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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利器——by司马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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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敏存,卫副校长是他的新任战史课老师。
  而如今,多少年过去,卫敏存仍旧月白风清,他们间却早已不似当初。
  “你有什么罪?”
  “属下私邀第九基地监察官加入戍卫团骑兵队巡城,有违军纪,请将军处分。”
  卫敏存闭上眼,面上显出疲惫,“每次到你该晋升的时候,你总要争着背几个处分。没有处分,你都要自己抗命违纪,弄几个处分出来。你就那么看不上我搭给你的晋身台阶?”
  沈霄根本不回应,“请将军处分属下。”
  “好。”卫敏存也恢复那张波澜不惊的脸,方才的疲惫一扫而空,又是那个运筹帷幄的总指挥,“留职查看,戍卫军团你不必管了,安心当好你的侍从长官。”
  哪怕他每天坐在会客厅里打游戏,卫敏存也要他每天黎明来这里报道,自己不离开办公室他就必须在这里守卫。
  沈霄针锋相对,“那么属下申请明天休事假。”
  “理由。”
  沈霄直白地盯着他,“去探望我的合法丈夫。”
  “合法丈夫”四个字像是扎进卫敏存耳膜的一根钢针,他们彼此折磨。刷刷地签字声里,卫敏存淡淡道,“不批准。”
  这两人僵持片刻,沈霄半句话不说,“咔”并拢双腿敬礼,转身离去。
  卫敏存手中握的笔停住,笔尖几乎被摁断,在纸上洇出一片墨迹。“你有多少年没叫过我老师了?”
  这个问题像一片雪花无声坠地,激不起一个答案的声响。
  沈霄面对卫敏存,深邃锋利的眼里却没有那位卫将军,退到门外,带上扶手。
  而这天晚上,沈汉端着热茶,靠在楼下的沙发。
  不仅基地,对桂冠宫和外交部而言,今夜也是个不眠之夜。
  即将与年幼的帝国未来女皇结合,成为帝国实际掌权者的伦诺克斯公爵来访。
  联邦和帝国的战争才正式结束五年,正面战场上不再尸骨成堆,但情报战还打得暗流涌动。公爵的到来会为和平打下更稳固的根基,还是一个风雨飘摇的预兆?
  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活在联邦还是帝国,苦苦支撑着见到一场战争的终结,难道就如此不幸,会再见证一场旷日持久战争的开端?
  帝国皇室的到访也会揭开他试图淡忘的记忆。他的出身……
  他们兄弟出生在帝国,七岁时被母亲带着逃到联邦,这不是秘密。但很少人知道,他们在帝国时的身份不是平民,而是贵族的奴仆。
  他们的母亲是男爵家管餐桌的女仆,沈汉和沈霄不知道生父是谁——也许是男爵,也许是管家——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生父是不是同一个。
  沈汉没问过他哥怎么想,兄弟两不讨论在帝国时的事,作为女仆的私生子活在男爵家的下人中。来到联邦像是得到新生,但现在,前世的阴影跟上来追魂索命。
  沈汉按着额头两侧,上楼开行李箱,从几套制服和常服底下拿出藏匿的酒瓶。
  他不像沈霄一样喜欢酒,但偶尔需要一点东西缓解痛苦。高度数的烈酒倒进热茶里,酒精味和茶味混合的苦涩气息盘旋弥漫。他坐在床边,大口喝下,温热的液体刺激食道。
  透过窗户,隔壁的窗里也亮着灯光。庄烨还没睡,那只小天鹅心情如何,今晚他睡得着吗?真是抱歉,我带给你了心痛和酸楚。
  沈汉嘴唇向上拉,却实在笑不起来。这个高大的男人疲倦地把那杯酒精含量很高的茶放在床头柜上。


第二十章
  早春不会因为人们的痛苦而延缓她提着裙摆到来的步伐,新都人民为“迎春日”忙碌,迎春日当天还有大型的花车游城和焰火晚会。
  这一周末尾的假期,沈汉回到新都。在小天鹅事件后,他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涉足中城。去那个地方是为寻欢作乐,但当庄烨那夜失魂落魄的模样浮现在他眼前,他就陷入莫名的痛苦。他已经不需要更多痛苦了。
  他们妈妈的家安在下城区,沿着窄巷的一处两层砖瓦小屋,在这个区域已经算相当不错的住宿条件。
  新都的下城区充斥着各地来的人,大量像他们一样从联邦和帝国动乱的边境搬来的平民。沈汉穿着平民服饰走过泥路,上两级台阶,要去开自家的门,对面屋子一位衣着贫寒的女士连忙招回玩沙堆的女儿,牵着瘦小的女孩走到他面前,警惕地质问,“您是谁?在沈律师的屋子外面干什么!”
  “来看我妈妈,”沈汉无辜地转向她,“夫人,我是沈律师的儿子。”
  那位夫人讪讪地红着脸带女孩离开,沈汉在她身后笑,然后扬声,“谢谢您,关心我妈妈。”
  沈汉进房,他并不熟悉这间房子,一家三个人都太忙。他的妈妈搬家到新都时,兄弟两人已经去了军校,住在宿舍里,从此以后全家团聚的日子寥寥无几。
  房子很小,进门就是水槽。水槽边堆着高高几个咖啡杯,咖啡总是干在杯里,来不及洗,久而久之黑漆的颜色沁入陶瓷。
  “我回来了,妈,你又没锁门。”
  没有回应,沈汉挨个房间找人,最大的房间是她的书房。他们的妈妈搬家到新都,在公诉人办公室找到工作,为没钱请律师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是个彻头彻尾的工作狂。
  书房里堆满文件,空无一人,旧桌子台灯下压着一张字迹潦草的字条。
  临时有事,不回来了。你们兄弟自己找东西吃。——沈丽。
  沈汉笑着摇头,妈妈还是妈妈。墙上的钟快指到六点,他主动挽起衣袖,到水槽边打开水龙头洗碗。
  沈霄回来时听见水声和沈汉哼歌的声音,一首童谣小调,他嗤了一声,沈汉抬头,兄弟两人对视一眼,沈霄就明白怎么回事,抱起手臂不打算帮忙,“你就那么喜欢洗碗。”
  “你叫我回来的。”沈汉耸肩,不由分说泼他一把水。
  沈霄怒笑,要狠抽沈汉却被躲开,“小王八蛋!”
  “我只比你小一岁。”争斗之中,沈汉还轻松放回一个瓷盘。
  地方狭窄,两个人都高大挺拔,肩膀挨着肩膀。温馨的灯光和水声里,沈霄冷哼,既然身上被打湿了,就也挽起衣袖洗碗。
  他们妈妈现在还没有钱去买自动洗碗机,因为她一旦手头阔绰,那些钱就会进到互救会的捐款箱里,或者送到食不果腹却要打官司的穷人手上。
  “我害得你丢了戍卫团的职务?”沈汉突然问。
  他们兄弟之间从不多问,也不多说。就像沈霄不问沈汉为什么要不在场证明,沈汉也很少问沈霄。部分是因为他们都执行过很多情报任务,许多任务里的事是连血肉至亲都不能知道的,他们习惯了对兄弟保密,对母亲保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都是成年男人了,他们相信对方知道怎么处理自己的事,为自己负责,不用一个兄弟插手。
  但这次不一样,沈汉第一次让沈霄帮这种忙。说到底是他没管住下半身,对不该脱裤子的人脱了裤子,才连累沈霄。
  “不是你这件事我也要想办法弄个处分。”
  又放回一个碗,泡沫和水沾到肌肉线条清晰的手肘,沈汉甩干手上的水,他那份已经洗完,剩下的留给沈霄。
  “你就那么不想升少将。”
  沈霄嘴唇扯出讽刺的弧度,本来就深刻浓重的脸上咬肌绷紧,“再往上走就不可能做纯粹的军人了,我厌恶勾心斗角的政治。”
  他的哥哥要自由,天性刚强,受不了一点点拘束,也做不出一点点妥协。
  卫将军要他的哥哥寸步不离地跟他往上走,他的哥哥却恶心再往上走不得不面对的勾心斗角的政治斗争。
  沈汉的第一反应是,太浪费了。他哥哥明明可以做一只握剑的手,却满足于做联邦的利刃,别人手里的利剑。
  同样的土壤,同样的种子,可以长出两棵迥然不同的大树。
  沈汉和沈霄是两种人。
  沈汉一时没说话,他暗自诧异,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
  一个咖啡杯被沥干水放在台面上,沈霄用抹布擦手,“你为什么烦闷?”
  沈汉微微眯眼,望向天花板,“我想请一个很长的假,长到帝国访问团走人。他们还没来,报纸上电视上已经全部是关于帝国访问团的消息。访问团里有多少贵族,联邦人民居然也对贵族的八卦津津乐道。”他后靠墙壁,叹口气,“差不多每天都有人问我帝国的事。”
  沈霄脸上的表情变得复杂。
  他面容相仿,但气质比他温和的弟弟问,“我不想人知道我们,还有妈妈,以前在帝国是什么身份,很虚伪吗?”
  沈霄最终摇头,吐出的字重若千钧。?“不。”
  沈汉笑了笑,“哥……”手臂搭上沈霄的背。


第二十一章
  三月二十日下午四时,新都国际航空港外一弯碧水映着热烈的日光,旗舰盘旋着化作一只紫色巨船,缓缓降落在银光夺目的水面。
  三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和主持人围在航空港外,激动万分。
  “刚刚降落的是帝国皇帝御用的“紫水晶号”,它从柏丽宛榭宫直飞到这里,带来了高贵奢华的帝国风情……”
  快门声此起彼伏。
  转播的大屏幕前,沈汉按了按太阳穴。
  “这些媒体对帝国也太谄媚了吧!”莫少校气得眼珠发红,恨不得把兴奋的记者和主持人统统逮捕,“他们都该被判处叛国罪!”
  他的兄长死于联邦帝国的战争,像许多沈汉曾经的战友一样。沈汉完全理解,为什么莫如兰不能坐视他哥哥用生命保卫过的人民掉转头去崇拜帝国贵族。
  “让人恶心,但不犯法。”沈汉以为自己会斥责、嘲讽媒体在这件事上的无良表现,却连对此感到愤怒的力气都没有,“我在很多事上佩服你哥哥,其中有一件就是,他明知道我们保护的民众健忘,仍愿意为他们献出生命。他保护的是一个自由的联邦,自由里包括新闻自由。”
  莫如兰默然一阵,咬紧嘴唇,“帝国访问团三天后真的要来我们基地参观?”
  “我们还要负责帝国访问团参观期间的保卫工作。”沈汉的太阳穴又开始发胀。
  屏幕上,这个很明显亲帝国的主持人叫出声来,“扶梯降下了!舱门打开了!帝国的伦诺克斯公爵大人第一次访问我国!”
  豪华旗舰的舱门已经很高,那位公爵居然要微微低头才走出来。才刚出来,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就敏锐地看向镜头密集处,露出公式化微笑。
  好一位不同寻常的大贵族!沈汉的目光立即锁定在伦诺克斯公爵身上。在他第一次亮相前,沈汉订阅的新都小报都在猜测这位公爵会穿什么衣服——传统庄重的帝国长袍还是新式的简易西装。
  新都居民很少会和关心一个二十岁的女星穿什么一样关心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穿什么。
  但他的衣着代表了他的态度和他未来的政治主张,现在展示给千万双关注他的眼睛。
  他穿着一袭帝国贵族的紫袍,浓重的紫色上绣着金线。紫是帝国最尊贵的颜色,皇帝的居处墙壁都是紫色,所以称之为紫室。
  他在衣着上尊重帝国的传统,但款式却经过改良。帝国男性贵族也像女性贵族一般愿意为一袭华服豪掷数万马克,作为除未来女皇外最尊贵的人,他的华服却既没有宽大的衣袖与繁复的珠宝,又没有拖地长达数尺的下摆,这一身长袍显得分外合身且肃穆简朴。
  他有棕色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和眉骨,高贵血统的证明。他是非常适合被绘成肖像画的人,宫廷的天鹅绒紫幕做背景,胡桃木书桌,富丽堂皇的家具,小地球仪望远镜之类精致的玩物,桌上摊开厚重的丝绸装订书,腰间佩剑,战士的坚毅和学者的儒雅在他身上合二为一,貂皮斗篷和绶带又为他增添高贵威仪。
  伦诺克斯公爵徐徐走下扶梯,向两侧记者挥手示好。他是访问团中身份最高的人,其他人已经用对待皇帝配偶的礼仪对待他,在他下到扶梯一半时才走出舱门,隔一段距离跟在他身后。
  随行者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一位二十余岁的惠灵特伯爵,金发碧眼,在烈日下十分美貌。不同于伦诺克斯公爵的成熟持重,年轻伯爵脸上是贵族常有的鄙夷和不耐烦的神气。
  联邦的副总统,一个笑呵呵的中年人随即迎上去,与公爵摆出摆过千百次的友好握手姿势,媒体冲到他们跟前拍照。
  这一幕让沈汉低声笑出来,“据说是总统还是副总统去迎接让桂冠宫的幕僚们抓破了脑袋。”女皇到访,毫无疑问是总统迎接合适。但是女皇的未来配偶……总统迎接待遇过高,但他作为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只让副总统迎接又待遇过低。最后决议是副总统前往航空港,将帝国访问团接待到桂冠宫,总统亲自举行国宴。“其实谁去都好,在这位公爵面前,哪个年龄相近的男人都会相形见绌,除非……”
  莫少校没好气地问,“除非什么?”
  沈汉笑着摇摇头挥走那个荒诞的念头,端起茶杯喝茶。他见过最吸引人眼球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是卫敏存,如果卫将军愿意辞去军职,做个政治家,沈汉天马行空地想,凭他的容貌和姿态,倒是能和这位公爵在大屏幕上打个平手。
  明媚的阳光洒进玻璃窗,窗外草坪翠绿,喷泉水滴晶莹,疗养院的下午茶厅里,大屏幕也在转播这一幕。
  庄烨抱着含露百合,近乡情怯,近妈妈情更怯。他每个休息日都来探望,妈妈的状态时好时坏,好日子里当他还是七岁的孩子,坏日子里不认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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