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报恩要抱抱完本——by 蕾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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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他这声惨叫,玄王放下抄本,偏头,有些奇怪地看着他。
光秀现在的心情就有些复杂。这心境若要形容起来,就好像那偷偷潜入少女闺房怀揣不轨的采花贼,还未等坏事做尽就被人逮个正着。
“……光秀?”
“没、没,我睡得很好。”他连连摆手,心里头对玄王大人用的那个“也”字有那么一瞬间感到很奇怪。
但也只是一瞬。
玄王招手让他过去。他做贼心虚,心里胡乱盘算着该怎么编未请入室的理由,脑子那一瞬间的违和感很快就丢一边去了。
他忐忑地走了过去,在玄王身侧蹑手蹑脚地站定,全身因紧张而显得格外僵硬。他站的方向,视线就刚好落在那抄本上。羌族传统,无论男女,自幼便要识字。所以那抄本上写的什么字,他都认得。原本以为是文集小说一类,可他瞟着的那几行刚劲有力的字体来分析,更像是战报。
虽然玄王没有隐晦之意,但光秀也明白那不是自己该看的,便将目光移向别处,就是不敢直视玄王的脸。
玄王注视着他,细长的双眸流转出淡淡柔光,唇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可是心急着想去集市玩了?”
“你怎么知……”他赶忙捂住嘴。
过于心直口快,竟然忘了礼貌。
他讪讪低头,心中连连骂自己是笨猪,简直就是罪加一等。
玄王伸手揉揉他的头发:“如此。”
“呃……什么都瞒不过玄王大人。”
头顶上方传来淡淡笑声,很轻很轻,但听得出语调中的和悦心情。
“那便去把夜羽叫起来吧。”玄王起身。
说起夜羽来,不知怎的,他看上去非常疲惫,昨晚晚饭都不曾出席,早早便去睡了。
“啊,玄王大人,头发!”
玄王还是昨天那一身,看上去不曾脱下来过,只有髻着的头发松散了下来,在身后随意披着。
“要梳吗?”
光秀用力点了点头。
虽然玄王大人将头发披散下来看着更为妖冶,让光秀的一颗心为之怦怦乱跳。但这样子上街,着实不雅,指定会让人指指点点。
玄王向来漠然处事,从不会把别人的眼光放在心上。然而光秀可受不了自己喜欢的人被别人指指点点,评来评去。
“放心吧,玄王大人!我一定会为您梳一个任何人都不敢妄加评论的发式!”光秀两眼放光。
“耽误你游玩的时间好吗?”玄王虽已坐了下来,偏头看了眼披在身后的头发,神情还是有些犹疑。正统的发式并非是用绳结扎一扎就能完事的。他并不想拒绝光秀的好意,可是这份担心还是令他心存顾虑。
光秀只觉得身体里面腾起一股暖流,让他忍不住流露出欣喜的表情。这世间,再没有比心爱之人对自己的关心而让人倍感喜悦的事了。
玄王只是简单的撩发动作,在光秀看来,是那么优雅,那么惹人怜爱。
他已忍不住想扑进玄王怀里,紧紧抱住他!
但他还是将这份激动的心情压抑了下来。他深吸了一口气,道:“不耽误、不耽误!而且,我最喜欢给玄王大人梳头发了!”
是的,如果将“服侍玄王”和“上街游玩”至于天秤两端来衡量,光秀毫无疑问会选择前者,想都不用想。
玄王才是他毕生的喜悦,其它的不过是增加喜悦的附属品。
“……嗯,哦,如此。”
被光秀这样大放异彩的眼神盯着,玄王反倒不知所从。
光秀梳理得很是用心。玄王的头发光滑又繁多,不易挽起,亏他能耐得住性子。他将墨色长发高高绾在脑后,挑了个合适的簪圈戴上,基本大功告成了。
完成后光秀忙跑去拿铜镜,玄王轻轻一挡,好笑道:“余又不是个姑娘,梳个头便要照照镜子。”
“玄王大人不看看好看么?”
“你觉得如何呢?”
“好看!”光秀抹抹哈喇子。
玄王嘴角泛起一个浅浅的微笑,伸手在他头顶上揉了揉:“既然光秀说好看,那准是没错了。”
于玄王的气质而言,这身打扮倒颇有些侠士气概,委实好看。
光秀的雀跃指数就再次升高。玄王大人本来就生得好看,加上这番精巧装扮又是出于自己的一双巧手,心里自当喜欢得紧。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自己炒的菜再难吃也觉得好吃。何况光秀梳头的手艺也确实不差的。
不过若是由他本人啧啧赞美,也的确是忒臭不要脸了些。
他们出了屋,光秀去喊夜羽起床。敲了几声,门内没人应,想来是睡得挺沉。光秀又加重了下手的力道,还是没人应门。他就差抬脚便踹了——当然在玄王面前,他可不会去干那有损风度的事。他便顾不得礼貌,想推门进去,直接将屋主叫醒。奈何里头门闩死死顶着,根本推不开。光秀只好回望庭院中的玄王,一脸犯愁。
玄王先是招招手,让光秀站回自己身边,然后对着门扉,叫了一声“夜羽”。
声音在光秀听来很轻很柔,是符合着玄王性子的音量来的。但却不知怎得空气频频震动起来,眼前的景致也像道道波纹变得轻微扭曲。
庭院里栽着一株梧桐,早先枝干上栖息着几只雀鸟歇脚。其中一只估摸着是只母雀鸟,高立于别的枝杈上,悠悠地啄着毛。另一旁的几只公雀排排站,仰望母雀英姿,迟迟犹豫着不敢下手。
终于有一只鼓起了勇气,振翅一飞,潇洒落在母雀旁,叽叽喳喳,喳喳叽叽,倾诉着一见倾心的爱慕之情。母雀本不抬眼看它,尽顾啄着自己的羽毛。后来兴许是某句鸟语触动了母雀的心房,母雀回望了它一眼。
这一眼,便再也忘不掉它容颜。
公雀于是振奋着精神往母雀身边跳了跳,凑到跟前,比肩接迹、双宿双栖。
还没等公雀倾诉更多的爱意,这忽如其来的声波震荡着空气。群鸟惊起,四散而逃,着实棒打了一对鸳鸯。
紧接着夜羽房中有了动静。叮叮咣咣的,好像在地震。
声音很有特点,也很好分辨。起初是什么东西跌下了床,然后是什么东西撞翻了几案,再者是门闩猛地划开发出的刺耳响声。
夜羽只穿了件白色内衬,披头散发蓬头垢面夺门而出,一路滑行至玄王面前,拜服于地。
“属下拜谒来迟,还请玄王大人恕罪!”
这番模样,以四灵将之尊贵身份而言,着实凄惨了些。
玄王嘴角不自知地牵起一个弧度。
(真好玩……)
旋即,他微怔。自己竟起了捉弄人的心思,这在以前是不曾有的。
他颇为感慨地摇摇头。想来,自己是受光秀影响了罢!
“起来吧。”
夜羽战战兢兢起身,双手不知该摆放在哪里,尴尬得很。
这番模样,实在滑稽。可惜星魂等人无缘见了。
玄王忍着笑意,对光秀道:“光秀,你便也去给夜羽梳梳头吧。”
这邋遢模样,可见不得人呐!
第21章
三人装点好便出了门。
大门口早已停了一辆马车,恭候他们多时了。
马车是夜羽昨儿个嘱咐悦宾楼里的伙计,叫他托大掌柜帮忙准备的。
说来这悦宾楼的大掌柜确实会做生意。夜羽他们这三天都是在悦宾楼订餐,又是点的高档酒菜,早已被当成熟客殷勤对待。有时即便不在他们酒楼消费,有了吩咐他们还是帮忙照办。例如这雇马车一事,便是大掌柜亲自吩咐下去,为他们准备了一辆上乘的马车。
这是一辆崭新的、用四匹骏马拉着的黑漆马车。阳光这么一照射,整个车厢都泛着油光。拉车的马也是全身漆黑,看不见一点杂色。
如此华丽的马车,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以雇得起的。
大掌柜的确很会办事,办得很让人舒心。
所以悦宾楼的生意总是那么红火。明明这里的每样东西都比别的地方贵上几倍,却还是有这么多人愿意光顾,愿意“挨宰”,多半是他的功劳。
有些人并不在乎腰包里的银子。他在乎的,是花钱能否买来顺遂。很多生意人并不懂得这个道理,总想一口吃个胖子,总想着要客人多掏点腰包里的银子,却忽视了客人为什么要掏银子。
——谁想花钱买不痛快呢?
只有蠢人才会实实在在的做“买卖”,聪明人都会切切实实的做“交情”。
人就是这样,若是对一个人有了好感,总会不自觉巴巴给他送银子的——甭管什么方式。
马车比约定的时间早来了半个时辰,这当然也是大掌柜特意嘱咐的。
车夫小宋见他们从大门走出,赶紧从车上搬下马凳,放下来。然后迎了上去,恭恭敬敬地问候:“给几位大爷请安。小人小宋,伺候几位爷。”
“嗯。”玄王应了一声,走在几人前面。小宋便搀扶着他们轮流上了马车。
马鞭一扬,马儿拉着车稳速前行。
光秀打开车窗,眺望着窗外的风景。他现在的心情,就好像当初第一次下山时那般兴奋。
夜羽准备了一些碎银子,塞到光秀手中:“这些碎银子你收下,一会看见什么稀罕的,你就买下来吧。”毕竟他也不知道光秀喜欢什么,让他自己决定吧。
光秀摇摇头:“这……这钱我不能收。”
“拿着吧!这本来就是你该得的。”反正他们的所有钱财都是从泰辛和訾宙那里搜刮来的,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光秀看看玄王,玄王对他点了点头,他才伸出手,将银子收下。
“谢、谢谢夜羽大人。”
“哪里。哦对了,既然咱们是在过节,那依我看啊,咱们也就不要太拘泥于礼数了。光秀你就喊我夜羽大哥吧!至于玄王大人嘛……”夜羽想了想,有什么称呼即可以不引人猜忌又可以尽到礼数的。“……嗯,就称‘少爷’好啦!我们就扮成一同出游的主仆三人。玄王大人是主子,我是管家,光秀你便是书童。如果有人问起,就这么告诉他。”
光秀点点头:“我明白了。”
看着光秀一脸认真地嗫喏着“我是书童”、“我是书童”,玄王的双眸中流转出淡淡柔光。
这时,小宋唤道:“几位爷,已经到地方了。”
马车在集市牌坊前停下。里面被各类的小摊和川流不息的人群占满,马车无法驶入。
他们下了车,夜羽给了赏钱,便一同走入。
沿街的商铺都结着彩旗和红灯,街上到处都是小商贩,要比平时多了几倍。商贩们的摊子前也都摆放着一盏花灯。等到夜幕降临时,将灯点燃,想来是非常漂亮。
玄王他们随着人群走,看到热闹的地方,或是某个摊子有什么稀罕的物件,就会停下来看一看。
夜羽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感慨道:“这里(人界)的节日习俗,倒是与我们(幽冥界)大大的不同。”
玄王附和了一声:“嗯。”
这话题勾起了光秀的兴趣。他手里正把玩着一个穿着荷叶半臂衣裙,手持荷叶的磨喝乐。听到夜羽这么说,他小心放下磨喝乐,回头好奇地问:“咦?那夜羽大……哥你们那里是怎么过乞巧节的呀?”
“唔嗯……我们会在这一天狩猎。”夜羽苦思冥想,找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说法。
幽冥界没有“乞巧节”。而在人界的乞巧节这一天,恰巧也是幽冥界的辉煌殿为学生们举办“武者挑战”比赛的日子。每逢这一天,辉煌殿的学生们会争先恐后地杀戮魔物,看谁杀的多。在比赛结束后,他们会聚集起来,将那些魔物的肉串起来做烧烤,以此庆祝。
夜羽稍稍回忆起自己还就读辉煌殿时,参加武者挑战的时光。那时他和玄鹰是同届生,两人成绩都非常优异,互相视为竞争对手。为了在武者挑战上胜出,他们两个人让魔力鸟这个种族从食物链中彻底消失了。
(结果最后还是打成平手呢……)
想起当时自己和玄鹰谁也不服谁,互相冲着对方做鬼脸时的倔强表情,夜羽笑了出来。
“哎呀小哥,莫非你们是极北的游牧民族吗?”听到夜羽他们话题的摊主,好奇地笑着道,“在年轻男女缔结姻缘的这一天狩猎,展现男子汉的勇猛给心仪的姑娘,还真是热血男儿的浪漫啊!”摊主轮着胳膊,似乎也因此热血沸腾了。“如果大叔再年轻几岁,也想活动活动筋骨啊!”
“啊哈哈哈哈……”夜羽讪笑着,完全牛头不对马嘴。
“既然是外地来的客人,那大叔就算你们便宜一点吧!”不亏是商人,三句不离买卖。
“你想要这个娃娃?”玄王摸摸光秀的头,指着他刚才把玩的磨喝乐。
“噢!这位少爷真有眼光!”摊主两眼放光,双手捧起那个磨喝乐,凑到光秀面前,“这个可是最新款,在青年男女中可是大受欢迎的哦!把这个供奉给牛郎、织女,一定会给你带来好运呐!”
“好运”这两个字,摊主咬的特别重。
光绣就羞红了脸。他当然知道摊主指的什么意思。
“不不不不不用了!我、我还未成家……”光秀连忙摆手拒绝。
“哎?这样啊……”摊主一脸失望。不过他马上把推销的下一目标转到玄王身上:“那这位公子怎么样?要不要买一个?可保你多子多福哦!”摊主呲着大白牙,露出生意人的职业微笑。
光秀猛地看向玄王。
(对了,玄王大人他……已有妻室了……)
光秀的胸口泛起阵阵酸涩。
“多福”这个词引起了玄王的注意力。他从摊主手中接过磨喝乐,细细把玩着。小娃娃呲着牙,笑得无邪。
“夜羽,付钱。”
“是。”
夜羽从袖口取出钱袋,摊主贴己地伸出十根手指头,眯眯眼笑道:“只要十个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