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光明神后我穿了——by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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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神明都知道,命运垂青李明光。但只有李明光清楚,祂是一位多么坏心眼多么爱捉弄人的家伙。
庇护归庇护,纵容也是真的,但在见到他吃瘪这件事情上,那一位绝对比任何神明都要更加不遗余力。
趁着现在还没有谁发现他活了,赶紧跑路。
李明光甚至都不用想,都能知道他继续待在埃兰会是什么样的发展。
首先,他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偶然与巧合,进入小学徒申请的学院。然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偶然和巧合大放异彩,他会获得众多的追随者,然后会发生冲突,会让他阴差阳错接触到作为死对头的两个神殿——甚至还可能加入某一方……
谁让他是命运最钟爱的勇者,并且自带救世主光环呢。
李明光才不喜欢冒险,也不喜欢社交,他只想安安静静宅在法师塔做研究。等实力足够了,就找个机会直接去某位神明的神国,直接干翻对方。
冒险哪里有魔法有趣。
怀着这样的想法,李明光花了十个铜币,在小学徒所在的冒险者协会注册了冒险者身份。
生活所迫,想要快速抵达诺特埃尔,他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成为冒险者,接下保护商队的任务,和商队一起离开埃兰。
大商队有足够的马匹和车厢。在不用传送,没有坐骑的前提下,法师拒绝步行那么长的距离。
太不体面了。
从**师到冒险者,其实也就十个铜币的事情。李明光将代表冒险者的徽章别在衣服上,面无表情翻找着护送任务。这里的冒险者协会发布的基本都是帮铁匠送东西帮老婆婆找猫之类日常琐碎,驱除魔物、护送商队这种正经事根本不多。
李明光好不容易才翻找到一个会在近日启程的商队,伸手去拿任务卷轴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有人抢先了他一步。
还是个小学徒记忆中的熟人。
吝啬神官的正式学徒,理论上来说他应该喊一声师兄的里芬。
李明光微妙地听见了命运齿轮转动的声音,但又觉得祂的动作不会有那么快。
他以人类的身份死去,是当时和祂谈条件的时候就已经约定好了的。死而复生这样的事情确实蹊跷,可并不像命运一贯的风格。
而且,祂要是发现了的话,不可能不现身。
……只是个巧合而已。
李明光给自己喂了颗定心丸,这才很不满地看向小学徒的师兄,“我先来的,把你手上的东西给我。”
这个护送任务是他好不容易从一堆任务卷轴里面翻找出来的,里芬不但什么也没有做,甚至可能在这里留意了他好一会儿才过来截胡,未免也把事情想象得太简单了点。
要不是里芬突然窜出来,李明光甚至不会留意到他。
他可不是小学徒那种唯唯诺诺的性格,也没有对所谓正式学徒的崇拜。别说里芬,就连他们敬仰畏惧的吝啬神官,甚至都不配出现在想给他当学徒的那些法师的排队序列里面。
里芬的眉毛扬了扬,似乎没有想到他有胆量说出这种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李明光,他才抬着下巴开口,态度傲慢,“什么叫你先来的?我本来就要接这个护送任务。”
“你连光明术都用不好,还想护送商队?”
正常来说,商队不会只找一个冒险者进行护送。里芬没有要归还羊皮卷的意思,李明光也懒得和他耗费时间,照着对方手上任务卷轴的特征,又翻找出个一模一样的,交给了柜台的登记人员。
“我认识你吗?”李明光面无表情。
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个发展的里芬:?
他不是真的想接任务,他只是恰好看见那个胆子小,唯唯诺诺的约书亚在这里,顺便过来找个茬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李小光:我会嘲讽和我是法师有冲突吗?没有。
第3章
“我不认识你,你无缘无故质疑我是损伤我的名誉。”李明光神色淡淡,“要么给我赔偿,这事私了,要么我就向你发起决斗。”
刚好身上没什么钱,里芬识相的话,他可以坑上一小笔。
和身为孤儿的约书亚不同,里芬是面包商的儿子,家里在乡下也有田地,根本不缺钱花。
李明光底气这么硬,反而让里芬不确定起来。
里芬是通过装束打扮也样貌确定约书亚的,约书亚没有几身好衣服,这是他比较常见的打扮之一。
再者他记得约书亚的样貌,皮肤苍白,金发蓝眼,看起来天然无害。
哪怕对方用什么方式染黑了头发,那张脸是不会变的。
在所有的学徒里面,约书亚是最出挑的几个之一。
因此老师曾对他说过,哪怕天赋并不怎么好,约书亚被选入光明神殿的可能性也要比其它学徒高上一些。
就因为那副样貌。
神的代言人,需要的就是那种圣洁不可侵犯气质。
“……我确信你就是约书亚。”里芬咬咬牙,不肯改口,“你一定是用了什么方法染了头发,你原本的头发是金色,光明神代表的颜色,现在却是黑色的!”
说到这里,他底气足了很多,“我有证据怀疑你是异端!”
里芬的声音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黑发的人其实不少,但主动将金色的头发染黑,在这些人看来,是对光明神大不敬的体现。
大半的目光都停留在李明光身上,这座边境城市并不大,很快就有人认出了李明光那张脸,质疑声渐起。
“……确实像约书亚,我记得那孩子就是这个样子。”
“他居然真的染黑了头发!”
……
里芬更加得意,咄咄逼人,“你现在还想说什么?你这个样子还配学习光明术吗?我现‘在就要回去告诉老师!”
图省事的李明光有点后悔。
他应该把瞳色也换掉,再想办法微调一下骨骼的。
李明光叹了口气:“你们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什么约书亚,只是一名恰巧路过边境的旅行者。”
他打了个响指,里芬头上顿时有巨大的水球砸下。
“洗洗眼睛,再认错,就不是一个水球术这么简单了。”这样说,李明光朝他伸出手,不耐烦。
“还有赔偿,快点交出来,那个约书亚连光明术都用不好,我刚刚证明过自己了。”
里芬你你你你说不出话,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他知道约书亚不可能放出这么大的水球。
可是这张脸!还有衣服!真的一模一样!
里芬惊疑未定,低低念了一句光明神在上。他还想挣扎,“……你等着,我这就把约书亚喊来,要是他还在,你就不是他!”
李明光当然不会让他去找约书亚,他现在就在小学徒的壳子里,在没有材料的情况下,怎么变个一样的出来。
他抬手,直接用风捆住了里芬,把这次的事件定义为赖账。
“你眼前站着的是一位法师,冒犯了法师,不付出代价就想跑?”
以里芬的智商,估计最高成就也就那个吝啬的神官老头那水平了。
李明光根本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生气,他只想早点结束。
里芬不肯交钱,他只好用法术主动扒了对方的钱袋。
钱袋沉甸甸。
于是冒险者协会的这群人就被李明光当成了待宰的肥羊,“还有谁质疑我的身份,把我和光明术都放不出的弱者混为一谈吗?”
没人出声。
有些遗憾地收回目光,李明光轻轻踹了地上躺着的里芬一脚,“这点钱不够。”
里芬:……
他确定了,这个一定不是约书亚,约书亚不会这么厉害,而且有这么大的胆子。
为什么约书亚一定要和这位法师长成一个模样!害他好端端得罪了一位法师!
要知道,他在老师那边学了好几年,至今为止也就掌握了三个法术而已。
李明光不知道他的想法,他一般不使用心灵感应这种会让自己心情变差的鸡肋法术。
不过要是能知道,他估计会当场笑出声。
——傻啊,全都交给你们了他拿什么理由继续收学费?
他觉得里芬可能拿不出更多的现金了,但脖子上的吊坠应该还能卖点钱。
金的,而且刚好是光明神的符号,卖了不心疼。
他拽下了里芬戴着的吊牌,又在少年脑袋上拍了几下。
当然,做完这个动作后,他又迅速用里芬还滴着水的袖子擦了擦手。
**师有轻微的洁癖。
“长点心吧,脑子不是装饰品。”
丢下这么一句话,李明光施施然离开冒险者行会。
没怎么,就是任务不太想接了而已,嫌麻烦,也不想被里芬拉低智商。
他能理解里芬对小学徒的厌恶,但不得不说这个事情对方做得简直蠢急了。
既然知道约书亚是怎么样的人,居然不去注意他的动作和一些小习惯有什么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吗?
一个人的气质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根本变化的。
作为法师——哪怕学的是光明系,连最基本的观察能力都没有,又该怎么判断最佳施法时期,怎么用法术和敌人对轰,怎么掌握实验中微妙的剂量变化?
参照约书亚,参照里芬。
李明光面无表情,最终得出了这届法师不太行的结论。
搞什么啊,法师的未来交到这些年轻人身上就毁了,渣渣都不剩的那种。
他们那个位面,学徒这个年纪已经普遍被放养,由老师们一脚踹进大森林里独立求生了!
就是其它比较弱的位面,只要有法术存在,他也没有看见过连学了一年多,连面包术都不会的家伙。
都是光明神的错。
李明光想,直接用一小簇火焰融了里芬那个金吊坠,重新弄个象征法师的标志。
法师们一般会使用象征元素的符号作为标志,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入个人风格。
李明光惯用的标志是半翻开的书,书上印着两个符号,象征他最常用的冰与火。
为什么是完全相斥的两极而不是其它,要从李明光许多年的一项研究说起。
经过证明,释放冰系魔法有助于魔力的回复,释放火系魔法则会加剧魔力的消耗。
冰火循环,他就是打架从不嗑药回蓝的,法师里最靓的仔了。
理论上来说,永动!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冰火循环,是嗨魔。
梗来源于ff14哈哈哈哈哈哈哈。
今后还会更多迫害嗨魔的(严肃)
第4章
这个位面,很少会有行人在商道以外的地方行走。商道的开辟是基于安全考虑,绕过了那经常有魔兽出没的林区和野外。
可就算这样,商道上依然会时不时冒出来一些魔物。
这也是许多商队要请冒险者护卫的理由之一。
李明光想要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诺诺兰行省,必须要横穿一片叫做常暗的森林。
小学徒对常暗之森的唯二印象,就是危险和神秘。
据说里面有很厉害的魔物,据说里面活着精灵,据说……
由于靠近诺诺兰,他们这座小城偶尔也会有一些这样的传闻,但好像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看到过说有往那边去冒险者平安回来过。
可李明光是传奇法师,哪怕现在实力大概只有原来一个手指头那样强,他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常暗之森能拦住自己。
他可是漂泊在各种位面,曾经杀死过神的法师,哪怕只是比较下等的神明。
和猎杀巨龙,统一大陆这些相比,弑神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它代表了实力从量到质的变化。
普通情况下,就是一百个达到了传奇这一阶级,无限接近于半神的强者,也未必能对一个低等神明造成根本性损伤。
神说要有光,就真的会有光。
实力的差距来源于对规则的根本性领悟。而根据李明光的研究,很多神的领悟都不是来源与自己,而是神格。
神格究竟是怎么诞生的?
这是他在挂掉之前一直研究的,触碰到禁忌领域的问题。
不过他这个人就是比较喜欢挑战禁忌:)
李明光站在常暗之森不远的地方,森林入口处的路标指示格外引人注目。
路标上是血红的大字。
“内有大型魔物出没,危险!!!”
李明光只是扫了一眼路标,就抬脚走了进去。
本来,无法舒舒服服借助交通工具抵达诗歌之邦诺特埃尔这件事已经让他不太开心了,再走弯弯曲曲的官道绕路,他怕是要直接疯。
太浪费时间了,对于法师来说,时间就是用再多金钱也换不来的宝贵学术经验……当然,金钱不行,但是珍贵的魔法材料可以。
横穿常暗森林,李明光未尝没有顺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材料的念头。
他本质上是一个对更高更远的目标之外,任何事都兴致缺缺的人,古怪冷漠还懒惰。只有当最省事的途径行不通之后,才会考虑其它办法。
说到底还是里芬的错,早知道他当时下手应该重一点,让他变个几周的羊再说。
之所以得名常暗,是因为森林内部枝叶繁茂,将外面的太阳几乎遮蔽得严严实实,只偶尔有几束零零星星的光线漏进来,格外引人注目。
李明光没找到什么珍贵药草,考虑到目前的经济状况,他看见都常见品种都摘了一些,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