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美食征服娱乐圈——by羽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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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须牛肉其实就是灯影牛肉丝,只不过洛樱换了个名头。
在宫里的时候,这道菜也叫作金丝牛肉,因为其形如金丝,而龙须之名不敢随便使用。
两道菜都是红亮的光泽,无比诱人,一经上桌就吸引住了众人的目光。
比起牛肉片,龙须牛肉丝更能吸引住眼球。
洁白的盘底先是铺就了一层细丝,沈湛看着,这是粉丝,还是什么别的丝?
雪白的粉丝之上,乃是红艳艳的牛肉丝,细如发丝,丝丝分明,牛肉丝上沾染着白芝麻,更是添加了点睛之笔,让这道菜看着更加诱人。
牛肉丝堆堆叠叠,看似杂乱地堆成小山,像是鸟巢一般,却具有别样的美感。闻起来干香扑鼻,一看就是下饭的好菜。
夹一筷子直接入口,还带着些微的红油,牛肉丝是炸过的,带着干香,咀嚼开来又麻又辣!
牛肉是先行卤过的,复合的香料早已渗透了牛肉,炸制之后的口感更加独特,麻香,辣香,椒香,咸香!
舌尖已经被酥麻占据,口水不断分泌,要吃,想吃,还想吃!
不过是一口牛肉丝进肚,沈湛看着身边的摄影师鼻尖上已经冒汗了,但摄影师还是迫不及待地又夹了一筷子,“又辣又麻,好爽!”
喝了一口茶压下舌尖上的辣意,清口的凉菜端上来了。
沈湛的耳尖被辣得有些红,他喜欢吃辣,可又不抗辣,但这是洛樱做的,他怎么可能不继续吃?况且还这么好吃!
新上来的凉菜是很家常的,一道拍黄瓜,一道凉拌的苦苣。
刚才还猛夹着牛肉丝的壮汉们瞬间一股脑地冲向了凉菜。
吃一口牛肉丝,吃一口拍黄瓜,在吃一口牛肉片,再吃一口苦苣。夏晓峰在心里这般盘算着,而钱文奎看着牛肉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他中风,他不能吃辣的,太惨了,太惨了,眼看着绝顶美味的麻辣菜在眼前,却不能吃上一口,试问这桌上十几个人,没有人比他更惨。
爱人在身边虎视眈眈,钱文奎想偷吃一口都不行,眼珠子转了转,他起身走向后厨灶间,寻摸了一个小碗又装了白开水。坐在他身边的道具师莫名其妙,这咋还倒上白开水了?
钱文奎端着小碗回到座位上,眼疾手快地夹了一筷子所剩不多的牛肉丝,陈安妮的眼刀瞬间甩了过来。
下一秒,只见这一筷子头的牛肉丝瞬间被他浸到了装有白开水的小碗里,“老婆,我这么吃,没有辣味,行吧?”
道具师在一旁瞠目结舌,这还能好吃?老钱为了吃一口牛肉也真是拼了!
米饭不知道什么时候端了过来,靠近的是灯光师,他开始把碗收过来,一人盛上一小碗。
道具师夹了一块拍黄瓜,这是家常的小菜,每家每户的做法都不一样,有的家里酱油陈醋加辣椒,有的家里白醋白糖酸甜口,有人家切成条装,有人家拍成黄瓜块。
而眼前的这一道拍黄瓜,看起来并没有什么过多的调料。
黄瓜块没有一个长得一样,看上去完全是厨师随手拍成,随意地堆在盘子里,蒜碎不大不小,稀稀淡淡的分布在黄瓜之间,鲜绿的香菜倒是遍及角落。
拍黄瓜是淡绿的,吃在嘴里是酸甜口,不同与山楂茶的酸,也不像是金银如意卷的甜,盘底有着一层料汁,再蘸一下,入口清爽酸甜,消解了舌尖上的麻辣,好吃!
吃几口拍黄瓜,将嘴里的辣味消弥,道具师的手又伸向了灯影牛肉!
这牛肉片片薄如纸,让人不禁心生赞叹。
有关于灯影牛肉的说法有两个,一说是每到傍晚黄昏时,有人在集市上设摊售卖牛肉干,黄昏时刻,点一盏油灯于摊前,在油灯照耀之下,牛肉片红亮的光泽吸引了无数过路人,甚至牛肉片后可以见到依稀的油灯影子,灯影牛肉故此得名。①另一说的年头还要更加久远一些,传说大诗人元稹到一酒家小酌,以牛肉来下酒,牛肉片薄如灯影,当即夸赞,赞叹这牛肉片如同皮影戏一般薄到在灯光下透出来。②虽然不知道这两个说法究竟哪一个才是对的,但眼前的牛肉片之薄名不虚传,道具师坐的位置正好位于一处灯光的下方,他夹起这片牛肉片,置在这灯光之下,牛肉片红亮透光,更见其轻薄!
一口咬下去,直接咬下了一半,牛肉片麻辣酥脆,加上附着在上面的白芝麻,麻麻辣辣,肉香十足,越嚼越香,回味无穷!
刚好灯光师把盛好的米饭递过来,道具师直接撅了一口,麻辣鲜香,最是下饭!
沈湛又吃了一片灯影牛肉片,他的鼻子和耳朵更红了,一旁的小夏同学被辣得龇牙咧嘴。
“还是辣的好吃。”小夏同学一边嘟囔着,一边试图扒走最后的一点灯影牛肉丝。
“这都是川菜吧,味道真正!”与沈湛搭戏的另一位男主演竖起了大拇指。
“之前我们跟老钱一起吃,因为老钱得吃清淡的,老板娘也没做过什么辣菜,今天第一次吃,真够味儿!”夏晓峰闷着头扒饭,他最近没怎么来,今晚上的饭吃的他简直热泪盈眶。
“闺女,你吃点菜,好吃的。”陈琳夹了一筷子苦苣到小夏同学的盘子里。
考虑到凉菜的需求量大,洛樱每桌都是放了两份,这样八个人拼桌也方便夹着。
苦苣是消火明目解毒的好菜,属于菊花的一种,因此也经常被写作“苦菊”。
盘底是深色的酱汁,苦苣上还散乱着油炸过的花生豆,夹一筷子直接入口,是酸甜的,却不同于之前的拍黄瓜,酸甜更加浓郁,更加奔放,比起甜,酸度要更浓一些,还有那浓而不烈的辣味儿,更添了一份独到。
舌尖上带着强烈的刺激感,入口是清爽的,是酸甜的,回口带着不易察觉的微苦,还有山葵特有的辛香。
一般饭店会有芥辣来调味,增加这道凉拌苦菊的辛香,洛樱用的是山葵,这玩意比芥末更贵,辛香不是那么冲却很独特。从前在宫里的时候,山葵叫做锦葵,因为它珍贵。
如今到了现代,大行其道的反而是芥末了,山葵倒成了隔壁弹丸小国的知名产物,让洛樱直直摇头。
紧接着的大菜上桌,一瞬间变成了焦点。
红绿交织,一看就忍不住想象这猪肉的肥腴!
圆形的白瓷盘中,铺在盘底的是鲜嫩的小油菜,而铺就在这嫩绿之上的,是棕红油亮的大块五花肉。
这是东坡肉!
夏晓峰不由地在心里念叨两下,跟老板娘说不用整大菜随便弄点,真是太客气了!
他喉头不禁一动,咕嘟咽了口水。
盘子中的东坡肉摆成了四四方方的,像是个魔方,也像是麻将块,看起来整齐划一,红亮红亮的色泽宛如那红玛瑙,晶莹剔透。
夏晓峰率先夹了一块给闺女,等大家都夹完,自己又夹了一块到碗里,细细看着,五花猪肉浸透了汤汁,一层一层的,肥硕的样子实在是太过于诱人。
东坡有言:“黄州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③这一首《食猪肉》一出,便有了这名传至今的东坡肉。
洛樱做的自然是正宗的古法东坡肉,东坡肉上红亮的色泽是以红曲米来上色,小火慢炖了将近三个小时。
夏晓峰直接将东坡肉夹到了米饭上,五花肉当真是上好的,三花五层,一看便令人心喜,甚至鼻尖闻到了淡淡的酒香。
肉汁覆在五花肉上,几乎形成了胶质,夏晓峰直接咬了下去,该怎么形容这种口感?
明明是肥厚的五花肉,可吃在嘴里无比软糯,肥肉是Q弹的,没有半分腻人,瘦肉一点也不柴,只觉得满嘴喷香,肉香四溢。
肉汁香浓,东坡肉炖得酥酥烂烂,无比入味,吃起来是醇厚的浓香,酒香,药香,甜香,还有一丝淡淡宛如清茶的香气。
明明该是一道油腻的大菜,可吃下去一点都不腻,口中还有淡淡余香,令人无比沉醉。
光是这一块东坡肉,夏晓峰就吃下了半碗的米饭。
东坡肉吃掉,米饭上还残留着一层肉汁,大肉不好吃多,洛樱是按照人头做的,每人一块,多了没有,转眼之间,一盘子的东坡肉只剩下一层做盘底的油菜。
看着浸染了肉汁的小油菜,夏晓峰毫不犹豫地夹了两条。
小油菜只经过水煮,再添上一层肉汁便足够动人,油菜的清香带着肉汁的浓香,还有沾着肉汁的米饭,光是这一道东坡肉,夏晓峰直接吃了一碗米饭下肚!
“上次咱们在西湖边吃的东坡肉是啥啊……”一旁的摄影师没有忍住感叹。
东坡肉不是没吃过,可那是纯粹的肉香,再和今天吃的一比,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若是东坡老人能够吃到今天的肉,怕是会忍不住再度赋诗题词一首!
“这东坡肉单吃得多少钱?还有之前的那个牛肉”已经有人开始琢磨上了。
“今晚随便吃,剧组买单,之后可就靠你们自己了,不过老板娘的菜价还没定下来呢。”夏晓峰吃下一碗饭,喝了口茶慢悠悠地说着。
“菜价没定下来?导啊,这是还没开业吗?”
“试营业,老板娘想做个古法私房菜馆,但地方不大,又不想有太多的客人,最近一段时间天天试菜呢,一会儿吃完还得提建议。”陈琳解释着。
喝着茶的摄影师差点呛着了,“还建议?这么好吃了还能有什么建议?除了量大点,没别的建议了。”
“说的没错,你们吃过京城那个谁家,做古法菜的,为了评级味美一星,弄了不少创新菜,什么中西结合,古今融合的,要我说,整的土不土洋不洋的,讨了外国人喜欢,看看咱国人有几个喜欢吃的。”副导演说着。
闲聊的这一阵,又有新菜端上了桌,似乎是考虑吃过了大肉,新上的两道菜都偏向清淡。
一条大黄花鱼徜徉在鱼汤之中,青葱的香菜和细白葱丝化作点缀,看起来十分的清淡。
这是一道“熬黄花鱼”,“熬”是很家常的烹饪手段,北人闲聊晚上吃个什么,熬个白菜,熬个茄子,熬个豆腐,熬个罐头。
熬就是熬制的意思,在华国人手中,什么都能熬一熬。
熬黄花鱼汤色清亮,黄花鱼是一整条,除却身上的花刀,没有半分的损坏,看起来让人啧啧称奇。
用筷子夹一块鱼肉再用勺子舀上一点汤,鱼肉醇香,肉质鲜嫩,没有半分的腥气,清清淡淡,汤汁入口,更是鲜美淡香。没有过分多的调料和烹饪技法,这道菜光是鱼肉本身的鲜美已然足够。
另一道是炝炒的土豆丝,这是道寻常人家都会做的菜。
但越是这样家常的菜,便越是不好做,刀工,技法,火候的把握更是关键之中的关键。
土豆丝整齐划一,金黄脆生,蒜片与干辣椒横亘其间,为其添上一分浓色。这菜做得容易,做得好吃却并不容易。
陈安妮夹一大筷子吃进嘴里,口感爽脆,酸酸辣辣的味道更是无比下饭,吃起来清爽又美味。
再一想到自己在家里做的土豆丝,要么是火候不到位,吃起来还是生生的口感,要么是炒的火候太长了,土豆丝都断裂软绵了,有时候手忙脚乱之间,调料还加错,许是这一顿做的咸了一些,下一顿醋又放得多了。做个十次里,能有一两次算得上完美就不错了。
一人夹了几筷子,几乎是各个都吃下了一碗饭,历经数小时的高汤终于熬好,洛樱端着大托盘,上面是一个个小盅。
每人一盅汤,这顿饭也渐渐地到了尾声。
山药排骨汤,清肺润燥,秋冬的滋补佳品。
小盅里一块排骨,两小块淮山山药,还有清亮的汤。
骨汤汁清透,带着几不可见的油花,还有红艳艳的枸杞子沉浮其间,舀上一勺汤入口,鲜而香浓,热气腾腾,胃里暖呼呼的,舒服极了。
排骨早就炖得酥酥烂烂,咬住排骨,骨肉瞬间被牙齿撕下,软烂无比。原本脆生的山药已经无比软糯,几乎瞬间在口中化开来,再喝上一口汤,从舌尖暖到心口,严寒的冬日里,吃饱喝足再来上一碗靓汤,实在是人间美好。
“舒服啊,哎呀,撑死我了。”沈湛身边的摄影师挺了挺肚子,他躺着器材,即便是到了发福的年纪体型也是偏瘦,此刻小肚皮有些隆起来。
“我媳妇要是知道我吃了这么多,肯定说天天这么吃早晚能胖。”他笑说了一句。
沈湛默默喝着汤,他恨不得把洛樱做的东西都吃光。也许初见还有怀疑,怀疑只是同名同姓,怀疑只是长相相似,可吃完了这一顿,沈湛的心中早已笃定。
洛樱,就是洛樱。她从游戏中来到了现世,所以才从游戏里完全消失了。但是为什么别人对她没有半分记忆,游戏公司也矢口否认,而独有自己记得?
沈湛也不知,他内心甚至有着一丝卑劣的窃喜。
只有他知道她在,只有他了解她。
“老夏,你交个实话,就咱们今晚上这一桌得多少钱?赶明个我也带着家里人过来。”摄影师隔着沈湛捅了捅夏晓峰的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