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荒少年游——by谢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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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清欢伸出一只玉足,踹了上去。这一踹生生把立在鼓边的阮重笙给踹出了三尺,所幸他没少被这样“欺负”,眼疾手快又拽住方才他跳下来时拽过的红绫,堪堪荡回去,双脚抵在了边缘。
后半段的曲子终于渐渐放缓,有了几分温柔旖旎和异域欢歌,清欢一边抬腿一边咯咯笑道:“动一下呀,怎么跟个木头似的。”
阮重笙抬眼,视线往楼上贵客跟前扫了一片,果见那些帘子纷纷给打了起来,不少颇感兴趣的眼神往这儿盯,其中甚至包括红着脸的天云歌和目瞪口呆的落潇潇。
而晋重华依旧执着空杯,静静看热闹。
这次他真动了。他直接跳下鼓台。
如此辜负美人恩可真是讨打,阮重笙瞥间半搂着箜篌,挑起人下巴的贺摇花,深觉自己修炼得还不到家。
阮重笙:“对不住各位,我呀……”
浅朱一见他这异样模样,就立时笑道:“欸,懂了,阮公子要先‘摘绣球’,那请吧!”
这偌大的楼,头顶正中央,用细红绳垂了个六角绣球。
如何摘?自然是踩着那细细的红阑干,伸手去勾。
这本是当年一位纨绔公子哥想出来的乐子,却风靡一时,沿用至今。
阮重笙苦笑:“妈妈这是要逼我呐。”
浅朱笑得非常开怀,也凑近低声道:“哪能啊,快去吧。”
成吧。
到底是在这儿混得久了,脸面和矜持差不多消磨干净了,脸皮子倒是愈发可与城墙媲美。阮重笙抬起下巴,“那完事了就放我下去!”
鞋袜一脱,脚便直接踩了上去。
第34章 风月(1)
厉重月忍无可忍,当即争论道:“你当时拿给我买香火了!”
阮重笙:“……啊?”
好像是哦。
之前有感于两个女孩子挤人的彪悍劲,阮重笙就将荷包丢给厉重月买香火去了,免一次受难,回头出来也一时没想起来。
“你把荷包弄丢了?”
厉重月皱着鼻子,哼哼唧唧:“还不是这不长眼睛的偷到姑奶奶身上来了!”
吴千秋一抬下巴,扛着的刀慢慢移动到脐下三寸处,阮重笙与那位仁兄一起抖了一抖,而做这事的还很坦然,黑夜里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没有运灵。”
言简意赅。
可这不是运不运灵的问题了。就算用灵力,那也顶多是个修士显神通,说不上多稀罕,可姑奶奶这弱女子抗关公刀的彪悍之风怕不是能给金陵百姓留十年饭后余谈。
当然可能还会给地上这位仁兄留一辈子心理阴影。
“……人没事就好。”阮重笙把手搭在扈阳上,他总有随身带武器的习惯,逛夜市也不例外。环视一周,幸好围观人不少,却没那些官家公子哥,有几个也是员外乡绅家的女公子,不至于牵扯太大。
遂若无其事地把手背在身后,松了口气。
阮重笙自小生长在金陵城里,知道金陵城最大的忌讳就是牵扯官府和上头的人,其余的不是真闹太大,也挺好揭过去。
厉重月把荷包从地上汉子的手中夺过来,顺便看似“轻轻”地踩了一脚,在哀嚎声里把荷包一扔,脆生生道:“三哥,物归原主啦。”
……总觉得没这么简单呢。
阮重笙重新把荷包系在腰间,在夜色里上前一步,从路边捡起厉重月匆忙下脱手的花灯,蹲在大汉身侧一照。
有点眼熟。
阮重笙记人功夫也不算差,思索片刻,“是你?”
福安楼下那个调戏厉重月的汉子之一!
厉重月是什么人?蓬莱千疼万宠大的小师妹,老掌门独女,代掌门的义妹,蓬莱仙门结结实实的大小姐。
这么个环境长大,也养出来厉重月有仇必报的性格,这一路有事在身,还有晋重华压着,她本也没想专程再去找那三人麻烦,奈何良辰美景重遇“故人”,偷上了调戏过的姑娘,就怪不得她了。
阮重笙默叹:现世报啊兄弟,你也不冤。
“三姐,你……先把稚从他那里移开。把刀收回去。”
此处挨着“隔烟水”,周围自是一岸烟水茫茫绕岸垂柳,阮重笙真怕这位祖上是屠夫,素爱虎皮垫榻的号称“吴家最的后风骨”的三姑娘干出什么“倒拔垂杨柳”猛绩。
那就不是十年资谈了,百年传说啊得。
吴千秋眨眨眼,爽快照做,刀风一过,一半刀身已经入了储物袋。
周围人群惊呼些什么阮重笙也懒得计较了,问厉重月:“出气了?”
小师妹吐吐舌头,“嗯。”
“嗯,那就走吧。”再搁这待久会儿,惊动了街尾官府可就麻烦了,还得误他事。
嘴上说出气了的厉重月挠挠头,临走时又觉得气不过,折枝杨柳狠狠插进汉子掌心,力道中等,不轻不重,手留不留得住皆随缘分。
“别再让姑奶奶遇见你,见一次打一次,滚!”
阮重笙瞥一眼,没说话。对恶习不改之人,无权生杀予夺,但给个教训也无可厚非。
隔烟水在身后燃尽。
阮重笙哄厉重月回去,小姑娘本不乐意,晋重华一个眼神过去就老老实实没了影。
“她一直有些任性,仍算心性纯良。”她走后,晋重华道。
阮重笙当然也挺喜欢这个小师妹,摆摆手,笑眯眯问道:“师兄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体会一下真正的人间风月?”
这笑容,若要寻个比喻,一定是墙角那偷腥的猫儿。
吴千秋目瞪口呆:“阿笙……”
可惜她原本还有些长姊之范,那大刀压胯后就只剩了悍猛之风,阮重笙眨眼,“三姐不如一起?”算是证实了她大胆的猜想。
脚步停滞。
低头时,往来车马络绎不绝,抬眼时,偌大两个“青楼”映入眼帘。
没了纯情小姑娘,就可以去些不那么纯情的地方了。
“笙哥儿来了!”
“笙笙笙笙,快过来!”
“快去请妈妈!”
香风阵阵,美人殷切。
晋重华很淡定地往里走。红袖招摇,香风阵阵,吴千秋咬咬牙,一把搂过阮重笙,把他头按在胸脯边上,夹着就往前大步迈,“走就走,引阳——反正这位上君都去了,我怕什么!吴家又不讲究三贞九烈!”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一路行过热闹,骚人词客杂沓其中,投赠楹联,障壁为满。
阮重笙十五六岁初入此地,已经在此厮混了三年有余,跟楼里姑娘甚是相熟,于是也没叫龟奴引路,而是由鸨母亲侄女带着上二楼。
“笙哥儿好久不来了,好些姐姐都想得消瘦了。旁边这位公子是什么人?模样好生俊俏!我看那说是城里最俊的城北罗公子都不及风采呢!哎呀,是笙哥儿什么人呀?”
阮重笙笑着斜去一眼,楼下隐约歌声婉转:“寻遍人间不得见哟,白衣梅边吹旧笛……”
他疑惑道:“是文林姐姐?”
小姑娘摇头,“文林姐姐月前赎身啦。现在是翠微姐姐换上来的。”难怪婉转悠扬,不似昔日凄清幽怆。
然而不等阮重笙叹几句,小姑娘又换过话头:“老规矩,两坛糊涂仙,三碟鸳鸯糕,小菜看着上,就是得有八宝鸭!已经吩咐下去啦。”
阮重笙哭笑不得:“你啊,不该叫小芳菲,干脆直接改名成‘小鹦鹉’得了。”
小芳菲是鸨母娘家的亲侄女,嘴巴快,一天到晚叽叽喳喳个没完,楼上楼下到处窜,楼里姑娘都调笑她为“小鹦鹉”。
听到这话,小芳菲更是乐呵,引着一行三人一路上了二楼雅间。
丝竹管弦,欢声笑语。
屋里两张黑木桌子,下置八圆凳,凳角微翘细刻了八仙过海,晋重华挑了一处坐下。
小芳菲还想伸长脖子去打探,阮重笙笑眯眯挡在她面前,顺手拦住晋重华斟酒的动作。
“这位公子可不好惹,收了你那小心思。”
小芳菲吐吐舌头,“就是觉得公子生得实在太好,多看几眼也不行呀。”
阮重笙含笑:“不行。”
“哦。”小芳菲虽然年纪轻轻就在青楼里住着,但鸨母护着姑娘宠着,过的也是跟厉重月一样受惯娇宠的日子,根本不怕阮重笙,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就移到了隐晦打量四周的吴千秋身上。
她嬉皮笑脸凑上去,“这位姐姐第一次来?嘿嘿,今天运气真好,来了这么多神仙似的人物。好姐姐好哪口?我们青楼后头有曲径直通‘南馆’,那里面有好多细皮嫩肉的小郎呢,可不单单给好男风的官人准备,小姐们也行。姑娘喜欢哪类?有弱柳扶风我见犹怜的,有英武不凡的,还有那裹‘四’寸金莲的……”
说着,头往目瞪口呆的吴千秋耳边又凑了半寸,自以为低声道:“姐姐若都瞧不上眼,角先生都全乎着呢。还有楼里姐妹作磨镜用……”
第35章 风月(2)
越说越不像话!
阮重笙忍无可忍,一脚虚踹过去直冲肚皮,被小芳菲笑嘻嘻躲开,眨眼就退了十步有余。
“好嘛好嘛,不说了!笙哥真小气,好看的不给看,好玩的不给逗!”眼见阮重笙就要又来一个暴力压制,她连忙道:“真不说了不说了!我去下厨看看菜啊!回见!”
临走前,又扒在门槛前探出个脑袋,嘿嘿笑道:“不过,我好心提醒一句,笙哥哥可别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又在阮重笙抬起的脚下,飞快没了影儿。
吴千秋拍拍绯红的脸蛋,惊呆了:“这姑娘修什么的,懂……懂的真多。”
可怜吴三姐空活了五六十岁,却是个被当做真男儿培养大的奇女子,原未婚夫“离奇失踪”,新任都还没见过几回,实打实的不开花的老铁树,力拔山的吴霸王,哪见过这场面。
可这年岁约莫比她零头都多不了几载的小芳菲……“懂的是真多。”吴千秋又补充道。
阮重笙捧腹大笑:“三姐,你、你居然脸红了!我以为你……哈哈哈……哈哈……”
“笑什么呢!”吴千秋恼羞成怒,反正装的文静也都喂岸边河神了,作势就要拔大刀,“你呢,你那新欢旧爱……”
旧爱?
阮重笙笑着笑着就戛然而止了,小芳菲浑话多,但这句话怎么也不会是平白无故冒出来的。而笙哥儿狐朋狗友多是多,带到青楼里并且让小芳菲见过的……
“嘭——”合拢的雕花木门被一只白靴“温柔”踹开。
青楼的设计大概分上下三层,一楼直连大门,中间架着个朱漆圆台,六根人面大柱支撑金碧辉煌,上头分别画着六个千秋美人,正是传颂已久的“金陵六绝”,另有客座围绕,声色犬马。楼道蜿蜒曲通而上,二楼便是所谓“雅间”,亦呈环装,各由木门阻隔,屋内摆设大同小异,另一头则皆是镂空雕花栏,垂挂红粉帷幕,掩去半边身形,不掩居高所见。
如今晋重华在一侧独据一桌,举着阮重笙不让喝的酒壶端详,吴千秋捡个圆凳坐下,努力压制两颊绯红。而阮重笙正靠在一边桌沿,一只脚往后勾住一凳脚,身子前倾夺过晋重华手中酒壶,“青楼的酒不能喝随便喝!这群小妮子惯爱胡闹,我就怕她们不下媚药下泻药,我有法子,可师兄就……”
踹门的人收回脚,抱臂看着他们,从嗓子眼里发出冷笑:“哟,挺快活呀。”
熟悉的语气,熟悉的动作,除了贺摇花不作他想。
贺大爷张扬跋扈惯了,对引阳上君行个礼算是极为友好了,接着人就挑个凳子一坐,脚直接搁在圆桌上,对着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酒壶皱眉,“什么玩意,酒菜呢?”
阮重笙挥退门口战战兢兢的龟奴,重新关上门,吴千秋就往旁边挪了挪,“小十七啊,怎么跑这儿来了?”
贺摇花出身灵州,而灵州是出了名的“尼姑庵”,规矩多得要命,贺摇花虽然为所欲为惯了,但被邀明月知道了这个儿子“故地重游”,怕不是得水牢伺候。
同时,吴千秋和贺摇花虽师门不同,但同在时天府求学,彼此间也有些交情,所以才能这么直接调侃。
贺摇花一撩鬓发,连回答都相当轻蔑:“她管得着吗?”
正巧门外小厮扣门上菜,阮重笙看贺大爷的架势,深觉还是别吓着人家,接过盘子自己端回来。
他伸手去推贺摇花双腿,可惜后者纹丝不动,还指着腿耸肩,阮重笙乐了:“它们不肯移尊驾是吧?”
算了算了,跟小荷花计较什么劲,伺候着吧。
他先把酒坛子暂搁在晋重华面前,将酒碗往他跟前一推,笑眯眯道:“师兄啊,这糊涂仙其实用杯子喝不带劲,用碗才……”
放下一口喝了一半的酒坛子的晋重华问:“才什么?”
“没……没什么。”阮重笙自个儿把下巴按了回去,然后就是猛一摆桌,豪气道:“师兄好酒量!再上三坛酒来!”
后半句刻意扬声,门外龟奴爽快应答。
继而回身,绕着那翘在桌上的腿替贺大爷布菜。
吴千秋此时利落地把凳子往晋重华那桌一拖,也拍开一坛酒牛饮。于是这边的桌子空了,而台下丝竹管弦更甚。
阮重笙听着下头喧嚣,跟着贺摇花一起探开帘子环视。
可不动不打紧,一动,却生生跟对面人对上了眼。
那头的人也是一愣。锦衣华冠,王孙公子打扮,但面色窘迫难掩,一瞧就是初入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