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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如歌——by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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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如歌

1
江小波在芝加哥州立大学的研究生院里研究的是人工智能,他博士论文的题目是机器人触觉智能化。可他的博士证书上却印着Ph.D.--哲学博士。这他没法控制,因为除了医学和法律这些特殊行业之外,差不多所有的博士都叫做Ph.D.。
Ph是哲学的缩写,D 是博士的缩写。
不过,江小波并没把自己当哲学家。事实上,他和大多数理工科出身的人一样,对哲学系里的人不屑一顾。
但这并不妨碍他偶尔思考一些看似只有研究哲学的人才会思考的问题。
比如,他有时会想到永恒。
其实小波并不喜欢思考这个问题。因为每当想到永恒,他就会陷入困境。
可永恒就像个不速之客,不请自到。
在小波看来,永恒实在是太矛盾了。有时,它是那么抽象,完全找不到一种比喻,能恰当的形容永恒。这是一道无解
的填空题:永恒好像_____?
但有时,在一瞬间,他却又突然触摸到永恒,真真切切的,就好像用手背触摸穿透玻璃窗的冬日阳光。
阳光可以触摸,却永远抓不住。
而且,即便是触摸,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瞬间与永恒,是如此矛盾的两个概念。
于是,小波不禁陷入困境。
也许,永恒本来就是矛盾的,是相对的。绝对的永恒本来就不存在。
比如,人们普遍认为,终极的幸福应该是一种永恒。对这一点,江小波也不得不同意。
而普通人--当然包括小波在内--能体会到的幸福,却是蕴藏在变化之中的。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光顾不同口味的餐厅,听不同风格的歌曲,周游不同风俗的地域,和不同的人交往,约会,甚至。。。。。。
小波只好耸耸肩。
暂时忘记永恒吧。反正还有更好的方式来消磨时间。
可以听听音乐。或者干脆自己哼上一曲。
小波喜欢音乐。不论流行音乐还是经典音乐。对于小波来说,一段美妙的音乐就是一部电影,旋律盘桓于耳,闭上眼,他能看见撒落深谷的阳光,和月光下的大海。
小波甚至还自己创作过几首歌,并由朋友用吉他伴奏,由小波演唱,发表在某个网络论坛上,引起了一些小轰动。那是九十年代末的事情了,那时网络还不够普及,小波的粉丝大部分是海外华人。若是在这两年,小波说不定也能成为某著名网络歌手。
如很多生来喜欢音乐的年轻人一样,做歌手也曾是小波的梦想,从十岁到二十五岁的梦想。
当然也如同大多数类似的年轻人一样,在生命中的某一刻,小波突然发现,歌手的梦想已经远离。小波的这一刻,是当他接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一刻。
但小波依然热爱音乐。
音乐却不再是万能的。
比如在二零零三年某天下午,午后的某一刻,小波的脑子里突然钻进个东西来,并顽固地停留了两秒钟时间。
仅仅两秒钟而已,漫长生命中的十亿分之一。
但对于小波来说,这两秒钟却并不短暂。在这两秒钟的过程中,小波曾试图用音乐把那东西赶走,然而,那东西顽固不化,音乐变得苍白无力。
倒是在两秒钟结束的那一刻,那东西突然就消失了,无影无踪。
然而那两秒钟,生命中的十亿分之一,就好像坐标尺上的一道标痕,永远地占据了江小波三十岁生日前一周某个下午的那段时空,不管那多么短暂,却成为了永恒。

2
皇后,国际象棋里那颗威力十足,横冲直闯的棋子。
江小波坐在北京某家星巴克咖啡馆的沙发座里,盯着鼻子底下那张印着国际象棋棋盘的小圆桌面儿,脑子里突然想起皇后来。
可那只不过是颗棋子儿。威力再足,也要任由棋手指派。实在必要的时候,还会为了某种目的而被牺牲掉。
那究竟他和Rob.之间,谁又算是皇后?是一贯粗暴专横的Rob,还是常常委曲求全的他?
小波摇摇头。他突然意识到这想法毫不贴切。他试图哼一首歌,用旋律把这莫名其妙的棋子儿赶走。
然而,内心搜索到的任何旋律,却仿佛都变作干枯的河床,音符好像是搁浅在淤泥里的泥鳅。
小波索性放弃。
窗外正是金秋的午后。阳光仿佛是从上天无意洒落的水,被老槐树浓密的枝叶吸足了,经微风轻轻一吹,又忍不住一滴滴落在行人的脸上。
可看见这些阳光,江小波想到的却是:覆水难收。
他索性闭上眼。
于是他又看见一只骡子,蒙着眼睛走路。
骡子围着笨重的石碾子,一圈一圈周而复始,一成不变。改变的只有时间。时间在一点一滴地流逝,骡子渐渐衰老,步履越来越蹒跚。
和上回一样,音乐不起作用。
小波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他赶快再睁开眼睛,窗外还是透亮的天空和繁忙的人流。
他下意识地伸手摸摸眼角儿。但愿那几道浅浅的皱纹儿看上去没摸着明显。
小波其实不小,离三十岁还有几天。但他看上去还很年轻,不过二十四五的样子。而且书生气十足,腼腆而清秀,像个没毕业的大学生。
而且,他身上多少还带着点儿洋味儿,并不像本地人。
江小波却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虽然在美国上了五年学,这使他的普通话里少了不少北京味儿,可要不是北京人,他又能是哪儿人呢?
肯定不是美国人。Rob是美国人,可江小波不是。美国给了江小波博士学位,却没能给他工作。美国待不下去,这Rob也帮不了他。
可谁稀罕呢?谁稀罕留在美国,谁又稀罕Rob 来帮呢?那个坏脾气的家伙!尽管去帮他那帮子狐朋狗友吧。
那只骡子,又在小波脑子里,不停地转。
人行道上有个西服笔挺的年轻小伙子,一边儿抽烟一边儿疾步走过。江小波的思路暂停了两秒钟,直到小伙子消失在对面银行大厦的大门里。
有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一屁股坐在小波对面的沙发里,举头四顾。他好像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咖啡馆里的一切都看清楚,连苍蝇也不准备放过。可他唯独就没看见这桌子边上已经坐了个江小波,更没看出小波正在等人,而那将来的人,本该坐在他屁股底下这把沙发上。
西服革履的小伙子,还有对面儿的肥猪头,好像两次连续的Ctrl+Alt+Del,江小波的大脑被从起,忽地一下子被硬拉回现实中。他手里的手机还敞开着,这会儿正湿漉漉的,好像是被他捏得太紧而大汗淋漓了。
小波把手机合上,塞进牛仔裤的裤兜里。裤兜里有点儿"物满为患"--装汽车钥匙的LV小包鼓鼓囊囊的,仿佛里面塞的不是几把钥匙,而是整辆奔驰车。
小波用力把手从口袋里拔出来,好像跟谁赌气似的,心想:都还给你,我什么都不要!
房子,车,什么都可以不要。
每次跟Rob吵架,小波总要这么想。像个赌气的孩子。
江小波本来就是个孩子,每当在Rob面前。
他却并不常赌气,特别是在Rob面前。
但吵架却仍然无可避免。
吵架,仿佛也能见证人类文明的发展。通讯科技越发达,吵架就进行得越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好比十分钟之前,Rob在纽约,小波在北京;纽约是凌晨一点,北京是中午一点;两人之间隔着美洲大陆和太平洋,日本岛,黄海和渤海,还有京津塘高速。江小波甚至根本就没在家里,他正坐在星巴克咖啡馆里,等着某外企公司的香港经理来面试他。
可吵架顺利地逾越了一切障碍,通过AT&T和中国联通的卫星,抵达双方的鼓膜。小波甚至觉得,电话里Rob的声音比平时还要清晰很多,连越洋长途常有的零点几秒的时间延误仿佛也消失了。
吵架的起因是这样的:一周之后是小波三十岁的生日。本来说好了Rob从纽约直飞北京,然后两人一同去云南丽江。可就在小波在星巴克落座的一刻,Rob却突然打电话来,问他愿不愿意下周去广州。
就好像丽江那回事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Rob其实并非广州人,他在东北出生,并在沈阳长到十岁,所以他的国语比一般的广东人要地道。但十岁到十八岁开始,Rob被寄养在广州的姨妈家。十八岁随父母移民美国,当Rob离开广州时,他已把广州当作自己的故乡。
在美国,有Rob的事业;而在广州,有他最好的朋友。每当他一脚踏进广州,他那股子轻松和自在,是人都看得出。就好像他这才开始真正生活。
生活。而不是工作,不是谋生,不是赚钱,不是斗争。
小波并非孩子。小波也不傻。小波知道Rob喜欢和需要什么。
但小波不是广州人。也听不懂广东话。Rob的朋友都说广东话。他们并不在乎江小波能不能听懂,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话题小波并不感兴趣。他们都和Rob年龄相仿,在他们眼中,小波只是Rob带在身边的小朋友。
至于什么叫"小朋友",那可说不清了。可以是高兴时哄一哄不高兴时骂两句的孩子;也可以是不大值钱却又离不开手的家事儿,又或者是一件根本没使用价值的假古董。谁知道是什么?反正Rob最喜欢古董,尤其是玉。
反正广东的朋友们都结了婚并且有孩子,对于Rob和小波的关系,本来就不方便多讨论。
不方便讨论的事情,渐渐就变作不关心的事情。不方便讨论的人,也自然就变成不被关心的人。
所以听Rob说到下周去广州时,江小波立刻沉默着不说话了。
Rob突然提高嗓门儿:"好好好,就去丽江,可以吧?你别做这副阴阳怪气的死样子,我可没有勉强你什么!"
小波赶忙用尽量温和的口气说:"怎么了?我什么也没说啊,我真无所谓。就去广州呗。"
"不去!去丽江好了!"Rob咬牙切齿。和江小波相反,Rob从不用语气掩饰心情。
"这又何苦呢?我又没说什么。就去广州吧,我真的无所谓。"
江小波还在克制自己,如同快要感冒的人,极力克制着不咳嗽,仿佛如此就能避免感冒的到来。
但小波毕竟只是个孩子,尤其是在Rob面前,心情或许比感冒更难以克制。所以小波又多说了一句。但他的语气始终很平静,与这话的内容不大相符,所以听上去有点儿怪异,有点心虚似的。他说:
"反正你更想见他们,好久不见了也。"
电话突然断了。
小波知道是Rob挂断的。在这之前信号好得很,而且之后他再没打过来。
把你的都还给你!
小波又这么想。

3
手机在江小波的裤兜儿里抖了抖。小波忙把它掏出来,却只是个短信。那个香港经理发来的,说他马上就下来。
小波是个翻译。中英文口译。
或者说,每当别人问他做什么工作时,他便回答:口译,中英文口译。
其实小波心里知道,他并非科班出身,关系也不多,所以收费是这行业最低的。可他拼命地接活儿,只要有活儿就做,人家要他附带着做笔译他也做,每千字五十块钱,连着好几夜不睡觉都做。
因为翻译是个好差事。起码说起来好听。
他不能说自己是科学家。因为自从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再没碰过那些专业书籍。
他也不能说自己是工程师,因为毕业后他一天也没工作过。
他更不能说自己是歌手。因为最近这几个月来,他连卡拉OK也是很少去的。
但他确实是个称职的口译,特别是在IT领域。
江小波的专业并非英语,但他的英语却一贯很好。五年的博士,用小波自己的话:东西没学多少,会议却没少参加。
不论听报告还是作报告,他并不比美国人差。加上自动化也离不开电脑和互联网,他上过的IT课程大概比全北京任何一个专业翻译都多了。
但英语好并不能使小波在美国找到工作。不光他,还有大批的中国人印度人非洲人世界各地的人都找不到工作,更别提那些本来有工作却失了业的。
总之,在美国待不下去的人不只小波一个。小波在美国的朋友不多,但2003-2004年,光他的朋友里就有三五个,卷铺盖卷回了国。
可在朋友眼里,小波并不算倒霉。因为他虽没找到工作,却找到了Rob。
Rob在纽约中国城有两家店,一家卖仿古家具和工艺品,另一家卖珠宝首饰,每年向国库纳的税能顶上三五个工程师工资的总和。
然而Rob帮不了小波。美国没哪条法律规定:Rob是美国公民,Rob找到了小波,小波就能留在美国。
即便是最发达最民主最自由的美国,也没有这一说儿。
所以签证一到期,小波就回了中国。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还是比美国强。起码,五年的博士加上流利的英语,让小波得到了些口译的活儿。而在美国,凭这些他什么也没得到。
国内缺口译,所以有人干脆把"白领"改称"金领"。
但其实不管白领也好金领也罢,小波连轴忙活一个月,还比不上Rob一天赚得多。所以小波到底能赚多少,大概除了他自己,根本没人会关心。
如今在网上和以往那些美国朋友遇上,他们问:小波最近咋样啊?小波若回答忙,他们则会惊呼:你还忙?你有什么可忙的?
所以,回国也还不错。起码不少人真把小波当成口译,而不仅仅是Rob的男朋友。
或者Rob的小男朋友。
其实,小波也没有多喜欢待在美国。他不大喜欢芝加哥,比邻的密西根湖在夏季为有钱人提供醉人的美景,在冬季则为普通人提供七八级的大风。
小波也不喜欢每周五晚上去机场把Rob接回来,周日晚上再把他送走;更不喜欢连着一个月都不用去机场,因为Rob又回了广州。
Rob 常说他不喜欢纽约,也不喜欢芝加哥。他就喜欢回中国,因为只有回到中国,他才能把烦心的事儿都扔到太平洋里。
纽约给Rob的压力的确不小:爹妈要照顾,十几个店员要开工资,税务局要缴多少税,中国城的小混混要送多少红包。
他每天早晨六点进店,七点开张,迎接中国城第一批游客,一直到晚上十点锁门回家,每天都要出去进货,另外还要去健身房跑步一个小时。一周七天,只要他在纽约,每天晚上绝对睡不足五个小时。
然而,当Rob不在纽约的时候,他的助手九点钟开张,晚上七点关门,三天进一次货,营业额似乎也并没减少太多。
可Rob坚持认为,正因为有了他十五天的努力,剩下的半个月才能继续赚钱。对此小波无从考证。他只知道他给Rob制造了一个矛盾--剩下的半个月,到底是回广州,还是去芝加哥?
Rob自小不是好学生,不喜欢做选择题。小波也不是好老师,不愿意给Rob的考卷儿打分儿。不是说么?爱情不能考验。
所以芝加哥并没什么好留恋的。找不到工作,小波索性回国。顺其自然。他心里并没什么遗憾。
可小波不愿意住在广州。他是北京人。二十世纪里,有二十四年他在北京度过。
不过小波从没说过不喜欢广州。他自己也相信他并没有不喜欢广州。广州什么也不缺,还多了许多好吃的东西,而且什么事情都有人帮忙。可他就是不喜欢每天跟着那帮并不如何当他存在的广州人,更不喜欢因为听不懂广州话,而经常坐上汽车了还不知道要去哪儿。
然而,每次和Rob讨论这个问题,小波都说:我无所谓,住哪儿都一样,只要让我觉得那儿是我自己的家。
但不论小波多么努力地做出无所谓的态度,Rob仍急赤白脸地喊:真无所谓,就不会阴阳怪气地塞一句什么是不是你的家。不喜欢就直说,用不着拐弯抹角!
Rob终于还是在北京买了房子买了车,而他每月在中国的十三天,七天在北京,六天在广州。
一个月七天,和以前在芝加哥没什么区别。
不过北京就是北京,总比芝加哥热闹。所以小波并不觉得寂寞。
房子装修了两个月。除了忙房子,小波还穿插着发了四回烧,闹了一次胃病,从而充分体会到芝加哥的空气比北京干净,病毒也少,出国五年多,身上的抗体都退化没了,好像户口和身份证出国作废,回国得从新办。
房子装修好了,预定的汽车也到货了,下一步要办中国驾照。美国驾照换中国驾照,程序比想象的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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