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你狂热——by爆炒小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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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师脸红脖子粗地嚷道“他那么有钱,在香榭丽舍大街都有房子,怎么会在乎我们那几十个法郎!反正吸血猎魔人都该死!”
“有本事你当面跟他说去。”
“他要是还敢来,我绝对一拳头砸在他的脸上!”
我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男人吵架真有意思,明明毫无底气,却非要装作很有底气的样子。说到最后一句时,机械师其实已经怂了,但他看看周围,还是胆战心惊地把话说了出来。在背后说g的坏话都这么怂,真见到g本人,说不定会当场吓得尿裤子。
想到这里,我不禁对g产生了一丝兴趣。血族猎魔人,有意思。
这时,一个严厉的女声响起“安静,都给我安静!要吵架去经理那里吵,g先生马上过来,上次墙鼠的事还没有彻底解决,不想在老鼠啃人肉的声音中睡觉,就都给我老实一点!”
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女人,身穿黑色长裙,手持黑色手杖,看上去比修道院的管事还要冷漠严肃。
不知是她积威较深,还是她口中的“g先生”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不到片刻,后台就安静得落针可闻。
一群人的脚步声传来。
最先出现在我眼中的,是一个头顶稀疏、八字胡须、戴着圆眼镜的中年男人。这跟我想象的g先生差别太大了,不由有些失望。下一秒钟,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越过八字胡,走到中年女人的身边。
他穿着浅灰色的衬衫,戴着皮手套,黑色硬领斗篷垂至脚踝,露出线条凌厉的皮鞋头。我看不见他的正脸,只能看到他漆黑的头发,瘦削的下颚角,以及小拇指上熠熠生辉的红宝石戒指。
第4章
衣摆晃动间,我看见他的领口别着一枚金色徽章,盾牌造型,上面有一条眼中镶着红宝石的粗蟒蛇,绞缠着两把交叉的骑士长剑。好像不久前才见过这枚徽章。我低头看向手中报纸,猎魔人排行榜的下面,正好是这枚徽章的黑白图,还有关于猎魔人等级的详细介绍。
猎魔人是皇室认可的正义组织,有着相当森严的等级制度,每升一个等级,都要经过重重考核,同时,还需要在社会上拥有一定的影响力。目前等级最高的猎魔人,是金色六颗星,意味着他手上有六头史诗级非正义生物的鲜血。
什么是史诗级生物呢?打个比方,我养父饲养的黑钳蝎,传说中冥界之王的象征,我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斩杀一只,在史诗级非正义生物面前,不过是一根手指都能碾死的蚂蚁。
我看不见徽章上的星级,但g能长期霸占第一名的宝座,想必早已达到金色六颗星。
我对他的兴趣不禁越发强烈,尽管从未真正接触过猎魔人,但听说都是一群冷血无情的亡命之徒,喊着正义的口号,实际却是金钱至上。他们仇恨一切吸血的生物,无论正义与否。我一直以为除非是世界末日,否则血族和猎魔人永无联手之日,谁知一闭眼一睁眼,血族猎魔人就出现了。
“g先生,”中年女人一改严厉的模样,卑微恭敬地说道,“这点小事就劳烦您过来,真是过意不去。”
“没事。”g先生回答,声音低沉清冷,犹如寂夜簌簌飘零的朔雪,涂满粼粼晚霞的海面,动听到能用一切美好的意象形容。光是听他的声音,我就懂了像他这种级别的猎魔人,为什么会管歌剧院的闲事。
g先生掀开斗篷下摆,单膝跪在地上,伸出一根修长的手指,凝聚起一缕幽蓝色的火焰。他随手指了指面前的墙,火焰像有意识一般,瞬间覆盖在整面墙上,熊熊燃烧起来。周围人下意识发出一声惊呼,但很快,他们就发现这奇妙的景象只是开始。火势越来越汹涌,却没有产生烟雾,也没有波及木头的梁柱,反倒是砖头堆砌的墙面,在火焰的炙烤下,逐渐变得透明,暴露出躲在墙内的奇诡生物。
墙中之鼠。
它们长得肥硕又恐怖,毛发肮脏,黏着石灰与干涸的血迹。单看外形,已完全看不出老鼠的模样,猩红眼睛,獠牙尖利,指甲呈倒钩状。此时此刻,它们正聚集在一起,窸窸窣窣地啃食着一具还未腐烂的尸体。有人惊呼道“那是……那是机械师布凯!”
“原来他没有离开剧院,而是被墙鼠拽进了墙里。”中年女人皱眉说道。
g先生站起身,声音平淡听不出任何情绪“他有虐杀猫狗的爱好?”
“布凯喜欢喝金酒,你们也知道,那酒能让人神志不清。每次喝完酒,他都会捉一只小猫开肠破肚……一只小猫而已,跟他的死有什么关系?”一个男人忍不住问道。
g先生抱着双臂,转动了一下小指的红宝石戒指,没有回答。我正疑惑他为什么不解释,下一刻,就有拥趸抢答道“猫捉老鼠,你说有什么关系?”
那人涨红了脸,说不出话。这时,中年女人开口问道“请问怎样才能解决墙鼠?”
g先生说“简单。”他低声念了一段咒语,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墙内巨鼠就吱吱嚎叫起来,肥硕的身体痛苦地扭动着。火焰是一把幽蓝色的刀刃,剖开它们的肚子,血红肠肉和森白骸骨蠕动着倾泻出来。中年女人嫌恶地转过头,对身后的人说“过来看看,有没有你们认识的人。”
承受能力差者,已当场呕吐起来。还有一些人面色惨白,不知道在想什么。后来我才知道,那些人和布凯一样,也经常虐杀猫狗,只是布凯虐猫的数量最多,最先被自己制造的因果反噬了而已。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有天灾,只有。既然获取了虐杀的快感,就必须承受相应的后果。我完全不同情这些人,反而有些遗憾,他们没有得到和布凯一样的惩罚。
解决完墙鼠,g先生就准备离开了。临走前,剧院经理一直对他点头哈腰,谄媚地感谢他的举手之劳。g先生却不吃这套,抛下一句话“最后一次。”似乎是最后一次管剧院的闲事。剧院经理听见,面色顿时灰败如纸。
我不由有些好奇猎魔人的社会地位。虽然担任剧院经理的,不一定是上流人士,这个职位却能接触到上流圈子。若是运气上佳,说不定能觐见皇帝,为王公贵族表演歌舞。这位经理却对一个猎魔人如此伏低做小,可见猎魔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已远远超过我复活前的世界。看来,想要变成上等人,成为猎魔人是最快的办法。
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看见g先生如此受敬重,我忽然也想尝试一下当猎魔人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为今之计,是弄清楚身处的环境,和这具身体的社会关系。为此,我主动留下来,和那些仆妇一起打扫后台。
从她们的闲聊中得知,中年女人姓吉里,名不详,大家都叫她“吉里夫人”,是芭蕾舞团及舞校的管事。
那些仆妇不太好搭话,她们不怎么喜欢年轻漂亮的舞女,打扫的时候,时不时能感受到她们眼珠子鄙夷地在我身上乱转。正思考如何从她们嘴里套话,就听见一个仆妇说“你真要送你孩子去猎魔人学校?报名费可要120法郎呢,我一家四口不吃不喝一个月都攒不了这么多,你千万要想清楚。”
另一个仆妇左右张望片刻,小声说“我听外面的人说,那个g先生以前是个流浪儿……一个流浪儿都能混到这个程度,我的小孩为什么不行?这年头走在大街上,要么被吸血鬼吸成干尸,要么被犬魔撕得粉碎,攒那么多钱有什么用,还不如花钱搏一搏,万一考上了,就成为上等人了。”
“有道理。但是,120法郎实在太多了……”
“一旦成功,就是成百上千倍的回报。”那个仆妇还想说下去,吉里夫人拄着手杖走过来,冷冷扫她们一眼。她们立刻埋头干活,再不说闲话。
120法郎,如果是以前的我,可能连怎么挥霍的都不知道,但对于卡罗莉娜来说,却是她两个月的生活补贴。虽然剧院包吃包住,舞女这个行业却需要很多特殊开销,尤其是芭蕾女郎,光是足尖鞋就是一笔不小的消耗,还要打赏洗衣妇,拜托她们把衣服熨得平整一些,再加上添置香粉与发膏,每个月很难节省几个钱。
不知为什么,了解到艰难的现状,我不仅没有沮丧,反而有种跃跃欲试的兴奋。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决定脱离养父的控制时。
几日后,通过阅读各种报刊、周围人的闲谈和不倦地攀谈与套话,我总算拼凑出了巴黎如今的面貌。现在是1870年,距离我死去已过去了三十年。三十年的时间,足以令社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首先就是新旧血族的矛盾激化,据说导火索是血族之王派人暗杀了旧血族公爵心爱的小女儿。第一次看到这里时,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心爱的小女儿”是谁。足足过了十分钟,才明白指的是我,随即便是一阵难耐的肉麻。
自此,新旧血族势不两立,旧血族随着赫帝斯公爵迁移到英法两国,与猎魔人协会展开了合作。猎魔人也因此分化为两派,一派是保守派,拒绝与血族扯上关系;另一派是改革派,同意和血族合作,但拒绝改造血族猎魔人的身体,赋予他们更强大的力量。也就是说,血族猎魔人只是占了猎魔人的名头,本质上还是血族。
世界变得太快,令我措手不及。而且,这一切变化的源头……似乎是我。不过,只要用脑子想想就知道,所谓“心爱的小女儿”,只不过是一个自立为王的借口。自古以来,无论是打响战争,还是争夺帝位,都需要这么一个看似冠冕堂皇的理由。
原本打算两个月后,就去报名猎魔人学校。一个意外的发生,打乱了我的计划。
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女孩们穿着单薄的丝绸裙子,在舞台上排演幕间剧。到我上场时,仆妇们连清洁都不做了,一直对着我的胸臀指指点点,似乎对她们而言,女人只要挺胸抬头,展现出身体的曲线和女人味,就等于做了妓女的“预备役”,马上要去街上拉客了。
我非常反感这种想法,见她们看得目不转睛,故意把芭蕾跳得下流无比,时不时把裙摆撩到腿根,或是放荡地笑笑。看见她们老脸都绿了,心情顿时一片晴朗,就是招来了吉里夫人的训斥“卡罗莉娜,你以为这是蝴蝶舞厅吗?再跳得这么粗俗,明天不用上台表演了。”
吉里夫人不能惹。我立刻乖巧地点头,正要说两句保证的话,身后一个女孩突然倒在地上,浑身剧烈地抽搐着,双手死死地捂住胸口,不一会儿就晕了过去。
“梅格!”
“天啊,吉里夫人,梅格晕过去了!”
“怎么办,要不要叫医生?”
女孩们纷纷围了过去。吉里夫人也忘记教训我,快步走过去。昏迷的女孩是她的女儿,梅格·吉里,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是目前为止唯一对我流露出善意的女孩。
我也想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这时,女孩们尖叫一声,推挤着跑开。只见躺在地上的梅格猛然睁眼,眼珠浑浊惨白,一条暗绿色的触须从她的嘴里蠕动着钻出来,上面吸盘有生命般一张一拢,一团团脓黄色的黏液啪嗒滴落下来。
她被魔物寄生了。
第5章
记得三十年前,魔物出现得还没有这么频繁,大多数都安分地待在数千米之下的海沟里。然而近几年,它们却纷纷从海沟钻出来,漂流到岸上,开始侵占人类的地盘。没人知道它们是如何适应从海底到陆地的变化。
不过,我养父跟我说过,这些海沟魔物只是看似适应了陆地的环境,实际上还保留着深海生物的特性,比如怕热、畏惧强光、心跳缓慢等,必须寄生在陆生动物的体内才能存活。而梅格口中的魔物,正是海怪克拉肯脱落的触须。
克拉肯是一种生活在海底的史诗级怪物。传说中,它的触须能有一座小岛那么长,经常将海面的船只拽入深海。偶尔,它也会浮到海面上,伪装成一座鸟语花香的岛屿,等待过往的船只靠岸。试想一下,当水手们抛锚下船,又饥又渴地走上岛屿,希望能摘到一些野果,或猎到动物喝血解渴,谁知穿过茂密的丛林,看见的却是一张尖牙密集的血盆大口……
幸运的是,这种恐怖的生物,暂时还没有办法抵达陆地,只能在海里兴风作浪。但它时不时会脱落一根触须,派遣它们来到陆地上,为它寻觅人类作食物。听说,只要不停地吞食人类,它就能得到在陆地生存的力量。
克拉肯触须没有智慧,不会操控人的思维,只会慢慢地侵蚀人的内脏。脱离母体后,它会化为一滩无色无味的水,直到在人的胃部落地生根。刚开始,触须的吸盘会黏附在胃的内壁上,如饥似渴地吸收养分,然后生长出一根又一根的肉芽。一年以后,这些肉芽就变成若干根触须,从人体的各个“出口”里挤出来。
梅格这个情况……触须显然已到了“发芽”的阶段,再过不久,她的身体就会彻底沦为培育触须的器皿。想要驱除触须很简单,却又不简单,必须找到一个精通魔法的猎魔人,把触须引到他的身上,让触须在他的体内生根发芽,再用驱魔火焰——g先生之前用的那种幽蓝色火焰,把触须烧成焦灰。因为猎魔人的自愈能力比血族还要强大,驱魔火焰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