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利器——by司马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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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在惠灵特伯爵心中扩散,他强撑着用酷烈的目光盯着沈汉。
自信逐渐回到沈汉身上,他笑着说,“奴隶出身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巨大痛苦,于是我们做出了一个选择。”
选择逃脱,选择藏匿,选择远走到边境,选择偷渡走出帝国来到联邦。
帝国和联邦的军队隔着国境线驻守,几段地形复杂的关口常有人冒险偷闯。两方驻军都对偷渡者见怪不怪,帝国边防军漠然开枪扫射。联邦边防军可以接受逃难的奴隶,但却不能给难民任何炮火掩护,否则就是两国边防军队交火,状况立即升温。
他们向国境线逃去,帝国军的炮弹没有越过国境线的,一旦过了那条线,就安全了。那一刻他们只知道拼命地跑,无法去关心一起逃难的家人朋友,短短数十米冲刺,就是死到生的距离。
庄烨几乎被震慑住地望着这一幕,听着沈汉的声音,出身在另一个国家的人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他们曾经怎样匍匐着挣扎着去触碰自己一出生就拥有的权利。
惠灵特伯爵脸色铁青,“他在鼓动偷渡,立刻停止转播!”
工作人员却手忙脚乱,目瞪口呆,“开关在哪?……怎么会设置在那里!……关闭不了,遥控失灵……”
人们慌成一团,转播还在进行,沈汉凝视镜头,“事实证明那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如果留在帝国,我最多只能像今天一样成为一个受表彰的奴隶。一个在帝国只能做奴隶的人来到联邦可以做一个军人,佩戴将星。惠特曼伯爵认为这象征帝国的优越性,我却认为恰恰相反,这充分显示帝国的奴隶制度是如何腐朽低劣。”
惠灵特伯爵再不顾及风度和仪态,向后命令,“把他拉下来!”
沈汉却已说完最后几句话。
“我很幸运,很多人相信‘母亲是冒险的反义词’,但我的母亲早早指给她的儿子们看,自由和平等在于抗争。这抗争代价太高,有时甚至需要付出生命。但如果自由和平等对你来说比生命更重要,那么请记住,你不是没有选择。”
老惠灵特伯爵指责他不了解忠诚的意义,他了解忠诚,所以拒绝为帝国献上忠诚。他选择了联邦。
那一刻,庄烨陷入错觉,恍惚在沈汉身上看见光。
转播终于被切断,因这十几秒钟惠灵特伯爵施加的压力,在场的摄录人员都满头大汗,虚脱倒地。
惠灵特伯爵蓝眼睛里燃烧火焰,几大步跨上台逼问,“你竟敢在帝国的授勋仪式上鼓动奴隶逃往联邦或是发动革命!”
沈汉一笑,“我从来没有提过‘逃往联邦’或是‘革命’,莫非您认为帝国奴隶想得到自由和平等,只能通过这两种方式?”
“你——大胆!”惠灵特伯爵的恨意可以冲翻礼堂,授勋的长剑被他抽出,银亮剑尖直指沈汉,“我,要和你决斗!”
“请您适可而止!”斩钉截铁的一声不来自沈汉,居然来自庄烨。年轻人拦在沈汉身前,脸色凝重,白皙的双颊却因怒气浮起淡红。
纤弱礼貌的人爆发起来更可怕,他的眼睛熠熠生辉,将周围的人逼得心中一凛。
惠灵特伯爵嗤之以鼻,仇恨刻骨地直视沈汉,“你竟不敢接受决斗,要躲在一个这样的小男孩背后。”
第三十一章
庄烨用力伸展的手臂被轻轻碰了碰,他不自觉放下手,眼睁睁看着沈汉缓缓走出。
不,不要去和他决斗!庄烨在心底这样说,却没能说出口。
他看见沈汉大步走向剑尖,一把握住锋刃,鲜血争先恐后从他指缝溢出,他举起手,掌心指节都被割裂。
惠灵特伯爵瞳孔收缩,他为什么做出认输的动作,为什么让血滴落在地?沈汉明明是击剑高手,且此时没有一丝胆怯的迹象。
纷乱思绪里他听见沈汉平静的声音,“你不配和我生死搏斗。”
这样的流血不是认输,而是表达彻底的不屑。
“你!”惠灵特伯爵震怒,浑身颤抖,沈汉早已迈开腿,不再回头地离去。
“……您的伤口!”庄烨匆匆追上,沈汉放慢步伐等他。
连接小礼堂的走廊装饰华丽,浅紫色的壁纸上描绘金色花纹,地面铺设浓紫地毯,每隔几步吊顶上便垂下闪烁无数明星光辉的水晶灯。这华丽让沈汉不适,“出去再说。”没有受伤的手拉上庄烨手腕。
在这座充满帝国风情的建筑里,沈汉无法自然呼吸。走出苹芩馆大门,他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
“您的手。”庄烨看向他血淋淋皮肉绽开的手掌,沈汉安慰他,“我会去包扎的,别担心。”
庄烨还想说什么,却见沈汉骤然抬头,如同背后有眼睛一般向苹芩馆一角扫去,那里有一个穿着清洁员制服,面目模糊的男人,被他看得全身紧绷,手上的毛掸坠地,捡起来不敢抬头,畏惧地逃走了。
而沈汉脸上又露出那种胜券在握的笑容。
“那是?”
“那位公爵阁下的人。”
一根线像闪电在脑海中闪过,串起异常事件,庄烨低声,“所以您早就知道有录播,也知道关键时刻录播停止不下来,伦诺克斯公爵有意让惠灵特伯爵出丑?”
“伦诺克斯公爵被称为‘改革者’。”沈汉说,“他与惠灵特伯爵那一派不同,认为帝国的阶级应该具有更大的流动性,即使是奴隶,也要给他们向上爬的阶梯。一锅沸水不给一个上升的出口,总有一天会从内部炸毁帝国。”
那位公爵与沈汉初次对话的场景在庄烨眼前闪过。
“生在帝国,却为联邦效力的感觉如何?”
“为联邦效力的感觉很好,阁下。我很庆幸我来到了联邦。”
那一天的问答如同今天发生的一切的铺垫,庄烨愕然,耳边听见沈汉总结,“说到底,我不过是在帝国高层两派的斗争里占了便宜。”
他的语气太轻描淡写,甚至不愿多提,认为这种做法虚伪。庄烨不由得心中急切,“您很厉害。您了解伦诺克斯公爵的政见,了解他们的争斗,准确预测了局势……”
小天鹅维护他,在他自己面前维护他。沈汉不自觉地笑起来,庄烨这才停下,有些尴尬,却认真说,“您在台上的时候,我在您身上,看见一种光。”
“光?”
“历史书上描述那些能用信念影响时代的人们,字里行间都是那种光。那种……光明和希望。在台下的那一刻我在想,也许您有一天会和他们一样,不是留在书里,而是真正能用坚定的信念影响时代。”
沈汉的第一想法是“不”,你把我想得过分完美,我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但他看见小天鹅仰望他的熠熠生辉的眼睛,于是他什么也没说,不忍让这双眼变得黯淡,因为这双眼睛里才真是满含光明与希望。
隔着十几米高的沉重雕花木门和铺着厚毯的门厅,那个身穿清洁制服的男人魂不守舍地跑向一条走廊,被一只稳稳的手拦住,“你慌什么?”
“兰利大人,”那男人还是慌乱,“我好像被您吩咐我去见的人认出来了……”
年轻的棕发侍卫脸色冰冷,“你不会有事,退下。”
男人卑微地行礼,躬身退走,兰利走上那条走廊,六名佩剑的侍卫相隔一米,守在一扇大门外。领队的侍卫向兰利颔首,兰利在门前通报过,大门徐徐打开。
胡桃木色的长桌上,半人高的白色石雕花瓶中插满紫鸢尾,瓶下是浓紫与暗红花纹交缠的丝绸桌布,桌布上放置几本硬壳厚书。这些书是珍贵的收藏品,书本的封面由黄金打造,包裹天鹅绒,镶嵌宝石,门内是一间奢华的书房。
这件书房高大强健的主人,伦诺克斯公爵,坐在织锦面的高背椅里,取下半圆形的阅读眼镜,合上一本书,“你对那位沈准将怎样看?”
“是一个人才。”兰利审慎地说,“但属下想不通,您为什么要对他伸出援手,或者说您这些年为什么要致力于改变奴隶的处境,甚至不惜与许多大人为敌。”
“因为他是一个从帝国流失的人才。”伦诺克斯公爵原本低沉的声音更低了一些,却有种从容不迫娓娓道来的意味,“他的兄长和母亲都是帝国失去的资产。近一个世纪,太多具有才能却出身卑微的人,在帝国僵硬的制度下没有向上爬的阶梯,这些人都流向联邦。”
公爵的墙上挂着一张表,表上写着来自帝国的联邦著名人物的出身洲与出身阶级。
“许多人以为我致力于改革是出于我的仁慈,我想提高所有奴隶的生存处境。我让他们这样以为,事实上我不关注奴隶的处境,我只关注奴隶中潜藏的人才能不能为帝国所用。如果我们在奴隶制上不那么顽固,早早允许奴隶中天赋出色的人被选拔出来,得到平民身份,让他们有向上爬的道路,那些点起叛乱之火的悖乱份子本可以成为对帝国感恩戴德的忠贞顺民。”
兰利心中一凛,想起这位大人以往说过的话,“人心就是这样容易操纵吗?人心就是这样容易操纵。”
“属下理解了。”
第三十二章
伦诺克斯公爵短暂一笑,深沉的双目望着桌上一封火漆封印的信件,招手示意兰利上前。
那信件的底纹竟是皇室纹样,兰利惊愕,“这是……那位……殿下?”
“这是那位女皇储的来信。”伦诺克斯公爵平静地展开信纸,“或者准确地说,情书。”
兰利难以克制地投去一瞥,优美纤细的花体字写着标题“写在与您离别之际”,即将登上皇位的公主竟表现得像个陷入狂热爱情中的无助少女,用思念和泪水写下哀婉动人的诗篇。
这个妙龄少女不过十四岁,而她的未婚夫已年近四十。巨大的年龄差异使这情书读来令人毛骨悚然。兰利艰难启齿,“您认为,殿下是真的对您产生恋慕,还是……”
“我对他的母亲了解太多,对他的了解太少。无论真心假意,能对一个糟老头子写出情诗,都不是可以小觑的对象。”
当然是“他”而不是“她”,十四岁的公主是个男孩。他的母亲梅格妮夫人是宫廷女官,爱德文二世的妹妹玛嘉烈公主的女教师,通过教导公主接近爱德文二世,摇身一变成为皇帝的情妇。
按帝国皇室的规定,只有皇后能在紫宫分娩,所以只有在紫宫出生的孩子有继承皇位的资格,其他情妇的孩子都是没有继承权的私生子。梅格妮夫人怀孕却隐瞒怀孕,在紫宫的偏僻处悄悄生下皇帝的子嗣,谎报性别,称是一个女婴,生产后的第二天就献上一出“羞愧难当决意用余生向神忏悔”的表演,带着女婴奔赴修道院。
她显然是个野心勃勃精于算计的女人,崇高的修道院是刺客无法涉足的安全之处,当爱德文二世三十二岁就成为短命鬼,婚生子都不明不白凋零干净后,紫宫出生的那位藏在修道院的小公主成为皇位的第一继承人,重病的梅格妮夫人为“女儿”与一位强有力的保护者——伦诺克斯公爵——定下婚约,可惜没来得及成为皇太后便病死在修道院到柏丽宛榭宫的马车上。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都在猜测这场“病死”是伦诺克斯公爵的手笔。
失去母亲的皇储是无依无靠的单纯孤“女”,还是又一个要将柏丽宛榭宫作为舞台的野心家?作为未来女皇的丈夫与指导者,伦诺克斯公爵提起羽毛笔,继续编写那本教材。
厚实的纸上,蘸墨的笔尖流畅地写出一行文字,遣词造句浅显到可供幼儿阅读。
“《论统治·第十》:统治者不需要在意臣民的生存条件,只需要考虑如何长久地统治下去。试想,在跪着的人背上踩得太轻,因为轻松,他们会想站起来;在跪着的人背上踩得太重,因为痛苦,他们也会想站起来。只有控制好力度,才能让他们长久地跪下去……”
四月三日上午十时,以伦诺克斯公爵为首的帝国使团搭乘“紫水晶”号,自新都国际航空港返回帝国都城瓦顿。
送行人等保持微笑,目送贵族们提着下摆走上“紫水晶”号浮梯,都如释重负,长吁一口气。
庄烨只觉压着胸腔的巨石松动,不自觉露出笑容,下意识寻求与沈汉的目光对视,却见沈汉遥望伦诺克斯公爵的背影,侧面轮廓深刻,越发显得那一刹那的神色凝重。
“您在担心什么?”他轻轻地低声询问。
“我总觉得,那位公爵走得太轻易。”沈汉一笑,“不过什么算是‘走得不轻易’?大概是我的错觉。”
庄烨心里像是有一个盛水的玻璃瓶被倾斜着放置,一种令人难安的心绪流动开。他随着沈汉的视线望向“紫水晶”号,宏伟的旗舰起飞,给地面渺小的人群留下巨大阴影。
十二个小时后,晚十点。
整个城市被强光照亮,轰鸣将这座城市摇晃醒,大面积的电路崩溃又将新都摔入比黑暗更黑的混乱恐慌。
“发生了什么?”“世界末日了吗!”人们冲上街头惊声尖叫,高空落物带着空气摩擦的高温向陨石一样砸穿高楼。
莫少校从医疗长廊跑来,肺部的氧气燃烧着,气还没喘匀,电梯门已经打开,他止不住脚底打滑地飞奔入基地会议室。第一眼就看到沈汉,张嘴询问却喘得说不话,呼着粗气,才发现这里灯火通明,所有人都在场。
“您得到了什么消息?”沈汉一把扶住他,示意他不要说话,向名义上的最高长官请示。
灯光照着吴少将满头的冷汗,面孔青白,“就是没有,没有消息,军部要我们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