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 番外篇——by叶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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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的王朝更加更加的落后,巫师修炼也更加更加的不正规。很多巫师构建巫术的时候,出现了太多的错误,很容易模型不稳定,然后能量溃散冲击人体,导致巫师死亡。也容易模型不稳固,又被引入的魔源没有具体数值标明,导致魔源能量引发人体变异。
这些种种,都让当时的人类将巫师打成‘魔鬼’这个称呼。
然后,启明发明了数字。
这是一项伟大的发明,他用精准的数字、绘图等来解决巫术模型的准确性,引入能量的具体标准值等等,这拯救了大量的巫师。
他又改良了王朝的时间规划,用时、分、秒来计算,还研究出了大量的实验器具,这对后期巫师们做实验的帮助程度十分之大,可是说他们这些后人到现在为止,还在享受着启明前辈留下的智慧。
而且启明巫师的天赋也十分出色,最初,他的父母只是一位贵族的奴隶。他出生之后,当然也是奴隶。
可是没有经历过任何教育的启明巫师不接受他原本的命运,在父母被贵族打死之后,启明巫师竟然逃跑了,神奇以及好运的是他逃跑成功了。
然后意外的,他踏入巫师领域。
他疯狂的学习知识,疯狂的改良巫师体系,疯狂的为之后的巫师们照亮之后的道路,一直到他踏入神明领域,之后彻底失去踪迹才算是结束了他的传奇历史。
他的一生,功绩卓越,同样也波澜起伏。
格格林这几天对这位前辈认真仔细的去研究,但真的越研究他就越敬畏这位远古前辈,也更加担忧这位前辈的性格脾气究竟如何。
“回来了?”
格格林带着一身寒霜回到家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一只有着粉色艳丽羽毛的鹦鹉朝他飞了过来,嘴上还叼着一根灰尘棒。
“爱丽丝。”
格格林叫了声,粉色鹦鹉就把灰尘棒朝格格林丢了下去。
现在是冬季,故乡之源这几天一直在下雪。格格林从图书馆回来的时候,身上落了些许的积雪。灰尘棒一头是一些碎布片,可以扫落一下身上的落雪。
值得说一下,图书馆也是那位启明前辈发明的。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让知识在巫师这个群体之中得以流传并且不断进步。
当然了,跟很多技术一样。巫师们接受了它们,同时认为它们很有好处,但王朝的那些贵族们可不同意。
比如图书馆,书籍代表知识跟技术,贵族们打死都不会分享的。另外,贵族们还有种骨子里面的‘自傲’,他们习惯了用粗糙的一个金花落、两个金花落这样的描述来记述时间,时、分、妙这种东西还牵扯到数字,他们也没法接受。
不过据说,国王最为信任的财务部长很喜欢数字,觉得用它来统计钱财比对应的金花文字要方便,因此从巫师这儿获取了一些关于‘数字’的知识,学习过一段时间。
格格林胡思乱想着,但也扫干净了落雪。他将外套脱下,随手挂在门口的衣服架子上。
爱丽丝扑棱棱飞了回去,它停的地方是一位戴着礼帽,穿戴整理的女士肩膀上。刚才那句平淡无奇的‘回来了?’,也是这位女士询问的。
格格林已经有一百七十一岁了,不过在他九十岁的时候,他的妻子,也就是那位盛装打扮的女士硬是让他喝了一瓶冻结美丽药剂。
冻结美丽药剂是女士巫师们的最爱,一瓶可以卖出高价。要不是它的消化需要魔源,那些王朝贵族女士们早就疯魔了。
但即使如此,冻结美丽药剂还是极其的昂贵。
格格林的妻子叫罗莎.贝克,作为一位女士,即使是一位强大的巫师仍旧无法拒绝保持美丽。因此,她在四十五岁的一天清晨,尖叫着发现自己有了三四条鱼尾纹之后,当天晚上就喝了冻结美丽药剂。
然后,罗莎的容貌被定格在四十五岁。不过她很后悔,之前沉浸在真理之中,没有早点关注一下自己的容颜。
格格林对此无所谓,但他随着他年纪增大。即使他还有很长时间可以活,可罗莎无法忍受自己的枕边人竟然如此衰老。
这种忍耐在格格林九十岁那天她彻底爆发,然后给格格林灌下了一瓶永冻美丽药剂。
他们在三十二岁的那年结算,算算时间,他们已经做了一百三十九年的夫妻。
他们曾经热烈过,但在罗莎女士在四十五岁那年喝下永冻药剂的时候,她就明白她对格格林好像没什么感觉了。
现在,她们更像是两个徜徉在真理中的合伙人。
甚至偶尔的时候,她们十分难以忍受的相互嫌弃。罗莎女士觉得自己以前简直神奇,竟然会选择这样一个糟糕的老头子。
天啊,她太后悔了。
她应该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喝下药剂,然后不要选择任何一个男士作为自己的丈夫!因为一个男人,最后他总会变成让人嫌弃的老头子。
不过她知道,格格林也是这样想的。
该死的老头子!
格格林对这位年纪越大,越关注外表的罗莎女士也十分无奈。他同样很后悔,他不应该选择一个女士作为自己的伴侣。
否则此刻的他,不知道会有多么的自在。
瞧瞧这位该死的女士,她在两年前,竟然把爱丽丝的羽毛弄成了永久粉红色!就算拔掉,重新长出来也是粉色的!爱丽丝是他们共有的,现在他都不敢让爱丽丝出门替他送一些东西。
格格林看了罗莎女士一眼,直接睡觉去了。
罗莎女士慢悠悠翻看着手中的一个五级巫术模型绘图,这是她的学生新研究的,改动之后,这个模型会更牢固,但还需要实验。
一直到看完,罗莎女士才换了一身华贵的睡衣进入房间。
格格林已经睡着了,一个房间,两张床。
罗莎女士嫌弃的看了这个老头子一眼,她想,她能不能找个机会让格格林搬出去自己住。
罗莎女士在嫌弃中入睡了。
故乡之源,大部分的巫师都进入了睡眠之中。
头顶之上,启明星发出了幽幽的蓝光,这一次好像更浓烈几分。
格格林跟罗莎女士睡的很沉,他们很久没睡的这么香甜了,甚至嘴角带了几分笑意。尤其是罗莎女士,她感觉自己的意志好像在云层中不断漂浮,这种感觉无法形容却让她很畅快。
然后,她看到了美丽的花朵,温暖的阳光,以及自己穿着一身有些难看也并不贵重却显得很青春的衣服站在一棵树下
太美好了,罗莎女士感觉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好的感受过。
那种放松的、青春的、欢快的情绪,她过了四十五岁,意识到自己老了之后,她再也没有感受到过了。
随着年纪越大,尤其是超过一百岁之后,那种如影随形的愈发嫌弃、严厉、烦躁等每时每刻折磨她,让她变的有些刻薄的情绪都消散一空。
她感受到了青春的活力,真正的青春。
不是冻结美丽药剂带来的只是皮囊的固定容貌的那种虚假的青春。
有奇怪的铃声响了起来,然后罗莎就看到很多人从对面的一栋栋模糊的建筑里面走了出来。这些人笑闹着,都带了浓郁的青春的气息。
可惜,这些少男少女仿佛跟她隔着一大层的浓纱,她一个都看不清样子。
然后,有一道身影突然的从跟随人群一起走了出来。他的身上同样被覆盖着浓纱,她看不清楚样子,也分辨不清楚男女。
但罗莎女士却一下心里很明白,是他,这个人是特别的。
这个人的四周围了很多人,他们好像也都很喜欢他,一直在主动跟他说闹。
砰砰。
罗莎女士感觉到了自己心脏的跳跃,伴随着的是那种从心底踊跃上的陌生的喜悦,还有几分淡淡的甜蜜跟无措。
这种感觉…罗莎女士有些陌生,又有些熟悉。
好像…是初恋的感觉,当初第一次看到格格林…有过一段时间她有过。但是产生这种美好的感觉的时间太短,罗莎女士早就忘记了。
她太享受这种感觉了。
青春的,初恋的……即使那个人蒙着一层浓纱,罗莎女士迟钝的在梦境中思索,她跟格格林的相遇好像没这种场景过。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让该死的老头子去死吧,别打扰她体验初恋跟青春。
“起床啦起床啦……”
罗莎女士是被爱丽丝吵醒的,醒来的时候她竟然发现上午快十点了。她的作息一直很好,今天她睡了一个大大的懒觉?
然后,罗莎女士发现格格林也刚刚从床上爬起来,甚至脸上还挂着几分笑容。
“早。”罗莎女士难得心情不错。
那种甜蜜带点小羞涩以及懵懂的初恋感觉还在她心头环绕,她感觉很美好。
“早。”格格林扒拉了下自己凌乱的胡子,他也感觉很好。
他做了一个美梦,感受到了仿佛回到了年轻的时候第一次看到罗莎女士时有的情绪。虽然,格格林觉得他梦中的人好像不是罗莎女士。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让这个该死的暴躁的女士滚出他的生活吧。
这一天,格格林很快发现故乡之源很多高阶巫师心情都不错。甚至,那个暴躁的红胡子巫师走路还蹦跳了下?
第55章 想要成为他的附庸
噼里啪啦, 在堆砌好的火塘里面旺盛的火焰正熊熊燃烧着。而在火塘的上方,则是吊着一个大水壶。大水壶里面煮着芳芽水, 这会儿水有点开了,咕噜噜冒着几分热水气儿。
老族长满足的坐在火塘旁边,手偶尔在火边烤一下, 又收回来搓一下。
这个冬天,雪比往年都要大。前段时间的时候, 雪刚刚扫出一条路来, 但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的时间,雪立马又没到膝盖那儿了。
不过这两天好多了, 雪小了,但外头风更大了。那出去一吹,感觉耳朵鼻子都要冻没了。这么冷的天气,临冬城卖的木柴跟粮食都上涨了些价格。
要是往年,和客部落就不好过了。说不得这会儿得互相接济一下, 实在不行还得去别的部落借。再要是把小玄牛跟小石鹿冻死, 那和客部落明年就完蛋了。
不过今年到底是不同了, 不说他们部落一半的人今年把玄牛跟石鹿卖出了几乎翻倍的价格, 就说因为他们跟宋岑两位大人的关系,临冬城的一些贵族跟商人们都优待他们几分。
而且,他们手里还有大杀器。
那几个孩子, 可是都会石盐提纯变雪花盐的。大规模是不敢卖的,但偷偷买一点石盐,然后又偷偷卖一点, 这就没问题了。
要是之前,老族长在临冬城是不敢这么做的,至少也要等回到草原上,跟上次亚伯拉的那次交易一样才敢卖。
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
宋岑大人成为了一位正式巫师,而且被一位高贵的高阶巫师收为了最器重的弟子,这实在是太好了。
如果说之前贵族们对宋大人们客气还有几分表面意思,毕竟宋大人们高贵的地位只是在他们的国家‘国际联盟’才生效的。贵族们尊重宋大人,不过是出于贵族的礼仪跟礼貌,可是现在宋大人却是在金花王朝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地位。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城主大人可是再一次举行了热烈的晚会,而且更加隆重的邀请宋岑两位大人,当然还有那位高贵的巫师大人。而那位巫师大人为了宋岑大人,甚至同意了出席这样吵闹的宴会。
城主大人感受了巨大的面子,自然十分高兴。
想着和客部落今年每个人脸上的喜色,而且孩子们也没有跟以前一样减少食物,反而因为冬季不用干太多的活儿,一个个吃的脸蛋红红的,健康极了。老人们也没饿死,而是穿着厚厚的过冬衣服,然后在温暖的占包里面整理着兽皮,老族长满意极了。
噗嗤噗嗤…大水壶的水烧开开了。
老族长起身要提的时候,他对面一个粗矿的草原汉子立马起身帮着提了。旁边早就准备好了碗,那汉子小心倒了两碗。
“喝点吧,外头刚进来冻的慌。”
那汉子双手粗糙,脸上甚至有了些干燥的裂痕,出血了。这都是风吹的,外面的冷风现在冻人的很。
“唉。”听到老族长说话,汉子应了声之后就不顾烫端起了茶碗,吹了几口气就开始喝。一口芳芽水落肚,一股暖意顺着喉管落到胃部,汉子舒服的整个人都放松了几分。
一会儿,他就把芳芽水都喝完了,还把芳芽咀嚼一下都给吞咽下去了。喝完,他才不大好意思的抹了下嘴巴,苦笑道:“不瞒您,我都两三个月没喝一碗芳芽水了,难受的很。”
老族长摇摇头,“回头我送你些,你带回淼水部落吧。”
要是以前,老族长肯定心疼的要死。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他们部落可是富裕了,而且会越来越富裕的。
汉子羞愧的搓了搓自己嘴唇上的死皮,“族长,我来,不是来要芳芽的。没芳芽,我们部落的人肚子难受,但还能挺的住。
但我们没粮食了,我们今年运气不好,养的水鹤子不知道怎么了,不长肉。草原商人来的时候,说水鹤子这么瘦,肯定染了病,人不能吃的,都不肯收。我带人求了很久,他才买了,但价格便宜的很。
幸好,我们部落也养了玄牛,可它也不顶事儿。好不容易我们部落凑齐了进城的费用,又要交这房租的钱。我们还得省出金花币来,找个兽医者看看水鹤子小崽,看看到底哪里不对,不然明年要还不长肉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