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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荒少年游——by谢明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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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谁自他手中夺了剑去?
  谁在哭?谁在叫?怎么这么吵闹?
  落灵心和裴回铮……为什么会躺在那里?
  血……怎么会有这么多血……
  他睁大眼睛,茫然地看着掌间鲜血淋漓。
  喧闹声里,有人颤抖着声音道:“……断、断气了……”
  谁断气了?
  他用灰蒙蒙的视线去捕捉,下一刻,一记耳光凌空而来,打得他飞撞上墙,眼前嗡嗡作响。
  “……阿铮。”厉回错的声音响在空旷之间,短短两字,竟有百转千回的悲哀。
  阮重笙不知道“阿铮”是谁,但是他反应过来,这人口中的“阿铮”,好像死了。
  这人世间万种纷扰隔阂,最难过的,永远是生离死别。
  阮重笙倒在地上,竟然在想,这个阿铮和叫着他的人未免太过可怜了。
  “阮重笙!”
  有剑气破空而来,阮重笙以手肘抵挡,皮开肉绽。血雾弥漫,白骨凸显,异香漫漫渐盈于室,熏得人似难睁眼。
  有什么东西在血脉中愈烧愈烈,黑夜中传来绝望的哀嚎。灼痛下茫然的眼泪、嘈杂的哭嚎交叠碾磨,断线的血色玉珠缓缓绽出诡秘艳丽的花,红雾随之弥漫、开散,渐渐笼罩整个大堂。
  他的世界一片残红。
  虚空之中,有一声叹息乍然在耳后响起。一对藕臂自背后将他环住,赤红袖摆向下滑落。
  那是个美到足够让所有人窒息的女人。
  邀明月回身看着她:“莳、姬。”
  看见这个女人的瞬间,所有人都一阵眩晕。她俯在阮重笙耳边,轻轻一叹:“我的孩子,你看,天九荒永远这样恶心。”
  她说:“走吧,阿娘带你回家。”


第110章 无心
  繁星盛景,永无天日。
  人们都说长夜是罪恶的象征,这话不无道理。黑暗是所有不堪最好的匿藏,污浊的人将罪恶埋入晦暗,得到一份庇佑;堕落的人将灵魂躯壳出卖给黑夜,求得容身之所。
  阮重笙躺在软榻上,直勾勾地看着窗外,乌云渐将繁星围绕,云天都依旧是云天都,点点星光都如塞北烟雨、江南飞雪般珍贵,纵偶得也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嗜酒如命的师父。
  爱美如命的姑姑。
  没了。
  都没了。
  这世上,当真只余他孑然一身了。
  他已经在这里一动不动躺了足足半月。
  “你要不要吃点东西?”秦妃寂立在他旁侧,问着半月来重复过无数次的问题,依旧没得到回应。
  她叹了口气,正欲抽身离去,身后忽有一道沙哑至极的声音:“等等。”
  阮重笙还是维持着看向窗外一动不动的姿势,这曾经胡天海地嬉笑怒骂的人,现下像极了具行尸走肉,似乎唯一能值得他期待的,已只余死亡。
  秦妃寂看着他,明明是毫无起伏的表情,她却仿佛透过那双空洞的眼睛,听见了灼痛的哭嚎。
  但事实上,自裴回铮落灵心死于他手到现在,他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他说:“我要见……”他用力喘了口气,竟还慢慢笑了:“……母亲。”
  这半月间,莳姬来过几次,只是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仔细看清对方的脸。
  她是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妖极艳极,用尽世间言语都难以形容的美貌,举手投足尽态极妍,任何人为她疯狂都不稀奇。
  ——哪怕是那位号称九荒第一人的青衣君。
  见了她就会有一个念头,这样的人,确实有能让天道之子阮天纵沉溺其中、自取灭亡的资本。
  这张脸他也并不陌生,因为早在金陵骄儿林中,已有一面之缘。
  “笙笙,到阿娘身边来。”她招手。
  她端详着这张脸,叹道:“不像我,也不似阮郎。”
  阮重笙避开她的手。
  莳姬看着他,倒也不在意,反是轻柔道:“笙笙,现在你终于回到阿娘身边了。天九荒上的所有人都不是好东西,你不要为他们伤心。”
  阮重笙一言不发。
  “笙笙,你为什么不看我?”她歪着头,总是媚眼如丝的双眸此时带着真切的疑惑,“难道是为了那个裴三和高灵心?他们都不是好东西,都是有所图的。只有我会真的对你好,因为我是你的阿娘呀。”
  裴回铮、落灵心。
  这两个名字落在心间,不啻于两把利刃。
  他低着头,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埋在阴影里的脸看不见神情,但露出的颊侧却浸满不正常的苍白:“……当年我在街边落魄无状,是师父共姑姑带我回家,予我锦衣玉食,教我读书认字,手把手授我毕生所学,悉心教我为人之道,解囊相授,一腔真心呵护我整整十年。”
  “我人生第一部 书是姑姑递到我手上的《九荒图鉴》;第一样武器是师父亲手为我削的木剑;第一件冬袄是姑姑为我缝纫,扎得她一手血珠;第一把利兵是师父费尽心思寻来的扈阳扈月……”
  “可现在,我的师父和姑姑,没啦。”
  阮重笙抬起头来看着她,似哭似笑:“夫人,母亲,我这近十九年的人生里,哪一段路是你陪着走过的?哪些呵护关切是你做的?如今我终于如你所愿堕入云天都,你还来说这样的话?!”
  “母亲”二字给他带来的,只有灾难和痛彻心扉的淋漓鲜血。
  “……可这一切,都因九荒、因你父亲而起啊。”
  莳姬从背后抱住她的孩子,痴痴叹道:“……果然是阮郎给我留下的种,脾气像他。也总爱为难我,不肯在我的角度上,替我想想。”
  “……”阮重笙试图挣扎,结果自不必说。还是莳姬自己坐回去,他方得喘息。
  她坐的曾是属于易山岁的王座,只是崖因宫早已易主。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阮重笙看着托腮含笑的莳姬,问了一句话:“在你眼里,我那位父亲,到底是怎样的?”
  “他啊……他挺好的,我喜欢他。”莳姬咬着指尖,鲜红的蔻丹也被含在口中,她咯咯笑着:“他是我的夫君呢。”
  魔女无心。
  原来那传说中轰轰烈烈、横亘天道不容、死生大义的爱情,终是如此轻描淡写的一句话。
  好像看穿了阮重笙的想法,她道:“我恨他,我当然恨他。他在我分娩时,把我丢给那群想要我命的人;他跟别人谋划带走我的孩子,暗地交给了外人抚养;他为了不负师门,又不负当初给我的誓言,就给了我一剑,逼我陪他去死,还美名其曰‘殉情’……你说,我该不该恨他?”
  莳姬说着自己笑得更欢,望着她和话里那个男人的孩子,神色幽深,“笙笙啊,某些地方来看,你真像他。”
  阮重笙却是抬起手腕,与她对视:“这是什么?”
  “名作‘游丝’,别担心,这在云天都很常见。”莳姬毫不意外他这样快就发现自己植进他体内的东西,甚至还有点愉悦,像是母亲为儿子的聪慧感到由衷欢喜。
  阮重笙咬紧牙关,“这是什么东西?操纵人的蛊毒?!”
  她歪着头,似乎有些不喜欢这个说法,但还是承认:“应是可以这样算的。无妨,只要熬过了这一天,你日后修习自当快得多,一日千里也并非无望的。”
  阮重笙当下运灵辟去,顿时血流如注。可是疼便疼了,未见半分效力,那红丝仍顺着他周天经脉四散蔓延,迅速攀至颈间,喉头隐约泛出红点,一闪而逝。
  “我从不相信天资,也不相信捷径。”他一字一顿:“我相信我自己!”
  莳姬怜爱道:“傻孩子,阿娘在帮你。若无‘游丝’相助,你怎么斗得过你舅舅呢?”
  天九荒上,云与山与亭与水,鹿与鱼与鸟与花。
  木摇霜站在蓬莱江心洲外,梨花簌簌飘落。
  她轻声道:“厉掌门已然尽力。”
  引阳上君自烟云中缓步而来,不辨神采。
  自那日生生呕出一口血来后,他已然许久未曾开口说上一句话。
  渺渺层云后,厉回错仍守在一具木棺前。
  不断有人告诉他:“阮重笙是自愿堕魔。”
  晋重华抬眼,缄默无言。
  木摇霜跟在他身后,语气低缓:“这也是唯一的活路。”
  晋重华笑了笑,忽道:“我会离开一些时日。”
  木摇霜:“你要去云天都?!”
  回应她的,只有沉默。
  “……晋重华,你想清楚!这天九荒最不能涉足云天都的人就是你!”
  “那若我剥离了灵气呢?”
  “疯了……你真的疯了。”
  她颤声道:“你百年修为就这样弃如敝履?”
  “没什么遗憾的。”他说:“我答应过他,无论如何都不留他一个人。”
  “晋重华!你别忘了你是引阳府的主人,你的职责是守一方太平,你不仅仅是蓬莱仙岛的晋重华,你也不仅仅是……不仅仅是他的师兄……”
  “我一直以为你是自持冷静的人。”
  “我从来不是,只是你不知道。”她说:“就像我从来不知道,原来你也并非真是个凉薄之人。”
  她深深望着眼前人,“你当真看不破吗?”
  “我不会丢下他一个人。”晋重华轻轻道:“纵然他有天大的罪过,我跟他一起担着。”
  “他已经是九荒众矢之的!”
  “摇霜。”晋重华对她说:“我不在乎。”
  引阳上君,引阳上君,东泽天仪,阴阳上明。乃是天罡九荒最年轻的上君。放眼修真界,有几家女儿不慕那位高山仰止的引阳上君,几家女儿不想凤冠霞帔七彩流霞,风风光光涉过烟陵渡,入住引阳府?
  可是引阳上君不止是引阳上君。他是晋重华,是天祖与莲真仙子的独子,一开神智就是成人模样,不老不死,不生不灭,是天罡九荒最后一名拥有天道血脉的人。除了苍茫天云岚,世间再无人血脉堪与他并肩。
  但是能力越强,责任越大。
  晋重华或许不能为自己而活,可他想为阮重笙魔疯。
  “我刚有神识,便接受了父君和母亲半数传承,他们给予我一半力量,又用另一半力量维持天罡九荒平稳,继而魂飞魄散。”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依旧很平稳,没有半点感情波动:“我从来没成长过,也不大识得寻常人的七情六欲。”
  一出生就丧父丧母,成了所谓的引阳上君,还被生人带去蓬莱修习,转眼就是数年。可这百年寂寞里,唯独一人是不同的色彩。
  他有许多不会诉诸于口的话。或许是那个孩子抬头望月的眼神太寂寞,或许是那个少年纵马游湖太意气风流,又或许只是某日花前月下,剑风拂过,刹那意动。
  一念心动,便也不去思衬对错。
  “当真不悔?”
  为了一个阮重笙,放弃了刻在骨子里的宿命,放弃了一世清名。
  晋重华摇头。
  他不后悔,他怎么会后悔。
  遇见这个人,是他枯燥生命里唯一的色彩,是他的向往,他的心结。
  他即青山,他即明月。


第111章 如此
  星稀河影转,霜重月华孤。
  漫漫长夜窥不得尽头。
  阮重笙此时竟颇理解起了阮卿时当年的感受。一个长于烈阳、习惯光明的人坠入云天都,到底意味着什么。当如剑客断臂,舞女断腿,一番痛极悲极,才渐渐趋于麻木。
  一殿明珠华光几乎灼伤双眼,他抬臂挡住,轻轻一叹。
  大概云天都的人都以为,这就是光明。赠君一殿耀目明珠,便可替代人间四月天。
  秦妃寂坐在他身边,托着下巴打量他:“说实话,我完全没料到你这么轻易就接受了……”
  “我还有反抗余地吗?”阮重笙轻轻一笑。
  他这副淡定过头的模样反而让人心悸。秦妃寂也很不安:“……易醉醉化作我模样,勾结天云歌利用你杀卫展眉孙良人的事,我们确实不知晓。你别这样。”
  “天云岚的出现和我师妹夫君的事呢?”
  秦妃寂沉默了。
  “……你现在游丝入体,已经是云天都的人了。”秦妃寂说:“你想问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只要我知道。”
  阮重笙并不客气,直将心头所有想不明白的地方统统问了个彻底,秦妃寂神色难看,仍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阮重笙听着间或几声嗤笑,终只是叹道:“原来那么早以前,你们已经想把我拽入这片泥潭。”
  “……那火是我们和天云氏的手笔,我确实也是想过利用这个害你。但当时你……你在焰心处维护我性命这一举动,我便心软了一瞬,所以……”
  “好了。”阮重笙打断她,并不好奇她到底想了什么。他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袖角,幽幽道:“天云氏为何会跟你们搅在一起?”
  秦妃寂说:“你博览群书,就没有看过一个关于云天都和天九荒由来的真实记载吗?”
  说来确实可笑,自古都说邪不压正,可光明,往往自邪恶中滋生。
  如今修界提及天九荒,只说是多少年前,哪些个传奇人物敢为天下先,亲自开辟了上下修界,造就九荒浩瀚。却无人去问,这些人,又是从何而来。
  北荒苍茫天云氏中的“天云”二字,本就源于云天都。
  千百年前,天九荒和云天都都未成形,天云氏先祖不过是云天都原身,混沌之地的一只蝼蚁。凭借各类机缘扶摇而上,终于成为混沌之都一方豪杰,其昔年所辖之地放在今日,便恰是青岭共崖因宫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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