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叼走一只小夫郎 番外篇——by墨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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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哥儿在他腰上狠狠捏了一下,黎晔龇牙,却忍不住勾了下唇,他亲了下辰哥儿的头发,“睡吧。”
  时间飞逝,书院转眼就开学了。
  前朝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时间是八月份,也称秋闱,大夏朝轮到云乾登基时,却进行了一次大改革,将乡试放在了二月,同年四月份进行会试,殿试迟延到了五月。
  参加乡试前,还需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为了这个测试,过完年大家便早早去了书院。书院里多是老学员,有些学子参加过好几次测试都没能过,临考前,夫子们说了不少注意事项。
  王金安临到关头却退缩了,说什么也要再等三年再下场,他跟安子熙一样在书院呆了四年,基础知识却远不如安子熙扎实,自己有多少墨水他自然清楚,也怕受打击,便打算再等等。
  多的是二十多岁才下场的,他的放弃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反倒是辰哥儿的参与让不少人侧目,满打满算,他也不过在书院呆了三年,在所有下场考试的学子中,他是最年轻的一个,虽说他平日里表现不错,也很得夫子的赏识,今年也不过十六岁罢了,不少人觉得他对待科举的态度太过儿戏。真那么好考又岂会有人白发苍苍了仍是秀才?
  虽说读书讲究天赋,大多数人却偏偏不信这个,见他年轻就觉得他是胡闹。
  辰哥儿并不在意大家的想法,他喜欢读书,也爱好做学问,夫子想让他试试,他便决定试一试。
  黎晔连秀才都不是,自然没有报名的资格,他来学院不过是想陪着辰哥儿,根本没有考试的心,连童生试都没过,测试自然没法参加。怕辰哥儿紧张,黎晔始终陪在他左右。
  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并不像大家以为的那么简单,起码有一半人没有通过考试。
  辰哥儿跟安子熙倒是都过了,很快便到了乡试这一日。乡试分为三场,每场需要考三日,都需要前一天入场。金临城的贡院建在城东,大门正中央挂着“贡院”二字的牌匾,据说这两个字是顾老爷子亲手题的,顾老爷子是一直很喜欢辰哥儿,知道他要下场试水,还送了辰哥儿一套秦谦的笔,他的笔十分难得。
  看到这套笔时,连廖夫子都有些嫉妒了。
  辰哥儿考试时,黎晔一直在外面等着,原本他想隐身陪着辰哥儿,辰哥儿却将他赶了出去,怕影响他发挥,黎晔只好出去了。
  考试主要考《四书》、《五经》、策问、八股文,儒家经学仍是考试的核心内容。
  二月初九考的第一场,拿到试卷后,辰哥儿便开始仔细审题了,他这两年多几乎将藏书阁的书看了个遍,知识储备自然比一般学子多的多,因为顾老爷子的推荐,麓山书院的院长还收了辰哥儿当关门弟子,时不时教导他一番,在他的教导下,辰哥儿的学问可谓是突飞猛进。
  第一道题取自《四书》自然难不倒他。他将全部的题审完,将需要答的内容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便开始提笔答了起来。
  考试极考验体力,几天下来还有学子因为撑不住倒在了号房里被人抬了出去,辰哥儿的身体虽然比不上黎晔强壮,却比普通人强了很多,黎晔最怕他有个头疼脑热的,一直拿灵气滋养着他,三场下来,他根本没觉得累。别人走出考场时,多面色苍白,体力不济,他却一直精神奕奕,平白让人感慨一声年轻就是好。
  一行人排着队出来时,黎晔一眼就瞅到了他,他也没问辰哥儿考的怎样,直接拉住了他的手,打算带他去吃顿好吃的,李瑾他们本来也打算陪考,辰哥儿却没让他们来,怕他心底有负担,他们只好答应了。若是来了,黎晔自然不敢如此大胆。
  等着放榜的日子,格外的漫长。放榜前一日,安子熙紧张的一宿都没睡好,辰哥儿虽然也紧张,身边有黎晔在,睡眠质量自然差不了。
  辰哥儿不出意外的夺了解元,安子熙名次稍微靠后些,倒也中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见辰哥儿竟然又排了第一,不少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那么多优秀的学子,没那个真才实学,又岂能得第一?知道他中了举人后,整个人竹溪村都洋溢着一股喜气,为了帮他庆祝,李瑾还摆了好几桌酒席,请全村的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顿大餐。
  中了举人不过是有了当官的资格,算不得真正的出人头地。
  四月初,全国各地最有才华的学子都来到了京城,为的自然是参加会试,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四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这次夺的会元的是洛阳的一位才子,他也不过二十七岁,文章很得主考官的喜欢,排名第二个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辰哥儿排了个第三。
  安子熙却落榜了。
  他比旁人更清楚辰哥儿的学问,见他得了个第三并不意外,他跟王金安都对辰哥儿充满了信任,甚至以为他能得第一,不过优秀的学子比比皆是,辰哥儿毕竟年轻了些,恭喜完辰哥儿,又一起吃了个饭,安子熙便离开了京城。
  他家里的条件算不得富裕,此次上京赶考花了不少钱,京城的花销又一切都多,多留一日就得多掏一日的住宿费,他自然耗不起。
  殿试还有十多天,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只考时务策一道。辰哥儿被点了探花,知道他是小哥儿时,大家都震惊不已。
  见他只是中了探花,李瑾还颇为遗憾,总觉得辰哥儿应该中状元才对,自家孩子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好,在他心底根本没人比辰哥儿更有读书的天赋。
  李琬知道他的想法后,哭笑不得,“你当状元这么好考!”
  其实辰哥儿能得探花,已经让李琬大喜过望了。
  辰哥儿毕竟年轻,官场上的尔虞我诈并不清楚,他名次这么靠前,靠的也不过是过人的储备知识以及举一反三的能力,若是没有几位夫子尽心尽力的指导,单凭他的阅历自然不可能考这么好,皇上之所以点他为探花郎,其实跟他俊朗的相貌也脱不了关系。
  由于知道了他是小哥儿,游街的那一日除了姑娘们扔的鲜花手绢,竟然还有汉子给他丢糖果,一时之间可谓是风头无两。皇上想让他入翰林院时,辰哥儿却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到自己会高中,夫子让他试一试,他便来了,他之所以坚持读书,一是出于喜欢,二是想实现外祖父的心愿,在他心底其实根本没想过当官的事。
  有那么一瞬间,辰哥儿无比的迷茫。寒门学子之所以悬梁刺股不外乎是光宗耀祖或者想在朝堂施展抱负。
  辰哥儿却清楚他的性格根本不适合当官,他比不上安子熙的八面玲珑也不比不上赵彤的高瞻远瞩,他唯一擅长的也就是做学问,那些知识在他脑海中,好像生了根发了芽,与其当官倒不如当个夫子。
  当今圣上是云烈的亲舅舅,他一向善于观察,自然看出了辰哥儿的意思,也没为难他,反而赏了不少东西。
  辰哥儿便跟着家人回了竹溪村。
  前段时间黎晔一直陪着辰哥儿考试,连亲他一下都怕打扰他,现在辰哥儿终于闲了下来,黎晔又开始黏人的不行,回京的路上,几乎夜夜缠着辰哥儿亲吻,辰哥儿都被他亲怕了,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不知不觉就到了竹溪村。
  进村后,大家都知道了辰哥儿高中后却拒绝当官的事,一个个就差拿看傻子的目光看他了,可不就是读书读傻了?十年苦读,好不容易高中了,官都不当,又回了竹溪村,虽然他们村山明水秀,是个居住的好地方,那也不能跟京城比啊!
  连汉子们都忍不住跟自家婆娘嘀咕这事儿。
  李琬自然听到了大家的议论,她一直比较开明,也尊重辰哥儿的选择,见黎晔始终不离辰哥儿左右,对他的印象又好了一些,在李瑾提起两人的婚事时,李琬不止没有排斥的心思,反而有些期待辰哥儿赶紧出嫁,虽然出嫁后,就意味着辰哥儿要搬到村东头了,不过这点距离对他们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
  宝宝现在已经会走了,晟晟他们年龄大了,不愿意陪他玩,辰哥儿若是早点成亲,有了孩子还能给宝宝作伴。李琬也想趁自己还年轻帮他们带带孩子。
  黎晔巴不得早日成亲,自然没有意见,两人的婚期便定在了六月三十,左右也不过一个的时间,定下来后,李琬又觉得有些仓促,怕什么都准备不好。
  黎晔将她带到新房看了一下,李琬这才发现,他竟然什么都备好了。见黎晔对亲事如此上心,她也没好再多说什么。
  婚期自然没有变。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成亲,然后正文完结,感谢大家的陪伴,大家有什么想看的番外吗?我打算写小狐狸掉马甲,以及宝宝出生,会合在一起发,有想看的可以留言,么么哒比心


第72章 完结篇下!
  回到家后,辰哥儿便闲了下来。
  平日里,他习惯了早起,到了起床的时间便睡不着了,他一动,黎晔自然察觉到了,也睁开了眼睛,他的手臂仍旧牢牢地缠在辰哥儿腰上,一只腿也霸道地压在他身上。
  见他又变成了成年模样,辰哥儿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伸手捏了一下他的手臂,低声道:“起来了。”
  黎晔懒得动,连人带被子将他抱到怀里裹了一下,这个时候天气已经有些热了,厚被子早变成了薄被,被他这么一裹,辰哥儿仍旧有些热,忍不住动了一下。
  黎晔将他整个人搂到了怀里,这种姿势给他一种极大的满足感,“再睡会儿。”
  辰哥儿不想睡,黎晔凑过去亲了一下他的唇,他眼眸漆黑,目光中带着点危险,让人不敢逼视,“真不想睡了?那就做点运动。”
  辰哥儿虽然不怕他也有些心慌。
  他所谓的运动自然是亲吻十八式,也不知道他打哪儿学来的,一个小小的亲吻被他折腾出无数种吻法,但凡闲下来,总要缠着辰哥儿亲一亲,辰哥儿时常被他咬得舌尖发疼,都有些怕了。
  “那就再睡会儿吧。”辰哥儿连忙闭上了眼,长长的睫毛不受控制地颤了颤。
  两人离的近,尽管天色还很黑,他的每一个神情,黎晔却看的一清二楚,他勾了下唇,却不想放过他,继续去亲他。这次动作无比的轻柔,让辰哥儿丝毫提不起反抗的心。
  直到辰哥儿适应了这种轻柔的吻,被蛊惑地忍不住抓住他的衣襟时,他的吻才激烈起来,接下来少不了一阵狂风暴雨。
  一直到起床后,辰哥儿都不想搭理他,觉得他哪像狐狸,分明像极了眼睛冒着绿光的狼崽子,只会得寸进尺。
  他起床后,也不理他,自己生了会儿气,见他可怜巴巴跟在自己身后,活像个求饶的小狼狗,辰哥儿又忍不住有些想笑。他对他格外容易心软。
  见黎晔一身红衣,连个替换的衣服都没有,辰哥儿心中一动,心底隐隐冒出一个念头。
  早晨吃过饭,他便请教了一下李琬,要怎么做衣服。按理说小哥儿跟姐儿成亲前都要学习女红,辰哥儿因为一直在读书,李琬就没教过他。见他问起,李琬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嫁衣也得他自己绣,辰哥儿既然要成亲了,该教给他的自然得教给他。
  在李琬的指导下,辰哥儿不仅学了做衣服,也学会了做鞋,他忍不住先给黎晔做了一套衣服,他这是头一次做衣服,速度自然慢,一件衣服几乎花了不少时间。
  见他一直在忙活,黎晔挺不满,却只能憋着。
  李琬在宿源镇开了一个成衣纺,时不时的会自己动手做衣服,黎晔便以为辰哥儿是在给她帮忙,等衣服做好时,辰哥儿拿出来让他试试时,黎晔才愣住。这才反应过来辰哥儿手里的衣服竟然是给他做的。
  辰哥儿偏爱浅色,也一直好奇黎晔穿上浅色的衣服会是什么样,便选了一块浅色的布料。
  黎晔的五官本就极其的俊美,身穿红衣时,耀眼的让人不敢逼视,此刻换穿一身月白色的锦衣后,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连冷硬的轮廓都变得柔和了一些,近距离看着恍若谪仙,美好的让人不敢触碰。
  见辰哥儿望着他有些走神,黎晔朝他走近了些,俊美的五官一点点朝他逼近,鼻尖几乎蹭到了他鼻尖上,声音也带着一点蛊惑的意味,“好看吗?”
  辰哥儿点头,脸莫名有些红,“好看。”
  这身衣服黎晔喜欢得很,天天穿着身上,该洗了,都不脱下来,辰哥儿许诺再给他做一套,才哄得他换下来。
  时间过得极快,转眼离婚期只剩两日了。
  想到婚礼前一日,新人不能见面,辰哥儿便跟黎晔商量着让他去新房住两天。黎晔自然不愿意过去,他不高兴时就喜欢用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眸盯着人,一句话都不说,辰哥儿有些头疼,却又只能哄着来,“听话。”
  黎晔只当他是被自己亲怕了,想清净两天,一双眼眸愈发深沉,“你住哪儿我就住哪儿。”
  随着他个头的长高,他身上那股冷冽的气势也愈发明显,在别人面前还知道装一装,收敛一下,在他面前一不高兴就冷着脸,吓人的紧。见他这样,辰哥儿心底莫名不舒坦,对外人都晓得温和些,对他偏偏这副坏脾气,惯得他!
  辰哥儿没再看他,转身去整理自己的书。
  他屋里有一个特别大的书架,几乎占据了一整面墙,成亲后,他在这里肯定住不多,辰哥儿想把这些书整理一下,该带走的,慢慢带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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