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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妻——by程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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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将你身上的浊气抽散了,你现在应该恢复了灵智,好好养伤,别再攻击人类了。”
  蜈蚣的触角抖动了两下,然后如同人类一样站立了起来,恭敬的对着青年拜了三拜,‘嗖’的一声爬进了草丛里。
  “小伙子,你没事吧?”
  老大爷皱着眉头走到了青年的身边,他心中不由在想,眼前的小伙子长得白白净净的,怎么脑子看上去不太好使的样子,年纪轻轻竟然蹲在地上跟一条蜈蚣说话。
  “我没事,老大爷,谢谢你把扫帚借给我。”
  青年捡起了掉在地上的扫帚,然后站起了身子,将扫帚还给了老大爷。
  老大爷怪异的看了一眼青年,然后抢过了扫帚,三步一回头的走远了。
  青年无奈的笑了笑,对于老大爷鄙夷的眼神,他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因为在这十九年里,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看他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
  清凉的晚风拂过了青年的发梢,青年扯了扯被汗水浸湿的衣领,露出了那枚挂晶莹剔透的蛇纹玉佩。
  青年转身看向了围观的人群,然后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笑着道:
  “那个……我想问下,你们知道天湖公园的篮球场怎么走吗?”
  路人纷纷摇头,全都跟躲瘟神似的散开了。
  青年叹了一口气,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打开了导航地图,跟个晕头鸭子似的,继续在公园里瞎转悠。
  青年名叫沈辞,是清北大学计算机工程技术专业的大二学生。
  现在距离开学还有小半个月,大部分外地学生开始陆续的返校,其中也包括了沈辞为数不多的好友——周云泽。
  由于学校正在改建,操场上堆得到处都是建筑材料。于是周云泽便闲得没事干,约着沈辞去学校附近的公园一起打篮球。
  对于普通人来说,前往一个熟悉的地方,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然而对于沈辞来说,这简直比登天还难。
  沈辞是个路痴,而且是那种分不清东南西北在哪的超级路痴。
  他的路痴属性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因为他小时候生了场怪病,留下来的后遗症。
  沈辞从小便能看见鬼魅邪祟,甚至还可以和他们交流谈心。
  在他九岁的时候,他的右脚踝上长了一片蛇麟。他的体温骤降,双腿失去了知觉,眼看就快要不行了。
  白桦村的村民都认为他活不过十岁,就连他的父母也是这么想的。在他弥留之际,他的父母甚至为他准备好了大红棺材。
  世事无常,谁都没有料到,沈辞不仅没有死,双腿还恢复了知觉,可以正常下地行走了。
  他能够活下来,多亏了家里来了位神仙哥哥。他虽然记不清神仙哥哥的相貌,却依稀记得神仙哥哥穿着古装,打着一把黄色的油纸伞。
  神仙哥哥将他的随身玉佩,挂在了他的脖颈上,并且和他签订了契约,告诉他玉佩可以为他续命,代价则是在他二十岁生日那天,娶他为妻。
  他的父母得知此事后,连夜将他送到了隔壁村的王神婆家。
  王神婆说他命理和仙家有缘,是福是祸王神婆也看不出来。
  沈母一听就急了,他的儿子才多大,怎么可以和男人结婚。于是思来想去,他的父母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带着他来到了清北市。
  沈辞从小学到考上大学,从未离开过清北市。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随着他的年龄增长,他对方向感的辨认越来越差,被鬼魅邪祟攻击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
  这不,他刚走进天湖公园,就被一条沾了浊气的蜈蚣袭击了。
  所谓的浊气,指的是冤死者身上散发出来的怨气。早在他大一的时候,就听说过天湖公园的湖面上,曾经发现过一具女性的尸体。而这条蜈蚣,就是被女尸身上散发出来的怨气腐蚀,才会变得极具攻击性。
  鬼魅邪祟不会无缘无故的攻击人类,除非是这个人类曾经和它们有过什么关联。而他的情况则比较特殊,王神婆说他在那些鬼魅邪祟的眼里,就等同于上好的灵丹妙药。
  谁见了,都想将他吞入腹中,来提升自身的修为。
  俗话说,熟能生巧。他被鬼魅邪祟攻击的次数多了,渐渐地就学会了一些保命的法门。
  夜幕降临,公园里路灯忽闪忽闪地亮了起来。
  沈辞在公园里饶了三圈,都没有找到篮球场在哪。就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的手机铃声突然叮铃铃地响了起来。
  看着手机仅剩百分之5的电源,沈辞没有任何犹豫的接通了电话。
  “在哪?”
  电话那头传来了周云泽的声音。
  “天湖公园。”沈辞道。
  “真服你了,学校附近也能迷路。发给定位给我,我现在过来接你。”周云泽无奈地叹了口气道。
  “谢谢你,云泽!”
  沈辞挂了电话,趁着手机还有百分之2的电源,连忙打开了微信,给周云泽发了条定位。
  他刚将定位发出去不久,手机便自动关机黑屏了。
  “哎,关机了,早知道带个充电宝了。”
  沈辞叹息一声,然后走向了身后的长椅坐了下来。他将手机收好,然后从衣领里掏出了一枚蛇纹玉佩。
  这枚玉佩在他的脖子上挂了将近十年,算算日子,再过三天就是他二十岁生日。
  自从他和神仙哥哥签订过契约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神仙哥哥。若不是这枚玉佩挂在他的脖子上,他估计会以为那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境。
  是福是祸他都认了,因为对他来说,过好每一天才是最重要的。
  闭园的时间快到了,原本喧闹的公园渐渐地沉静了下来。
  或许是躲避蜈蚣的时候,花了太多的精力。又或许是在这昏暗的灯光下,更容易让人产生睡意。沈辞靠在椅背上,连续打了两个哈气后,便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去了。
  白雾弥漫,乌云遮月。淡淡地檀香随风飘来,温润的雨珠缓缓地滴落在他的眉宇之间。
  他半睡半醒地睁开了眼睛,就听耳畔传来了淅淅索索的‘啪嗒’声。
  那是雨水滴落在油纸伞上,才会发出的声音。
  他看不到身后的景象,却能感受到他的身后站了个男人。
  雨水滴在了男人的身上,男人却不以为意,将手中的油纸伞全都照在了他的上方。
  “你是谁?”
  他张着嘴巴,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他的身体动弹不得,仿佛置身于梦境,又仿佛置身于现实。
  一时之间,他的思绪渐渐地乱了。
  男人冰凉的手指轻抚在他的脖颈,然后顺着他的喉结,缓缓地滑到了他的耳后。
  “沈辞。”
  男人轻唤着他的名字,然后牵起了他的右手,将油纸伞递到了他面前。
  他的身体仿佛被蛊惑了一样,不听使唤的握住了男人递过来的油纸伞。男人在他的耳边低笑了一声,如墨的长发垂在了他的肩头。
  “雨要下大了,早些回去吧。”
  男人话音刚落,便隐去了身形,随着云雾消散的无影无踪。
  ‘啪塔啪塔——’
  雨越下雨大,沈辞眨了眨眼睛,随后一脸迷茫的看向了手中握着的油纸伞。
  正当他愣神的功夫,一名手持透明塑料伞的青年,冒着大雨跑到了他的面前。青年身穿黑色篮球服,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打着雨伞,肩膀上还背着个运动包。
  “云泽?”
  “总算找到你了,这大雨天的,你怎么不找个地方避避雨?”周云泽道。
  “抱歉,我刚才睡着了。”
  沈辞眨了眨眼睛,然后双手握在油纸伞的柄部,缓缓地站了起来。周云泽对于沈辞的粗神经,已经习以为常。
  “哎,真是哥们上辈子欠你的。雨下大了,走吧,我送你回宿舍,免得你半途又迷路了。”
  周云泽耸了耸肩,然后眼神瞟向了油纸伞,诧异道:
  “你手上的油纸伞哪来的?”
  沈辞歪着脑袋想了片刻,然后不太确定的看向了周云泽道:
  “我刚才好像做了个奇怪的梦。”


第3章 〔 白桦山 〕
  似梦非梦,轻灵飘渺。
  油纸伞上散发着淡淡地檀香,仿佛在提醒着沈辞,刚才发生的一切并不是他在做梦。然而那种被云雾环绕的感觉,又显得是那样的不真实。
  “你梦到了什么?”
  周云泽皱着眉头,满脸复杂的看向了沈辞。
  “我刚才好像梦到了一个长头发的男人,那个男人将这把油纸伞交给了我,还说雨要下大了,让我早些回去。”
  沈辞缓缓地走到了周云泽的身边,然后与他并排向着公园北门的方向走去。周云泽撇了撇嘴,抬头看了一眼沈辞手中的油纸伞道:
  “我看你是睡迷糊了,我记得咱们学校好像有个汉服社。我猜你刚才看到的那个男人,可能是来公园里取景拍摄的学长。那人估计是看要下大雨了,才会把拍摄汉服用的道具借给了你。”
  “或许吧。”
  沈辞挠了挠头发,总觉得油纸伞上散发出来的檀香似曾相识,但是又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在哪闻到过这股香气。
  对于想不明白的事情,沈辞绝不会多想,很快便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雨越下越大,两人加快了脚步,没一会儿就走出了天湖公园。沈辞前脚刚踏出公园,周云泽就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门口被高墙围住的篮球场道:
  “篮球场就在北门口,我下午5点多就到了。本想着打几个回合等你过来,没想到你这家伙居然在公园里迷路了2个多小时。”
  沈辞看到篮球场也傻眼了,他是从南门进入的公园,跟着手机导航绕了好几圈都没找到的篮球场,竟然就坐落在天湖公园的北门口。
  周云泽打算再挖苦沈辞几句,好让他长长记性。正当他准备开口时,他口袋里手机铃声突然响了。周云泽叹了一口气,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一看是郑涛打来的电话,连忙按下了接听键道:
  “郑涛,这么晚了找我有事?”
  “周云泽,今晚社团聚会你是不是忘记了?”
  郑涛话音刚落,周云泽这才想起今晚有户外探险社的聚餐活动。
  “没忘,对了郑涛,我能带沈辞一起过来吗?”
  “可以啊,人多热闹。就差你了,快点过来吧。”
  周云泽挂了电话,转身看向沈辞道:
  “还没吃晚饭吧,走,哥们带你见见世面。”
  沈辞心中一怔,随后淡淡地笑着道:
  “谢谢你,云泽。”
  在别人眼里,沈辞行为举止怪异,是个喜欢对着空气说话的疯子。没人愿意和他做朋友,更不会有人主动上前和他搭话,为此沈辞的童年过得其实并不幸福。
  沈辞的性格很好,对于别人的冷嘲热讽,他都是左耳进右耳出,转眼便把那些糟心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没人和他玩,他就自己找乐子玩。沈辞小的时候,最喜欢往山上跑。因为山里不会有人朝他扔石头,更不会把他当作怪物一样恶言相待 。
  来到城里后,沈辞和父母住在一个仅有15平米的地下室。沈父在工地搬砖,沈母则在外面做家政。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生活上却过得很幸福。
  沈父是个能吃苦的中年汉子,被工地的工头看上后,接连做了三个难啃的项目。后来沈父的项目越做越大,跟着他的工人也越来越多,没过多久他就成立了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分包团队。
  日子一天天地好了起来,他们一家子也从那小小的地下室,搬进了高楼大厦,再后来又搬进了郊区的大别墅。
  幸福的日子总是太过短暂,就在沈辞念初三的时候,他的母亲去世了。
  那时候的沈辞还在备战中考,当他从父亲的口中得知这个噩耗后,直接不管不顾的冲出了教室。
  生老病死,听天由命。沈辞第一次体会到,原来死亡是一件多么悲痛的事情。
  他的母亲由于积劳成疾,患上了肺癌。等医院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肺癌晚期。为了不影响沈辞中考,沈母决定能撑一天是一天,将自己的病情隐瞒了下来。
  沈辞没能在医院里,见到母亲最后一眼。反而在母亲遗体旁,看到了许多留恋于人间的孤魂。
  他询问了那些孤魂后,才得知母亲的魂魄被一个陌生的男人带走了。他想要知道是谁带走了他母亲的魂魄,医院里的孤魂却都跟躲瘟疫似的躲着他。
  沈母死后,他的人生就像是开启了某个特殊的机关,使得他被鬼魅邪祟攻击的次数越来越多。
  每当他有性命之忧的时候,他都会在种种机缘巧合下化险为夷。有时候他甚至会在想,每当他躲过一劫的时候,是不是有神明在暗处默默地守护着他。
  周云泽是他考上大学,第一个主动愿意和他搭话的人,也是为数不多真心待他的朋友。他没什么朋友,周云泽便把他的朋友介绍给他。
  渐渐地,他的社交圈子里,多了很多不错的人。
  聚会的地点,是一家名叫金陵的私房菜馆。金陵的在清北市,是出了名的有钱人的聚集地。地势偏僻,没有特殊的渠道是绝对无法入内的。
  周云泽开了一辆黑色的玛莎拉蒂,载着沈辞来到了金陵的门口。在给金陵的工作人员,看到了预定包房的条纹码后,工作人员这才放他们进入了金陵的园区。
  清北大学的户外探险社,是一群在学校里闲的没事做的公子哥组成的社团。体验生活,追求刺激,就是他们社团的娱乐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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