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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空神探——by吕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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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解开尸体的衣服, 小心翼翼地将司徒英雄的衣襟从它腐败的皮肉上半揭半撕开来,露出了被不明液体浸透的衣服内袋。
  袋子鼓鼓囊囊的,确实像塞了一叠什么东西。
  殷嘉茗心脏再度狂跳了几下。
  这一次倒不是恶心的,而是当真感到了兴奋。
  他用两只手指探进口袋里, 夹出了那叠湿漉漉的钞票。
  殷嘉茗翻出土坑,在坑边找了一处平坦些的地方, 就着手电的光,开始摆弄那叠钞票。
  大家应该都有一个经验, 那就是湿透的纸张很容易弄破, 若是想完好的检查濡湿的纸制品, 最好的方法就是等它干透。
  然而殷嘉茗没有这个时间了。
  他只能一手支着手电,另一只手轻轻地、一张一张揭开黏在一起的钞票, 直至翻到最里层,露出了一张折了两折的白纸。
  “呼——”
  殷嘉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下一秒,他再度屏住呼吸,用捻着一片花瓣的力道,非常小心地,揭开了那张纸。
  那确实是一张便签纸。
  因是放在了衬衣的内袋里,又被好几张钞票层层包裹在其中, 保存情况竟然意外的好, 不仅纸片上那些用圆珠笔写成的字迹一清二楚, 连纸片顶头一枚小小的鲜红色油印图标都清晰可见。
  ——那是金城大学的校徽!
  殷嘉茗兴奋地睁大了眼睛。
  在此瞬间,他赫然意识到,这或许是凶徒身份的重要线索!
  ——怎么办!
  他的脑中顿时泛起了这样的疑问。
  殷嘉茗当然可以现在就带着纸条离开,开车到某个公众电话亭,给警方打个匿名电话,告诉他们司徒英雄的所在,并把这张纸塞进信封里,再丢入邮筒,寄到警察局去。
  但有了先前那大半个月的经历,殷嘉茗并不觉得金城警方当真会因为一通电话就认真替他洗刷冤屈。
  恰恰相反的,他认为警方更可能将司徒英雄的死扣在他身上,让他把抢劫杀人的这口黑锅背得更牢靠一些。
  而且一封自称装着“证据”的匿名信,对策总部可能一天得接到十好几封,会不会重视,又何时才会落实调查,殷嘉茗根本无法控制。
  把证据交出去,就相当于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警察局那些个葡国佬高层身上……
  殷嘉茗用力一咬牙。
  ——不行!
  他对自己说道:
  ——不能给他们!
  与其将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线索交给警方,还不如将“希望”揣在自己手里!
  打定主意之后,殷嘉茗又思索起了应该如何展开调查。
  就目前看来,能在“查案”这件事上帮到自己的,就只有叶怀睿一个人了。
  可阿睿跟他之间隔了整整三十九年。
  这么长的时间足以物是人非,即便翻阅故纸堆,校史记录都不一定能翻得全,就更别提早年间的人事变迁了。
  ——对了!还有他!
  殷嘉茗脑中飞快地浮现出某人的模样。
  ——把纸条交给他,说不准就能查出写这张便签的人的身份了!
  殷嘉茗打着电筒,照了照左手腕上的手表。
  凌晨两点三十五分,时间还来得及。
  说干就干,殷嘉茗决定赶在日出前找到“那个人”。
  只是他不能就这样便走了,留下一个被刨开的墓穴,和一具烂得一塌糊涂的尸体。
  殷嘉茗收起湿透的便签纸,又折起纸钞,打算把它们放回司徒英雄的衬衣口袋里,再将人原样埋回去。
  ——这样他家阿睿就能在三十九年后找到这具白骨,并发现死者身上的线索了。
  但下一秒,殷嘉茗又忽然想到自己已经拿走了那张便签,这样一来,叶怀睿岂不是理应不知道还有便签这件事了?
  这年头还不时兴时间旅行类的小说电影,殷嘉茗自然也就不知道还有“祖父悖论”这等时髦的逻辑思辨,但这不影响他敏锐地察觉到其中似乎存在的矛盾。
  可要是把便签放回去,那他的证据就没有了,单凭口述,殷嘉茗又担心会错过重要的细节。
  “……”
  他蹙起眉,冥思苦想了半分钟。
  “我×!”
  殷嘉茗忽然用力一拍大腿,“我怎么这么笨!”
  语毕,他不顾满手赃污,从裤袋里掏出了自己的钱包,又在里面一通翻找,翻出了一张不知放了多久的购物小票。
  这是他过年前在百货公司给他爸买礼物时开的收据,大小与便签差不多,折一折刚好可以夹进钞票里。
  殷嘉茗记得叶怀睿说过,过了三十九年后,钞票里的纸片已经烂到无法分辨了——既然如此,那张纸是能指示凶徒身份的便签,还是一盒印尼燕窝的收据,本质也没有任何差别吧!
  殷嘉茗一边将夹带着收据的钞票放回到死者的衬衣内袋里,又忍住冲鼻的恶臭,将衣扣重新扣了回去,再将塑料篷布盖上,将尸体状态尽可能还原成他刚刚挖出来时的样子。
  “呼!”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殷嘉茗现在就只能祈祷司徒英雄的遗骸真的能在地里安安生生躺上三十九年,等他的收据烂光了才被阿睿给挖出来了。
  要不然收据上明晃晃的时间地点购物内容,只要警方到百货商店一调查,他的嫌疑便是跳进横琴港都洗不清了。
  殷嘉茗一边自我吐槽,一边开始一铲子一铲子地往坑里填土。
  填土比挖土来得容易,速度也快得多。
  不多久,殷嘉茗便将司徒英雄的尸体重新埋好了。
  有了收据的顾虑,他简直不敢想象这具腐尸要是被警察提前找到了会如何,同时深深共情了凶手当日埋尸时的满心顾虑。
  填好土后,他又用铲子在土坑上使劲儿拍打了一番,把浮土都夯结实了,才稍觉安心一些。
  剩下的便是向天祈祷,这具尸体当真能在土里埋上三十九年,直至烂成枯骨为止了。
  这时已是凌晨三点十五分,再过两个小时,差不多就该天亮了。
  殷嘉茗不敢犹豫,迅速收拾了东西,不顾自己满身脏臭,一路疾走,离开芙兰村的后山,准备赶往“那个人”的住处。
  夏季的金城向来天亮得很早。
  8月11日,凌晨五点十五分,东方地平线处已朦胧泛起了鱼肚白。
  晨光微曦,金城东侧,靠近港口的一处别墅区,某栋三层小楼的花园里,忽然传来了“碰”一声脆响,听动静,像是什么东西打破了。
  女主人听到动静,抱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再无其他动静,但她仍觉得不放心,伸手推醒了睡在她身边的丈夫:
  “老公,院子里有声音呢,你去看看吧!”
  “没事的,可能是风把花盆吹倒了呢……”
  男人不情不愿地爬出被窝,随手披上搭在床尾的睡衣,趿拉着拖鞋下了楼。
  女主人忐忑地等了一会儿,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推开窗户,往花园中看去。
  她看到自己的丈夫站在院子里,袖手拢住松垮垮的睡衣,面朝院内,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老公,发生了什么事?”
  女人半身探出窗户,担心地叫道。
  “没事,亲爱的。”
  男人抬起头,朝妻子笑道:
  “只是花园里挂的风铃掉下来了,你回去继续睡吧。”
  “什么!?”
  女人一听,顿时心疼了:
  “风铃摔碎了吗?”
  那可是她很喜欢的一件旅游纪念品,还特地等台风过后才再挂出去的,怎么才一天就掉下来了!
  “嗯,确实摔裂了。”
  男人果真从地上捡起一件蓝白相间的陶瓷制品,朝二楼窗前的妻子轻轻晃了晃:
  “你先回去睡吧。我等会儿去书房看能不能修一下。”
  女人于是缩回身去,顺便还关上了窗户。
  男人轻轻吐了一口气。
  “到我书房去。”
  他目不斜视,对着空无一人的花园,压低声音,轻声说道:
  “小心点,别让你嫂子发现了。”
  “碰。”
  男人回身,轻轻关上书房门,还特地落了锁。
  “你……”
  他回头,皱起眉,神色凝重:
  “你到底怎么回事?这些日子你在哪里?这满身的泥巴又是干了什么?”
  殷嘉茗被对方一连串的问题砸得有些懵,一时间竟然不知该从哪里开始解释。
  “哥……”
  他只得委委屈屈、可怜兮兮地低低叫了一声:
  “这事说来话长……总之,我没抢银行,更没杀人!”
  听到对方的保证,男人深深拧起的眉心不自觉地舒展了开来。
  他双眼在殷嘉茗的身上上下扫视了一番,看到衣服裤子上的泥土污渍,以及空气中弥散开的那股一言难尽的熏人欲呕的恶臭,嫌弃地撇了撇嘴,转身拿了自己搭在椅背上的衬衣。
  “先把你那身脏衣服换掉。”
  男人对殷嘉茗说道:
  “然后将你这些日子到底干了什么事统统告诉我。”


第50章 11.挖掘-03
  殷嘉茗面前的男人, 年纪比他大个十来岁的样子,面容也有四五成相似,都是五官深邃, 轮廓分明的大帅哥。
  只是男人的身高比殷少爷要略矮上数公分, 身材也没那么壮实,总体而言少了一些风流不羁, 气质更成熟、更稳重, 眉心浅浅的褶皱更是令他平添了几分严肃和威势。
  果然,殷嘉茗在他面前乖巧得很,一个命令一个动作, 将身上又脏又臭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干净的衬衣和臀部稍有些紧绷的休闲裤。
  “哥。”
  殷嘉茗乖乖地将换掉的脏衣服塞进垃圾袋,袋口打个结封好,又低低地叫了一声。
  “嗯。”
  男人脸上的神色稍舒缓, 抿唇点了点头。
  他名叫何志聪,确实是殷嘉茗的哥哥, 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同父异母的兄长。
  二人的生父何伟堂是金城有名的实业家。
  在他们那个年代, 三妻四妾是金城大老板们的标配, 谁没有两三房老婆, 再包几个美貌情妇, 简直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与殷嘉茗这个情妇生的私生子不同, 何志聪的生母是何老板明媒正娶的夫人,也就是正儿八经的“何太太”。
  何太太一共生了四个孩子,三男一女, 都是打一出生就记入族谱的何家正统继承人。
  何志聪是次子。
  他本来该跟他的大哥一样, 从小读贵族名校, 成年后留学镀金几年,回来后接手家族生意,在金城商圈中当一个赫赫有名的纨绔公子,照季度换女朋友,成为八卦杂志竞相追逐的对象。
  但何志聪本人对这样的生活没有半分兴趣,甚至应该说,他厌恶何家这些黑白灰掺杂的生意,更讨厌灯红酒绿的商场应酬。他从他妈妈那儿继承了一个极优秀的脑袋,最喜欢的就是念书,并立志成为一名历史学家。
  何志聪聪明、勤奋、努力,自然成功实现了理想。
  中学毕业后,他考入了东欧某所著名学府,在许多地方游学,一直念到博士,学成后悄悄回到金城,在没有动用任何家族关系的情况下,应聘进入金城大学,成为了一名讲师。
  何老板管不了次子,争执过几次,皆不欢而散,于是也懒得管他,干脆就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爱咋咋的。
  反正他不缺继承人,外头还有半打私生子女,多一个少一个,其实也没那么在乎。
  至此,何志聪成为了何家的异类,走上了跟兄弟们截然不同的道路,跟家里人也几乎再无交集。
  逢年过节,长辈寿诞,何志聪都甚少回何家,甚至去年他跟同为大学老师的爱妻结婚的时候,都没跟何老板提前报备。
  只不过何志聪虽然跟何家的关系不好,却肯认殷嘉茗这个异姓弟弟。
  原因很简单,因为何志聪一直觉得,殷嘉茗对自己有救命之恩。
  当年何志聪刚刚学成归国,进入金城大学。多年的游学让他几乎已经忘了自己在金城多多少少算个名人,还是家里特别有钱,容易被盯上的那种。
  而盯上他的除了八卦杂志,还有胆大包天的法外狂徒。
  某日,何志聪下班回家晚了一些,在独自路过无人的暗巷时,就被几个男人用刀顶住后背,硬塞进了车里,然后绑到了一间旧公寓中。
  何志聪在公寓里过了几天不见天日,提心吊胆的日子。
  他不知道绑匪们会怎么对他,何家又会有什么反应,就这样煎熬了整整三天,才终于等到了救兵。
  然而来救他的不是警察,也不是何家人,反而是当时才刚刚接手了酒店经营的殷嘉茗。
  殷少爷通过自己的人脉得到了线报,竟就带着他那几个兄弟闯进劫匪老巢,救出了他这个其实根本连见都没见过面的“二哥”。
  获救后,何志聪惊惧交加,既心寒于何家人的冷漠,又难免觉得殷嘉茗或是别有用心。
  不过他很快发现,他这个便宜弟弟是真不图他些什么。
  殷嘉茗既不是为了讨好何老板,也不稀罕物质金钱的回报。
  他只是单纯觉得,既然何志聪是他二哥,他就不能眼睁睁看着兄长出事,所以便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想方设法帮忙救人罢了。
  自此之后,何志聪就算认下了这个弟弟。
  两人像真正的兄弟一般保持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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