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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by松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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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世界多半处于子民颠沛流离,仙家未长成,民智不开的乱局,这个小世界只是比寻常的更加离谱一些。
  就连个靠谱的臣民,都不曾有,穷山恶水出刁民,刁民里能扒拉出个脾气好的,也算难得。
  周峰不是这个小世界里头的人,心智相比总是剩上一筹,他既有横刀的能力,也通诗书琴棋,在江湖里蹦哒久了,偏爱做一些为民除害的好事。
  不求美名流芳百世,只因为侠之大者,应当为国为民。
  热闹繁华是江湖里永远不变的定律传奇,风雪也不曾冻人,寻常冬日里也可都把玄英缀上朱明,江湖里平白蹦出个腥伐杀手,杀手杀人如麻,却杀的都是坏人。
  谣言不知道有几分可信,那个杀手据说是个络腮胡子的邋遢大汉,不修边幅,貌丑的很,不知名字,连形貌也是听说。
  这个世界里有什么贪官污吏,做了蝇营狗苟腌臜事情的坏蛋,没个能躲过那把裁决的弯刀,分明干的是刃尖舔血的营生,这弯刀杀手却乐此不疲。
  民间有义,君王无情。
  他统治的子民不服者多,揭竿起义的人数不胜数,大大小小的战斗早就把摇摇欲坠的朝堂撞击的漏风漏雨。
  玄柘身为仙胎,虽有能力,志不在此。
  他一直活在懵懂的岁月中,不知前途,不知归路。
  不求功名,无谓利禄。
  他能把常人当做宝贝的金银,视作粪土。
  一切的一切,开始出现转机,要从老皇帝发出的一纸黄券诏书说起。
  那纸黄券诏书,上头其实写的是个费力不讨好的烂差事,没有什么油水可捞,还可能丢命。
  弯刀杀手在民间极为出名,坐在高位上的皇帝每天不想着怎么治理国家,反而每天琢磨着旁人会不会抢他的位子。
  他整日里提心吊胆,就怕那弯刀杀手横空出世,仗着鼎沸的民心,有朝一日,黄袍加身。
  黄券诏书上的烂差事其实是诏安,先劝降,后杀人。
  旁人都不要的活儿,玄柘却把他当宝。
  玄柘只比旁人多几分侠骨,提剑出燕京,随了自己莫名悸动的心,诏安或是将那杀手诛杀,提头归朝也算一种对皇帝的交代。
  想来是笔墨最为诚恳,玄柘铺纸点墨,言辞恳切写一封诏安书,约好地方见面,夜半三更太晚,鸡鸣不嫌早,便约在此时会面。
  听过传闻,这刀客黑脸,样貌不佳,玄柘虽然知晓,却不置可否,潜意识里觉得,这刀客行径,莫名熟悉。
  万事皆空,不知为什么,有关这黑脸刀客的事事,都能入他耳中,先入耳,后入心。
  平心而论,玄柘心里觉得,狗皇帝在位没什么建树,整日里为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忙的焦头烂额,还不如把位子让于贤者。
  话虽如此,玄柘又懒得管。
  这世道如何,同他何干?
  诏安周峰这事儿,仿佛平静的一潭死水里,突然坠入了石子,不大不小的散开圈圈涟漪。
  玄柘在等,等某个魁梧的黑脸大汉,挎着刀,牛气冲冲的把鞘砸在桌上,然后要来大碗酒,大碗肉,他也会同这弯刀客谈一谈江湖话。
  先劝降,劝降不成再杀人。
  活算盘打的是好,实践起来可能有难度。
  玄柘自己肯定打不过自小在生死线上摸爬滚打的周峰,可他有皇帝给的三千兵甲。
  任那周峰武功再强,他也只能是寡不敌众,毕竟一拳难敌四手。
  周峰来的时候是单刀赴会,黑纱卷衣,玄柘瞧见的时候,正有一缕清风掀起衣袖遮了眉目,待风落下,展露一派与想象中全然不同的好颜色。
  玄柘平静无波的心湖被那颗石子搅的天翻地覆,他认为,此番,当是色字头上一把刀,是自己,好色。
  玄家早有清心寡欲之名的三子,无欲无求,家里人就怕跑去当和尚的玄柘,会是一个好色之徒?
  兴许只是没有碰见,可以让他动一动色心的人罢了。
  露出来的那张脸眉若凿刻,鼻骨剑脊,分明是一张好颜色,哪里同谣言一般,是个络腮胡子的黑脸大汉?
  尤其是这张好颜色里加了镀金的墨,又是胜出一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下比常人多了蜿蜒疤痕,更填味道。
  面上有疤,常人的容貌八成要减半,可这周峰脸上多上一道疤,那也不减风情,反而多出无常凌厉。
  玄柘从那张沧桑感十足的脸庞,得以窥见这么些年,重峦叠嶂的是是非非里,他横刀意斩天下的气魄,当真是厚如山石。
  心动往往是莫名其妙,防不胜防。
  玄柘这趟,来的不亏,又亏极了。
  亏是因为这颗守了二十载的和尚心,如今被个男人夺了走,这个男人长的分在好看,他也不算太亏。
  若以刀杀他,便死前也要偏头吻上尖刃,引颈送命。若以鸠酒送他,便饮前也要窃玉偷香沾叶惹草,玄柘此生,甘之如饴。
  从未想过自己爱人时会是如何,可便是周峰要他的命,也是肯给的。
  有风吹动那黑衣刀客的薄衫,却吹乱揉皱凌虐玄柘胸腔之下,一颗活生生的真心。
  诏安失败,玄柘却放他走。
  黑衣刀客满眼写着奇怪,倘若真要开打,这三千兵甲于他而言,其实并不算什么,只是如今这种局面之下,要白白欠下一个人情。
  “萍水相逢,你我不必如此。”在周峰眼里,黑白分明,他既然不投降,便不会和狗皇帝那边的人有什么瓜葛。
  “便是我留下你又如何,不过是损三千兵甲反而让你脱逃罢了。”
  大家都是聪明人,远不及敞开天窗说亮话来的痛快,还能博个好感。
  周峰提刀要走,却对上笑意盈盈一双含情目,像是刚瞧见一样,周峰发现这公子哥眼下,竟然还有颗点墨小痣。
  “周壮士,哦不,小周。你当知,萍水相逢,也可一见如故。”
  这话说的虽看似普普通通的客套,可咬字气息里,皆是轻浮。
  “啊?”直男周峰并不懂他在说什么,敷衍一拱手,便消失在玄柘的视野里。
  社稷飘摇,义军纵起,大火绵延千里。
  带头的人是周峰。
  没能完成使命,按理说玄柘当受罚,可那高高在上的老皇帝叹一口气,目光复杂,道。
  “朝堂无可用之人,玄家世代忠君,那周峰又不是个好相与的,无妨。”
  玄柘无所谓忠君与否。
  为将者,抛头颅洒热血太过激昂,既然玄家忠君,他为人子,也当从父之命,不需要多么尽心尽力,但只要死在这片沙场山河,也便无愧于心了。
  多么遗憾,和那人的立场不同,纵如此,不改忠君之志。
  仅有的几万铁蹄,老皇帝珍而重之的交给了玄柘,纵使他心不在领兵打仗,而在江湖。
  昔日里的侠剑也换银枪,百姓组成的义军将要推翻朝堂,领兵打仗伤的人也是百姓。玄柘不期凯旋,只盼有朝一日能够马革裹尸,葬于青山。
  好巧不巧,死到临头,对战的还是那把刀,悬高又落,黑衣刀客的眼里尽是冷漠。
  “我放过你,你走。”
  玄柘是败北。
  民心向明月,奈何玄柘身不由己,身在沟渠。
  改朝换代,河清海晏之局在对的领头人之下缓缓铺开。玄柘是旧臣,本应同这社稷一同故去,旧日君主却拼死也要换他活。
  虽有千千万的疑问,也随着旧主故去而埋葬在一抔土里。
  既然江山已定,周峰也无意君位,便归隐山林。
  未曾想还有再见之时,也未曾想,周峰会娶妻。
  快马加鞭也不够,横刀只来及削下一片夕阳来贺,晚来天欲雪,是姗姗,是急也不得。
  玄柘赶来时,正是大雪天,他的眉尾染峭雪,鬓发也霜白,提嗓还是清爽奕奕,喉腔里的沙哑哽咽全吞肚里,不曾展露分毫。
  “古人诚不欺我,是我来迟,待黄昏过,黎明起,还能祝你共佳人红披,春宵帐暖纵是一朝好时。”
  梦回年少,又轮上几个好时?
  无非只有周峰,是他苍白人生里唯一一点波澜。
  对上那双冰冷双目,岂会不知,他从始至终,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
  当年的提刀又放,无非是一命换一命,哪里有分毫情爱。玄柘苦涩之余,还要贺他,既然无备礼,就寻挽霞光,还要笑得几欲流泪。
  人非木石,周峰也觉这前朝的小将军,怕是对自己有意。
  情深一场,还是能换得一句“周峰此生,志在护国。此番娶妻,不是为我,而是为故去的兄弟行代之礼。”
  周峰所活,无非是为的这片土,待到岁月埋骨,化沙相融,是不是也能自嘲得他一护佑?
  只可惜,岁岁年年人不同,可道理确实一致,高位者纵使安居,也总会怕来之不易的位子,坐的不稳。
  又或者,死亡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结局。
  周峰毙于鸟尽弓藏。
  作者有话说:
  ——二更——


第32章 蓬莱大荒(十四)
  ——神王——
  玄柘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大漠游历,自己出身名门望族,不曾踏入江湖,也全然不能理解,常人眼中的情爱,是否同自己一般,不可说就被拒绝个彻底。
  他还想看看杀手眼中的风霜,到底同自己眼中,有何不同,是否经历他所经历的痛,去他游历过的地方,就能从中窥探到丁点儿来不及表达,便湮灭在时间洪流里的情义呢。
  正巧,正巧。
  终此一生,葬在沙堆,埋在一处,也能得他魂灵护佑。
  ——
  某刀之魂历经和大世界相汇聚的小世界里的小世界臻于圆满,周峰出来的时候只顾着看自己的刀,自然也就没有注意到那向来话多又活跃的剑仙,已经沉默了俩钟头了。
  还是姜姚小心翼翼的同这冷面的,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剑仙搭话。“喂,剑仙前辈。”
  前辈俩字刚一出来,她就收到玄柘的冷眼凝视。
  呜呜呜,她好惨,还是算了,剑仙自生自灭吧!!
  没有姻缘线,周峰同他,真的是萍水相逢,再逢也是陌路的生人,自己如今,又在奢求什么。
  无情道,当真是铁律一条。
  于曾经的他,于曾经的周峰。
  府邸月桂在谈话间已经化为齑粉,层层楼阁也逐渐坍塌,徒留一片废墟,往事种种,不过是一场没有真正存在过的虚影。
  大荒之行危险重重,现在只是通过了小世界,还未返程,如今高山之前的楼阁坍塌,位置变换,早就;
  不能够辨别来时的路。
  高山之下,是层峦叠嶂,怪石嶙峋的一片荒谷,自来到此地,霜雪嗡鸣不止,如归故地。
  玄柘刚出小世界入大世界的时候,确实看到过雨乡的青年之影,可神兵之形没能凝实,也不过惊鸿一瞥。
  如今霜雪出现异状,兴许和这些嶙峋怪石脱不开干系,细细想来,霜雪若是能在小世界里化形成人,于姜姚,于自己,也是好事一桩。
  “霜雪?”姜姚知霜雪有灵,她不解的扣了扣锋刃,那嗡鸣声却在敲击下,变得更加激烈。
  “不好,快走。”玄柘眉目沉下来,荒古深处,似乎有不死之鸟的啼鸣,不死之鸟乃是上古神兽,通神境,比之仙人也是功力多出一筹。
  他只来得及单手护住周峰,心有力再去拉扯姜姚,却力不足。
  周峰分明也是顶尖刀客,见不惯玄柘相护的姿态,也不屑于自己成为别人的庇佑者,他下意识的用某刀挥开玄柘的手,自行出路。
  霜雪乃是神兵,这片地界又是它的老家,周峰不怎么担忧姜姚的安危。
  倒是玄柘,飞升境的仙人,面对神兽,虽有麻烦,但也不至于如此谨小慎微,而三番五次进入小世界渡他并不存在的劫,兴许也对己身有危害。
  可时局,不允许他们思考太多,清脆的啼鸣声越来越近,庞大的不死鸟忽闪着翅膀,金色的羽毛堪遮蓝天,飞行之中又散落无数流火,把这片本就质量不算好的土地,烤的焦黑。
  姜姚未曾发令,霜雪就借着神鸟飞天的磅礴之力,出刃横锋了。
  灿金大鸟口吐人言。“桀桀桀,雨乡,你沉眠此地三百年,一朝修成器灵,我大荒子民当有礼相赠。”
  在姜姚清澈透亮的目光下,霜雪渐渐的,延伸出一片白光,朦胧的白光里,延展出一个身高腿长的青年。
  青衣,眉目如画。
  熟悉的让人想落泪,姜姚张了张嘴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望着挡在自己身前的青年,眼泪顺着脸颊落到下巴。
  “雨乡。”
  青年不动声色的后退一步,把姜姚挡个彻底。“雨乡虽生于大荒,但也不曾接受过大荒子民供养,赤条条来也赤条条去,神王不必相赠,也不必相送。”
  “说什么不曾接受过大荒子民供奉,你本是我遍寻三界找来的精华地宝铸就的神器,你本是属于我的神兵!为何偏偏认了一个小丫头?”
  神鸟受天地规则制约,只能固守大荒,神兵无影,它吸取日暮精华,与天地融为一体,兴许得神兵,便能突破地域的界限。
  “霜雪,不,雨乡是我的神兵,我的刀。”姜姚站出来一步,牵住青年的衣襟,她小巧的鼻尖上因为恐惧尽是细密的汗珠,却寸步不让。
  “姜姚。”雨乡愣了愣,眼眸里是姜姚看不懂的温柔与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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