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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小饭馆——by樱桃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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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共同去祭拜
  沈韶光坐在骡子车里,旁边坐着阿圆,外面赶车是新买阿多,辕边儿上坐着于三,后面不远处是林晏和他两个侍从。
  在城里时,林晏还是这么不远不近地跟着,到出了城,便打马跟上去——如同大多数与妻子出行郎君们一样,行在车子侧旁。沈韶光侧头便能透过竹帘子孔隙看到他身影。

  隔着竹帘,沈韶光研究了一下林少尹侧颜,得出结论,侧脸好看人,主要是因为鼻子和下巴好看。沈韶光摸摸自己鼻子,有点遗憾,鼻梁不够高啊。
  旁边肉鼻子宽鼻翼阿圆乐呵呵地卷起另一边车帘看景儿,“小娘子,小娘子,你看那豆子应该快熟了吧?”
  沈韶光悠悠然收回眼,扭头顺着阿圆视线看过去,笑道“嗯,将熟未熟,放些花椒和盐,煮着吃,是顶好下酒小菜。”
  阿圆点头,“煮着吃好吃,小娘子用豆子配着虾子、腊肉、鸡蛋炒香米饭也好吃。去年,小娘子把毛豆粒儿砸烂取汁子掺糯米粉做豆糕,好吃是好吃,只是不够甜……”
  沈韶光笑起来,阿圆这纯唐人味觉审美啊……
  沈韶光逗她,“今年试个新吃法,你估计喜欢。先煮,再拍上芡粉油炸,外面酥香,里面嫩嫩。”
  阿圆拍手,“那肯定好吃!小娘子不是说过吗,如果一种东西不知道怎么吃,就把它炸了。”
  于三每日被她们这样荼毒着,本来已经习惯了,但今天却皱眉咳嗽了一声——毕竟有外人在呢。于三微扭头看看侧后方身影,眉头习惯性地又皱了一下,但想起那日他用自己换下小娘子,便又把头转了回来。
  “外人”林晏自然也听到了车内主仆两人絮语,不由得微笑起来。林晏很爱听她和她婢子仆人说话,有种家常悠闲趣味。
  因前阵子连日阴雨,路便有些坑坑洼洼,不太好走。阿多为了不颠到小娘子,车赶得很慢。沈韶光不是个挑剔,慢就慢点呗,左右一天工夫呢,林晏更不着急,只慢悠悠地在旁边跟着。一行人早间出来,到了城隍庙已经巳正了。
  跛脚老道对林晏和沈韶光行礼,看见阿圆和于三端上来蜜供时,老道记起来,这不是去岁那个供奉精致糕饼小娘子吗?便是在城里大观挂单时,也少见这样齐整好点心。
  又看林晏,这似是去年布施了好些银钱那位贵人,去岁他们可不是一同来……
  老道腹内猜疑着,面上却殷勤得很,帮着摆供品,设香烛,又招呼了弟子同来念道经。
  沈韶光与他道谢,老道赶忙还礼“这是贫道分内之事。”
  沈韶光燃了香烛,化了纸钱,恭敬地磕了头,心中默默祈祷这一世亲人们魂灵安乐。
  沈韶光起来,林晏也拈了香,行弟子礼祭拜沈氏夫妇。
  沈韶光抿抿嘴,没有说什么,待他祭完,正正经经地福身谢他。
  林晏也正经地还礼,就仿佛那些去岳父家,在岳父注视下第一次见未婚妻小郎君们一般。
  沈韶光祭祀完,便该着林晏祭祀了。
  沈韶光也去上了一炷香,倒不是还林晏“人情”,而是有些感慨,两家人际遇多么相似啊。听闻那位崔公也是个高才之人,不知他与沈家是否也有交往。那位崔小娘子,是个烈性,轻生死,重节义,沈韶光自己做不到,却也敬佩。
  于前日林少尹说“与崔公及崔家郎君更熟些”话,沈韶光是信,即便风气再开放,世家贵女们婚姻,开始也仍然大致是岳父与女婿之间“看对眼”,老父亲相中郎子人品学问家世相貌,女婿相中老泰山学问人品官声权势。小娘子,反倒不是那么重要。
  沈韶光设想,如果家里没出事,不管是穿越来自己,或者是原身,嫁丈夫大概都是这么选出来。然而,命运车轮走上了偏路,然后便什么都不一样了。
  沈韶光自然也不可避免地想到林少尹那句直直表白。半晌,沈韶光笑一下,揉揉被明奴抓出红印子手,还得再好好地给它把指甲修一修。
  等香烧完,林晏出来,柔声问沈韶光,“天时不早了,我们就在这城隍庙用些饭,还是去旁边村镇找个食店打尖?”
  城隍庙一共就这几个道士,沈韶光不愿麻烦人家,“我们还是出去找个食店吧。”
  “在我们上次去过那条河流旁,便有个村子,去那里看看吧。”
  沈韶光觉得这“我们”大抵也不算错,但听着又有些别扭……
  小路狭窄不平得厉害,沈韶光便不坐车,只步行,林晏自然陪她。
  田野里满眼苍翠,坡上有牧童羊群,偶见荷锄而归农人,一派静谧美好田园风光。
  沈韶光纱衫袖子被风吹动,碰到林晏手臂,林晏下意识地拈一下,又任那纱从手指间流过。
  沈韶光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热,很怂地往边儿上避了避。
  “再靠边儿,就掉到沟里去了。”  林晏轻声道。
  沈韶光抿嘴,所以,不该是你往那边靠一点吗?
  林晏却微笑着,并没有“避一避”意思。
  沈韶光只好压着点袖口,又后悔,今日合该穿窄袖胡服。
  林晏不再逗她,往边儿上让了让,又很君子地负过手去,只是那拇指和食指轻碰,似在怀念刚才纱衣质感。
  他们运气着实好,绕过河流,来到那村庄前,村头儿上便有个小小酒肆,两间茅舍,挑着个风吹日晒脱色酒幌子。
  店主娘子是个颇爽利妇人,热情地招呼着,言有“极好烧豕肉”——因为今日中元节,祭祖多,村里杀了两头猪,店里得了一只八九斤重猪腿,都切了大片子蒸上了。本来想着蒸好了去卖给城隍庙道士,谁想突然来了贵客。
  沈韶光又问有什么菜蔬和主食,店主娘子说有自家种葱、茄和菘菜,又有才煮出来毛豆子。
  沈韶光笑起来,让先上两盘毛豆子,又让炖些菘菜,蒸些茄子。听说主食有荞麦面,沈韶光笑道,“请娘子给我们做些荞麦冷淘,浇芝麻酱、清酱汁、醋和蒜泥即可。”
  店家娘子算看出来了,这家是娘子说了算,那位俊俏郎君只是摆设。既然小娘子如此吩咐,自然无有不从,又暗忖,这城里贵人口味就是古怪,有白麦面不吃,偏要吃荞麦面。
  店家娘子先盛了豆子来,又用盆子端上她烧豕肉。
  豆子只用盐煮,少些滋味,好在豆子够嫩,倒也好吃。
  至于这肉,与其说是“烧”,不如说是“蒸”,没用清酱汁腌,是肉本白色,旁边粗瓷碗中是醋蒜姜三合汁子。沈韶光与林晏桌案上只留一小盘,其余皆给于三、刘常他们。
  沈韶光夹了一块肉放在自己碗里,又拿勺浇一些醋蒜汁子,肉蒸得很烂,竟然意外地好吃。
  店家娘子又拿来酒坛,给诸人倒上酒,“贵人们尝尝我们自家酿酒。不是我们自家吹嘘,我们酒在这十里八乡是最拿得出手。”
  沈韶光端起大浅碗,吹一吹上面绿沫,喝一口,很不错,店家娘子确实没有吹嘘。
  林晏这是头一回见她喝酒,又是举着有她脸那么大碗喝酒,不由得笑了。
  沈韶光挑眉。
  林晏只微笑不语。
  沈韶光便知道他在嘲笑自己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了,真是少见多怪,前世有一扬脖子半瓶酒妹子,这世也有拿着小酒坛喝闷酒宫女,我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就着煮毛豆,沈韶光把一碗酒都喝了。
  看她面上红晕,林晏劝道“莫要喝了,小心路上唾酒。”
  沈韶光点点头,这样酒精度数虽不至于喝醉,但喝多了半路找厕所,那就尴尬了。
  林晏哪知道她担心什么,只觉得她这样乖相格外可爱。
  “店家!”外面走进来一个四十多岁穿士子白袍儒生,那袍子都成了灰了,手里拿着酒葫芦,“麻烦把这个装满。”
  看店里一共两张桌子都坐了人,这儒生便不坐,店家郎君去外面河边揪了小荷叶来,给他包了一包煮毛豆子,一个面饼,儒生把饼装在身上背布囊里,捧着豆子,拿着葫芦,在门外上了驴,慢悠悠地走了。
  沈韶光看那潇洒背影,不由得笑了,不知这位先生诗写得怎么样,但这诗人范儿是足足。
  林晏看她。
  沈韶光道“蹇驴破帽,一壶村酿,半包毛豆,这位先生洒脱得紧啊。”又看看吃饭一板一眼,从来午食不饮酒林少尹,都是儒家弟子,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林晏微笑,淡淡地道“你诗意洒脱就好,我负责俗世俗务。”
  沈韶光觉得,这村酿后劲儿挺大,有些上头。
 
 
第76章 酒肆的扩张
  过完了七月半,连绵了好些日子阴雨天结束,暑热也已消散,太阳在中午时有些晒,但也已不是“烈日”,天瓦蓝瓦蓝,飘着几朵白云,又有习习秋风,长安怡人秋,终于来了。
  沈韶光回想这个过分炎热夏天,有点心有余悸感觉,谁能想到因为高温,竟然弄得满城风雨,天灾差点变成,更殃及了自己这条小池鱼。相对比,前面半个多月阴雨,衣服发霉,墙上透着水汽,倒不算什么了。
  好赖算是过去了,沈韶光舒口气,摸摸新做秋装上绣纹,未来两个多月,是长安最好时候。等进了十月,早晚下起白霜来,便有些冷了。
  沈韶光微提松霜绿裙子,坐下,抱起明奴慢慢顺毛。这松霜绿带着点秋厚重,就如那天午后从城外回来远眺看到颜色一样。衫子是乳白色,比明奴毛色要柔和一些,做成胡服窄袖款式,免得又被某人拽住了。
  想到那日,沈韶光颇有些悻悻,觉得自己忒给二十一世纪新女性丢人……大概,穿越久了,灵魂也古典保守了?
  不过那日溜达一趟也不是全无收获,比如吃到了新鲜煮豆子,好吃蒸猪肉,有点后劲儿村酿,其中最值得一提是荞麦冷淘。
  用井水淘过荞麦面条,带着微微涩感和麦面清香,有嚼头儿,拌着芝麻酱、清酱汁、醋、蒜吃,特别清爽。
  在坊里米粮店,沈韶光没见过荞麦面,西市或许有,但沈韶光暂时懒得去找了,便与那店家娘子买一口袋荞麦回来。
  于是这两天,沈记主人和客人桌案上,便常见荞麦汤饼身影,冷淘、热汤,炝锅、打卤,炒、焖,粗、细,婴儿指头样儿,猫耳朵形状……各种花样儿。
  邵杰躬逢其盛。吃一筷子荞麦拌面,嚼一嚼,又吃一筷子,对沈韶光连连点头。
  他吃是鸡丝拌面。荞麦面有些粗涩,故而吃时候,要么过冷水,使其爽利,加麻酱蒜醋之类料子拌着吃;要么配浓郁香腴肉汤,以掩盖它粗涩。
  鸡丝拌面却又不同。鸡丝用蛋清抓过,又裹了芡粉,温油下锅滑制,然后用猪油加一点银针豆芽爆炒,放一点奶汤,勾薄芡,快速出锅,这样做出来鸡丝极滑嫩。再配一点胡瓜丝,与这筋道涩感荞麦面同吃,舌畔齿间会有异彩纷呈感觉。
  邵杰把小碗里那两口荞麦面条吃完,拿帕子擦一下嘴。
  沈韶光笑眯眯地明知故问“邵郎君吃着可还适口?”
  “好吃!”邵杰赞叹,“只可惜——”
  可惜什么?沈韶光提起精神,听他提意见。
  “贵店碗太小!”
  沈韶光笑起来,邵杰也笑。
  邵杰还真不是虚夸,他自小家里富贵,从没吃过荞麦汤饼,第一口觉得味道有些怪,但吃着吃着就上瘾了,只可惜,小小碗里也只有这么几口。
  沈韶光就喜欢这么捧场,笑道“郎君先前用过酒肉菜蔬了,这荞麦汤饼居于最后,就譬如艺伎娘子们唱曲儿时最后那个拖腔儿,适当地拖一拖,有余音绕梁之感,拖太久则冗余了。”
  邵杰拊掌大笑,小娘子不知道哪来这些妙语,又有趣,又精到!
  沈韶光笑道“等再过些日子,秋风更凉些,郎君就可以来吃羊肉芥菜荞麦汤饼了。腌得够味儿芥菜炖大块肥羊肉,香腴羊汤,细细荞麦面,再放一勺炸得香香茱萸酱……届时给郎君用最大海碗!”
  邵杰笑道“说定了!”
  邵杰又发出曾经感慨“小娘子真该去东西市开间大酒肆。沈记如今已经有些名声,我不止一次听人提起沈记吃食。这时候合该乘风破浪,去东西市,打出旗号来。”
  沈韶光午后有闲空儿,喝口花茶,与他细细掰扯“本店卖得最好、获利最多,不是鱼羊鲜、八珍鸭子这些贵价菜,也不是炸兰花豆,拌芫荽豆皮这种小菜,而是玛瑙肉、芙蓉羹之类中档菜。郎君回去桂香园,可以查细账看看,看是不是也如此。”
  “我说这个,不是说豪华贵价不好,而是说,我们不是只有‘豪华’这一条路可走。”
  沈记买卖确实好,饭时外面等座儿榻上就不曾空过人,但囿于位置、场地和客源,这间店铺大约再发展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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