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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蔻——by不止是颗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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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四是个五大三粗但面相憨厚的汉子,他回来得突然,明檀正用着粥,也没来及戴面纱。
  这地界,明檀和江绪这样的人是从没有过的,朱四不由得看呆了一瞬,还自以为小声地和刘嫂咬耳朵道:“婆娘,这两人和神仙似的,打哪来的,咋到我们家里来了?”
  刘嫂也和他咬了两声耳朵。
  说实话,若不是明檀和江绪两人生得和神仙似的一看就非富即贵图不了他们家啥,刘嫂一个女人家带着孩子,再是热心也不可能随便放他俩进屋。
  搞清楚原委,朱四恍然,忙热情地招呼他俩继续吃,自个儿先到屋里头看了眼睡熟的宝贝儿子。
  他们这些猎户进山,一趟没个两三天出不来,昨儿夜里雨大,朱四和同伴就在山洞里凑合了一宿,家里屋顶漏雨没补,他惦记着自个儿婆娘儿子,一大早便赶了回来。
  等看完儿子,朱四才出来和他们一道吃早饭。
  刘嫂已经给他舀了粥,应是熟悉他喝粥的速度,这边一碗见底,刘嫂又刚好舀了一大勺要给他添,嘴上还嗔怪道:“让你慢点吃慢点吃,没人和你抢,吃快了噎了怎么办!”
  “噎不着,放心,放心。”朱四虽这般说,但还是听话地放缓了喝粥的速度,还看着江绪和明檀夸道,“我婆娘煮的粥好喝,你们也多喝点,家里没什么别的好招待的,可千万不要客气啊,真的好喝!”
  刘嫂用手肘顶了顶他,让他不要胡说八道,然嘴角止不住地往上翘着,脸上满足又甜蜜。
  用过早饭,明檀与江绪便打算继续上路了。
  明檀收拾完,打算去和刘嫂道别,走至堂屋后头,却见刘嫂和她男人一道在洗碗。
  两人絮絮叨叨安排着,这回打的猎拿到集市上卖了之后,要给家里添点啥。又说起等放晴外头地干了,得赶紧把屋顶修补修补,还说起这两天她在家里给他又纳了几双鞋底,常在山里头走换鞋换得勤,这回的底又做得厚一点,上脚肯定舒服……
  两人聊得都是些平常至极的琐事,听起来很没意思,可两人有商有量的,她男人还时不时腾出手来给她擦汗,日子好像就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变得生动起来了。
  明檀见了这幕,莫名觉得温馨,心下也莫名触动。甚至不由得想,她若是与夫君也能这样,好像也不错。
  嗯……当然,碗她是不会洗的,她的手可是用羊奶蜜露等各色方子滋润才如此细嫩,洗一回碗,上头怕是就要生出细纹了,若是夫君肯洗倒很不错。
  乱七八糟地想了会儿,见刘嫂夫妇没发现她,她也没上前打扰,只轻手轻脚往后退,又在刘嫂纳好鞋底还没收针的针线盒旁放了一包碎银。
  她本想直接放张银票,可想到这地方穷苦,兑银票怕是都麻烦招人得紧,还是碎银用起来不那么引人注目。
  -
  “……所以想要在桐港再开海贸,起码得有一条顺畅的官道,不然运送起来极不方便,可一路过来,我发现全州境内的地势似乎十分复杂,与灵州的平坦开阔大为不同。
  “而且这道,通往灵州不若通往禹州,禹州更近,且禹西地区与西域来往密切,若假以时日桐港海贸打通,禹州便是茶马与海贸的互通之所。”
  江绪与明檀继续上路,路上,明檀说起自己对桐港开海贸的一些想法。
  “还有,我听刘嫂说起,桐港的风浪似乎比灵州港要严重许多,这是为何?是因为位置不同,还是桐港太过落后出海经验不够丰富?若是出海经验不够丰富不知如何对抗风浪倒是好解决,可若是前者,可能就有些麻烦了。”
  江绪没答,只低声问:“你与那妇人不过聊了几句,就想到了这么多?”
  明檀往后望,犹疑道:“我想的……不对吗?”
  “很对,本王只是有些没想到,王妃原来如此聪颖。”
  “……?”
  “你以前觉得我很笨吗?”
 
 
第七十六章 
  一路斗嘴,到桐港镇时,已是未申。
  路上明檀就念叨着,到了镇上定要找家布庄买件新衣,昨夜衣裳被雨水溅湿,这会儿虽然已经干了,但穿在身上还是难受得紧。
  江绪没应承,也没怪她娇气,只勒着缰绳,淡声道:“到镇上再说。”
  到镇上后,明檀惊了。
  沿途经过的大小城镇没有二十也有十八,明檀自认为这一趟也算是窥见了民生百态,可到了桐港,她忽然发觉自个儿见过的世面,还是太少了。
  这若不说是座城镇,说是个贫民窟或是座刚遭了灾的村子她也信。
  一路往前,就没有半条好路,坑坑洼洼的,三步一脚烂泥巴。
  沿街屋子也都破破烂烂,窗上用浆糊粘着各色胶条,浆洗得发白的衣裳都从二楼窗外伸晒出来,一排排,密密麻麻。
  日头很晒,迎面夹着热气的风一阵阵吹,呼吸间都是极难闻的咸腥味。明檀不由掩住鼻子,放缓呼吸的节奏。

  说实话,她是想过桐港比较穷苦,但没想过会这么穷苦,她严重怀疑,江绪是早就知道镇上什么破样儿才没有应承她要买衣裳的提议,这还哪敢想衣裳呀,晚上能有个住的地方就不错了。
  她从马上下来,与江绪一道,牵着马往前走。
  没走几步,忽然有个小乞丐噔噔噔跑上前,想要抱她的腿。
  江绪不着痕迹地挡了挡,冷淡垂眸。
  那小乞丐对上江绪的视线,不由瑟缩了下,吓得想往后退。可不知想到什么,他看了看明檀,还是吞咽着口水,小声开口道:“哥哥,姐姐……”
  小乞丐浑身脏兮兮的,脸上也灰扑扑沾着泥,瘦瘦小小,似乎只剩皮包骨架。
  明檀不忍,下意识便想掏银子。
  江绪扫了她一眼。
  明檀迟疑,忽然想起云旖当初给人买馒头,结果被一大群乞丐缠上来缠光了月例的事儿。
  “姐姐,我三日都没吃东西了,您行行好,佛祖会保佑您的。”那小乞丐又小声哀求,声音诚恳稚嫩。
  明檀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望了望四周,见没有旁人,还是从包袱里取了包糕点,并着一小块碎银塞给了他。
  小乞丐眼睛亮了一瞬,抱住糕点,又咬了咬碎银,忙鞠躬道谢:“姐姐,您真是个好人,谢谢您。”
  明檀欣慰地弯了弯唇,待小乞丐一溜烟儿跑远,她轻轻拉了拉江绪的衣袖,撒娇道:“想来这镇上也买不着什么衣裳,就当是行善积德了,好不好?”
  江绪没说话,只淡淡扫了眼惹上麻烦还不自知的某人。
  -
  镇上只有一家客栈。
  见有客来,掌柜的十分惊讶。
  明檀打量四周,果然是不负所望的破,不过遮雨应该不成问题――没错,经过昨晚,她对住处的最低要求已经降到了遮风挡雨。
  只不过她做好了准备,江绪却忽然变卦了。
  “走。”他拉住明檀手腕,回身往外。
  “G,客官,客官不是要住店么,镇上可就一家客栈啊!”掌柜的在身后喊了两声。
  明檀不明所以,小快步跟上江绪的步伐。待被拉出客栈,她才来得及问上一句:“夫,夫君,怎么了吗?”
  “你觉得这像客栈么。”
  明檀语塞,虽是破了点,但招牌上头的确写着“客栈”二字,怎么就不是客栈了。
  她忽然想到什么,紧张试探道:“难不成……是黑店?”
  她以前看过一个话本,说的是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夜里不慎投宿在一家黑店,富家千金带的金银细软都被人偷了,黑店老板还串通附近山匪将其掳走。
  富家千金将被玷污的千钧一发之际,穷书生报官,带着官兵一鼓作气剿了匪窝,救出了富家千金。
  千金家中得知此事,对穷书生大为改观,遂同意二人婚事。两人最后喜结连理,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她记着这个话本倒也不是因为别的,纯粹是因为这话本写得太过离谱。
  且不论山匪为何会放过书生,书生又是如何报的官,光是富家千金被山匪掳过还能高高兴兴谈婚论嫁,就足够令人窒息了。
  江绪没答,只示意她看客栈二楼晒出的那些衣裳。
  明檀顺着他的视线抬头望去。
  客栈外头晒着的衣裳与旁处不大一样,虽在她眼里都是破布,但这一溜儿十几件都颜色鲜妍……她灵光一闪,仿佛明白了什么,继而又想起方才在客栈中感受到的不甚和谐之处。
  这不是客栈,这是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花楼!
  不,说花楼太抬举它了,这上上下下也没个花楼的规模,最多算个暗娼窑子。
  明檀捂着小胸脯,边往前走,边回头望了望那暗娼窑子,刚巧,她这一望便望见个衣衫褴褛的汉子颠颠儿往里走。
  还真是个窑子。
  “既不是客栈,为何要留我们?”
  “有钱可挣,自然要留。”
  这种地方,做什么本也没有定数。
  明檀小声嘀咕道:“都穷成这样了还去逛窑子,他们也不怕逛完窑子饿死了么?”
  “食色皆乃人欲。”
  “可人欲也分个先后吧,要是我穷得揭不开锅,必然要想法子挣上钱盖好屋子填饱肚子再说,哪还有心情逛窑子。”
  “……”
  倒是没想到他的小王妃如此上进,很有事业雄心。
  -
  临近黄昏,镇上再无客栈可住,明檀有些发愁:“夫君,我们今晚要住哪?”
  “你能接受什么地方。”
  明檀想了想:“只要能遮风挡雨即可。”
  “好办。”
  ――他领着明檀在小镇荒郊找了个破庙。
  明檀:“……”
  真是只能遮风挡雨呢。
  明檀懵懵的,进了破庙,都不知该往哪儿站。江绪找了个干净地方,将外衣铺在地上,示意道:“坐。”
  “喔。”
  明檀乖巧坐下了。
  随行的两个暗卫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忽然往里抱了两摞干柴,还提来只鸡。
  “山里还有鸡可以捉?”明檀犹疑。
  “回王妃,找农家买的。”
  噢,所以为什么不干脆买只熟的回来?自己烤比较有意思是吗?她踌躇着想问,只是没等她问出口,两个暗卫又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明檀抱膝坐在一旁,看江绪熟练生火,将清理干净的鸡放至火堆上烤。嗯……其实她很想说,包袱里头还有干粮,委实不必如此野外求生实景再现。
  这鸡这样子烤,定然是不好吃的,她远远观摩过府中大厨烤鸡,从腌制到所选柴火再到火候佐料,每一步都十分精细。
  这鸡眼见要烤很久,江绪又闷得很,明檀摸了摸胳膊,主动找了个话题:“夫君,今日遇上那家客栈,倒是让我想起个话本。”
  “什么话本?”
  她将那个富家千金与穷书生私奔的故事绘声绘色和江绪说了遍,末了还不忘发表一番自个儿的看法。
  江绪一直看着烤鸡,声音不高不低:“话本的确有些问题,但你为何觉得,富家千金被掳之后,不能再谈婚论嫁?”
  “名节有损,自然不可能再谈婚论嫁。女子若真被山匪掳去,即便是救回来,也多是抹了脖子了事,最好也不过铰了头发去做姑子,那书生哪还会娶她。”
  “这并非是富家千金之错。”
  “诚然非她之错,可这世道于女子苛刻,名节重于性命,也就只有话本里头敢胡乱编排了。”她托腮,又无聊假设,“若我是那富家千金,夫君是那穷书生,夫君当如何?我被山匪掳去,夫君会去救我吗?救了我之后还愿意娶我吗?”
  “自然会救。”江绪将烤鸡翻了个面,沉吟片刻,又不咸不淡道,“不过本王无需去寻官府,便能让匪窝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你既在乎名节,除了本王,不会有第二个活着的人知晓此事,如此,谈婚论嫁也无人置喙了。”
  “……”
  想得可真周到。
  “尝尝。”
  不一会儿,鸡烤好了,江绪扯下只鸡腿递给她。
  “等等。”
  明檀拿出竹筒,倒了些水净手,又拿出块干净帕子,隔着帕子小心翼翼握住鸡腿。
  平心而论,这烤鸡卖相还算不错,她咬了一小口,没敢多尝就咽了下去,违心地吹捧道:“味道真好,夫君手艺也太棒了。”
  江绪抬眼瞥她:“鸡腿和翅膀都留给你,慢慢吃。”
  ……?
  明檀一哽:“不,不用了,夫君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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