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儿——by溪鱼游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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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在李秀才再三恳求后,云无觅的私塾生涯只持续了一天就结束了,阆仙只好放弃了在得到常笑心之前,先教会云无觅说话的计划。两个人又只能相对着坐在屋子里,干看对方。云无觅低头握住阆仙的手,抚弄他的手指,仿佛这是什么有趣之事。
常笑来找他们的时候,阆仙才将手抽了出来,开门将常笑迎了进来,又给她倒了一杯充满灵气的茶,常笑一饮而尽,舒服地呼出一口热气,笑着对阆仙道谢:“多谢你的灵茶。”这少女说完双臂撑在桌上,捧着脸,五官苦恼地皱到一起,有一种古灵精怪得娇俏,她抱怨道,“昨天秀才问我是不是还在长大,我糊弄过去了,可我不可能永远瞒着他啊。”
阆仙注意到了常笑对秀才的称呼,有一点诧异问道:“你叫他秀才?”
常笑答道:“是啊,我也不知道他的字,都怪凡人那些庸俗礼教。”她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在桌子上划来划去,声音蔫蔫的。
阆仙问道:“你因何事来寻我?”
常笑重新抬头看向他,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有事来找你,无事来找你谈天就不行吗?”
阆仙不说话。
常笑盯着他看了片刻,泄气道:“好吧,我确实是有事相求。”她思考片刻后,接着说道,“我知你们亦非凡人,想求你们在拿到常笑心后,让这里的人忘记我来过。”
阆仙点了点头,道:“好。”
常笑便又露出笑容,或许是阆仙到来后每日都为她泡一杯灵茶的原因,这少女原本只算清秀的面容,像是被一点点拭去尘埃的明珠,逐渐露出原本华彩,钟山川毓秀而成的灵物,化成人形怎么会难看?但同时,开得越盛的花越接近凋零,常笑果的人身只能活百日,这一点阆仙知道,常笑知道,只有李秀才不知。
阆仙看常笑不再说话,沉默片刻,问道:“如此而已?”
你来找我,就只为了这一件小事,不再请求更多?
常笑道:“是,如此就够了。”
阆仙默默打量她,忍不住再次在内心感叹,她笑起来看上去可真是快活,像敞亮的光,也像澄澈的水,一眼就可以看到尽头。草木化人,开智容易,生情却难,少有能笑得如此畅快的。他心中生出一点微弱地怜悯,难得多管闲事,再次出言提醒道:“你之前向我抱怨的事……”
常笑对他眨了眨眼,故作老成地长叹一声,拉长声音道:“这个啊——我之前确实是想问问你有没有法子,能让我保持住现在容颜。可是我想了想,花开花枯,瓜熟蒂落,都是自然规律,我本就是一颗果子,为什么要像人类一样追求青春永驻?就想着还是算了吧。”她说到最后,又露出她惯有的那种不知愁的笑,轻巧总结道,“没有必要。”
阆仙就不再劝。
常笑蹦蹦跳跳地离开了,裙角飞扬起来,像是只蹁跹的蝶,但这样走了几步,她却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样,停下脚步,心虚地张望周围,待确认没有人看见,才舒了口气,拍拍胸脯,故作端庄地小步走开了,背影看上去像是小孩子学大人走路,可笑又可爱。
常笑果化人时是婴儿,但她开智远比化形要早。不然化人后只能活百日,连牙牙学语地时日都不够,不是辜负了天地造化,白来人间走一遭吗?每一颗常笑果的记忆是代代相传的,所以常笑才化人即能语,相应地,她也很清楚什么是凡人的喜欢。
她哼着歌,准备回屋去编络子。她不愿意白吃白喝,用自己有限的人间生存经历挑来选去,最后只得出了卖身挣钱的法子,跟李秀才商量时把人吓得不清。后来。李秀才就教了她编络子。男人不会刺绣这种精巧活,编个花式漂亮的络子却不难,也比采药来钱要稳定。只是男人编络子采补家用,被人知道了总是容易惹闲话,他从前一直是在偷偷做这件事。除了收络子的张婶儿,这还是他第一次将此事告知她人,男人便有几分害羞。
常笑还一直盯着他看,他更不好意思,只好低下头去,专心给她演示如何编络子。夕阳从窗外进来,将他的眉目染上了一层金红色的光,他一静下心,神态间便自有一股心无旁骛之人所特有的认真与沉静,很是吸引人。彩色的线绳被他拽在指间,随着手指灵巧动作穿梭结成一个又一个漂亮的结。常笑坐在旁边看他,一时竟然不知道是看他的脸还是看他的手好,只觉得无一处不好看,无一处不入眼。这少女看入了迷,待到李秀才编好了络子,放到她面前,红着脸问她可看清了吗?的时候,才恍如大梦初醒,也红了脸,嗫嚅着答道没有。
李秀才也不怪他,只轻咳了一下,对她说道:“那我再做一次,你看好了。”
常笑点了点头。
李秀才便又低下头去,放慢了动作,开始编新一条络子。
常笑眼睛看着他,手却悄悄地摸到了桌子上那条络子,再悄悄地将这条络子揣到了袖子里去,红着脸笑了。
李秀才再一次编完,这次他镇定多了,没有再脸红,将络子放在桌子上,抬头问她:“可看会了吗?”
常笑歪头想了想,拿起丝线开始按他刚才动作,尝试着编络子,遇到记得不甚清晰处,便再停下来想一想,然后继续编,磕磕绊绊地,也编出了一条完整的络子,只是不如李秀才编得美观。她还是很高兴,将自己的络子放在了李秀才的旁边,对着李秀才露出了笑容,得意又娇俏。
李秀才笑着夸赞道:“不错。”
常笑真得了夸奖,反倒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去,摸了摸头。
李秀才仔细看了看桌子,奇道:“我刚刚编得那条呢?”
常笑装傻,闭着眼睛瞎说道:“是不是掉地上了啊?”手上却紧张地拽住了自己袖口,害怕里面藏着的宝贝掉出来。
李秀才看了她一眼,无奈地笑了笑,道:“那就算了吧,今天天色也暗了,明天再找吧。”
常笑悄悄舒了一口气,美滋滋地想明天编个一模一样的给他就行了。
第6章 常笑(肆)
“怎么样才算喜欢呢?”常笑问阆仙,她和阆仙日渐熟悉,今天干脆把装彩绳的篮子提了过来,一边和阆仙聊天一边编络子。
阆仙道:“你问我,我也不知。”他坐在云无觅旁边,拿了把小刀,在给云无觅修指甲。清洁这种一如拂去镜上尘的事可以依靠法术,指甲却是身体的一部分,必须要人亲手来修。云无觅摊开手,放入他的掌心,这只手手指修长,骨节遒劲,虎口和指腹处有着一层薄茧。阆仙拂过那层握剑留下的茧时能感受到轻微地痒,情不自禁抿唇微笑,就连为他人剪指甲这种平平无奇的事,也变得有趣起来。
常笑被这个回答噎住,又好气又好笑地瞪了阆仙一眼,心里偷偷埋怨:你都笑成这样了,还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不过她另有心事,没有兴趣跟阆仙斗嘴。她皱眉叹了一声,苦着脸道:“李秀才说他有喜欢的人了。”
阆仙动作一顿,云无觅不明所以地看了他一眼,他才回过神,让云无觅换另一只手。他分出一缕神识,轻巧绕着常笑转了一圈。常笑如今看上去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了,而她还在一日复一日的长大,在一月后,这种成长就会变为迅速地老去。他看过常笑神情,发现这姑娘面上只有怅然和忧愁,没有嫉妒和怨恨,才暗舒了一口气。
常笑果化人只能活百日,这条定律并不是不能打破的。常笑果因为体制特殊,不能修道,但是世间原本也并不是只有求道才能长生,入魔同样可以。一旦常笑果入了魔,常笑心就不能入药了,阆仙当然不希望事情变成那样。
阆仙回答道:“你可知是谁?”
常笑摇了摇头,道:“他没说,但那神情语气,一看就是真的。”
阆仙了然,常笑想过这件事是李秀才骗她的,那就是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是真的,李秀才对她并无男女之情。
阆仙又问:“那你准备如何?”
常笑听他这样问,反倒噗嗤一笑,道:“什么叫我要如何,我是在烦恼李秀才要怎么办!”她苦恼道,“他这么穷,为人又古板,估计有喜欢的姑娘这件事也只敢告诉我了,哪里有姑娘愿意嫁他呢?”她看了看手上编完的络子,放进竹篮里去,抬头就看见阆仙不赞同地看向自己,又是一笑,解释道,“他把我当家人,我自然要为他打算。”
阆仙已经帮云无觅修完了指甲,他将被剪掉的指甲包裹起来,指尖燃火,烧了个干净,才坐到常笑对面,盯着她沉默片刻,对她道:“你不必在我面前隐藏。”
常笑这才不再笑了,她低下头,手指灵活地牵引着彩绳编出一个又一个漂亮的结,沉默半晌,才轻声道:“我没有特意隐藏,我只是觉得……只能有一百日的喜欢,太轻了,不值得被说出口。”
“我希望以后他想起我的时候,不必有任何因为无法回应的喜欢而产生的负担。”
阆仙看见她的泪落到了手上,在阳光下泛着光,又极快顺着手背滑落了,只在肌肤上留下一小行细细的、断断续续的水痕。
常笑抬手擦了下眼睛,抬起头,眼眶红红地对着阆仙笑了。
阆仙看见了这个笑容,觉得真是奇怪啊,明明已经这么伤心了,她笑起来仍然温暖、明亮,像是触手可及的光芒。阆仙感到无法理解,他对常笑说:“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既然已经决定让他忘记,为何现在不尝试一次呢?你要知道,他以后是不会想起你的。”
“我知道啊。”常笑答道,“只是记忆是人生的一部分,想不起来,并不代表不曾存在。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我都不想给他造成困扰。反正时间只剩下两个多月,很快就过去了,何必徒增烦恼?”常笑说到这里,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其实没有两个月那么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的皮相就该开始衰老了。短短一百日的生命,甚至不足够凡人走完一个春秋。
阆仙没有经历过这种烦恼,一时不知该如何相劝,只能沉默。反倒是常笑看他郁郁,反过来劝他,笑道:“你不必为我伤怀,草木不似人类,生来便有三魂七魄,先天圆满,故草木化灵不易,更难生情,而我成熟即可化人,若不限制寿命,就太过逆天了。"
阆仙道:“我知道了,你日后,尽可以随意来喝我的茶。”
常笑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可不要为了给我泡茶把自己拔秃了。”常笑之前问过阆仙灵茶的来历,阆仙告诉了她是自己的叶子。
阆仙摇头道:“不会。”
阆仙说完以后,就看见花花从常笑身后的窗户悄悄爬了进来。风闻花向来喜欢热闹,花花又还是小孩子心性,在阆仙身边待了几天就闲不住了。阆仙就给她身上施了隐蔽术,放她出去玩,只叮嘱她不要跑太远。
花花跳下窗沿,跑到了阆仙身边,拽了拽阆仙衣角。阆仙弯腰伸手,花花跳上他掌心,被他送到了肩上。常笑看见这一幕,会意地笑了一下,起身向阆仙告辞,阆仙将她送出门外,关上门后坐回云无觅身边,问花花道:“怎么了?这么慌慌张张地跑回来。”
花花紧紧贴住了阆仙的衣领,她在发抖,柔软的花瓣蹭到了阆仙的肌肤,阆仙感受到了。他伸出手安抚地摸了摸花花的叶子,向花花输送了一缕灵气。花花被这熟悉地灵气安抚下来,但还是紧紧拽着阆仙衣领,小声对阆仙说道:“阆仙……这里有魔气。”
阆仙眉头一紧,下意识转头看了眼云无觅。云无觅握着他的手,一无所觉。阆仙想到:是了,现在轮到我保护他了。他镇定下来,安抚花花道:“无事,这几天你跟在我身边,不要再跑出去了。”
花花蔫蔫地点了点头。阆仙走到被搁置了几天的花盆边,向里面滴了几滴灵液,将花花种了进去。花花将根须扎进土里,颤颤巍巍地舒展开枝叶和花瓣,才慢慢平静下来。成精的草木可以离开土地依靠灵气生活,但无论如何,还是熟悉的土壤最能使他们感到安全。
阆仙问花花:“你是在哪发现的魔气?”
花花答道:“就在镇子上。”她委屈道,“阆仙,我好怕。”
魔气代表的是混乱,杀伐,和血腥,和主生机的草木之灵天生合不来,而且花花虽然没说过,但阆仙怀疑过她从前其实是被魔修抓走,就算不是,也是被人用魔气折磨过,不然不会比寻常妖灵更怕魔气。阆仙又给花盆中滴了滴灵液,握住花花的叶子摇了摇,安慰道:“不用怕,有我在,没人可以抓走花花。这次要多谢花花,花花真勇敢。”
花花昂起花盘,笑道:“花花是最厉害的!”
阆仙笑着点头,安抚完花花,他看向窗外,残阳如火如荼,灼烧半边天空,像是天神陨落日,血色浸染无数云。
在天空的另一边,血滴神情郁郁地回到了魔土。她这次从太清一路遁逃回来,付出了很大代价,却没有达成自己目的,自然心情十分不快。她没有遮掩身上血腥气,而魔土最不缺的就是会循着血腥味而来的猎食者。她一路斩杀,待回到明怀幽身边时,一身伤竟然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也不知一路到底吸收了多少亡命之徒的修为和血肉。
明怀幽仍然是浑身漆黑的老虎形态,他被云无觅伤得太重,几乎算是要从头开始修行,想要恢复到原先的巅峰状态还不知要过几个百年。但他身份特殊,只要没死,就仍然是这片混乱无序的魔土唯一的主人。他在看一份情报,浑身都是浓郁血腥气的血滴进殿也没能让他移开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