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王他要走花路 番外篇——by姑苏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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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个人。”
“我的杂记里就没记过正常人,你查得到吗?”
“那个人上辈子可能和一只鬼有点关系。”简流说。
“那你可能得查到天昏地暗。那些杂记,记鬼记妖记仙记神记山记天,但凡有点诡异的事情,我全一件不落都写了进去。有自己见过的,有听人说的。那些,可都是为师的成就啊!”钟祺云拿蒲扇做笔一挥,好似感觉自己所写杂记,乃旷世巨作,说起来便有些得意,“几年前我还去找过出版社,要不是出版社说现在是科学社会,不能搞这种封建迷信的玩意儿,为师没准早已成为当世蒲松龄。”
“或许你可以改改主角物种,背景换成架空朝代,把妖魔鬼怪改成科学实验品、机器人,加点科幻元素,脖子以下的描写删掉,去除血腥暴力,性别相同的恋爱故事删改,男的全部拜把子,女的全是姐妹花。虽然不能成为蒲松龄,但好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还赶了潮流。潮流赶得好,没准能成为下一个‘夏日限定’。”简流认真地给起意见。
“你直接把我那些杂记烧了得了呗?”钟祺云说。
简流:“不敢。”
钟祺云蒲扇在胸口有一下没一下地一拍一拍:“不过后来,我因为一些事,再也没记过杂记。”
“以前我问过你,你怎么都不肯说。”简流当下又问了一遍,“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
钟祺云双眸暗淡下去:“因为一只丧尽天良的鬼。”
简流:“多丧尽天良?”
钟祺云:“灭绝人性。”
简流:“鬼有人性,才是怪事。”
钟祺云:“那个死鬼。”
简流:“啊?”
“他毕竟不是人,总不能说,那个死混球,那个死小子。叫死鬼准确些,此‘死鬼’使用语境与彼‘死鬼’不同,你体谅体谅。”
“好,我体谅。”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那个死鬼,是在1908年的冬天。”钟祺云追忆起往事,本就不大的眼睛,越眯越细,细得像墙漆裂开的缝。
“那鬼留辫子吗?”简流总是以正经的语气,问出无关正经的风月。
“都快北洋时代了,留个屁的辫子。”钟祺云说,“他大概是,一身明朝时期的侠士打扮。”
“……”简流默了会儿,“看来那个年代,天地会还在活动。”
“我还记得,那一年,冬天非常的冷。我好不容易在街上买了一瓶酒。突然一个老地主,跑到街上,说他家闹鬼,瓷器被砸了,老婆脸歪了,厨房里的鸡腿在飞。我一听,就知道是有调皮捣蛋、不听话的小鬼在胡闹,于是追到老地主家里去看。果然,一个脸色雪白的黑衣少年,屈着条腿斜躺在桌子上,一手撑着头,一手拿着个鸡腿啃。”钟祺云眼睛睁了睁,复又眯起,“那死鬼,哼,样子长得倒是十分好看,就是行为太不检点。我肯定要收拾收拾他。谁知道他‘问候’了我一句,居然拔腿跑了。我追了出去,他把鸡腿吃光,骨头扔我脸上。还抢了我的酒,一口喝了个干净。靠,这么不尊老爱幼,我非杀了他不可!”说到这里,钟祺云感觉有哪里不对,“不对,他已经死了。我是杀不了他的,我就算杀不了他,也要把他拽到地府,请鬼王大人让他投胎成猪。然后我追着他,从天南追到地北,从冬天追到春天,就这样追了好几年,一直追到四年后孙先生……”
“好了老师,后面的事情不能讲了,您直接讲重点吧。”简流说。
“反正,那一次,我让他跑了,气得我好几个月没吃下饭。”钟祺云说,“第二次见他,是在19……算了,年份我就不说了,反正我一个一穷二白的老道士,也上战场英雄了一把,杀了不少敌人。然后胜利后的第三天,我又碰见那个死鬼。死鬼这次终于打扮得跟上时代了,就是穿衣实在有点土。我真搞不懂他,为什么每次要穿着跟季节不符的衣服。这次我不想和他多招呼,想给他来个偷袭。结果……你看过《东成西就》里面,梁朝伟要暗算张学友的那段没?”
简流:“您最后也变香肠嘴了?”
钟祺云忆往昔痛苦,恨恨合上双目:“总之,我暗算他的东西,最后都让他躲了去,还反弹到我自己身上来,为师这俊俏的小脸蛋,也失了往昔风采。然后我就像……就像被诸葛亮气到吐血的王朗,喷出十几厘米高的……唾沫。”
简流:“为什么要乱吐痰?”
钟祺云:“血实在是喷不出来。但当时的心境,总觉必须得喷点什么才能纾解情绪,临时喝口水来喷,时间就浪费了,只能以痰充血。”
“好吧。然后呢?”简流问。
“然后死鬼跑了,之后再也没见过他。自第二次见面以后,我又记了几年杂记,总觉写不出我年少气盛时的风骨,最后索性在1950年的时候弃坑了。”钟祺云双眼看着远方垂落山间的太阳,夕阳光撒了他一身暮红,“这世上,我抓不到的鬼,只有那死鬼一个。他长什么样子,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特别的好看。但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气息,如果再碰见他,一定能认得出来。这个恨嘛,是没那么恨了。就是不知道有生之年,升仙和听到他一句‘对不起’,哪个先来。”
简流听到这里,好像才听出一点夕阳落幕的哀伤的感觉。
“对了,”钟祺云枯瘦得像耙子的手,在道袍口袋里掏了掏,掏出张暗黄老旧的纸,“这是死鬼当年留在老地主家的纸条,我一直随身放着,放到现在。”
“也算是件古董。”简流小心地接了过来,敞开这张摸着就脆弱无比的纸条。
纸条上的字非常丑,非常歪斜,也非常嚣张。
-老子十方,看尔等家境殷实,却不行善,苛待家仆,特送尔等一份大礼,再拿尔等一枚鸡腿尝尝。
简流凝望这行字,沉默,眉梢隐隐在抽。
钟祺云扭头看他,突然不合气氛地问:“小流啊,你这些年有没有,动过凡心啊?”
简流叠起手中的纸条,交还给钟祺云:“我没想过那么多。”
“你有。”钟祺云看着他的双眼说,“或者即将有。”
简流没说话,视线移了开来。
钟祺云说:“以前我问你这个问题,你都会很果决地说没有。今天,你犹豫了零点七秒。”
“人都会变,犹豫的时间变一变,也没什么不对。你以前怎么都不肯戴眼镜,说影响仪容。”他指了指从钟祺云口袋里跑出来的一副黑框眼镜,“现在不也是去配了一副。”
“以前是以前。”钟祺云说,“如今不同了,如今我有了必须戴眼镜的理由。”
“什么理由?”
“这个嘛……”钟祺云犹豫着要不要告诉他。
这个时候,高凳上原先一直在放广告的小电视,播放起了音乐节目,舞台上,一个闪亮的女团。
懒散躺在摇椅上的钟祺云,突然打了鸡血一样,站起来,戴上眼镜,挥舞双手大喊:“啊啊啊布莱克品克!布莱克品克!是我们家布莱克品克啊啊啊!!”
简流狠狠一怔。林里几只乌鸦,被吓得四处乱飞。
“老师——”
钟祺云好像已把简流当空气,只顾对电视大喊:“姐姐!姐姐!姐姐看看我啊姐姐!”
简流略感疲惫,按了下眉心,说:“老师,那我先走了。”
钟祺云还是没理他,口音不标准地跟女团引吭高歌。
简流摇了下头,推开篱笆门,步子已经迈到篱笆门外。
钟祺云骤又正经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我那些杂记,全部放在了周至县的老家里。很多年没回去过,不知道还在不在,你自己去找吧。”
第48章 你们都是我的洗脚婢
写字楼天台这个场景,荒凉,风大,飞尘多。一般情况下,是不启用的。除非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假警察和真卧底,需要在此地互相拿枪指对方头;违法分子在这里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私生和媒体记者在这里交易。
饶玄上次来天台这种地方,还是十五年前,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季,上天台偷偷尝试了一次被人发现会比较丢人的脚底滑冰。
简流站在护栏前,眺望城市高楼大厦,川流不息的车辆。繁华的城市以及潮流文化,与幽静山间仿若隔了一道天堑。即使站得顶天高,喧闹的声响依然清晰在耳,隔绝不去。
“上次我问你为什么进娱乐圈,这个问题,现在我想再问一次。”饶玄从他身后走上来,双手扶在护栏上。
简流侧头看他:“你是因为这个,特意把我叫出来的?”视线一下从城市盛景收回来,聚在这张被玄粉称为“颜皇”的脸上,简流的心情倏然放松很多,似乎近距离感受到“颜皇”的颜光恩泽,竟出现漾动的迹象。
饶玄想了想说:“暂时是这个原因,待会还会有什么额外原因,现在不知道。可能觉得我们很久没见了,必须见一次吧。”
“你见面的场地选得‘真好’。”简流说话虽总语气轻淡,这话是褒是贬,还是很清楚明白的。
“毕竟咱们两个绯闻不断,再被拍点什么,直接出柜得了。”饶玄考虑得还算周全,“这地方就不错,即便被拍到,也没人会觉得这种情况是在约会。好了,不废话连篇了,你还没回答我问题。进娱乐圈,到底为了什么?”
简流将目光,回转到远方高楼:“我进娱乐圈,是因为有件必须要做的事。”
“为了更好的进行你净化戾气的工作?”饶玄把风熙告诉他的事,问了出来。
“看来你都知道了。”简流并不是特别吃惊。他认为这件事,即使自己不说,对黑粉格外执着的饶玄迟早也会发现。
“你为了净化戾气,特意进的娱乐圈。”饶玄将这件确认了的事,在口中复述了一遍,笑了下,“那其实网上的网友,对你恶意那么大,也不全是出于自然,是你有意为之?”
“是。”简流不否认这件事,他早晚有一天,得跟饶玄开诚布公一次,“我下山前师父跟我说过,世人的戾气会随着时代变化。自从进入和平盛世,他们的戾气随时代在变好而与日俱增。以前的人,说什么做什么,需要考虑后果,承担后果。一个人即使对另一个人心生不满,也会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不去当面爆发。虽然这个人会短时间不痛快,但是忍一忍就忘记了,其实对生活也没什么影响。可出现网络和聚集性近乎于宗教模式的圈文化后,这一切发生了转变。他们会把戾气留在不会消失,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地方。因此越聚越繁盛,煽动更多的人留下这种戾气。而一些人,则利用这种容易煽动起来的戾气,作为为自己牟取利益的工具。即是工具,也是武器。牟利的同时,当然要以伤人为主。这些事情,不用我多说,你现在做了艺人,也应该知道。
“我本想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之后让愿意听我话的人改变这种性格。改变的人多了,也许情况就会出现好转。但后来,我发现我能力不够。无论我名气多大,粉丝有多少,都无法轻易改变粉丝文化圈的这种状态。心理上引导的失败,让我知道,还是得靠外力进行净化工作。那些人的恶念都发泄在我身上,我就能炼化他们的戾气。”
天台的门被推开,打断简流的话音。两个长得颇像梁朝伟和刘德华的人,腰上带着枪,神色不善地站在门口。
饶玄和简流同时回头,俩人登时一讶,抬抬手说:“打扰了,你们继续,我们换地方。”
又替他们把门关上。
“你作为一个道士,理应是好好抓鬼,或者在山上经营道观,静心修仙,为了一个净化戾气的工作,这么劳心劳神?”饶玄问。
“以前鲁迅先生说,‘学医救不了中国人’,所以弃医从文。我想道理应该跟这个差不多。抓鬼是为了安世人,但现在的世人,却被比鬼还可怕的意念纠缠,只是抓鬼,似乎杯水车薪。”
本想简流万黑出圈,很是传奇。知道真相,饶玄忽然感觉他灵魂升华不少,圣父之名可谓名不虚传。只是饶玄现在,又生出另一个问题了:“但是你明知道我现在需要这些恶念,却把我身边的恶念全净化干净,这不是摆明跟我反着来?”
“原本你需要你的,我净化我的,可以互不相干。不过后来,发生了一点意外。”简流说,“我在自己身上下了两道符,一道专门招引恶念,一道净化恶念。那晚在街上,你撒酒疯咬了我,很不凑巧,净化符出现了一半在你身上,几乎帮你隔绝掉大部分恶意。”
饶玄望了眼自己的身体,质责的眼神看向简流:“你还说你不是跟我抢黑粉的?”
“我不是故意的。”
“那你现在快点把我这个符破了。”
“非正常外力进入体内的符文,除了等它自己过期失效,不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这么说,难道我之后的岁月,永远和恶念隔绝了?”辛辛苦苦进娱乐圈,为了什么?就为了被一群比自己小几千岁的孩子们喊老公、老婆、儿子、女儿吗?!饶玄心理不能平衡。
简流默而不语。
要不是风熙给他支了个引资本下场散播黑粉的招,饶玄此刻估计已绝望地暴揍起简流。
饶玄笑出了一声,不知是气的还是无语的。他想他没什么资格生气,简流干的毕竟是高尚伟大为世求福的事业,要是生他的气,好像很没良心。无语却是真无语。他实在想不到,那晚咬简流一口,竟会那么倒霉,把净化符惹到自己身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