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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过江湖——by饮风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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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忧沉郁的眼眸划过一道光彩。他也折柳一枝,作揖道:"东方城主的盛情,西门忧岂敢推却?"
话音刚落,两道人影同时跃起,在花丛中开始了一场较技。
京城第一神捕的名号叫石头。
石头当然不是他本名,可是人人都习惯了这么称呼他。
因为石神捕虽然身材健壮,五官端正,但不知怎么看上去就像一块石头--绷着脸像石头,笑起来也像石头;睡着时像石头,抓犯人时还是像石头。至于他的性子,更是只能以石头来形容。所以他成为京城第一神捕后就再也没升职,而别人也无法把他拉下这"第一"的宝座。
目前,石捕头正在着手一件棘手的案子。
杀手天不问,真名不详,已连杀朝廷命官十九人,每次行凶后都会留下一幅古篆。
石头率人从东北一路追至杭州,终于摸透了天不问的行动习惯,设计好了拘捕计划。唯一没有把握的是,天不问武功难测,为了抓他石头甚至请来了西门世家的西门忧。
石头在桌上铺上一张地图,向西门忧介绍整个布局。
"天不问行踪诡异,武功奇高。要在他行凶时抓他,难;要在他行凶后找他,更难。所以只有预测他的行动,在他行凶前抓人。我追踪他把来个月,终于找到了机会。"石头不动声色地说。
西门忧道:"我猜你会把网撒在字画摊。"
石头一震。
"我看了那几幅古篆,笔迹均不同。可以推断天不问本人不一定会写古篆,他可能是在当地字画摊上找人代写。所以你想与其盯住他的行凶目标,不如找会写古篆的人。"
"不错。"石头道。他打量着这个锦衣翩翩,有着天下难较的身手和令千万芳心神醉的忧容的少年公子,缓缓地说:"古篆现在已不常见,习的人更少。我查过,杭州城内能代人写古篆的字画摊只有一个。摊主是个姓江的书生,住在‘戏风小轩'。我已派人监视,布下罗网,这次定叫天不问插翅难逃。当然还得仰仗西门公子的帮助。"
西门忧点点头,不再说什么。
石头看着地图,静候手下的消息。
日斜西山之时,他们终于等来了要等的人。
艳红的霞光染红了每个人的脸。石头没有闲情逸致去注意夕阳的晚景,他只是一动不动地隐蔽在一栋房子后面,注视着"戏风小轩"。小轩是如此的安宁平和,没有人能联想到片刻之后将至的一场腥风血雨。
"吱呀"一声,有人推门而出。他着青衫,戴着垂纱的斗笠,手中拿着一幅卷轴。他才离开"戏风小轩"没多远,就停下脚步,因为有几十个人把他团团围住了。
石头站出来,盯着他问:"天不问?"
"是。神捕石头?"
"不错。我奉命带阁下回衙门。"
"就凭这些人?"天不问态度轻蔑地扫视了一下四周,当他看到人群中唯一穿着锦衣的人时,微微一怔,随后冷笑道:"原来你还请了西门家的人。"
"石某自知武功不如人,要硬拚亦难。"
天不问冷哼一声道:"你们打算一起上吗?"
石头还未回答,西门忧开口道:"石捕头,请让你的人先退下。"
石头看了他一眼,西门忧依旧神情忧愁,只是他的眼睛却一瞬不瞬地望着天不问。于是石头一挥手,包围圈立即向四周散开,留下两个人对峙。
天不问道:"能和西门公子交手,也算是我的荣幸了。"
西门忧淡淡地说:"一点不错,确是你难得的荣幸。"
天不问的手握紧,语带微怒地道:"话不投机半句多。"他随手丢开卷轴,"西门公子,请了!"
两剑相交之声惊走了飞鸟。
天不问的剑气森寒,招招诡异,又咄咄逼人。他的剑很快,总会在你想不到的地方出现。
西门忧的剑气忧郁,他的招式仿佛也充满了多愁的叹息。剑影朦胧,好像世间万物都引发他的伤怀。只是剑光笼罩下,似这个忧愁的世界是他的,谁人也踏不进一步。
石头看不清天不问的动作,但他看得清西门忧的一招一式。可他知道天不问会输。因为西门忧的剑技能感染对手,像是把他的忧愁传递给了他人,慢慢牵制了天不问的动作。天不问武功虽高,却在不知不觉中被西门忧控制了。
看来,这趟总算可以交差了。
石头正想着,只听"叮--"的一声,天不问的剑断了,西门忧的剑正抵着他的脖子。
天不问看着西门忧,缓缓地开口道:"我练武三十年,一心想成名于江湖。可是我的成就全被一位武林名人篡夺了。我无财无势无靠山,没有任何人相信我的话。于是我决定用另一种方法唤起他人的注目。"
"所以你做了一个杀手。"
"是的。"
"除此以外就别无出路了?"
"至少我想不出其它方法。我已经让很多人记得我的名字了,这比活到八十岁独自寂静地死去要好。"
西门忧注视他许久,才吐出一句话:"你很笨。"
天不问不去注意石头已率人来绑住自己,他只是问:"为什么?"
"如果我是你,至少可以想出三十六种让自己成名的方法。"
天不问一时说不出话来。
西门忧看到石头已把天不问绑了个结结实实,便慢慢收回剑。他再没兴趣朝这个前一刻还是他的对手的人多看一眼,无视于四周忙碌的差役们,目光瞟向被天不问扔在地上的卷轴。
他走过去,拾起它,打开,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视线刹那间被钉住了。
字幅上用古篆书了一句诗,字体隽逸洒脱,可见写这幅字的人有着颇深的书法功底。
西门忧注视了它半晌,才缓缓抬起头,望向不远处的"戏风小轩"。小轩依然安宁地伫立在夕阳下,似乎根本不曾觉察刚才进行过的一场比斗。
西门忧的眼神闪过几许复杂的光彩,显得更为忧郁。
"是你吗......是你吗......"他轻轻低喃,不禁失神于眼前这如血夕阳。
夜已深沉。
明净的天空悬着一轮残月。
江心白静静地站在檐下,仰头望着凄冷的月,一层淡淡的倦意从眼底弥散开来。许久,他抽出腰间的竹笛,吹奏了起来。
笛音悠扬、清绝,如泣如诉。宛如轻风细流,却充满了寂寞和忧伤。宁静的月夜下,万物都归入梦乡,惟有这带着哀戚的天籁般的笛声在空中回荡。
江心白身心俱付在这支竹笛中,他没有注意到有个人隐在不远的一棵树后,听他吹笛。
那个人有双多愁的眼睛。他凝视着清冽的月光中江心白寂寥的身影,听着这优美而伤情的笛音,似是痴然。很久很久之后,他才转身,无声无息地消失于苍茫的夜色之中。
三 袖小姐和小秀
高楼上的每个人都在注意她。
她很年轻,既清丽又明艳,玲珑有致的身材尤为吸引另一性别的人的目光。她的一身红色劲装更是增添了美色,但也暗示了危险。非常奇特的是她的双袖特别宽大,知情者都明白里面藏的不是锦罗绣帕,而是刀。
每个注意她的人都躲得远远地不敢接近,这使她在高朋满座的酒楼中显得尤为醒目。没人敢招惹她,因为她一上楼就带上一阵香风飞出一把小银刀,清楚地表明:她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她是来吃霸王餐的。
店小二战战兢兢地躲在一根柱子后面偷看。只见红衣女子优雅地往碗里注酒,而后端起碗粗鲁地仰头猛灌。小二两腿发软地直念阿弥陀佛,一边祷念她不要喝得太快又要叫他去送酒,一边祈望老板快点把少主人找来。
这时楼下起了骚动,只见满头大汗的酒楼老板跟着一个男人上了楼。这个男人不足而立的年纪,一身普通的江湖侠士打扮,却掩不住他的贵气。他一上楼便看到了红衣女子,笑着问店老板:"她就是惹事的人?"
店老板猛点头。
男人又笑着摇了摇头,淡淡地道:"你让楼上的人都先下去,我不召的话,谁也不要上来。"
不待店老板答应,原本看热闹的客人们都争先恐后地往楼下跑。片刻走得一干二净。
男人上前向红衣女子施礼:"难得袖小姐屈尊来广州,为何不使人通报一声,好让我们开门相迎?"
"单是丁家大少爷行个礼,就让我消受不起了。"红衣女子不冷不热地说。
"袖小姐太见外了,南宫家向来与丁家有兄弟之谊。"
"还有秦晋之好呢!"红衣女子--南宫袖冷哼道。"丁游,你越来越像迂腐的老头了。"
丁游苦笑着在南宫袖的对面坐下。"袖小姐倒是一点没变,仍然这么海量。"
"你大概还在心里面加上了‘凶悍'二字吧,丁大少。"南宫袖斜眼瞄他。
"岂敢。" 自 由 自 在
"别假惺惺。南方几省全是你们丁家的地盘,我还未到广州,你就一定知道我来了,却在那儿跟我装模作样。"
"因为我知道袖小姐向来不喜繁文缛节。小姐如果不想见丁某,丁某自不敢打扰。"
"你对女人都这么体贴吗?"
"袖小姐是第一个。"
"开玩笑。"
"丁某自问不比西门忧,想吹个牛也没资本。"
南宫袖冷冷地瞧着他道:"你如果真的没资本,我也不会答应做你的准未婚妻了。"
"噢,‘准'未婚妻呀......"丁游好笑地看着她。"你放心,我没忘记我们的约定。"
南宫袖不再理他,又给自己倒了碗酒。
丁游看着她强盗似的喝酒姿态,温和地问:"袖小姐有心事?"
"哦。"南宫袖淡应道。
"想必又是为了令弟。"
南宫袖轻叹一声。"除了小秀这个混蛋还会有谁?"
南宫秀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耳朵,心想姐姐一定又在骂他混蛋了。他和姐姐是孪生子,只不过晚生刻把钟,就从小被管得死死的,这是他平生最不服气的事,可惜这也是他无法改变的事实。
这么想着,南宫秀一口灌下面前的一大碗水,压下心中的不平。
"客倌,您还要水吗?"
"哦,再给我一壶。"南宫秀压低帽檐回答。他戴着竹笠,一是为了掩饰他太过秀气的面容,更是为了不让人看到他脸红的样子。这也是他老被南宫袖管着的原因--他太容易害羞了。
这是一家荒僻的小店,店主兼伙计是一个三十许岁的寡妇。南宫秀是十天来的第一个客人,所以就算他只要水,她也照应得很殷情。
老板娘很快又送来一壶煮开的清水。南宫秀这次慢慢地饮,他那个样子,好像正品着上好的竹叶青。
小店外一片荒凉,杂草横生,别说人,就是鸟也很少飞过一只。可是老板娘惊奇地发现,这位遮着脸的客倌却像是欣赏着江南美景似的兴致勃勃地看向店外。
南宫秀知道老板娘在注意他,所以他的脸更红了。事实上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要来这里,为什么对只有一堆杂草的荒景这么有兴趣。他应该从未来过此地,可又总觉得这里隐藏着某些熟悉的,更确切地说是值得怀念的东西。
已经五月了,空气隐隐散发着临近夏日的焦灼。
南宫秀浑然无觉地安静地坐在闷热的小店中,一边喝着水,一边看着店外。他不知道要呆多久,只是任由时间流淌,任由一丝丝倦意袭上心头。
"三年前的一天,小秀灭了恶名远扬的强盗‘金蝗二十四巢',却在比斗中不慎为敌手的毒兵器所伤。当时他听到了一个传言,便顾不得疗伤就赶回来,结果倒在我眼前。他犯了中毒者的大忌,毒气攻心,幸好‘鬼医'西门乐赶到,最终保了他的命。可是,他昏迷了十六天后醒来,却丧失了记忆。"南宫袖回忆当时的情景,脸色微微泛白。
丁游为她注满酒。
南宫袖喝了一大口,继续道:"我们花了半年时间,帮助他恢复记忆。他想起了过去的事,想起了我,想起了他的朋友,却唯独有一个人仍被他的记忆遗漏了。"
"难怪,"丁游点了点头,"难怪当时凤舞城、逍遥城、西门家都急派密使去打探消息,惟有南宫世家毫无动静。"
"是我的主意。一来当时南宫家为了小秀的状况乱作一团,二来我担心如果刺激小秀,他那时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都承受不了。所以我宁愿让他自己慢慢想起来,"南宫袖又叹了口气,"并且去恳求其他一些知情者帮我隐瞒。"
"因而这三年来,你一直一个人默不作声地承受一切。"
南宫袖望着丁游说:"是的。那个被小秀遗忘的人也是我的朋友。可是比起我,他对小秀而言意义更大。所以小秀才会不顾自己有毒伤在身赶回来。"她从自己的袖子里掏出一把打造精致的小银刀,放在丁游面前。"你看看这把刀,我赖以成名的‘红袖刀',他人只道它的厉害,却不知道我为了练就这手绝技,付出过多大的代价。我的双手现在虽然保养得很好,但上面的一些疤痕是永远抹不掉的。
"南宫家不像你丁家,继承权决定在丁太夫人的手中。我爹虽是这代的家主,但他的继承人却是通过长老们决定。那些老头子选出资质好的子弟,训练他们,让他们互相比试,胜者为王。爹希望我们获胜,所以拼命训练我们,简直不把我们当作孩子对待。
"后来爹如愿以偿,我们获得少主的宝座,接受家中安排的各方面教育,可是小秀身上却出了问题。"
南宫秀伏在桌上睡着了。
老板娘走过来,摇了摇他,唤了几声,他仍然好梦正酣。老板娘又查看了一下水壶里的水,还剩一半,她的脸上露出了恶毒的笑容。而后她又进了后屋,片刻之后,她回来时已俨然换了一个人。
她不再是个饱经风霜、样貌平凡的小店主,她成了一个姿态娇娆、美艳无比的少妇。她抽出腰间的匕首,匕刃上闪着诡异的蓝光,她对准南宫秀,狠狠地刺下去--
"叮!" 自 由 自 在
少妇只觉得手上一麻,匕首失了方向飞向另一边。等她反应过来,才发现南宫秀仍坐在原来的位置,只是正用一把细长的软剑抵着她白皙的脖子。
"你!你怎么--"少妇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南宫秀摘下竹笠,露出他那张与南宫袖极为神似的无比秀气的脸。他冷冷地注视她道:"你要问我怎么醒的,是不是?没错,你的易容术是很高明,但你的眼神和你的手露了底。一个独自生活在荒郊野外的普通寡妇不会有那么明亮充满活力的眼神,更不该有练武留下的伤疤。"
"疤?你为什么知道这个疤是......"
"我姐姐手上也有相似的疤,所以我能分辨它和普通伤疤的区别,因而我有了警惕。你在第一壶水中下的药量起不了作用,那是你为了迷惑我,让我以为水中的一点异味只是水较杂的缘故。第二壶水,你才放了足以让我着道的量。可惜我没有真喝。"
少妇绝望地笑了笑说:"不愧是南宫世家的少主。我为了杀你从追查到设陷阱,用了三年时间,可惜功亏一篑。"
"你杀我,是受人之托还是和我有仇?"
"你不记得了吗?三年前你灭了‘金蝗二十四巢'。"少妇面带凄楚地道:"你没有杀他们,但把他们交给官府,判了死刑。那二十四个头目中,有一个是我的男人。"
"真是令人同情,"南宫秀面无表情地说,"那我送你去阴间见他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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