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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辅宠妻录——by妩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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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罢这话,刘氏用拇指拨弄佛串子的动作却是一顿。
  随即心中,也蓦地冉起了恐慌。
  她顾不得再在正堂安坐,刚要起身出府亲自去打探沈弘量的消息,便听见堂外传来了小厮洪亮的声音——
  “侯爷归府了!”
  刘氏舒了口气,赶忙循着声音要去亲自迎一迎沈弘量。
  可甫一看见他,刘氏的神情竟是愣住了。
  沈弘量的身量生得不高,但是他的个头也不算矮,只是有些溜肩的毛病,所以每每穿这种庄重宽大的绯袍官服时,整个人便显得格外的瘦小。
  可谓是人撑不起衣。
  故而他的两个女儿,沈渝和沈涵,或多或少也都有些溜肩的毛病,她们在穿严服时,云肩都得命绣娘改造一番。
  但是奇怪的是,沈沅却没有这个毛病。
  她的容貌生得极美,身材也自是纤秾合度。
  沈沅刚从扬州当京城时,沈涵也曾同她主动交好过,只是没相处几日,沈涵便开始有意疏远起这个长姐了。
  刘氏能明白女儿的那些心思。
  沈涵曾经见过沈沅刚出浴时的模样。
  沈沅平日看上去身量偏纤瘦,可一旦褪去了衣衫,便是体酥骨匀,拥雪成峰。
  那双白皙的双腿笔直而修长,杨柳腰不堪一握,肩头却又纤润如玉,与那优美的颈线组成的比例也堪称天造。
  从头发丝到脚趾头,沈沅身上的每一处,都生得极美。
  沈涵对这个长姐有嫉妒的心理,再正常不过了。
  故而刘氏便劝沈涵,说沈沅的年岁毕竟要大些,女子长开后,总要比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要更美些。
  等沈涵到了沈沅的这个岁数,说不定能比她还要貌美。
  可话虽这么说,刘氏也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
  沈沅这样的相貌却属罕见,除非沈涵重新再投一次胎,否则在容貌上,她永远都得被自己的长姐压上一头。
  不过说来,同样都是沈弘量的女儿,偏生怎么就沈沅这么会长?
  思及此,刘氏却见,刚刚归来的沈弘量不仅灰头土脸。
  身上那绣有仙鹤补子的一品官服也被划了好几个道子,整个人看上去面色沉沉,狼狈不堪。
  刘氏忙关切地问道:“侯爷,您这是怎么了?这…这怎么就给自己弄成了这副样子。”
  沈弘量掀眸睨了刘氏一眼。
  他一想起今日的事,便气不打一处来。
  陆之昀在中级殿前敲打了他一通后,他便如过街之鼠般,当着其余阁臣的面,灰溜溜地出了宫门。
  待乘上侯府的马车没多久后,奇怪的事便发生了。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炎热,那平日一贯温驯的良驹竟是突然发起了性子,前蹄一抬,便扬着马颈嘶吼了数声。
  车夫越是拿马鞭抽它,这匹马便越来劲。
  最后它左右乱晃,马车亦因此陡然倾覆,沈弘量坐在其内,也差点便被摔断了腿。
  沈弘量总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也绝对不是意外。
  而是有人在故意设计。
  看来首辅大人,对他的意见很大。
  沈弘量在回侯府的路上,也一直在想这件事。
  可陆之昀的性情最是深不可测,谁能猜出他的心思来?
  故而沈弘量瞥了眼刘氏,知她向来是个嘴碎的,还同镇国公府的三房寇氏是表姐妹,便冷声询问道:“你是不是同你那寇家表姐胡乱说什么话了,那些碎话还传到了镇国公的耳朵里,惹得他对本侯也产生了怨怼!”
  刘氏自是没预料到,沈弘量问她话时竟会这么愤怒。
  故而她慌乱地回想了一番,近日同寇氏见面时的对话,随后如实回道:“妾身…妾身没同表姐说什么,只是提到了沅姐儿的婚事…还说英亲王正好想娶续弦……”
  话说到这处,刘氏终于回过味来。
  她亦满脸惊诧地捂住了嘴,赶忙对沈弘量认错道:“侯爷…妾身可真不是故意的,是妾身糊涂了…那英亲王正同陆之昀斗得水深火热,这时如果再让沅姐儿去做他的续弦,无异于是在同陆之昀宣战啊……”
  沈弘量眸色深深地看了刘氏一眼,没再言语。
  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陆之昀愤怒的原因,也在心中彻底断了,要让沈沅嫁给英亲王的打算。
  不过眼下,康平伯的脑袋被牌坊砸了后,便受了重伤,现在还未清醒过来。
  沈弘量的心中不免有些焦灼。
  他生怕沈渝同陆谌不能成婚,他们沈家也就再难寻到机会,攀上陆家这层关系。
  ——
  康平伯府。
  陆谌连着昏迷了数日,卢氏也为独子操碎了心,还去国公府哭天抢地了一通,求着陆之昀从宫里搬来了太医。
  是日辰时,陆谌的情况终于有所好转。
  他的脑袋上被医师做了针灸,醒来后便觉心口那处,就如被利刃摧折了似的,绞痛难忍。
  陆谌甫一清醒,脑海中首先浮现的,便是沈沅那张柔弱的芙蓉面。
  他也渐渐沉浸在了一段画面异常真实的回忆中——
  伯爵府的书房内,炉烟浥浥。
  陆谌撂下了手中执笔,亦命书童将那纸休书平铺在案。
  沈沅则穿着一袭荆钗布衣,站在了书案的一旁。
  因着在雨中跪了三日,所以这时的她患了格外严重的咳疾,嗅到一点香薰的味道,便会咳嗽个不停。
  陆谌听着她痛苦的咳嗽声,却并没有让下人将熏炉里的香熄灭,只冷声问向沈沅:“按手印画押之前,你还有什么话要同我说吗?”
  他同沈沅虽是有名无实,却也做了大半年的夫妻。
  越同她接触,陆谌便越能发现,沈沅的外表看上去虽然柔弱易碎,但是骨子里却是个极为倔强的女人。
  决定要将她送到庄子前时,陆谌曾对沈沅说过,只要她肯向沈渝低头认个错,再在佛寺里潜心抄经半年,等时日长了后,他还会再将她从寺里接回伯府。
  这伯府正妻的身份,他还是会留给她的。
  可沈沅却对和离的态度极为坚决,陆谌提起了若要和离,便只能将她送到庄子里的事后,她答应的极快,甚至都没怎么思考过。
  听罢陆谌的问话,沈沅却没有言语,只是当着他的面,默默地咬破了自己的食指。
  随后便颦眉走到了书案之前,在休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指印。
  “伯爷再按下手印,你我二人便能一别两宽了。”
  一别两宽……
  陆谌听罢这四个字后,心中却蓦地涌起了一阵难言的痛苦。
  这种痛苦让他无法用语言去形容和描述。
  说不清,也道不明。
  他不信沈沅就真的这么释然。
  大半年的时日相处下来,他终于能够承认,他还是对沈沅产生了感情。
  陆谌无法去按原先自己所想的,就那么将她养在后宅中,刻意地去冷着她。
  沈沅她呢?
  沈沅她就真的对他,半丝情愫都没有吗?
  往昔。
  不,也可谓是前世的回忆于遽然间纷至沓来。
  陆谌的心口越来越痛,他从床榻上坐起了身,喉咙中也蓦地涌起了一阵腥甜。
  男人目眦微红,竟是神情痛苦地往手心中呕出了一股血来。
  卢氏进室后,便瞧见了儿子吐血的景象。
  只是她的神情并未显露惊慌,反倒是多了些欣喜:“吐出来好,那医师说了,你只要能将这口浊血吐出来,多半就能无虞了。”
  话说到这处,卢氏见陆谌表情阴沉,复又哭天抹泪道:“那个沈家庶女简直就是个灾星,她克死了自己的小娘,还害你至此…若你不这么优柔寡断,早早地便娶了沈家的大姑娘,哪会在乞巧节上受这种伤?”
  陆谌的表情渐渐恢复了平静,他回卢氏话的语气也很郑重:“我知道了娘,伯爵府的主母,是要择位嫡出闺秀。”
  卢氏听罢,心中也更加欣喜了。
  好在陆谌醒过来后,没有变傻,好似还比从前清醒了不少。
  他不再嚷着要去娶沈渝那个小贱人,真是太好了。
  卢氏渐渐地止住了眼泪,复又对陆谌叮嘱道:“谌哥儿,过几日可就是你五叔三十三岁的寿辰了,他虽然从来都不过寿,但你也得提前为他备好贺礼。毕竟我们陆家能有今天,可都仰仗着你五叔在朝中的地位呢。”
  陆谌依言颔了颔首。
  五叔陆之昀的生辰贺礼是必然要好好准备的。
  不过在此之前,他先要悉心地为沈沅择份礼物。
  陆谌觉得,自己既是重活了一世,许多事情都未来得及发生。
  现在的沈沅定不会如前世那般恨他。
  而他虽然同她退了这桩婚事,但是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仍有能够重新挽回沈沅的机会。
  ——
  永安侯府。
  康平伯府差人往侯府后门送了个刻着团凤纹的紫檀小匣,说是要将此物,交给沈家的大姑娘。
  沈渝这日恰好途经侯府后门,便正巧听到了几人的对话。
  侯府小厮的脸上面露为难,有些难以置信地问:“这…这确定是要给大姑娘?我们大姑娘可是跟你们家的主子退婚了。”
  伯府派来的人也可谓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再一想起陆谌几日前还曾因着那块天降的牌坊昏迷不醒,便也觉得,他许是要将此物交给二姑娘,却因着头脑不清,才说了大姑娘这三个字。

  一个伯府的下人也有近好几十个,被陆谌第一个递话的人也不是他。
  故而为伯府跑腿的小厮便对侯府的小厮道:“这…也有可能是我记错了……”
  话音刚落,沈渝已经走到了几人的身前。
  侯府小厮忙恭敬道:“二姑娘。”
  沈渝用眼觑了觑身侧的丫鬟。
  丫鬟立即会出了主子的心思,随即便将那个紫檀小匣抱进了怀里。
  沈渝这时开口道:“我说你们也真是糊涂,这康平伯府送到侯府的东西,怎么可能不是给我的?”
  两个小厮立即恭敬地应了声是,随即便看着沈渝眸含矜意的携着丫鬟,离开了这处。
  当晚。
  沈渝便戴着那根用和田玉雕刻的玉兰素簪到沈沅的眼前晃了晃。
  沈沅看着沈渝的那副模样,只是觉得陆谌的脑子八成真是被那牌坊砸坏了。
  因为沈渝的容貌生得娇艳,她喜欢的,也都是诸如芍药或是海棠这类颜色艳丽的花卉。
  她还记得,前世陆谌送沈渝的那些簪饰,也都是些攒金镶宝的富贵之物。
  和田玉这材质固然珍贵,但属实不太衬沈渝的气质。
  沈沅倒也没有再多往深处想。
  她只知道陆之昀的生辰快到了,可要送他的贺礼,她还没有想好。
  ——
  伯府的小厮归府后,陆谌立即便唤他到了正堂,略有些焦急地询问道:“你见到沈家的姑娘了吗?她可喜欢那根簪子?”
  陆谌说的,是沈家的姑娘,并未说大姑娘。
  故而那小厮的心中也再度确认了,陆谌赠簪的那个姑娘,是沈家的二姑娘沈渝。
  小厮恭敬回道:“姑娘立即便让丫鬟抱起了装簪子的木匣,看样子是很高兴。”
  话音甫落,陆谌的唇畔也终于有了笑意。
  他便知道,沈沅的性情柔顺,最是个好相与的人。
  旁人对她稍稍示好些,她的心肠便能软上许多。
  陆谌知道沈沅最喜欢的花便是玉兰花,也知道这根白玉簪素简归素简,但却最是衬她古典温娴的气质。
  沈沅既是收下了这根簪子,便说明她对他,还是存着些好感的。
  ——
  两日后,恰是陆之昀的生辰。
  沈沅和碧梧在亨顺楼同掌柜打理完账目后,便欲往常去的那家酒楼走去。
  实则陆之昀今日过生辰的事,还是沈沅从廖哥儿的口中问出来的。
  廖哥儿说陆之昀向来不会过生辰,每每到了这个日子时,都同往常一样,连菜品都不会多加一道。
  碧梧想起了亨顺楼近来接的一笔单子,便对沈沅道:“原来二姑娘发上戴的那根玉兰簪子,是康平伯在亨顺楼提前定下的,还花了好几十两银子呢。”
  沈沅对陆谌送给沈渝的礼物毫不在意,却一直在想,她到底怎么样才能寻个合理的借口,去将这三间铺子的地契和权状还到江丰的手中。
  其实她先前也尝试着还过几次,但是都被江丰以“我们公爷送出去的东西,从来就没有还回来的道理”给退回来了。
  沈沅无奈,如今也只能暂时帮着陆之昀打理这三间铺面。
  她想着,等廖哥儿再大些,陆之昀也定会将他送到书院里,去和同龄孩子一起治学。
  到了那时,她说什么也要将这三间铺子和利得,都尽数地还给陆之昀。
  沈沅正惆怅着,便见碧梧的面色竟是微微一变。
  她循着碧梧的视线望了过去,却见身着月白直缀的陆谌正携着两个随从,朝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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