鸢落红尘 番外篇——by杨花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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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惊讶地用手指向他,道:“你、你居然笑了!?认识你这三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你笑,我萧朗昊居然让墨渊笑了出来!”他生出了一种奇怪的自豪感,“诶,上次你跟我说你喜欢的那个人也可以让你笑出来,那我……”后面的话卡在了嘴边,因为墨渊忽然捉住了他的手指,在上面轻轻地亲了一下。
“就是你。”低沉而深情的三个字幽幽地飘进了他的耳朵里。
“啊啊啊啊——”萧朗昊反应十分夸张地上蹿下跳起来,勉强冷静一点后,看看墨渊,又看看自己的手指,道:“你、你在干什么?!你是墨渊吗?不会是别人易容的吧?我、我告诉你,我听说过这种邪门的功夫,你别想骗我!”
“不是我还能是谁?”墨渊无语地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不信的话你可以摸摸这是不是我自己的脸。”
“啊!你别碰我!”他甩脱他的手向后退得老远。
墨渊望着他,好不容易出现在他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地消失。尽管他平时无论有什么情绪都不形于色,但从那双漆黑深邃的眸子里还是流露出了一抹黯然,仍用平淡的语气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反应会这么大。你不用担心,我跟你说这些并不是想要做什么。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原本打算一辈子藏在心里的。但是……”他顿了顿,凝望萧朗昊的眼中浮现出了一种格外罕见的深情、留恋的目光,但只有短短的一瞬,便被掩藏在了那深重的眸色之下。
“但是现在百里春风找到了我。我想要平静地过完余生的愿望很可能已经实现不了了。我不怕死,可我害怕到死的时候都带着这个秘密。现在说出来了,我也就没有遗憾了,可以安心去做我该做的事情了。”
“你要去做什么?”萧朗昊莫名地有些心惊,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墨渊的表情变得很是严肃,沉声道:“慕容明烁想要借着洛红鸢未死的事趁机在百官中间引起非议,陛下刚刚登基,社稷还未稳,若是在这种时候失了大臣和百姓们的信任,怕是会……”
“你的意思是,慕容明烁会乘此机会,谋权篡位?”
他点点头,“我担心会这样,所以必须要去替陛下解决这件事。”“可你打算怎么解决?”萧朗昊疑惑地问道。
“这个,请恕墨渊暂时不能告诉萧公子。”说罢,不等萧朗昊反应过来,他已经对他拱了拱手道:“墨渊该回宫了。天冷,萧公子也请尽早回府吧。在下告辞。”
第八十九章
事后,萧朗昊久久沉浸在震惊中没有回过神来,恍恍惚惚地独自在街上游荡。
萧府的家丁因为他出来得太久了,放心不下,派人出来找他,将失了魂一般的他拽上马车,怕他冻僵了,还往他的手里塞了一壶他最爱的温得刚刚好的陈年花雕。
一大口酒下肚,他忽然抬手按住了左边胸口。那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
这件事,他真的完全没有想到。在他的印象里,从三年前的第一次见面到现在,墨渊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样子,冷冰冰的,固执、无趣、不通人情,好像一块木头一样。
虽然他曾经开玩笑地调侃墨渊和慕容明燏的关系,但那只是玩笑而已,他从来没有想过,墨渊真的会喜欢一个人,而且那个人居然还是自己。
他想起了慕容明燏的话,没错,墨渊毕竟不是真的木头,他是个人,是人就会有感情。
但,怎么会是他呢?怎么可能?萧朗昊想破脑袋也想不通。若是真的论起来,还是慕容明燏更有可能一些,身为一个旁观者,他觉得他们之间的羁绊只要再上升一个阶段,那便是爱情了。
可他算什么?他只是偶尔见到墨渊时就和他开几句玩笑而已。而且墨渊从来没有回应过他的玩笑,今天和在腾龙镇的柳风馆时是他们之间说话最多的两次。
真的一点迹象都没有,他怎么会喜欢自己?该不会是恶作剧吧?
他甩了甩脑袋,又灌下一大口酒——墨渊会恶作剧,比他喜欢上某个人还要离谱。
“家主!到家了。”马车停了下来,家丁唤他下车。
其实他不必如此烦恼,墨渊说了,他只是想说出来而已。
而他,萧家最年轻的家主萧朗昊,喜欢的可是美丽、温柔、而又知书达理能和他谈诗论道的女子,就像洛红蝶那样的。
一个呆板无趣、又黑又硬的男人,怎么可能?
可是当他听说他要去做一件很危险的、很有可能是有去无回的事情的时候,他为什么会很在意?心里为什么会很不安?
“因为友情,担心朋友的安危很正常,”他用手摸着左边的胸口,理所当然道,“应该去和燏谈谈这件事。”
“家主您说什么?”正在为他洗脚的丫鬟奇怪地问道。
“没什么。”他随意地掩饰过去。
百里春风已走了三天,而南宫锦也三天没有和洛红鸢说话了。这是洛红鸢预料到的反应,也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让南宫锦恨自己,总比喜欢自己要好。
夜里,他养的苍鹰——毛毛送来了凌蛟的信,信里写道:我要离开两天,去办一件私事,回来我会再写信的。
“私事?”他有些内疚,自相认以来,凌蛟一直在为他四处奔波,却从未提过自己的事。无论凌蛟所说的到底是什么事,他都希望他能一切顺利。
慕容明烁的府中,慕容明烁正冷眼看着下人们收拾去吉州要带的东西。
其实他多年征战在外,熇京城这个所谓的家里的他的东西还没有在腾龙镇的多。
这几日,他正盘算着如何抓到洛红鸢,将其带回熇京,以此向他的王兄——慕容明燏发难。还没想出具体该怎么做,诏书就宣下来了。他被封为惠安侯,封地吉州,且须即刻赶往封地,未经大王召见,不得归京。
他闭上了眼睛,不忍再看下去。他还年轻,他并没有绝望,只是突然觉得很累。
母妃的啼哭和诅咒似乎还回荡在耳边,他平生第一次觉得母妃那张明明已经开始衰老、却还不甘心地在上面涂了厚厚的脂粉来掩盖这一事实的脸令人生厌。
第九十章
她是贵妃,父王在世时一直深受宠爱,而慕容明燏即位后也没有亏待她,可她就是不满足。她的目标,是女人能达到的最高的位置——太后。而要实现她的目标,身为她的儿子就必须要坐到男人能达到的最高的那个位子上面。
所以从小到大,无论他做得有多好,只要不是最好的,母妃就不会对他露出一丝笑容。
他已经很努力了,也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优秀了,可是他的兄弟实在太多,每个人都有比他更优秀的地方,他没有办法在所有方面都战胜其他人,没有人可以。然而他的母妃却不能容忍他在任何方面输给其他人。
天知道小时候为了得到母妃的称赞他付出了多少,而今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明明武艺高强,在军事方面也很有才能——不然他怎么能短短三年就将龙蛇混杂、纷争不断的腾龙镇变成了大燕国最富庶的边陲城镇?
可他为什么还在与慕容明燏的竞争中屡战屡败?明明可以很骄傲的人生,为什么被他活得如此挫败?
或许,除了按照母妃的意思继续追求那个最高的位置,他还可以有别的选择。
“烁。”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他惊诧地睁开眼,正对上凌蛟那张粗犷的面孔。
他愣了一愣,随即赶忙将他拉到了屋后一个无人的角落,然后立刻放开了他的手。
“你来这里干什么?”他也不正脸对着他,冷冷道,“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我的兵马虽然不多,但对付你一个人足够了,你不怕我杀了你吗?”
“我怕。”凌蛟道。
“我怕再也不能见到你。”
慕容明烁转头望向他,突然伸手抽出他腰畔的短刀,眨眼间已到了他的身后,手里的刀也抵上了他的脖子。
凌蛟一动也没有动,道:“看来你的身体恢复得不错。”
“你若是再说一个字,我就割断你的喉咙!”慕容明烁冷冷道。他不只是说说而已,他手上稍稍用力,锋利的刀刃便割破了凌蛟的皮肉,嫣红的鲜血渗了出来。
凌蛟却微笑着道:“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招是我教你的吧?看你学得这么好,我很欣慰。”
“我说了,闭嘴!”慕容明烁咬着牙道,握刀的手由于太过用力,青筋都凸了出来,“你真以为我不忍心杀你吗?”
“我知道,以我犯下的罪,你就算杀我一百次也不足为过。”凌蛟淡淡道。
“那你还敢出现在我面前?”
“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会。”凌蛟的语气异常认真。
“误会?误会什么?”
凌蛟突然手肘后撤,撞向他的肋间,令他分心,另一只手则闪电般扣住了他手腕上的脉门。
他的手脱力地放开了手中的刀,凌蛟则迅速伸手接住了刀,转身面向他。
“误会我不爱你。”
慕容明烁握紧了拳头,脸色铁青,道:“好,如果你真的爱我的话,就让我杀了你。”
凌蛟迟疑了片刻,随即将手里的刀调转了个方向,把刀柄递向了他。
他伸手握住刀柄,凌蛟便松开了手,神色平静而坦然地注视着他。
慕容明烁看着凌蛟的眼睛,那双总是散发着凌厉的寒光、而面对自己时又总会变得十分柔和的眼睛,握刀的手缓缓垂下,忽而又迅速将刀架在了他的肩上。
“对不起。”凌蛟轻道一声,闭上了眼睛。
慕容明烁咬了咬牙,手腕转动,砍了下去。
他感受到了一阵寒意掠过自己的脖颈,耳边却随即传来“当”的一声。
凌蛟睁开眼睛,只见一撮胡须缓缓飘落到了地上,同样躺在地上的,还有他的刀。
他抬手摸了摸自己脸上缺了胡须的那一块,手指上沾了一点血迹。
“滚!”慕容明烁背转过了身去,“我不想再见到你。”
凌蛟缓缓弯下腰,捡起地上的刀,缓缓转过身,迈步离开。
第九十一章
“你最近精神好像蛮好的。”百里春风手持木梳,动作温柔地为洛红鸢梳理着那一头垂及腰间的墨色长发。
洛红鸢端坐在梳妆台前,望向镜里的那张脸,的确是红润了一些。
“是吗,也许是汤药的作用吧。”他心不在焉地回答道,食指绕着一绺长发,仍在思考着杀了百里春风之后带着南宫锦逃出去的详细计划。
“听说你最近几天过得很丰富啊,读书、写字、画画、跳舞,一刻不闲着,连胃口都比之前好了很多。”
“我整天被关在这里,若是再不找些事情做,恐怕只能寻死了,”他扭头瞟了百里春风一眼,“死你又不让我死。”
百里春风微微一笑,从梳妆台上拿过一条红色丝带,绑在洛红鸢的发尾,“本座很欣赏你这种性子,随遇而安。但本座就没有你这种福分了,这段时间无间的生意十分惨淡,本座烦得头都大了。”
“怎么会?无间不是江湖第一刺客组织吗?”洛红鸢淡淡道,话里隐隐透出一丝讽刺的意味。
“明知故问,”百里春风从镜子里望着他,用温柔的嗔怪的语气说道,“还不是因为你和毒蛾,无间第一次失手,导致信誉大幅下降,我们再也不是黑白两道最值得信任的刺客组织了。”
“不说那些烦心事了,记得我走的时候说会给你带礼物吧?”
“嗯。”他敷衍地应着。
“本座精心为你准备的,你至少表现出一点兴趣好不好?”百里春风邀宠似地说道。
他漠然地斜睨着他,“礼物是我的,可我是你的,归根结底,礼物还是你的,我有什么好高兴的?”
百里春风笑了,笑得好像沐浴在温暖宜人的春风里,“你终于承认你是我的了吗?”说着,他搂过洛红鸢便吻住了他的唇。
当他放开他时,洛红鸢已经觉得有些眼冒金星了。百里春风总是说他是他的玩物,这次只是由他自己说出口了而已,怎么就把他高兴成了这样?
洛红鸢想过很多种可能,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礼物竟然会是一柄剑。
剑柄上镶着一颗硕大的蓝宝石,晶莹璀璨、熠熠生辉,剑身形状雅致轻巧,剑锋薄如蝉翼,周身散发着月光一般清冷而柔和的剑气,竟是一把举世罕见的宝剑。
“此剑名为清月,是一个雇主付的报酬,他的妻儿老小被杀了,我们为他将他的仇人全家一百来号人杀了。”百里春风轻描淡写地叙述着,仿佛杀一百多个人就和砍一百来棵白菜没什么区别,“本座看到这把剑的一刻,就觉得它该是属于你的,喜欢吗?”
洛红鸢看着由侍婢用一个铺着金黄色锦缎的匣子呈上来的剑,的确很是心动,但却不敢伸手去碰,而是狐疑地望向百里春风,道:“你要把它送给我?”
“当然,”他说着便伸手将“清月”拿了起来,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剑不是用来看的,试试!”
洛红鸢垂眸看了一眼指向自己的剑尖,没有动,望向他,声音波澜不惊,“什么意思?”
他嘴角含着笑,“就是我说的这个意思,你还在等什么?”
洛红鸢还是没有动,“你的药,封住了我的内力,现在的我只能勉强施展一些拳脚,恐怕驾驭不了剑气这么强的宝剑。”
“宝剑是认主的,若它注定属于你,怎样你都能驾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