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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穿进末世文——by奶香味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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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豆的味道也很香,江妙妙迫不及待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满意地竖起大拇指。
  “真好吃。”
  “真的?”
  “嗯!你不觉得看起来特别像餐厅里的海鲜烩饭吗?可惜没有海鲜。”
  陆启明:“……你想暗示什么?”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咱们现在靠海,岛上的人本来就是靠海产品为生的,所以你
  看……”
  他面无表情地说:“那些骨灰可都冲进了海里。”
  “没事没事,大海那么大,这么点东西混进去,毒不死人。”
  “海里的鱼没有食吃,会吃丧尸的残骸,搞不好你会从鱼肚子里吃出一根手指头。”
  “……”
  “有些鱼体型小,会把丧尸的尸骸当巢穴,在它肠子里钻来钻去。”
  “……”
  “大龙虾很喜欢吃动物尸体,遇到丧尸大概会游过去饱餐一顿吧,你确定要吃这样的海产品?”
  江妙妙被他说得都快吐了,脸色发青,败下阵来。
  “行行行,我继续吃土豆好了吧。”
  陆启明忍俊不禁,“不过我觉得贝类还是可以尝尝的,它们主要吃水草和微生物,不如下午去礁石那边看看?”
  贝壳好啊,牡蛎扇贝青口贝,都是江妙妙的热爱。
  今天从仓库里找到几包粉丝,搞不好晚上就能来道粉丝蒸扇贝呢。
  两人加快吃饭速度,解决完那锅烩饭后,就从屋中翻出鱼篓胶鞋水桶等物,奔向不远处的海岸。
  由于码头那里昨天才焚烧过尸体,他们特地选了另一个方向,离那片海域远远的。
  岸边布满了巨大的深色礁石,上面长满青苔,看起来毛茸茸的。
  至于贝壳,乍一眼望过去,到时一个都没有。
  江妙妙从未在海边生活过,见状有些狐疑。
  “你确定这种地方有贝壳,不需要下水去捞?”
  陆启明把胶鞋丢给她,自己赤着脚往礁石去走。
  “等着瞧好了。”
  江妙妙见状,赶紧换鞋跑过去。
  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回头一看,江肉肉也跟来了。
  “肉肉,回去,别过来。”
  这里浪可大呢,它又傻乎乎的,万一一个浪头把它给卷走了,她哭都没地方哭。
  江肉肉却不肯回头,执着地跑过来,爪子踩进水里。
  江妙妙打算去抱它,却见它往水里一钻,像模像样地游了起来,狗刨的姿势比她都标准。
  ……好吧,它还有这技术,差点埋没天分了。
  江妙妙放心地朝陆启明走去,后者已经蹲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开始寻找贝壳了。
  “咦,这个是吗?”
  她瞥见一个圆溜溜黑乎乎的东西,捡起来一看,只是枚小石头,失望地丢回水里。
  “你是不是傻?贝壳肯定吸在石头上,去地上怎么可能捡的到?”
  陆启明回头,赤|裸裸地嘲笑她。
  她冷笑,“你别笑话我,你找半天了有收获吗?自己也是个门外汉,半斤八两。”
  “急什么?马上就有了。”
  陆启明继续搜寻,不放过每一个缝隙,很快真的找到一个,举在手里晃了晃。
  “你看这是什么。”
  江妙妙要过去,不料脚底打滑,身体一歪摔了个四脚朝天,尾椎骨磕在石头上,痛得她眼泪狂飙。
  陆启明忙过来扶她。
  “你没事吧?”
  她脱下胶鞋远远丢开。
  “这什么破鞋啊,一点都不防滑。”
  “破皮了吗?回去擦点药?”
  她摇头,心思全在他手上。
  “你到底捡到了什么?给我看看。”
  陆启明递过来一个黑乎乎的玩意儿,粗看也像石头,但是仔细观察,就发现中间有条缝,表面凹凸不平。
  根据江妙妙多年的烧烤经验判断——这是枚牡蛎。
  陆启明找了块石头,用力一砸。
  坚硬的外壳裂开,露出里面肥美的嫩肉。
  呜呜,真的是牡蛎!
  一枚可不够吃,她还要找。
  江妙妙如同打了鸡血般站起来,赤着脚在礁石上攀爬,势要将这里的贝壳一扫而空。
  然而对方跟她过不去,苦苦搜寻半天,除了脚板被青苔染成绿色外,一无所获。
  陆启明又找到一枚,得意地朝她炫耀。
  “你觉不觉得我像一个伟大的父亲。”
  “父亲?”
  “用双手赚钱养家,带食物回去,喂养自己不成气的傻女儿,还有贪吃的傻狗。”
  “……少自恋了,指不定谁喂谁呢。”
  江妙妙振作精神,继续找。
  突然一个湿漉漉的黑鼻子拱到她手上,江肉肉浑身的毛湿透了,嘴一张,放下一枚小扇贝。
  江妙妙:“!!!陆启明你看!肉肉找的!”
  她激动地举起来,后者瞥了眼,不屑。
  “这么小,够塞牙缝吗?”
  江肉肉扭头钻进水里,片刻后回来,叼着一枚快有手掌大的牡蛎。
  “陆启明,你看呐!它好厉害!”
  陆启明看看自己手里的小螃蟹,气不打一出来,将它丢进水里继续找。
  江肉肉发挥出真正的实力,继而连三地叼回来东西。
  牡蛎、扇贝、海螺,甚至一只大龙虾。
  龙虾很凶,把它嘴都夹破了。
  它憨憨地放在江妙妙面前,咧着嘴笑。
  “呜呜,我的好肉肉……”
  江妙妙感动又开心地抱住它,摸摸狗头。
  “你别找了,去玩吧,剩下的我们来。”
  它摇摇尾巴,跑去沙滩上刨坑玩。
  江妙妙提着快装满的水桶,来到陆启明身边,瞥了眼他可怜兮兮的收获,撞撞他肩膀。
  “伟大的父亲?您女儿只靠您养的话,恐怕要饿死啊。”
  陆启明怎能忍受这种屈辱?
  起身说道:“你给我等着。”
  然后往水里一跳,灵活地游远了。
  江妙妙耸耸肩,继续找贝壳。
  时间过得飞快,傍晚大家收工回去,江妙妙把两个桶都装满了,陆启明只收获满身的盐粒沙粒。
  回到家中,他拿了毛巾去湖边洗澡。
  江妙妙用水冲了冲脚,踩着原屋主46码的人字拖,在厨房里啪嗒啪嗒地走来走去,鼓捣晚饭。
  贝类太多,一次性吃不完。
  她捡出来一些,剩下的养在水桶里。
  晚上有三道菜。
  黑椒粉丝蒸扇贝,番茄海螺汤,香煎大龙虾。
  她以前一样没做过,全都是瞎弄,但因为食材新鲜,工序简单,出来后的味道居然挺不错。
  从橱柜里拿出漂亮的盘子,把菜肴端到桌上。
  江妙妙揭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里面的米饭已经熟透了。
  “肉肉,陆启明,开饭啦。”
  她喊了几声,没人应,走到二楼窗户朝湖边望。
  美丽的夕阳下,她的男人和狗,正踏着青翠的草坪,缓缓归家呢。
 
 
第50章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 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 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单独放在旁边,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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