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疑男友他不是人 番外篇——by生悲死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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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斐安自然知道自己身后挂着只鸟,虽然刚才没看清楚,但就衣服的墜感,可以大概知道这鸟的体型不小。
见又有开战的苗头,再看到身边的丧尸都已经快气炸了,纪斐安吓得赶紧打圆场道:“冷静冷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别动手。”
“对哇!”鸟头又冒出来,“暴力倾向的男人最低级了对不对?”
纪斐安:“???”
然后才意识到这鸟是在和自己说话,顿时心里黑线道:尼玛你这瞎起哄个毛啊!这会儿是嫌自己命太长吗?
“是这样吗?”
然而没想到胡荊还真的顺着问了。
纪斐安:“……”
给出沉默的六个小点点后,看着胡荊脸上寻求答复的小眼神,为免他们继续闹腾下去,纪斐安还是赶紧点头:“对对对!它说得没错。”
胡荊果然那身杀气缓和下来,把手上卷成一卷的文件随手扔下,道:“那好吧。”
在纪斐安正要松口气的时候,谁知道鸟头又又从自己身后冒出来,这回就变成小声逼逼地说:“和你说啊,千万别相信男人的鬼话,家暴男都是打完人后痛心疾首,各种发誓再也不会有下一回,结果下次还是走老路,所以你要信他就完了。”
纪斐安:“……”
原本看在两脚兽份上准备放这只鸟一马的胡荊,面无表情的活动了一下指关节,觉得还是不能放过这只搬弄是非的鸟。
眼见着又快要打起来,原本一直沉默在一旁的丧尸终于是忍不住喝道:“你们都给我够了!这是上面派来协助你这次任务的成员,原型……”
看着假装自己是大型挂件,用爪子勾着纪斐安衣服,躲在纪斐安背后的那只金刚鹦鹉。
丧尸顿时就是一阵心累:“算了,原型你们都看到了,美洲过来的紫蓝金刚鹦鹉。”
纪斐安感觉到背后那只鸟勾着自己衣服往上攀,在他想回头时这只鹦鹉就已经爬上他的肩膀了。
“嗨~哥们儿泥嚎!”
鹦鹉下意识抖动了一下那极长的尾羽,然后就自来熟地和纪斐安称兄道弟的打招呼。
“额,你好。”
紫蓝金刚属于鹦鹉中的最大型,加上尾羽往往体长达到一米,展翅更是可达一米五。所以体重和存在感自然都比一般的鸟要强的多,往纪斐安肩上一蹲后,原谅纪斐安过去除了鸡鸭鹅外没接触过什么鸟类,给他感觉就是肩上蹲了只一斤多重的鸡。
胡荊看见这鹦鹉直接蹲他的两脚兽身上不说,还当面勾搭起来,简直是不爽到极点,可是看小两脚兽他好像对这只鹦鹉很感兴趣的样子,一直盯着那只鸟看,嘤!这是要移情别恋了吗?胡荊很快用上了早上看剧目学到的人类词汇。
事实上,纪斐安只是在担心金刚鹦鹉那巨大的嘴巴,看起来就杀伤力很大,加上前面很尖,即便知道眼前的变异动物不会随意伤人,也禁不住下意识的有所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吐槽一句,金刚鹦鹉叫声和杀猪叫差不多,而且穿透力极强。(用嘎嘎嘎都是美化了=。=)
空口碎椰子不是梦,以前见过有人说家里的金刚鹦鹉青春期性格变暴躁,直接把防盗网给拆了。
暗搓搓上身挂在背后是我家那只小叽经常干的事,搞得每次坐下都得摸摸背后,怕靠椅背时不小心把它压死。
第38章
丧尸对自己被整得乱七八糟的办公室敢怒不敢言,眼见胡荊已经心情不好, 而鹦鹉也不知道是没察觉还是故意作死的聊事斗非, 还在一旁撩纪斐安说话。
鉴于鹦鹉和乌鸦乃鸟中双贱,谁也别嫌弃谁, 丧尸更加倾向于后面的猜测。
“老兄你咋称呼啊?”
鹦鹉作为攀禽,脚可比一般鸟类粗壮得多,而且关节也比一般鸟类灵敏。体型大的鹦鹉爪子除了用作站立外, 还可以充当手的用途,通常在进食的时候,鹦鹉会一只爪子用作站立,另一只爪子用来抓取食物,可以把食物长时间拿在半空中协助进食。
早在末世前就有科学家观察到野生的戈芬氏鹦鹉懂得利用爪子和嘴巴配合制作简单的工具, 并且懂得相互学习,吸取经验。
而现在,这只紫蓝金刚便是一只爪子立着,另一只爪子抬起充当手的作用在纪斐安肩膀上朝他挥了挥手后, 又伸开做出握手的姿态。
不得不说,尽管明知道这鸟体内拥有和人类差不多的灵魂与智慧,但面对动物外形下的这只变异鹦鹉, 纪斐安还是下意识卸下面对人类时的防备。也有可能是因为这只鹦鹉看起来太逗了, 纪斐安伸手握了握它那只爪子。
胡荆:“!!!”
“我叫纪斐安, 你和其他人一样叫我小纪就成了。”纪斐安和颜悦色地说,然后问道:“那你呢?你叫什么?”
鹦鹉看起来相当神气的摇晃了一下脖子:“我名字可就厉害了,叫蓝蓝路。”
纪斐安一下子没忍住:“噗!”
鹦鹉蓝蓝路见纪斐安这反应, 高情商动物在看人脸色方面的技能都差不到哪去,顿时就身体嫌弃的缩开:“咋的?这名字有啥问题吗?这可是我特意查历史文献决定的名字,在二十一世纪时蓝蓝路影响力可大了,还有不少专门崇拜蓝蓝路的人。”
“……”纪斐安突然有点无言以对,违心道,“没什么,就是没想到你会用这名字而已。”
察觉到纪斐安这话说得违心,鹦鹉哼唧一声:“别想骗我!你这没句真话的臭男人,我就知道你口花花只是想哄我而已,心里不是这样想的。”
纪斐安:“……”
旁边的胡荊再也看不下去了,尼玛这只鹦鹉真是给点颜色就开染房!直接信步向前动作迅速的一手就拽住鹦鹉的翅膀,把它像菜市场买鸡那样从纪斐安身上扯下来后提在半空中。
丧尸也没料到胡荊这动作挺快的,而鹦鹉本来正戏瘾上头就想现场表演,一时间忘了危险还没解除,于是就这么被胡荊给得手了。
鹦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被胡荊抓着后,瞬间吓cry,蹬脚想扑翅膀地大喊起来:“大佬饶命啊!小弟我身上没几斤肉,一点都不好吃!放过小弟我今后给你做牛做马!”
丧尸再次默默扶额,然后在一旁小小声地重新强调一遍:“你们几个消停点赶紧谈正事吧!蓝蓝路你也别再作死去惹胡荊了!”
胡荊瞪了眼手上的鹦鹉,鹦鹉也赶紧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这会儿总算是安分了,除去太闹腾外,纪斐安怎么看都觉这群动物其实好玩得很。
办公室被搞成这样是没发继续用来谈正事了,可是丧尸也没胆子向胡荊提出抗议,最多就是心里头骂两句,然后面上就假装是毫不在意,没什么地说:“到隔壁办公室去谈吧。”
胡荊沉吟片刻后“嗯”了生,然而就在大家以为没事,丧尸也开门出去时,胡荊突然就是一个反手十分精准地把鹦鹉从那破洞的窗户里扔出去。
鹦鹉也没想到会有这一遭,不过它就算是反应到也没啥用,胡荊向来擅长把东西甩出去。鹦鹉直接受惯性影响整只鸟被扔到外面,还在半空中翻转好几圈。
丧尸的办公室离地面好歹也是有几层楼的高度,鹦鹉吓得滋儿哇大叫并且拼命扇翅膀。
纪斐安:“……”
“好了,我们去隔壁吧。”胡荊直接揽住纪斐安的肩膀就往走廊带去。
这次鹦鹉回来后,终于可是真老实安分了。
办公室里,几名成员外带一只人类坐在里头,丧尸开始给他们说任务的大概情况。
“这次要接引过来的新成员是近段时间途径沙漠的鸟群见到的,从它们描述的情况来看,对方应该是小蓝金刚的二次进化变异体。”
提到小蓝金刚,现在已经怂了的大鹦鹉啊了一声。
仿佛要知道它想说什么,丧尸直接就肯定了他的猜想:“就是你家近亲,二十一世纪初期曾一度被判定为野外灭绝的品种。”
大鹦鹉又开始抖起来了:“我造哇!我造哇!我妈说过哩,当初只剩一只想二婚找不到对象,最后勾搭上我妈的三姑的二大爷的小姨家的闺女,哎哟喂!可把我妈的三姑的二大爷的小姨家给气得。”
纪斐安听得目瞪口呆,丧尸在他旁边小声解释道:“这些大型金刚特长命,人工饲养情况下动不动就能活八九十年。蓝蓝路他祖母原本是野鸟,后来才被偷猎者逮去倒卖,族群八卦知道得多也挺正常的。”
“不,我是想吐槽他居然知道他们的亲戚关系。”
就算上辈子父母都在,但每年春节和父母回老家拜亲访友,二十多年来依旧没法全记住老家那些亲戚辈分的纪斐安此刻惊奇于大鹦鹉居然能记得这么清。
“……你听他吹吧!”胡荊一见纪斐安有夸奖鹦鹉的迹象,就立马道,“他和那只乌鸦都是满嘴跑火车的鸟,而且就算记得也没什么,他们那族群就那么点鸟,总数都没过万呢。”
大鹦鹉想说自己没乱吹啊!但见胡荊那不友好的模样,只能心里头小声逼逼,只是忍不住磨动发出吧嗒吧嗒声的大嘴巴暴露了它的心情。
作者有话要说:
小蓝金刚又叫斯皮克斯金刚,就是那个《里约大冒险》里那两只鹦鹉的原型。野外族群已经灭绝了,目前剩下的小蓝金刚都在阿拉伯土豪手里,是当初政府发现野外灭绝后,赶紧把宠物市场上剩下的小蓝金刚收购进行保育,然后阿拉伯白袍是目前的最大投资方。
在卡塔尔沙漠里模仿小蓝金刚的野外生存状态,搞了片人工树林进行繁殖和野放训练。
有个基友是养猫的,之前和她聊天顺带吐槽家里的主子时,咱两就忍不住感叹宠物圈三大贱大概就是猫的手、狗的舌头、鹦鹉的嘴。
她家的猫也是特别作死,有次基友大半夜被她的猫拍脸拍醒,气得她半夜起床和猫打架。鹦鹉的嘴不用说了,我自从四年前养了只叽后,虽然它才巴掌大,体重不过一百克,但已经咬坏我家里不造多少对拖鞋、数据线、电脑键盘、水管……尼玛,这只败家的小辣鸡!
还有,鹦鹉真尼玛没几个是安静的!我自从养了叽后,每天早上六点半,准时的——嘎嘎嘎嘎嘎嘎嘎呱呱呱呱呱呱戛戛戛戛戞早晨早餐茶仔茶仔茶仔解解解解解解解解唧唧唧唧唧唧……
提前步入老年人作息,你只需要一只鹦鹉。
第39章
丧尸假装没发现眼前两只动物间的明争暗斗,继续说道:“不过小蓝金刚的聚居地确认起来不难, 因为当年野外灭绝后, 政府就将剩余宠物市场上的小蓝金刚收集起来,然后由中东地区的有钱人在末世前的卡塔尔沙漠里建人工树林进行繁育保护。唯一比较麻烦的是, 卡塔尔地区气候干燥,生存环境对于人类而言比较恶劣,末世后那里很快就沦陷, 剩余人类也都舍弃当地城市撤离,如今已经成了无人区。而因为当地气候干燥,利于尸体之类的保存,所以不排除该地区会残存不少丧尸在那里。”
“等等!人类居然花这么大力气去养这群聒噪的鹦鹉?”然而胡荆捉住的重点显然和丧尸想表达的不一样:“它们待遇竟然这么好,两脚兽还专门建个地方给它们住?它们好意思这样白吃白喝的吗?!”
啥???
纪斐安也一下子跟不上胡荆的关注点, 不过想了想时间,作为在场唯一人类的纪斐安就有点心虚了。咳!这小蓝金刚的野外灭绝搞不好是因为人类活动造成的。所以他小声解释了一下:“我想大概是因为当初小蓝金刚的灭绝人类在当中占了大部分原因,所以才出于愧疚心态想去挽救它们吧。”
说出这话后纪斐安觉得胡荆对人类可能要掉好感度了,不过事实证明野生动物的思维比他料想的还要粗暴直接, 大概就是奉行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法则,胡荆皱了皱眉,一脸不赞成地道:“会被灭绝本来就是因为这个物种自身实力不足。”
“额, 如果只是正常的大自然竞争淘汰自然没什么, 但这是因为人类活动……反正就是人类觉得自己要负较大责任, 所以想弥补挽救。”纪斐安原本想辩驳一下胡荆的这个说法,但想了想,显然双方文化上差异比较大, 所以觉得还是停止讨论这个问题为妙。
胡荆继续皱眉,看起来似乎是想理解人类的脑回路,然而很明显就是并不成功。
而丧尸这时候在一旁十分扎心的补充了一句:“事实上根据资料记载,在末世前人类最经常饲养的三种动物分别的猫、狗、鹦鹉。而猫更是曾有过很长一段时间被人类追捧,没猫的人会上网特意找猫片看来吸猫,有猫的人把猫称作主子,自称是铲屎官,兢兢业业给猫服务。”
“什么?!!”胡荆惊得从座位上站起来。
偏偏这时候纪斐安还认同的点点头,顺便小声附和道:“要是末世前我也想养猫。”
可惜在末世前期,人类光为了应对丧尸都自顾不暇,哪管得了宠物的生死,加上很多人逃离时匆忙,把宠物反锁在家中,因此不少宠物猫狗在早期不是饿死就是被丧尸同化。而且不少宠物因为长期被人类驯养,已经失去野性和生存能力,所以即便离开时将宠物放生,不少也生存不下去。到后期食物紧缺时,更是有不少宠物变成口粮。
能在前期依旧没被主人舍弃,然后又幸运获得变异进化机会,成为人类的助力继续得到生存名额的宠物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末世结束后,当年驯化的动物活下来的都重新回归野性了,而人类灾难后元气大伤,现阶段人类还在休养生息忙着恢复原本的科技水平,不少人更是自己才刚解决温饱线。就算有点积蓄,但也得有渠道有人敢去野外找适合驯养的幼兽,所以现在没几个养得起宠物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