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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道侣天下第一完本——by清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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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日后是几时?明天?后天?还是一年两年?百年千年?”覃明真想呵呵他一脸。
“待你成年后。”凤琰道。
“……哥早成年了!”覃明挑眉。“你别看我这个身体才十岁,我的灵魂已经二十二岁了,比你还大。”
“是吗?”凤琰问。
“不像?”
“嗯。”
覃明瞪眼。他竟然还真应他一个“嗯”字!
“哪里不像?”覃明郁闷。
“阅历,心智,常识。”凤琰捏了捏他的手掌心。
“我……我……”覃明有些恼羞。
他师兄也常说他不够成熟,二十二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
哦,他师兄就是高他两人届的学长,也是他的大老板。他高中时玩的剑三,有一天,他在万花谷跳摘星楼顶景色的成就,怎么都跳不上去,摔死了好多次,师兄身穿万花墨色的紫夜套,站在摘星楼顶看他笑话。他当时臊得不行,可是没有放弃,不停地跳啊跳,扶摇用得不溜,微操不行,死了再来,死了再来,足足两小时,他还在坚持不懈。
那个看笑话的紫夜万花终于良心发现,跳下来,跟他讲要诀,然后带着他跳,他就跳上去了。
拿到成就,站在摘星楼顶,他们两人就聊上了。一聊方知对方竟然是S大的学生,S大正好是他想报考的大学,一来二去,两人就混熟了。
师兄玩剑三比他早,玩得可厉害了,一直带着他到了七十级。那时候,覃明考上了S大,成了师兄的学弟。但是剑三快开八十级了,师兄毕业了,跟他的男朋友去创业了。
哦,没错。师兄有个大他三岁的男朋友,也是在剑三里认识的。覃明对同没什么看法,觉得师兄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喜欢男的?但见过师兄的男朋友后,他就没这想法了。
师兄的男朋友非常成熟稳重,脾气好,会赚钱,会家务,简直是十好男人。师兄和男朋友的家庭条件都不错,拿了创业资金,夫夫俩强强联合,成立公司,慢慢地步上正轨。等他毕业时,师兄来电询问他有没有兴趣去他们公司工作。
覃明那时候正好在找实习的工作,一听师兄要招他,他二话不说就去了。
进了师兄的公司后,他才发现自己的能力不足,第一个月经常出错,幸亏有师兄罩着,帮他挡了不少暗箭。师兄的男朋友睁只眼,闭只眼,偶尔会提点他成熟一点,不要太心直口快了。
但他就这毛病啊,心里藏不住事,一有情绪就摆在脸上。师兄对他太照顾了,连工资给得都比别人多,他才刚开始工作,别人发三千,他发五千。为了对得起这份工资,他一直努力工作,不敢开小差,给师兄丢脸。三个月来,战战兢兢,终于做顺手了,便想着业余之时,偶尔玩下游戏。虽然他有一年多没有玩剑三了,但是一直有关注官方信息,一听快开九十五级了,便有了想回归的心态。于是他心一横,花了三个月的工资,买了一个心仪的万花帐号。
花一万五买个万花帐号,其实有些贵,但他实在喜欢那张脸,帅气,跟自己长得有点像,头脑一热就下单了。
想到这,覃明叹了一口气,触上凤琰询问的眼神,他微红了脸。“人的成长环境不同,心理年龄与生理年龄有时候是不成正比的。”
因为他太顺了,一路有师兄护着,社会阅历尚浅,可能还比不上那些高中就出来打工的人。
“呐,你看林凛,十三岁,爹是武林盟主,他如果没有来修仙,将来必成武林高手。他常年跟他爹行走江湖,阅历丰富,性格稳重,再过几年,定能独单一面。容聂封那三人,大世家出生,见识广,行为举止也都不凡。唐笑就差一些,农户出身,无法与那二人相比。同样是十岁,金小池又比唐笑幼稚一些。”覃明一一点过团队里的小孩。“子葵八岁,还只是个爱哭的小姑娘,卞离九岁,能吃苦耐劳,却不爱说话。至于你——”
覃明上下打量凤琰,摇了摇头。“你,我看不透。”
凤琰眉目一扬,竟笑了笑。
覃明差点迷惑在他的笑容里,他别开眼,动了动右手。
“喂,你要握到什么时候?”又捏又摸的,无聊不?
“这只手,杀了一人。”凤琰道。
覃明整个人一震,盯着自己被凤琰握住的右手。
“你,害怕了。”凤琰盯着覃明闪烁的眼睛,直言不讳。
覃明被他看得失措,他扯出笑容,逞强道:“有什么好害怕的?杀人跟杀妖兽有什么区别?”
他自己都快忘记那种感觉了,被凤琰一点破,寒栗再次袭上他的背,右手不由自主地颤抖。
“杀了那剑修后,你的右手一直在发抖。你虽不停地质问我,却无时无刻地在意这只手。”凤琰把他的右手执起,举到他面前。
覃明皱眉,打了个寒颤。
“开……开玩笑,正如小池所言,那个剑修是恶人,杀了便杀了。”
“害怕,为何不说出来?”凤琰问。
“我都说了,没有害怕!”覃明抽回手,抓过被子,躺下,背对凤琰。
搞什么?
不但没有把凤琰的身份搞清楚,自己交待了一些底不说,还被他看穿了自己的恐惧。
当前是第: 13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比恕?br /> 他杀人了!
卧糟糟螬——
他一个遵记守法,安分守己的四好青年,在现实中杀了一个人!
心里能平静,才见鬼了!
想想当初刚在剑三里,因抢一块铜矿而闹上了矛盾,最后被人开红PK时,肾上腺激素都上升了,握鼠标的手都在发抖,后来他技高一筹,把人给反杀了。
那是他在游戏里杀的第一人,直到那人躺在地上,尸体上不断飘出骂人的三字经,他才清醒过来,自己在游戏里杀人了。
良心上,真的很不安,浑身都在发抖,毕竟那时候他才十七岁。后来,那人带同帮会的人来追杀他,师兄知道后也带帮会的人杀回去,几十人一起打打杀杀,他竟慢慢地平复下来,杀起来人毫不留情。再然后,剑三开了阵营,有了攻防,打群架,完全没有了罪恶感。
非同阵营者,路上遇上就杀,杀多了便麻木了。
刚穿来这个修真世界时,他心中惶恐,后来有了九天逍遥,他便觉得自己有了依仗,特别是看到妖兽头上的血条时,给了他一种玩游戏的错觉。
他还是那个万花,还能释放技能,不过是换了一个模式在玩真人游戏而已。
何靖三人的死,如当头棒喝,让他明白,这个真人游戏世界的人命只有一条,他一个人强无用,必须拥有伙伴,才能继续活下去。因此,他拿出了九天逍遥,让团队中的人都得了剑三的传承。
接下来,他们一路南行,遇路妖兽,团队的合作,越来越刺激了他。他还是那个团长,那个玩剑三的万花。
断岸云海跳阶梯,如天子峰的地型,更加地迷惑了他,遇上白袍剑修,完全把他当成天子峰的五号BOSS刷了。
直到,他被掐住了脖子,呼吸困难,差点窒息而亡时,他终于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因为害怕死亡,所以激发了他的求生欲,使出最后的力气,用落凤扎进了剑修的颈动脉,杀了他!
温热的血喷到他的脸上、手上,他方如梦初醒,那个被他杀死的人,不是剑三的BOSS,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杀人的这只右手,不断地发颤。
等所有人起来后,他仔细观察着小伙伴的神情,却发现他们面对尸体时,没有个人流露出恐惧的表情。
人不是他们亲手杀的,所以毫无心理负担吗?
林凛更大胆,搜尸取宝。
这孩子从小就跟着父亲混江湖,一定见多了打打杀杀,因此,杀一个恶人,于他而言,是除奸惩恶。
容聂封和李飘渺他们,世家子弟,大世家吃人不吐骨头,他们必定见惯了死人,所以面对剑修的尸体时,面不改色,李飘渺还有胆子踢他两腿。
至于其他小孩,年纪小,三观还未完全确立。
打个比方,很多人在小的时候,会拿水去淹蚂蚁,捉飞蛾在蜡烛里烤,完全没有对生命产生敬畏。当孩子长大后,受过正统教育,慢慢地,确立是非观,才会产生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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