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三刀——by孟中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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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小景中指上的奶油太多,甜到了顾垣,他受不了就拿着她的手指去蹭她学位服上的校标。
她为着捍卫自己的学位服,手指去与顾垣交缠,避免奶油把衣服蹭脏了,可惜无济于事。
出于报复心理,富小景用嘴喂了顾垣好些甜的,又用沾满奶油的手指去解他的领带。
他的喉结上也沾了奶油。她的手指能触到他喉结的起伏。富小景一点儿没感觉到危险性,还用指肚去勾勒这起伏,后来越来越快,也越来越烫。
半个好好的蛋糕就这么给毁了。顾垣毁了富小景的学位服,富小景毁了他的衬衫。
她并没看见他身上的疤,她的眼睛被他的领带给蒙上了,系在她头上的结十分活泼,可惜她无缘得见。
她的眼皮和睫毛还粘上了些奶油,她一眨眼,睫毛触到领带,眼皮就开始发痒。尤其当顾垣隔着领带去亲她时,更是格外的痒。富小景求顾垣把蒙在她眼上的东西揭开,她保准不睁开眼。
此时的富小景格外的软骨头,整个人就跟化了似的,说话声音也转了好几道弯,什么好话都往外说,说要跟他好一辈子,七拐八拐就从耳朵里拐到顾垣心里。
“你这么年轻,知道什么叫一辈子吗?”
“跟你走完了,不就知道了吗?”
顾垣的心肠不知怎么就软了下来。
即使眼睛上的领带没了,富小景依然坚持闭着眼睛。顾垣一亲她,富小景的睫毛就颤一颤。不管顾垣怎么刺激她,她始终闭着。
即使后来洗澡时,沐浴露的泡沫落到她眼睛上,她的眼睛也始终闭着。她周身都被热水围着,脸都被烫红了,沐浴露落到眼皮上,凉飕飕的。
顾垣帮她冲走眼皮上的泡沫,她的睫毛不停地颤着。
直到顾垣给富小景吹头发时,她的眼睛还没睁开。顾垣的脸搁在她肩上,手指缠着她的头发,字一个个送到她耳朵里:“你怎么这么倔,现在眼睛还闭着。”
“我这人说话算话,说跟你好一辈子就跟你好一辈子,眼睛说不睁开就不睁开。”
顾垣此刻觉得她就连幼稚都是可爱的,他去吻她的眼皮,说出来的字弹在她的眼皮上:“那我求你睁开行不行。”
“那也不行,这事儿得我自己说了算。”
“你知道自己有多少根睫毛吗?”顾垣的手指落在富小景的嘴唇上,“要不我帮你数数?”
顾垣告诉富小景,他每亲她一下,她就计数一次,他亲了她多少下,她就有多少根睫毛。
每次数到五十多次的时候,富小景就数乱了,顾垣不得不再重来一次。
后来富小景恼羞成怒,丢下一句话给顾垣:“你自己去数吧!”
顾垣答应得很干脆:“那好,不过活儿不能都我干。”
富小景圈着顾垣的胳膊,很细致地去亲他,刚开始自己心里还数数,以防顾垣坑她,后来她便忘了数字。
她最怕痒,一挠,她就屈起膝盖,再挠,她一边求饶一边在床上打滚儿,要不是顾垣拉着她,她差点儿滚到床下去。
清晨太阳升起来,富小景也没好意思问顾垣她到底有多少根睫毛。顾垣主动提出要给她去干洗学位服,富小景拒绝了他的好意,“还是我自己来吧。”一边说一边把学位服往包里塞。
她今天起得晚,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就收拾东西坐上了顾垣的车。
她在便利店买了两盒牛奶和两个大面包,塞给顾垣一份,坐在副驾上捧着面包啃起来。看着富小景吃东西,顾垣想起她走路的样子,她腿并不长,但胜在频率高,所以走得也算快。她吃东西也是如此,每口都很小,但嘴一刻不松懈,没多久就把面包解决完了。
顾垣把富小景送到楼下,他九点约了人,就没送她上楼。富小景从副驾就头也不回地跑了,跑了大概六七米,她又冲着顾垣挥手。
接下来的几天,他俩并没见面的机会,顾垣最近忙得厉害,等到有时间了,富小景也睡了。
富小景并没让顾垣帮她置办东西,她让富文玉和姥姥睡在双人床上,自己买了一只小折叠床。
她在折叠床上睡的时间并不多。白天陪母亲姥姥去逛街,晚上抽出空来整理录音材料,每次都带着耳机,她的初稿还没完成,罗拉的文学经纪人好像忘了她。她想这个经纪人或许是广撒网,她在他眼里算不上一条大鱼。失望之余,她很快修正了自己的定位,作为一条小鱼更应该多扑腾,经纪人不联系她,她就要多联系人家。经过她持之以恒的讨教,经纪人又恢复了对她的兴趣,每天至少最少要给她发两封邮件,最后一封邮件建议她在美国之外,多加一些中国特色的“包养”,为书增添一些异域的神秘,最好能体现下两国的不同,或许能更吸引本土读者。
富小景理解成书里需要更丰富的案例,回信中表示她会考虑。两个项目都需要她回国,她知道自己必须做决定了。
虽然以前她也倾向于回国,但当选择摆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并不是那么容易。
富文玉没文化,却热衷于文化。知母莫若女,富文玉来纽约的前几天,富小景带她逛完了纽约有名的博物馆美术馆,这逛是游客打卡式的逛,要是真静下心来,藏品一样一样的看,几天哪里看得完。
顾垣没时间陪她们,专门给她们雇了个女地陪。有地陪在,富小景省却了不少麻烦,姥姥年纪大了,很难与富文玉的频率一致。富小景上午陪母亲,把姥姥交给地陪;下午陪姥姥,让地陪和母亲一起逛。
学校博物馆美术馆逛完了,富小景向富文玉提议去第五大道逛逛。姥姥在地陪的陪同下,去了教堂。
富小景发现,在店员眼里,富文玉比她看着更像能消费得起奢侈品的人。富文玉一进门,店员一眼就认定她是来自中国的有钱人,她本想随便看看,没想到一头金发碧眼的店员开口和她说起了普通话。富文玉很直爽地说:“谢谢。我买不起,我就想看一看。”她自己是保险销售,也很谙熟销售的心理,她要只说自己随便看看,店员以为她是潜在客户,免不了在旁边陪着,倒不如直说没钱,省得双方浪费时间。
富文玉说完对着店员笑笑,店员也回她一个笑,转身便去服务别的客人。
正在这个时候,布朗夫人从楼上贵宾室下来,跟身旁的店员约定让他们明天把她选定的款送到她家里去。她下来正听见富文玉的话,来纽约这么多年,她很少听见有人在奢侈品店坦言自己没什么钱。顺着话音看去,倒看见一个漂亮的中年女人。布朗夫人自己天生丽质,很少有人是她觉得漂亮的,富文玉倒算一个。好巧不巧,她看到富小景在一旁陪着,此刻乖得像只小白兔,哪里是骂她的张狂样子。
有富文玉在旁边,富小景本打算不理睬这位夫人的,没想到布朗夫人主动同她打起了招呼。
布朗夫人从许薇那里得知富小景的母亲和姥姥都来纽约了,顾垣还在一边当起了孝子贤孙,听许薇说,富小景的母亲也不能算是个体面人,单身母亲,干的是卖保险的行当儿,连正经房子都买不起。想来富小景身旁的中年女人就是她母亲了。许薇话里话外就差说富小景她妈把她当扬州瘦马培养了,她当时也信了七八分。可她一看富文玉,就推翻了自己之前的猜想,这样一个女人,要是存着真心卖女儿,绝不会还在小城里租着房。
布朗夫人马上就认定富文玉是个要脸的女人,她就曾有这样脸比命还重的母亲,她太知道这种女人的弱点。一想到自己的儿子在别的女人那儿献殷勤,她好像喝了一大杯柠檬水,在胃里不停地冒着酸泡儿。此时不发泄恐怕再无发泄的机会。
富文玉之前听说过这布朗夫人就是顾垣的母亲,顾桢的前妻,心里先存着两分恶感,见了真人,这恶感就跑了出来。但她到底是个外人,也没立场去骂她。
布朗夫人很随意地问富小景:“你找到愿意在白色垃圾桶上画宫廷画的画家了没有?要是没有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推荐一个。”
“我开玩笑的,就不劳您费心了。”
布朗夫人又问她110街的房子是否装修好了。
富小景僵笑:“应该好了吧。”
就在富小景准备告辞的当儿,布朗夫人打量了一眼她的包,问她预定的鸵鸟皮铂金包是否到货了。
富文玉在场,富小景并没说到没到货,而是刻意回避了问题:“铂金包还是您这种贵妇背合适。”要是富文玉知道她之前这么花顾垣的钱,她可没好果子吃。
“你那天不是买了两个吗?”布朗夫人的目光转向富文玉,话却是对富小景说的:“你真是个孝顺的孩子,那天的包原来是给你妈买的,我看橘色的铂金包倒很适合你妈妈。你妈送你来纽约读书,真是一个无比正确的投资。”
富文玉被布朗夫人的一席话给弄懵了,她的女儿要在白色垃圾桶里画宫廷画,还买了不只一个铂金包。这还是她的孩子吗?
布朗夫人接着赞美富文玉:“你真是有生意头脑,培养了这么一个好女儿。”话里夹枪带帮,就差骂富文玉是卖女求荣了。
她这一席话让富文玉心里有了一丝动摇,富文玉又想起富小景对布朗夫人的形容,这两人互相看不过眼是肯定的,在布朗夫人眼里,富小景是一个掘金女;在富小景嘴里,布朗夫人是一个抛夫弃子的恶妇。偏见越大话的水分越大。情感上她偏向女儿,但富文玉太想知道女儿到底还瞒着她多少,暂时也就没有还嘴。
富小景倒是气不过,直接反唇相讥:“我妈哪里比得上您,培养了那么一个好儿子。哪里是儿子,分明是一个金矿。”
说完,她拉着母亲进了一家店。刚进去,布朗夫人也来了。
布朗夫人邀请她们一起去贵宾室试衣服,富小景本想拒绝,富文玉却答应了。
店员送来香槟和茶点,听到布朗夫人说暂时不需要服务,便很知趣地离开了。
布朗夫人这次不再搭理富小景,转而问起富文玉来,“小景当初给顾垣装修房子,样样都要古董货,我还担心他们年轻人不喜欢装出来的效果,现在想想,这房子应该是为你准备的,你喜欢那个维多利亚时期的古董床吗?小景可是挑了好久才找到。哪有那么好的女儿,年纪轻轻就为你挣下一套房子。”
富文玉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富小景对布朗夫人的愤怒终究战胜了她对富文玉的恐惧:“那是顾垣的房子,我作为他女朋友给他装修房子有什么错吗?这跟我妈有什么关系?您这种人,那是百万里挑一的,您的运气,是千万里挑一的。您不要自己是什么人,就把别人想得跟您一样,不是谁都把孩子当成摇钱树。”
布朗夫人面上仍是微笑,跟富文玉回忆起富小景买东西的场景,每次进店先要店员准备香槟甜点沙拉一堆喝的吃的,看包的时候嘴也不停着,这么爱吃,倒不见胖,真是难得。说完,她又看向富小景,问她现在怎么不吃。
第83章
“你是不是省话剧团的叶棠?”
布朗夫人一惊,叶棠是她在省话剧团的艺名,已经多年没用了。
她捧起香槟,轻啜了一口,幽幽地说:“多少年前的事了。”她总是安慰自己,最好的永远是现在,她不大喜欢年轻时候为顾桢魂颠倒的自己,对那些自恃年轻的女孩子也没有半分好感。
她来纽约这么多年,早就把过去割断了。哪怕是她最风光的时候,她也不是个好演员,她太在意姿态好看了,哭不敢大哭,笑不敢大笑,台词永远字正腔圆,即使演下九流的暗门子,也表现得像秦淮河畔的陈圆圆,她从没有投入过角色,演什么都是她自己。
她跟顾桢是旱冰场认识的,那天她被一群小流氓给围住了,还是顾桢赶走的,正巧他被女朋友放了鸽子,教她滑了半天旱冰,散场时,顾桢并没要她的联系方式,连她名字都没问,转身要走。从来都是男的追着她跑,那次是她头一回主动,顾桢当时吊儿郎当的,穿一六成新的黑色皮衣,特痞地跟她说,“我有女朋友,你可别打我主意。”认识顾桢那会儿,正是她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追她的人里多得是有权有势的,她偏偏看中了顾桢,她那时未必多爱他,只因为他对她没兴趣,于是无法抑制地迷上了他。她喜欢他身上那种不把世界放在眼里浑不在乎的张狂劲儿。
后来她还是把顾桢从习琳手里抢了过来。两人在一起后,好像受了诅咒似的,谁都不顺利。话剧团一天比一天地不景气,生了孩子后她从A角变成B角,再无往日风光。
富文玉让富小景去给她买甜点,指明要前几天吃的那家。
“妈,您要想吃,咱们一起去吧。”
“放心,我相信你,我只是想和我当年的偶像谈谈。”富文玉知道顾桢的前妻是个话剧演员,也知道她的名字,却从没把她和叶棠联系在一起。细想起来,她和顾桢没完全了解就那么快谈到结婚真是不可思议,幸亏及时分开了。
富文玉是真喜欢舞台上的那个叶棠,却从没想过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其实她五官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但气质大有不同,所以一开始富文玉并没认出她。她说话还像当年演戏一样,一举一动都有程式,只不过她当年演的是个被休妻的小媳妇儿,今天演的是一个假装大气的贵妇母亲,富文玉突然就看出了她笑容下的虚张声势,好奇最终战胜了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