慰,不是言语,而是一些能够让人感到安心,可倚靠的行为。 诚志轻轻拥过阿秋以示关怀,怎料阿秋却紧紧抱著他,还将头伏在其肩上哽咽起来,被吓一跳的诚志下意识地挺直背脊,不敢有丝毫移动,良久後才从惊愕中清醒过来的他,小心回抱那微微颤抖的身体。 他身上独特的气味深深吸引著诚志,抱过不少男人女人的他,从未试过有人令他如此痛惜、爱怜过,此刻他意识到一件事,就是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男人。不,可能从以前开始就喜欢上他............ ########################################################### 前几天看过其他耽美作家的网上作品,真的写得好好,而且大家都有很多的留言,这激发了我要努力写好自己的作品。每次重看这篇文,就觉得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改善,希望各大大可以给我更多的鼓励。新一年在此祝你们笑口常开、灵恩满溢。 最近天气的反覆无常,令阿列不支病倒了,患感冒的人又增加一个........虽然带病中,但仍用唯一的假日将文章打好,我不喜欢拖文,总觉得若停下一段日子,文笔就会迟钝起来而懒得再写。另外,写到这里诚志才发现自己的心意,看来有必要加快进度了.... ################################################# 30. ¤自由¤自在¤整理¤ 凌晨三点的街道显得相当冷清,满街都是小贩摊档摆卖後遗留的垃圾、随处可见的色情招牌东歪西倒地挂在路边;举目望去,都是僭建的老旧唐楼,楼外墙的灰泥早已剥落,露出生锈的铁枝,很难想像这麽残旧的楼宇里还有人居住;楼与楼之间摇摇欲坠的霓虹光管则大刺刺地布满整条街。这就是整个过度发展的城市里旧区的一面。 沿著路段号码逐一寻找,诚志终於找到阿秋居住的唐楼,踩在阴暗的楼梯里,诚志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总觉得会有老鼠、流浪猫狗、甚至吸毒者之类的东西躲在楼梯暗角,故此每下都步步为营、小心谨慎地走著,当来到三楼二室的门外时,他才如释重负般松一口气,接著放下背上醉得迷迷糊糊的男人,从他裤袋里拿出钥匙开门。 今晚阿秋拉著诚志到酒吧喝酒,喝完一家又一家的他,直至最後一间都打烊了方愿离去,彷佛要将所有不快的事情忘记般饮得酩酊大醉,最後要由诚志搀扶离开。 好不容易才从他口中问出住宅地址,诚志背起神智不清的阿秋,来到他所说的地方。位在三楼的这间房子面积不大,构造相当简单,房中央摆放了电视和一张小圆桌,後面便是单人床褥,周围随意的放了些日用品,地上散布过期的报纸和杂志;窗外有广告商的大型招牌,霓虹灯一闪一闪地映在窗上,只要打开窗,便能碰到这些招牌和光管,而且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对面楼宇屋内的情况,这就是阿秋睡觉时才回来的地方。 诚志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他讶於这里居住环境的恶劣与挤迫,更不能想像治安会是如何地差。一思及阿秋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诚志的心更加沉痛。 「来.......来,我们继续喝,不要停.....」躺在床上的阿秋忽然大叫,他半睁开眼,舞动双手,冲诚志猛笑。 诚志赶紧从厠所里取出湿毛巾,为他掉身上的汗,阿秋一边挣扎一边高声喊叫:「我要喝酒,给我酒。」诚志只好像安抚小孩子般说:「好!好!你先别动,我们待会再喝。」原来服侍一个烂醉如泥的人是这麽费力,尤其是一个酒品其差的人,诚志心想下次绝不能再让阿秋喝酒了。他哄阿秋躺回床上,再为他盖上被。 「好热.........」阿秋难耐地摆动身体,将覆在其身上的被单踢至床下,坐在床边的诚志本想弯腰拾起它,却被阿秋拉住。 「呐....... ,我们来做爱,好不好?」 彷佛听到什麽惊世伟言般,诚志僵在原地静上不动,只有一颗心因这句话剧烈地跳动著,脸上迅速热起来。 "做爱?!" 这个词语对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但出自对方口中,竟会令自己感到如此的陌生与震撼。 「你说.......做爱?」确认般问道。 「对呀!」阿秋醉眼朦胧的傻笑起来。「然後你要给我六十万!」指手划脚地比了比,他又自言自语地说:「六.十.万,六.十.万,我会有很多钱.......」说了一会後,他突然由喜转悲,喃喃道:「可是那又有什麽用?有什麽用......」边啧边徐徐进入梦乡,捉住诚志的手也放开了。 原来是酒後醉言,看著已经平静下来的男人,毫无防备地躺在床上,不论是通红的双颊、微启的唇瓣、还是半敞开的衫,都一一引诱诚志犯罪似的呈现眼前。四周的空气骤然变得沉寂,诚志连自己吞口水的声音都听得到,他慢慢靠到阿秋面前,感受他发出规律的呼吸。此刻,他体会到与喜欢的人单独同处一个空间的喜悦和兴奋,即使世界就此停住,他也无所谓。 『我喜欢他,想将他占为己有,就算一次也好』 诚志知道,喜欢上一个异性恋男人,就注定要承受无比的感情伤痛与挫败,所以他向来只将目标锁定在圈子里的人,圈外人他不敢去碰,亦不想去碰。对每段感情,都抱持玩乐的心态,在对方认真以前便懂得及早抽身。可今次他反常了,真是大大的反常了,他不但对一个异性恋男人倾心至极,而且还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单恋。 然而,另一方面,他也为能够找到真正喜欢的人而雀跃万分,就像是女孩子遇到初恋对象时所感受到的幸福、新鲜与好奇,不同的是,他多了一份矛盾的感觉。 将手放在阿秋枕头的两侧,诚志缓缓俯下身,当接触到那片湿润的双唇时,有一股奇妙的电流急速窜过全身,他从没想过亲吻一个人可以有如丝甜蜜的感觉。他不舍地沿男人的下颚吻至颈项,再来到胸前,抚过胸前那点突起时,阿秋微啍一声翻过身,手不经意打到诚志头上,因为作了亏心事,诚志瞬即闪身跳到远处,屏息静气地凝视床上的人,在确定对方还呼呼沉睡时,才松了一口气。 此时,阵阵厌恶与自责感开始占据心头。 『王诚志,你究竟在干什麽,竟然想趁人之危?如果让阿秋知道,你叫他如何再信任你?』 走进厠所,镜中映照出一张满脸羞红的面孔。诚志用冷水不断泼向脸庞,想藉此清醒自己的头脑,并熄灭心中的欲火。 再次来到床边时,发现原本盖在阿身上的被单又被跌至床下,诚志无奈地拾起盖回原位。这个男人不但酒品差,连睡相也差,即使这样,想必自己也会喜欢他吧!包括这些缺点也是。 「爸爸.......」 好像是梦话,阿秋沉睡的脸上隐约流露出淡淡的哀愁,诚志无限怜惜地看著他,用手指舒平那紧皱的眉心。没错,或许此时他喜欢上一个不该爱的人,但无论如何,就算这份爱不会得到任何回应,他都想保护守候这个人........ 第二天阿秋醒来时,由於宿醉关系,令他感觉有点头痛,然而很快的便被一阵阵香喷喷的味道吸引,下床时,他留意到原本散落一地的报纸和杂志竟整齐地叠在桌上。他走到厨房,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穿著围裙,边啍歌边熟练地煎蛋,旁边还有热过的牛奶和面包。 「诚志?!」 昨晚自己喝醉後,一定是诚志送他回来,阿秋不知道要说什麽话感谢他。 「早晨,我正在煮早餐,待会一起吃吧!」诚志没有提昨晚的事,他将煎好的蛋上碟,并倒出牛奶。「你很少在家煮食吧!雪柜里随了啤酒,甚麽都没有。」 阿秋想到自己独居,吃饭向来都在外面解决。平时一早起来不是上班就是到附近的快餐店吃饭,已经很多年没有人为他煮早餐了,如今还有人帮他执拾房屋,阿秋忽然有股莫名的悸动。 「我知道你很忙,但也要注意三餐。就像我,工作虽然忙,有时还要不定时开工,但我认为均衡的饮食很重要,所以再忙都会吃饭。往後我会常抽空买食物上来煮,你有福了,可以嚐到我的手艺。」诚志打趣地说。 阿秋虽然不想劳烦别人,但今次却被诚志的热诚打动了。他记得以前初搬进来时,孤清的环境令他很想有人陪他,即使不能倾诉,只要有人陪在身边也好,因为屋里常常只有他一个,无论遇到开心、惊怕、悲伤、失落的事都无人分享。但久而久之,随著年龄的成长、工作的增加,不知何时便忘记了这种期盼,习惯一个人独来独往,现在诚志却令他重拾了点点的回忆。 那天,他们渡过了一个平常但温馨的早上,就像儿时在庭园里,只有他们二人斗球的那个上午....... 阿列最近写作时,发现愈入夜,灵感愈多,手笔愈顺。相反,在日间或者饭後写作,却只能呆坐桌前。於是,近来常常都会写至深夜,这不多不少影响到第二天的工作。不过,我记得有位出色的创作人曾说,不应该等灵感到,而是要主动去发掘它。看来阿列还需要一段时间磨练磨练..... ################################################ 31. 这天,小成无所是事地在街上逛,不能再回饭店打工的他,边走边留意有没有商店聘请员工,忽然裤袋里的手提电话震动起来。 「谁呀?」 『我想找黄学成先生。』电话那头传出了一把陌生的男声。 「我是。」 『你好,我是王诚志。』 听到这名字,小成立刻想起那个外貌俊逸、身家丰厚的名模。 「你.....你好,找.....我有事?」小成开始变得紧张万分,拿著电话的手亦不由自主地颤动起来。他没想过这麽有名气的人真的会打给他。 『长话不说,我是想告诉你,你那六十万的赌债,我愿意替你付清。』 「什....什麽?」小成惊喊出来,他简直怀疑自己的听觉是否出了毛病,否则怎会有这麽好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 「你不是骗我吧!」 『我没有骗你。』 如获佳音,小成很想大叫"太好了!" ,可是碍於站在街上,他只好压抑兴奋的情绪。虽然债权人一天找不著他,钱都是由秋哥负担,但毕竟欠债的人是他,他不想就此一走了之,从此得个背信弃义的名份。 『但是,我有条件。』 「什麽条件?」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小成抓紧电话,静待对方即将颁发的"命令"。 『因为我不想让阿秋知道钱是由我出,所以你要亲自将钱交给龙哥,如果他问你钱的来源,不管你撒什麽谎也好,都不能说是我给你的,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原来是这麽简单易办的事,小成不加思索便答应他。 「但为什麽不能够让秋哥知道?」 『这点你无需理会,只要照著办就好,明天我就将钱滙进你户口。还有......』说到这里,对方稍微停顿一下。 「还有........?!」小成催促般问。 『别再做让阿秋伤心的事。』 「...............」原来是这个。「我知道了,我做了对不起秋哥的事,今後也没脸见他。」小成想起阿秋找到他时,那副愤怒但伤痛的表情,即使诚志不说,他亦知以後该怎样做了。 『那麽,我们稍後再联络。』 「好。」 按断电话,小成大惑不解,为什麽诚志会愿意付那笔赌债,而且他想帮助的人一定不是自己,而是秋哥。他们的关系向来不是很恶劣吗?何时变得这麽要好了?不过,管他那麽多,或许对他来说,六十万只是个小数目,就当是有钱人给穷人的一点施舍吧! *** 自从说了要对方注重三餐营养均衡的话後,诚志有空便买齐食物材料到阿秋家里下厨。阿秋给了他一条备用钥匙,方便他随时到来。虽然阿秋有时候要上夜班而未必在家,但诚志都会细心地用保鲜纸将食物封好,让他回家後再温热食物吃。每当阿秋回家,看见一碟碟犹有馀温的精美菜肴放在桌上,家里又执拾得整整齐齐时,他便觉得自己好像多了个细心体贴的妻子。有次,在偶然的机会下,他看见诚志的时装广告在电视上播映,他顿时有股不真实的感觉,广告里帅气潇洒的模特儿,几乎每晚为他做饭,恐怕告诉别人,也无人相信。 一个下著毛毛细雨的夜晚,阿秋不用到酒吧上班,很早便回到家里。以前他会选择到外面的快餐店解决晚餐,或留在权叔的饭店吃饭,然後回家倒头大睡。但自从诚志介入了他的生活里,这种习惯便有所改变。 打开门,阵阵香随即扑鼻而来。听到声音,诚志在厨房裹边切萝卜边惊喜地问:「阿秋吗?这麽早回来,不用去打工吗?」 「嗯!今天放假。」阿秋脱下外套,将钥匙、钱包、电话等东西随意放在贮物柜上。他走到厨房,看见诚志正在把切好的萝卜放进杂菜煲里,然後再加入上汤、瑶柱、盐、糖等调味料。 「很早以前,我就想问你一个问题。」望著对方俐落的动作,阿秋不禁想到一个疑问。 「甚麽问题?」 「像你们这些有钱的,家里都有佣人做饭,为什麽你还能煮得一手好菜?」 「这个吗?」诚志故作神秘地笑了笑,除杂菜煲外,他还打算做卤水鸡翼和拿手的百合炒鱼肉。他把鱼肉放进洗涤槽裹仔细洗净。 「我以前在英国读书的时候,膳食都是由自己负责。有空我就到图书馆借书,不是借参考书,而是借烹饪书回宿舍,照著上面写的去做,然後叫室友帮我试味。如果有人称赞我做的菜好吃,我会感到特别的满足。」 「是吗?」阿秋忽然想到,或许他在黑道里混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对方正在国外享受他的留学生活。果真出生不同,待遇就不一样。 「我想,比起模特儿,你还比较适合当厨师。」 「也许吧!」诚志笑道。 其实阿秋还想问他,为什麽不子承父业,跟父亲从商,反而当起模特儿来。但此时门铃恰巧响起,他只好走出外面开门。 门外,一个熟悉的男人站在那里。 「龙哥?!」 「我想你可能要打工而不在家,幸好你已经回来了。」龙哥手上拿著一袋烧鸭肉,旁边没有带手下,一身运动衣牛仔裤休打扮的他,少了平时当黑道大哥时会有的冷酷、严肃感觉。 「我还以为是谁?」阿秋实在是喜出望外,他帮龙哥拿过手上的东西,殷勤地招呼他进屋内。 「干吗突然来找我?」 「只是想找你聊天罢!我看,这儿比以前整齐多了。」虽然很久没来,但一踏进室内,龙哥就察觉到屋里的转变。阿秋没有说是因为有人来执拾和清洁之故。 当诚志见到龙哥时,他不但没有重遇救命恩人时该有的喜悦,相反还表现得意兴阑珊。难得阿秋在家,心想可以好好享受二人世界,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破坏了原有的美好时光。听到外面二人融洽欢愉的谈话声,再想想在厨房里忙东忙西的自己,他忽然有股悲凉的感觉。 「可以吃了!」一番忙碌後,诚志将饭菜放到桌上。饥肠辘辘的他们,坐下便立刻大快朵颐。 「你作菜挺行的,味道不错。」龙哥由衷地说。 「谢谢!」诚志皮笑肉不笑。『拜托!我不是想听到你的称赞而煮的!』他暗忖,再望望阿秋,然而阿秋早将注意力集中在龙哥的话题上,根本没留意到旁边人期望的眼神。 「有没有啤酒?」龙哥问。 「对了!这个时候应该喝啤酒。」想到这点,阿秋站了起来。「家里的已经喝完,我这就去楼下的杂货店买。」 「不用了,既然没有就算吧!」龙哥叫住阿秋,但他还是执意穿上鞋子,走出门外。「我很快回来,你们吃著等。」 於是,屋内霎时剩下诚志和龙哥二人。诚志发现彼此找不到共通的话题可谈,决定打开电视机以消弭局促的气氛。 又一篇了,写这篇时,感觉很好,因为我一直很想描述龙哥内心真正的感受,虽然他是个不常出场的人物,但总是在阿秋背後默默支持他,每次他出现,剧情就会起了急遽的变化,所以我蛮喜欢他的...... ######################################################### 32. 「阿秋当担保人的那笔债.........」此时,龙哥脸上没了刚刚轻松的笑容,转而露出严肃且认真的表情。「前几天,欠债人来找我,说要将钱还清。」 「真的?那太好了!」明明知道结果,诚志却扮作意外般,兴冲冲地说:「阿秋知道吗?」 龙哥摇了摇头。 「我还没有告诉他,不过,我倒怀疑那个叫黄学成的人,哪来一笔巨款还债。」龙哥好像看透了什麽,用凌厉的眼神望向诚志。 「管他的,只要他不再负累阿秋。」诚志不著痕迹地,稍微移开目光,假装要寻找电视的摇控器。 「其实那笔钱是你的,对不对?」顷刻冒出的话,令诚志停下动作,全身骤然戒备起来。 「你说什麽?」 「那个人不可能忽然有钱还债,更何况是六十万的赌债?!他一开始就知道债权人是我而不是霸爷,一定是有人告诉他。整件事就只有你、我、阿秋,还有霸爷那帮人知道,如果说到最有钱的人,非你莫属。所以钱不是你出的,还会有谁?」 「............」诚志沉默片刻,叹口气後颓然靠在椅上,漫不经心地说:「我真大意,如果你能够察觉,表示阿秋也可能想到。」 「为何不能够让他知道?」 ¤自由¤自在¤整理¤ 「因为他不会接受我的帮助。」 「为什麽?」 诚志没答话,他不晓得该如何解释自己与阿秋之间的矛盾和执著。然而龙哥只想了一会,便立刻会意地问:「是不是因为他父亲发生车祸的事?」 诚志暗吃一惊,同时在心里打了个冷颤,究竟这个男人还知道什麽东西? 「既然你都明白,请不要让他知道这件事,可以吗?」 龙哥开始皱起眉头,若有所思,见他这样,诚志赶紧继续说:「就当是我求你,别告诉他,随便骗个谎言就好,只要是你说的,他一定会相信。」 「干吗要这样.........」 诚志开始面有难色,微微低下头,龙哥以为他不想说,就没急於追问,然而过了一会,诚志还是开口道:「这几个月来,我经常和他处在一起,我看得到,他是个很坚强的人,不轻易对任何人屈服。包括这件事,即使他可以接受其他人的金钱,也不会接受我的。有时候,看见他辛劳工作,露出疲惫的模样,我就很想为他分担一下,我希望他能够过些写意自在的生活,而不是每天盲目地工作........」诚志无奈地笑笑:「既然他不接受,我只好暗中帮助他,我不能让他平白付那笔钱。」 「可是,倘若阿秋知道了,他会更加忿怒。」 「那时候再说吧!」 龙哥望著诚志牵强的笑容,体会到他是真心真意帮助阿秋,然而本来是件美好、值得欣赏的事,却变成了令人慨叹的结果。 「你这麽为他著想,是要对他父亲发生车祸的事,作出补偿?」 「不是.......」诚志想也没想便回答,过份紧张的态度令龙哥疑惑地看著他。 「那是为什麽?」 「这..........」诚志不想说是因为喜欢阿秋,想保护他,想令他感到开心而做。况且即使让对方知道,想必他亦不会明白。 然而....... 「你喜欢了他。」龙哥忽然正色说道。 「什.......什麽?我怎麽会喜欢他。」心事被一语道破,诚志立刻矢口否认,同时暗暗佩服他的洞察力,以及毫不忌讳的说话方式,不愧是黑道出生的人。「别....瞎说了,我们......都是男人。」可惜,心虚的後果却令他表现得极不自然,说话还变得断断续续的。 「是吗。」龙哥没再质问下去,他在黑道里打滚多年,甚麽形式的爱情故事都见过,凭著察言观色的能力,他知道诚志正在说谎。但他不打算拆穿对方的谎言,因为他明白这份异样的情愫,明白对方的苦衷与感受。 「我并非一个不近人情的人,我会照你的话去做。」 说完,龙哥继续吃桌上的食物,就好像甚麽事也没发生过似的。空气里又再回复沉闷的气氛,诚志忘记了要开电视机,只是机械性地夹著微温的菜,他思潮起伏不定,原以为这份感情可以收藏得密密实实,怎料却被面前这个男人轻易看穿。 如果他能发觉到,那麽阿秋呢?他会知道吗?他又会怎样看待? 不,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看法,阿秋他可以有什麽回应。他是一个异性恋男人,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份感情。 诚志愈想愈黯然神伤。龙哥亦好不到哪里,他表面恬静,但其实心里在暗自担心,他以为只有自己喜欢阿秋,从前他觉得这只是兄弟间情深意重的感情,然而随著时间流逝,阿秋脱离自己身边开始,他才渐渐发觉这不单是对兄弟会有的感情,当中还包括了点点男女间的怜爱,他渴望阿秋倚靠自己、渴望他视自己为特别的人、渴望他可以回到自己身边。龙哥认为,这是不正常的心情,因为他竟然对一个男人动心,於是,他选择逃避,选择藉时间冲淡一切感觉,然而,当知道诚志正用同样的目光看待阿秋时,他却感到害怕与不安,这似乎确切告诉了他,他内心真正的渴求根本从未磨灭。 各自困惑的二人,默默吃著食物,窗外依然下起毛毛细雨,雨点拍打屋檐的滴滴溚溚声回屋内,声音虽然微细,却为两颗百感交集的心更添愁烦。可是,他们谁也没料到,因为忘记带钱包而折返的阿秋,正站在门外,听到他们刚刚所有的对话。默默地付出,默默地等候,我想告诉他,自己深情的爱意,只是,他会明白吗................. ------------------------------------------------------------------------------------------------------ 33. 三月里,几乎每天都下著潮湿的春雨,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白蒙蒙的雾气中,阿秋还在想这种恼人的天气要维持多久时,今天闷雨终於停下,换上绚烂的阳光照遍大地。 他坐在茶座一角,凝望街上来来往往的途人,这间露天茶座位於二楼,面积虽然不大,但装潢和设计却别具心思,茶座主要以蓝白色为基调,墙上挂了许多描绘天空和海洋的帆布画;为了带给客人舒适、优雅的感觉,一些精美的小摆设,如石头、风铃、沙漏等东西随处可见;桌椅都是仿照藤木的外貌而制,就连茶座四周都种满各式各样的花朵。 阵阵微凉的东风吹过,伴随著雨後清新的气息,阿秋嗅到了春天的味道,他稍稍拨开前额被吹乱的头发,心想只是随便找个谈话的地方,有必要来这种茶座吗? 「让你久候了!」诚志捧著两杯颜色鲜艳的饮料坐到阿秋面前。这间茶座的另一特色,是客人可以到茶座前面选择喜欢的饮品材料,再由调味帅为你调较出一杯独特的饮料。然而这一切看似写意的自助方式,对阿秋来说,只是多馀的生活享受。 嚐了口手上的花茶,阿秋觉得它和酒楼里喝到的茶没什麽两样,还不是一样普通,看来他是不懂得品嚐这种‘高派'的玩意了。 「怎麽样?可以吗?那杯茶是用薰衣草冲制而成,有舒缓疲劳的功效。」诚志满心期待的问。 「还好。」喝这种东西就可以舒缓疲劳吗?阿秋心里有点质疑。 「我很喜欢这里,有空就会来。」诚志也喝了一口,随即嗅到了花朵的香味,再配合周遭的环境,令他感到无比舒畅。今天他心情特别好,因为一大清早便收到阿秋的电话,说想邀他出来谈话,从来只有他找阿秋,今天却难得阿秋主动找上他,於是,他二话不说便延迟所有工作,精神抖擞前来赴约。 「昨晚龙哥告诉我,小成已经将那笔债还清,听说是一个远房亲戚留给他的保险金。」阿秋边说边留意诚志的反应,其实他昨晚很想质问龙哥为何坦护诚志,但想到那个晚上诚志所说的话时,他忽然更想当面问诚志。只是,这份执著的情绪中竟然少了原本该有的忿怒,连阿秋自己都感到奇怪。 「我早就知道。」想不到诚志会这样说。 「你.......?!」 对了!你当然知道,因为钱是你的,整件事亦是你出的主意。 「之前龙哥对我说了,但我认为,如果由他直接告诉你会比较好。」 原来继续是谎言,你何不简单说出真相?难道你觉得隐瞒我,心里就能好过点吗? 阿秋在心里烦躁地嘀咕著,诚志见他闷闷不乐,於是关切地问:「你应该感到开心才是,干吗一脸郁闷的表情?」 「...............」阿秋没答话。 「我知道,你担心钱是否真的还清了?」 「...............」 「放心吧!难道你不相信龙哥吗?虽然钱来得巧合,但我觉得好人始终会有好报,或许连上天都为你抱不平,特意帮你一把。」 「...............」 「这件事根本不是你的错,听我说,事情已经解决了,别再记挂它,统统将它忘记。因为那只是些不愉快的回忆。」 纵然得不到阿秋回应,诚志脸上还是露出温柔、真摰的笑容,彷佛可以包容一切般。他不晓得阿秋早已知道真相,还不停安慰他,深怕他会再次伤心似的。阿秋突然觉得,这个笑容很体贴、很亲切,如果此刻拆穿他的谎言,他会怎样,会变得难堪?还是会变得羞愧?而自己呢?尚要在那时忿忿责备他吗?想到这里,阿秋失却了拆穿谎言的勇气。 「而且,你可以一心一意照顾你父亲了。没有什麽比这更为重要吧?」 父亲?!对了,其实他在为我著想,由碰上自己那刻开始,他便无辜受牵连,他大可以和自己划清界线,那麽便不用受伤,不用付那笔钱。然而,他没有这样做,还无时无刻站在自己这边,甚至自己都不知不觉地习惯了他的存在,他明明想帮助自己,也要作得如此鬼祟,相较之下,自己就显得心胸狭窄了。 倏地,他想起那夜,龙哥问诚志是否喜欢自己的话............ 「那个....,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 「当然。」 「我只会为你添麻烦,你也不介意吗?」 「介意就不会坐在这里了。」 阿秋微微一愣,从来未见过有人可以如此甘心付出,自己是什麽人?值得他做到这个地步?难道他真的喜欢了我?没可能,又不是他父亲王仲轩,干吗要喜欢和自己有相同构造的男人?一定是龙哥太多疑了! 但是,如果是真的,我要怎样做? 「你说过会保护我,亦因为我们是朋友?」 类似的问题阿秋从前也问过,诚志不明白他真正想知道的是什麽。 「为什麽这样问?」 「不、没有了。」阿秋急忙拿起茶杯,掩饰般喝著茶,眼睛游离地望看楼下的途人。 连他自己也不明白干吗要紧张。无论诚志回答什麽,都应该可以平心面对呀! 「你还认为,我接近你是因为.......同情你们?」诚志战战兢兢地问,深怕说错话会触怒阿秋。 「没有.......」阿秋视线依然望看街上的人,但焦点却不是集中在他们任何一个身上。「你是真正关心我,和我爸爸吧?」他无意识地,缓缓吐出一句,声音虽小,但诚志还是清楚听到了。 「我第一次........」他不敢置信般瞪大眼睛。 「怎麽了?!」感觉诚志惊讶的语气,阿秋疑惑地回望他。 「我第一次.......」他渐渐激动起来。「听你说这些话,你相信我了?!」 ¤自由¤自在¤整理¤ 经对方这样说,阿秋才意会到,刚刚自己那句话,正正道明了内心的感受,曾几何时,他由憎恨与怀疑,变成如今的信任,难怪对方知道後会惊讶,因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原来人真的可以透过别人,改变一向已有、根深蒂固的想法。 「我..........」就像心事被说穿了,阿秋腼腆地笑笑。「其实我一早就应该信任你,只是以前太固执才错怪你。」 「不、我没介意。」终於得到阿秋的信任,诚志笑得合不咙嘴,对他来说,这简直是始料未及的喜讯,令他高兴得想站起来欢呼。望著面前这个男人,阿秋开始觉得,他直率得带点纯真的性格很可爱,外表虽然成熟俊逸,但思想行为有时却像个孩子,可以为一件小事开心上大半天。 「你待会有空吗?」 「当然有。」 「可以陪我去一个地方吗?」 「去哪里?」 「医院。」 「医院?!」诚志顿时紧张万分。「你生病了?」 「不是。」 「那为什麽去医院。」 「我想去看我爸爸。」 诚志以为自己听错了,於是又问:「你说.......你、爸爸?」 「嗯。」 「你不怕?」 「怕甚麽?」 "怕我告诉父亲,志豪叔的下落?"诚志很想这样说,但看见阿秋那双坚定的眼神时,他就明白,阿秋在相信他,相信他不会这样做。没错,既然他都不怕,自己还怕甚麽?! 许多童年往事,我都已经遗忘,独独这事记忆犹新,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必会重逢,只是那时候你会变成什麽样子呢? 我希望,仍然能见到你那和蔼的笑容..... ----------------------------------------------------------------------------------------------------------------- 34. 由於不是假日,医院里只有少数几个来看诊的病人。事实上,诚志除了儿时探病外,便没有来过这类公立医院,向来少病的他,可以说是与这个地方无缘,即使是受伤,亦只在家里休息,让专属的医生来看护。在他印象里,医院给他的感觉只有刺鼻的消毒药水味、洗得发白的床铺,被单、以及病人痛苦的呻吟声。 一路上,诚志不断叫告诫自己要镇定,然而身体还是不听使唤的微微发抖。他依稀记得,志豪叔那个和蔼的笑容、深邃的酒涡、略显单薄的背影;至於容貌,只是凭父亲书台上,他们中学时的合照而知,毕竟那时候自己只有九岁,事隔至今,所能记得的实在有限。 究竟父亲喜欢的是个怎样的人?为什麽他会喜欢他?他现在变成什麽样子了?无数的疑问在心里盘旋著,等待答案一息间揭晓。 乘搭电梯来到五楼,穿过一条空旷的长廊,走至最内面的一间病房,阿秋打开房门,诚志便听到机械发出的细微叽叽声,还有窗外雀鸟的吱吱喳喳声,除此之外,便没有其他声音,不像是有人住用的房间。 阿秋将刚买的鲜花换到瓶里,再打开窗户,当他走到床边坐下时,才发现诚志依然站在门外,一副不敢进来的模样,於是他挥手示意,要他过来自己身旁。 诚志双手抖动得厉害,他小心关上门,咽下喉咙里的口水,慢慢靠近床边,随著身体愈接近,他看见一个脸孔苍白但清秀的男人,安静地躺在床上,彷佛与世隔绝般深深沉睡,身上病人的白袍将他衬托得像个天使似的一尘不染。如果不是胸口正微微起伏,还以为那是一具雕刻精致的人偶。 浓密的眼眉、修长的睫毛,以及一头柔软的棕发都和阿秋很像,可能是安睡了十几年的关系,他眼角和额头的地方没有父亲已有的皱纹,只是两颊比以前消瘦许多。 记起了,所有儿时记忆有如泉涌般冲向脑门,那个有著和询日照的上午,於庭园里,这个男人单脚蹲下,和自己同一视线说话,按在头上的那只手是多麽温暖,甚至比父亲还要慈祥的动人声线,第一眼便想让人接近的男人........ 他终於明白父亲为何会喜欢他,然而这样一个优秀的人,却只能动也不动地躺在床上,任由岁月摧残。难道真是天谴?他们的爱情注定要受到上天的惩罚?否则干吗要这样作弄他们?父亲一直寻找,渴望见到的人,如今就在自己面前,可惜他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对自己微笑了。 一股莫明的伤痛渐渐涌上心头,不知何时,诚志的眼眶开始有泪水打转,身体亦不再颤抖,他走近床边坐下,握著那只瘦弱的手,感受那份柔软的触感。 「诚志?!」看见他有点不对劲,阿秋轻声喊道。 「他依然很美.......」诚志由衷地说,当他转过头时,阿秋可以清楚看见他眼里的忧郁,当中有言不尽的哀愁与点点的情意。阿秋此时才发现,原来一个男人的哀伤可以如此震撼动人。 突然,诚志伸手横过阿秋肩膀将他拥住,这举动令阿秋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虽然诚志从前为了安慰自己,也如此作过,但今次却不同,这个拥抱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惊心动魄。 「谢谢你。」诚志在他耳边喃喃低语。「谢谢你让我见志豪叔。」低沉的磁性嗓音自耳边传来,阿秋没想过对方会以这种方式答谢他,不知道是否激动的关系,诚志一直拥著他没有放手。阿秋嗅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那宽厚的肩膀几乎挡去他所有视线,被男人拥抱原本应该感到恶心,然而,阿秋却觉得这双臂弯十分温暖,心口的悸动更是厉害。 为什麽他一直没发现这个男人温柔、感性的一面?他记得曾经对小成说过,男人靠的不是外表,而是内涵。那麽,现在他是否发现了诚志的内涵?! 这时,诚志终於慢慢放开阿秋,对床上的人说:「志豪叔,我是王诚志,你还记得我吗?......」虽然知道对方不会回答他,但他还是继续说:「放心,你一定可以好起来。」彷佛承诺般,诚志紧握对方的手,看著他这个举动,阿秋感到,或许他和自己一样,是怀住同样的心情去对待父亲。 然而,此刻他心里的悸动又是甚麽? *** Stephen最近觉得诚志用於工作的时间少了,而且在放假的日子里,更会不见人影,起初他没留意,以为诚志迷上某种玩意或活动,但是随著情况愈来愈严重,外出次数愈加频繁,诚志终於决定暗中调查。可是,当他知道原因後,他发怒了..... 因为诚志不是迷上什麽东西,而是找上某个人,那人正是严实秋,那个最没教养、没学识、爱惹事生非、甚至会混黑道的男人,Stephen知道,诚志一定是喜欢了那个人,否则干吗天天去找他,这是同性恋者之间互有的敏感触觉。他最怕,最不想见到的事真的发生了,他很後悔,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但最令他不能接受的,是诚志竟然沈迷上那种比任何人差十倍,兼是异性恋者的男人。 看著诚志每天脑里只记挂那个男人,Stephen再强忍不下,直觉告诉他,严实秋是有企图地接近诚志,否则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怎会混在一起?而且最近陆续有媒体报导诚志缺席许多公开场合,却於某些城市旧区出现的不明举动,虽然Stephen已透过关系去息事宁人,但许多未知、不好的猜测常常掠过他脑门,他知道,必须做些事情去制止恼人的事发生,既然要对方知难而退,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让他体会自身的卑微,以及诚志真实的一面....... 是的,她陷入了爱的谜团,别人早就一眼看清,她却总是不明白。 是的,她陷入了爱的谜团,别人说什麽她都不会相信。                摘自 几米<你们 我们 他们> ---------------------------------------------------------------------------------------- 35. 深夜,带著疲惫的身躯走在回家的路上,当经过一间时装连锁店外面,他留意到橱窗里的人偶,正穿著今年新款的春季时装,简单的直纹恤衫配上名牌牛仔裤,阿秋立刻想到,如果穿在诚志身上,一定非常好看,尤其白色的恤衫衬托那头短短的啡发,更为帅气。他站在橱窗前面,定晴望著那套衣服,久久不愿离开,直至身後有车子响,他才收起所有思绪。 一辆红色跑车停在他身旁,车窗慢慢降下,阿秋见到Stephen坐在车上。 「你好,严先生,还记得我吗?」 「记得。」阿秋不太想碰到这个人,但无奈在这里被他堵倒,亦只好暗叹倒楣。 「我有事想和你谈,可以上车吗?」Stephen边说边打开车门,态度完全不容有拒,那必定是关於诚志的事,阿秋心想还是草草敷衍他算了! 上了车,Stephen没有驶到哪里,只是将车靠於路边一旁,然後便抽起烟来,他将烟盒递到阿秋面前,示意他取一根,阿秋摇了摇头婉拒,他原本以为这个温文儒雅的经理人是不会抽烟的。 「你们最近经常在一起吧!」Stephen徐徐说道,阿秋当然知道他指的正是自己和诚志。 「可以这样说。」 「你知不知道,最近媒体开始注意Ken工作以外的行动?」Stephen木无表情地抽烟,语气里隐隐透著不满。阿秋没有看过相关的报导,但他已经猜到Stephen接下来会说什麽。 「我曾经说过,希望你别再接近他,当然那是你的个人自由,我没权利干涉,但最重要的,是Ken因为你而疏於工作,而且.......」Stephen停顿了一下,继续说:「倘若让媒体知道他喜欢男人,这样会严重影响他的声誉。」 「等等!你说他喜欢男人,指的..........是我?」 「这当然了!」 "难道还有别人吗?"Stephen不快地皱起眉头,究竟他在装傻还是真的懵然不知,竟然这样问? 「我想你搅错了,我们只是.......」这时,阿秋忽然想起诚志种种过於关怀的举动,还有自己心里那份莫明的悸动,他觉得此刻所说的话好像没说服力了,声音因而变得愈来愈小。「.....好朋友,他对我特别好罢了......」 「这种辩解,恐怕你自己都不相信。」Stephen怒斥,但阿秋没有受到惊吓,因为他正想著另一件事,已经不止一个人说诚志喜欢他,难道这真是事实,只是自己没发现而已?!他将身体靠向窗边,望著远处闪烁的招牌,手不自觉抚上额头,他思绪开始变得紊乱。 他喜欢上自己?什麽时候?究竟是什麽时候变成这样的? 阿秋不断搜索以往和诚志经历过的种种片刻,见他一副苦恼的模样,Stephen感到非常烦躁,憋在心里许久的话,终於忍不住要说出来。 「究竟你是为了什麽而接近他?如果是金钱,我可以给你,再多也不成问题,只要你别再纠缠他........」 「好了,我早说过,我根本没刻意接近他,我们不是你说的那种关系。况且,即使被传媒拍到又如何?我们走得再近,也不代表什麽吧?」 真令人火大,这个经理人的思想就是这麽迂腐势利,说话方式讨厌得像要找碴似的,是否每个所谓上流社会出生的人,凡事只懂往钱看,没自身利益的事就不干。只是,他对诚志的保护欲也未免过强了。 「经理人先生,我就算再穷,也不会对男人投怀送抱,然後轲言奉承地过日子,因为我还有尊严,倘若你再用这麽肮脏的眼光看我们,别怪我不客气,我教训人的时候,从不会手下留情。」 「你......?!你这是恐吓我吗?」 「不敢。我只是觉得诚志与什麽人来往是他的自由,轮不到你管。」 这番话似乎彻底激怒了Stephen,他揪上阿秋衣领,眼神像要噬人般恐怖。 「听你的语气,是不打算离开Ken了?」 「对。」阿秋亦不甘示弱地拨开他的手。 「看来,我有点估计错误。」Stephen突然露出鄙视的表情。「原来你也喜欢了Ken。」 『也』?!阿秋终於恍然大悟了,原来一切偏激的举动和说话,都是出於妒忌。只是为什麽这个真相,比起刚才那句侮辱的话,还要令自己感到压迫与不安。 『你也喜欢了Ken。』 这话在脑海里不停反覆回,他从来没有正视自己的心情。这句话彷佛活生生剥开他的表皮,将最私密、隐藏在心底深处的感情完全抽出,裸呈在他面前。他顿感惊愕、慌张、迷惘。 怎麽办?怎麽办?我也喜欢了男人?!不可能的....... 一切知得太突然、太仓促,还不待他思考,Stephen就发动引擎,将车子驶出大街。 「你要去哪儿?」 ¤自由¤自在¤整理¤ 「趁你未後悔前,我要让你看看,Ken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太了解他,他绝对不会真心看待这段感情。」 *** 看著墙壁的时钟搭正十二点,诚志打了个呵欠,再望望窗外冷清的街头、以及高耸林立的商业大厦,许多都已经关了灯漆黑一片,他心想,这麽夜还要工作的人,恐怕只有他一个吧! 死气沈沈的模特儿公司里,只剩诚志留守在办公室,彻夜审阅下星期举办的服装秀内容、程序、细节等。诚志不明白,为何Stephen硬要他今夜将所有东西看完,但既然是经理人的命令,加上近日自己工作的时间确实减少了,於心有愧的他亦只好答应。 诚志开启桌旁的音响组合,藉悠扬的音乐驱走室内沉闷的气氛,他轻靠窗边,望著天上点点星光,还有皎洁的月亮,他忽然想到阿秋,这时他正在做什麽呢?刚刚下班回家,吃著我做的菜?还是已经上床休息了? 一不经意的微笑浮上诚志嘴角,他拿起电话,想致电给阿秋,但惊觉这样做可能会打扰对方休息时,他转而拿过手机,拨了通短讯: 『明晚我没有工作,你想吃什麽?我可以慢慢准备。』 按下发迅键後,诚志心满意足地继续工作,可惜他的思绪已经飘到另一处,每当他想起那个人时,就会像这样不能专心眼前的工作。然而体内还是漾起丝丝甜意,活了二十三个年头,终於真正体会到对一个人牵肠挂肚的滋味。 正在陶醉的时间,门边突然出现一道人影。 36. 「想什麽想得如此入神了?」 一个身材瘦削、外表颇为抢眼的年轻男子,正斯斯然步入办公室。 「Ivan?!」 「我知道你这麽夜还要工作,所以买了宵夜来陪你。」 「你怎会有我们公司的密码?」 为了保安问题,模特儿公司的正门设有密码锁,只有相关的员工知道密码,外面的人是没法随便进入的。 「我自有办法,这是秘.密!」Ivan故作神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他将诚志面前的文件、纸张移到一旁,自个儿坐到桌上。 「听说你交女朋友了,是不是真的?」 「那只是媒体虚构出来的报导。」 「是吗?我还以为你已经心有所属,害我失落了好一阵子。」 Ivan是诚志在Prince Club认识的侍应,外表是他交往过的人当中最出色的一个,彼此的关系向来只维持於肉体上,诚志喜欢他开朗、豁达的性格,不拖泥带水,更不会执著双方的感情,合则来不合则去,对只爱逢场作戏的诚志来说,这种不黏人的性格,是最佳的"游乐"玩伴。 「我是有喜欢的人,但只是我的单恋。」 「哪个人这麽不识趣,把他忘记吧!还有我在你身边,我随时乐意当你的交往对象。」 Ivan从桌上走下,索性跨坐在诚志身上,以极度暧昧的姿势说:「我很想你,难道你不是吗?」他吻上诚志颈项,手不安份地在他身体各处游走。 「等等........你想干什麽?这里是办公室.......」诚志察觉对方行径有异,急忙抓住那只肆意的手。 「怕什麽?反正没有人。」Ivan露出邪邪的笑容,他将下身微微往前倾,诚志立刻感觉到彼此的要害正隔著衣物碰触在一起,一阵异样的欲望随即自体内慢慢攀升。 「Ivan,别这样.....」 「嘘.......!!不要说话。」像个风情万种的女人,Ivan脸上浮现柔情的表情。「得不到所爱的人的青睐,你很寂寞吧!让我来好好安慰你。」说完Ivan忘我地吻起诚志的唇,手伸到其腰下,以熟练的技巧,燃点对方久熄的欲火。 诚志起初尚有犹豫,讶於那份突如其来的蛮力,但渐渐,彷佛被牵动般,他亦环过Ivan的腰,正如男子所说,长久以来不被发现的爱意,一直只能无声地憋在心头,他忽然很想找个宣泄的出口,将心灵的空虚透过肉体欢愉尽量填补。於是他配合男子的动作,和对方拥吻起来,脑里想的却是另一具孤高的身影。 几下刻意的咳嗽声在淫媚的室内响起,打断他们此刻的行为,诚志望向门边,见到Stephen正站在那里,而阿秋则站在他旁边,煞白一张脸,表情复杂地看著自己。 「阿秋.......」诚志赶忙推开身上的人。 「看见了吗?你只是他众多情人里的其中一个。」Stephen说。 阿秋深吸一口气,抿嘴笑笑,诚志觉得那笑容像是强装出来的表现。 「你错了。」他悠然地说:「什麽情人?!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他的私生活与我无关,我亦没有兴趣知道。」彷佛是说给诚志听,阿秋加重语气,当接触到诚志的目光时,他便悄然转身离开。 「阿秋.....等等......」诚志立刻追上去,却被Stephen拦阻下来。 「他都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了,你紧张什麽?」 听到Stephen这种淡薄的口吻,诚志回头看看Ivan,见他慢条斯理地整理衣服,理所当然的样子,他终於明白发生什麽事了, Ivan怎会有公司的密码,而Stephen又为何和阿秋一起出现。突然,他觉得面前这两个人的面貌有如恶魔般狰狞。 「我迟些再和你们算胀。」抛下一句恶狠狠的话,诚志头也不回追出外面。来到大堂,阿秋乘搭的升降机门刚好关上,他泄忿般踢向机门,然後走向後楼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飞奔下楼。 阿秋到达地面时,他的心好像被什麽掏空了的,甚麽也不想做,只想不停地跑,甚麽方向也好,他想跑到一个无人的角落,横过商业大楼、马路、商店街,藉著夜风扑向脸庞,清醒混乱不堪的头脑。诚志是同性恋的事实有如一记强棒打向他胸口,然而真正痛楚的根源是看见二人缠绵的景象,他是否哪根筋不对劲了,竟然为一个男人心痛难耐,发了疯的在街上狂跑。此刻他体认到另一个事实,一个他不想面对的事实。 『爸爸,对不起,我喜欢了王诚志,我竟然无可自拔地喜欢了那个男人,我应该怎样做?怎样做才好? 』 他迷惘、害怕极了,他多想有人告诉他,这不是真的,一切只是梦.......... 诚志跑到大楼外面,已经失去阿秋的踪影,想到他那失望、伤心的眼神时,诚志更感悲痛自责,阿秋一定会鄙视、讨厌他,甚至从此远离他,还以为彼此的关系可以靠近点了,原来一切还是得打回原形。 黑沉沉的天空有如他现在的心情,黯淡无光。 -------------------------------------------------------------------------------------------------- 有天深夜回家,经过某旧区时,到处都是残旧的唐楼,环境挤迫且肮脏;再横过一条行人天桥後,附近有栋高尚的私人屋苑,单看外表,不难想像里面的设计有多新颖时尚,只是一条马路相隔,分别就有如此之大,当下想到阿秋和诚志,他们的处境不正是一样吗?虽然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但相隔彼此的,可能只是那一点点,关键就在於他们能否跨出第一步吧! 我只想让你幸福,让你快乐;我不期待你会再次对我微笑,只是,求你不要伤心过日子了........ -------------------------------------------------------------------------------------------------- 37. 隔天黄昏,诚志来到阿秋居住的唐楼,他站在门外,默默等著阿秋回来,虽然知道对方很晚才归家,但诚志还是早早来到。他一整天呆在公司里,没有出席任何会议、访问、服装秀采排,根本无法集中精神工作的他,心里想的全是昨夜发生的事,以及如何向阿秋解释,愈想愈苦恼难受,还未到下班时间,已经急不及待来到这里。 随著太阳西沉,走廊里变得愈发阴暗,他有种被黑暗压迫、笼罩的感觉,每当有脚步声靠近时,他会急步上前,期盼阿秋出现,可惜每次都失望而回。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由黄昏等到半夜,再由半夜等至深夜,诚志都没离开那里,肚里明明饿得饥肠辘辘,也没心情找地方吃饭。等得累了,便蹲坐在门边,或靠於楼梯旁,搜索每个路经的住客,似乎不等到阿秋回来,亦不会死心离去。 然而,阿秋整天其实都待在家里,没有到饭店或酒吧上班,可甚麽也没做,就这样木讷地坐在桌旁,不时拿起桌上的手机,翻看昨晚诚志发给他的短讯,以及十多个待接的留言。他默默看著它们数秒,最後还是按下删除键。 他想了一整天,决定要强迫自己忘记、离开诚志,他们这段感情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配对,两个男人要如何相爱?这是违反自然、伦理、道德的事,既然他们造就了这个不争的事实,那麽即使伤心、难过,还是得结束一切,他不想,亦不敢接受诚志的感情。况且诚志已经有这麽多情人了,他算什麽?这段感情最终必定会悲剧收场,他不要走上父亲当年的道路。 阿秋知道,直至外面的街灯都关掉,周围变得鸦雀无声,诚志才黯然神伤地离去。 *** 第二天回到饭店,权叔立刻追问他是否生病了,因为他向来都很少请假。面对老板的关心,阿秋一笑置之,并推说自己只是有事做而没法上班。 才工作不久,一名夥计进来,说外面有人找他,阿秋心想那个人一定是诚志。 「告诉他我还没有回来,叫他回去吧!」阿秋对夥计说,正要到厨房工作时,身後随即响起一把声音。 「可惜我已经进来了!」诚志站在不远处,定晴望著他。阿秋顿时逃难似的,转头直往员工休息室跑去,反手锁上大门。他觉得这样的自己很逊,可是又怯於面对诚志,来不及细想如何做时,双腿已经反射性地跑开。 「阿秋,你为什麽要避开我?你不是对任何事都不逃避吗?难道我喜欢男人的事,真的令你如此反感,甚至连解释的机会也不给我?」 诚志在外面猛敲门,高声喊叫著,难得可以见到阿秋,但双方连说话的机会也没有,他不甘心,不想这种局面就此僵持下去。由儿时认识,到长大後成为朋友,甚至彼此共患难,这一切都是得来不易,为什麽要因为他的性取向,而杀掉所有共处过的开心回忆? 「我知道,我们父亲的的事令你讨厌同性恋,尤其像我这种没节制的人。但请你相信我,自从认识你後,我已经决定不再这样做,那晚只是一时误会,整件事不是你想的那样,是真的。」 室内依然寂静无声,诚志倒空全身力气般贴在门上,相隔他们的只是一道薄薄的门,却如隔万重山那样遥远。 「可以......请你开门吗?」他恳求地说,但门内还是没有动静。良久,里面才传出低沉的声音。 「你回去吧!」 「阿秋........」 「我叫你回去!!」 此时,权叔来到这里,脸上充满担忧的表情。 「发生什麽事了?」 诚志看看权叔,再看看紧闭的门,他知道,若长待下去,阿秋不但不开门,自己还会造成大家的困扰。 「如果他出来,请转告他,务必来找我。」说完,诚志带著不舍的心情离开。阿秋待对方的脚步声远去後,才缓缓打开门。 『可以的,一定可以忘记他。』 如咒语般,阿秋心里不停这样告诉自己,然而,一种难以形容的空虚感硬是缠绕他,其实他很想开门,很想见诚志,但纵然他相信诚志刚才的话,亦没法相信这段感情能有好结果。 『对不起,诚志!』.......... *** 两颗心靠得愈近,受伤害的程度反而愈大,即使想做回普通朋友也难了。 自从那天被阿秋拒诸门外,诚志每天都到他家附近守候,不然就是到他工作的地方堵人,可惜每次结果都是一样,阿秋不是远远避开他,就是藉旁人将其打发,渐渐,诚志觉得连等候的力气也没有了。於是,他想了个办法,就是将想说的话录在一卷影带里,然後寄给阿秋。虽然他觉得这种做法既老套又肉麻,却是最直接的沟通方法,他期望阿秋看完後,会愿意见他。若阿秋一日没答覆,他的心境便有如跌入万丈深崖那样,对身边发生的事物失去兴趣,只是行尸走肉地过日子。这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深爱对方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脑里想的是他,心里惦记的也是他,这种无止境的思念把他煎熬得痛苦万分。 这天,他照样呆坐办公室一角,恍惚地看著窗外街景,公司里的员工谁也不敢靠近,他们之间盛传很多流言,全是有关诚志变得灰心丧志的原因,诚志纵然知道,但也懒得去管,依然故我地颓然过日子。 突然,Stephen盛怒走进来,一把扯起诚志,将他拉到无人的角落。 ¤自由¤自在¤整理¤ 「你还要为那个男人颓废多久?值得吗?」 「你别管我!」诚志厌恶地挣脱他。 「我是你的经理人,我不管你谁管你?!既然他愿意主动离开你,这不是更好吗..........」 「闭嘴!!」诚志倏地一拳打向墙壁,发出惊人的巨响。「从今天起,你只需做好经理人的份内事,其他的你不用去管。」说完他无视对方般转身离开。 「等等!」Stephen立刻从後拉住他,他知道诚志今次真的发怒了。「难道你不明白,我真正的心意吗?」 诚志疑惑地转过头。 「我喜欢你,从我们是同学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你。」Stephen将埋藏心里多年的爱意说出。「我一直不敢告诉你,就是怕彼此的关系会因此变质。我默默为你工作,为你挣取最好的成绩,只希望你能够更加留意我,明白我付出的用意。」 明明是肺腑的告白,可惜,其结果没有获得会心的微笑、感动的表情;相反只有对方冷淡的语气。 「怪不得你要诸多为难阿秋。」诚志摇了摇头,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对!因为我讨厌他。你一直将心思放在无数情人身上,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你是玩玩罢了。但严实秋不同,自从你遇上他,就变了另一个人似的,每每只为他著想,心里容不下其他东西。我很怕,怕最终你会真心喜欢他。起初我以为他是有目的地接近你,但当我发现他亦喜欢你时,我实在无法接受你们相爱的事实。」 「谁说阿秋喜欢我了?!虽然我喜欢他,但从头到尾只是我的单恋,阿秋根本不知道。就因为你多疑的妒忌心,便带给我们这麽多麻烦?」 「多疑?那天晚上,就是他撞见你和Ivan一起的那晚,我找他议论时,便已经清楚看出他喜欢你,甚至说不会离开你,我看你们这段感情,只差没被媒体发现,大肆报导罢了!!你还要欺骗我到何时?」 Stephen以为不服输的诚志必然反驳他,正欲找话应对时,诚志却愣在原地,表情极为惊讶。 「阿秋喜欢我?」他问。 Stephen感觉有点不对劲。 「你确定他喜欢我?」诚志再问。 「...............」他不像在演戏,Stephen没答话,但诚志已经没理会他,飞也似地跑出办公室。 他缓缓走向湖心,水有一点冰冷。他想要去弄清楚,一些无法确定的事情,他不晓得他心中那些不确定的感觉,是真的不确定,还是因为他自己的不确定,所以才变得如此不确定。 如果是因为他自己的不确定,才会搅得一团糟,他该如何确定那些不确定,他又该如何和那些不确定取得确定? 水真的很冷,他一直发抖,他快要无法呼吸了。他只能确定一件事,他要慢慢走回湖边..........                 摘自  几米 <你们 我们 他们> ------------------------------------------------------------------------------------------------------- 38. 这天,平静的上午,阿秋趁有空档,将屋内外仔细打扫乾净。不知何时,他养成一个习惯,就是定期执拾这个从前只视为睡觉的地方,这是诚志过来打扫後,他才注意到的工作。然而,自那件事後,他还是过回那种三餐不定时的生活。 坐下来,望著一屋的整齐,他又想起诚志,昨天收到他寄来的影带时,阿秋很想看,但又怕好不容易建立的信心受到动摇,一番挣扎後,还是决定放弃,就这样把它掉在不起眼的一角。 虽然做尽所有可以忘记对方的事情,但思绪还是不其然想起他,想起和他经历过的事情、他为自己付出过的一切、他孩子气但率直的性格。每天放工回家,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会怀疑自己做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为何心里总是隐隐作痛,一点重新振作,得救的感觉也没有。想见对方的心情不但没有减少,相反只有与日俱增。 这时候,他打算到外面逛逛,舒缓烦闷的心情。可他万万没想到,诚志刚好在他离开後,跑过来找他。 按下门铃,没有人应门,急不及待想搅清楚某件事的诚志,用阿秋先前给他的後备锁匙开门,今次他决定在屋里等,务必等到阿秋出现为止,这样做随时会被赶出门外,但他已经顾不了那麽多,心里只想著要见到阿秋。突然,他留意到桌上一张纸,写满自己的名字,後面还有几份和自己有关的报导。他的心顿时被什麽触动了的猛然一震,原来Stephen没有骗他,阿秋可能也喜欢自己,或许他避开自己的原因,不是讨厌同性恋,而是怯於面对这个事实。 长久笼罩他的阴暗乌云霎时散开,露出一线曙光,他以为这段感情永远只能是单恋,但原来早在他没发现时已经改变。此刻,他更渴望见到阿秋,将心意亲口告诉他。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焦急的诚志在屋里内回踱步,当听到开门的声音时,便立即冲上前。 门外,阿秋一脸惊讶,他没想过诚志会出现在屋内。 「你怎会在这儿?」阿秋问,他要怎麽办?进屋还是逃走?两者似乎都不是最佳的选择。 「对不起!因为我太想见你。」诚志跨前一步,为免阿秋再溜走,他抓住对方的手臂不放,这举动令阿秋的心跳急剧加速。 「我都说我们不要见面了,你还来干什麽?」现在想走也走不了,阿秋只好面对他,两个多星期没有见面,诚志不但消瘦了,而且面容落泊憔悴,阿秋立时於心不忍,为自己做过的事稍稍感到歉疚,他究竟是怎样渡过这些日子的? 「我要搅清楚........」怕弄痛阿秋,诚志力度慢慢放松,改为握住他的手。「你所以避开我,是因为讨厌我,还是因为........喜欢了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诚志直接问阿秋,阿秋先是愣了一下,当会意对方问的是怎麽一回事时,便立刻失去原有的冷静,变得激动起来。 「我怎会喜欢你!!」由於作贼心虚,阿秋难堪地甩脱诚志,忙逃进屋内,并将诚志推出外面。「你.......你别再来烦我。」 『他怎会知道的?他没可能知道........』 阿秋手心不停冒汗,四肢不听使唤的颤抖著,他这种反常的行径令诚志顿感愕然,同时肯定了心里那个答案。 门扉将要关上,诚志用修长的腿顶著,彷佛角力般,双方推扯住门扉不放,虽然右腿很痛,但诚志宁愿身体受伤,也不让阿秋关上门。 「阿秋,Stephen已经告诉我了,我亦看到你桌上的东西,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没有!!没有这回事!」阿秋怒吼。 「你骗我,你知道我也喜欢你,所以才要避开我。因为你害怕面对这段关系。」 「你住嘴!」阿秋不要在对方口中听到这些话,为什麽不能将这段感情藏在心坎深处,硬要它见光?一切保持原状不是很好吗? 「我求你,别再逃避自己的心意了,既然我们都喜欢对方,干吗要避不见面,就因为我们两个都是男人?还是你介意上次的事?」 「什麽都不是!总之你别再找我了!」 「我不要!」随著一声吆喝,诚志猛用力,将门推开,在阿秋还来不及反应时,便一把抱过他,将他抵在自己和墙壁之间,同时吻上他的唇。瞬间,身边所有事物彷佛停顿下来,原本的骚动也静止了,一种难以形容且奇妙的感觉充斥在二人中间,他们这才体会到,与真正喜欢的人接吻时,会有什麽样的感觉;阿秋虽然感到迷惑,但他还是拼命挣扎,终於摆脱诚志的箝制。 他一拳揍向诚志,对方只是默默承受,没有任何闪避。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麽?」阿秋方寸大乱,诚志从他眼里看到恐惧与慌张。 「知道.......」诚志忽然悲恸地看著阿秋,这一瞥令阿秋顿生歉意,他连忙转过身,藉以回避诚志的目光。 「我很清楚自己做什麽。你曾经问我,为什麽愿意保护你,甚至不介意付出一切。我现在可以肯定回答你,因为我喜欢你,即使你总爱将自己困在一道围墙里,不让任何人靠近,我都喜欢你。」 阿秋肩膀微微一颤,但依然没有转头。 「我只想弄清楚,你究竟有没有喜欢我?我希望你能够坦白告诉我,只要是你说的,我一定相信。」 窒息般的沉默,诚志觉得这段时间特别难挨,特别漫长,他呼吸开始急促,长久以来,他要的只是这个答案,不论答案是什麽,他都会面对现实,欣然接受。 可惜,思想过後,所得的依然是......... 「没有!」轻声吐出一句,阿秋最後还是选择说出违心的话。 诚志的心立时凉了一半。 「是吗?我知道了......」勉强挤出难看的笑容,诚志强忍痛楚,黯然离去。 或许再怎麽样努力,结果都是一样...... 喜欢上一个人是没有道理可言的,与其被我一点都不在乎的人喜欢,我宁愿去追求即使讨厌我但是我所爱的人。我只要能遇上一个能让我赌上一生去追求的人,就算无法得到幸福我也不在乎。 ----------------------------------------------------------------- 39. 最伤痛的事,莫过於内心的信念死亡,化作一堆灰白的骨骸,在阴暗处独自疗舐修口。 诚志不停问自己,为何要执著这段没有结果的感情,无奈、痛苦、失望,种种滋味一次尝透,喜欢一个人却得不到他的回应,他要做的都已经做了,他还可以做甚麽?先前幸福的感觉如今荡然无存,只有苦涩的思念反覆折磨他,原来爱可以如此刻骨铭心,同时又令人痛不欲生,诚志算是亲身上了堂实地的课,可惜这堂课的代价太大了。 每晚,他徘徊在阿秋楼下,却失却见他的勇气,只是静静地守候一角,窗关上,灯熄了,都没有离开。他无法接受阿秋的答覆,他以为自己可以放弃,但原来是他太高估自己了。 不幸的事总喜欢接踵而来,一本最新出版的畅销杂志,报导了诚志连夜在某区出现的消息,还偷拍了他满脸憔悴的相片。消息一出,立刻引来其他杂志、电台的追访,加上近日有关诚志推辞各时装秀表演的不利报导,霎时间,传媒大肆遥传诚志因为失恋,一厥不振,荒废事业,从而令模特儿公司要另捧他人。然而,最令传媒想追查的,是哪个圈外人有如此魅力或能耐,令一个当红的模特儿兼王氏企业独生子愿意这样付出。 当这些报导吹嘘得水深火热之际,诚志同时被公司禁制所有行动,一举手一投足都要受到监视或安排。另一方面,他们亦大力压止有关的报导,以免公司的声誉受损。 「看来有必要交待清楚公司的立场,并由Ken亲口解释事情始末。」Stephen在高层会议上建议,立刻受到众人一致认同,他看看旁边从头到尾都没说话,显得莫不关心的诚志。「Ken,今次不论你说什麽,甚至说谎也好,总之否认有关的报导,这样才能平息事件,知道吗?」 诚志没有反应,其中一名公司高层说:「那麽,尽快召开记者会交待事件。Ken,从今以後,你可要专心工作了。」 模特儿公司当然不会放过一个出色、且可塑性这麽高的人材,但他们希望诚志能以事业为重,抛却所有无谓的感情。 「就算是贪玩,也要有节制,玩玩就好,最後还是得投入工作。」另一名高层自以为是,以鄙夷的语气说,诚志很讨厌那种命令式的口吻,然而在这种会议里,他还是得忍耐,或许这是作为公众人物的悲哀,连自己的私事,都得由他人决定。 好不容易渡过审问般的沈闷会议,诚志乏力地走出外面,Stephen走在他身旁,悄悄地说:「我早叫你不要理会他,现在真的出麻烦了。」 诚志停下脚步,侧头看著Stephen,表情非常平静。 「怎.....怎麽了?!」Stephen见诚志看著他,战战兢兢地问,他害怕诚志会像上次那样冷酷对待他,於是语气稍为放轻:「难道.....我有说错吗?」像个作了亏心事的小孩,他不敢正面望诚志一眼。 「我没有後悔!」诚志淡淡地说:「我很想弄清楚阿秋对我的心意,只是,他已经拒绝了我。」 Stephen闻言露出讶异的表情,他以为阿秋绝不会放弃诚志,甚至不惜一切,也要和他一起,现在,他为甚麽要这样做? 虽然这个结果应该是值得高兴,但Stephen却没半点侥幸、开心的感觉,因为他看见诚志此刻颓然、消极的脸上,比之前更黯淡无光,好像万念俱灰的异常安静,令人感到莫名害怕。 Stephen後悔了,他首次觉得自己做了不明智的决定。 「我不会放弃。」诚志继续说,他望看窗外,一对阴郁的眼神令人猜不透他在想什麽。「对不起,Stephen,一直都没有发现你的心意。但是,很抱歉不能够接受这份感情,因为我已经有了真心喜欢的人,为了他,我可以放弃所有东西。尤其这段日子以来,我发现他比任何人都重要。」 走廊里只剩下他们二人,诚志的声音在空洞的环境中显得格外清脆,但字字都刺痛著Stephen的心灵。 「爱一个人不是要占有他,而是希望他能够开心、快乐。虽然这些话都是陈腔滥调,但我相信你会明白我说什麽。」 诚志看见Stephen霎时露出委屈、悲伤的表情,他第一次见到这副向来出色、高傲的脸容变得如此徬徨无助。他明白自己的话有多残酷,因为他同样受过被拒绝的滋味,但是,唯有这样做,才能把伤害的程度减至最低。恋爱的路程中,不可能长期维持三人行的状态。 诚志轻轻拥过Stephen,在他耳边温柔地说:「对不起,一定有比我更好的人等著你爱他。」 Stephen将所有尊严卸下,他闭上眼睛,感受诚志的拥抱,他不想面对的结果始终发生了,然而,他以为自己会激动、会反辩,但两者都没有,他比预期中更欣然接受,或许他早已料到,诚志根本不会喜欢他,他其实在逃避,保护自己,为了不受到伤害,所以没有向对方表白,说什麽害怕彼此的关系会变质,一切都是骗自己的藉口罢了,最後还是得面对现实。 有种既懊悔又伤心欲绝的感觉令Stephen很想大哭一场,已经有多久没哭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无论这刻发生甚麽事,即使会被人看到而破坏形象,他都要痛哭出来,尽情哭一场。 见怀中人泣不成声,诚志的心也开始淌泪,为什麽恋爱的游戏规则里,总要有人付出,却总有人失败,付出了未必有回报,失败了却未必能接受另一段恋情。 *** 还未到指定时间,已经有大批记者聚集在会场内,为求取得最佳的位置,他们争先恐後、无所不用其技地摆设各种器材。当事件主人翁与一众公司高层出现时,镁光灯顿时闪个不停,刺眼无比。 诚志首先坐下,他戴了一副墨镜,以平庸的装扮出席这次记者会,当众人都就位後,Stephen清了清喉咙,开始发言。 「今次我们召开记者会,是想澄清所有有关Ken的不利谣言,以及我们模特儿公司的立场。首先,我们公司没说过要另捧他人接替Ken的位置,更没打算终止彼此的合约,因为对我们来说,Ken依然是实力最高的模特儿,至於他私人方面的事,我们不会干涉,还是由他本人向大家说清楚。」 到诚志发言时,所有镜头立刻集中在他身上,镁光灯闪得更是厉害。 诚志觉得自己有如马戏团里被困的老虎,正接受围观者们各式各样审视的眼光。他想了一会,平淡地说:「我知道有报导说我因为失恋,而变得委靡不振,但我根本没有谈恋爱,又何来失恋呢?」 他内心其实很讨厌这种公式活动,为什麽他自己的私人行径也得向大众交待,难道他不能有灰心失意的时候吗? 他在所有人面前,毫不考虑,坦诚地承认了我,这时候,我才知道,为了他,即使被人坪击走上了绝路,¤自由¤自在¤整理¤ 只要和他一起,路便走得下..... --------------------------------------------------------------------------------------------- 40. 另一方面,在权记饭店,正在厨房准备食物的阿秋,忽然被权叔拉到外面,他指著食堂里的电视说:「你看!你看!诚志那小子正在上电视呢?!」不知何时,权叔和诚志变得熟落起来,只要是有关诚志的广告或报导,权叔都会特别注意,透过他,阿秋才知道诚志最近发生的事。 「真是的,像诚志这麽有钱又帅气的男人,怎会为一个女人变成杂志说的那样呢?现在的娱乐新闻,为了赚钱,甚麽也会写。」权叔边看电视边感慨地说,阿秋没什麽反应,只是默默看著电视,不发一言。 诚志虽然戴著墨镜,但阿秋看得出,他比之前更憔悴,更落寞,脸上原有的光彩都消失无踪。 此时,一名记者先提出问题。 「既然你没有谈恋爱,为什麽每天都出现在同一地方呢?甚至推掉手头上所有工作,是不是要见某个人?」 诚志开始沉默,低头不语,看著他的反应,阿秋心里头紧张得直冒汗,他害怕诚志会窘於应付记者刁难的问题,自从报导刊登後,他住的地方附近多了许多可疑的人,想必都是冲著诚志而来的记者,阿秋不禁担心,诚志会承受多大的压力,偏偏这个时候,自己选择了逃避,无法为他分担烦恼。 想了一会,诚志终於开口说:「我的确想见某个人,但是,那个人不会出现,我只是追寻一些值得缅怀的回忆。」他悠然地说,在旁所有公司的高层都因这个答案感到不满,之前说好要否认所有事,如今他却直认不讳,他究竟在想什麽?竟然连高层的命令也不顾。 接著,另一名识时务的记者继续问:「那个人是谁?是圈外人吗?」 诚志早料到他们会这样问,他轻叹一口气後说:「我当然不会公开他的身份,总之,对我来说,他是一个重要的人。」 「是不是喜欢的人?」记者硬是追问下去,Stephen调整面前的麦克风,想要阻止记者的追问,并转移话题时,却被旁边的诚志按住,坚持由自己回答。 「是。」简单的回答,却引来记者们彼此的惊讶。Stephen不明所意地看著他,可诚志认真的侧脸正确切告诉他,他不是因一时贪玩而这样回答。 「那麽,你是被喜欢的对象拒绝了,而变得无心工作?」 「没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这都是伤痛的事,为此伤心也不足为奇吧!但是,我不会像报章上说的,从此一厥不振,退出模特儿界,因为我依然热爱这份工作。」他看看Stephen,抿嘴一笑,那个笑容有说不出的好看,彷佛可以舍弃所有东西般平和。「而且,有一件事,我很早就想说出来....」 摘下墨镜,他正视众说:「我是一个双性恋者,我不想继续隐瞒这个身份,因为我希望,今後能够无悔地追求我所爱的人。」 刹那间,镁光灯将场内闪烁得白茫茫一片,同时记者们起哄成,连席上的公司高层都交头接耳起来,只有诚志冷静得没事发生过似的。 电视前,阿秋同样讶於诚志的回答,他忽然有股难以言喻的感动充斥全身,现在的诚志,不单表现出镇定的王者风范,更无愧地面对所有人,包括他们诧异、质疑的目光,相比之下,不愿承担世俗眼光、恋爱风险,从而封闭内心真感情的自己,更显得无地自容。曾几何时,每当他有事,诚志总在身边作出支持和鼓励,帮助他走过艰险的日子,如今他却重新筑起一道围墙,拒绝其进入,面对这样的自己,诚志没有因此退缩,还坦然承认了所有东西。 『对了,这就是我喜欢他的地方,他拥有我所没有的东西,我表面虽然坚强,但对於自己的感情,却畏惧得躲避起来,这方面他比我坚强得多。』 他们需要承受的压力,不是异性恋间会有的压力,而是比那更多、更甚的执著与挣扎,有如追逐游戏般,一个努力前进,一个则设法後退,那份惶恐的压力,未必所有人能够接受。 阿秋紧握掌心,他突然想见诚志,是真真切切面对他,而不是透过电视画面凝望他。 「不会吧!诚志究竟搅什麽?」权叔歪了歪头,疑惑地看著电视。 「因为他不想欺骗所有人,包括他自己。」说这番话时,阿秋的眼睛一直盯著画面里的男人,欣赏之情溢於脸上,权叔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甚麽事,但隐约感到他们的情谊好像又迈进一步。 *** 第二天,许多报章杂志的头条都以"名模Ken Wong的告白"作标题,报导他在记者会上说过的话,同一时间,公司立刻召了诚志到会议室‘问话'。 「你这样做,不单形向你的形象,还会为公司造成困扰,因为今後有关你的不利报导,可能会接踵而来。」 一张张责备的脸孔围著桌子而坐,置身这样的困局,诚志不徐不疾地说:「又不是做了什麽坏事,我只是公开我的性取向。况且我亦有我的思想,有权决定说什麽,我不想像个扯线公仔般任人摆布。」 众人因他说的,先是感到愕然,其後慢慢忿怒起来。 「别以为自己当红,就可以说这些话,你既然是我们公司旗下的人,就应该听从我们的安排。」 诚志嚏之以鼻,以讽刺的口吻说:「包括我的私事?」 「你这是什麽态度?」 「我是实话实说。」 「别忘记,我们这样做都是为你著想。」 「算吧!」一直坐在角落,沉默无声的Stephen忽然开口道:「不要再执著这件事了,我认为一个模特儿的好与坏,不关乎他的性取向,而是他在舞台上的表现与评价,这方面,Ken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更何况,有很多模特儿,甚至艺员都公开了自己的性取向,也不见得有形向他们或他们公司的形象。」 众人互相对望,不断思索Stephen的话,谁也没有作出反驳。於是,Stephen继续说: 「今天我们收到许多拥戴者的电话或来信,大都支持Ken的决定,认为他不忌世俗的束缚,勇於面对自己的恋情,这种事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做到吧。我看今次的告白未必是坏事,相反,可能会带来意外的後果。」 似乎略有认同,众人默不作声。 「这件事就交给我处理,今後我会尽力为Ken争取失去了的工作,重整他的声望,让所有人只能将目光注视在他的成绩上。」 好一番强而有力的说词,诚志不得不佩服Stephen的口才,幸好有这个笃定的承诺,‘审问'才得以早早完结。当所有人离去,室内只剩下他们二人时,诚志衷心地说:「谢谢你。」 Stephen轻轻一笑。自从彼此坦诚地说明一切後,他觉得和诚志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没有从前的拘束、忧虑与惆怅,是一种崭新的感觉。 「真是的,可知道你给我添了不少麻烦。」Stephen整理桌上的东西,然後站起来,当走到门边时,他停下脚步。「不过,你曾经说过,为了喜欢的人,可以放弃一切,现在我总算明白了。」 诚志诧异地看著Stephen,不知道该说什麽,见他手足无措的样子,Stephen笑著说:「不用担心,我没什麽意思。对了!今後你可要努力工作,别令我的诺言成空。」说完,他便走出办公室。 他内心非常羡慕阿秋,能有一个人为他如此付出。但同时,他也学晓另一个道理,不是属於自己的东西,即使怎样挣取,也不会有好结果,或许他早该学懂何时放手,才不致越陷越深。 就给自己一个机会,重新寻觅另一段新恋情...... 他觉得自己很傻,不断寻寻觅觅,原来所爱的人自然会出现在身边....... ---------------------------------------------------------------------------------------- 41. 周未早上,明媚的阳光照遍大地,不禁令人想到夏天的脚步近了。阿秋打开窗户,将清风送进屋内,他决定将冬天的衣物拿到露台晾晒。 最近几天虽然还有诚志的追访,但自从记者会後,他便三缄其口,没再发表什麽,只是专心地投入工作。於是,有关他的报导越来越少,亦渐渐被人淡忘。娱乐圈就是这麽一回事,只要有新起的娱乐新闻,原本的报导便很快成为过去。 阿秋想见诚志,但发生这件事後,他才知道,原来要见他也不是容易的事,从前都是诚志主动来找他,次数之密已经令他习以为常,总觉得诚志的到访是理所当然的,却忘记他本来是名模兼富家子的身份,与自己的地位大有不同,而且他又这麽忙碌,不是随便可以见面的。 可以见他的时候,自己没有珍惜;想见他的时候,却无法见面。但是,他有时反倒顾虑,即使见了面,彼此也不知可以说甚麽?自己之前说了过份的话,他还想见自己吗?每次想到这里,阿秋又会停滞不前。 除去所有烦扰的思绪,打开衣柜,将里面的衣服翻出来,这时,他看见一盒黑色的东西,那是诚志先前寄给他的录影带,那时候,他为了忘记对方,所以将录影带藏在衣柜里,想不到这个偶然的机会下,会被他找出来。看著这盒有诚志的字样写在上头的影带,阿秋二话不说,将它放进录影机中。 画面开始播放诚志的样子,他腼腆地坐在镜头前,一头蓬松的乱发加微黑的眼圈显得他彻夜未睡的样子。依照画面上的时间计算,大概是一个月前录影的片段。 「这.......怎麽说呢?我还是头一次面对镜头时,会感到如此局促不自然。」他边骚骚脑袋,边尶尬地调整坐姿,那副傻气的模样令阿秋觉得好笑,这才是他原本该有的模样。 深呼吸一下,诚志坐直身子,回复正经的神情说:「因为你不愿意见我,我唯有用这个方法将想说的话告诉你。我想了很久,应该怎样向你解释,但想来想去,都想不到可以说的话。」这时虽然隔著一部电视机,但四周宁静的环境里,只有诚志的声音在屋内回,声音格外亲切,阿秋觉得彼此的距离变得很近,彷佛他正坐在面前说话般轻松自然。 「那晚真的很抱歉,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何会干这种事,好像突然鬼迷心窍的失去常性,直至见到你出现在门边时,我才惊醒过来,察觉出自己卑劣的行为。你知道吗?当你淡然跑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就更加害怕,因为志豪叔的事令你讨厌同性恋,而我却一直瞒骗了你......对不起,我早该向你坦白的。」 诚志深深自责的表情刺痛著阿秋,他多想告诉他,自己介怀的根本不是这件事。 「为了不再後悔,我想将所有事都坦诚告诉你。」他稍微停顿一下,似乎鼓了很大的勇气继续说:「我喜欢了你,不知从哪时开始,我的目光总离不开你。老实说,起初重遇你的时候,我是基於好奇才诸多亲近你,但後来发生了很多事,我看到你重情重义、对任何事都不会轻易屈服的性格,这令我更想亲近、了解你。」 阿秋默默听著这番告白,如果是从前,他一定无法体会这种心情,但现在不同了,因为他亦抱持相同的心态。 「还记得我们被霸爷捉走那次吗?当时我真的宁愿被打死,也不想你受到伤害。」诚志吸了吸鼻子,难为情地望向另一边,阿秋留意到他眼里开始打滚的泪水。「我决定了,不论世界发生甚麽事、我们之间的误会有多深,我都想保护你,我从未试过这麽执著去爱一个人。我有过很多男女情人,但没有一个是真心喜欢的,有些甚至忘记了容貌。我知道你不会接受我,但我还是会向你表明我的心意,因为我不想欺骗你,假装若无其事的待在你身边。」 他自嘲似的笑笑:「对不起,你现在一定觉得很困扰和反感吧!」 下意识地摇了摇头,阿秋目不转睛地看著画面里的男人,他每一句说话、每一个眼神、每一次面部表情,都正正牵动住他身体每个细胞。他从前以为自己的心是刚硬的,凡事只想著赚钱,照顾卧病的父亲,不信任其他人,不轻易谈恋爱。然而,这个男人让他看到,人即使受到再多的伤害,都可以继续付出,他亦令阿秋体会到,原来喜欢的人同时又喜欢自己时,是一件这麽幸福的事。 「即使你不原谅我,但我希望,你可以让我继续以普通朋友的身份守护你。」 自己的心意只有自己最清楚,他喜欢这个男人,他不想再逃避,更不想猜测将要面对什麽阻挠,他只想正视内心的感觉,追求自己觉得幸福的事。 『爸爸,我开始明白,为什麽那天你要坚持追赶那辆车........』 阿秋默默想著,或许他真的误解了父亲的恋情。 *** ¤自由¤自在¤整理¤ 「少爷。」管家来到诚志身旁,俏俏地说:「老爷说如果你回来,就去书房找他。」 「爸爸?!」诚志放下手上的东西,一整天的工作已经把他折磨得快死了,想不到回家後还得"应酬"父亲,他怀住忐忑的心情,不甘不愿地来到二楼的书房。 「爸爸,我是诚志。」 「进来吧!」 不太善意的声音,打开门,父亲那张有如黑炭的脸随即映入眼帘。 「找我有事吗?」 「你自己应该猜到,我为什麽找你。」仲轩将几份报章杂志丢在桌上,全是以他作标题的报导,诚志心里已经知道他想说什麽。 「我不过到美国工干几天,你就给我搅这些事出来,我怎麽没听说过,你是双性恋者?」仲轩恶瞪著诚志,以严厉的姿势迫问他。「你爱乱搞男女关系,我也装作不知情,由你去了!但是,为什麽要在记者会上说这些事?难道你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有多少人是看著你办事吗?」 「我没有忘记!」诚志知道父亲很忿怒,但他还是要争辩,因为他想维护心里那份坚定的信念。「其他人可以不明白,但爸爸你应该最清楚,最能够体会我的心情。」 「你.......」仲轩立时接不上话,他没想过儿子竟然同样走上这条路,不同的是,他比自己勇敢,坦然承认了异於常人的地方;然而,理性告诉他,这条路根本不易走,纵使诚志再勇敢、再大方,现实终归是现实,在世俗的束缚、社会的薰陶下,结局还是会一样,自己便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爸爸,我知道你一直都爱著志豪叔,十几年来没有改变,即使你後来舍弃了妈妈,我都没有责怪你,因为我明白那份思念是非常痛苦的,尤其当我遇上了想用一生守候的男人时,我就更加明白。」诚志无惧地面对仲轩,他想争取父亲的认同,因为他们都是活在相同的境况下。 「甚麽?!你说有了喜欢的人,对象也是男人?」 「没错,为了他,我可以放弃任何东西。就像爸爸你对志豪叔.....」 「别天真了!!」仲轩忽然怒吼起来,阻止诚志继续说下去。「不论你说得多理直气壮,以我们今日的身份、地位来看,这些事根本微不足道,一点也不值得。」 「为什麽?莫非你认为这一切都比志豪叔更重要?」 「.......当然了。」 「你说谎!!」诚志不敢置信,忿怒地驳斥他。「我不知道,你是否被名利冲昏了头脑,但我肯定的是,我不会像你,为了他人的期望,去做不愿意的事,然後独自悲伤、後悔,这是懦弱的行为.....」 「够了!!」 「让喜欢的人同时受到伤害,我做不到......」 「住嘴!!」仲轩一掌打向诚志。「你知道什麽?我就算再喜欢他,他最後还不是背叛了我!」 诚志摸著刺痛的脸颊,他被打了,父亲向来不会打他,这令他情绪稍为平静下来。 「他没有背叛你。」 「你又怎知道他没有?」 「.............」诚志没有答话。 「诚志,听我说,父亲就是经历过,才会这样说,我不希望你重蹈覆彻。」 也不知道有没有听他说,诚志顶著既失望又无奈的表情,转身打开房间的门,临走前只抛下一句。 「如果你知道我喜欢的是谁,一定不会这样说。」 仲轩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当诚志离开後,他却为自己冲动打了儿子而感到懊悔,为什麽事隔多年,再提到志豪的时候,他还是这般沉不住气,他真的认为志豪已经不重要,而现在拥有的东西,才是他所渴求的?诚志的话触痛了他内心的伤口,或许正如他所说,自己只是个胆怯的懦夫,根本没资格教训他。但是,儿子喜欢了同性,以他的经验来看,他可以祝福他们吗? 幸福,在这个地方等著,张著手等著.......... 就在我俩的身旁 -------------------------------------------------------------------------------------- 42. 将所有时间放在工作上,不论是电视广告、杂志采访、还是时装秀表演,诚志都来者不拒,将日志编排得密密麻麻,除了想挽回之前失去的工作外,他更想藉忙碌的生活,令脑袋没有多馀的时间胡思乱想。这些日子以来,实在有太多意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使他疲於应对,他和阿秋之间,亦充斥著许多纠缠不清的问题,或许现在最需要的,是足够的时间让双方冷静一下。 这天,他又接了一场大型的时装秀表演,是由某间服装连锁店举办的一年一度盛事,这个品牌的衣服在欧洲大行其道,标榜所有设计都是出自名师之手,别具风格,是属於高档次的衣服。作为品牌代言人,诚志用了很多时间采排和练习,希望在舞台上能以最佳的表现演出。对他来说,一次好的舞台表演,不但固其个人实力,更能重拾自信。 舞台前,一个个穿得华丽高贵的模特儿,轮流走出各种优美的步伐;舞台後,却有如一个大战场,众人马不停蹄地工作,模特儿要争取每分每秒替换不同的衣服,工作人员和化妆师则穿插其中,打点所有事宜及为模特儿变换造型。 「Ken,待会表演时,一定要加倍用心。」 刚换好衣服,Stephen便来到诚志面前,边帮他整理衣饰,边意味深长地说。 「这当然了!」诚志不明白Stephen为什麽要刻意叮咛他。 「除了工作,今次还是你表现自己魅力的好机会。」Stephen咯咯笑著,诚志总觉得对方怪里怪气的。 「又不是第一次工作.......倒是你,在想什麽"诡计"了?」诚志打趣地问。 「别这麽想我好不好!你尽力去做就是了。」 ¤自由¤自在¤整理¤ 「OK!!I will do my best!」诚志来到化妆师面前。「你出去等看我表演吧!」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将要出场的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准备。 *** 会场内人声沸腾,几乎坐无虚席,表演台以欧洲式花园作设计,长长的天桥两侧种满颜色鲜艳的人造花草,拱型的落地玻璃将阳光透进室内,给人清新自然的感觉;模特儿穿上色彩斑斓的夏季新装,在轻快悦耳的背景音乐中来回踱步,营造了夏天轻松活力的气氛。 诚志依照程序出场,他先以一件蓝色丝质外套示人,当走到天桥中央时,他卸下外套,露出里面的短袖碎花恤衫,配以米白色西裤,简单舒服的配搭却蕴酿出不平凡的气质,舞台上的他,有著潇洒自如的步伐、俊美的外表,赢得了在场所有来宾的掌声,出色的表现令他们忘记了诚志之前不利的谣言,只知道他身上种种东西彷佛与生俱来的卓越非凡。 走到天桥前端,诚志如常停顿半刻,摆出自然的姿势让摄影师拍照,同时接受群众们艳羡的目光。突然,他感受到当中一股视线,有别於其他人,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只是静静地站在会场一角,专注望著他。 诚志朝视线方向一瞥,顿时不敢相信看见的东西........... 他一直朝思暮想的人就站在那里,会场虽然挤迫,但他深信,他不会看错,因为唯有那对目光是特别的,即使在万人空巷的环境里,他都能分辨出对方。 「阿秋.....」心脏猛然紧缩,恨不得立刻冲上前拥抱他。阿秋微微点头,用眼神示意他继续演下去,有如打了支强心针,诚志更卖力地演出,不论是什麽款式、类型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帅气得令人目不暇给,将设计者独特的心思意念毫无保留地展示出来。 阿秋第一次看诚志演出,他瞬间被对方非凡的魅力摄住,心里开始明白诚志在模特儿界响誉姓名的原因,如果自己是女孩子,必定会喜欢上他。有时,当接触到诚志在舞台上炽热的目光时,他会顷刻砰然心动,他实在不敢相信,这麽出色的人竟然会锺情自己,锺情一个没有骄人外貌,更不是才华出众的人。 表演秀结束,当其他人陆续出外接受来宾热烈的掌声时,诚志已经急不及待跑到席间,会场的观众错愕地看著他,可诚志并无理会,只是急切寻找那身影,然而那个位置早已人去留空,诚志环顾四周,也不见那个人,他失望得跨下双肩,这时会场激昂的掌声和他的心情形成强烈对比,有如嘲笑的音乐般难听。 「你要找的人,正在天台等你。」不知何时,Stephen跟随他走进会场,在他耳边说。虽然疑惑Stephen怎会知道,但诚志想也没想,便乘搭电梯来到天台。 这儿没有人群扰攘的声音,只有轻柔的风声,诚志屏息静气,他看见阿秋站在栏栅前,望著远处的风景,和询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微风吹起那头棕色的秀髲,温暖平静的气氛令诚志感到似曾相识,曾几何时,他亦陶醉於这幅图画当中,只是,如今画里人正等著自己到来,这份喜悦彷佛做梦般,令一切变得虚幻不真实。 「诚志.........」过了一会,阿秋终於留意到他。 「我以为你不会再见我。」诚志就这样愣在原地,阿秋没有跑开,相反还主动来到他面前。 「不.......」他摇了摇头。「我想见你。」 微风轻轻吹来,吹乱了阿秋额前的头发,他简单将头发向後拢,神情有点拘谨,眼神亦飘忽不定。 「我.......如果我说,想和你一起,你会鄙视我吗?」轻声吐出这句,阿秋脸颊泛过潮红,不自然地朝向另一边,他还是首次向心仪的人告白,而且对方同是男人。 此刻,阳光是温暖的,天很蓝,诚志觉得这一切忽然变得非常美好,他情不自禁地拥抱阿秋,无需多馀的言语对白,更不用恶心肉麻的说话方式,行动便足以代替答案。他不知道阿秋为何会改变立场,但原因已经变得毫不重要,他只想好好抱著怀里人,感受他独特的体温与气味。 阿秋回应著诚志的拥抱,他体会到,这双厚实的肩膀是如此地令人安心,他终於找到一个可倚靠、值得信赖的人,原来,所谓幸福的感觉就是这样,它就在某个地方等著,只要自己愿意争取,垂手便能抓到,虽然爱情没有任何保障,更未必有一生一世的承诺,但向来孤独生活的他,有了这个无私的笑脸,就已经足够,不论从前经历过多少世间的人情冷暖,但当喜欢的人说喜欢自己时,整个世界都会改变....... 43. 恋爱的滋味,总教人雀跃万分,就连日复一日见到的东西,都会变得特别美好漂亮。诚志和阿秋也不例外,他们从百忙的工作中偷溜出来,心情有如逃离学校的学生般兴奋,为了寻找一个没有记者又宁静的地方,他们选择了离香港最近的岛屿,渡假他们难得的‘假日'。从中环码头乘船,只需大概二十分钟的时间便能到达,平日被工作压得几乎喘不过气的二人,一抵步便去了那里出名的沙滩,感受初夏海风的清凉,以及咸咸的海水味道。 沙滩上只有几个外国游客,和附近的居民。他们脱掉鞋子,赤脚走在细软的沙上,阿秋看见海水清澈透明,和蔚蓝的天空相映成对,这里没有城市的繁喧,可以给身心带来无比的舒畅,阿秋在海边坐下,同时示意诚志来到身旁,他们谁也没有下水畅泳,就这样坐在一起,享受大自然的美丽与平静。 「我们算不算在交往?」诚志忽然没头没脑地问。 「这个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因为你有这麽多恋爱经验。」 「咦?!」诚志立时接不上话,他在妒忌吗?还是在讽刺自己?为了避免尴尬,诚志识趣地转移话题。 「这个沙滩比我想像中还漂亮。」可是说出的话却十分牵强,阿秋在心里暗笑对方的迟钝,他缓缓贴近旁边的人,使双方的身躯靠在一起,察觉阿秋的举动,诚志亦握上他的手,彼此的体温透过紧握的手腕传达过来,一阵甜蜜的感觉瞬间充斥在二人中间。 「我.........可以吻你吗?」诚志轻声问。 阿秋望著他,脸上闪过错愕的表情,但很快地,他害羞般瞄向海面,太阳将海面映得粼粼发闪,白光反射在他微红的脸上,诚志忽然觉得这是他见过最动人的表情,禁不住心里的悸动,他将阿秋拉向自己,吻上那张盼望已久的唇瓣。 阿秋本能地闭上眼睛,感受接吻所带来的官能感觉,原来只要是喜欢的人触碰自己,即使舌头互相交缠,亦不会感到肮脏或难受,因为那是情人的味道。 长长的接吻过後,视线同时撞在一起,片刻,很有默契地,他们笑了出来。 「很难为情嘛.........」 有如一对初尝恋爱的小情人,阿秋和诚志尴尬地移开目光,暗自体味这个属於他们才有的宝贵时刻。 「对了,那场服装秀表演,是Stephen带你来看我的吗?」 「嗯。」阿秋回复自然的态度。「我以为他又要说什麽话奚落我了,原来是希望我去见你。其实他不是我想像中那麽坏。你知道吗?他说所以撮合我们,不是因为接受了我,而是不想你伤心难过。」 「是吗?真像他的说话方式。」诚志莞尔一笑。「他虽然好胜,但亦有体贴的一面,多亏了他,我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 「那麽,我和他,你比较欣赏哪个?」抱著捉弄的心态,阿秋劈头就问。 「咦?!」诚志霎时间也不知怎样回答。欣赏哪个?他指的是什麽?今天阿秋为何总爱为难他,问一些自己窘於回答的问题。 "对了!!他一定在试探我。"诚志暗自忖道。 「我心里只有你一个。」深怕对方不相信,他还刻意加重语气道:「我只喜欢你。」 看著诚志强烈的反应,阿秋被那股傻劲逗得直发笑。 「我又不是问你喜欢谁?干吗这麽紧张?」 诚志这才知道被耍了,他发觉和阿秋一起,总会被对方牵住鼻子走。他假装赌气,绷著脸不说话。 「好了!对不起!」阿秋来到他身後坐下,张手横过他肩膀。「我当然知道你的心意。」 从横抱自己的手臂上,诚志看到那条又长又明显的疤痕。他轻抚那里,儿时的记忆再次涌进脑海。 「这个......还会痛吗?」 「不会。受伤後可能没有好好处理伤口,所以留下这条疤。」 「有时我想,如果那天你没有来我家,你便不用受伤,而志豪叔亦不会遇上车祸。」 「.........或许吧!」 「但是,我们亦不会相遇,就这样各自过我们的人生,永远没有交汇的一点。」 「嗯!」阿秋静静听著。 「你有後悔遇上我吗?」 身後人慢慢加重拥抱的力度。 「有!........但只是起初的时候,现在没有了。」 同样的问题曾经烦扰阿秋,但如今却可以肯定告诉对方,自己真正的答案。「虽然那场车祸改变了我的人生,但它让我遇到生命里重要的人。」 诚志听後满心感动,低头吻上那疤痕,阿秋微微一愕。 「因为它,使我认出你。」 ¤自由¤自在¤整理¤ 二人同时溢出幸福的笑容,原来爱不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看法, 亦可以令所有事变得完美无缺。 44. 为了争取更多相处的时间,阿秋和诚志总会利用假期、上班後、甚至进餐的机会见面,有时怕引人注目,就会转移到其中一人家里,看看电影或上网聊天,即使是无关痛痒的话题,都可以聊上大半天。因为对他们来说,不论是什麽活动,只要能待在一起,就会感到特别开心、兴奋。 暇,诚志依旧到阿秋家里,为他烹调各种既丰富又营养的美食。而阿秋亦爱到诚志家,研究他房里新颖的音响设备和电脑产品。就这样,二人沉醉在恋爱的世界中,分享彼此的欢乐和生活。 五月尾的天气有如七月般炎热,街上的人纷纷换上轻巧的衣服,女士们亦急不及待展示她们标准的身材,整个城市充斥著夏天的活力和热诚。 几个小时埋首於公司的文件里,看得眼睛也快麻目了,仲轩摘下眼镜,轻揉额上的太阳穴,他离开坐位走到窗户旁,从这个位置,可以眺望到整个庭园的景色,不知何时,那里已经是绿油油一片,翠绿的树木欣欣向荣,就连水池边的向日葵、牵牛花、百合都开得灿烂夺目,彷佛正吐露著芬芳的香气。 仲轩嗟叹,工作的忙碌,使他连自家庭园的变化也注意不到,差点错过了开花的时期。事实上,近几年身体的健康状态每况愈下,始终不及年轻时,对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干劲与热诚,好像有用不完的魄力。现在单是工作带来的压力,就令他感到身心疲累。 有时,他会想,自己不断努力工作,而工作又为他带来了什麽?是上流社会的名与利,还是众所追求的丰厚身家?虽然他一一拥有了,可他心里还是不快乐,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会孤单、害怕,夜里在偌大的房间,他会空虚、难受,纵然身躯有足够休息的机会,但心灵深处就像缺了某样东西般,总不能好好安歇。如果这一切都是成功背後必然的代价,他宁愿从新选择。 那情人呢?他应该找个可以厮守终身的伴侣吗?倏地,他又想到志豪,那个有著和善脸孔的男人,他如今怎样了?一定过著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吧!否则怎会说分手就分手,就这样了无牵挂地离开,从此音讯全无,彼此间好像没发生过任何事般洒脱。看来,自己充其量不过是他生命里可有可无的过客。 心再次隐隐作痛,这份痛苦停留在身上十多年,挥之不去。 为什麽要撇下我?如果想你是这麽痛苦,那时候我就该困住你,不容你离开身边,即使你不愿意............. 仲轩深呼吸一下,收起所有思绪,越想头脑只会越烦乱,他打开门,想到庭园散散步。 当经过诚志房间时,他听到儿子正和某个人说话。 「诚志今天不用工作吗?」佣人刚好从里面出来,仲轩问她。 「好像是公司给他的休假日,而且少爷还带了个朋友来陪他。」 「哪儿的朋友?」儿子很少带人回家,尤其是可以畅谈的人。 「不知道,之前没见过,最近却经常来。」 「嗯!你去工作吧!」仲轩有股不祥的预感,他本来想敲门进内,但觉得这样做好像会惊扰他们时,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继续往庭园的方向走去。 *** 「这是我在英国读书时,同学为我举办的Birthday Party!」诚志兴奋地指著画面里嬉闹成一团的人群,他们围著桌前的主角,逐一送上特别的礼物,有几个金发碧眼的美女,甚至争相献出热辣辣的香吻,欢乐的嬉笑声此起彼落,响彻整个宿舍。受著众人捉弄的诚志不但没有生气,还笑得合不拢嘴,那时的他,已经是个"高人一等"的人,眉高眼深的混血儿容貌绝对是场内触目的所在,每一下动作、说话都散发出自信的光彩。 阿秋第一次接触到过去的诚志,那鬼马的笑容,大胆放肆的举动是他所陌生、从没见过的。 「你知道吗?他们竟然自制了我的裸体画,贴在生日卡上。」诚志边笑边怀念地看著录影带,即使是过去的事,现在想起来还犹有馀悸,学生时代的生活永远是最自由、最无忧无虑的。 阿秋静静地看著影带,见他这样专心,诚志眯起眼睛,贼头贼脑地接近他,趁其不备时拥过他的腰,并迅速落下一吻。 「怎样?觉得我读书时很帅吧!」 「是很帅,可惜就是太顽皮,这点到现在也没变。」捉住诚志在腰上游走的手,阿秋故意猛力一。 「吔.......吔.....痛.....!!」像鬼噱般惊叫,诚志倏地松开手。「My darling,不能对我温柔点吗?」 阿秋挑眉一笑。「可以呀!待我有心情的时候。」 「怎麽这样?!」诚志无辜地摸著红了一块的手背,看来他找了个蛮强悍的情人。 「而且,别人不是说打者爱也吗?」 「是!是!我体会了!」诚志撒娇地软倒在阿秋身上,顺势将头埋在他温暖的颈窝里,喃喃说道:「我也想知道阿秋过去的样子。」 「我很少拍照。」如安抚孩子般,阿秋轻摸那头短短的金啡色头发。「而且我是个很闷的人,没什麽朋友。别人年青时的学生岁月,於我来说,根本没机会经历。」 诚志这才记得他和阿秋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自那次车祸後,彼此的际遇便截然不同。 「阿秋.......」 「老实说,看见你生日时有这麽多人为你庆祝,真有点羡慕,那究竟是怎样的感觉?一向独来独往的我,根本无法知道。」 「......从今天起,你便会知道」诚志笑了笑:「将有人永远记得你的生日,因为那亦是我们相遇的日子。」 这番话触动了阿秋的心灵,每年生日,他渴望的并不是什麽生日礼物,那只是形式上的东西,重要的是有人同样惦记这天,让他知道自己并不是孤单一个。 「对!我们相遇那天,亦是我的生日,爸爸为了给我惊喜,还特意带我去选择喜欢的生日蛋糕,其实那天我非常介意他能否陪我渡过,因为搬来香港後,他都忙於工作,很难抽空陪我。」 重提旧事,阿秋的神情有点恍惚,眼睛焦点瞄向远远的一方。 「他虽然不算称职,却是个好爸爸,凡事都著重我的感受,我出生的时候,妈妈因为难产而死,他似乎受了相当大的打击,常说妈妈是他害死的,所以我成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 「这麽说,你没见过你妈妈?」 「嗯!现在想起来,他说害死我妈妈,可能意有所指。」 诚志抬起头,哀恸看著他。 「是因为........我爸爸?」 阿秋微微点头。「他还深爱你父亲吧!所以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对她的死感到内疚。」 「其实他们都在受苦。」诚志感慨地说:「爸爸勉强地和妈妈一起,十几年来都没有忘记志豪叔。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否真的爱我,他可以将工作放在第一位,因而忘记儿子的毕业典礼或生日,虽然我要什麽他都买给我,但从不过问我的事情,看在别人眼里,以为他是个开明的父亲,给儿子足够自由的空间。但事实上却是他懒得理会我的事情,包括我放弃从商,选择了当个模特儿,他都没问我原因。」 听上去似乎是一段破碎的父子关系,每个人都有他不想触及的伤痛,阿秋就著这个姿势,将诚志拥进怀中。 「别说了!我们的相遇,或许是上天的安排,用来弥补他们的遗憾。」 「所以我会珍惜这段感情。」 闻著阿秋身上独特的气味,背後承受他轻柔的抚摸,这种温暖的感觉令诚志很想睡觉,无论要付出什麽代价,他都想守候这个人,唯有他的拥抱、笑容,是值得自己追求的东西,亦只有他,才能慰藉伤痛的心灵。 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我们轻易地找到幸福。 然而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我们再怎麽努力,也遇不到一点点的快乐。 这是所谓的运气吗?还是生命的真相? 几米 <我只为你画一张小卡片> --------------------------------------------------------------------------------------------- 45. 忽然,一阵敲门的声音打扰了平静的时刻。 『哪个这麽煞风景了?』诚志边啧边走去开门。 「少爷。」是管家。 「怎麽了?」 「有你的电话,好像是公司打来的。」见诚志不甚耐烦,管家将话速说:「需要我接上来吗?」 「不用了,我下去听吧!」可能是什麽紧急状况,不想将工作带到阿秋面前,诚志选择到大厅接听电话。「我去一下就回来。」 「嗯!!」 ¤自由¤自在¤整理¤ 诚志的工作似乎非常忙碌,连假日也不能好好休息。待他走後,阿秋无聊地玩弄起手边的结他,弹了一会,见诚志还没回来,突然对这所豪宅产生了兴趣,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没有改变?基於好奇心,阿秋走出房间,沿著走廊前进,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他一人,显得有点冷清,然而,这里每一处地方还是装潢得既华丽又时尚,和自家那个狭窄的‘窝'比起来,简直有著天坏之别。 他看见前面一个房间的门口虚掩著,於是走上前,慢慢打开它....... 这个房间比诚志的还要大,一排排书柜整齐地列在墙边,特大的书桌上除了电脑和传真机外,就是公司文件夹和纸张,露台前方有一张小型吧台,上面摆放了名式各样名贵的洋酒,附近还设有一组米白色的欧式坐椅。 好不气派的房间,阿秋知道,这里一定是豪宅的主人,王仲轩的睡房兼私人工作室,父亲亦曾经来过的地方。 觉得自己似乎不该进来,阿秋转身离开,但许久前诚志的一句话忽然浮过脑海。 『我是因为看到爸爸书桌上的照片,而记得你,那是他中学时和一个朋友的合照。』 阿秋停下脚步,犹豫一会後,还是走到书桌前,挪开堆积如山的文件夹,他看见电脑旁边有一个精致的玻璃相架,里面镶著的,确实是父亲年轻时和那个男人合照的相片,他们穿着整齐的校服,站在校园一棵木绵树下,腼腆地看著镜头微笑。白色的木棉花将画面衬托得非常柔和,挂在父亲那张稚气的脸上,是一个有别於平常的幸福笑容。 『爸爸,你一定很喜欢他,但你付出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阿秋惋惜地想,虽然他不明白父亲喜欢这个男人甚麽地方,但他体会到爱上一个人又无法见面的苦涩心情,所以他能够理解父亲当时的行为,但是,若那个男人知道父亲成了植物人,他会怎样? 「你是谁?」一把低沉的男声在肃静的房间内响起,还在想事情的阿秋吓了一跳,稍一不慎,手上的相架应声滑落。 霎时,玻璃碎片散了一地。 "糟了!"阿秋在心里暗叫,正想俯身收拾碎片,仲轩已经快他一步,抢在他前面。 「我的相片......」他紧张地拨开碎片,也不理会手上开始渗出鲜血,将那张微黄的照片从中拾起。 「谁允许你进来的?难道你不懂得基本的礼貌吗?」仲轩忿怒地说,他拨掉相片上的玻璃屑。 「对不起。」 「你就是诚志的.....」当仲轩望向阿秋时,他顿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的五官和那个人很像,但又比那个人更刚毅。 「抱歉打破你的东西,我赔给你吧!」 「不用了」细看面前这个男人,略长的棕色头发覆在头上,身穿灰色恤衫加微旧的牛仔裤,怎麽看都像个涉世未深的小伙子。「况且这个相架价值不菲,你也未必有足够的金钱赔偿给我。」仲轩知道自己不该以貌取人,但这小子刚才的行为,实在令他有够不悦的。 「对!你们是富贵人家,我亦赔不起。」阿秋有点赌气说:「但一张普通的照片,又有什麽地方值得珍贵了?」 被这麽一说,原本走向书桌的仲轩转过头看著他。 「珍贵与否不到你说,反正你不该进来,也不可以乱碰我的东西。」 「相里面的人,对你很重要吧!」 仲轩越听越气。 「不关你的事!」他坐到书桌前,没有包扎伤口,就这样开启电脑,一副赶人的厌烦模样。「你出去,我要工作了!」 然而,阿秋还是继续说:「单凭照片,就可以压抑所有思念吗?如果你喜欢他,就不应该放他走,即使他躲到天涯海角,也要找他出来,」 「你......我的事是诚志告诉你的?」一股不祥的预感又再掠过,仲轩眼中并射出生人莫近的恶寒。「你和他究竟是什麽关系?」 「我们彼此相爱。」阿秋毫不掩饰,想也没想便答。 大力敲打桌面,仲轩倏地站起身,走到阿秋面前,用近乎怒骂的语气说:「不出我所料,怪不得你这麽嚣张了!当诚志为了喜欢的人向传媒告白时,我就想谁有这个本领,令他愿意公开自己的性取向,即使和他共处了二十多年,我也不知道他喜欢男人。」 「那是因为你不明白诚志的想法。」 「是吗?!」仲轩嘲弄般说:「看来你非常了解我的儿子嘛!!但是,你又知道真正的爱情是什麽吗?你有什麽资格批评我的做法?别一副自以为是的模样,我就看看你们的恋情可以维持多久,又有多轰烈感人。」 「不用轰烈感人,我只要待在他身边,不论後果怎样。」阿秋看著父亲深爱过的男人,突然觉得他很可怜,因为父亲的离开,令他变得不信任爱情,尤其同性间的恋爱。现在,他对父亲的感情究竟是爱还是恨?如果没有爱,为什麽要珍重那张照片。 「很好听的誓言!!」仲轩扯起唇角,乾笑几声,从前亦有人这样说过。 「阿秋?!」从打开的门口,诚志看见阿秋在里面,自大厅回到房间後,发现阿秋不在,他便逐个地方寻找。 「原来你在这........发生甚麽事了?」看见散落一地的玻璃碎片,诚志立刻握起阿秋的手。「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只是你父亲被碎片割伤了。」 「爸爸......」诚志这才发现仲轩的手正微微渗出鲜血。「我叫管家拿药箱过来。」 「不用了,我自己去拿。」仲轩从他们身边走过,意有所指地对诚志说:「你的情人果然与众不同!」说完便忿忿离开。 「"情人"?!他知道我们的关系了?」诚志觉得室内杀气腾腾,父亲不寻常的态度令他有点担心。 「嗯。」和父亲相反,阿秋的表情却非常冷静、自如。 「那麽,他知道你是志豪叔的儿子吗?」 阿秋摇头。「如果他知道,还不抓住我追问爸爸的下落吗?」他顿了顿,在心里想『又或者他已经不想知道......』 「那你们刚才吵架了?」 「也不算吵架!因为我不小心打破他的相架,又说了顶撞的话,所以他气成那样。」 「你说了什麽?」 「..............」阿秋没有答他,犹自走出房间,诚志立刻跟在他旁边,也没有追问下去。 「诚志......」阿秋忽然一脸严肃地看著他。 「怎麽了?」 「我和你父亲之间存在的芥蒂,使我们未必能好好相处。」 「不会的。」诚志搭上他肩头,彷佛要他安心般用力握了握,笑著说:「如果他知道你是什麽人,一定会喜欢你。」 「或许吧!」阿秋淡然地说。他没有告诉诚志,除了思念外,仲轩亦可能痛恨著父亲的离去。 待在我身边不要飞走, 让我多看你一眼。 你应该有不少话想对我说, 因为你曾为我留下童年的记忆。 在我的身边飞舞吧!但请不要飞走。 华兹华斯  <致蝴蝶> 46. 坐在白色、充满了消毒药水味的床边,阿秋为床上的人换上新的病人服,并替他修剪略长的胡须和指甲。阿秋来看志豪时,间中会像这样代替护士照顾父亲,这是他可以和对方有更深一层接触的机会,唯有这时,阿秋才觉得父亲尚且生存在世。 「爸爸,你希望那个男人来看你吗?」 得不到任何回答,父亲那张白晢的脸上,依旧没有丝毫变动。 「如果他恨你,你又会想见他吗?」 同样没有答案,忽然,一群白鸽自窗外成地飞过,遮盖了部分阳光,在志豪的脸上留下连串生动的黑影,一瞬间,阿秋还以为他笑了。 「爸爸.........」 怀著复杂的心情,阿秋叹息。 另一方面"王氏企业"总办公大楼-- ¤自由¤自在¤整理¤ 仲轩站在三十楼高层的私人办公室内,从落地玻璃望向香港的商业区,一栋栋高耸的大楼、繁盛的商业街、以及挤得水泄不通的马路。此时,一只老鹰在商业区上空自由自在地盘旋著,形成一幅强烈对比的图画。 他垂下头想了一会,眼中闪过黯淡的神色,最後还是决定拿起电话,依心里所想的去做........ *** 「我不会选择,反正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诚志将相片狠狠地甩回桌上。 「为什麽?你不过是双性恋者,同样会喜欢女人,何不看看相片再说?里面有医生、律师、明星、甚至模特儿,只要你有心,一定可以选中喜欢的对象。」 「荒谬!!」诚志摇了摇头,觉得头部开始嗡嗡作响。「现在都什麽年代了?还来这种玩意?爸爸,我自己会选择情人,不劳你费心。」 「我只怕你选择错误。」不理会儿子反感的态度,仲轩自顾自说:「如果你不选择,我就帮你决定,逐一约见她们。当然,最後还是会由你挑出合适的人。」 「算吧!即使你花再多的时间,我爱的人只有他一个。」诚志似笑非笑地说,眼前父亲说出的话实在令他感到可怕。「其实你想我离开他,就这麽简单,对不对?」 仲轩木无表情看著他,没有说话。 「你和妈妈那种失败的婚姻,也要用在我身上吗?」 「你错了,我是在毫无选择馀地的情况下聚她,但你却可以重新选择喜欢的人。」仲轩无奈般继续说:「这样吧!只要你的对象不是男人,和甚麽人在一起,我都不反对。」 听後,诚志更加忿怒。 「怎麽?你可以喜欢男人,我就不可以了?」 被这麽一说,仲轩亦显得有点不悦。「趁你们是刚开始,我希望你能够及早回头罢了。那个圈子里的人,都是抱持玩乐的心态来交往,最後还不是得面对现实,结婚生子,跟随社会伦理的规则做事。」 「所以你希望我和他们一样吗?爸爸,爱上一个人不是件简单的事,尤其我们,彼此要有付出和承担的觉悟,既然我们都可以做到,为什麽要受社会、伦理、甚至道德的珈锁束缚自己。」 仲轩无言以对,他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 「我和那个人交往时,都是抱持这种想法,但结果你都见到了!即使我没有和你妈妈结婚,他一样会离开我。现在,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说不定正幸福地生活著呢?」 又是同一个理由,诚志不想为这件事争执下去,他不明白阿秋为何要隐瞒志豪叔的下落,但比起这个,他更加痛恨父亲对整件事的看法。 「我相信,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说的那样。」他无视仲轩还想说话,忿然离去,父子俩难得的聚餐就这样不欢而散。 *** 洗完一个令人疲劳尽消的热水浴後,阿秋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正要拉开罐环时,门铃便响起来。 看看时钟,刚好是晚上十一时半。 『这麽夜了,会是谁?』 铃声不断响起,好像等不到开门也不会停下来似的。 「来了.......」 才打开门,一具酒气冲天的躯体便软倒在他身上。 「诚志?!你怎麽了?」 「我想见你。」诚志抱著阿秋不放。 「你干吗喝得这麽醉?」 「我没有醉,还很清醒。」从他正常的语气看来,似乎真的未醉。阿秋扶他坐到床边,拿了条湿毛巾给他。 「发生甚麽事了?」 将毛巾敷在热的脸上,诚志嘲笑般说:「爸爸反对我们来往,竟然迫我去相亲!!!还以为这种老旧的桥段只会出现在电视里,想不到竟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诚志.......」自从在书房里和仲轩对峙过,阿秋便料到这个结果。 「可恶!!」猛地一吼,诚志冲向浴室,扭开水龙头,任由冷水冲到身上,待大脑完全清醒过来後,才背靠墙,颓然坐到地上。 「我一直深信,爸爸是最明白我感受的人,原来我错了!」 阿秋待他发泄过,才慢慢走过去,关掉水龙头。 「打从一开始,我就不奢望这段感情能够得到其他人认同。」他蹲在诚志面前,用手擦去他脸上的水珠。「不论什麽人阻止,包括你父亲,我都不会放弃,你也一样吧!」 看著对方坚定的眼神,还有温柔的笑容,诚志沉默片刻,微笑著说:「可以借用你的浴室吗?我想除去这一身的酒息味。」 「随便。」阿秋站起来。「如果你不介意,先用我的衣服吧!」 「嗯!」 「我去拿给你。」 「麻烦你了。」 觉得这里比自家还要温暖,诚志瑟缩起来,将头埋在双臂中。 47. 关了灯後,漆黑的夜里,阿秋辗转难眠,他翻过身,看看旁边的诚志,见他背向自己,没有动静,可能已经入睡了。 站起来,到厨房吸了支烟,再出来时,不知道是寒冷还是发噩梦的关系,发现诚志的背正微微颤抖著。 「诚志,你怎麽了?」阿秋在他耳边轻声问。 「我们的恋情.........可以顺利发展吗?」他依然面向墙,看不到任何表情。「我害怕失去你。」 看著平日充满自信的人,突然变得如此脆弱,阿秋顿时起了无限的怜意,他搭上诚志的肩膀,想说些话安慰他,但这个举动反而令他抖得更厉害。 阿秋知道,他真的很害怕,纵使彼此经历了许多障碍、争执才能够处在一起,但对於诚志来说,一旦拥有了,没有任何事比再次失去来得可怕,这种惶恐、不安的感觉会在人软弱时,同时与日俱增。 可以安抚他的,只有一个方法.......... 阿秋站在床边,缓缓脱去身上的衣服,只剩下一条内裤,他窜到诚志旁边躺下,拥住他不停发抖的背部。 温暖的肉体感觉自身後传来,诚志非常诧异,他转过身时,立刻迎上阿秋那双深邃的漂亮眼睛。 「你.........」 「嘘.....」阿秋示意诚志别出声。「你不是说害怕失去我吗?」他将诚志拥进怀里,悠悠说道:「我哪儿都不去,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就跟随你去那个地方。」 原本烦乱不堪的心情,因对方一句话、一个动作而变得轻松下来。诚志放松全身的肌肉,感受对方轻柔的拥抱。 渐渐地,体内涌上一股异样的情愫,诚志知道那正代表著什麽。 他想拥有他,想探索更多他不为人知的地方。 那淡淡的沐浴精香味,还有近在咫尺的粉色乳头,就像一种催化剂,迷惑著诚志的意志。 终於,他按捺不住,松开阿秋的手,将他压倒在身下。 彼此相互凝视,眼睛里透射出不言而喻的感情,诚志因压抑欲望而变得沙哑的声音首先响起。 「你知道吗?你这样是引诱我。」从上看著身下的人,忽然觉得他比自己拥抱过的人来得美丽动人。 「是吗?」阿秋握起诚志的手,放在嘴边轻吻,露出挑逗似的笑容说:「但你亦同样在引诱我。」 诚志抿嘴一笑,他怜爱地在阿秋额头、眼角、耳边落下无数的深吻,最後来到红润的嘴唇,二人急不及待地缠上对方的舌头,吻得连空气都几乎吸不进,彷佛这是他们期盼已久的第一次拥吻。 诚志迅速脱去身上的衣服。 「你.......会觉得恶心吗?」他没有忘记阿秋并不是同性恋的事实,於是停下动作,稍有犹豫地问。 「现在不要问这麽扫兴的问题。」相较起诚志担心的表情,阿秋反而显得若无其事,他主动攀住男人的身体,将彼此的空间缩到最少。 有如得到赏赐般,二人难舍难离地吸吮、甚至啃咬对方的身体,当诚志卸下阿秋最後的防线,握上其男性象徵时,阿秋的身体立刻明显地向後缩,虽然在一些色情网站上看过做爱的内容,但和男人发生关系还是头一次,阿秋心里著实有点害怕。 「别怕,将所有事都交给我吧!」明白情人在想什麽,诚志在他额头上温柔地吻了一下。 阿秋并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他绝对相信诚志,相信他可以作自己的倚靠,今晚,就让自己完全交托给他。 随著诚志手部的动作,阿秋微微呻吟起来,他毫不掩饰,将羞涩的表情裸裎在男人面前。 「你很美......」诚志亦感到自己的欲望不断扩大,他在对方大腿内侧留下浅红的烙印,并含上已经半挺立的家伙。 「啊.........」强烈的电流瞬即窜遍全身,阿秋第一次体会到至高的快感,压抑不了的感情像洪水决堤般一发不可收拾,他大口喘息著,也不理会现在自己是什麽表情,只想沉浸在人类原始的欲望中。 「啊......啊...诚志....」 待他发泄後,诚志深情看著他。 ¤自由¤自在¤整理¤ 「我想完全拥有你.......」手已经来到他身後隐密的地方。 阿秋明白他的意思。「但是.......」他羞红一张脸:「那个地方真的可以用来做爱吗?」 诚志微微一笑,如哄小孩般,在他耳边说:「待会你便知道了。」 於是,二人的呼吸、汗水融为一体,狭小的室内充斥著淫靡的声音,虽然疼痛、难过,但阿秋深切感受到诚志的热情,逐渐从中寻求到快感,唯有透过肉体的结合,彼此才能互相填补心灵缺欠了的部份,忘记空虚、孤单的感觉。 每当阿秋抑起头来,月亮的光线照在他那因喘息而上下移动的喉结时,总令诚志感到如此的生动、妩媚,他紧紧抱著面前的男人,更深地进入他,他要感受对方的体温和气味,让世间的束缚、忧虑在此刻化为无言的爱抚,包围住彼此的身驱。 如果他们是沉沦,他甘愿沉没在这段脱轨的关系中......... 请为我笑,因为我渴望你的微笑胜过世上任何一个人.......... 48. 早上的晨曦照进屋内,若不是楼下车辆突如其来的响声,阿秋还沉睡在梦乡中,二人昨晚完事後,很快便相拥而眠,许久也没有这般酣睡过的他,睁开眼睛後见到的,是诚志那张帅气的脸,他毫无防备地躺在自己身边静静睡著,和昨晚那个激情拥抱自己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阿秋记得,几个月前诚志因伤在私人诊所留宿的那个寒夜,他们亦是这样相拥而眠,那夜自己同样睡得如此安甜。 伸手摸过他的脸,沿著眼睑、鼻前、然後到耳边,阿秋无限怜惜地看著床上的男人,那矫健的身材以及出色的外表;心里充斥著甜蜜的感觉,他终於明白,为何电视剧里的男女主角在缠绵过後,总喜欢在床上温存一番。因为做爱并不纯指肉体上的结合,亦代表著心灵的融合。 阿秋窜回男人的怀里,拥住他的腰,将头搁在他厚实的肩膀上,边听著那规律的呼吸声,边徐徐进入梦乡。 *** 一阵音乐的铃声吵醒了沉睡中的二人,诚志顶著惺忪的眼睛,慢慢松开阿秋的手,从自己的外衣口袋中取过手提电话。 『喂!是诚志吗?』 「我是.........」懒慵地回答。 『怎麽了?还在睡觉吗?已经是十二点多了,你的生活总是这般不规律的吗?』 原本是半醒状态的诚志,在听到这番熟悉的语气後,顿时惊醒过来。 「妈妈?!」 『就是嘛!我昨晚从英国回来了,一抵步,便急不及待想见见自己的宝贝儿子。』 「你来香港了?怎麽不事先通知我,让我去机场接你?」 『不用了,我知道你工作忙。何况我只是回来一、两天,除你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我来了。』 诚志知道母亲口中的其他人,亦包括父亲,自从她再婚後,彼此便很少见面。 『我想见你,今天有空吗?』 「可以,我下午有时间。」 『那麽,我在你家附近接你吧!』 「不.......」诚志想说他根本不在家,整夜都待在情人那里,但这种话怎样也说不出口。「我........」 听他吞吞吐吐的,电话里头的人大概猜到一二,於是笑著说:「我明白了,我在酒店的Café等你吧!」 「好。」诚志最喜欢母亲率直的性格。 阿秋边穿上裤子,边留意诚志的说话,腰部传来的痛楚令他费了好一番功夫才走到浴室,此时诚志亦刚好关上电话。 「阿秋,我妈妈来香港了,你知道我有多久没见她吗?」他兴奋地走到浴室,当看见阿秋身上点点的吻痕时,他立刻尶尬地移开目光。「我........去买点吃的回来。」 他转身向门口走去时,阿秋叫住他。 「诚志!!」 「怎麽了?」 「你还没有穿衣服。」 「咦?!」这才留意到自己的失态,诚志如脱兔般,飞奔到床边穿上衣服,看著对方回复自信的背影,以及滑稽的动作,阿秋嫣然一笑。 *** 酒店的茶座设在三楼,从落地玻璃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海景,不愧是一流的高级酒店,茶座设计得美轮美奂,所有摆设都呈现出高尚的欧洲格调,就连服务生的外表亦是经过严格挑选的。 每当来这种地方,阿秋就会感到特别的不自在,总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若不是诚志硬要他来,他才不会踏进这里。 诚志的母亲是英国人,自小跟随家人到香港定居,说得一口流利广东话的她,是位婀娜多姿的高贵妇人,鬈曲的金色头发随意地垂在两肩,及膝的连身裙突出了高挑的身材,淡妆加上光滑的皮肤,完全看不出是位四十多岁的女性。 「Ken! I miss you so much!」彼此一见面,妇人便热情地拥抱诚志。 「我也是,妈妈,你比以前漂亮了。」 「你都帅气不少呢!一阵子没见,已经变得充满男人味了。」 「是吗?!」诚志拉过身旁的阿秋,向母亲说:「他是我的lover,阿秋。」 妇人先是微微一愕,但看见儿子认真的眼神後,她感慨地说:「原来你已经找到喜欢的人。」 「妈妈,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希望你能够祝福我们。」¤自由¤自在¤整理¤ 妇人会意般点点头。 「我有看你的记者会,起初我对你说的话感到很诧异,但後来想想,那个坦然无惧,对所有事直认不讳的人,才是值得我自豪的好儿子。」她看了看阿秋,问他说:「你喜欢我儿子什麽地方?」 对方突然这样问,令阿秋有点不知所措。 『拜托你,随便说什麽也好。』诚志暗中祈盼著。 「........这个我还没有真切地想过。」阿秋显然听不到旁边人心里的呐喊,正当诚志焦急地倒抽一口气时,阿秋继续说:「但我绝对相信,他是一个可以让我倚靠的人。」 妇人似乎非常满意这个答案,她悠然地喝过面前的咖啡。 「你们一定受了不少苦吧!」 原本只是有感而发的说话,听在阿秋和诚志耳里,却成了暖彻心屝的话语。 「我知道,你们的爱情很难被人认同,尤其在中国人的社会里面。」她将杯子小心地放回碟上。「如果是以前,我会劝你们放弃,但时代毕竟进步了,我都应该抛却那种迂腐的思想。」她的目光飘向远处,再次想起那心爱过的男人,心脏不其然一阵紧缩。「爱上一个人已经不容易,尤其要对方也喜欢自己。」 「妈妈,其实我有件事想问你。」诚志鼓起勇气说:「你认识一个叫严志豪的人吗?」 妇人露出惊讶的表情,眼神开始变得飘忽不定,好像作了什麽亏心事般不敢直视诚志的眼睛,在旁的阿秋亦因这个问题诧异起来。 「你是认识他的,对不对?」诚志追问。 妇人迟疑地点了点头。「他是你爸爸一直心爱的人。」 「那麽,当年他为什麽要离开爸爸?」 「............」妇人低头不语。 「妈妈,请你告诉我。」诚志直视对方,坚持要得到答案。 「都已经是过去的事,知道了又有什麽用?」 「不.........对我来说,仍然很重要。」 激动的语气,坚决的态度,正正告诉著妇人,若她不说出原因,他亦不会罢休。 过去的记忆,就让它缓慢地过去; 因为我要尽情奔往你在的地方.... 49. 「为什麽要知道?」妇人问。 「因为我不相信,他是个见异思迁的人。」 这番话令妇人的心更加酸痛,她犹豫一会後,无奈般叹口气。 「没错,他不会轻易放弃仲轩,但我和你爷爷曾经去见过他。」 阿秋看著她,同样息静气地听。 「那时候,你爷爷的企业出现了问题,面临倒闭的危机,虽然爸爸的公司向来有和他合作,但商场上的竞争永远是残酷的,若然你有事,即使是再亲的工作夥伴,都会纷纷离你而去。」 妇人拿起咖啡,喝了一口,诚志看见她的手正微微颤抖著。 「爸爸亦不例外,他想终止双方的合约,但我就极力反对,因为我爱仲轩,他拥有卓越的生意头脑,而且比任何人都要聪明,我不想就此埋没他的天份。爸爸可能亦看中这点,想招他为婿,於是以我们的婚约作为条件,去交换挽救你爷爷生意的机会。」 「不是吧.......」诚志错愕地摇了摇头,怪不得父亲常说他是在无选择的情况下聚母亲的。 「当时你爷爷已经知道仲轩和一个男人交往,他当然不赞成了。其实我非常明白他老人家的想法,毕竟只有一个儿子,多年来悉心的栽培,将家族的企业寄予他身上,又怎会容许他做出违背常理的事来呢?既然有这个机会,又可以挽救自己的生意,当然不会就此放过。但问题是,仲轩根本不会妥协,所以我们唯有请求另外一人。」 妇人脸上开始露出伤心的表情,每当想起往事,总令她难以释怀,她握著杯子继续说:「我不会忘记,那天你爷爷甚至跪在对方面前,再三恳求他,说除非他答应,否则整个企业便无翻身的机会。我看得出,那个人根本不想答应,他想了很久,真的很久,在我们以为无望的时候,他还是点头了........」 「现在想起来,才知道他作的牺牲有多大,不但离开了香港,远离仲轩,还得永远被他误会。」 ¤自由¤自在¤整理¤ 原本默不作声的阿秋,猛然从椅上站起,想说什麽的时候,却被一旁的诚志拉住,暗示他冷静下来。 「你也觉得很过份吧!」妇人无奈般苦笑。「我们确实做了很残忍的事,表面上说是为仲轩著想,但其实我们各怀私心,你爷爷想保住自己的企业,而我则希望拥有仲轩,纵使他不爱我。」 「妈妈.........但你们结婚後,不是处得很好吗?甚至生下我.....」 「他给你公公一个交代罢了,我以为我们结婚後,可以慢慢建立起互相信任的爱情,但我错了,不论过多久,他爱的人始终只有那个男人。」 「我们一开始就走错第一步。」妇人悲恸地说。 听到这里,众人都沉默下来,空气里只剩淡淡的哀愁。 *** 和诚志母亲道别,已经是晚上十时多的事,离开茶座後,二人继续陪她到香港各处购物、游玩,务求过一个难忘的假日,他母亲常说香港改变了不少,比以前更繁荣、更漂亮。阿秋看著母子二人玩得不亦乐乎,充分感受到他们之间深厚的情谊,这令他想到死去的母亲,不知道她是什麽样子、什麽性格呢?或许比起他,诚志还是幸福的,至少父母尚且健在。 道别时,母子俩不舍地拥抱起来。 「妈妈,你要保重。」 「你也是,take care!!我会支持你们的。」 「妈妈!!」妇人刚要离开,诚志在後叫住她,衷心问道:「老实告诉我,你现在过得幸福吗?」 她慈祥地点了点头。「很幸福,William对我很好。」William是她现任的丈夫。 「这就好......」诚志同样感到欣慰,因为母亲已经找到真正可托付的对象。 遗憾这种东西,有了一次就够,不需有第二次........ 待对方的背影完全消息在视线范围内, 诚志才对阿秋说:「谢谢你,陪了我们这麽久。」 「不.......」阿秋靠近他。「你是刻意叫我来的,对不对?让我知道爸爸的过去,还有他们之间的误会。」 诚志笑著搭上阿秋的肩头。「原来你都知道。对了!!还有时间,我想去某个地方。」 「哪里?」 ¤自由¤自在¤整理¤ 「我们相遇的那个公园。」 「现在?」 「对!反正还有时间。」话毕,诚志便拉著阿秋往海旁的公园走去。 *** 海滨旁的公园比以前种植了更多树木和花朵,於夜里散发出迷人的芳香。他们坐在广场中央的长椅上,感受夏日的凉风,诚志曾经在这里拍摄广告,亦在这里遇上阿秋。 「那时候,我觉得你蛮cool的。」 「cool?」 「嗯!怎麽说呢?不理会其他人的目光,只做自己喜欢的事,很自我的那种。」 阿秋想了一会,回忆那天在这里发生的事。 「我是刻意与你抗衡的,因为那时我很讨厌你。」 「我知道,从没有人敢违逆我的,但就是那个态度,令我更想接近你。」 阿秋轻笑,情人的思想果然比一般人来得奇怪、与众不同。 「想起来,就好像昨天发生的事。」 「对啊!!」 ¤自由¤自在¤整理¤ 他们看著中央的喷水池,在灯光的折射下,喷出的水柱渗著五颜六色的光芒,衬以漆黑的夜空,更是漂亮。 「阿秋,让爸爸和志豪叔见面吧!」诚志忽然静静说道。 望著水池,阿秋沉默了许久,一声叹息後,才说:「你有想过吗?如果你父亲知道喜欢的人因为他变成植物人,他会怎样?」 「我明白这是一件残忍的事,但比起这个,我更不想他们抱著误解与遗憾渡过这生。」他扳过阿秋,认真而凝重地看著他。「如果是我,我宁愿痛苦,都想见喜欢的人,即使他不想见我,只要知道他的下落,我亦心满意足,我相信爸爸也是一样。而且,我希望他能够再次相信爱情。」 「..............」阿秋避开他的视线,没有回答他。 「我们没见面的那个月,已经痛苦成那样,更何况他们是十几年的时间。」 「..............」 「阿秋...」 寂静的夜风穿过他们中间,阿秋终於跨下双肩,说:「好吧!就照你的话去做。但是,你父亲会相信我吗?」 「一定会。」诚志坚定地说。 因为,两个人相爱时,没有任何东西比互相信任来得重要。 50. 一旦决定了,全身便有种不祥的感觉,总是挥之不去。 看著床上沈睡的父亲,阿秋想起诚志的说话。他环顾四周,房内虽然乾净得一尘不染,却显得死气沈沈,寂静的空间里连自己的呼吸声都听得到。父亲就在这个单调的房间里待了十多年,除了医生和护士外,就只有自己和诚志进入过这里。 「对不起,你一定觉得很寂寞吧!」自从车祸後,只顾赚钱的他,似乎都忽略了父亲的感受。 为了喜欢的人,宁愿牺牲自己成全对方,在知道父亲的过去後,从前所受的孤独与辛酸突然变得毫不重要。 卸下父亲手腕上的手绳,阿秋将它握在掌心。 ¤自由¤自在¤整理¤ 「我去带那个人来见你。」看著父亲,他坚定地说。 关上门後,床边原本还含苞待放的花朵慢慢开出娇人的美态,几只白鸽停留在窗外发出‘咕咕'的声音,阳光再一次透进室内,连带蓬勃的朝气....... *** 在公司大堂等了将近一小时,想见的人依然没有出来,每个路经的职员均投以好奇的目光,令阿秋感到浑身都不自在,他索性将腿搁在玻璃茶几上,闭目养神起来。 「他是什麽人?找谁的?」接待处的主管问当值女职员。 「找董事长的,已经等了很久。」 「他?!」主管脸上立刻露出鄙夷的表情。「他和董事长是什麽关系呀?不会是一些混水摸鱼的混混吧?」说完还不屑地笑了几声。 「我都这麽想,但董事长正在开高层会议,他恐怕还得等一段长时间了。」 「随他吧!他等不到自然会离去。」 她们的声音虽然小,但所有说话阿秋都听在耳里,他懒得理会旁人的看法,反正在这个社会里只看外表的人多的是,若非迁就医院的探病时间,他才不愿坐在这里。 「阿秋.....」此时,诚志忽然出现在大堂。「你还在等吗?」 「你怎会来的?」 「你在电话里头说想找爸爸时,我就不放心,总觉得要跟过来。」 「又不是什麽重要的事.......」 「怎会不重要?」他笑著说:「因为你终於想通,愿意让爸爸见志豪叔了。」 看著那个彷佛可以包容一切的笑容,阿秋突然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人,还有对方在背後支持他,一股无形的动力由然而生。 「但他正在开会,不知道要等多久。」 「我陪你等吧!虽然我可以私下向他说明一切,但他未必相信我,还是由你当面告诉他比较好。」 诚志走到接待处,问那里的两个人。「会议大概什麽时候结束?」 「不知道。」见董事长的儿子突然出现,二人立刻肃然起来,原来那个男人是‘太子爷'的朋友,这下可糟了,拜托别让他听到刚才的对话。 「为何让客人在这里等?既然是找董事长,就应该安排他到三十楼的接待处。」 二人无言以对,煞白著一张脸。 「下次看著办吧!」 「是......」 诚志坐回阿秋身边,看看手表说:「可能赶不及探病时间了,爸爸今晚要乘机到美国公干,一个月後才回来,我们可能要下次再来,或者你来我家找他吧!」 阿秋低下头,虽然有点可惜,但既然十三年等待的时间都过去了,一个月又算得了什麽? 正这麽想的时候,大堂一阵骚动,他看见几个穿著西装服的中年男人,在女秘书的带领下,慢慢步出大堂电梯,而其中一人正是王仲轩。 皇天果然不负有心人,阿秋立刻走上前,大堂的护卫见有陌生人步近老板,立即阻止他前进。 「我没有恶意,只是想和他倾谈几句。」 「你有预约吗?」护卫不客气地问。 「预约?」 「没有预约的话,老板不会有时间接见你的。」 「我只是说几句话,又不会碍他太多时间,这样也不行吗?」 原本和秘书谈论公事的仲轩,因嘈吵声而注意到阿秋,还有他身後的诚志。 「你们在这里干什麽?」他随即表现得不甚高兴。 「爸爸,我们........」 「有甚麽事,等回家後再说吧!」还未等诚志说下去,仲轩已经挥手喊停。二人想必又是为了他们的恋情而来吧!但他现在非常忙碌,根本没空应酬他们,更没有力气辩驳他们的 ‘理论'。 「我知道你讨厌我,但有些话我一定要告诉你。」为了父亲,阿秋只好硬著头皮说。 「不论你说什麽,我现在没空听,你们回去吧!」仲轩厌烦地下逐客令,待会还得准备到美国分公司的事宜,现在不是扯的时候,他没有理会二人,偕同属下走出大堂。 被对方诸般漠视,阿秋感到没由来的忿怒,若不是为他著想,自己又何需等待多时,还得忍受公司里其他员工的白眼。 既然这样,我就来赌一赌,看你对爸爸的爱还有多少? 「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如果你不来,将来可能会後悔。」 阿秋拿出手绳,展示给仲轩看。「那个人等了你十三年。」 原本要步出大堂的脚骤然停下,仲轩转向走到阿秋面前,不敢置信地拿过手绳,上头的贝壳已经完全褪色,但仍依稀见到各颗具壳的形状,这条独一无二的手绳,是对方第一次送给他的礼物,亦是他们在那个沙滩上留下的美好回忆。 「你.....怎会有这个?」他记得,那时候在房间里,志豪明明已经取回它。 「这是我爸爸的东西。」 ¤自由¤自在¤整理¤ 「你爸爸?」仲轩心跳开始加速,他瞪大眼睛,费力地吐出一句。「你是......」 「我是严志豪的儿子。」阿秋平静说道。 "砰"一声,好像有什麽东西猛地敲向脑门,仲轩抖了一下,原来他就是当年跟著志豪的那个小孩,世事怎会这般巧合,难道所有事真的被冥冥中注定了?自己一直想找的人,他的儿子就在诚志身边,自己还懵然不知,甚至漠视他的存在。 「你爸爸都离开了十多年,还会想见我吗?」 阿秋知道他还介意这件事,於是说:「我相信他会,至少发生车祸的时候,他都紧握手绳不放,我猜,那是属於你的东西。」 「车祸?」仲轩立刻抓住阿秋的手臂,紧张地问:「什麽时候的事?为什麽发生车辆?」 阿秋看看诚志,见他微微点头後,才又继续说:「那天离开你家後,爸爸在大门口看见你乘坐的车子驶出马路时,他忽然跑上前,追起车子来,之後便发生车祸......」 「那他现在怎样?」抓往阿秋的手,力道变得更重。「伤势严重吗?」 阿秋低头不语,脸有难色,他以为自己可以毫不动容地说下去,但看见对方凝重而担忧的表情时,突然失却了说话的勇气。 「为什麽不回答我?」一股强烈的不安感窜过仲轩全身,心脏迅速地起伏著,他转而望向诚志,希望从他口里得到答案。 「...........」诚志知道这刻迟早会来,他直视父亲的眼睛,缓缓说道:「他.....变成了植物人。」 瞬间,仲轩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东西,他身体僵硬地向後倾了一下,幸好有阿秋扶住,才不致於倒下来,他迟疑且伤痛地看著阿秋说:「他说的话....是真的吗?」 阿秋别开视线,不忍地回答:「.......是真的。」 深深闭上眼睛,仲轩强压心里激动的情绪,难过地低下头,此刻虽然是温暖的六月天,全身却感到异常的冰冷。     他做任何事,都会努力争取,尽自己能力达到目标,唯独眼前的人,亦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却怎样都捉不住......... ------------------------------------------------------------------------------------ 51. 仲轩推掉所有工作,改由助手替他到美国处理事务。 一路上,诚志将志豪离开香港的原因告诉了他,他表面虽然恬静,但内里却如万箭穿心般刺痛,他痛恨,为什麽不让他早点知道真相,他更痛恨自己当时没有留住志豪,现在所造成的遗憾会有多大,他不敢想像。 看著那条手绳,可以和阔别多年的人见面,心里竟没半点喜悦。 来到医院,越接近志豪的病房,仲轩的心情越发沉重,在打开房门那刹,他明显地颤抖起来。 走近病床,志豪那张苍白但平静的脸庞随即映入眼帘,就像安睡在母亲怀中的小孩一样,他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感觉,仲轩爱怜地握上他的手,放在嘴边,感受那份熟悉的温度,眼泪不停使唤地流下,此刻,他有许多说话想告诉对方,想拥抱对方,但一切都已经变得这般困难,纵然想听到他的声音也不行了。 「对不起......」看著沉睡的爱人,心里苦涩得失去全身力气,仲轩颓然靠在床上,发出断断续续的语句。「对....不起.....」 多年来,他以为对方活在幸福的家庭生活中,享受天伦之乐,早把他抛诸脑後;但事实却是为了他孤独地沉睡在床上,想到这里,一直以来的思念瞬间转化成无限的痛悔。 神啊!我愿意付上所有东西,包括我的财产、地位、事业、甚至健康,只求祢让我爱的人醒来..... 带著祷告,仲轩吻上志豪的嘴唇。他做任何事,都会努力争取,尽自己能力达到目标,唯独眼前的人,亦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却怎样都捉不住。 「我爱你,如果你听到我的说话,求你醒来,别抛下我.....」 没有回声,没有表情,空气里只有哀恸的情感。 ¤自由¤自在¤整理¤ 站在门外的阿秋,默默抽著香烟,虽然医院里说明不准吸烟,但他还是禁不住点完一根又一根,心情则被灌了铅般沉重。 「为什麽不进去?」诚志问他。 阿秋向空气吐出一口热气,摇摇头说:「我害怕见那个场面。」 诚志明白对方心里的挣扎,他到自动贩卖机前买了罐饮料给他。「别担心,我和爸爸会找全世界最好的医生治疗志豪叔。」 捻熄烟头,阿秋看著手中的饮料,若有所思。 *** 「仲轩,仲轩,别睡了。」一把柔和的声音将仲轩唤醒,他慢慢睁开眼睛,眼边乾涸了的泪水令他感到微微刺痛。 「在这里睡,当心著凉了。」那把声音再次响起,一只白晢的手按在他头上抚摸,是那麽的轻柔舒服。仲轩定睛一看,霎时愣住。 阔别多年,自己渴望拥抱的人就坐在床上,祥和地看著他,那头棕发、面貌、笑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从他身上彷佛找不到半点岁月的痕迹。 张开嘴巴,仲轩艰难地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志豪?!」 「别这麽惊讶,虽然我一直睡著,但我听到你说的话。」 以为自己没可能再听到爱人的声音了,仲轩又惊又喜地拥著他。「我以为.....我以为你会就此撇下我。」因为太开心,声音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深怕面前的人会突然消失似的,他紧拥对方不放,眼睛再次充斥著欣喜的泪水。 志豪抱著他,怜惜地说:「对不起,因为我私自的决定,令我们分开了十多年,再见面时我又说了狠心的话。我以为这样做,对你来说,是最好的安排,後来才发现,不论我们的生活有多富足,心灵依然是空虚的。」 「因为所爱的人不能够与自己分享一切。」仲轩接著说:「你没有错,是我不懂得珍惜你,没体恤你的苦衷。」 将所有积压心底的说话告诉对方,二人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彼此间因为没有任何隐瞒而变得坦然,窗外的阳光缓缓照向床上的人,仲轩觉得,对方依然像个天使般漂亮,洁白无暇,现在所拥有的东西根本无法与他相比。 「所有事情都已经过去,我们重新开始吧!」他说。 志豪和蔼地笑笑,但眼中掠过哀伤的神色,仲轩不明白那代表著什麽。 「你可以陪我到外面的庭园走走吗?」 「好。」不论他要到哪里,仲轩都愿意陪他去。 还未到医院的庭园,仲轩已经嗅到一阵初夏的气息,当他步出门口时,才知道这种气味的来源。 一棵棵茂盛的木棉树伫立在庭园里,开出成熟的果实,随著清风吹来,一丝丝,一搂搂的木棉花降在地上,有些则飘浮在空中,加上蓝天白云,绿色的树木,形成一幅柔和的大自然景色。 「好美.......」仲轩不禁赞叹,棉花於天空里飞舞,带著黑实的种子,有如白雪纷飞,为初夏的感觉添上阵阵凉意。 「还记得我向你说过有关木棉树的故事吗?」 「记得,你说木棉树是上天派来的祝福使者,每年到了五、六月就会藉著棉花为人们带来幸福。」 「没错,棉花会飞到遥远的地方,为不同的角落添上幸福。」他拾起地上一团白色的棉花,将它吹到天上。「而且令每颗受创的心灵得到医治。」 仲轩看著一朵棉花轻轻落在肩上,他拈起它,软绵绵的感觉很是特别。对方说得对,无论以往受过多少创伤,此刻的他,已被这份祝福治疗好内心的伤口。 「以後你每次看见它,就是我给你最好的礼物。」志豪将他的手紧握在胸前,透过掌心,一股暖和的感觉涌上仲轩心头。「从此你不是孤单一个,不论你在哪里,我都陪在你身边。」 「我知道。」仲轩将额头贴在对方同一位置,温柔地说:「只要知道你的心意,我就足够了。」说完轻吻对方的鼻尖,那熟悉的气味令他感到无比安心,此刻世界发生了甚麽事都与他无关,他只想待在情人身边。 「我爱你,不论过多少年.....」他喃喃低语。 「我也是。」志豪吻上他的唇,这个吻持续了很久,好像不会结束般漫长,一阵清风伴随著团团棉花飞过二人身旁,连带幸福的种子散播到远处,风停下来时,他们才放开彼此。 「我要回去了。」志豪说。 「我扶你。」对方才刚醒来,身体一定非常虚弱,不能在外站太久,是时候回病房休息。 「不........」志豪摇摇头说:「我一个人回去。」 「但是........」 「记著,我会永远待在你身边。」止住他的话,志豪将一朵棉花放在仲轩掌心。「好好照顾我儿子,我没办法看著他成长,但我希望他能够得到幸福,因为他和你一样,都是我重要的东西。」 说完,志豪向医院门口走去,刚步上阶级,像是有点不舍,他转过头。 「仲轩!!」他大喊。「虽然车祸令我昏睡了十多年,但我没有後悔遇上你,和你一起的日子里,是我生命中最开心的岁月。」 木棉花又再随风飞舞,仲轩有点看不清志豪的面容,他朦胧的背影渐行渐远,好像快要消失似的,仲轩急忙跑上去,但来到对方刚才站著的地方时,只剩下漫天的木棉花,以及吱吱喳喳的雀鸟声,天空依旧蔚蓝,树木欣欣向荣,庭园虽剩下他一人,但全身却有种说不出来的温暖。 彷佛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仲轩醒来时,只听到床边机器发出的单调声音,窗外晨曦初现,看来自己昨夜就这样伏在床边睡著了。 原来所有都是梦,仲轩望向床上沉睡的爱人,总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来得很真实,和对方接吻、拥抱时的感觉依然留在身上,他说过的话,流露过的表情,都令人刻骨铭心。 突然,他感觉到手里有些东西,打开一看..... 是木棉花。 「这........」 仲轩非常惊讶,再望向床上时,他注意到机器里原本是规律地跳动著的心电画面,竟变成了一条直线。 「........志豪?!」 52. 「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医生拍拍阿秋肩膀,尽力安慰他说:「由於是脑干死亡,他可以说是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离开,请节哀顺变,死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 「不会的.......」阿秋突然失去重心,整个人蹲倒地上,在旁的诚志立刻上前扶起他。 「阿秋........」 「怎会变成这样??」他激动地扯住诚志的衣领,眼中开始涌现悲痛的泪水。「告诉我这不是事实,爸爸还相安无事地睡在床上呀!」 「别这样,阿秋.....」诚志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只能紧抱他抖得厉害的身躯。 「这不是事实......」反覆说著这句话,阿秋伏在诚志肩膀,让泪水默默流下。 同样站在急诊室门口的仲轩,态度却异常地冷静,他走进病房,看著心爱的人。 「我知道,你永远都会待在我身边,正如你承诺过,不会离开我。」深深记著对方最後的面容,他亲手为爱人盖上白布。 「我会遵守约定,好好照顾你的儿子。」他靠在墙角,看见庭园里的花草树木欣欣向荣,只是没有了木棉树的踪影,想到志豪说过的每句话,他开始哀恸地发出无声的哭泣。 *** 「爸爸?!」阿秋从噩梦中惊醒,坐起来时感觉全身都在冒汗,他喘著气,环视屋内的东西。 这是他家,不是医院,昨天是诚志带他回来的。 所有东西虽然没有改变,但他的心已封闭下来。 是的,他的生活再次黯淡无光,好像失却了原有的色彩,将自己瑟缩在床角,他不想见任何人。 没有了,连唯一的支柱都失去了....... 诚志提著买回来的饭盒,慢慢打开门,屋内寂静得可怕,窗帘关上,一点阳光也透不进来,显得死气沉沉。 「阿秋......」以为床上的人还睡著,却见他埋首在臂腕里,缩在一旁。 「来,先吃点东西,昨天你什麽都没吃。」 对方没有动静。 「阿秋,再伤心也要吃饭。」 还是得不到任何回应,乍看之下,还以为他睡著了,诚志叹口气,将饭盒放在桌上,他明白对方的痛苦,因为他同样感到难过。 想不到父亲只见了志豪叔一面,彼此便永远相隔,世事总是出奇不意地残忍,令人摸不清,看不透。 此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是模特儿公司打来的,催促他拍摄新一季的时装杂志封面。 「可以延迟拍摄日期吗?我有些事走不开。」 『这个拍摄工作很重要,为了赶及杂志出售的日期,对方坚持今天内完成。』Stephen在电话里头无奈地说:『昨天听你说阿秋的父亲过世了,他现在还好吗?』 诚志看看床上的人。「不吃不说话,就是这样才令我担心。」 『...........』Stephen沉默一会後,说:『可惜对方是不能得罪的大客户,否则我一定为你推辞他。』 「算吧!我这就去。」 『抱歉!!』 ¤自由¤自在¤整理¤ 「不要紧。」 关上电话後,诚志轻抚阿秋的头发。「我很快就回来,你记得吃饭。」走到门口,他担忧地往回望。 千万别发生任何事才好.......... 抱著忐忑不安的心情,他轻轻关上门口。 室内又再剩下阿秋一人,他坐了很久,很久,忽然站起来,沉著一张脸走到外面。 街上依旧人来人往,马路挤得水泄不通,商铺的职员在店外卖方地叫喊著。阿秋上了巴士,来到医院附近。 看著这个经常来的地方,他的心继续往下沉。 什麽都没有了,他一直努力赚钱,忍受生活的压迫,只为了让最亲的人醒来,可现在,守护的对象走了,连唯一生存的目标都失去,他不禁想,自己从前究竟是为了什麽而活,而现在又是为了什麽继续生存下去。 这条路突然变得很漫长,很难走。他抬头望向蔚蓝的天空,以及飘浮中的白云,父亲就在那里,他过得怎样?开心吗?还是感到寂寞?瞬间,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身边发生的一切已看不见,听不到,他只想跟随父亲,往他所在的地方走去。 不经意地,他开始慢慢往前走....... 一辆货车发出刺耳的响声,他无视面前的环境,脚步继续向前行,没有停下。 就在一刹那,一双手将他往回拉,只有分毫的差距,货车在前面急速刹停。 「找死吗?突然走出来。」司机探头怒駡,见阿秋没有反应,‘啧'一声後扬长而去。 「你想干什麽?」熟悉的声音自身後传来,阿秋缓慢地转过身。「你不要命了吗?」仲轩问,刚好来医院处理志豪身後事的他,经过路边时,竟见到阿秋浑浑噩噩地走出尚未转绿灯的马路,当下,他亦不顾危险,将他拉回行人道。 然而,从鬼门关走出来的阿秋,却没有理会仲轩,静静走过他身边。 「等等!!」觉得对方态度有点不对劲,仲轩拉住他,刚才他做的,很明显是自杀的行为,仲轩担心得不敢让他离开。 「放开我.......」阿秋露出烦厌的表情。 「我知道你很难过,我又何尝不是?但无论发生什麽事,也不该放弃自己的生命呀!」 「放开我!!」阿秋突然失去常性般大喊,从他眼里,仲轩看到绝望的神色。 「除非你不再做傻事,我才让你单独离开。」 「你以为自己是谁?」原本阴沉的脸孔变得悲忿起来。「有什麽资格管我?」 「即使我没有资格,你亦不应轻易放弃自己,这只是逃避现实的行为。」 「你知道甚麽?」阿秋似笑非笑地说:「这麽多年来我就只有他,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他著想,但现在什麽都没有了......」彷佛说给自己听,他颤抖得用牙齿咬著下唇,双手扯住自己的头发。「都是你,你不应该出现,十三年前,你就不应该出现。」他把悲伤与郁卒的心情化作怒忿,将矛头直指仲轩。 被这般指责,仲轩默不吭声,他慢慢放开阿秋,垂下眼帘,像在想很多事情,良久後用哀戚的语气说:「对不起!」 阿秋微微一愣,他没想过仲轩会道歉。 「或许你不会原谅我,认为我是破坏你人生的恶魔,但我是真心喜欢你爸爸,为了他,我愿意舍弃一个男人该有的尊严,不理世俗的眼光,放弃家庭、事业,甚至被批评得一文不值,我都不後悔。」 仲轩酸楚地笑笑,那笑容让人看了亦同样感到心酸。 「我的心比你更加痛苦,至少你可以陪伴他十几年,而我却什麽都没有。但他曾经说过,不论我去到哪里,都会待在我身边,亦要我好好照顾他唯一的儿子。」 阿秋抖了一下,听到这番话,心里的怒气骤然尽失。 「求你别放弃,可以吗?因为诚志还很需要你,我已经遗憾过一次,我不想我的儿子和我一样。」 听到诚志的名字,阿秋惊醒过来,他望向面前的男人,以及四周的环境。 没错,世界依旧在转动,他并不是一个人,还有那个为了他,愿意付清大笔债项、被黑帮打至重伤,甚至在镜头前公开自己性取向的人........ 他竟然想就此撇下他不顾。 阿秋颓然靠向旁边的大树,红著一双眼睛,坐倒在树荫下。 「对不起!!我说了这麽过份的话。」他说。 「不打紧。」没理会身穿西装,仲轩就这样坐到他身旁,半开玩笑地说:「放心,我不会让诚志欺负你,我要他永远待在你身边。」 阿秋终於露出微笑。 ¤自由¤自在¤整理¤ 「看见你找著所爱的人,志豪一定会感到安心。」仲轩说。 他们同时望向天空,彷佛感到一双温柔的眼睛正看著他们。 53. 到了出殡的日子。 天空很蓝,漫里无云,他们将志豪的棺材安放在海边一个墓园里,那是个既宁静又接近大自然的地方。 『爸爸,你终於可以在天空里自由地飞翔,不用躺在冰冷的病房里了。』阿秋怀著哀痛的心情,将鲜花摆放在墓碑前,旁边站著仲轩和诚志,此刻,没有多馀的葬礼仪式,亦没有感人肺腑的言语,只有彼此间默默的祈盼。 看著照片里的人,那和蔼的笑容忽然勾起仲轩的记忆,想到自己再也不能拥抱心爱的人,他还是强忍不下泪水,虽然曾经告诉自己,别伤感流泪,让心爱的人安然离开,但到了这刻,他终於控制不了激动的情绪。 跪在墓碑前,仲轩两手攀上墓碑,以支撑自己的身体,他开始痛哭,将心里多日来的郁结、悲伤、痛苦通通化为泪水,不再顾及仪态,以及男人的尊严,他只想尽情地哭出来,受对方影响,阿秋和诚志眼中亦不禁浮现泪光。 「......志豪.......」 泪眼朦胧中,仲轩看见一团棉花在面前轻轻飘过,他抬起头,竟发现墓地两侧全是木棉树,一阵风吹过,木棉树降下了漫天的祝福,三人都感到非常诧异,在踏入夏季的日子里,木棉树竟开出它的果实,并飘下白白的棉花,霎时,仲轩有种不真实、如在幻境的感觉。 『你记著,以後你每次看见它,就是我给你最好的礼物。』 仲轩记起志豪说过的话,他缓缓站起身,感受棉花在身上掠过的感觉,心骤然平静下来。他知道,对方就在自己身边,轻柔地安抚他,并送上满满的祝福,他不再难过,就像卸下某种心灵的重担般,没了牵挂、忧虑。这时,他终於明白自己二十多年来追求的是什麽。 「诚志,你说得对,当人遇上一生想守候的对象时,就不会计较自身拥有的东西。当我知道他没有背叛我,而且一直守在我身边时,我就觉得,现在所拥有的名与利根本不算什麽。」 「爸爸.......」 「他说过,木棉花是他的祝福。」仲轩拈起某朵棉花,将它放在手上随风飘走。「你要好好珍惜这段感情,别让阿秋难过。」 诚志微微点头。 看著阿秋哀伤的侧脸,仲轩来到他跟前,面对志豪这个唯一的亲人,他还是深感歉意。 「阿秋,你会鄙视我没能守护你父亲吗?」 阿秋凝视著墓碑上的照片,短暂的沉默後,他吸一吸鼻子说:「你是爸爸重要的人,亦是他选择了的对象,只要你仍然爱他,我就不会鄙视你。」 「谢谢你。」仲轩满心感激,他摸了摸戴著的贝壳手绳,在一片木棉花的祝福下,他送别所爱的人,虽然肉身已经埋葬,但心灵却永远常在。 留下的美丽回忆有太多,仲轩将这份挚真的感情铭记在心,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在另一国度里相遇。 *** 阿秋辞掉晚上在酒吧的工作,他想有更多的时间休息,现在,金钱对他来说,只是维持生计的东西,并没有其他意义。 「为什麽不搬来和我们住,既然爸爸都要求了。」饭後,诚志拿著啤酒,走到露台,递给在那儿静看夜空的阿秋。 「在这里住了那麽久,怎样都会有感情,而且那里会勾起我对爸爸发生车祸时的不快回忆。」 「这倒是......」诚志当然希望阿秋搬出这个既狭窄,且治安环境又差的地方,彼此还可以有更多相处的机会,但既然他都决定了,诚志亦不想勉强他。 「在想什麽?」见阿秋仍旧看著夜空,默不作声,诚志问。 「在想爸爸,我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带我到露台看星星,我们躺在地上,边看星星边谈话,感觉很写意。」 「阿秋......」诚志坐到他身旁,轻轻拥住他。 「放心,我没事。」阿秋知道诚志在安慰自己。「爸爸死後那天,我曾想过自杀,因为一直以来,爸爸都是我心灵上的支柱,幸好在危急的关头,你父亲救了我,他要我别放弃,要为你著想。」 「爸爸他.......」 「我想他还是爱你的。」 诚志向来以为自己是父亲的累赘,不论发生什麽事,他都表现得漠不关心,或许彼此间存在的,只是有待和解的误会。自从志豪叔死後,他对父亲有更深一层的了解。 「阿秋,你知道吗?直至昨天在墓地里,我从没见过爸爸哭得这般歇斯底里。当时我就想,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怎样.......」 诚志加深拥抱的力度,紧靠阿秋,闻著他身上独特的气味。 「我实在不敢想像,失去你的日子会如何。」他郁卒地说:「所以,请你别放弃生命。」 阿秋怜惜地看著他。 「对不起,我不会再有那种念头。」回拥对方,那温暖的肩膀令他感到无比安心。有了喜欢的人,生活再艰苦难受,也有活下去的理由与勇气。 「我突然觉得,如果没有你,我的生活可能一团糟。」阿秋笑笑说。 「是吗.....」诚志吻上他的额头和鼻尖。「幸好我遇到的人是你,令我懂得对爱情专一。」那簿簿的棕色头发、绕长的眼睫毛、挺直的鼻梁和古铜色的皮肤,都像在诱惑他似的,令诚志不禁想多亲几下面前的人,有如黏人的宠物,他的吻在阿秋颈项各处游走著。 「等等.......你弄得我好痕。」阿秋微笑著推开他。当看见诚志眼中的情欲时,他立刻会意过来。 「...........诚志........」 「阿秋,我爱你。」如梦呓般的情话,诚志想将这份感情透过行动传达给对方。「我真的很爱你。」 「那麽......」阿秋轻声地说:「让我看看,你有多爱我。」 於是,他们更深地拥抱在一起。那夜,二人的体温再一次融合,就好像溺水的人,想找到救生的工具一样,他们急切需索彼此,想从对方身上找到慰藉,一旦找著了便不想放开。诚志感受著在阿秋体内那种温暖的感觉,他从未试过对一个男人如此爱不释手,为了这个人,他确实愿意赌上所有东西。而阿秋则承受著爱人全部的热情,他没想过会有一天和同性做爱,但只要对象是他,便甘心这样做,只因自己喜欢他,唯有他才能驱走自己内心的恐惧与不安。 这夜,比平时来得特别漫长.......... 54. ¤自由¤自在¤整理¤ 接下来,是一连串平静的日子...... 阿秋如常到饭店上班,某天夜里,当他回家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门口。 「龙哥?!」他喜出望外,自从上次龙哥来这里作客後,至今已隔四个月。「为什麽不事先通知我?」虽然像在抱怨,但阿秋的语气还是喜悦的。 「因为我想给你一个惊喜。」龙哥同样打趣地说。 「先进来再说,这里很久没执拾,有点乱。」 看著对方如常的表情,龙哥的心情才坦然开来。 「我知道你父亲过世,看你的表情,好像已经没事了。」 原本在执拾杂志的手停了下来,阿秋吊滞一会,才又继续手上的动作。 「人总会死,与其在病床上动弹不得,死了反倒是一种解脱,而且再伤心还是得工作,世界不会因你停顿下来。」他边执拾边徐徐说道,龙哥知道,他向来是为父亲工作,加入帮派也是,多次在死门关进进出出,只为了赚钱医治父亲,这份守护唯一亲人的执著非旁人所能明白的,如今他竟可豁达地说出这番话,究竟是什麽改变了他? 「阿秋,你好像变了。」 「是吗?」他挪开沙发一点位置让龙哥坐下。「不如喝点酒,我冰箱还有食物可以送酒。」说完他便走进厨房准备东西,出来时,手上已多了两罐啤酒和一碟买相不错的椒盐鹅肝。 「你家里向来只有几罐饮料,没有食物的。」龙哥意有所指地说:「看来你真的改变了。」 「这....其实不是我做的。」阿秋想到那个略为唠叨的男人,总要他注意每餐的营养,三不五时便放一大堆食物或蔬果进他冰箱里。 「你似乎认识了一个不错的女朋友。」龙哥留意到阿秋颈项的锁骨处有个淡红色的吻痕。「是女朋友留下的吗?」他示意阿秋看看颈项的地方,当阿秋看见吻痕时,赫然用衣领遮掩起来,甚不自然说:「是....是被蚊子咬过,我又抓伤而留下的。」 龙哥会意地笑笑,但心里却不好受,为消除尴尬的气氛,他转移另一话题。 「对了,洪爷已经退位,如今黑义堂由我打理。」 「甚麽?洪爷已经退位?」这突如其来的消息令阿秋感到愕然,他不知道该否恭喜对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更何况龙哥一跃成为龙头,帮派里所有不正当的行业都经由他管理,自己曾经看过当中不少黑暗污秽的勾当,若非为了钱,在里面打滚确实不好受,每天有如走在刀锋上难行。 他问过龙哥,既然讨厌黑帮的生活,为何不退出? 『我是这场游戏的头子,不是说放手就可以放手。』他记得,龙哥当时这样回答,那时他还是‘黑鹰'的话事人,已经说得这般无奈,更何况如今是黑义堂的龙头。 「你不是出於自愿吧!」他感触地问,龙哥微微点头,露出苦涩的笑容。 「只有你才明白我的感受,旁人以为很风光,要什麽有什麽,很多干部因而妒恨我,但他们不会明白我所面对的压力和风险。」 「龙哥.......」 「帮会里,我和陈胜的斗争没完没了,帮外又有不少人对我们虎视眈眈,这个处境很难撑。」 「............」二人开始沉默,阿秋搭上龙哥的肩膀,拍了拍以示鼓励,并说:「你一定可以做到,那时候我和诚志被霸爷捉去时,幸好有你出面,否则我们的性命早不保了,我相信,洪爷就是看中你领导的才能,以及在黑社会上的影响力,才要你继承他位置,背後还有很多兄弟同样支持你的。」 看见那双坚定的眼神,龙哥感到一份久违了的温暖,混黑道多年,他都没有如此想过。 「阿秋,以前我就觉得,你比任何人都了解我。」 阿秋笑了笑说:「或许有,你没有发觉罢了。」 「不.......」龙哥摇摇头。「根本不会有。」 听对方说得如此肯定,阿秋感到有点心酸。这时,门慢慢打开了,诚志抱著一大袋超市食物进来。 「咦?!原来有客人在。」他惊喜地看著龙哥。「既然来了,今晚在这里吃饭吧!」说完便抱著食物走进厨房。 看著对方忙碌的背影,龙哥问:「他还有按时来这里做饭吗?」 「嗯.....」 「有点像家庭主夫呢!」龙哥小声地说。 ¤自由¤自在¤整理¤ 「其实.......我也这麽觉得。」阿秋显得有点不好意思。「他总喜欢亲自下厨。」 「是吗?他的厨艺确实不错,你真有口福。」龙哥记得上次在这里作客时,亦嚐过诚志烹调出来的美食,这麽想来,冰箱里的食物一定是对方放进去的。 诚志喜欢阿秋,他早就察觉出来,只是,阿秋知道这份感情吗? 「我去看看有没有地方需要帮忙。」阿秋站起来,快步走向厨房。当他离开後,龙哥突然觉得有点空虚,彷佛有道透明的围墙隔在他们与自己之间,使自己成了毫不相干的外人。 为什麽他会有这种想法? 「你真是乱来。」厨房内,阿秋俏俏駡诚志。 「你指的是什麽?」诚志一脸无辜地看著对方。 「你看!」掀开衣领,阿秋指著颈项的吻痕。 「噢!这个吗?」诚志贼头贼脑地笑笑,抱著阿秋说:「干吗害羞,这是我们爱的证明嘛!」 「你还笑?」阿秋大力搥打对方的额头。「刚才差点被龙哥发现了。」 「有什麽所谓?」诚志摸了摸被打的地方,心想『他知道了又何妨。』 「龙哥不会接受两个男生谈恋爱的。」 「你又怎知道他不会?」诚志想到龙哥每次看阿秋时,总带著一种执著炽热的眼神,因为自己喜欢阿秋,所以他很清楚那种眼神代表著什麽。 「即使他不介意,我亦不想其他人有暇想。」 「好!好!我知道了。」诚志撒娇地将头搁在阿秋肩上。「我下次会注意,但你也得体谅我嘛!美色当前,是很难控制的。」 「你......」阿秋实在拿他没法,红著一张脸说不出话来,见他害羞了,诚志更是乐得眉开眼笑,想好好疼爱面前的人。 「每次看见你,我都控制不了自己。」他抱著阿秋,在那个吻痕上深深一吸,手不安份地在对方腰间游走。 「好了,别再闹,龙哥还在外面。」阿秋想推开这个陶气的情人。 「怕什麽,只是吻吻而已。」 「叫你别闹就别闹。」 「好,那让我靠一下,我今天工作得很累。」 阿秋只好抱著情人让他靠倒自己身上,明明已经这麽累,还要硬撑来为他做晚饭,虽然内心过意不去,但阿秋知道这是诚志对自己关怀的表现。 「诚志.....」 「嗯?」 「下次我们到外面吃吧!就去那间大排档好不好?」 「当然好。」 抱著这个令他心动的男人,阿秋安心地轻抚男人的背部,他并不晓得,在他们打情駡俏的时候,龙哥拿著喝完的啤酒,站在厨房外听著他们每一句说话。他沉默走到客厅,将啤酒罐放在桌上,然後静默打开门口离开。 原来他们早在一起,阿秋的情人并不是其他人,而是和他有著相同性别的诚志,一个为了他,差点连生命也付上的男人,看来亦是诚志改变了阿秋的想法,将他从过去阴霾的生活中拉出来。 那麽,自己算什麽?既然阿秋可以选择诚志,那自己为何不早点争取,现在才来後悔?他以为要冲开世俗的想法,对阿秋或自己来说,都是困难的事。但诚志让他看到为了喜欢的人,付出所有去争取幸福的後果,没有事是不能做到的,只在乎自己是否坚持下去。 抱著失落的心情,龙哥独自走在繁华的大街上,身边的环境即使再热闹,他的心也空峒无声,商铺与摩天大楼的灯光忽然变得虚幻失实,没了原有的色彩。他进便利商店买了一整袋啤酒,然後到从前经常和阿秋喝酒聊天的海边,吹著萧凉的海风,寂寥地喝掉所有啤酒。 如今只剩下他一人欣赏海对岸的景色....... 自从遇上你,我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麽。现在,我只想尽力争取眼前的东西,唯有你能够给我这种感觉 -------------------------------------------------------------------------------------------- 55. 「那麽,我先走了。」阿秋向权叔道别一声後,快步走出饭店。看看手表,离服装店关门的时间尚有十五分钟,现在跑过去应该还赶得及。 「还在下吗?」从中午开始便下起倾盆大雨,持续到晚上,雨就是没停过。 「我有带伞,要送你一同回去吗?」权叔关好饭店大闸,拿著伞子走到阿秋身旁。 「不用了,我今天走另一边,因为我有东西要买。」 「现在这麽大雨,不能第二天再买吗?」 「这个.....」阿秋有点吞吐。「是很重要的东西,我想今天内买到。权叔你回去吧!我没问题的。」 「阿.......」权叔还想叫住他时,阿秋已经跑出屋檐外,冒雨向商店街跑去。 「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嘛!也不懂得爱惜身体,这样很易著凉的。」权叔叹口气,打开伞子离开。「看来今年夏天是个多雨的季节了。」 雨水打在身上感觉有点冰凉,阿秋也不理会撞到行人,一个箭步跑到某间名牌服装店门口。 「幸好赶得及。」他站在橱窗外,看著人型公仔穿著的黑色套装,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去,都给人一种帅酷的味道。为了收宣传之效,橱窗下面写了一行特别的字句-- "寻常的黑色套装,挂在那模特儿般的衣架身型上,那份型与酷便会显得绝不寻常" 『模特儿』阿秋只留意到这个,他想了一会,握紧拳头走进服装店里面。 「欢迎光临。」有著良好服务态度的售货员立即走到阿秋面前。 「我想看橱窗外面那组黑色的套装。」 「是先生你穿的吗?」 「不........是送给朋友的。」 ¤自由¤自在¤整理¤ 「你朋友大概多高?」 「比我....还要高一点。」阿秋比了比高度给售货员看。 「那麽,可以选大码了。」售货员亲切地带领阿秋来到男装部,从其中一个专柜拿出整套服装,包括黑色猎装外套、圆领外衣和黑色窄脚长裤,如果不看价钱,这套衣服确实是最好的送礼佳品。 「质料方面是用上乘的混麻料,不论设计或款式都很适合公开场合穿著。」 阿秋看了看衣服,说:「我就要这套。」 「谢谢你。」售货员用礼盒将衣服包装起来。 领著一大袋衣服走出店外,雨还是下个不停,阿秋脱掉身上的外套,团团包住礼盒,这样做便不怕衣服被雨水淋湿了。他再次冒雨跑过商店街和公园,回到家时,他便急不及待解开外套,幸好衣服和礼盒都没有湿掉。 将衣服小心放回礼盒内,阿秋期盼著明天的到来。 *** 晨曦睁开眼睛,看见金黄色的阳光透进屋内,雨似乎已经停下,经过一夜的洗刷,清早的空气显得格外清新。 阿秋坐起身,下床时感到头部重重的,全身的骨头痛得不像是刚睡醒的状态。 是太疲倦的关系吗? 他勉强走到厠所,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的脸孔,洗涤过後连吃早餐的胃口都没有,头部越发沉重,力气好像被瞬间抽掉似的。 「似乎感冒了。」虽然他很少生病,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阿秋找遍整间屋,也找不到退烧药,原本打算到便利商店买,但想到要走至街尾才有一间适合的店铺时,便失却了下街的意欲,因为现在的他根本连这份力气都没有。记得从前自己生病,只要躺个大半天便没事,於是他选择多休息一会。 难得今天放假,又是重要的日子,竟然在这个时候病倒了,比起生病的痛楚,他内心更感到失落。 怎知睡了一觉再醒来时,已经是中午时份,整个人依然昏昏沈沈的,还开始流鼻水,感冒的迹象没有减退,反而严重起来。 终於按捺不住,想下街买药时,一阵强烈的晕眩感令他站也不稳,四周默然无声,想找个人帮忙也不行,这个时候,阿秋才发现独居的生活确实很不方便。 「诚志.......」他突然想到那个男人,自己唯一可依靠的人,空虚孤独的感觉伴随著沮丧的心情,阿秋慢慢陷入深沉的睡眠中。 *** 额头传来阵阵冰凉感,驱走了全身的热意,他睁开眼睛,挪动一下身体,发现有人为他换过汗湿的衣服。 「醒了?」诚志替他换掉额头的毛巾。「为什麽生病也不叫我来照顾你?」他有点抱怨说。 「我怕你工作忙。」藉著诚志扶着自己的手,阿秋坐起身,用枕头搁在腰後。 「幸好我今天到这里一倘,才知道你生病了,否则只有你一人,怎样照顾自己?」 「对不起。」阿秋知道诚志是担心自己才生气。 「先吃点东西。」诚志拿起热腾腾的粥,吹过後再喂给他,被这般呵护,阿秋有点不好意思,活了这麽多年,他还是头一次被人如此悉心照顾。 「我自己来就好。」 「不,还是我喂你吧!」 看著面前温柔地吹著热粥的男人,阿秋原先失落的情绪消失得无影无纵,可以在自己孤独无助时伸出援手的,唯有这个男人。 「诚志,如果有一天,有个比我出色的男人主动追求你,你还会喜欢我吗?」问这种婆妈的问题,连阿秋自己都觉得尴尬,印象中,只有疑心重的女孩子才会问这种问题,何时开始,他都变得如此小心眼了。 正常为了安抚情人,都会答『会,因为我只喜欢你』这种常规的答案,但诚志却认真地想了想,不答反问:「你认为我是见异思迁的人吗?」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即使有人比你出色,但感觉这种东西是不会改变的。」诚志继续将粥喂给阿秋。「倘若有人比我帅,比我有钱,你会喜欢他吗?」 「不会。」阿秋想也没想便答:「除你以外,我不会喜欢其他男人。」 「如果那个是女孩呢?」 阿秋从来没思考过这个问题,他回想和诚志经历过的每一件事,亦假设自己遇上了这麽一个出众的女孩。 「自从遇上你......」他望向桌上的退烧药,想到诚志还没来时,独自在家中徬徨无助的自己,缓缓说道:「我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麽。现在,我只想尽力争取眼前的东西,唯有你能够给我这种感觉。」 诚志祥和地看著阿秋,说道:「没错,这就是我的答案。」 阿秋笑了,是发自内心,充满幸福的笑容。「等等......」他小心走下床,从杂物架上拿过一袋东西,递到诚志面前。「生日快乐。」 诚志喜出望外,他记得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但看见阿秋病倒床上时,便已经将所有事抛诸脑後,若不是对方拿出礼物,他真会忘记起初来这里的目的。 原本是想找阿秋外出庆祝生日的他,这天只想和情人一起渡过。 「试试吧!」 看见礼盒内的套装衣服,诚志充试穿起它。 「很适合你。」阿秋看著帅得连自己都羡慕的男人,耳朵不自然地泛红了。「我.....第一次送礼物给别人.....」 「真的?」就好像听到什麽喜讯般,诚志觉得获到了最珍贵的东西,其实这种衣服在模特儿公司里多的是,再新款独特的设计亦随手可得,但从喜欢的人手里接获,感觉就是不一样。 「我一定会在重要场合里穿起它。」诚志满足地说,阿秋躺回床上,看著情人欣喜的模样。 他没有告诉对方,自己是为了买这套衣服而著凉的....... 晚上,吃过药後,再加上充足的睡眠,阿秋醒来时,感觉已经退烧,身上的痛楚都没有了。突然,他觉得头部压着的并不是枕头,往後一看,才知道那是诚志的手臂,他就这样拥著自己睡了,怪不得睡梦中还可以感觉到人的体温。 「真是....这样手会麻痹的。」阿秋轻声对熟睡中的男人说:「不过,祝你二十三岁生日快乐,今晚发个好梦吧!」 一句简单的说话,就令他表现得如此兴奋,阿秋觉得爱情的魔力真不可思议....... 56. ¤自由¤自在¤整理¤ 踏出理发店外,阿秋随即感到夏天炙热的气息,他抬起头,一片蔚篮色的天空,漫里无云,太阳的光线猛烈地照射大地,炎夏的脚步到了,街上充满著夏日蓬勃的朝气。他拨了拨剪得略短的头发,大步走向诚志所在的模特儿公司。经过服装连锁店门口,橱窗的电视正播放著诚志担任代言人的广告,一副高佻的身材展现出今年夏季流行的服装,给人充满活力的感觉。 "果然很帅呢!" 阿秋暗自想著,他站在电视前,陶醉地看着画面里自己唯一所爱的男人,直至广告重复又重复地播放几次後,他才转身离开,加快步行的速度,他来到这栋位於商业区,外表新颖摩登的大楼,日的模特儿公司里罕有地没有什麽人,偌大的服装海报与人型公仔随处可见,特别的装潢、简单舒服的设计让人有如置身家里,阿秋很少来这种地方,只踏足过一次的他,被眼前独特的摆设以及琳琅满目的服装吸引,不禁伸手触摸每一件新奇的东西。「很喜欢这里吗?」忽然一把男声自耳边响起,将他吓了一跳。「不要吓人好不好!」阿秋假装挥拳揍向诚志,却被对方适时接下来,他眷恋地握住阿秋的手说:「还以为我的王子今天不会来了。」「说什麽王子.....」想到刚才广告中帅气的人,如今就站在眼前,阿秋感到自己的脸开始炙热起来。「你剪头发了?」诚志留意到阿秋全新的发型,剪的短而贴服的棕发刚好覆盖眉上,两边的发梢不再遮掩眼侧,没了以往阴沉的味道,感觉清爽自然,深邃的轮廓更是突出。「因为夏天太热.......喜欢吗?」阿秋摸摸碎薄的头发问。「嗯!非常喜欢!」拥过情人,嗅著他发端传来淡淡的洗发乳香味,诚志实在不想放开他。「你知道吗?以前我就觉得,你有对漂亮的眼睛,就这样被头发遮掉,实在可惜。」「是吗?」阿秋从来都没有研究过自己的面容。「真想现在就将你带到床上。」诚志孩子气地说。「别闹了,你工作做完了吗?」难得今天不用上班,阿秋打算和诚志出去走走。「乾脆别出去玩,回家大干一场好了。」诚志依然想著这个念头,阿秋无奈地笑笑,摇头说:「大白天的,我可没有你这麽精力旺盛。」「别这样说嘛!」诚志有点失望,见他露出失落的表情,阿秋叹口气,在他耳边俏俏地说:「今晚来我家吧!」「真的?」表情三百八十度逆转。「嗯!」「太好了!」一句简单的说话,就令他表现得如此兴奋,阿秋觉得爱情的魔力真不可思议。「I love you!」诚志轻吻他的额头说,每当此时,阿秋就会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要幸福。他望向窗外明媚的天空,在心里默念道:『爸爸,你放心吧!我相信这个男人会一直守护我,直到永远。』。此时,一阵脚步声在走廊外慢慢步近。「待会我再详细解释合作的内容。」是Stephen的声音。「嗯!!对了,你们公司装潢得很不错嘛!」一把温和的男声随之附和他,门口打开,二人拿著一些文件夹走进办公室里。映入眼帘的,是一袭抢眼的深蓝色西装,白色的恤衫领随意敞开,有几颗钮扣没系,长长的手袖外露於西装出面,很有个人品味的打扮,诚志忽然觉得眼前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你还未走吗?」看见诚志,Stephen颇感意外,当他见到站在对方身後的阿秋时,顿时有种紧张的不安感,因为他带了个不应在此时出现的人来。「Ken,很久没见了,还记得我吗?」男人走到诚志面前,亲切地笑著说。 "糟了!"Stephen在心里暗忖。「你是........」这个笑容很熟悉,诚志的思绪开始回到学生年代,那段天真烂漫的自由岁月里。「..........睿朗?!」男人点点头,以一种怀念的眼神望著诚志。「你在舞台上的表现很出色,我经常有看。」他的口吻像个成熟的大哥哥,在称赞自己自豪的弟弟一样。「............」不知道是寒冷还是太激动的原因,诚志全身微微颤动起来,他没有说话,紧握掌心,以抑制此刻起伏不定的情绪。「他是PURE公司的行政总裁。」见诚志不甚自然,Stephen连忙用手肘推了他一下,希望唤回他的注意,别忘记,除了他们之外,阿秋尚在场。「我们公司打算在香港发展业务,经我大力推荐,公司决定由你担任香港区的代言人。」「............是吗?」诚志随便应道,视线却移到其他物件上。「你和从前一样,说话时依然不敢直视我的眼睛。」男人苦笑。「.............」诚志沉默无言,暧昧的气氛在室内迅速弥漫开来,阿秋站在旁边,顿感自己成了个格格不入的人,对於这个场面,他没有插言的权利,因为只有他对所有事,包括诚志的过去懵然不知,倏地,一股遭排斥的酸涩感觉涌上心头。「对了,你不是有事要外出吗?快走吧!」Stephen用眼神示意诚志,对方迟疑片刻,才偕著阿秋走出办公室。他回来了,而且还当了名牌香水公司PURE的行政总裁。诚志不断在心里想著这件事,日後还有许多合作的机会,他应该以何种心情面对他? 阿秋伴著心事重重、一路上都没有说话的情人,原本计划好要去的地方此刻变得毫无意义,因为他已经没有玩乐的心情。「他是谁?」坐在诚志开出的车上,阿秋悠悠问道:「我从没见过你如此失神。」 ¤自由¤自在¤整理¤ 「对不起!」诚志不知道自己为何要道歉,但他就是想说这句话。那是一件发生在很久前、却不能忘记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怀有过的青涩情愫..... 57. 「你不打算告诉我他是谁吗?」「.............」车子依然向著目的地前进,诚志想了一会,还是将车子停泊在路边不起眼的一角。他关掉引擎,望向窗外,似乎在想著该说些什麽,就这样,二人沉默无声地坐在车上,阿秋不耐烦的点起一根香烟,打开车窗让烟圈飘到远处。他不明白,既然彼此已经在交往,还有什麽事情是不可以说的。「怎麽了,如果你有事想隐瞒我,就不要露出那种表情。」他说。诚志调整一下坐姿,缓缓说道:「他叫司徒睿朗,是我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对於这个答案,阿秋没有惊讶,因为从刚才暧昧的气氛中,他已猜到一二。「很抱歉,我必须承认,我对你隐瞒了这件事?」诚志继续说。阿秋一直以为,诚志交往过的男男女女中,没有一个是认真看待的,然而如今他却说了这番话,阿秋深吸一口烟,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冷静自若。「那时候,我只有十七岁,初到外国读书,人生路不熟,很多事都得慢慢适应,对方是校内的学长,对我很照顾,渐渐地,我发现自己喜欢了他,这就更肯定自己是个双性恋者了,我很徬徨,根本不懂得处理这份情愫,尤其对方是男生而非女生时,害怕的感觉反而大於甜蜜的感觉,然而,那只是我短暂的单恋,因为他不久後便毕业,回到香港。」那是一件发生在很久前、却不能忘记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怀有过的青涩情愫,现在想来,总会觉得那段日子很傻,苦苦想著一个人却又不敢说出来。「是一时的冲动吧!因为我连对他是仰慕还是爱恋也分不清。」阿秋静静听著,没有说什麽,目无表情的他只淡然问了句:「那现在呢?你对他是怎麽想的?」诚志不想刻意隐瞒自己的感情,他叹口气说:「起初知道是他时,确实感到震惊,因为我没想过会再次遇上他,但只仅此而已,因为那毕竟是过去了的事,现在,我已经有了真心喜欢的人。」彼此互相对望,一种心有灵屝的感觉围绕在二人中间,既然他都这样说了,自己没可能不相信吧!捻熄香烟,关上车窗後重新开启冷气,阿秋微笑著说:「去吃饭吧!今天我想吃中华料理。」「好。」诚志回复精神奕奕的样子,开车朝原先的目的地前进,他觉得阿秋是个体贴又善解人意的情人,不但没责怪他隐瞒了这件事,还顾及了他的感受。单凭这点,他就更不该拘泥於这段过去的单恋中。***「为什麽选择和他们合作?」虽然知道不该因私人感情而防碍公司业务的发展,但诚志还是禁不住向Stephen抱怨,毕竟他是唯一知道自己在学生年代曾经暗恋睿朗的人,想到那天尴尬的气氛,诚志便觉得自己好像被骗了一样。「我也是接了这个Project後才知道的。」Stephen实在有口难言,对方在签约後才出现,彷佛一早已计划好似的。「但是,你对他应该没有感情了,怕什麽?」「虽然这样说,但还是会感到不自然。」二人看著影楼内忙东忙西的男人,不停指挥著各人的工作,充分表现出专业的领导才能,作为一个品牌的行政总裁,他可以说是劳心劳力,全副精神都投入工作中,诚志记得读书时,他已经是个热心於校内活动的人,凡事全力以赴,务求达到最好的成绩,就是这种精神,不知不觉吸引了自己的目光。「他还是没变。」诚志自言自语般说。「是啊!」Stephen知道他指的是什麽,同样有感而发地附和著。此时,睿朗走过来,对诚志说:「一切已经准备好,你可以就位了。」今天是为香水品牌拍摄硬照和海报的日子,场地经过悉心布置,尽显出华丽的时代感,当中动用了不少摄影器材,单看影楼的规则,就知道这个品牌的名气是何等的大。诚志走到色彩夺目的布景前,准备摆出指定好的姿势,突然被睿朗喊停。「恤衫前的领带如果解开来,感觉会比较贴切主题。」说完,他主动走到诚志面前,为他稍为松开领带,二人靠得很近,诚志清楚嗅到其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擦的正是这个品牌的香水,那是一种摄人心神的香味。及後他还为诚志整理好衣领和头发各处,这种被照顾的感觉令人很怀念,对方靠得越近,他的心就更不自然地跳动著。「好了!」打点完一切,睿朗满意地退回布景外,摄影工作继续进行,诚志在摆出各种姿势之馀,不时瞄向睿朗,见他露出欣赏的笑容时,自己便会有一种无形的鼓励。 Stephen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 活动结束,所有人都抱著松一口气的态度离开,Stephen因为有事要回公司一趟,诚志换过衣服,正打算独自离去时,便看见睿朗站在影楼外等他。「久别重逢,有空陪我喝一杯吗?」他问。「这......好的。」没有拒绝的理由,亦没有拒绝的勇气。於是,他们二人来到附近一间酒吧,对方叫了一杯葡萄酒,而诚志则叫了杯普通的鸡尾酒。「是Stephen带你进模特儿界的?」「嗯!」「工作开心吗?」「还好。」简单的问题,敷衍的答案,彼此好像没有真正想要说的话,睿朗摇了摇眼前红色的液体,良久後继续说:「还以为你会和你父亲一样从商,想不到竟当起模特儿来,但你却做得很好,这几年,几乎没有人不懂得名模Ken Wong的名字。」 ¤自由¤自在¤整理¤ 诚志笑了笑。「你也不赖,名牌香水公司PURE的行政总裁。」二人有默契地相对而笑,举起手中的饮料喝了一口,此时,酒吧内响起柔和的琴声,表演者坐在琴前弹奏出悠扬悦耳的流行曲,将他们之间郁闷的气氛一扫而空。「你有......交往的对象了吗?」睿朗突然问道,诚志不明白他干吗这样问。「有。」说没有也不可能吧!何况他确实找到了要守护的对象,诚志看见睿朗平静的脸部微微抽动了一下,对方喝掉杯内仅馀的液体,然後再叫了另一杯。「是那天站在你身後的那个男孩吗?」他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望向诚志。「之前你在记者会上曾经说过自己是双性恋者........」诚志刻意回避睿朗的眼神,望向吧台前调较鸡尾酒的酒保,他不能理解旁边那个目光所代表的含意,只能点头应了句:「嗯!」「我早猜到......」他喃喃说道,眼睛望回自己的酒杯。「.....他一定是个幸福的人。」脸上虽然笑著,语气中却有份牵强,诚志不想 、亦不敢去揣摩那句话,其实对方只是问了一个很普通的问题,但诚志总觉得自己回答後,气氛一下子又跌入郁闷中。及後彼此说了什麽,他已经不记得,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应著,话题环绕身边的工作到自己的兴趣,直至酒吧打烊了,他们才步出街外。「我送你,我的车就在附近。」睿朗说。「不用了,我记得你家和我不顺路,都这麽晚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诚志没有开车来,所以打算截计程车回去。「明天见。」向对方挥挥手,他走到对街可以截车的地方,回头看时,竟发现对方还杵在原地,定睛看著他,刚才谈话时笑意盈盈的脸孔此时消失不见,只有哀戚的表情。「睿朗.......」诚志站著不动,在眼神互相接触到的一刻,他觉得胸口纳闷得透不过气,焦虑的心情令他不想就此放下对方,睿朗彷佛知道他在想什麽,迅速跑到他面前,双方的脸庞就这样近在咫尺。「那时候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路边的街灯照亮对方柔软的深褐色头发,头发下是一张不输偶像明星的俊俏容颜,此时却流露出淡淡的哀愁与不安,眼中的泪光在灯光下显得有点朦胧,昔日尚停留在诚志内心深处的情谊竟在此刻慢慢苏醒。 58. 「你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我知道这样说很狡猾,但是......」他捉住诚志的手,认真地说:「我这次是专诚来找你的,因为我有话想对你说。」诚志屏息静气地听著,他不想心中那份揣测会得到肯定,他害怕那份渐渐成形的情愫。对方彷佛下了很大的决心,继续表白道:「我一直都喜欢你。」看著那双炽热的眼睛,诚志知道睿朗不是随便闹著玩,从前大家一起读书时,对方待自己就如亲兄弟般关怀备至,然而,即使再亲密,彼此也不会进展到爱恋的地步,因为二人都是男生,总有条跨越不了的界线横竖在二人中间,诚志不敢将这份感情表露出来,怕一旦说出,以往所建立的信靠关系便会即时崩溃,这种苦涩而单纯的想法在学生时代挥之不去,直至今天,在已经过著幸福生活的时候,对方竟直诚地表白出爱意,这不但间接承认了他同样会喜欢男人的事实,更说明了他们当时是多麽的无知,宁愿将感情埋在心中,也不愿破坏人前和谐的手足情。「我不能接受。」暧昧的气氛中,诚志缓缓松开对方的手。「我就知道.....」睿朗浮过失落的表情,苦笑著说:「你很喜欢那个男孩吧!」诚志笑了笑。「如果是以前,你对我表白,我一定开心到不得了,但现在不同。我记得,当我成了模特儿後,反而感到很寂寞,别人对我的奉承与亲近,只会陡增我内心的空虚感,尤其我父亲向来不关心我的生活,那段日子里,我很想找个真正喜欢、能让自己甘心付上所有东西去爱的人,於是我经常去俱乐部消遣,那是让孤独的人寻找满足与快乐的地方,然而即使换过再多的情人,我的心依然无法停留在他们任何一个身上,因为在那里,大家都是抱著玩乐的心态交往,彷佛这是必然的事。」说到往事,诚志的心开始郁闷起来,望向远处,他流露出淡淡的愁绪。「原来要找个真心喜欢的对象并不容易。」这是经过几番寻觅、多次反思後所能得出的唯一结论,睿朗很明白那番话当中所包含的辛酸。「那个男孩就是你一直想找的人?」「嗯!他并不喜欢男人,我们之间曾经有过很大的误会,别说情侣了,甚至想当个普通朋友也难。但我就是不想放弃,更不想将感情就此封闭起来,於是我抱著被讨厌的觉悟,向他坦诚了一切。」睿朗想到从前只懂得逃避、假装、漠视的二人,什麽都不想尝试,然而经过几年後,诚志却有了如此大的改变,他比自己更早跨出这条洪沟,去正视内心的渴望。「我们经历过很多波折,才能够处在一起。」哀愁的脸渐渐笑开来。「当他说想和我一起时,我简直觉得整个世界改变了。」望见对方幸福的笑容,睿朗知道自己的表白已经毫无意义,相较起失落的心情,他更感悲哀,红著眼睛,他艰难地问:「我们.....没机会了?」「对不起!」诚志只能这样回答。走前一步,睿朗抱住他,抱得很紧,诚志亦站著不动,任由对方紧拥自己不放,二人无言相对,伫立在街头宁静的一角,让时间慢慢过去。***午饭时间的餐厅,挤满了附近工作的上班族,这里毕竟是城市的商业中心区,每到这个时间,到处都人满为患,阿秋站了颇长的一段时间,才等到一张圆桌。坐下来,看了看手表,离约定时间尚有几分钟,诚志应该差不多完成上午的工作。这间食肆的菜肴在区内响誉盛名,诚志很久前便想来品嚐一下,於是双方约定今天在这里吃饭。阿秋拿过餐牌,看见里面每道菜的价钱也不便宜,甚至可以说是昂贵。 "真的这麽物有所值吗?" 如此想时,一个身影来到他面前。「你好。」是司徒睿朗。「.......你好」阿秋记得他,他就是诚志以前暗恋过的人,想想诚志的模特儿公司就在附近,和他们有工作往来的对方会出现在这里也不足为其。「正在等诚志?」「嗯!」既然知道了,就到别处吧! 「可以和你们一起坐吗?这个时间想找一个位子真不容易。」「这......好的。」嘴上虽然这样说,但阿秋却因对方无心的要求略感不满,他不想有其他人防碍自己和诚志单独相处的时间,尤其是对方。「诚志好像临时有个会议要开,可能会耽误些少吃饭的时间。」「哦,.....」阿秋应道,那岂不表示自己得和面前人相处一段时间?阿秋有点埋怨那个所谓的临时会议,自己并不是健谈的人,面对这个有著特别身份、知道诚志过去的男人,他实在想不出可以说什麽,望向窗外行人道的景色,他拿出裤袋里的香烟缓缓点上,等人的时候,他习惯边抽边等。突然,一股视线向他投过来。「抱歉.....」注意到墙上不准吸烟的图案,阿秋连忙放下香烟,然而根本没有烟灰缸可以用,他只好将烟抛到地上踩熄它。真逊!!阿秋觉得颇难为情,在西装毕挺的对方面前,自己更显粗野没教养,其实再看看餐厅里的其他食客,全都是衣著光鲜的上班族,只有自己是恤衫牛仔裤的配搭,很是格格不入,此时,他会特别介意到自己的身份。「你和诚志交往得愉快吗?」对方一句话唤回阿秋的思绪。「噢!......还好。」阿秋讶於对方已经知道他和诚志的关系。 ¤自由¤自在¤整理¤ 「他确实是个出色的人,你的眼光不错。」阿秋只是抿嘴一笑,脑海里突然浮起Stephen昨晚对他说过的话。『我看得出,他同样喜欢Ken,搅不好今次出现也是为了他。』没深究过这句话的真实性,只知道自己要相信诚志。『他不会就此放弃。』最後,Stephen这样说,并要自己小心提防这个男人。「你喜欢他什麽?」睿朗再问。类似的问题诚志的母亲亦曾经问过,当时自己答了什麽已不记得。「这个.....很难说,因为我没仔细想过,但喜欢就是喜欢。」那时候,自己好像也是这样回答,并得到一个欣赏的笑容。「是吗......」然而,对方却不以为然,微微皱起眉头,似乎不太满意这个答案。「那麽,你有想过要怎样守护他吗?」「...........」一再的问题,令阿秋开始感到厌烦,话题不断围绕自己和诚志的恋情,就好像存心要找出他们这段关系的破绽般。「为什麽这样问?」不想被对方完全主导,阿秋逐反问他。「你和诚志,不论身份、背景、甚至成就都有著天壤之别,他还会不断向上爬,创出骄人的成绩,而你却永远只是个打工族,无财无势,要怎样守护他?」 "砰"一声,阿秋气忿地从椅上站起,旁边的人因为他突如其来的举动而投过好奇的目光。「这些事,你又没想过吧!」指责般,睿朗继续说。「虽然诚志说过你是他一直要寻找的人,但看来你并不是这麽想,因为你连最基本的事也没考虑到。」阿秋无言以对,他说得没错,论地位、身份,自己确实远远比不上诚志,他会继续往前跑,而自己则原地踏步,残酷的现实会将彼此越拉越远,虽然不想承认对方这番话,但偏偏这是事实所在。被一个外人如此批评自己的恋情,阿秋很不甘心。「听你这样说,是指我没资格和他一起吗?」「没错。」藐视的态度,正正说明了这个意思。在思想之前,行动已先作出反应,阿秋揪起对方,往他脸上狠狠一击,睿朗整个人跌撞到椅旁,发出惊人的声音,旁边的食客讶异地望向他们。阿秋知道自己太冲动了,可话题一牵涉到这段感情,他便不能冷静下来。睿朗站起来。「说不过就动手吗.....」他鄙夷地笑了笑,二话不说向阿秋肚皮回击过去,就这样,二人扭打成一团,附近的食客靠边站,不敢进入他们打斗的范围内。就连待应的劝告,谁也听不进耳。 「你所谓的守护在我看来并不是那回事,亦不是诚志想要的那种。」不甘心被奚落,阿秋大力揍向对方。「这只是你的藉口罢了。」睿朗挡过他的攻击,顺势扣住他。此时,诚志打开店门,刚好看见这个情景,他急忙跑过去,分开怒气冲冲的两个人。「怎麽了?」诚志慌忙问。虽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但二人依然忿怒地望向彼此。阿秋平静一下心情,淡然道:「我想先走。」说完便无视他们,走出餐厅。 59. 一大清早,坐在办公室的Stephen,拿著今天刚买到的报纸,边看边皱起他那形状美好的眉毛。报纸的娱乐版,其中一篇刊登了诚志和一男子在街上拥抱的照片,男子的脸容看不清楚,但凭那身时髦的打扮,Stephen可以肯定那人正是睿朗。他告诫过诚志,作为公众人物,不论到哪儿都要特别小心,尤其避免和人有太亲密的举动,免得让传媒有机会捏造新闻,然而,对方总轻易将这些话忘记,幸好今次不是头条,可能是由於诚志已经公开了自己性取向的关系,他和男人在一起已不足为奇,但对方是谁这个问题依然有著它的新闻价值。「Ken,你看过报纸了吗?」将报纸拿到诚志的办公室,Stephen问道。「不用看,我都知道了。」埋首於未来几天的行程表里,诚志头也不抬地说,今天出门时,便有几个记者追问他有关的事,以工作为由,他都一一拒绝了对方的问题。「只要不知道对方是谁,这段新闻很快便会被人淡忘吧!」「嗯.....」诚志继续他的工作,随便应道,Stephen站在门边,迟疑片段後,轻声问: 「你向阿秋解释过吗?」¤自由¤自在¤整理¤ 原本在写字的手停了下来,诚志望向Stephen。「解释什麽?」 Stephen叹口气。「你和睿朗的关系呀!阿秋看过报导,一定猜到是他,你不怕他会起疑心吗?」一提及这二人,诚志的头又开始隐隐作痛,那天在餐厅里发生过不快的事後,他曾经打过电话问阿秋为何要和睿朗打架,但他没有明确说出原因,只说自己不喜欢对方的态度和语气,话不投机便打起来,而睿朗的答案也是一样,可他总觉得二人间还是存在著某些问题。「我们只是普通的拥抱,并不代表什麽。」「这是你单方面的想法,阿秋未必这样想。」诚志没有说什麽,目光瞄向桌上的报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们的拥抱确实暧昧,予人亲腻的感觉。「我相信阿秋,同样地,他亦会相信我。」为什麽他可以如此笃定? Stephen牵强地笑了笑,摇头说:「但你别忘记,睿朗曾经是你的暗恋对象,而阿秋亦知道这件事.....」他走到诚志旁边,指著那张照片,继续责备般问道:「那我问你,你干吗和他抱在一起?」「............」诚志再次沉默,他不想说出对方因表白未遂,而伤心地拥抱他的经过,毕竟这不是什麽光彩的事。「算吧!」迟迟得不到回答,Stephen交抱双臂,无奈地走出门口。「这是你们之间的事,要怎麽做应该由你决定。」诚志坐在桌前,已经无心继续工作,他拿起报纸,细阅上面有关的报导,一颗心越看越感到忐忑不安。***¤自由¤自在¤整理¤ 当最後一个客人都走掉後,阿秋稍微整理馀下的餐具和椅子,便来到门外将大闸关上,今天权叔没有上班,整间饭店只剩他一人关门,走到街上,他忽然有种孤独空虚的感觉。此时,一辆熟悉的红色车子朝他慢慢驶近,车子停在他身旁,诚志自车上走下。「.........」对方突然出现在这里,阿秋大概猜到他想说什麽。虽然知道,但二人还是显得有点拘谨,诚志首先打开话题。「那个......」他不自然地搔了搔头发,眼神似在留意阿秋有没有生气。「你有看过今天的娱乐报导吗?」「看了。」没有任何表情的回答,令人感觉不到是随意还是别扭中。「我和睿朗的关系,并不是报纸说的那样.....」「我知道。」再来是冷冷的回应,诚志的背脊开始冒出一层冷汗,原来每个人都会有嫉妒这种情绪的,向来倔强而沉稳的阿秋也不例外,诚志深呼吸一下,继续解释说:「我们之所以抱在一起,是因为关怀对方,并没有其他意思。」阿秋低垂眼睛,诚志专诚来解释,表明他对这件事非常在意,深怕自己误会他。想到睿朗说过的话,阿秋因自己表现出来的醋意感到烦躁,自那天开始,他不时留意到自己与诚志间的分别,就是这些明显的距离,令他不能安心看待彼此的恋情。「你明天还有工作,早点回去休息吧!」想想其实也不用介意,只是自己瞎操心而已,阿秋在心里如此述说著,他不想让诚志看到自己因妒忌而显得丑恶的一面。可是,在诚志看来,阿秋却是不相信他,才会转过话题。「阿秋......」走前一步,诚志想捉住他的手,并且深深拥抱他,唯有透过肢体接触,才能传达自己的心意吧!然而,他突然想到附近可能有记者在追踪,本已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又再垂下,看著他如此犹豫的举动,阿秋内心掠过淡淡哀愁。「如果没有其他事,我走了。」简单道别後,阿秋转身离开。「等等....」诚志在後叫住他。「你一定要相信我。」这番话换来的只有对方牵强的笑容,没有说什麽,阿秋朝住所的方向走去。***只是一段过去了的恋情,为什麽可以让二人的感情再次被拉远? 诚志坐在办公椅上,不断想著这个问题,他玩弄手上的金鱼状匙扣,简单的Q版公仔伫在匙圈下,显得有点单调,然而那是自己和阿秋唯一交换过的东西,他想到第一次见阿秋时的那份好奇与欣赏,以及後来不断追逐其脚步的自己,一点一滴,现在仍犹有馀悸,然而一想到现况,他又会沮丧起来。自从报导出街後,每当出席公开场合,便有记者陆续问他相关的问题,大家对相片里的人都很感兴趣,想知道谁人和名模兼大财团之子的他交往中,就连公司里同事们的话题也是围绕这个,种种事对他造成生活上不少的困扰,睿朗对此表现得很抱歉,只因一时冲动的他根本没想过会带来这种後果,诚志没有责备他,因为谁也料不到当时会有记者在场。打开办公桌旁边的小型电视,上面播放著一向大受好评的娱乐追踪节目,主持人以谈笑的方式报导一则又一则的娱乐新闻,看见他们事不关己、开心地敍述别人的事情时,诚志没由来感到气忿和不值,就因这些喜欢窥探艺人私隐、然後夸大其词的节目,令不少人被迫放弃很多东西,就像自己,连想见情人,在公众场所接触、拥抱他,也必须诸多顾忌,而类似的经验已不是第一次..... 这是成功背後所要付出的代价吗? 诚志环顾室内所有东西,长长嗟了一口气。 60. 「退出模特儿界?」震耳欲聋的叫声响彻室内,Stephen猛地迨起身,望著面前气定神的拍档。「你是开玩笑吧!只因一则无中生有的报导,就说要退出?」「我昨夜一直在想,我想要的究竟是什麽.....」知道他定必反对,诚志没有过急的反应,只缓缓说道:「是地位?名誉?还是财富?很多东西我都垂手可得,甚至已经得到手,然而,我最不想失去的,终究只有一样东西。」 Stephen知道他说的是什麽。「但是,也不用放弃当模特儿吧!」「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你越出色,个人自由只会越被剥削,尤其我的恋情并不是一般人所能接受的,我实在不想因我的缘故,令阿秋受到骚扰或者伤害。」 ¤自由¤自在¤整理¤ 说到底都是为了情人,Stephen大大叹口气,不耐地说:「Ken,你有想过吗?你付出不少辛勤和努力,才得到今天的成就,不是靠我、亦不是靠你父亲、而是靠你自己去争取的,现在你说放弃就放弃,不觉得可惜吗?」这个问题诚志亦考虑过,他忆起当初做模特儿的目标与计划,虽然这份职业并不是他的梦想,甚至可以说是在机缘巧合下才进入这个圈子的,但他渐渐喜欢了站在舞台前被人肯定、赞赏的自己,这份满足感驱使他慢慢往上爬,他曾经想过,凭著天生外表上的优点、以及对潮流的触觉,要在模特儿界站稳住脚,创出更高的成就并不困难,然而,这些事背後所要付出的,往往是他始料未及的事。「每个人都有他想要得到的东西,一旦得到了就不想失去,即使要我放弃某些事物去守护它,我都不会觉得可惜。」诚志抚了抚袋中的匙扣,微笑著说:「其实除了当模特儿外,我还有很多事想做,从前我就希望开一间属於自己的茶座,过些优宁静的日子,冲调饮料之馀,钻研并自制一些小食.......」「但是,」还未说完,Stephen已急切打断他。「你还年轻,尚有大好的前途,却走去当个普通的店主,怎样也说不过去。」看见对方一脸慨忿又惋惜的表情,诚志知道他很不甘心,毕竟二人是合作多年的夥伴,经历过许多事业的高低潮,本以为可以在业界继续闯荡下去,却因为自己任性的决定,而被迫解散,诚志很明白Stephen内心的感受,此刻,自己就像个遗弃他的人。「对不起.....」但自己决定了的事,无论怎样也不会改变。「你就让我去做想做的事吧!」诚志用近乎恳求的语气说。 Stephen委屈地低下头,紧握拳头没有说什麽,二人就这样默默坐在办公室里,相对无言。***在充满欧洲古典风味的咖啡店内,由於过了中午的繁忙时间,没有太多人坐於店里,只有几个外国游客和老人,睿朗拿起色彩别致的咖啡杯,端详一会後,悠喝了一口香浓的咖啡。此时,一个穿著浅蓝色西装的男人坐到他面前。「找我这麽急,是工作上出了什麽问题吗?」放下手上的杯,睿朗问他。「............」「其实可以约在公司见面,不用来这里。」侍应将餐牌递上,Stephen看也不看,只随便点了杯果汁,然後凝重地说:「我不是要谈工作的事。」淡薄的语气、冷漠的神情,睿朗知道,对方并不是带著善意而来。「那要谈什麽?」「我问你.....」Stephen眯起眼睛,身子往前倾,用审视猎物般的凌厉眼神逼近面前的男人。「你突然出现,说要和我们合作,究竟为了什麽?」睿朗靠向椅背,拉远彼此的距离,嘴角浮起一嘲讽的笑容。「当然为了公司在香港的发展计划,不然还会有什麽?」「别装蒜了。」强自控制心中的怒火,Stephen瞪著他,压低声音说:「你想耍什麽花样,你以为我会不知道吗?我查过了,那张照片其实是你派人拍下的,然後再寄给报馆,起初我就怀疑,为什麽对方只拍下照片而不公开相里人是谁,原来一切都是你的诡计。」睿朗原本带著笑意的面容瞬间凝结下来,看来那个用大量金钱收买回来的记者始终不可靠,最後还是出卖了他。此时,侍应将饮料放到Stephen面前,彷佛感受到二人间冷峻而阴沉的气氛,他放下物件後便匆匆离开。「是又怎样?你打算向诚志告状吗?」睿朗不屑地问。「如果我对他说,他必定不会相信我,因为你是他一直最仰赖和信靠的人,然而,你却欺骗了他。」「啍.....」睿朗冷冷一笑。「没错,或许你会觉得我很卑劣,但我只是想争取回该有的东西,既然之前没有珍惜,现在就要作出补救.....」「不,你错了,他不是你的,阿秋才是应该与他一起的人,他们很小就认识,那份牵绊不是你可以破坏的。」睿朗看著面前认真而笃定地说出这番话的Stephen,他摇了摇头,用一副不敢置信、鄙夷的语气说:「Stephen,你真的令我太失望了,究竟是什麽改变了你,你以前不也是喜欢诚志的吗?来之前我就想,如果诚志如今交往的对象是你的话,我就会放弃,因为你是个出色的人。然而对方竟是个在饭店里当夥计、学历只有小学程度、再逊色不过的普通男人。」 ¤自由¤自在¤整理¤ 「为什麽你会知道阿秋的事,你派人查过他?」「对,我的确查过他,我还知道他曾经混过黑社会,欠下别人一笔巨债,最後差点连累到诚志。这样的人,值得诚志去爱吗?」「够了!!」Stephen实在听不下去,他本该忿怒的心情突然变为怜悯,因为从对方身上,他看到自己昔日的影子,那副态度、嘴脸、语气,如出一辙,他终於明白,为什麽阿秋当时那麽讨厌他了。「如果让Ken听到你刚才说的话,他一定会痛殴你,因为他们这段感情不是你这个外人所能明白的,人的生活即使再卑微,也不及世俗低劣的思想来得污秽,我们只看到阿秋表面的缺点,只有Ken,才真正看到他的优点。」「说得一副大彻大悟的样子,我真想看看,他们是否如你所说的那样。」睿朗眼角流露出诡异的神色,Stephen顿时有股不祥的预感。果不其然,对方懒慵地继续说:「传媒一向都想知道,诚志的真命天子是谁,如果我将那个男人的资料以及过去公开的话.....」「你不能这样做!!」激动得由椅上站起,Stephen不顾仪态,举手搥打桌面。「如果你还爱Ken,就不能够做出伤害他的事来。」他顿了顿,红著眼睛说:「Ken已经决定退出模特儿界,你还要他付上什麽?」听到‘退出'二字,睿朗脸上的肌肉为之僵硬不动,他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眼。「你说诚志要退出?他为什麽要这样做?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呀!」「所以我说你不了解他们,Ken为了喜欢的人,会愿意付上一切,我曾经见过他为了这段感情而变得委靡不振,那个他是我从没见过的,令我很怕、甚至後悔自己做过的事.......」「............」「我只是不想你重蹈覆彻。」狠狠抛下这句,Stephen将饮料的钱放在桌上後,便离开了咖啡店。 ######################################################## Stephen在这里成了一个沟通兼重要的角色,出场率亦因此增加了,他很努力维护诚志和阿秋之间的感情,睿朗的出现,更突显了他这个改变,我还蛮喜欢及同情他的..... 期盼已久的同志电影<十七岁的天空>将在港上映,很少能看到这种喜剧式的同志故事,大家有空也去捧场吧!!相信这是一套不错的电影。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烙印在脑中,因为我怕有天失去你後,会变得什麽都没有留下........ ---------------------------------------------------------------------------------------- 61. 拿著白色的鲜花,阿秋来到安葬了父亲的墓园,明净的阳光照在茂盛的林间,清风带著淡淡的海水咸味,吹拂过圜里每一寸花草地,这里没有人和城市里嘈杂的喧闹声,只有小鸟轻唱的和呜,是一片宁静祥和之地。沿著石路一直往前走,阿秋看见一个男人站在父亲的墓碑前,清除著那里多长出来的杂草,阿秋慢慢走过去。 ¤自由¤自在¤整理¤ 「我帮你。」拿过剪刀,阿秋将过长的杂草剪掉,旁边人则把他带来的鲜花一同插到花瓶里,然後为花洒上一点清水。「今天不用上班吗?」到现在,阿秋还是不习惯叫他的名字。「我的工作,要随时来也可以。」「........也对!」想想对方是大企业的董事长,想做什麽亦无人敢过问吧! 「对了。」仲轩忽然想起什麽,从外衣口袋中取出一个信封。「这个给你,我一直带在身边,打算见到你时亲手交给你。」阿秋打开信封,看见里面有几张父亲学生时代的照片,那是自己所没有,属於父亲过去的东西。「谢谢你!」他缅怀地一一看过照片,心中不禁掠过点点悲凉的感觉。「不用谢,我觉得你应该拥有它们。」阿秋笑了笑,小心收起照片。「你时刻带著那条手绳吗?」接过信封时,他留意到对方手上已经褪色的贝壳手绳。「嗯!它是我的护身符。」仲轩甩了甩手绳。「我亦要多谢你将它带给我。」「那本是你的东西,我只是替爸爸交回给你。」二人会意地相互微笑,看著面前墓碑上的照片,从前的记忆再次涌上脑门,不管那是开心、悲痛、惋惜还是後悔的,现在也不重要了,因为这人已在彼此的生命里占了一席重要的位置,过去的事随它过去,面前还有条崭新的路需要去走,而路上,有他默默守护著。「我.....有个问题想问你。」阿秋显得有点难於启齿。「什麽问题?」「你和爸爸的恋情,曾经有第三者介入吗?」「当场有,而且还是两个非常厉害的女性。」仲轩笑著说。当下,阿秋想到自己和诚志的母亲。「那麽,你怎样去处理?」仲轩顿了顿,前几天从下属口中,他得知儿子的诽闻,他当然明白阿秋问这个的原因。「事实上,面对这种事,我不是一个好情人。」阿秋静静听著。「我正正做了个错误的示范。」仲轩感触地闭起眼睛,一会後才慢慢睁开,脸上的苦笑中,多了黯然的神色。「他绝对相信我,而我却一直怀疑他,让痛悔的感觉缠绕自己多年,可惜知道时已经太迟,连想说抱歉的机会也来得困难。」想到那十几年的光境,仲轩不由得嗟叹起来。「我知道,对你来说,即使和诚志再亲密,也很难绝对信任他,况且他曾经是个玩世不恭的人。」阿秋垂下头,回忆起诚志为他做过的每件事情,他是一个好情人,自己亦曾经坚信能守护他,可是,这一切真的能轻易做到吗? 「如果你还爱他,就要靠自己去争取。」「争取?」「宁愿站在旁边去怀疑自己所爱的人,倒不如鼓起勇气站出来,争取并紧守眼前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对他是否有用,但仲轩还是将自己的领受一一告诉阿秋。「两个人初认识时,都必须付出努力去争取,才能够处在一起,同样地,为什麽这份精神在相处过後,往往都会忘记、甚至舍弃了?」「...............」「因为人在满足後,都会视每件事为理所当然的缘故。」海风迎面吹过,夹杂著清幽的花香,好像在安慰仲轩似的,吹得他心境一片平和,蹲下来,伸手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彷佛对照片里的人倾诉般,他悠悠说道:「那时候,我就是不懂得去争取,才令自己後悔。」看著仲轩恬静的侧脸,阿秋觉得他真的变了许多,温柔的语气就像父亲在教导他,这种感觉很特别、很奇妙,令他心情也跟著舒坦下来。「但是,我和诚志的背景有著很大的分别,我常觉得,总有天我们的距离会变得很远。」「阿秋,既然喜欢,就不要执著这种事,我和你父亲,不论身份、地位,同样有著很大的不同,他以为离开我能为我好,然而我却一点都不快乐,彼此的误会往往是自己制造出来的,其他人很难阻碍你,况且,你不相信我儿子吗?」阿秋望向远方,诚志开心、撒娇、自信的笑容一一浮现脑海,他想了一会,坦然说:「我相信他,因为这样,我会去争取。」仲轩嫣然一笑,看来,儿子确实找到了值得倾注所有去爱的人。***回程的路上,衣袋里的电话震动起来,阿秋接过它。「阿秋......」电话里头传来Stephen的声音,一把既沮丧又失落的声音。「怎麽了?」阿秋担心地问。「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那天登在报纸上,有关Ken诽闻的相片,其实是司徒睿朗找人拍下的。」拿著电话的手颤动了一下,阿秋想不到那个男人为了诚志,竟然会做这种事。「不论他继续做什麽,你都要相信Ken。」 ¤自由¤自在¤整理¤ 「谢谢你,Stephen。」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和对方已经变得如此熟落,甚至成了可以倾诉心事的朋友。「另外,是关於Ken的.....」声音里有点吞吐。「他怎麽了?」比起相片的事,他更关心这个。「他......」听到Stephen接下来所说的话,阿秋忙不迭下车,奔往诚志的公司。 62自 由 自 在 试完所有造型,.诚志累得坐在布景版旁边的长椅上,让化妆师为他卸下厚重的容妆,虽然闭上眼睛,但依然感觉到睿朗的视线,他就坐在附近,定睛的看著他,化妆师离去,所有工作人员都忙於执拾摄影器材和道具时,他依旧没有离开。「找我有事吗?」换过外套,诚志问他。「你真的打算退出模特儿界?」诚志顿了顿,心想应该是Stephen告诉他这件事。「没错,完成这个合作计划後,我便会召开记者会,公布这件事。」诚志若无其事地执拾自己的物件。「是因为我和你的那些诽闻吗?」诚志转头看著他,摇了摇头。「不是。」「那是为什麽?」「因为我希望有充份的自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诚志简单说道。「但.....」睿朗想尽能力挽回诚志这个决定。「你是一个出色的模特儿.....」「睿朗,」诚志阻止他说下去。「我决定了的事,不论其他人说什麽,都不会改变。」睿朗失望地垂下头,从前诚志很重视和倚赖他的意见,然而如今面前的人,态度却坚决得令他陌生,几年的光阴将他彻底地改变了,不,或许由他认识了那个男人开始,他的价值观也跟著不同了。「你以前很有理想......」「这和有没有理想是两回事,对我来说,这种生活并不适合我,我有自己想守护的东西。」「为了那样东西,就可以放弃大好的前途吗?」「纵有大好前途,但活得不开心,又有什麽用?况且我已经有其他目标和计划。」被一整天的工作累坏了,他不想为自己的前途问题再次作出争辩。睿朗放弃般叹了口气,转而用另一种心情问他:「你真的很爱他?」「.............」自 由 自 在 「我们没机会了?」诚志回避他的眼神,继续执拾东西,他想不到对方会突然问这个问题,现场尚有很多工作人员,实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诚志?」「那天我已经说得很清楚,希望你能够明白。」以为他已经死心了,原来还没有放弃,诚志只好硬下心肠再次拒绝他,不想看见他流露出来的失落表情,诚志依然没敢迎视他。「但是.....」睿朗还想说什麽的时候,一个气冲冲的人突然跑到诚志面前,刚好阻隔了他的视线,那个人无视睿朗的存在,喘著气,一把抓住诚志,二话不说掴了他一记耳光。「为........为什麽要.....自己决定所有事?」男人就是那天出手揍自己的人,睿朗记得他,他亦是诚志喜欢的人,似乎没有理会身处於什麽环境,他自顾自厉声说:「我不容许你.....退出模特儿界......」口气坚决得令人不敢漠视,在场所有人均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感到好奇。「阿秋?」摸著被打的脸庞,诚志诧异地看著他。气急的表情霎时转为委屈难受,阿秋尽量表现得平静地说:「你记得吗?我向你表白那天,亦是我第一次看你在舞台上表演,我永远不会忘记,你那卓越、出众的步姿,潇洒得有如一个王者站在台上,那时候我就知道,你绝对是属於那个地方的。」 Stephen从远处走过去,不敢打扰他们,他知道,只有阿秋能够改变诚志,亦只有他,才明白诚志最需要什麽。贴近诚志,阿秋轻声继续说:「其实我很羡慕你,你拥有一番骄人的事业,我永远都不能与你相比,你是那麽的出色、耀眼,所以我立下决心,要努力争取,尽量去追近你,而你却在此时轻言放弃....」睿朗看见他们亲腻的举动,内心一阵酸涩,他想分开二人,然而,面前那种不言而喻的气氛却令他感到自己很渺小,甚至不敢介入他们,这种矛盾的心情令他只能呆站在一旁。「所以,我不容许你为了我,放弃你努力得来的东西,否则我会不能原谅自己。」诚志点点头,即使知道有很多工作人员在场,他还是不能自己地拥抱阿秋,他记得了,那天在舞台上,就是因为看见阿秋炽热的眼神,才令自己原本黯淡的心情再次燃烧起来,为了他,他可以更落力地演出,甚至将他的鼓励变成自己工作的原动力。他在模特儿的世界里出道、成长、突破自己,这个地方,确实有著有太多回忆。「你不怕受到传媒的骚扰吗?」「我向来不介意别人的眼光。」自 由 自 在 诚志笑了笑,想想也是,初见面时,他是第一个敢在公众场合对他恶言相向的人,亦是第一个当著所有工作人员面前拒绝他的人。这时,不知从哪里闪出几下镁光,诚志这才记得除了工作人员外,尚有记者在场,他想放开阿秋,然而对方却捉住他衣领,将他拉向自己,并在他唇上快速印下一吻。「阿秋?!」诚志惊讶得瞪大一双眼睛,旁边的睿朗亦愣在当场,周围开始起了一阵哄动,记者连忙拍照,并围住他们不停发问。「你就是Ken Wong的圈外情人吗?」「你也是模特儿?」「你们交往中?」「之前Ken Wong说他一直想守候的人是你吗?」问题问得很直接,阿秋没有躲避,先是挑衅般向睿朗看了一眼,然後对记者淡然说:「我们一直有来往,他是我喜欢的人。」「那Ken你呢?」矛头指回诚志。看著阿秋无惧的笑容,诚志握住对方的手,面向记者。「我们的确在交往。」镁光灯顿时闪过不停,说了这番话後,他们自觉从此可能会受到四面八方的压力,但他们不但没有紧张,相反感到很轻松,有如释放了心里所有的郁结般,从此不用隐瞒,可以由暗地里走出来,这份自由才是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站在旁边,睿朗知道阿秋那一瞥代表什麽意思,他要证明给自己看,他有多爱诚志,他可以和诚志轻易达成共识,一同面对所有问题,对於自己的介入,他依然会争取。睿朗觉得,相比他刚才的表白,自己之前做过的事已经变得毫无意义。「你们都是同性,不怕外间不接受你们吗?」「我之前说过自己是个双性恋者,为了喜欢的人,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样看,况且我身边的人都很支持我们,因为这个年代,爱不应该再存有歧视。」诚志坦言道。「可以透露一些你的资料吗?」有记者问阿秋。自 由 自 在 「我不想自己的情人会受到传媒的滋扰,所以我希望各位能以一个平常心去看待,因为我才是公众人物。」诚志立刻为阿秋解围,身边的记者听到诚志决绝的语气後,谁也不敢向阿秋多发一言。「你看到了,我们谁也未必能做到的事情,阿秋为了诚志,却轻易做到。」Stephen走到睿朗身边说。睿朗看著人群中的二人,沉著一张脸没有说话。  63.   半躺卧在床上,诚志拥着身边的人,凑近他头顶,闻着发端传来淡淡的熟悉香味,柔和的光线透过敞开的窗户照到床上,一切都显得这么宁静、平和,只有这个时候,诚志才觉得时间是属于他们二人的。  「你今天差点把我吓坏了。」诚志在阿秋耳边低诉着。  「谁叫你私自下决定。」阿秋有点赌气说,他更深地窜进诚志怀里,感受对方温暖的体温,过了一会,还是喃喃说道:「......对不起,我知道自己太冲动。」  「不,我只是怕我们的关系公开后,你会受到伤害。」  阿秋从诚志怀里坐起,抚摸那张在月光底下更加俊俏的脸庞。「我常常想,只因我们同是男人,便失去在公众场所握手拥吻的机会,但至少,我希望我们相爱的事可以不用掩饰。」  握着那只手,放在唇边亲吻,诚志会意地笑笑。「我明白了,幸好我背后有个了解、愿意支持我的情人,我这生赚取了很多东西,唯独你,是我多赚回来、亦是最珍贵的东西。」  阿秋噗嗤一笑。「亏你说得出这么肉麻的话,怪不得你从前骗倒那么多男男女女了。」  「那是我帅气的缘故,对他们,我可没说过这种话。」诚志有点得意地说:「而且,我刚才说的全是真话。」  阿秋默默看着他,心有灵犀般,二人缠绵地拥吻起来,吻得很仔细,很温柔,额头、鼻尖、脸颊、每处都是蹓蹥的地方,喘息间,阿秋伏在诚志的颈项问:「你不是说过,除了当模特儿外,还想开一间咖啡店?我亦有这个打算,怎样,我们不如来个合资?」  「合资?!」  「爸爸死后,我开始有存钱,我想拥有自己的店铺,全心全意经营它,只要我们有了这间店,你有空时,就可以过来帮忙,尝尝当老板的滋味。」  诚志惊讶地看着他,原来阿秋早为他安排好所有东西,不用放弃模特儿的工作之余,亦可拥有自己的咖啡店,那么即使自己没空,也有他代为打理,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生命里,从此多了一样共有的东西。  「我会努力去学习,愿意和我一起投资吗?」  「当然。」简单的回答,已包含所有想说的话,诚志感动得深拥对方,过了一会却红着脸问:「那么,可以再来一回合吗?」  透过赤裸的身体,阿秋清楚感觉到诚志的欲望,他低头看了看身下的东西,笑着说:「你果然精力旺盛。」  「你不也是吗?」诚志挑逗般摸向他下体。自 由 自 在   「彼此彼此........」阿秋瞇着眼睛说,用两手固定面前的脸庞,他陶醉地吻下去。,二人沉浸在欢爱的世界里,忘了时间、忘了这个世界、忘了一切不该有的问题,只专注享受此刻的快乐,体味对方每一个表情,然后深印在脑海里。  ***  名模情人的身份曝光后,陆续有人追访阿秋,对于所有问题,他都沉默以对,因为他只想公开自己和诚志交往的事实,至于再深入的事情,则没有必要告知其它人。报导出街后,所带来的影响比他预期中小,这可能是他并不是圈内人的关系吧!然而,一些无中生有的报导还是有的,说什么穷人想趋炎附势,飞上枝头变凤凰等,对此阿秋都不会理会,亦没有刻意去澄清,反正这种报导过了一段时间自然会消失,越去解释只会越描越黑。  「阿秋,你快点过来看看。」原本坐在厨房旁边看报纸的权叔,突然高声喊道,放下执拾中的餐具,阿秋走过去。  「怎么了?」  「连王氏企业的总裁都允许你们这段恋情呢!」他兴奋地指着报上一则新闻,在那里,阿秋看见仲轩被访问的照片,旁边还有一段不短的报导,原来除了自己以外,记者亦已经找上了他。  「『他是一个坚强而出色的孩子,绝不是为了金钱或地位而接近我儿子.......』」权叔边看边朗读报导上仲轩的说话,一双眼睛开始闪闪发光。「阿秋,你真不简单呢!连他都这样称赞你。」  阿秋没有说话,只轻轻笑过。  「话说回来,诚志未认识你之前,和很多人有过大大小小不同的诽闻,他父亲向来都很少理会,我还是头一次见他为了儿子的新闻而站出来说话。」权叔将目光放回报纸上,继续说道:「看来你的影响力不小。」  「是他太夸奖我了。」阿秋走回厨房工作,一颗心因为仲轩的赞赏而跳个不停,他没想过对方为了自己和诚志,会在传媒前承认他们的关系,比起对方的称赞,阿秋更乐于见到仲轩接受了他的决定。  看着权叔专注于报纸的侧面,阿秋犹豫了一会,悠悠问道:「权叔,老实说,你会鄙视我们吗?」  抬起头,权叔回望阿秋。  「会觉得恶心也是正常........」还未得到回答,阿秋已经不敢正视他,继续清洗碗碟,自顾自说:「毕竟我们都是男生,这段恋情.....」  「我早就知道了。」权叔突然说道。「之前诚志公开他是双性恋者的时候,从你的态度,我就已经猜到。别以为权叔一把年纪了,甚么都不知道,其实我看事向来很准。」  「权叔......」自 由 自 在   「他一直都很关心你,我看得出。」挪动一下坐姿,权叔稍为舒展坐得僵硬的筋骨,他还记得阿秋被黑社会的人捉走时,诚志一个追赶出去的急促身影。  「原来你早已知道。」  「阿秋...」权叔笑着说:「你就像我的儿子,如果我觉得恶心,早就说出来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诚志确实是个好男人,我想你是选对了。」  「...........」阿秋低下头,事件公开后,他原本不期望得到其它人认同,想到仲轩在报上的称赞,以及权叔体恤的话语,他心里便一阵感动,眼角还不自控地泛上泪光,不论报导如何诋毁他,他都可以不在乎,然而,身边人的支持,原来能给他这么大的鼓励和勇气。  这时,一阵规律的敲门声自店外传来,饭店早已打烊,应该不会有其它食客来,权叔正要出去时,阿秋止住他。  「我去吧!」不想让权叔看到自己尴尬的样子,他率先走到饭堂门口,将大闸推开,外面站着一个男人。  「是你?!」阿秋略略皱起眉头。  「可以和你谈谈吗?」睿朗问。  64.   「找我干吗?」饭店附近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倾谈,在店里说话又怕被权叔听到,阿秋只好带着睿朗来到饭店天台,这里有些待用的杂物和一张沙发,走过去,阿秋拿走沙发上的东西坐下来,他和睿朗间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看见对方,只会令他想到相片的事,心情因而变得纳闷,不客气地点起香烟,跷起二郎腿,阿秋静待对方说话。  「你向传媒公开和诚志的关系,是不服我做过的事吗?」  「你误会了,即使你没有耍那种手段,我都打算这样做。」  「证明你们的感情有多深厚?」  阿秋吐了一口烟圈,目光停留在睿朗脸上,相较上次在餐厅,他没了尴尬不自然的感觉,因为他只想趁今夜将话说清楚。「你和情人交往时,总不希望偷偷摸摸地过日子吧!诚志怕我的身份曝光后,会受到传媒的骚扰或者其它人的歧视,才决定退出模特儿界,但我知道,他这样做,将来一定会后悔。」  睿朗垂下眼睛,望向另一边,缓缓说道:「像我们这种人,要coming out需要很大的勇气,而你却当着众人面前吻了诚志,你很爱他?」  「那还用说。」阿秋苦笑,真不明白这个人脑里想什么。「你之前不是说过,诚志认为一直要寻找的人是我,而我却未必这样想吗?」  「.............」睿朗默不作声。自 由 自 在   「我老实告诉你,我并不是一个同性恋者,根本没想过会喜欢男性,但自从遇上诚志后,他令我改变了很多,是他将我从黑暗孤独的世界里拉出来,如果我只是贪图他的金钱或者地位的话,根本不会做这种随时会毁掉声誉的事来。」  睿朗依然没有说话,表情很平静,完全没有要反驳的意思。  「况且,虽然我很多事都比不上他,但我会尽全力守护他,至少我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并不是一个与他对等、相称的情人,而是一个了解、愿意支持他的人。」  话说得坚定不移,完全是针对之前自己那番质问而答,正如Stephen所说,他们的感情并不是自己所能理解的。睿朗靠到沙发旁的杂物前,问:「可以借根烟吗?」  从裤袋里取出香烟,阿秋拿了一根给对方,并打开火机为他点上。  「谢谢。」烟虽然有点呛,但睿朗还是忍下,没让自己咳嗽出来,他抬头望向天上不多的星星,淡然道:「真羡慕你们。」  阿秋不解地看着他,突然觉得他抽烟的侧脸很是沧桑,彷佛有种说不出来的无奈。  「我在美国工作时,有个很要好的同性情人,他是我同期的工作伙伴,我们很爱对方,爱得令我以为我们会就此长相厮守下去......」  明亮的星星挂在漆黑的夜幕中,显得特别耀眼美丽,但睿朗的心情却相反地黯淡无光。  「然而,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和女性结婚,而且是我唯一的姐姐。」  说到伤心的往事,睿朗表面很平静,彷佛已经对这件事没有感觉,但阿秋知道,每个人都有他不想提及的痛苦回忆,而这些回忆不是轻易可以忘记的。  「他们在全区最大、最庄严的教堂里举行婚礼,那天我亦有出席,在一片热闹的教堂钟声和欢呼声中,他们站在红地毯上接受了众人的祝福,二人幸福的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得。」  这就是现实,禁忌的恋爱中,真正能长相厮守的人又有多少?然而,他是真心付出过,亦努力争取过,但结果还是一样。  「有次经过商店街时,看见诚志的海报挂在专卖亚洲品牌的服装店里,那副混血儿的样貌比以前更帅、更迷人,那时我忽然想,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明白我的心情,从前我们无事不谈,伤心时总有对方慰藉,这份超越友谊的感情已经不言而喻,但我们却将它放在心内,谁也不敢说出来,就这样过了多年,在看见那张海报时,我才想起这一切,变得非常想见他,想和他一起。」  「即使知道他有了喜欢的人,你也不在乎吗?」  「嗯!我只想着要和他重新开始。」  「你不觉得,这样做其实是在逃避?你只想尽快找个人弥补内心的伤口,好让你忘记所有不愉快的事,然而,不管那个人是否愿意,自己是否真的爱他,只要能代替那个位置就无所谓。」  睿朗深深吐口气,烟从他口里喷出,更显沧桑寂寞,他沉默下来,看着远处楼顶的霓虹光管和广告招牌,过了一会才苦笑着说:「你说得对,我其实无法真心爱任何人,因为我还爱他,虽然他已经是我的姐夫。」说着说着,他眼里若隐若现浮出泪光,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有种凄凉的美,阿秋同情他,因为他和父亲一样,都是社会伦理枷锁下的牺牲品。  「你可以的,只要你愿意。」  「说得倒容易......」自 由 自 在   「你有信心从我手上抢走诚志,为何没信心寻找另一段全新的恋情?只缅怀着过去是没有用的,这样永远都无法找到所爱的人。」  睿朗坐到阿秋身旁,靠向椅背,任由夜风将头发吹乱。  「一定有人比他更懂得珍惜你。」阿秋真诚地说。  「怪不得,诚志会选择你。」睿朗轻轻地笑开来。「你给人一种坚强的感觉。」  阿秋跟着说:「你也不是我之前所想的那么坏嘛!」  二人相对而笑,就像一对相识很久的朋友般。  「来,我们先去买啤酒,然后到我家。」  「你家?」  「你以前应该吃过诚志做的菜吧!不是我夸口,味道真是不错,他今晚会过来做饭,就让他来服侍我们。」  睿朗回想起对方的厨艺,自己的确很久也没有品尝过了。「好,只要你们不嫌弃。」  他们捻熄烟头,笑着离开漆黑空旷的天台,往外面走去,将所有不愉快的事统统拋开。  ***自 由 自 在   诚志为Pure公司拍摄的香水广告终于播出,不论街上还是电视里,都可以看到这辑充满夏天气息的全新广告,诚志健康、活力的形象将品牌独特的卖点表露无遗,为了庆祝广告顺利完成,两间公司合办了大型的酒会,酒会过后第二天,在没有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睿朗便飞回美国,诚志对他突然的离开感到愕然,惋惜没能为他送行,但阿秋知道,他一定是决定了某些东西才离开。  「你向他说了什么吗?」诚志问。  「没有,或许他有紧急的事要做吧!」阿秋不打算告诉诚志,睿朗向他说过的话。「但这下你便完全属于我的了。」他打趣地说。  「噢........看来从此我是被你吃定嘛!」  阿秋笑了笑,不舍地拥着他。「这个当然。」  65.   当决定要共同拥有一间咖啡店后,阿秋和诚志开始着手打点所有事,先是选择适合的地点和环境,然后是咖啡店的设计、摆设以及装潢,还有饮品类型、小食菜单等....每件事都令他们忙得不可开交,阿秋辞了饭店工作,全心投入筹备事宜,他认为自己既然是老板,就必须对所有事了若指掌,所以他报了好几个这方面的课程,亦搜集了许多相关的资料,包括店铺经营手法、咖啡豆的鉴赏与冲调技术....实行来个活学活用。生活虽然忙碌,却令他有种切切实实的满足感,就像生命中除了爱情外,多了另一样可以寄托的东西,让他找到前进的方向。  当然,他和诚志在创业的路上,并不是处处总合得来,难免会有冲突的时候,例如在选购室内家俬和摆设上,诚志有他一套独特的见解,可阿秋亦有自己的想法,每到此时,二人必须有一方先作出妥协,否则便会弄得不欢而散。渐渐,他们从这些事中学晓怎样配合对方,并站在对方的立场去看,阿秋有时想,或许这亦是他们必须先学习的课程。  「我想将影楼的主题加进咖啡店里。」某天,诚志突然这样说。  「影楼?」阿秋摸不着头脑。  「没错,我的构思是那里除了让人休闲憩息外,还可以供业余摄影爱好者拍摄,不论是模特儿还是实景拍照。」  「哦......」关于这点,阿秋倒是没想过,或许只有模特儿身份出身的诚志,才有自己另类的想法。  「现在的咖啡店大多以动物或茶疗作主题,而我们则用另一个更新鲜的作卖点,我希望藉此培育一班摄影同好或模特儿。」说这话时,诚志兴奋得手舞足蹈。  「这亦是一个不错的主意。」自 由 自 在   「对吧!你也这样认为。」诚志满意地点点头。「作为店负责人,我们可以带头在里面拍照,然后用那些相作宣传....」  「什么?!」听到这里,阿秋为之惊讶。「你要张贴出我们的相?」  「你先别想歪了,我的意思是由我们当模特儿,拍一辑店内的照片,带出咖啡店主题。」  「不!不!」阿秋连忙摇头。「你是模特儿当然知道怎样拍才是最好,但我不是呀!」  「但你亦别忘记,你天生拥有一副好身材及外表,拍几张相片根本不难,我相信出来的效果一定很好。」  「拜托!这种事就别找我了。」要他在人前刻意摆出各种姿势?想都别想。「你知道,我向来不习惯这样做。」  诚志早料到阿秋会这样说,见他如此坚决,唯有使出预先准备好的杀手锏。  「我还以为我们会共同为那间店努力。」刻意装出灰心落寞的表情。  「嗄?!」  「你赞同我的想法,却不愿意帮助我,那我所有构思已经陡然。」  『犯不着这么严重吧!』阿秋在心里想。  「而且很早前,我就想和你一起拍摄只有我们的模特儿照,留作日后美好的回忆。」按着胸口,诚志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出这番连他自己都觉得颇肉麻的话。  「.............」阿秋低下头,没有作声,似在犹豫不决,见自己的攻势好象有点起色,诚志当下不放过机会,继续说:「你就答应嘛!我保证,这辑相只会作业余用。」  阿秋想了良久才叹口气、轻轻点头。他不想满腔热诚的情人因为他而变得沮丧。  「我先说明,如果效果不好,我不会负责。」  「好,好......」诚志乐得紧握对方双手不放。  ***自 由 自 在   经过几个月,咖啡店的所有布置、装潢在预期中完成,色彩鲜明、风格独特的设计令阿秋啧啧称奇,他知道诚志找了好几位相熟的室内设计师,但从没想过这些所谓「专业」的人真的如此厉害,可以将一个平平无奇的单位设计得活灵活现,舒适的视觉享受、新颖的摆设、桌椅间的颜色配搭,每一样都突显设计者的心思。窗边放了一张柔软的米白色沙发,附近是咖啡台,台前的玻璃柜里展示出诚志精心挑选的小吃。如果可以在这样宁静柔和的环境下,边听音乐边享受咖啡香,确实是忙碌的都市生活中一大享受。  连需要聘请的人手都决定好,在未开业前,依诚志所说,他们必须拍摄一辑宣传用的相片。  这天,诚志邀了几个公司专用的摄影、化妆以及服装师,到来进行拍摄。  站在镜子前,阿秋左看右看,还是不习惯自己镜里的形象,啡色天鹅绒西装褛及西裤,配以灰色针织恤衫,头发则用造型啫喱固定,一身时髦打扮的他,活像变了另一人。  「这样真的好吗?」阿秋有点不习惯,在他迟疑不决地走出更衣室时,立刻引来一众惊艳的目光。  「不赖嘛.....」  「想不到这么称身。」  「果然是当模特儿的料。」  阿秋被众人围着,也不知该作什么反应,只能愣在原地给评头论足一番。  「好了,你们别吓坏他。」幸好这时有人伸出救援之手,将他从人群中拉出来。「快点准备拍摄工作吧!」Stephen催促道,看着所有人缓缓散去后,他才站在阿秋面前,从头到脚将他看了一遍。  「怪不得Ken会看上你。」最后,他得出这个结论。  「什么?」  「如果你没有开咖啡店,我必定向Ken挖角要人。」  「不会吧!」阿秋笑着带过。  「看来你一直都没有这份自觉。」Stephen看中猎物,立刻发挥其经理人的天性。「怎样?有兴趣兼职当模特儿吗?我的眼光向来很准,Ken都是我一手捧红的。」  「不用了....」阿秋连忙点头。  「真可惜。」  这时,身后传来诚志的声音。  「一切都准备好了吗?David,你那边的反光板移左一点。......对,就是这么。」今次诚志亲自担任筹划和监督的工作,亲力亲为,务求将心目中理想的感觉塑造出来。他穿了一件方格图案恤衫,下面是贴身黑色皮裤,整套衣服穿在那高佻的身材上,没有花俏的感觉,相反只有放荡的不羁感。  「这身打扮很适合你。」看见阿秋,诚志两眼发出闪烁的光茫,彷佛发现什么重要宝物,他站在对方面前不停打量他,在策划这个活动前,他内心其实存了少许私心,就是想看看灯光下不同造型的阿秋,这次可以说是借着工作,满足了他的好奇心。  「我早认为,你比许多模特儿都要捧。」自 由 自 在   相较其它工作人员,被诚志如此称赞,更令阿秋感到不好意思,心里窜过一阵飘飘然感觉的他,为了掩饰渐红的脸颊,不自然地走到一旁坐下,假装静候指示。  这种细微的害羞举动,看在诚志眼里,都有着说不出的可爱。  66.   当一切都准备好,诚志先来拍摄几张个人的单独照,站在镁光灯下的他,无需其它人指示,便能随心所欲摆出不同的姿势,每一个动作、眼神都是那么自然流畅,阿秋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工作中的诚志,他帅酷的表现直教人移不开视线,阿秋开始明白对方能够红透业界的原因,想到将要与一个才华洋溢的出色模特儿合作,他全身不其然打起颤来,彷佛被一股无形的恐惧压迫着。  他该怎样做才好?相比诚志,自己只是个毫无经验的门外汉,真的能配合对方做出理想的效果吗?   一思及此,再看看身边忙碌的工作人员,阿秋忽然觉得自己硬是格格不入,这是一个属于摄影师和模特儿的世界,亦是一个他所陌生的地方。  「阿秋,你怎么了?」站在旁边的Stephen留意到他的不妥,担心地问。  「不......没什么,我想上厕所。」  阿秋借故离开这个让他感到局促的地方,进到厕所,站在洗手盆的镜子前,看着镜里陌生的人,同时双手握得紧紧。  『别紧张,严实秋。』他在心里不停说着。『放轻松、放轻松,不....』  「不用紧张。」就像知道他在想什么,身后传来一把熟悉的男声,透过镜子,阿秋看见诚志高挑的身材站在后面。  在自己担忧的同时,原来他已经将所有事看在眼里。  诚志来到阿秋面前,温柔地抱住他,阿秋瞬即嗅到一阵熟悉的古龙水香味,就是这气味,令他感到异常安心,身上的颤抖亦随之停下来。  「我第一次拍照时亦很紧张,身边全是陌生的模特儿,根本不知道要如何融入拍摄当中。但后来我发现只要专注自己,把身边的人当作不存在,流露出最自然的一面,便已经是最好的效果。」  「即使我可以无视其它人,但我不知道该怎样配合你。」  「你不用配合我,只要做回平时的你便可。」诚志捧着阿秋的脸,用拇指轻抚他的眼角说:「其实和你拍照,比起与其它知名的模特儿合作更令我兴奋雀跃,所以紧张的人是我才对。」  阿秋低头笑笑,果然只有情人的话能够安抚他,他知道那番话并不是纯粹为开解他而说,而是诚志真切的感受,他只想到自己的时候,对方却同时顾及他。  「我会照你的话去做。」阿秋说。  站在灯光下,他将整间店视为自己的家,这里只有他和诚志,不用刻意做作,原来与喜欢的人处在一起时,本身的恐惧就能卸下。摄影师没有太大的要求,依照诚志所说,只捕捉他们最平淡自然的一刻,将幸福的感觉摄于镜头下,这次活动对阿秋来说是个很新的尝试,亦是一次难忘的经历。  ***自 由 自 在   相片出来后,阿秋首次看到不同造型下的自己,在一片柔和舒适的背景里,二人流露出轻松自在的神情,没有暧昧的不明感,更无多余的修饰、虚伪的表情或动作,只有属于他们的真实感觉,以及男人独有的成熟韵味,相片中二人不论处在哪个地方,都十分享受那个沉默恬静的角度,这就是诚志想带出切合咖啡店主题的悠然感觉,阿秋开始明白对方在这方面的细心安排,为了咖啡店,他们虽然偶有不和,但最终还是共同付出和努力过。这时候,阿秋特别感觉到自己和诚志间的距离,已经拉得很近。  诚志选了其中一幅用作宣传,相里二人分别坐于沙发两侧,眼睛各望向相反方向,不同的衣着配搭出两种不同的性格,阿秋的形象是斯文、隐重,诚志则是帅酷、野性,这样的对比很鲜明,亦很特别,即使只看一眼,都能够让人留下深刻印象。当相片发布出去后,效果和反应比预期中好,还未开业,已经引来不少人到来查询,甚至有报章想访问他们,这类题材的咖啡店很少见,加上独特新颖的设计、明星效应,自然成为业内焦点,人们想一试的地方。  新一年刚开始,咖啡店正式开张,那天有不少人到来恭贺,当中包括诚志公司和模特儿界的朋友,还有阿秋以前在饭店的一众伙伴,霎时间,咖啡店挤得水泄不通,花束花牌放到满街都是,当中更吸引了到来采访的记者,诚志和阿秋穿梭于众人之间,忙得几乎没空坐下来,就在他们勤于招呼来宾之际,有家俬店送来一台别致的小型古典咖啡柜,有别于其它东西,这是一份别具心思的礼物,阿秋打开附带的祝贺卡,立刻看到睿朗的名字。  『祝你们的感情藉这间店更进一步。』  简单的字句令阿秋惊喜之余亦觉温暖,除了睿朗外,昨晚亦接到龙哥长途的来电,彼此在交谈近况时,对方更不忘向他祝贺,每一句说话,每一份礼物,都让阿秋感触良多,朋友们虽然身处外地,但彼此的感情没有因距离而变得疏远,相反更紧密地贴在一起,以往大家经历了许多事情,现在想起来通通都成了难忘的回忆。  随后咖啡店的生意隐步上升,不少人冒名而来,品尝咖啡小食之际,亦喜欢在店内拍照,当中尤以女学生、职业女性、家庭主妇居多,大家都知道店内有两位外貌出众的老板,其中一个更是知名的模特儿,于是都想碰碰运气来诸人。渐渐,阿秋已经习惯大家的热情,他喜欢与客人闲聊琐事,这彷佛成了生活中一大乐事,在认识到更多朋友之时,自己的性格亦变得开朗起来,这种不知不觉的改变,是自己从没想过的。  一个有着和熙阳光的下午,阿秋如常在店内打扫环境,由于非假日,又未到下班下课的时间,店内客人不多,他打算趁这个空闲将店里整理干净。这时,一个人影不徐不疾坐到他旁边靠窗的位置上,由于太专注工作,阿秋一时间没有留意到来的客人。  「可以给我一张饮品的menu吗?」熟悉的声音令阿秋停下手边工作,他往旁边望去,立刻看见一个和蔼的笑容。  「你们的店铺开张后我都没有来过......」仲轩环顾四周的环境,点头说:「这里的气氛不错,诚志经常要忙模特儿的工作,只有你打理店铺很辛苦吧!」  「不会,也有其它店员帮忙。」阿秋没想过对方会于百忙中抽空来这里,连忙拿了块餐牌给他。  仲轩看了一遍饮品列,说:「我想要一杯mocha,可以为我调制吗?」  「好的。」阿秋立刻进到里面,三两下便捧着一杯浓郁的咖啡出来,仲轩放到鼻前深吸一下咖啡香,然后慢慢品尝。  「不错。」他露出满意的笑容。  「谢谢。」  「来,不要站着,你也坐下吧!」  阿秋依言坐到仲轩面前,看着这个悠闲品味咖啡的男人,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但刚毅的外表下仍看到年轻时的帅气,还记得儿时第一次见他时,被他冷酷严肃的外表吓着,以为他是个不易靠近的男人,可现在看来,他是那么的和蔼可亲,就像自己的父亲一样。  「当我知道你要开一间咖啡店时,真的很高兴。」他放下杯子,看着里面的液体,似在想许多事情,缓缓地说着,脸上尽是感慨的神情。「我一直非常内疚,是我连累你们父子俩过了十多年分离的日子,更令你过着浪荡孤独的生活。」  「不......」阿秋低下头,过了一会,彷佛想到什么微笑着说:「现在想回来,其实那次根本是意外,有时我甚至想,如果没有它,我和诚志或许只能在普通的情况下相遇,他不会为了帮我而接近我,我亦不会喜欢上他,就这样我们各自过着自己的人生。」  仲轩凝视阿秋半响,说:「虽然你这样说,但我不能够停止责怪自己,幸好你已经找到自己的目标和寄托,我的心才好过些。我没有什么可以为你做,只能够尽量支持你们,让你们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是我的赎罪,亦是我对志豪最大的承诺。」提到逝去爱人的名字,仲轩流露出淡淡哀愁,阿秋看着他,突然心酸起来,他俯前轻拥仲轩,给他最真摰的关怀。  「父亲知道的,他没有怪你,我亦是......」  这是一句暖彻心窝,仲轩自己想也没想过能够听到的说话,顿时百般滋味交杂心头,或许长久以来自己期盼的就是这句话,如今由阿秋口中说出,变成了最大的宽恕,当下,说不出的欣喜令泪水不自控地汨汨流出。  「谢谢你....」仲轩哽咽地说,长久以来,内心的痛苦、自责终于可以随对方这句话完全放下。  ***  春天的早晨依然微冷,但潮湿的雾气已为花草带来无限生机,阿秋和诚志双双来到墓地,在墓碑前摆上鲜艳的花束。  看着碑上的相片,再想到昨天仲轩的话,阿秋有点感触,遂牵住诚志的手说:「爸爸在天上一定很幸福,因为这里有个人真心爱他。」  诚志点头笑笑。「嗯.......我总觉得那十几年他虽然躺在床上,但仍然知道我爸爸是爱他的,否则不会重遇我爸爸后才离开。」  他们静静待在墓碑前,良久才提步离去,此时太阳照在他们前进的石阶路上,树影婆娑,阿秋贴近诚志,让两道长长的黑影靠在一起。  「今天你来店里坐坐吧!那些女学生见不着你都很失望。」  「好,但你可不要吃醋了。」  「我为什么吃醋?」自 由 自 在   「因为她们必定会对我又摸又抱的。」  「啍...自大。」阿秋别头笑笑。  微风轻轻掠过,伴随一朵不知哪里来的木棉花,在嬉笑中的二人身边飘过。  (完) 缘来就是你 番外篇 1. 夏天的蝉鸣声不断传进耳内,虽然课室设有隔音设备,但这种烦扰的声音还是不绝於耳。仲轩看著年老的数学科老师在黑板前卖力地讲课,他尽可能竖起耳朵专心去听,但还是提不起劲,这种简单的数学题目早在补习班里研读过,即使是再深的内容,父亲请的私人教师都一一教过他。他不明白,为什麽还得上课,每天的学习成了乏味的活动,看著身旁的同学们正埋头苦读,更令他感到无聊。 每年学校的考试,他都名列前矛;不管是哪一科,更可以读得比谁都得心应手,被冠以"天才"名号的他,一点自豪的感觉都没有,他只是认为自己天生较其他人聪明、领悟能力高罢了,只要稍微下点苦工,便可以取得理想的成绩,让身边的人高兴一番。然而,他觉得这种生活是苦闷的,毫无乐趣可言,尤其那些所谓的朋友,不是因为他的外表,便是因为他显赫的家世才接近他,一想到他们阿謏奉承的态度,仲轩就想吐。 他想过些不一样的生活,想寻求更多的刺激和快乐。 可惜,表面虽然事事完美,但有件事总令他耿耿於怀,便是自己的性取向,自懂事以来,他就知道自己除喜欢女人外,亦会喜欢男人。起初他会安慰自己,这是博爱的表现,他比正常人有更多选择对象的机会。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是上帝的捉弄,在赐给他聪明的头脑、以及亿万家财的同时,亦取走了爱人的资格,更巧的是,他进入的中学偏偏又是一所男校。 原来凡事都不是完美的.......... 「仲轩,老师在叫你。」旁边的同学忽然叫住他。 定睛一看,才发现老师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正青筋暴现,想必是自己的失神惹他不高兴了。 「你出来,给我解答黑板上的问题。」刻意勺难他似的,对方选了条最难的算式给他。 『啧!!尽要我答些有辱我智慧的问题!!』仲轩在心里嘀咕著,他走到黑板前,两三下便详细写出答案,然後在一片赞叹声中返回自己的坐位。 『这种生活究竟还要待到何时?』 无视老师因忿怒而变得通红的脸庞,仲轩继续想自己的事情。 *** 自 由 自 在 午饭时间,饭堂里总是人满为患,仲轩非常讨厌那种挤拥的感觉,尤其在闷热的夏天,要他在一个既无冷气、又充满汗臭味的地方吃饭的话,他宁可不吃。 决定到图书馆静静看书的他,经过音乐室时,被一阵悦耳的小提琴声吸引,悠和的曲调彷佛是神奇的魔力般,令仲轩不由自主地打开音乐室的门。 顿时,他的视线被钢琴旁边的人给吸引住。 拉奏的人是同校的学生,他有一头淡淡的棕色头发,清秀的脸上挂著一丝微笑,正闭目忘我地拉奏小提琴,窗外斑驳的阳光透射进来,照在他纤细的身上,白色的校服将他映衬得有如天使般漂亮,轻快的弦声伴随著雀鸟的叫声,在寂静的室内形成了不可思议,扣人心弦的音乐,仲轩不禁陶醉在此刻柔和的环境当中。 这个人很特别,和他见过的人不同,其身上散发的优雅气质,令仲轩移不开目光。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见到天使。 对方似乎非常投入,在一曲奏完後,才发现有人站在面前。 「真厉害!!!」仲轩猛拍手掌,激动的情绪完全溢於脸上。 「你........」 见对方惊愕的表情,仲轩立即说:「我刚才在门外听到你的琴声,觉得很好听,所以进来了。是呢?这首歌叫什麽名字?我从没听过。」 「没有名字,只是我随意写出来的曲子。」 「你会写曲?真不简单。」 男生有点不好意思,低头一笑,那个笑容同样有魔法般,令周围的空气变得随和起来。 「有空时,可以请你拉给我听吗?」仲轩依然雀跃无比,但对方微微皱起眉时,他才惊觉自己问得太唐突了。「我......的意思是想和你做朋友,我叫王仲轩,读六甲班的。」 「我知道.......」男生收起小提琴,一副了然的样子。 「咦?!你怎麽知道?」 「因为每年学校优等生的公怖栏上,你都榜上有名。」 原来自己这麽有名气的吗?仲轩侧头。 「每天这个时候我都在这里练习,你喜欢便来听吧!我要去吃午饭了。」 「等等.....」仲轩立刻跑过去。「你还未告诉我你的名字。」 男生看著他,和蔼地笑了笑。 「严志豪。」 自 由 自 在 自那天起,仲轩脑里想的都是这个人........... *** 「不是吧!你那位严厉的父亲大人竟然没阻止你来?」 「他根本不知道。」仲轩在一片嘈杂的喧闹声中,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怪不得,如果他知道你来这些地方,一定大发雷霆。我都是暪著家人,偷偷来这里的,想起都有点罪恶感。」 仲轩摇摇头说:「敬文,我们都快成年了,很多事可以自己作主,非得要他们同意了才去做吧!」 这时,派对里开始播放出强劲的摇滚音乐,一对对年轻男女纷纷走到舞池中,尽情地跳舞狂欢。不同的是,他们全是清一色男男配、或女女配,没有例外。 「你约的人真的会来吗?」仲轩点了两杯啤酒,将其中一杯递到友人面前。 「当然会,我在信上写明时间和地点,还画了这里的地图,他都答应了。」 「但我觉得以信交友,始终不可靠。」 「怎会呢?!我们好不容易才认识到圈内人,不会就此放过机会的。」 「是吗?!」仲轩不矛置评。「那他是什麽人?做什麽职业的?几岁了?」 面对这一连串的问题,敬文显得神气活现。 「他是一个大学生,攻读法律系的。怎样?前途无限吧!我是慎重挑选过才发信给他的。」 「还不赖嘛!!」 敬文是这儿的常客,仲轩就是在这里认识他的,大家原本抱著交往的心态结识对方,但後来发现对方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然而在许多话题上却很投契,於是做不成情人,反而做起好朋友来。大家虽然同年,但敬文早已辍学,在父亲经营的米厂里学做生意,而且做得尚算不俗,故此在选择对象时,他的要求亦相当高。 「为免话不投机,你也要帮忙说些话带起气氛。」 「知道了。」 自 由 自 在 「尽可能多提我的优点。」 「好!好!」仲轩随便附和道。他知道友人非常紧张,为了这个约会,特地穿了件新颖的衬衫来,还用发蜡将头发梳得贴贴服服,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 二人在派对里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不见目标人物出现,仲轩开始埋怨说:「你有说清楚你的特徵吗?他会否误会了什麽地方?」 「有呀!说好穿蓝色衬衫和黑色西裤的。」 「但坐了这样久,都没有人向我们搭讪,他八成失约了。」 「怎会........」 「对不起!我来迟了,是周敬文先生吗?」 话音刚落,一把随和的男声自旁边响起,他们抬头望向来人时,仲轩霎时瞪大眼睛,嘴巴因惊讶而微微张开。 「你......严志豪?!」 志豪看见坐上另一人时,亦吓了一跳,指著他说:「王仲轩?!」 「怎麽?你们认识的吗?」敬文问。 「你说的笔友就是他?大学生,读法律系的?」 「对呀!」敬文不明白仲轩干吗这般惊讶,没理会友人一脸洋相,他转而对志豪说:「你好,我就是周敬文,很高兴认识你。」正欲拉开椅子让对方坐下时,对方反而掉头离去,而且越走越快。 仲轩亦急忙追上去。 「嗨!!.......搅什麽呀?」弄不懂状况的敬文,就这样被人遗忘下来....... 2. 「等等我嘛!!」仲轩边跑边喊,追了良久,好不容易才捉住他。「你用不著逃避我们吧!」 志豪甩开他的手,面有难色地说:「如果我知道你们是朋友,我亦不会来。」 「为什麽?」 志豪没有说话。 「怕我拆穿你的谎言?」 说到这里,志豪显然有点著急,他咬住下唇,眉头皱得更紧。 「我不会说的。」仲轩拍拍胸脯,用坚定的口吻说:「你喜欢男人的事,我亦不会向其他人说。」 「.........真的?!」 自 由 自 在 「当然。」见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正看著自己,仲轩有点不好意思,抱著豁出去的心态,他在志豪耳边说:「因为我都喜欢男人。」 「............」对方似乎半信半疑。 「真的啦!!我没有骗你,我会认识敬文都是这个原因。」他想了一会,继续说:「但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不是情人关系。」 这时,志豪才稍为放松过来,笑著说: 「我相信你的话,谢谢你。」 他的笑容果然有著神奇的魔法,仲轩暗暗地想。 *** 就这样,二人漫无目的地走在繁盛的大街上,路人扰扰攘攘的经过身旁,志豪看著商铺异常刺眼的灯牌,忽然失去前进的方向,他不想回家,即使回去,亦只得寂静的空气与自己为伴,倒不如在街上閒晃,感受人群的气息。 仲轩偷偷瞄向身边的人,见他一脸落寞的样子,自己亦不由得紧张起来,他想,或许该说些什麽来缓和僵硬的气氛吧! 「这........你有没有什麽地方想去,我可以陪你。」 对方摇了摇头。 「那麽,想回家吗?」 对方同样摇头。 "糟了,两者都不是,我好像很没趣的!!" 仲轩额头开始冒出冷汗,再次努力想出话题时,对方忽然停下脚步。 前面路口分别有两档炒栗子和烩蕃薯的车档,阵阵香味随著微风飘过来,志豪看著它们,下意识摸了下肚皮。 「你在这里等我.....」仲轩二话不说便跑上前,每样东西各买了一份。 「给你。」他将食物递给志豪。「你还未吃饭吧!」 志豪有点错愕,但还是收下两袋东西。「多少钱?」 「不用了。」他坐到路边的石级上,示意志豪过去。「先坐在这里吃吧!」 将熟透的蕃薯掰开两份,香味随即扑鼻而来,志豪将一半分给仲轩。「你大可以回去,不用陪我。」 「其实我不喜欢待在人多嘈吵的地方,若不是为了认识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才会去。」 「.........这样吗?」志豪若有所思地低下头,看著手中的食物。从侧面的角度,仲轩可以清楚看见对方翘长的眼睫毛,贴在那对漂亮的双眼皮下,缓慢地眨了眨。 「为什麽要说谎?」仲轩稍有迟疑的问:「何不老实说出自己是一名中学生?」 「因为大家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我知道,交友栏上其他人的资料都是假的,这个圈子里,很多人都是以另一个身份去结识情人。」 「这倒是.......」同样身为圈子里的人,仲轩明白对方的苦衷,换成是他,亦可能这样做。 「你会觉得痛苦吗?」志豪忽然正视他,认真地问。 「咦?!」一时间,仲轩不知道他指的是什麽。 「你的性向........」 自 由 自 在 「噢!!」原来指这个。「也有呀!毕竟和正常人不同。基本上,除了你和敬文之外,没有人知道我喜欢男人。」 「但我就非常痛苦。」志豪哀戚地说,很难得遇到相同性向的人,他禁不住心里的寂寞,想将所有感觉说出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性向时,我甚至认为自己无药可救,在这个城市里,同性恋彷佛是一种严重的疾病,永远和爱滋病或性病挂钩,我们根本无地方宣泄渴求。有时候,看见其他朋友可以毫无忌讳地和情人出相入对,我就很羡慕他们,即使在谈论择偶条例件时,我亦无从介入。我会想,世上这麽多人,为什麽不同的人偏是我。」 仲轩默默听著他的话,心也不其然酸楚起来,的确,正如他所说,这个世界有太多人,抱著误解去看待他们。曾几何时,他亦陷入这种苦恼的情绪当中,只是他学懂了逃避、不去正视,藉此令自己安心,然而,问题还是存在著。 「我希望遇到和我有相同想法的情人,能够体会我的痛苦,互相慰藉心灵受过的伤害。」志豪继续说。 「所以你用假资料在交友栏上结交‘朋友'?」 「嗯。我想到的方法只有这个,虽然知道大家都在说谎,但我宁愿被骗,也想找到喜欢的人。」可以将心里的郁结和盘托出,又没有遭驳斥,志豪觉得心情比之前舒畅许多。「那麽,你寂寞的时候会做什麽?」 「我?」仲轩反覆思想,除了上学外,他还得去补习班或父亲安排的课馀活动,即使有时间,也要出席家族大大小小的宴会,真正属於自己的时间其实很少,像今晚可以腾空出来,已属例外,故他甚少经历寂寞的感觉,应该说是没机会经历。 「还不是到刚才那种派对消遣!」仲轩瞎扯。 「真好!若不是赴约,我根本不知道有那种派对,我只会在家听音乐或练习小提琴。」他耸耸肩头说:「我好像习惯了寂寞的感觉。」 仿似若无其事的说话,却透露出一抺伤感,仲轩看著志豪满有心事的侧脸,忽然想到什麽,他紧握拳头,立下决心问:「我可以做那个人吗?」 志豪不解地看著他。 「你不是说,想找个有相同想法,能够体会你痛苦的情人吗?」仲轩不敢直视对方,硬是鼓起勇气说:「虽然我不知道我们能否得到幸福,但我会努力尝试,可以........给我这个机会吗?」 没错,我要抛开所有顾忌,只追求心里渴望的东西,自己的事情不该由他人控制,否则这种乏味的生活永远都不会改变。 突如其来的告白令志豪愣住,他觉得对方不像在开玩笑,但二人只见面几次,他的话可以相信吗? 「我是认真的.......」仲轩脸红得像个大番茄,纵然有点难於启齿,但他还是继续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真的以为看见了天使。」此刻,他感觉到对方就是解救他脱离困境的天使。 等待的时间几乎令人窒息,志豪看著远处的万家灯火,想了一会後,再看看旁边人激动的面容,终於笑著说:「我们来试试吧!」 如获喜讯,仲轩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他知道,他将不会忘记这天。 年华最细碎 感触很似水 就靠听得出的直向海浮去 从来 不退 美丽到葬於心里 都会溶於声音里 歌曲 <凝溶> 3. 「帅哥,有兴趣一起跳舞吗?」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挽著仲轩手臂,用娇哆的声气说。 「不,我约了人。」 自 由 自 在 「约了什麽人?可以让我加入吗?」她将丰润的胸脯挨近他。 「是个很重要的人。」仲轩松开她,笑著说:「只容许我们的二人世界,谢绝其他人加入。」 「什麽嘛!」看见对方头也不回地离开,女人忿怒得扭曲著一张脸。「以为自己是什麽人?难得本小姐愿意主动搭讪,却跩成那样。」她看著仲轩走到会场另一边,在一张双人吧台前坐下,同台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男人。 「不会吧!竟然是男人?!」还以为他约了自己的女朋友。但在这种只和情人来,或单独来物色对象的舞会里,两个大男人坐在一起也未免太奇怪了。 「发生甚麽事?」志豪问。 「没甚麽。」仲轩拿过餐牌,遂页翻看上面的菜单,自言自语般说:「现在的女孩子真大胆。」 志豪知道他指的是什麽,他静静看著面前的男人。 「怎麽了?」留意到对方锐利的目光,仲轩问。 「我第一次看你穿西装的样子。」志豪微笑道:「很适合你,怪不得吸引到女孩子的垂青。」 「别笑我了!!」仲轩摸了摸梳得贴服的头发,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没办法,由今天起,便要到爸爸的公司上班,他很注重人的外表,要我学习公司生意的同时,也讲究自己的衣著品味。」 「也难怪他,你毕竟是财团继承人..........那麽,工作辛苦吗?」 「很多东西要学,亦很多规矩要守。」无奈地叹口气,仲轩稍微松开颈部的领稍微松开颈部的领带。「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慢慢就会习惯。」从来未学过生意之道的志豪,亦只能这样安慰他。 「那你在乐团的工作怎麽样?和同事相处得融洽吗?」 「还好。」 自 由 自 在 自从毕业後,二人便各自找了他们的工作,仲轩顺理成章进入父亲的公司,志豪则在乐团担任小提琴手。为了庆祝双方找到第一份工作,他们来到这间不论外貌或食物都别具一格的酒吧约会。 进餐时,会场忽然暗下来,舞池中央站了个穿唐装的外国人,操著不太流利的广东话说:「欢迎各位来到这里,今晚我们特备的节目开始了,自认舞技非凡的你,不要犹豫,带同你的情人出来跳舞吧!跳得最好的那对情侣,将可免费享用今晚所有食物和饮品。」 话毕,会场里随即响起强劲的英文歌,原本正谈笑或吃喝的男女,在气氛的带动下,都走到舞池里跳起舞来。霎时间,仲轩和志豪附近变得空无一人,只剩二人的场面显得特别冷清。 听著众人欢天喜地的笑声,他们低头默默吃著食物,二人心里都明白,纵使自己舞技如何出众,也不能加入群众的队伍。 只因他们性别一样,同是男人。 每当这个时候,他们会特别意识到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社会即使再进步,还是容纳不下他们,这种被排斥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对不起,我没想过有这种节目。」仲轩郁卒地说。 「不要紧.......」 强劲的音乐一首接一首播出,在奖品的利诱下,众人使出浑身解数突出自己,跳得不亦乐乎,仲轩突然觉得越待下去只会令彼此更难受,他放下刀叉。 「志豪,我们走吧!」 彷佛有共呜般,志豪没有问原因,同样放下手上的东西,跟随仲轩走出酒吧。 外面的空气比里面要清新得多,不理会旁人诧异的目光,他们手牵手并肩走在大街上。 「我们去哪里?」仲轩问。 「随便吧!就这样和你在街上閒逛也不错。」 「说起来,我向你告白那天,也是这样漫无目的地逛著呢!」 志豪会意地笑笑。「对啊!那时候你还是个黄毛小子。」 「什麽黄毛小子?你不也是一样吗?」 自 由 自 在 「对!我和你都是一样。」他有点感触地说:「不经不觉我们都读完大学,出来社会工作了。」 「四年。」 「什麽?」 仲轩停下脚步,深情看著他。「我们已经交往了四年。」 望见那双认真的眼睛,志豪心坎深处再次悸动起来。「是啊.......」四年不算是一个长时间,但对於他们来说,自从决定交往後,多少要接受旁人的指点以及世俗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要克服种种困难及心理障碍走到这里,实在不容易。 付出过努力而得到的成果,是最甘甜的。 走志豪深深明白这点,走著走著,他看见前面有一栋漂亮的建筑物。 「你看!!」他拉著仲轩,雀跃地说,循他所指的方向望去,仲轩看见一座教堂,白色的外墙衬以深蓝色的玻璃,玻璃上刻著精致的天使图案,拱形的门口、十字架形状的窗框、铜色的大钟,都蕴酿出浓厚的西方宗教色彩,在如此宁静的夜里,这个地方更让人有种平和、安祥的感觉。 「不知道里面是怎样?」志豪说。 「进去看看吧!」 「什麽?」面前的栏栅已经上锁,要怎样进去?志豪不解地看著仲轩,只见他脱下累赘的西装外套,然後解开鞋带,将外套连同鞋子抛到栏栅内。 「穿这种鞋子会很不方便。」说完,他使劲一跃,赤脚攀上栏栅,三两下便跨进里面。「你也进来嘛!」 「等等!这样不太好吧!」志豪急忙环顾四周,幸好这条街比较偏僻A此时没有其他人经过。 「别怕,快点,被人看到就糟了!」 「但是......」 「快........」 自 由 自 在 既然他都进去了,志豪亦只好硬著头皮,照著仲轩刚才所做的,迅速攀过栏栅。 「你真是.....」『乱来。』还未说完,已被对方拉著跑进教堂内。 一条宽阔的阶砖道路,两旁全是整齐的木质长椅,道路尽头是铺著地毯的平台,那里有一张白色的约柜,一个银色十字架摆在上面,月亮的光线穿过蓝色玻璃照在十字架上,发出闪闪的光芒,十分漂亮。 「和我想像中的一样。」忘记了斥责对方的意欲,志豪慢慢走到平台前。 「我相信有天堂和地狱的存在。」仲轩来到志豪身边,伸手轻摸十字架。「我们这种一生下来就注定背叛神的人,会有好下场吗?」 「虽然我不知道。」志豪紧握他的手,仰头望向渗杂了月亮光线的蓝色玻璃。「但我们没有做坏事,只是真心相爱,衪不会就此摒弃我们的。」 「真的吗........」仲轩同样握紧旁人的手,望向上方。如果神愿意接受他们,他可以舍弃天生拥有的才华,以及丰厚的家财,只求取回爱人的资格。 走出教堂时,仲轩看见几朵棉花在眼前飘过。 「这是什麽?是蒲公英吗?」 「不是,这是木棉树的棉花。」志豪抬头环顾四周的树木,果然在某处发现一栋结了果实的木棉树。「那就是木棉树,它是一种奇特的植物,春天叶子还未长出时便已开花,到大概五六月时便会结果实,这些棉花是从果实身上掉下来的,棉花里面则藏著它的种子。」 仲轩从地上拾起一团棉花,真的从里面找到点点黑色的种子。一阵凉风吹来,有更多棉花从天而降,好像一幅美丽的雪景。 「你知道吗!婆婆曾经告诉我,木棉树是上天派来的使者,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会藉木棉花散播种子时,将上天的祝福带到世界各地。」 「有这种事?」仲轩向来不相信没有根据的说话,但这番话从对方口中说出,却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我相信我们同样可以得到祝福。」志豪说:「我们的相遇或许就是他的安排。」 「是啊.......」 看著面前美丽的景色,他们在心里默默祷告...... *** 二十多年後,重回旧地,教堂已经改建成学校,唯独那栋高耸的木棉树依然犹在,仲轩看著它,不禁感触起来,身边的事物虽已改变,但这份情谊藏在彼此心里,从来都没有消失过。 学校的铃声响起,许多小学生兴奋地走出校门,一个年纪老迈的园丁看见仲轩,怀著好奇心接近他。 「你也喜欢木棉树吗?」 「哦......嗯......」仲轩点头。 「怪不得你看它看得如此入神了,很多人每天经过这里,都未必会注意到这里的一草一木。」 「对啊!!」 自 由 自 在 「说起来,从前有个男人经常来这里照顾它,为它浇水施肥,还说木棉是上天的祝福,所以得好好珍惜它,被他这样说,我都不知不觉中都喜欢了这种植物,後来他说要到台湾定居,不知道现在怎样了?」 仲轩看著天空,缓缓说道:「他在某个地方生活得很快乐.....」 「咦?!」园丁听不清楚他说什麽,只见他笑了笑後,静静地离开。 一段感情的背後,或许要付出很多代价,但他没有後悔,因为拥有过的回忆是最美丽的,就好比画一幅图画,享受逐点遂点为它添上颜色时的喜悦,大於其後得到的奖赏。 『志豪,不论你在哪里,我都爱你。』仲轩暗暗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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