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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文男主是我爸——by林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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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意会:“不知多少男人要心碎了。”
  苏雪哈哈大笑起来。
  洛书颜跟沈宴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类似淡定的情绪。
  这几年,沈宴已经不再是那个会为了其他女人不喜欢洛书颜而愤怒的小孩子了。
  倒也不是说他不管这些事了,他只是发现自己盯着也是浪费时间,洛叔叔好像也没跟谁长久过,就是当时的宋和秦,也只是蹦Q了短短一段时间就结了婚或者走了,之后洛叔叔也谈了几次恋爱,时间都不算长,短的有几个月,长的也不过就一年左右,那几个人有对洛书颜特别好的,也有对洛书颜一般的,也有可能他们都没见过的……
  他算是发现了,洛叔叔换女朋友的速度太快了,有时候他都没记清楚某一个人的脸,下次洛叔叔身边又换了一个人。
  反正,这些人基本上是不太可能成为洛书颜的后妈的,既然这样,她们对洛书颜是好还是一般,是善意还是没有善意,就没那么重要了。
  比如这个苏雪,沈宴也见过一次。
  苏雪那次来,可是给洛书颜买了好多套衣服跟鞋子,他看得出来,这个苏雪是真的喜欢洛叔叔,对洛书颜也不赖。
  他也不知道苏雪是不是洛叔叔的女朋友。
  思及此,他不由得感慨一句:“你爸爸……女朋友真多啊。”
  洛书颜闻言微窘,但还是选择为爸爸说话,“他又没有一次谈两个。”
  其实她也觉得她爸爸的情史好丰富哦。
  沈宴:“这倒也是。”
  洛书颜心里自然是向着爸爸的,沈宴也没差多少,虽然洛叔叔没有成为自己的爸爸,但他还是很喜欢洛叔叔。
  这样想想,洛叔叔也没有脚踏两条船啊,算不得什么。
  不过沈宴心里也是属实佩服洛天远,这也能忙得过来,他光是想想那几个风格不同的阿姨就很头大了……
  ——
  两个孩子在酒店看节目时,沈清若跟洛天远出门办事,洛天远跟宋前进有重要事情要谈,沈清若便没打扰他们,从包厢出来去了对面一条街,她坐车来的路上看到了一家首饰店。
  走进首饰店里,她挑了一颗碎钻。
  店员热情,首饰店里也提供很多服务。
  沈清若只试探着问:“可以帮我做一个发卡吗?”
  这家首饰店连打耳洞编手链这样的服务都提供,做发卡自然也不在话下。
  沈清若拿出自己之前买好的做发卡用的东西,递给店员,想了想,又从手包的夹层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颗珍珠。
  这是一颗美乐珠,在市场上都非常罕见,却没有珍珠质地,从外观看倒是具有陶瓷的晶亮外观。
  她在十八岁那一年,便收到了这样一颗美乐珠,是类似成熟木瓜的橙色调,十分漂亮。
  这是她那已过世的祖父送给她的,她很喜欢,让人做成了项链,经常佩戴,她从陆家出来,什么贵重物品都没戴,就怕引起怀疑,但这美乐珠不愿意留下。她知道在收藏市场上,她这颗美乐珠极为罕见,就算是卖也能卖到不错的价格,可再难的时候她都没想过卖。
  马上就要到书颜的生日了,这几年如果不是洛天远的帮忙跟庇护,她跟儿子绝对不会过得这样舒心,思来想去,她便想将这一颗美乐珠送给她。
  她准备在发卡上镶上碎钻跟美乐珠送给洛书颜。
  也不知道书颜会不会喜欢,希望她喜欢。
 
 
第45章 

  宋前进跟洛天远在包厢里谈完了公事以后,想起沈清若,又不由得说道:“天远,你是不知道,这几年我可都提心吊胆的,怕那位陆总找到她,又怕他找不到她,光是噩梦我都做了好几次了,梦里那位陆总可是把我们整破产了,你给我说说。”
  他是以开玩笑的口吻说的。
  不过说的也是实话,在宋前进看来,他们跟沈清若无亲无故的,犯不着为了她去得罪盛远集团。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这沈清若就是红颜祸水,她虽然没让洛天远喜欢上,可她比洛天远之前那些女朋友还要麻烦得多!至少那些女朋友不会给洛天远带来这么大的潜在危机!
  宋前进挺不是滋味的,有几次他去京市出差路过盛远集团都想上去见见那位陆总,告诉他他老婆在哪。
  可他怂。
  他不敢。
  在宋前进心里,这沈清若跟灾星也没什么区别了。
  他知道,洛天远是个很讲义气很仗义的人,他把沈清若当成朋友,又亲口跟她承诺过了,他就不会违背诺言。
  好在这几年他也跟沈清若打交道,知道她这些年的经历后,也实在同情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独自拉扯孩子长大,其中的心酸不是当事人是无法体会的,沈清若也是个很懂感恩的人,为人努力上进又善良,时间长了,他也放下了成见,但总归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
  洛天远听了这话却笑,“放心,不会的,陆行森这个人不是公私不分的人,更何况我们跟盛远集团也没有合作。”
  怒发冲冠为红颜这种事,不是说它不存在,但得看当事人是什么性格。
  洛天远也不会让自己走钢丝,他调查过陆行森,别说陆行森不是那种人,就现在盛远集团还有个董事长坐镇,陆行森就算真的蠢到用商战来发泄自己的怒气,他那爸爸也不会坐视不理。
  更何况,时至今时今日,他虽然没有陆家根基深,可真要拼起来,他也不一定是输的那一方。
  假如那一天陆行森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要对付他,也得考虑沈清若吧。
  洛天远将沈清若安排到笑颜时装来,是有私心的,他的确是想帮帮这对母子俩,但同时也想让她留在自己的公司,成为他信任的员工,哪一天陆行森真的发疯到智商全无,以沈清若的性格,也绝对不会任由陆行森来对付他。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但愿吧,不过也太大胆了,现在她在海外部任副主管,看你的意思也是想让她接手很重要的工作,那她以后就免不了要跟外面的人打交道,那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
  洛天远站起身来,走到窗户那里,沉吟道:“你以为生了孩子就只要让他吃饱穿暖吗,为人父母总是要为孩子考虑更多的。”
  以前沈清若最在意的是陆行森,所以她会假死隐姓埋名过与从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现在沈清若最在意最重要的人是她儿子,所以她才会走出来,带她儿子看更广阔的天空。
  说白了,那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
  宋前进嘿了一声:“我没当爹,不过你俩估计很有共同话题。”
  两人从包厢出来,就正好碰上从首饰店回来的沈清若,三个人准备去笑颜时装总部看看。
  洛天远跟沈清若现在名义上都是笑颜时装分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出现在总部也不会引起注意。
  现如今笑颜时装在国内时装行业来说,算得上是领头羊了。在市中心独占一栋楼,从外观来看,十分气派,三人开车来到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接来到高层,洛天远并不经常来这边,但总经理办公室依然为他留着。
  宋前进知道现在沈清若也知道洛天远的真实情况,便没避讳她,“天远对颜这个字真是情有独钟,时装公司取名为笑颜,娱乐公司是致颜,房地产公司是开颜,前年搞了个百货公司又取名为欢颜。自己女儿还叫书颜。”
  沈清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知道,是因为洛书颜的名字里有个颜字,洛天远才格外喜欢这个字,对于名下的公司产业取名都会带“颜”,可见女儿对他有多重要。
  “话说天远,书颜的名字是谁取的?”宋前进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洛天远表情僵硬了几秒:“……唔,算命的取的。”
  宋前进:“……?”
  洛天远只能无奈解释:“我一个远方亲戚是算命的,对这个有些兴趣,当时孩子出生后,亲戚正好来宁城办事,就顺道过来看看,名字是他取的。我爸妈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就直接在医院登记了出生证明,都没问过我。”
  这也算是洛天远的一个遗憾。
  他当时根本就没顾得上取名这回事,等回过神来时,就已经被告知怀中的小不点已经被取名为洛书颜了。
  后来上户口时他想改名字,父母都不允许,说都已经喊习惯了,突然改名对孩子不好。
  其实也就喊了几天。
  他父母最看重的还是亲戚说的那一句“这个名字会给孩子带来好运,让她一生平安顺遂”。
  老人家就喜欢听这种喜庆话,再加上名字又好听,说什么都不肯再给孙女改名。
  正在三人说话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宋前进起身一边去开门一边说道:“应该是程萌,我昨天碰到她跟她说了你今天会来。”
  沈清若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倒是洛天远仍然坐在办公椅上,脸上却已经带了温和的笑容看向门外。
  沈清若现在既然是笑颜时装的员工,对程萌这个名字就不陌生。
  程萌是笑颜时装的总设计师,可以这么说,笑颜时装有今天这样大的成就,程萌绝对算得上是大功臣。
  更令沈清若意外的是,程萌的名气这样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也没有跳槽的打算,她之前在分公司时就听员工们私底下讨论过,说有大老板花重金挖她,她都没心动。
  程萌走了进来,她穿着剪裁得体又简单的套装,长相只能算得上是清秀。
  当她走进办公室时,沈清若就为之前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程萌深爱洛天远。
  从她进门起,她的眼睛就全是他。
  程萌跟洛天远汇报了工作以后,又道:“书颜就这两天要过生日了吧,可惜我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我给她设计了两套衣服,已经让人做好了就放在前台,对了,”程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盒子,她笑了笑,“上次书颜知道我在设计大赛获了奖,还特意打电话恭喜我,除了奖杯以外,主办方还送了我一颗钻石,我不太爱珠宝首饰,就干脆送给她吧,小女孩应该会喜欢。”
  洛天远知道程萌对女儿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现在的程萌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家人逼着辍学的女孩了,她有名也有钱,对她来说,这一颗钻石就是她的心意。
  洛天远很少会让女儿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一回却代替她收了,“我替书颜谢谢你。”
  程萌笑,“她喜欢就好。”
  有程萌那一颗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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