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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泉收容所——by银行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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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家主母想的自然周到,那些个婢子若是有哪个姿色佳的,与大公子有个什么,再闹起来,不好看。
  买回来的贱奴,哪里配跟主家的公子有什么勾扯。
  至于二公子,若是能有一个武功上乘的,收进房做个不见人的小妾,倒也无妨。
  她的人生从入了二公子院子的那一日起,便只有练武和二公子。
  后来她的武功已少有人能敌,二公子……也在她心里扎着深根,她从没想过拔出。
  ……
  到底是少年心性,他总唤着她玩耍,放风筝,荡秋千,骑马……这些他都做不了,他只能坐在廊下下棋,看书,弹琴。
  他想坐在廊下看拾壹玩给他看,可拾壹不能。
  她不是不愿,是不由得她。
  她要练武,总是要练武,一直要练武。
  她也要练剑,他便喊她在院中练剑,耍一套好看的剑招给他看。
  她没学过,教剑的师父说,好看的剑招都是花招,不实用,她没学。
  可她还是舞了,只不过没什么美感,她劈开了几个扎好的草人。快要收招时,剑尖接住了他面前不远处落下的羽毛。他觉得很有意思,高兴地为她拍掌,却也因为神情太过激动,忍不住咳了几声。
  她却受罚了,缘由是在公子面前舞剑,万一吓到了公子,便是死罪。
  她从此再不被允许在他面前舞过剑。
  其实她知道,是有奴仆向主母告发,说因为她,二公子乍然咳了几声。
  她方道院子里的二公子很可怜,喜怒皆不能有。
  ……
  主母最不愿意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皇上下旨,将二公子接入京中修养。
  阖府上下谁不知道,名为修养,实为质子。
  她被拉到主母跟前儿跪着,听着主母说了一个多时辰平日里该如何小心照顾二公子,她记得牢牢的。
  膝盖跪的生疼也没关系,她想的简单,到了京城,危险不必怕,她会拼死护着二公子,若是二公子想看她舞剑,她便能给他舞剑,多好。
  主母再不愿,终究他们还是去了。
  彼时她十五岁,他十三岁。
  马车在城门口被他叫停,他掀起车帘,凝望着车身后的城墙和城墙上挂着的写着“燕城”的牌匾,问她:“拾壹,你说咱们还能回来吗?”
  阖府上下都知道,十三岁的少年岂会不知?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喉头似塞住了棉花,堵住她不叫她发出声音。
  “算了,知道你平时话少,话少安静是好事。”
  她话少吗?
  或许不是,没日没夜地训练时,没人同她将废话,她也没力气讲话。
  后来入了院中服侍,院儿里的人同她不熟,她也少与人打交道,整日忙着练武,久而久之,便少言寡语,张嘴也不知道说什么。
  她想着辩解一二,或许她活泼些,他沉重的心情便会少些,“二公子……”
  不料她刚张口唤了个称呼,便被他打断:“此后不要唤我二公子,唤我公子便可。我不喜欢二公子这几个字。”
  她不懂他为什么不喜欢“二公子”这个称呼,她甚至不认识“二公子”这几个字。
  她想她不需要懂,她只要像影子,随着他的动作动,只管应着便罢了。
  “是,公子。”
  公子,似乎真的很不错,她喊一句便觉得那句话跳在心上,她心绪久不能平。
  公子……公子。
  他放下帘子,命车夫赶路,而后闭上眼假寐,却又喃喃自语:“罢了,回不来又当如何。京城自有一番天地,委在这陆府二公子的院子里,看一辈子书,下一辈子棋,弹一辈子琴又能怎么样。”
  怎么样?她不懂这其中的许多弯弯绕绕,她的日子简单枯燥,不需要懂得这许多。
  他们许久才到京城,又安置了好些日子。
  具体多长时日,她早已记不清,只记得安置好后,她请命要在院子里为他舞剑。
  院子比从前陆府的院子大了许多,作为舞剑的场地是绰绰有余了。为着他喜欢看好看的,她特意学了教剑师父口中不实用的花招。她觉得很好,能让公子开心,最是实用不过。
  可是他早已忘了,对着她少有的主动开口,问她:“什么时候的事?”
  她不知该如何答,如果他忘了,她便只能接受被忘记的结局。
  她将剑敛在背后,转身欲走,他却叫住了她,“索性今日无事,你便耍上几招,也让我瞧瞧拾壹到底有多厉害。”
  他说这话时是在笑着的,笑得眼睛都眯起来,她想起那是该是秋天。
  秋日温柔的,细碎的光映着他,叫人移不开眼,那年站在笼子外的他也是。
  她想她以后看见光总能想起他。
  他总是同光有关。
  他还是坐在廊下看,她却是同先前那次不同,舞的是彻彻底底的花招,没有任何杀伤力。只是在收招时加入了从前做过的动作,剑尖接住了从他眼前不远处飘落的树叶。
  她没想到他不高兴了,待她欢欢喜喜地收了剑后,他沉着脸,压着声音道:“你学了这么多年,便是学了这些吗?就凭借这些花招,杀手来时能护住我吗?我不是大哥,你没办法像大哥的婢女那样轻松,你知道吗!”
  她知道的。
  是他忘的彻底,忘了两年前她根本不会花招,笨拙地在他面前扎稻草人,他还给她拍手叫好来着。
  他忘了,可她没资格提醒,没人规定主家该记住奴仆做过的事情,主家不记得自是应当的。
  她放下剑,二话不说跪在地上,双手抱拳对他道,对她的公子道:“是,拾壹知道了,拾壹必当更加勤奋练习。”
  她从不诓他,她说了会更加勤奋便一定会更加勤奋。杀手来了若不敌,她二话不说第一个冲上前去为他挡刀。可是她若是倒下了,那杀手的屠刀依旧会刺向她的公子,所以她牺牲一点歇息时间,换她能取所有人性命,换她和公子皆安然无虞,她没有任何不这样做的理由。
  “以后自己练习吧,不必让我看了,我不想看。”
  “是。”
  从前他想看,可是不被允许看,如今无人管他,他却自己不想看了。
  有什么区别,结果都是她不必再学那些不实用的花招了。
  

  ☆、配角戏叁

  后来舞剑再没被提过。
  她隐约感受到他好像做什么大事,但她懂的不多,猜不到。
  猜不猜得到没有关系,她早已打定注意,他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的。
  什么都可以。
  主动杀人……也可以。
  他第一次吩咐她杀人,是在他们进京的第五年。
  那个人是一个官职不太大却嘴碎的官员,她后来打听过,为着她心中只是喜欢下棋的单纯公子突然的转变。
  原是那人嘴碎,私底下嚼他的舌根,许是触到了他的霉头。
  她不是没杀过人,相反,她杀过许多人。
  进京这些年,来行刺他的人不少,她一个没放过。
  虽然不时会受些伤,可她将他护的很好。
  她本不懂为何要去主动招惹,她听他说过很多次,他们尚未站稳脚跟,不要惹事,能避则避。可她还是去了,因为公子的一句:他嘴太碎了,我想让他死。
  灼热的血溅到她的脸上。
  她至今记得那个人临死前的样子,瞪大双眼,嘴张着,甚至没弄清自己为什么死时便死了。
  她杀人从不废话。
  她与那些人不熟,不知道有什么话可以讲。临死遗言什么的,她忙着销毁拯证据,没时间听。
  自从她成功杀了那个人且没留下任何证据后,人前她还是公子身边会点拳脚功夫的婢女,人后她是公子用的最称手的杀人兵器。
  起初她也怕,怕那些人死不瞑目,化成厉鬼晚上来梦里找她寻仇。
  那没有光的时间,太黑了。
  后来她主动杀的人越来越多,渐渐不怕了。
  她将他放在了那一片漆黑的地方,照亮她,同以往所有黑暗来临时一样,他是她的光。
  又是一年。
  这一年来,他指谁她杀谁,从不多问。
  她从他口中听过最多的话便是:拾壹,我最喜欢话少些的你。
  日子越久,她说的最多的话便是“公子”,做的最多的动作便是点头。
  她乐意这样,她巴不得这样。
  着了魔似的,“公子”二字好似她心上的烙印,喊一下颤一次,她甚至觉得要靠这样的颤动,她才能活下去。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也算平静。
  至少她是这样认为,他的麻烦她都可以解决,他的危险她也都可以消解。
  某一日的午后,他本在翻书晒暖儿,看着看着突然笑起来,扭头冲侍立在椅后手扶着腰间刀的她道:“拾壹啊,太好了,咱们终于在京城站稳脚跟了。”
  她见他笑的开怀,冬日暖暖的阳光毛绒般围在他身上,带着那血浸凉的心也被阳光托起来似的,她也跟着笑。
  她从来想的简单,她以为笑起来以后便都会好的,可是事情同她想要的相距越来越远。
  不仅她依旧要杀人,而且杀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她要费上个把月的时间,去一个离京城很远的地方,杀一个她同他从未谋面的人。
  她不在的日子里,他有了一个新的侍卫,平日同她一样,侍奉在公子近侧,有时出去处理些挡路的人。
  那人按陆府的规矩算,大概该唤拾贰,她虽不知他来路,估计是她不在时入府的。
  她试探过他,功夫很好,对他也很忠心。
  那便好。她这样想着。
  她从没想过他身边会有第二个近身侍卫,她整日忙的很,没空子想这些。但是有便有了,她没想过,却也心知这是不能奢求的。
  有几个侍卫都不要紧,只要她还一直在他身边,能一直陪伴着他,被信任,被喊一声“拾壹”……
  便已心满意足。
  公子相貌绝佳。
  京中都这样传,说是比当朝左相年轻时也可称相当。年轻些的姑娘说着说着脸红,熬成婆的妇人调侃:你这样年轻,怎的知道左相当年的风采?姑娘不说话了,哪里有依据呢?不过是不知从哪里听来的罢了。
  城中不免有好事儿的媒婆,觉得他孤身一人在京城,可怜见儿的,便上门来张罗着说要给公子说亲。
  他都一一笑着回绝了。
  他端着笑脸,嘴也甜,那些媒婆眉眼带笑的回去了,走之前还一步三回头地扬着手绢儿道要是看上了哪家姑娘,只管找她,保准说成。
  她见着那些媒婆接连上门,才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他已经到了该娶妻的年纪了。
  她恍惚间想起远在燕城的大公子。大公子比公子大了几岁,也不知娶妻了没。想必没有,若是有,主母必定会在信中提到,公子该会想办法回去一趟。
  她本不想问,可又实在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将来会成为那个夜里被雷声惊醒后,可以被他拥入怀中。
  “公子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她记得她是这样问的。
  直白,不加掩饰,是她惯用的说话风格。
  “问这些无用的话做甚?”他大抵是没想过这些,本不想答,她却不知道在合适的时候退下,还一直盯着他要个答案。
  “娴静温和些的吧,知书达理的。”她记得他是这样答的。
  或许对话内容有些出入,总之她后来偷偷地躲起来看过书。
  她识字,算不上知书。
  从没翻过文章的她,自然是看不懂,又没法子找别人来问。
  她带上了假面,为她那隐晦又明显的心思。
  那心思难见人,她自觉配不上。
  偷偷看书的行为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她平日里少言寡语,竟也没人发现。
  她不再看书是一个春日,桃花盛开的季节。
  她遇见了一个姑娘,话很多,活泼爱笑,笑起来比那娇俏的桃花还要好看。
  她是这样觉得的,她很喜欢。
  公子,也……很喜欢。
  故事的开始是她同他出游,半路遇上了落难的小姐,便救下了。
  人是她发现的,伤口是她包扎的,偏离航道的唯一原因该是那姑娘从树上跌落下来时,他伸手接了一把,连着桃花一起,姑娘跌落在公子的怀里。
  而后,桃花姑娘晕了过去,他主动提出带桃花姑娘回去包扎。
  若是她于□□上有着敏锐的嗅觉,当即阻拦或许事情有不一样的后续。
  抑或者她心狠些,对桃花姑娘下毒手,强行改变故事的走向。
  她有很多机会的。
  唏嘘的是,她不太聪明,只知道服从公子的命令。
  对于桃花姑娘,她忙着羡慕人家有一个很好的名字,是父母寄予期望,满心欢喜给取的。
  桃花姑娘叫陈静姝。
  是好名字吧?她认识那些字,但若是追溯到哪篇文章诗文里,她便不太懂。
  她见过他将院中一棵好大的梨树移开,命人种下开着花的桃花树,在新植的桃花树下写: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桃花吹落在纸上,为他遒劲的字迹添些许俏丽。
  静姝是落难小姐,被救下后同他们住在一起。
  是缘分吧,那段时间他很闲,下棋吟诗也有了人陪。
  他同静姝待在一起时,她无事可做,拾贰便和她一起蹲在院子某棵树下,看蚂蚁小小的身体驮着比自己大很多倍的食物跑来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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