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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by松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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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能忘记你的刀,怕是日后知晓这一切又要同我闹。”玄柘苦恼又甜蜜的想,周峰向来爱刀如命,上一辈子玄柘没能为他做什么,干脆这次就生在江湖里,好好替周峰护着他的刀便是了。
  终也化成流光,随着去了。
  ——
  朱颜碧瓦,点兵也能作笑谈,烈酒入喉,当今楚国的圣上一醉不醒,美名自称为是「团攒千古风流」,传出去殊不知是别国的笑话。
  楚王有个当时一起打天下的好兄弟,说是一同出生入死过,交情深的很,无非是孤家寡人当久了,往自己脸上贴金,做出一副情深义重的样子。
  “呸,什么兄弟,怕是狐朋狗友。”民间百姓可不敢当面骂,最多不过偷偷说。
  金銮殿上,皇帝却是「风流倜傥」,衣衫不整的在上朝,手里拎着几壶塞外烧刀酒。
  “古来兔死狗烹事多矣,朕最是看不上这种腌臜事。”楚王甩着袖子,要加那布衣的官职。
  “朕偏要论功行赏,偏要赠你万户侯!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随你挑!朕无惧你功高盖主!”
  金壶酒尚温,是百年酿,余香可绕梁,酒是好酒,可这皇帝把金銮殿当成酒宴的厅台,委实上不来台面。
  他斜倚美人怀,里头点的香穿透屏风,又弥漫过软塌——
  “布衣,布衣怎么了,此是寒门忠骨,朕与他有铜板之恩,推心置腹的时候亦有之。结拜兄弟,就该生死与共,肝胆相照,又怎怕他拥兵自重?”
  台下有老臣前来劝慰,表示不妥当,那楚王就这么醉着回,还把忠于朝廷半百之年的傅斌丞相投入大牢。
  “可他,是佞臣呐。”
  周青山也就是这个小世界,周峰的父亲唉声叹气叹一句,佞臣。
  虽然周青山是在不惑之年,就乞骸骨告老还乡,这个年纪虽然还小,但昏了头的皇帝巴不得走的人越多越好,少去烦自己。
  周青山左右是无用,闷头读书的傻书生,只得把救国的希望寄托在自己刚满八岁的孩子身上。
  “君难测,雷霆可降于昼夜,赤血碧心亦有落于尘埃之时,你当如何?”
  烈日当空,年少正娇,铁打也无法凿碎钢直的脊梁,周峰就双膝跪于祠堂周家列祖列宗前,一字一顿,誓言铿锵。
  “自当为国,为民,为天下。”
  “好孩子,狱门腌臜,如何住得肱骨之臣,朝堂金碧,佞臣奴颜媚骨,这世道,不公。”周青山闭上眼睛,满面沉痛。
  “我定入朝堂,父亲,您宽心。”
  周峰斩钉截铁,一字一句,他迟早要榜上有名状元郎,要救这破烂不堪的国。
  他要河清海晏,举世平安。
  让那些奸佞之臣通通入狱,让那些贤良之臣都有书可揍。
  要四海清平,相邻小国不敢越雷池半步。
  要安居乐业,百姓和乐安康,粮食丰年久,稚子读书多。
  当日夜晚,有一只刚出生的四脚小兽颤颤巍巍的缩在周峰房间的暖炉旁。
  它瞧起来可怜极了,正值寒冬,被泼了满身的水,冰凌在外头凝结,周峰进来的时候,还有一半的冰碴子没化干净。
  “哪里来的四脚小兽?”周峰疑惑,平生虽不喜这种看起来毛茸茸的小宠物,却也狠不下心心将它赶出去。
  “吱吱。”那瞧不出品种的四脚兽叫的虚弱,像是饿得狠了。
  “怪可怜的。”周峰随手在它脚边摆了剩下几盘糕,还有水,便去温习功课,不再理会不停吱吱叫的小动物。
  总想把它送走,却总有各种各样繁琐的事情,周峰只知道要读《兵法》《四书》,也没能有时间为它找个值得托付的主人。
  一来二去,竟也习惯了每日读书时候,有那吱吱的声音做伴奏。


第10章 上林苑(六)
  ——命数玄因——
  周峰想登金科状元郎。
  他的字铁画银钩,文如碧血丹书,五载春秋,昔日里那几多风流意气,被岁月打磨的分毫不剩。
  唯有这席骨血。
  一如年少时,宁折不弯。
  昏庸的楚王在把他祖辈的江山挥霍个完全之前,所幸遇见了良臣入主朝堂,那个良臣——是周峰。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他本傲梅梢头一捧雪,何曾浊染薄幸名。
  周峰本不该趟这浑水,可父亲当年郁郁而终。
  周青山知道他儿子有凌云志之力,却无凌云志之心,临终死死瞪着大楚未见破晓的天,嘶哑的嗓子仍喊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惟愿周峰能救一救这片山河。
  他除了济世为民之外,别无他路可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百死,犹未悔。
  当今圣上忠佞不分,只对那如今已是右丞的布衣兄弟青眼有加。
  周峰只得身怀清平愿,却作鬼魅行。
  任由脏污的酱缸把那曾经清名满杏林的书香世家门楣,染个彻底,成为皇帝和丞相二人手里,彼此试探的刀。
  百姓如今都道,楚国朝堂,有两大奸佞。
  一个是平民出身,拜了个好把子,认了皇上当兄弟,升官已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财产不计其数,生平最爱骄奢淫逸,贪图权势。
  一个却是新秀,分明是忠门子弟,却有辱门楣,据说亲生父亲都是被这不孝子弟气死,生平最爱残害忠良,排除异己。
  旁人怎么说,周峰自然不在意,只是他还缺一把,自己的刀,一把可以料理所有腌臜事的刀。
  如今将门子弟多纨绔,好不容易有个能上称卖上几两的,也不屑于和他同流合污,再有甚者,早就成为皇帝和右丞的走狗。
  周峰只好把目光,放在了庙堂之外。
  据说,江湖中,有个抱刀耍剑的侠客,武功排当世第一。
  玄柘此人,总流传他的传说,却谁也没能见过其人,因为见过他的人都死了。
  这个生于大楚,长于江湖的侠客很奇怪,虽然用的是剑,却怀里永远抱着一把刀,名为「某」。
  某刀是一把不见血的宝贝刀,受法于宝青之虚,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陶,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最后又滴了玄柘的血,据说是有灵性的。
  有灵性也不顶用,反正玄柘也不曾用。再者,江湖传闻,周峰不知道能信几分。
  玄柘是个向来讲道理的人,头脑像是缺根弦,自打出生来没见过爹娘,不曾有过亲朋。
  在山里土里,江里湖里摸爬滚打到如今江湖一霸,谁也不相信,只信他那把有自己血脉的刀。
  许是命途薄弱者,便会格外在意血脉,谁同他血脉相连,无论是人或是死物,皆为亲友,人怕是没有,也只好守着自己的刀。
  某刀是玄柘的亲友,每每相谈甚欢之时,以酒浇刀,便起争鸣之音,刀身轻轻颤动,就挽住了朦胧树林里流淌下来的月色。
  余晖的尽头,有个清秀的小郎君横在那里碍眼,柳青的衫,血如丹阳。
  那个小郎君,是周峰。
  周峰定好了万无一失的策略,又密谋三月之久,布下千余人去打探玄柘的行踪,总算没有差错。
  预谋大事者,必得先对自己狠心,周峰躺在刀剑里滚了几圈,把自己搞成一个血淋淋的红人。
  不是要血吗,给你就是。
  周峰兵行险招,知道需得赌,他本就是赌徒,临到陌路尽头,更像是卧久了的豺狼,不管不顾。
  “给我一把刀。”
  周峰心里发苦,身体很痛,当时滚在刀刃上,也用了不小的力气。
  给他一把刀吧,在刀刃上翻滚的时候,周峰痛苦的想了千千万万遍。
  他不怕痛,只盼着这番苦肉计,能让归隐的侠客成为他的刀。
  幸运的是,命运好像一直也站在他那头;
  代价只不过是几道皮肉伤,周峰觉得很值。
  玄柘身处遍是豺狼虎豹的江湖,只杀人,不救人,看多了农夫与蛇的眼前故事,绝不去以身犯险当那蠢笨莽夫。
  毕竟从成名到如今,他的弱点不是没人知道,数不清的人因为血脉原因把自己搞成一个血人,杵在玄柘跟前,等着让他救。
  每次玄柘都是无视。
  可这次的小白脸儿明显比别人高几个段位,玄柘喝醉了酒,酒酣之时行动就有些迟缓。
  他分明可以躲开周峰「别有用心」的那一撞,可对上那张脸,玄柘莫名的心头狠狠一跳,错过了最佳时期。
  周峰踉跄着来这片树林里求生,指缝里滴落的血成串,溅在某刀的刀尖儿上,令玄柘感到奇怪的是,那滴血并未像往常一样顺着刀脊滑下去,而是让某刀吸干了。
  前因已种,只待因果。
  玄柘醉眼里全是白面书生坚毅的瞳,漆黑的仿佛缀入无星无月的夜幕。
  几乎是情不自禁的捏住眼前一把纤纤腕骨,触手滑腻,仿佛胭脂铺的膏脂。
  可能是假酒误人,一股火撩到肺腑又滚到舌尖儿,玄柘忍不住说了鬼使神差的醉话。
  “某刀认了你,你我血脉相融。你应该也知道,我从不信什么,只信血脉。今天这事儿是天意,我不缺什么,只差个妻子,你既然正好赶上了,以后便是我妻。”
  玄柘没有兄弟姐妹,父母至亲,某刀算他的朋友,思来想去,这一根筋的侠客觉得,他还缺个老婆。
  周峰眉毛敛的死紧,终于松了口气,玄柘甚至怀疑这人都没来得及思考他到底说了什么,就从苍白的嘴唇里吐露出一个字。
  是“好。”
  玄柘莫名的心跳加快几分,听完这个字,眼前那个血人就倒在了他怀里。
  玄柘探手轻轻触碰了一下月色下,周峰似乎透明的脸颊,伤势其实不重,也不知道哪里会流这么多血。
  传送一点内力就稳住这身太过于敷衍的伤口。
  玄柘把周峰搂在怀里,心想,以后这个尚且不知道命姓的人就是是他的妻子了,某刀是他的好友,自此人生已然圆满。
  玄柘生而孤独,虽然他从来不害怕这些,六感天生本就少几窍,可偶尔也是耐不住寂寞的。
  从前只他行走江湖,在酒馆听书时窥见过人情世故的一角,柔香软玉,侠肝傲胆,或是家国忠义,难免生出过艳羡。
  玄柘曾经路过江南,石桥下流淌溪流,他玄色衣衫像个误闯入其中,格格不入的过客。
  桥上撑伞的姑娘在等待意中人,她可能是舞女,是离家出走的小姑娘,是小家碧玉,是大家闺秀……
  良人可能是征战沙场的将军,是进京赶考的书生,是卖货郎,是摆渡翁。
  行走江湖的侠客佩剑出行,他的剑锋三尺肯把月光震碎,也许还有私交甚笃的知己,配刀,是个络腮胡子硬朗的汉子,闲暇之余就把酒言欢,醉时还要争论刀更锋还是剑更利。
  也许他们的武功都不如玄柘,可又都比他快乐。
  纨绔子弟心却有英雄梦,偷溜出家门又栽倒温柔香,埋在楼里姑娘水袖,还要度几重春宵。
  采花贼男女不忌,看上这个揩油,那个也窃玉偷香,若是哪个看得英俊面容非他不可,倒是要被拒绝了。
  卖糖葫芦的和隔壁温柔小姐私奔了,县令家的羊丢了几只,河边垂钓的摆渡翁年少轻狂时做过很多错事,改邪归正只等心上人,可他不知,那貌美姑娘等不到他跳了河,就是他每天摆渡的那条。
  话本子里的故事,总是那么诱人。
  如今尘埃落定,玄柘想,他的缘分是天定的,不比那些有故事的人差。某刀从来不曾吸过谁的血,只有他和周峰有此待遇。
  佳偶天成,不外乎此。
  没有龙凤红烛,也无高堂清辉,玄柘便同已经醒来的周峰在破庙里拜了堂。
  周峰原本想召来个打手,却莫名其妙同别人拜了堂,说鬼迷心窍算不上。
  倘若非要和这头栓不住缰绳的野狼打交道,非亲友父母,也就伴侣的牵绊最深。
  一切都是顺从天意罢了。
  周峰不知道玄柘为什么非要娶他,但知道结果尽如人意,也就心满意足。
  从未想过在这破烂的时局里娶妻生子,夜行多了,哪里懂得人味儿,婚姻大事在特定的人眼里也是小事。
  再说,周峰觉得玄柘很好,三庭五眼,五官端正,剑法又高超,没有什么可以指摘的毛病。
  “玄柘,你为什么抱刀使剑?”成亲之后,周峰好奇的问。
  “某刀从我出生起就在身边,我只知道要替人守着它,死了也要护着,到底是为什么,我却不清明。”
  玄柘垂下眼皮,那墨点小痣有发些痒,令他忍不住挠了挠。
  “小周,不如我教你练刀吧,随然我的刀术不比剑法,可总归是会点儿。你懂点武功,也好自保。”
  “好。”某刀给了周峰。
  总算是物归原主。
  好景不长,周峰同他相处也有把月之余,短短的时日也令玄柘心生欢喜。
  周峰是什么人,玄柘心里并非不知道,他只是觉得,无数个梦中人的模糊面孔,自从碰见了这个人,头一次开始具体化。
  这是「命数玄因」。
  其他的什么,都可以不用在乎。
  玄柘总算知道,那些酸掉牙的穷秀才说出口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是瞎话。
  作者有话说:
  本章引用。
  乐府诗集:积石如玉,列松如翠。
  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尤未悔。
  牡丹亭: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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