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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君竟是我自己——by绊倒铁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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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家?”沈魄凑过来。
  “不在咱们塘镇,隔着三个县。”老头刚一说,沈魄就想起来了。
  “蒲县的孔氏?”
  这孔氏也是一道修世家,只是修为平平、声名不显。不过家主倒是一正派人士,常常赈济流民,乐善好施,在当地民众中颇有威望。
  “对对对!”那老头说道,“孔氏的主母好像是黄家主母的表妹,所以两家常常往来。”
  柳暗花明,云冲和拱手道:“多谢老人家。”
  三人当即冒雨御剑往孔县而行,到孔县时已过子时,雨倒是不下了,但天还阴沉着,水汽很足格外湿冷,像是衣服里都干不透般的冰冷透骨。
  三人也没有歇脚的意思,问过街角流浪之人,便急急掠向孔宅。
  孔宅地处郊外,偏僻之所,草木掩映,可还未行至,先见猩红火光。
  沈魄心凉了几分:“怎么回事,孔宅也着火了?”
  三人落到门前,便去拉门,这门却纹丝不动、固若金汤,云冲和召来茂陵将门一剑劈碎。只见宅中四面火起,三人冒着滔天的火舌就近跑了几个房间,房内之人皆已断气,倒在门边或死于床畔。
  孔氏修为不精,宅中亦无所防备,睡梦之中大多无力逃生,命丧于此。
  但火还在烧,沈魄踏剑而上,不过向上几步,便遇到阻力。
  “这房上有一个屏障。”沈魄指尖凝聚灵力,却始终无法破除,“难怪黄氏精于御剑,也逃不出去。”
  云冲和开了一道防火结界,往深处走了两步,果真见地上有一法阵,笔画亦与黄家看到的一样,同样被抹去了一部分,但这回施阵者走得仓促,留下的笔画还足以猜测个大概,他年轻时四处游历,见过此阵,不由得瞳仁皱缩。
  “房上的是禁锢咒。”
  这是一个高阶的佛修法术,下手之人必是得道的修士,他布下这禁锢咒,等闲道修根本不识也不晓破解之法。
  沈魄正要从高处下来,忽然瞥见屋后有一黑影掠过。
  “师尊,有人!”他话音未落,身形已动,朝那黑影追去。
  那黑影行动极快,收了禁锢咒就往宅外而去。沈魄追之不及,将剑先抛了出去,阙剑并非凡品,剑光凌冽朝那黑影的腰间劈下。
  夜幕之间那黑影看不清面目,只依稀辨得出并无发髻,身形衣着像是个佛修,他踏步侧身一避,矫健地避开了阙剑的剑锋。
  就绊住他这一下,云冲和已然赶到,茂陵剑气压迫感极强,黑影似乎知道自己快不过这把剑,只得停下脚步,隔着刺骨的凉薄夜色静静望着云冲和。
  正当云冲和要逼近一步时,那人忽然抛出一道符咒,云冲和广袖一振亦扔出一道反制符。云冲和的灵气显然更澎湃,所掷符咒将空气震出层层波澜,对方避之不及,正中袖间!


第41章 嫁娘第四十
  说时迟那时快,那人未及反应,一道火光撞至他的小臂,竟将他衣袖点燃,痛得他哀嚎一声。
  火光一瞬间映出他鹰隼般的眼眸,口鼻处倒是用一块黑色巾帕遮盖看不清完整的面目。沈魄被那目光骇得一惊,那人转了转眼珠,就地一滚,竟从一侧的山沟就势滚下,隐于草木之中,一时望而不见了。
  三人又于四周找了许久,但没有月光的夜晚,却成为极好的掩盖踪迹的帮凶,根本无从再寻得他半点踪迹。
  灵遥思很是懊丧,如此凶手,谋害孔家、黄家上下快四十口人,可谓是罪大恶极,却叫他侥幸逃脱。
  沈魄一向乐观,拍拍他的肩道:“不过此人手臂受伤,又从这么高的地方滚落,多半身负重伤,一时恐怕再难为祸四方了。”
  云冲和眉心却并未舒展,他兀自望着茫茫夜色,寒风将他的衣袖扬起,猎猎作响。
  “怎么了师尊?”沈魄察觉到他的忧心忡忡。
  “是炙灵。”云冲和道,“刚刚撞到他臂上的火焰是炙灵。我还奇怪为什么火会从黄家人身上燃起来,原来是他将聚灵符扔到人的身上,炙灵便会前仆后继,将其烧成焦炭。”
  “手段何其残忍。”云冲和捏紧茂陵剑,指节泛着白光,“此人虽是佛修,深谙佛修高阶术法,但最后扔符纸的手法却又难掩道修的习惯,加之操纵炙灵做此凶案,怕是哪门世家的手笔,我担心此事没有这么简单。”
  沈魄心思转得快:“佛修四处作案,道门必会讨伐。势必激化佛道之间的矛盾。”
  “只怕是风雨欲来。”云冲和叹息。
  当时沈魄还存有一丝侥幸,觉得或许是云冲和杞人忧天,此人或许与黄、孔两家不过私仇而已。
  他还以为那一年的除夕,将会如往年每一个除夕一样,所有蓬莱的师兄弟姐妹暖暖和和地挤在饭堂里,他挨在云冲和的身侧,大家热热闹闹的吃一顿团圆饺子,喝香气扑鼻的仙女菇汤。云冲和有时候会准确地捞出包有一枚铜板的饺子,放进他的碗里,就像是把全天下最好的彩头偷偷给了沈魄一个人。
  最后在子时,大家聚在蓬莱峰顶上,冻得呵着手,眼睛亮亮的遥望着他们守护的万家灯火,在天际焰火璀璨飞腾之时,放飞大家自己做的孔明灯,许下美好的新年愿望。
  他每一年许的都是:锄强扶弱,平和安康。这句话细细写在灯笼纸的里侧,前半句给他自己,后半句给云冲和。
  可谁料这两桩没尾的案子,竟直接让道门三大家联手围攻佛修三大山门,也因孔氏颇受百姓爱戴,却死于佛修之手,佛门失去不少民心。恩觉寺被血洗,伽蓝寺与观照寺元气大伤,其他小寺小庙被打砸者众,几乎难以立足。
  一时间不少道修小族崛起,道门大家更是民众拥戴,地界愈发辽阔。
  但很快佛门便不甘受辱,竭力反抗起道门的统治,一时间腥风血雨,一日之内,曝尸街头者众,血流漂橹。老无人扶,幼无人养,说是人间炼狱亦不为过。
  但路有冻死骨,朱门还是酒肉臭。大多道门世家因为尝到甜头,主战派多,主和者少。因此这个岁末云冲和疲于奔走调停,哪怕除夕当晚亦在赶回蓬莱的路上,未能同大家一起吃一顿年夜饭。
  蓬莱峰顶上也望不见万家和乐、灯火璀璨,只有零星的灯光,穿破遥遥夜色,几乎是寂静地毫无温度地投射过来。
  云冲和回来时,天已破晓,身上还带着伤。
  他虽威望甚高,但游说诸家舍利而逐义,并非易事。有以礼相待的还总算能客客气气将他请出去,有骄纵跋扈的直接大打出手,云冲和一向秉持剑不指同道中人,故剑不出鞘,不尽全力,时常负伤回蓬莱。
  沈魄哪里能忍,每次看云冲和脸色惨白,受伤调息,都恨得牙痒痒。
  “这些小人,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师父自当拔剑自卫,让他们知道,跟他们好好说话,是咱们看得起他!”沈魄眼眶泛红,心疼地哽咽。
  “不必去恨。”云冲和道,“这些人并非大奸大恶之徒,我本为求和济世而去,万不能再出手伤了和气。”
  沈魄气他迂腐,但道理没错。虽然自己做不成圣人,但见到云冲和,总归是信正道不孤,天地间还有方寸光芒。
  他本也相信,这浑浊世间,总有一日会变好的,只要云冲和在一日,一定会变好的。
  可惜,天要让这世间黑暗,便随手灭了这道光。
  奚不问的回笼觉睡得并不好,加之由于炙灵思及往事,又想到佛道间的嫌隙,更是郁郁寡欢。他信道,无念信佛,偏偏二人锄强扶弱之心未曾有变,殊途同归,可见修行之人,无论信奉什么,总有些大义是为人根本,不可抛却。
  既然如此,为何佛道之争会演变成一场滔天之祸,实在是始料未及。
  不过世事无常,上一世他一心想成为同云冲和一样的清正守义之士,却不料最后双手沾满修士的鲜血,虽说那些人并不无辜,但里面是否掺杂着无辜之人的血泪,亦难以再分得清了。
  那些死去的,何尝又不是谁的丈夫,谁的儿子,谁的父亲。
  他心中恻恻,微微抬头,看到无念睡得安稳,那双神色浅淡的双目合上,尤显得俊秀温柔,周身的气质也不似那么冷清,倒有些人间烟火气,连带着靠在他肩头的奚不问都察觉出些暖意来。
  天边露出一线鱼肚白,但冬日初晨寒凉彻骨,万籁俱寂。
  奚不问突然想时光若停留此刻,倒也不坏。
  但上天从未遂他的意,一道尖锐的唢呐声划破寂静长空,也吵醒了自己的身边人。
  这唢呐声过分诡异刺耳,像是直接劈进天灵盖。无念骤醒,被惊得有些微的颤栗,待猛一睁眼,就看到奚不问举着双手,悬在半空。
  “你这是做什么?”无念有些惶惑地揉着眉心,忽然他又有些紧张,不动声色地垂眸瞥了一眼自己的衣襟。
  这一眼虽不动声色,但到底落进奚不问的眼中。
  这是什么意思?
  奚不问自认轻浮,但绝不是趁人之危之人,更不可能趁着无念睡着动手动脚,他有点恼怒又有些尴尬。
  “我……我正想帮你掩耳朵。”奚不问放下手,一腔怒火全都朝向了吹唢呐的人,“大清早的吹什么唢呐!”
  唢呐这种乐器,非红即白,天色这样早便吹弹起来,定是白事。
  佛门有个规矩,路遇有人行白事,定要双手合十伫立,注目送行。无念便起身到洞外,奚不问跟在后面,蓦地见他背影愣怔片刻,也连忙走过去,发现山林间行的竟是一台大红花轿。
  山间正是清晨雾气最浓的时候,这一抹红色在惨淡的白雾中,如脂如血,显得突兀浓艳。
  这花轿也是八抬大轿的形制,金灯执事,送嫁之人皆穿喜服,十分卖力地吹着丧乐,陪嫁之物竟是些涂得大红大绿的纸糊的首饰、冥器,被盛在纸匣之中。
  “这是……冥婚?”奚不问蹙眉,无念也露出十分嫌恶的神色。
  这原本就是陋习,只有些小村镇才能见到。缺女尸的地方,常常愿花费千金买一具正当龄女子的尸体。背后也是一套肮脏的买卖。
  唢呐声由远即近,送嫁的一行人渐渐走到近前,忽然,奚不问腰间的锁魂铃发出耀眼光芒!
  奚不问一时没看出所以然,为了不打草惊蛇,他将锁魂铃藏于袖间,抱着剑走上前拦在队伍前面。
  “呸,真他妈晦气。”走在最前面吹唢呐的一个中年汉子停下来,狠狠啐了一口,“你是不是眼瞎?”
  奚不问笑意盈盈,语气十分客气:“叨扰一下,你们这是冥婚送嫁的队伍?”
  “看不出来吗?”那中年汉子怒喝,“快让开,别耽误了吉时。”
  奚不问用剑鞘指指花轿:“这里面是新娘子?”那男人不理他,奚不问又问:“新娘子漂亮吗?”
  男人有些心虚,但还是用看鬼一样的眼神瞪着他:“都死这么久了,有什么漂亮不漂亮?!”
  轿子里的这具尸体其实很新鲜,奚不问闻着味就知道,他没多言。
  “你们这行当收入怎么样?这样一趟能赚多少银钱?”
  中年汉子以为他对这行也感兴趣,瞥了他一眼:“董各庄这边赚得多,他们兴这个,一个月总要跑几趟,少说也能赚五十两银子。”
  “哟,这么赚钱?”奚不问流露出羡慕的神色。
  后面抬轿子的停下轿子擦了把汗,见奚不问年纪小不想让他干这个营生:“谁不知道董各庄,干这行的全都金盆洗手了,这不没人干才涨到这个价钱。”
  “怎么回事?”
  “害,这送嫁的十个里九个都疯了,唯独没疯的偏偏说看到女鬼,说什么也不肯再干了。”
  奚不问奇怪道:“找几个修士捉鬼便是了,用得着金盆洗手?”
  “这才是最蹊跷的地方。”那抬轿子的男人压低了声音道,“据说来捉鬼的修士,后来也都疯了。”
  一阵寒风吹过,满地草木落叶簌簌作响,天边还映着残月的淡白痕迹,不管是什么鬼,这个时辰都是最弱的时候。
  奚不问不动声色地朝轿子靠过去,一边走一边又问:“各位大哥,要将新嫁娘送去哪里?”
  “董各庄的命馆,一会在那里拜堂成礼。”抬轿子的人又将轿子负起来,脸上的肉因为用力统统扭结在一起,像是不愿再多言。
  奚不问忽然伸手摁住了轿杆,勾起唇角笑得狡黠:“哎,不急。”
  他用剑尾拍拍轿厢,打了个响指:“出来吧。”


第42章 冥婚第四十一
  送嫁的几人根本不知他在搞什么,正要发难,轿子里忽然咣当一声,像是有人狠狠踢了一下轿厢。
  几个人脸色倏地变了,因为轿子里明明是个死人!
  吹唢呐的汉子像是个领头的,苍白着一张脸强自镇定:“大概是尸体倒了,大家别慌。”
  就在这时,又是清晰可闻的咣当一声!
  他浑身颤栗,往后退了几步,脸色如同锅底一般,毫无生气。
  奚不问挑眉,一手搭在轿杆上,一手转着剑玩:“别调皮了,出来!”他忽然用剑鞘将轿子的门帘挑起,露出里面还算新鲜的一具尸体。
  这尸体凤冠霞帔,一身火红喜服,面目笼在喜帕之下,看身量似乎年纪不大,许是不过十五六岁,从脖颈和袖子外露出的一点点皮肤来看,生前应当是个肌肤胜雪的美人。
  这尸身半晌没有动静。
  奚不问不耐烦:“还要我请你吗?”
  那尸身陡然应声凭空而起,僵硬地弹出轿外,直挺挺立着,红衣滚滚,在风中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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