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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荒少年游——by谢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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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哽了:“师兄……看上了师妹?”
  晋重华意味深长道:“看上了你。”
  “鸿钧天祖和莲真仙子,你听说过吗?”晋重华笑笑,“那是我的父母。”
  故事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了。早到了阮重笙的父亲,那位传奇的青衣君横空出世以前。
  鸿钧天祖是天九荒最早的一批“垦荒者”,或者说,他是修仙界没落又崛起后的,最接近“成仙”的人。
  他一生寻求大道,却卡在半只脚踏入仙门的境界逾千年。
  这种瓶颈是会让人道心松动的。
  于是鸿钧天祖起了一个心思:找一个同样有“踏入仙道”资质的人,双修。
  天祖也年少过,也风流过,伴是不缺的,只是那个有足够资质又足够合他心意的人,就相当缺了。
  直到他的小徒儿莲真的出现。
  莲真很美,美到什么地步呢?有多情人曾传道:“花月应惭美人容,衣带渐宽只为侬”“艳色本倾城,分香更有情。髻鬟垂欲解,眉黛拂能轻。”
  “芳容丽质更妖娆,秋水精神瑞雪标”……往后还有些更露骨的不入流的词曲,四方皆有传唱。那时候她还是十几岁的年纪。
  那个年代女修士少,有天分的女修士更少,有天分有背景还在天九荒又生得绝色容貌的,打灯笼也找不着。放眼彼时修仙界,仅此一人。
  莲真仙子真容如何已经无从知晓,但当年艳名远扬总不是假的。
  但莲真仙子是天祖的关门弟子,天祖起初虽然想找个合心意的伴侣,这个小女孩也确实黏他,却绝没禽兽到连未及笄的,年岁连他一个零头都没有的徒儿都不放过。
  但是年少时就有倾城之姿的莲真出落得愈发美丽。
  直到有一天,天祖在几个徒儿例行禀告修炼成果的时候看小徒儿看得出了神,才发现有什么不对。
  于是在众人说着正事的时候,座上一直保持高深莫测脸的男人突然说了一句:“……莲真也大了,嫁得人了。”
  莲真仙子也是敢爱敢恨的奇女子,当下磕个头,转头就摸进师父房里,直言自己有了大逆不道的心思。
  那时天祖本就是修仙界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入道早,天赋高,虽是个活了千万岁的老不死,还维持着二三十岁的皮囊,很是俊朗。
  莲真无父无母,自幼被这么个温柔强大的男人带在身边教养,动心好像特别理所当然。
  据偷听墙角的某位弟子复述,天祖沉默了很久,说了句:“你想清楚了?”
  受整个天九荒追捧的莲真毫不退避,跪下磕了一个响头,死不悔改:“就算师尊将莲真逐出师门,莲真也绝不后悔!”
  里面的声音一顿,“……莲真不想嫁人,也看不得师父跟别的什么女子你侬我侬。”
  然后?
  然后天祖就直接把莲真八抬大轿抬进了自己的宅院,直接宣布,他就是老不要脸的啃了徒弟这根嫩草。
  阮重笙听得目瞪口呆。
  他是知道天祖跟莲真仙子的关系的,可书上说的都是什么“两人日久生情,几番坎坷,终突破世俗眼光,从此神仙眷侣,只羡鸳鸯不羡仙。”
  没想到事实这么简单粗暴。


第71章 修道
  晋重华道:“说是双修,其实娶了母亲后,他反而没了那种执念。”
  不仅没了道心坚固,还有些返老还童,竟然连儿子的醋都吃。
  某日又被抢了娘亲送的小木剑的孩子嚎啕大哭,那不称职的爹迟疑了一下,把剑扔回了他脚边。
  小重华:“……哇——”
  小小的孩子拽着娘亲的裙摆,抽抽噎噎地问父亲是不是不喜欢他。
  “他不是不爱你,只是不习惯。”
  小孩子皱着包子脸,“爹爹……”
  美丽的母亲揉着他头发,温声哄着:“他最疼你啦。”
  世人皆畏天祖威仪,惧天祖那高高在上的表象,唯独莲真一人,跨过云海茫茫,捉住了那一缕风。终天祖一生,敬者畏者芸芸不知其数,唯一个莲真最是知他爱他。
  这世上,大概唯有莲真最懂他。
  “……其实双修也有成果,他们羽化前,我倒隐约觉得他们是真的‘成仙’了。”
  那股气息这么多年始终围绕着他,带着一抹牵念。所以晋重华也并不相信骄儿林的那火种是莲真遗留。
  阮重笙不明白:“这跟你提双修……”
  “我看上你了。”晋重华坦然道:“你根骨好,天分高,就连灵气的运转也与我互补。”
  爽快直白,毫不遮掩。
  阮重笙:“……我们好像,还是师兄弟?”
  然后想起贺摇花说的“近水楼台先得月”论,又一瑟缩,摇摇头,“不,我是说,我没这个心思。”
  晋重华认真道:“我并不强求你,我亦有很多事现还没告诉你……来日方长。”
  阮重笙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修仙界双修的并不在少数,但他真的还没想过这种事。他生来便灵力充沛,习百家功法,通数道乾坤,除却早年行岔过一回气,后头便是一帆风顺。不过十八的年纪,便与许多大能有一战之力。
  他这条路走得太过顺遂,从未动过捷径的念头。
  而且这个人是晋重华。
  是那个好像运筹帷幄,洞察一切的引阳上君。是一个他至今都看不透的人。
  真要说……就是一个不知根知底,又如父如兄的人吧。
  “找双修伴侣?”阮重笙自言自语道:“找上我了?……受他爹娘影响?”
  思路清奇的引阳上君被婉拒了也没有任何异样,第二天依旧是训他,抽人的树枝力道也没减。
  阮重笙看着他手上那截熟悉的树枝,嘴角一抽。
  引阳上君用了一次后好像还真喜欢上了这玩意,一连半个月都用这个来抽他。
  不过痛倒不痛,皮肉疼个一瞬,伤都没留。
  总算能休息片刻,阮重笙扶着腰上岸,龇牙咧嘴:“师兄你太狠了。”
  这个也是心大的主,没当一回事,跟求双修未遂的师兄说话语气都没变。
  变了也没用,阮重笙心想,晋重华的想法他永远猜不透,人都不介怀,犯不着自己矫情。
  过来看戏的厉重月脸腾地一下又红了。
  “师兄,你……你们……”
  阮重笙露出眼白给她看,“我们怎么了,你师兄我照常挨打,稀奇啊?”
  厉重月在晋重华的目光里败下阵来,“没什么……”
  她看着晋重华搭在阮重笙肩头的手,看三师兄背上不轻不重的红痕,默默把话咽回肚子。
  虽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可两个人这氛围……
  ……还真是嫂子?
  厉重月胡思乱想没能传达给阮重笙,他扭扭脖子,随口问道:“三姐呢?”
  厉重月答道:“她启程回雁丘了,还让我替她给你道个别呢。”
  她知道这几天阮重笙在“从头开始”。
  吴千秋对蓬莱好像是有点复杂情绪,阮重笙点点头。
  “对了,大哥让我今天来陪你练练剑。”
  “阿笙,你学的,当真就是真正的蓬莱功夫?”
  掌门师兄这突兀一问,阮重笙懵了。
  厉重明也不意外,转头唤道:“月儿。”
  “诶!”
  “凝光剑法。”
  少女脆生生应道:“是!”
  百招过眼,不过瞬息。
  阮重笙看得鼓掌连连,由衷赞扬道:“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上去试试。”
  “啊?”
  厉重月看见突然上前的阮重笙,挑眉一笑,毫不留情就是一个横劈,右手在阮重笙左肩是借力一个后翻,然后喊道:“三哥,让让师妹啊!”
  “好说好说。”
  阮重笙面上答应,却是一个极速侧转,避开了迎来的剑锋,顺势手腕一抖,挽了个漂亮的剑花。
  “师妹,下杀手啊?”
  “掌门师兄让的,怪不着我!”少女冲他一笑,“怎么说我也是咱们蓬莱嫡传的小师妹,可不能是个废物啊。”
  两人的交手让双方都很意外。
  最终是阮重笙将扈阳抵在了厉重月眉心,而小簟险险擦过他的腰侧,划破一片衣衫。
  也仅仅是最后关头的反应而已。
  阮重笙重新系了系腰带,同时收手作揖,“师妹彪悍。”
  厉重月皱起鼻子,“差一点,好烦。”
  晋重华道:“还贪玩吗?”
  厉重月吐着舌头,“我拼内力还是拼不过三哥的。”
  厉重明道:“回去练剑吧。”
  厉重月收了小簟,有点失望地走了。
  阮重笙看着她离开,摩挲下巴,“小师妹挺厉害。”
  晋重华闻言,极轻地笑了:“她很努力。但是远不及你。”
  阮重笙点头,“她天分不错,但是剑锋相抵的时候,我本能直接擦过去刺她要害,却被她撞开了,这是什么法门?”
  厉重明:“蓬莱的凝光剑法,在一个‘折’。”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一力顶十会。
  这是所有修士都知道并奉行的东西。
  晋重华道:“我见过你出手,很快,劲头很猛。”
  阮重笙出剑,招式并不花哨,颇讲究一个实用,刚猛蕴剑锋。
  力道和速度他都有。
  但是阮重笙忽然想起了落星河。落星河的剑也很快,比他更快。所以阮重笙自认单纯论剑,自己落败的可能占了七成。
  但是他的底牌太多,自身的灵气旺盛又让他修炼远过超旁人,基本能弥补剑法一道上的“过刚”,裴回铮也不曾多加挑刺。
  晋重华的话让他醍醐灌顶,他认真附身,“愿闻其详。”
  晋重华与厉重明对视一眼,有不属于自身的温度覆上阮重笙右手。
  “阿月是女儿身,她的力道很难与其他修剑道的男子相比,所以最初就是让她修一个‘柔’字。”
  晋重华的声音在他耳后响起,带着笑意:“你见过真正的快剑吗?”
  阮重笙点头,“见过,落星河。”
  晋重华道:“确实快,可是也只是快。”
  他手稍一用力,阮重笙手腕一抖,扈阳就进了他人手。
  “是把好剑,就是丑了些。”晋重华轻笑,“我做一道给你看吧。”
  阮重笙原本以为,晋重华是那种素手纤纤,抚琴烹茶的世外闲人。
  他无疑是强大的,可就算动手,应该也是微微抬眸,灵力涌动便可击溃八方的。
  但是晋重华脱下外袍,握着那把他再熟悉不过的剑挥舞时,阮重笙又觉得,这个人好像又确实该是这样。
  眉目坚毅,一招一式刚柔并济,挑刺劈挂皆赏心悦目,直教人乍见雷霆震怒,江海清光,又偏生思春风十里,一树梨花。
  刚与柔,柔济刚。
  这便是引阳上君的剑。
  用着不属于他的,并不趁手的剑,也能一剑荡八方。
  阮重笙重新握住扈阳时,认真道:“胜读十年书。”
  晋重华回身点头,“只是你不用扈月。”
  他说:“你这日月双剑本就是一对,你只使扈阳,与常人便罢了,同高手过招,未免托大。”
  阮重笙一愣,他确实不知晋重华居然连他从不拔左剑的细枝末节都能注意到。
  “你……”后面的话没说出来。
  “害怕心魔,就去克服。”晋重华说:“修道本就是逆天而为。”


第72章 过去
  心魔。
  阮重笙在瀑布前站了很久,直到厉重月经过把他拽了回去。
  回到房里,他将两把剑放在桌上。
  “……扈月。”
  阮重笙跟裴回铮隐居后,其实还是有黑衣人找上门来。
  他的血似乎对那群人很有用处,所以他的整个童年都生活在被割脉放血的惶恐中,每每想起都会如坠冰窖,如步深渊。
  裴回铮和落灵心一直都很疼他,可百密也有一疏。某日阮重笙出门,就又遇见了。
  那时候他已经十五岁左右,缠着他的那群魔修不知为何早就安分了许多,突兀的出现让阮重笙猝不及防。
  二十个黑衣人的包围让他力不从心。
  这不是话本里的英雄救美桥段,更没美人来救什么英雄。阮重笙拼死也要拖这些人一起没命,可是他还不想死。
  他那时出门是有别的原因。
  血色中,他跪在地上,面对剩下的七个人,几乎使不出起身的力气。
  然后……
  阮重笙闭眼,就是那时,他不顾落灵心的再三叮嘱,在修为不足的时候强行用了扈月。
  扈阳扈月是一对双剑,可这对神剑对使用者的要求也很高。尤其是扈阳,作为煞气浓厚的阴剑,就连那时的落灵心也未必能驾驭。
  擅自使用扈月的阮重笙杀了那些人。
  然后元气大伤,等裴回铮和落灵心赶到时……也就剩半口气了。
  此后落灵心警告他,再不能同时用双剑。
  “这都算什么啊。”阮重笙又看看山河戒,还有……一枚铜钱。
  有些事他不曾说出口。
  那日他出门……其实就为了赴天云歌的约。
  可是没有等到天云歌,来的是二十个黑袍人。
  他按住眉心,其实知道闻人歌是天云歌的时候,他还松了口气。至少当年的那群人,不会跟一向最痛恨邪门歪道的苍茫天云氏扯上关系。
  他想了想,提笔写了封信传给吴千秋,后来又寻了机会问厉重月:“三姐跟蓬莱有什么纠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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