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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假的(完)——by-Er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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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子兰作出样的解释后件事就样不之。
  周煜听徐旻浩讽刺,以为他是对香子兰那件事有疙瘩,不以为意,温和地回答:“湘湘喜欢旅游。”
  徐旻浩没再什么,只是轻哼声。
  徐旻浩的态度是有些奇怪的,但是周煜没在意,他反而在想徐旻浩是不是喜欢萧湘,如果真是样,两人情投意合的话也没什么不好。现在周煜基本上当萧湘是妹妹,之情几乎没有,想问题的角度也是以哥哥的立场去考虑,而不是以情人的身份去想,若非如此,若是周煜有吃醋的心态,就会注意到徐旻浩的态度有些奇怪。再加上萧湘的离开真的是让周煜松口气,虽然种表现让他觉得很对不起萧湘,但他无法忽视自己种陡然轻松下来的心态。在种突然变化的心态中,周煜很容易就忽略些事情。
  不过注意到又怎么样呢?有些事情是不能改变的。


分手之后
现实和虚拟世界都在有序地进行着。
  萧湘离开的第二,被游戏世界的所有居民关注着的比武大赛终于开锣。世界高手汇聚堂,可是个难得的机会。
  不过作为观众的周煜似乎并没有很热血澎湃。
  竞争、杀戮,些本来周煜就不是很热衷的东西现在更加无法打动他的心绪。不过火霄还是陪着隔云忠实地履行个观众的职责。
  比武大赛总的来还是比较精彩的,各方选手各显神通,那个欧洲区的神圣牧师果然很牛,他手捧着圣经,手高持十字架,口中吟诵着神的赞美诗,在他的光辉下对手几乎没有对抗之力。拉美区个选手得到印第安长矛,个几乎可以无视防御的长矛在掷出之后竟然直接被圣光溶解,虽然长矛可以无限制的不断投掷,但是没有用,圣光能消解切进攻。当那名拉美选手因为不断投掷长矛而耗尽体力之后,神圣牧师不紧不慢地使用个十字裁决,将选手裁决。
  场战斗让墨镜大卖,因为圣光过于刺眼,观众只能佩戴墨镜才能看清场内状况。
  还有些火霄之前不知道,但看比赛之后认识的。
  欧洲区有个吟游诗人——顺便提,大美个。的武器是把竖琴,通过弹奏和歌唱进攻,不过除音攻,还兼修魅惑。在场比赛里好死不死碰到印度的个苦行僧。竖琴美人坐在那儿弹琴,苦行僧则托着个钵坐在场地的另边闭目念咒,两方人个弹琴唱歌,个念经,个叮叮咚咚,个嘤嘤嗡嗡,就么嘴不停地比两个小时,观众出去吃顿饭,打个盹,终于因为那个美人体力不够,手指弹出血,撑不住,就输给心比金坚的苦行僧。场比赛被誉为有史以来最无聊的场比赛。
  中国区边,比较有特色的就是包子和小倩。
  包子的技能是兵马俑,每次上场,他都是站在那儿高举手臂,往下挥,很嚣张地吼声:“兄弟们,冲啊!”于是他背后就涌出堆堆的兵马俑士兵,呼啦下冲上去,压也压死对方。
  小倩的法宝是飞长绫,配合长绫最拿手的技能是灵魂穿刺。小倩得到倩的传承,的身体可以化为灵体,普通的物理攻击对无效,而法术类的攻击也有-%的免疫,总是找准机会抖出长绫,将对方缠成个无法动弹的大粽子,再对准对方的身体咻地下撞进去,就是次灵魂穿刺。般战士系的武者只需要穿刺两下就会挂掉,就算是精神力很强悍的法术类对手,被飞长绫捆住之后也都无法挣扎,只能被小倩次又次穿刺,直至白光重生。可以飞长绫加精神穿刺是非常强悍的技能。
  火霄再看小倩的战斗方式之后,他唯的感想就是昔日的邻家妹妹已经成长为王……
  看到包子又被小倩掐住皮肉教训不是,火霄偷偷看眼坐在身边的隔云——
  咳,隔云也是王。
  
  火霄就么和隔云看看比赛,自己偶尔修炼下功法,日子晃晃悠悠地过去,中间去北京参加下姜凌儿和陈翰的订婚仪式,他的礼物是座小岛,是给对新人的“爱巢”。
  个面积约有十平方公里的岛,价值在十亿人民币以上,么个订婚礼物放在普通的豪门里也都是不敢想的礼物,不过对于周煜来不过是尔尔。因为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出来的礼物,真正珍贵的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过大概个月,周煜突然接到萧湘的电话——
  “煜……对不起……们……分手……好吗?”
  萧湘在电话那边带着泣音支支吾吾地。周煜知道哭。
  “湘湘,别哭。”周煜其实不出其他什么话,不同意是不可能的,但是同意的太爽快也很奇怪。
  萧湘哭着:“觉得……想,要、要个人,、陪着……”
  “不能是吗?”周煜很平静地问,有些心痛,并不是为段恋情的结束,而是为自己让个好孩伤心。
  “嗯……”
  “找到能陪着的那个人吗?”
  “旻浩他……他他可以……”
  徐旻浩?个回答并不是很出乎意料。周煜想,但心里却有些异样的感觉,却不是不舍,而是……周煜在心里有些纷杂的思绪,乱成团,却怎么也抓不住线头。
  周煜沉默片刻,才:“小心照顾身体,不论怎么样,都是的周家哥哥。”
  周家哥哥,久违的称呼,小时候萧湘就是样叫唤周煜的,小小的孩子跟在小孩后面,甜甜软软地叫:“周家哥哥!”“周家哥哥!”那时候小孩叫,孩就会回过头去,拉着小孩的手,带到处玩。长大个称呼就渐渐消失,什么时候被“煜哥哥”“煜”给代替也不知道。
  挂电话,周煜有些茫然,等他回神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打通隔云的电话。
  “怎么?”隔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周煜才恍然回神。
  “嗯……和湘湘分手,提出的。”
  周煜将事情,可是他并不觉得心情有想象中的那样轻松。
  “觉得心里有不舒服。”周煜直言不讳。
  “不舍得?”隔云平淡的声调里听不出他是不是有不高兴。
  “不是。”
  周煜也难以形容自己的感受,但他可以肯定,种不舒服绝不是自己朋友被人抢走的不痛快,那种滋味周煜以前尝过,并非现在种感觉。
  隔云试着帮他分析:“被甩所以不高兴?”
  被甩也是种伤面子的事情,对于某些人来,被孩子分手会让他们觉得自尊心受挫,或者是自价值被否定,种负面情绪有时候会让人难受甚至愤怒。不过周煜不是种人,彼此没感觉分手,是人之常情,他也不觉得自己定要被人死心塌地地爱着才对,他有他的毛病和缺陷,对方会不爱也是很正常的。
  “不是。”周煜给出否定的答案。
  “那是为什么?”
  “不知道。”周煜抓抓头发,试图表述自己的感受,“准确的,总觉得有……嗯,不舒服,有……不放心!”
  隔云沉默片刻,才:“或许把萧湘当妹妹,所以关心未来的幸福。”
  “是样吗?”
  “可能吧。”
  隔云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但周煜在思量之后却觉得有些道理。
  周煜还想多想想个问题,不过时候隔云却告诉他明是哑哑动手术的日子。周煜愣,就把萧湘的事情放脑后去,开始关心起哑哑。
  其实周煜能关心的东西不多,明哑哑动手术,切都准备就绪。
  隔云建议:“可以去看看哑哑,哑哑很喜欢,去看他他的心情会很好,或许对手术也有帮助。”


他,内子()
第二周煜赶在手术之前见到哑哑。
  哑哑看到周煜果然很高兴,他本来以为手术之前没办法看到周煜,现在突然看见无异于惊喜。哑哑即将进行手术,不能玩得太疯,所以周煜就抱着他进行些简单的交流。十的时候,哑哑被送进手术室,周煜看着手术室的大门关上,回头,竟看到隔云站在身后。
  周煜太吃惊,看着隔云不出话来。
  “想吧?!”隔云很大方地,虽然是反问,不过他的口气很肯定。
  周煜立刻头,小鸡啄米似的。
  隔云笑起来,他很满意周煜的反应。
  “等会儿做完手术再和聊。”
  隔云么着,拉起挂在胸前的口罩将半张脸蒙住。周煜才发现隔云身上穿的竟然是医生手术专用的浅蓝色大褂。而跟在隔云身后的,是大帮或年轻或年老的医生,看帮医生胸前的身份卡,分明都是在行什医院工作的专家!
  “……”
  周煜惊讶地不出话,遮去大半张脸的隔云只是对他眨眨眼,就与他擦肩而过,带着几十个医生走进手术室。
  
  “场手术竟然是云先生亲自主刀……”
  “可能因为是第个进行手术的病患吧……”
  “不过那孩子的情况很简单,应该不需要云先生动手吧……”
  “没看到云先生和孩子的父亲认识么?肯定是……”
  “嘘——别乱话!”
  旁边的小护士低声议论着,虽然们的声音很小,而且离周煜也有段距离,但周煜还是清楚地听到。从们对话的口吻中,周煜很容易想象到隔云在行什医院拥有怎样的威望。
  等待手术的过程中,周煜从旁人口中解些关于隔云在医院的事情。
  在医院里,隔云挂牌的名字叫“云雁”。不过云雁很少露面,他往往都是通过网络远程解答从医院各位专家手中发来的问题。
  行什医院在接受残障病人之外也有收入些疑难杂症。面对些疑难杂症,作为专家有时候也感到无从下手,因为很多时候不在于不知道怎么治疗,而在于他们根本无发诊断出病因。时候他们就会向隔云求助。隔云的诊断方式和他们不同,隔云的诊断根本就是彻彻底底的全身性扫描。索兰人虽然和地球人在生理构造上略有不同,但大抵是样的,可以医学上是相同的,以索兰发展近万年的医疗技术,在彻底扫描之后都能发现问题。虽然隔云很少给专家们完整的治疗方案,而是让他们自己去探索,但单单指出病因项,就足以让隔云获得极高的威望。在行什医院,“云雁”个名字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次哑哑的手术其实并不复杂,理论上,已经经过培训的专家也能操作例手术。不过哑哑是第个进行人造器官移植的患者,或许是出于个原因,从来不露面的云雁出现,而且亲自主刀,那些平时很牛的专家们,现在都只是在旁边见习的“小医生”。
  周煜知道隔云很厉害,不过有时候隔云的厉害还是超乎他的想象。
  
  周煜在手术室外等待的时候,有个小朋友偷偷跑过来,小朋友周煜还认识,就是哑哑所在病房的那个“头儿”。
  那“头儿”看到周煜,立刻抽出小白板唰唰写几句话,他举到周煜面前,瞪着眼睛,显示他很愤怒。周煜看到小白板上写着:“个坏蛋!都不来看小亚!小亚每都很想!”
  哑哑本名袁亚,“小亚”显然啊就是帮孩子称呼哑哑的名字。
  周煜顿时愧疚难当。此人平日清闲,不像普通董事长、总裁那样忙碌于公司之间,可即使样他也很少来看哑哑,倒不是他对哑哑无情,只是哑哑毕竟是刚刚走入他生活不久的孩子,虽然放在心里却不是长在骨肉里,没有那种刻都分离不得的亲密,周煜也是闲散惯的人,总是能给自己找到事情做,因此来看哑哑件事也不会总挂在心上,难免有所疏忽。像是其他家在本地的父母,再忙也是三两头就来看次,就算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医院过得很快乐,但总是觉得哪儿放不下心,很多家长都是下班就来医院看看,比起周煜不知道好多少。
  周煜人终归不是正二八经的父亲,有时候缺少那么家长的自觉。
  周煜羞愧,对于几个孩子的质问句话都不出来。
  那少年也是个鬼精灵,看到周煜面露惭色,知道是个“好欺负”的主,当下又写:“知道错就好,以后要好好陪小亚知道没有?!”后面还画个恶狠狠的表情。
  周煜看就笑,笑两声,他对那少年:“和哑哑是朋友对吗?”
  “那当然!”少年么写,还骄傲的挺起胸脯,“是小亚最好的朋友!”
  周煜问:“呵呵,那医生有没有告诉们什么时候做手术?”
  那少年很成熟地回答:“快,和小亚是同批的,医生个月内都可以完成手术。们也是上海本地对不对?等出院,要去们家玩,看看有没有好好陪小亚。”少年倒是很大胆,或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或许是无知无畏,要是换个知道周煜身份的成人,绝不敢么话,那些人个“登门拜访”都的小心翼翼,生怕周煜给冷眼似的。
  但真正的贵族高贵的是心灵而不是身价,周煜的心里从不会将人分为三六九等,那些等级都是外人自己划分的。
  周煜笑着:“呵呵,好啊。哑哑之前都不住在上海,在里没什么朋友,来玩他定很高兴。”
  “为什么小亚之前都不住在上海?”少年疑问。
  周煜想想,决定对个少年透露关于哑哑的事情:“知道云雁先生吗?”
  少年头,并且写:“听云先生很厉害!”
  周煜道:“哑哑并不是的亲生儿子。和哑哑是在游戏里认识的,但是那时候和他仅仅是面之缘。后来是云雁将他带到上海并且寄放在家,才慢慢和他熟悉。哑哑是个很可爱的孩子,很喜欢他,所以决定认他做儿子。”
  少年歪歪头,写道:“有很多孩子?”
  周煜失笑,不知道少年是什么逻辑,但还是摇头:“没有,只有哑哑个儿子。”
  “那小亚的父母呢?”
  周煜有些感叹道:“哑哑的亲生父母很早就死,他之前是寄养在他的姑妈家,但是他姑妈对他很不好,不给他东西吃还让他每干活。哑哑刚来家的时候,他的大腿还没有胳膊粗,瘦得不成样子,整个人轻飘飘的,只手就能拎起来。他不认字,就是因为他姑妈之前根本不让他上学,他现在画画、使用的卡片,都是来家之后教他的,以前他连自己的想法都不敢表达,都是躲在人后怯生生的。”周煜的有些夸张,不过事实也差不多如此,“就是因为样,所以才决定收养他,哑哑么可爱,怎么能再让他回去受苦?”
  少年听得义愤填膺,在小白板上写:“那些人都该去死!”
  周煜有些惊讶。周煜本是觉得哑哑内向,不善交际,难得有个朋友,透露些往事可以让少年对哑哑更好。虽然动机有不纯,但是出发是好的,但没想到少年如此凶硬。
  少年又写:“放心,定会好好照顾小亚的,有在,没人敢欺负他!”
  看来少年对外人凶悍,对自己人却是很好。周煜对少年更是满意。周煜知道,在哑哑个年龄以及接下去的很长段时间里,朋友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会超过父母、长辈的影响,哑哑的性格受到小时遭遇的影响显得有些怯弱,若是在成长期能有个讲义气又有定能力的朋友站在哑哑身边,对哑哑会有很大的好处。而且个朋友又能和周煜熟悉的话,那么对周煜引导哑哑成长也有莫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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