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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契灵是个倾世美人番外篇——by富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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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音才落,龙渊剑已经抵至其眉心。两人交手中,季江故技重施,一边打一边石壁上画下法阵。
  荆吏嗤笑道,“你这法阵,火候还差的很。”
  “是吗?”
  季江落下最后一划,翻身后退,金光重现。他拈起双指,颂念心诀,法阵的光芒越发强盛,灵气暴涨,一时间盖过了妖力。
  荆吏像上次一样奋力挣脱,却发现已经挣脱不得了,随着驱妖阵的威力越来越强,脚下不可控制的向着法阵移动。双凤图腾忽然旋转起来,演变成金色漩涡。转眼间,他已经被引到漩涡跟前,再往前一步便会被送往极荒之地。
  “宁隐,你为何总与我作对!”荆吏竭力抵抗驱妖阵,面容扭曲,双目猩红,然而回天乏力,已经逃不开被遣送的命运。
  “因为我是半妖,就应该被如此对待吗!”
  宁隐几不可闻的叹声气,“你还是不明白,之所以走到这一步,都是因为你的贪念所致,与你是不是半妖并无关系。”
  荆吏咬牙切齿,听不进半分,仰头怒吼,一字一顿犹如在种下诅咒,“宁隐,我不会放过你的!就算我去了极荒之地,也一定会回来。等我回来了,必然将你碎尸万段!”
  言罢,荆吏突然瞳孔剧缩,不可置信的瞪着眼前人,猛的喷出一口鲜血。长剑没入心口,刺穿背部,鲜红的液体落在脚下汇成血泊。
  季江手持龙渊,目光冷冽,不待荆吏张口,又往里推了一分。荆吏的身体慢慢变得透明,自四肢开始消失,终是魂飞魄散。
  与此同时,宁隐顿觉体内有一股微弱的内力在流窜。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缓缓攥拳,有了几分力度。
  内力竟是恢复了一成。
  季江收起龙渊,转过身来委屈道,“宁前辈,对不起。”
  宁隐茫然抬头,好端端的道什么歉?可在接触到季江的眼神时,他大致明白了。这小子一直待在山上修习仙法,不曾真的动过杀意,方才气急失了控,现在回过神来怕是不习惯。
  “这是他咎由自取,不必自责。你做的没错。”
  果然还是个孩子。
  季江却没有被安慰到,依旧委屈巴巴的望着他,将剑穗拿在手中,“溅上血了……不过宁前辈放心,我一定把它洗干净。”
  宁隐:“……”
  所以他刚才都白安慰了呗。
  “宁前辈,我们接下来去哪寻找余下的宝器?”
  宁隐抬手时,干江璧立时浮于掌上,“倒是有个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精分小剧场
  荆吏:不是说好的流放极荒的吗!!!怎么就魂飞魄散了?
  季江:反派死于话多。
  一转头
  季江:好可怕!需要宁前辈亲亲抱抱举高高(*^▽^*)
  宁隐:我怎么没看出来你害怕呢?
  ******
  谢谢“落尽酒白”宝贝的营养液鼓励!
  我们周四晚上见~


第21章 云华城(一)
  他手托干江璧,转掌将内力推入,顷刻便见石璧之上映出一道红光,直破昏暗,指向某个方向。
  宁隐睨一眼季江,“宝器之间原是有那么一点感应,虽然不能找到准确的位置,但大致方向还是可以确定的。”
  两人迅速收拾好残局,与刘家小姐道了别,按照干江璧的指引御剑而行,片刻都不曾耽搁。
  红光穿破云霄,一路指向东方。随着光线越来越弱,宁隐示意季江准备收剑。
  光芒消失之际,两人落于地面,仰头尽是巍然耸立的石墙。
  宁隐负手而立,望向城门上的牌匾,“云华城。”
  指引到这里消失,想必这城中会有他们要寻找的东西。
  “我们进去瞧瞧。”
  比起江塘那样的小镇,云华城不愧为一座独立的城池,不仅地界广阔,连集市都比江塘镇的更加兴隆。于长街上行走,常能瞧见南来北往的车马,多半是做生意的商队。
  “宁前辈,我们进商铺看看。”
  宁隐闻言抬眼,瞧见警惕中的季江,再一看四面八方有意无意集中过来的视线,心下了然,当即拐进了距离最近的商铺。
  “呦,两位公子,来看字画。咱这什么大家之作都有,您瞧瞧。”铺子老板忙迎合道。
  宁隐本是就近随意拐进来的,没想到是家卖字画的铺子,倒是很合他的意。
  两人进到里间,将墙上悬挂的字画一一瞧过。宁隐点点头,当真都是价值连城,难得老板没有夸张。
  季江左顾右盼,小声道,“都不如宁前辈您画的好看。”
  宁隐瞧他一眼,嗔怪道,“你又不研究字画,哪里就知道了。”
  “我是不太懂,但是我知道好不好看。”季江坚定称道,“宁前辈的画是我见过最好看的。”
  宁隐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很受用。
  他转过身,正瞧见铺子老板略显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不禁好心安抚道,“小孩子妄言而已。”
  铺子老板忙应承,“无事无事,公子仪表堂堂,一看就是饱读诗书的才子。想必这位公子所言非虚。”
  “宁前辈,我想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宁隐撩开衣摆往太师椅上一坐,端起伙计送来的茶,“去吧,小心不要迷路。”
  像季江这个年纪,常年只重武的习性,想来对读书画画是不感兴趣的。
  趁季江不在的功夫,宁隐小憩片刻,与铺子老板简单交谈了几句。他不过是随意提起千年前的古画,立刻就让铺子老板两眼放光。
  “河欢图可是已经失传千年之久了,若不是对字画颇有研究恐怕根本不知其名。”
  宁隐轻抿一口茶,“略知一二,也算不得颇有研究。”
  “公子过谦了。”说着,铺子老板忙招呼伙计添置新茶,顺便端上一小份茶食。
  “敢问公子可有画要出手?若是有,小店随时欢迎。”
  宁隐挑了下眉,没想到刚到这先谈好了一桩生意,“成,我记下了。”
  见铺子老板满面荣光的样子,宁隐眸光微动,起了打听的心思。
  “敢问云华城哪有住店的地方?”
  铺子老板忙回道,“您出咱这门向北行,穿过一条街,往右拐,入眼便是。那里是咱云华城中最有名的客栈。”
  宁隐状似不经意的问了一句,“因何最有名?”
  “且不提它是城中最大的客栈,就在客栈隔壁还设有一家酒楼,名为云香楼,两家老板都是一人,背后是云华城的望族石家做东。”
  原来是家族生意,难怪做的这么大。
  “公子啊,莫怪在下多嘴。”铺子老板犹豫道,“公子是外乡人,可能对咱云华城不熟悉,往后出门千万不要独行。”
  宁隐一听来了兴致,“这是为何?”
  “您不知道,咱云华城与别城有些不同。”铺子老板放低了声音,“这里盛行男风。”
  宁隐一愣,“男……风?”
  “是啊,像公子这般的若是独行,怕是要出事,所以还需有人陪同才好啊。”
  他们到底是来了一个怎样的地方?
  宁隐面上微微一笑,“多谢提点。”
  铺子老板谨慎的提醒道,“公子也且不可随意对别人这样笑,若是遇上好色之徒,后果不堪设想。”
  宁隐:“……受教了。”
  待季江折返回来,两人依照铺子老板的指路找到了那家最负盛名的客栈,青云居。
  客栈内分为云、山、地三个字号,云字号为上房,是客栈里的金字招牌,不少途径此地的达官贵人都会慕名而来。
  宁隐坐于书案后,随手抄起一本魅谷志。
  青云居的名望确实不是空穴来风,上房很是讲究,由屏风隔成内卧与书房,被面帐幔皆为上好的苏绣绸缎,笔墨纸砚一应俱全,比起大户人家的卧房不逞多让。
  “宁前辈,吃桃子。”
  说话间,季江端着果盘进了门,端坐于宁隐对面。盘中的粉红蜜桃带了些水汽,看上去圆润可口。
  “哪来的桃子?”
  “小二送来的,每间房都有,我看见就给截下了。”说着,季江将桃子切成两半,把其中一半递给宁隐,“我听说甜的很,汁也多,看样子是不错的。”
  宁隐咬下一口,瞬间回忆起在妖王殿时每年呈上来的春桃。
  “是不错。”
  季江憨笑两声,自己拿起余下的一半咬了一大口。
  “明明有两个,为什么要切开?”
  季江低头看看另一个完好无损的桃子,“没关系,我们可以再分这一个。”
  宁隐也未在意,便随他去了。
  “宁前辈。”季江偷偷瞧向专心吃桃子的人,“您的发簪歪了。”
  宁隐疑惑的抬起头,不等他有所动作,季江已经起了身。
  “宁前辈尽管继续吃,我刚好净了手,让我来代劳就好。”
  季江抽出发簪,任由墨发倾泻,他执起木梳,眸中尽是认真。
  手指穿过发丝,梳子轻轻落下。
  “我头一次替人梳头,没弄疼您吧?”
  要不是他感觉敏锐,怕不是都要忘了有人正给他梳头了。
  “还好。”
  不多一会儿,季江端来两面铜镜,“好了,宁前辈您看。”
  宁隐抬眸一瞧,才觉自己头上的发簪换了样子。
  “宁前辈觉得好看吗?我在街上一眼就瞧见了,觉得很配宁前辈这身红衣裳。”
  头上的赤玉簪子底色晶莹通透,是比他原来那支翡翠簪子要配一点。
  宁隐转过身,“你方才出去就是买这个?”
  季江不好意思的点了头,“宁前辈可还喜欢?”
  宁隐又瞧了眼镜子,“嗯,不错。”
  “待会儿我去街上打听打听,看看云华城近日有什么大事发生。”
  宁隐起身道,“我与你同去,隔壁就是云香楼,是打听消息的最佳地方。”
  他们能追到云华城,魔界也一定会来这里,就看谁先下手为强。
  两人径直上到云香楼雅间,要了一壶杏花酒和几碟下酒菜。他们来的刚巧,正赶上唱小曲的下台,换上来一个说书先生。
  这说书的一上台,便迎来一阵掌声喝彩。
  宁隐小酌一杯,盯着楼下道,“看起来这个说书的挺受欢迎。”
  说书人在案上忙活一通,迟迟不开口,卖足了关子。台下有客人等的不耐烦了,开始扬声催促。
  “什么时候讲啊?”
  “今儿个讲点新段子吧,老的都听腻了。”
  “稍安勿躁,这就来了。”说书人理好衣袖,清了清嗓子,一拍醒目,“咱今儿个就说一桩新段子,名为寒城记。”
  只听一声清响,宁隐手里的酒洒了半杯。
  季江赶忙托起他的袖子,拿过软巾来擦。
  “宁前辈,您怎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季江:宁前辈,您知道咱们以后会是什么关系吗?
  宁隐:什么关系?
  季江:分桃子吃的关系。
  宁隐:……
  季江:宁前辈,我来替您梳头吧。
  宁隐:这又有什么说法?
  季江:一梳白发齐眉。
  宁隐:都哪学来的土味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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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云华城(二)
  宁隐讪讪的笑了笑,抽回衣袖,替自己又满上一杯。他仰起头一饮而尽,因为喝的太急,差点把自己呛到,忍不住咳嗽两声。
  “宁前辈,您喝慢点。”季江赶忙替他顺气,“您到底怎么了?是不是那说书的……”
  “无事。”宁隐马上截住季江的话头,“听书。”
  那厢,说书人在台上缓缓道来,引得一众客人都听的入了神,整个酒楼只余下说书人讲书的声音。
  “说起话本寒城记,就要从一只小鲤鱼精说起。这小妖名为阿丁,因为好奇人间繁华,偷偷溜到凡间。因为没有银两四处寻觅,误打误撞当了程府的小厮。”
  说书人喝了口茶,摇着折扇继续道,“程府的当家人名为程寒,是位温润如玉的翩翩佳公子,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因为要撑起家业,虽只爱诗书,但还是将程府的各大商铺经营的井井有条。咱们的小阿丁啊,一见到这位程公子,便一直念念不忘,总是好奇这个凡人在做什么,所以他白天晚上都找机会与这位程公子偶遇。”
  宁隐不愿直视台上,闷头饮酒,不一会儿功夫,酒壶里的酒少去一半。
  没想到话本的传播如此之快,这才多少日子,竟从江塘镇传到了千里之外的云华城。他写的时候不觉什么,可当面听别人讲起,心情无比复杂。
  他端起酒杯,发现杯中已无酒,刚要再满上,忽然被季江抢先一步拿走了酒壶。
  “饮酒伤身,切莫贪杯。”季江将酒壶拿远了些,“宁前辈可是有心事?”
  宁隐收回手,无力道,“没有。”
  台上的说书人越讲精神头越大,干脆不坐在案后,直接站到台前,“在府里待久了,小阿丁对程寒的兴趣愈发浓厚。而程公子注意到阿丁,觉得这个灵秀少年机敏又乖巧,是个可以培养的好苗子,随即提拔他到身前当了个书童。就这样,两人朝夕相处,程寒闲暇之时便会教阿丁读书写字、看账本。阿丁逐渐融入凡人的生活,对程寒的崇拜之情逐渐浓烈。在他不自知时,情愫暗生。”
  季江听的一头雾水,不解道,“阿丁是男子?这个段子是话本?宁前辈,什么是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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