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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君宠——by纷纷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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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直在食盒中,这枚玉雕上还带着淡淡的温度,触手的感觉甚好。
  明臻细细瞧了瞧:“是谁弄丢在这里的么?”
  她觉得这枚玉雕漂亮,找了丝线串上,挂在了衣服上。
  天琴无奈的摇了摇头,她知晓殿下不爱明臻接受别人的东西,这玉雕一看就是虞怀风的,等明臻这两天玩腻了,她们再偷偷藏起来就行了。
  明臻不可能一直都在房间里,纵然天冷了几分,中午的时候,也会出去走走散步。
  距离明臻住处最近的是吴姨娘那边,吴姨娘膝下只有个七姑娘,唤做明芳。明芳一早就看到老爷那处的一个小丫鬟提着食盒去明臻这里。等小丫鬟从明臻的住处过来,她把丫鬟叫过来问了一句,等盘问好了,她的脸才耷拉下来。
  早膳的时候,明芳用筷子戳着盘子里的冬瓜饺,郁郁寡欢的道:“同是一个爹生的,同样庶出,人家吃的好,早早就用上了炭,屋子里暖得像火炉似的,还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大丫鬟,我呢?我什么都没有。”
  吴姨娘听到明芳这样讲,就知晓她说的是谁:“早就和太太说,她用一个丫鬟就足够,那个叫天琴的看起来不错,应该分过来给你用。但人家会巴结人,最近和明荟姐妹情深,太太爱重明荟,当然不理我的要求。”
  明芳气得心口胸口微微起伏。
  吴姨娘冷笑:“你不满什么?你觉得不满,自己去太太那里闹啊。或者好好和明荟相处,自己没本事闹,又讨好不了明荟,活该你受苦。”
  她膝下无子,早年是有过,和罗氏同时有的,后来罗氏的没了,过了几个月,她也没了,还是个男胎。
  对于明芳这个迟早就会嫁出去的庶女,吴姨娘也没什么好感。
  这个女儿外表像极了明义雄,性情像极了她,吴姨娘看着也讨厌。
  明芳咬了咬牙道:“她看着就薄命,长这样一副妖精相——命贱的人享了太多好处会早夭,说不定她活不过今年冬天。”
  吴姨娘筷子敲了一下她的手:“少嚼舌根。”
  等吃过早膳,吴姨娘又往罗氏那边凑热闹去了。
  明芳等到半中午才出门,出门不久就看到明臻和明荟两人凑在一起讲话。
  明臻的怀里还抱着一只毛绒绒的小兔子,小兔子白又白,十分听明臻的话,三瓣嘴一张一合去嚼明臻的衣物。
  明荟虽然不大喜欢,也抬手摸了摸:“怎么样的这样白?浑身干干净净,一点怪味都没有。”
  从前她觉得兔子长大了都臭烘烘的,明臻养的兔子却一点也不臭,被明臻抱过之后,身上还带着一股好闻的香味儿。
  兔子红通通的眼睛盯着明荟,它倒也不避讳这个陌生人的触摸。
  明芳从这里经过,脚步慢了下来:“六姐,阿臻。”
  明荟不喜欢和明芳玩儿,平常也觉得吴姨娘和明芳事儿多,不过彼此姐妹情分还在,见到也会打招呼。
  她点点头。
  明芳笑着道:“这是阿臻的兔子?我记得小时候,你还踩死过阿臻一只小白兔,阿臻哭了好久呢。”
  明臻已经不记得这些事情了。
  明荟杏眼抬了起来:“那都小时候的事情。况且,兔子是五姐的嬷嬷踩死的,五姐讲了我才知晓。”
  即便惧怕明荟,但明芳心里不舒服,还是开口:“我只记得当年你很讨厌阿臻,还说阿臻一辈子在乡下不回来才好,所以当是你做的。”
  明荟抱着手臂道:“是,我是说过。你现在旧事重提,把不相干的事情凑到一起,是什么意思?”
  明芳见明臻抱着兔子没有反应,脸色都不变的,心里也有些堵:“没什么意思,只觉得世事无常,六姐转变得太快了。”
  明荟皮笑肉不笑:“我常听姨娘说,你六岁的时候还尿床,今天不尿了吧?连你也变得不尿床了,果然世事无常。”
  明芳现在也是及笄的大姑娘了,且许了人家,现在听明荟这样羞辱,顿时红到了耳后根。
  她也不敢和牙尖嘴利的明荟再争吵下去,窝着一肚子气走了。
  明荟见人走了,抬手戳了戳明臻的脸:“先前的事情,你还介不介意?”
  明臻反应较慢一些:“我——”
  明荟道:“你要是听了她的几句挑唆就介意,以后就别喊我姐姐。”
  明臻抱紧一些小兔子,乖乖摇头:“阿臻都不记得,不介意。”
  明芳说的她都记不起来,不晓得是真是假。明臻只看自己眼睛看到的,眼里看到的明荟很好。
  从前在殿下的身边,明臻也耳濡目染见过许多事情。祁崇曾有一个手下犯了大错,给祁崇带来了很多损失,但祁崇并未在意,仅对李福说这是个人才,让李福好好调‘教,多经磨炼才能长进,后来,这名手下成了大内的一名统领。
  看一个人可以参考过去,但最重要的还是现在和未来。
  祁崇的冷酷与狠心,明臻半点都没有学到,但却将他能囊括万物的胸怀学了个七七八八。
  祁崇纵然有睚眦必报的时刻,但为王为君,胸怀与眼界自然非同一般。明臻一直都很崇拜殿下。
 
 
第52章 她觉得自己呼吸都是苦涩……
  明荟见明臻果然没有半分生气, 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在明芳提起过去的事情时,她也有几分羞赧。只是过去的事情无法更改,当初对于明臻, 明荟也是真的不喜。
  她抓了明臻的衣袖往前走:“最近有一门不错的婚事,我娘想许给你, 那个年轻人的曾祖父还当过丞相,皇城脚下长大,里里外外都打听过了, 虽然子孙不济没落了不少,也有些底蕴在, 况且家世是真的清白,而且他的母亲也是大家闺秀,为人很好……”
  明臻对这些并没有太多兴趣, 她抚摸着兔子的耳朵,没有开口说话。
  明荟以为她害羞了,轻笑一声:“是不是听得脸红?”
  明臻道:“阿臻还没有想这么远。”
  “也该想想了。”明荟道, “虽然不是高门大族,但进去后不用明争暗斗, 他也是独子,好好过就行了。各家都有各家的苦, 咱家这么风光, 京城几个能比得上?我娘身为当家主母, 难受的时候多着呢, 因为咱爹,也因为这群多事的姨娘,我最烦男的三心两意,祁庭若是纳妾, 我能气个半死。”
  明臻垂眸:“殿下应该不会的。”
  明荟没听清:“什么?”
  明臻突然想起来不能和旁人提起祁崇。
  朦朦胧胧中,她就觉得自己像是没有根蒂的蒲公英,前路总是迷迷茫茫,自己都看不清,因为看不清路,所以无法预知。
  考虑也好,不考虑也罢,很多事情并非她来掌控。
  其实是有殿下陪伴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掌舵,明臻对殿下的依恋感,远远超过了想象。但这次被送回安国公府,她与殿下之间的关联突然被切断,不可知且不安定的感觉突然又涌上了心头。

  明臻揉着怀里兔子的下巴,指腹从兔子柔软雪白的皮毛上略过,轻轻摇了摇头。
  两名少女的身段纤细,衣袂在风中飘起,一名神采飞扬,一名温柔缄默,一起往前方走去。
  明芳气鼓鼓的回去,她知道这个时候,吴姨娘也该从太太那里回来了。进屋之后,她听到里面有讲话声音,本来想喊一声“娘”,却被这些话语给吸引住了。
  她顿时停在了原地。
  吴姨娘过了好久之后才和一名妇人一起出来,这名妇人穿着略有些浮艳,明芳看了她半晌,眼中情绪压根没有来得及隐藏起来。
  吴姨娘也意识到了不对:“你都听见了?”
  这是她的生母,哪怕不怎么爱她,也和她绑在一根绳上。
  明芳捏了捏手帕:“没有。”
  吴姨娘眼珠子转了转,知晓明芳不会轻易算计自己,毕竟是亲女儿,给了那名妇人几两银子,让人离开了。
  明芳之后便又去对着镜子梳妆,吴姨娘看她一眼:“越画越丑,不如不画。”
  其实她说的也有道理,明芳听了却不舒服:“我今天要去见的是宁德公主和嘉寒县主,人家特意在大酒楼里招待我,这样的待遇,连六姐都没有过呢。”
  听说明芳是去见公主,吴姨娘才闭上了嘴巴。
  最近明芳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嘉寒县主垂青于她,三番两次的邀请她出去玩。明芳平常手帕交都是和她身份差不多的小姐,如今能够挤到嘉寒的圈子里,她自己也觉得受宠若惊。
  天气越来越寒,很快就下了第一场雪,外面滴水成冰,明臻的房间里还算温暖,但她自身也穿得颇厚。
  天琴让人从秦王府带回了不少明臻用过的东西,明荟去了她外祖母家过一段时间,在那里也有几个哥哥妹妹,据说要到过年才回来。因而也不用担心旁人进入明臻的房间。
  她指使者新夜做事:“这块狐皮褥子放在靠窗的榻上吧,姑娘喜欢在这里躺着看书,白天睡上去也轻暖。”
  因为秦王善猎,家里皮毛不少。
  倘若在秦王府,明臻要出门的话,身上会穿一件火红的狐皮披风,每一根毛发都是火红的,没有一点杂色,披风价值千金,明臻比这件更珍贵的还有十多件。
  曾经李福也提醒过祁崇,说姑娘平日里是不是太奢靡了,喝药用的是最好的药材,吃饭也是最好的食材,这些省不得,但同样的衣物,不同颜色都来一件也罢了,为什么相同颜色还要再来一件?压根穿不过来,明姑娘的旧衣服都能装满一个屋子了。
  祁崇只说了一句“孤养得起”。
  自此以后,李福也不再提醒了。反正秦王库房充足,秦王下面正经生财的门道也多,这位爷对自己的姑娘阔气,爷都不心疼,自己一个看门的搁这里心疼什么?
  转头天琴又将绿熊席铺在了明臻的床上。这张墨绿色的熊皮褥子十分厚暖,熊毛足足有二尺长,晚上的时候,明臻睡在上面就能完全陷进去,这样也自然暖和。
  从前在秦王府的时候,由于住的暖房,烧着暖暖的地龙,压根感觉不到冷,所以没有铺过这个,这也是头一次铺。
  布置了一下午才弄好,天琴松了一口气:“看起来勉强像样,只希望六小姐晚点儿回家,不然她回来后串门,又得收起来。”
  明臻又咳嗽了几声,新夜道:“药熬好了,姑娘喝药吧。”
  最近这段时间喝药,这两名丫鬟总爱盯着明臻。
  明臻无法倒掉,只能皱着眉一口一口的喝下去。实在难喝得很,一个月喝一次受罪也就罢了,偏偏是天天喝,明臻每天都要喝两次,这种感觉真不如死了痛快。
  她觉得自己呼吸都是苦涩的。
  喝药之后赶紧喝茶。
  明臻道:“我自己抱着兔子去外面玩,你们不必跟来了。”
  反正家里也安全,安国公府亦不缺乏王府里的暗卫,天琴和新夜也放心。
  明臻抱着自己的大白兔出去,这只兔子叫做绵绵。
  一人一兔在花园中。
  明臻对着兔子讲话:“绵绵,这些药真的好苦。”
  兔子红色的眼睛盯着明臻,三瓣嘴一动一动的。
  明臻道:“你也觉得很苦对不对?”
  虽然听不懂小主人在讲什么,兔子仍旧支起了耳朵。
  明臻给自己找借口:“喝药之后太难受,我是不是应该吐出来?”
  看绵绵的眼睛,明臻觉得是要吐出来。
  吐出来也是苦的,但苦涩的汁液不在胃里,明臻也会觉得不那么恶心,不然她总感觉浑身上下都苦涩难当。
  她找了个安静无人的角落,把大白兔放在了一边,忍不住把刚喝下去的药吐了出来。
  因为药必须空腹喝,她吐出来的全都是漆黑的药汁。
  明臻的手扶着树,纤细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吐过之后,明臻胃里才好了许多。
  大白兔本来也在一旁安静看着明臻,突然感到有人过来,忙跳到了另一边。
  明臻自己并不知晓,她另一只手在胸口拍了拍。
  这时候,斜后方伸过来一只手:“是不是很难受?擦一擦。”
  明臻接过了手帕,帕子上带着很好闻清爽的气息,她擦拭了一下唇瓣,这才抬眸去看来人。
  这个男人和秦王的身高相差无几,不过身形更加文弱,墨发以玉簪束起,着一席华美的青衣,声音温柔里带着些心疼。
  “阿臻,你不舒服?”
  明臻后退两步,她自然记得虞怀风,不过单独一人见到他的时候,明臻还是有一点受惊。
  她握着手帕:“谢谢你的帕子。”
  虞怀风温柔一笑,目光里满是关切:“不用谢。你怎么了?可是身体不舒服?”
  明臻“嗯”了一声,低下头:“刚刚喝了药,忍不住想吐。”
  “我也讨厌喝药,这是我最讨厌的事情。”虞怀风温柔注视着明臻,“不过阿臻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要喝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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