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与荆棘——by一只小火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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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维鸣顿了一下,才回答:“不了,我是开车来的。”
李彦诺点点头,没有要留他的意思:“好,那就早点回去吧,路上小心。”
既然此行是来寻找温梦,那么目的没有达成,理应转身离去。只是廖维鸣走出两步,脚步渐渐变得迟疑,最后停了下来。
他在思考什么。
几秒之后,廖维鸣回过头,重新走向吧台,拉开了李彦诺身边的那把椅子。
“要一杯曼哈顿。”他坐下来,向老板点单。
黑麦威士忌和糖渍樱桃都是现成的,只是老板放下吉他之后说店里没有苦艾酒,能不能用杜松子酒替代。
廖维鸣不大在意地回道:“都行。”
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喝什么都无所谓,喝什么都行。
那杯曼哈顿很快被调好,端了上来。樱桃在殷红的酒液里沉浮,看着有模有样,闻着也是一股甘甜。
廖维鸣早有心理准备,也没有什么期待。但尝过一口之后,还是下意识皱起眉头。见李彦诺正疑惑地看过来,他想了想,决定还是解释一下:“味道不大对,有点像……”
“料酒?”
“料酒。”
李彦诺和廖维鸣几乎是同时开口。
你看,老同学之间就是有些无用的默契。
如果是心无芥蒂的两个人,遇到这样的巧合,总该是笑一笑的。但此时无论是李彦诺还是廖维鸣,都没有微笑的打算了。
沉默片刻,廖维鸣把酒杯往前一推,准备说些什么。
而这次对方先开了口。
“维鸣。”李彦诺转动起眼前的龙舌兰,“有件事我其实一直没有和你说过。”
话出有因,廖维鸣顿了下:“什么事?”
“有时候我挺羡慕你的。”
空气突然变得尖锐,简直要戳穿廖维鸣暗藏的不安。
他听懂了。
——李彦诺之所以这么说,一定是刚才和温梦开诚布公地谈过什么,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他们讲了些什么?
为什么温梦不接自己的电话?
为什么她要先走?
廖维鸣坐不住了,几乎要后悔自己点了这杯料酒。他想要马上离开,想要马上去找到温梦,想要去解释他能解释的一切。
可即将要起身的时候,他又停住了自己的动作。
因为在爱情这件事面前,先动心的人总是会缩得无限小,变得无限低。以至于直接如廖维鸣,也偶尔会有犹豫的时候。
他想了很久,扭脸看向李彦诺,声音沉得很低:“你是不是和温梦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李彦诺没有回答廖维鸣,哪怕对方用的是警告的语气。
他只是继续自己刚才没有讲完的话题:“我羡慕你有很多勇气。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一直朝着一个方向努力。”
这句话让空气彻底安静下来。
李彦诺在直言不讳地剖白自己,讲出那些这么多年以来,他一直在努力回避的心里话。
在说完之后,李彦诺抬手喝空了面前的shot。酒精顺着食道燃烧,让他闭了一下眼睛。
廖维鸣把对方的行为都看进去了。
共情是最多余的能力,却也是艺术家的本能。一些激荡的情绪逐渐被收敛,变得不那么锐利。
也许是想起了一些曾经相处的时光,廖维鸣开始沉默不语。
过了两三分钟,他才慢慢地说:“我哪有什么勇气。你胆子比我大多了,还记得吗?那么大的一个□□,你三下两下就给拆了。”
高一,生物实验课。
廖维鸣一刀下去,蟾蜍当场血溅四方。按理说死都死了,应该老老实实闭上眼睛。可那只蟾蜍偏是不肯,就要在不锈钢盘上狠狠蹦跶两下。
吓得廖维鸣从塑料椅子上弹起来,惨叫道:“啊啊啊啊——它怎么死了还会跳啊!”
李彦诺恰好和廖维鸣分在了一组。
他扫了一眼这个在当时还不算很熟悉的同学,平静地解释道:“这是因为植物神经反射。”
“□□不是动物吗?为什么是植物反射?”
一看这位就没有好好听过生物课。
“首先是蟾蜍不是□□……算了。”李彦诺解释了两句,决定不再浪费口舌。干脆把解剖盘直接抻到自己面前,默默地完成了接下来的工作。
廖维鸣隔开两米,小心翼翼地围观了一会儿。最后好奇地凑了过来,简直要对学霸干净利落的解剖手法心悦诚服了。
于是下课铃一响,他就大大咧咧的把胳膊搭在了李彦诺的肩上:“兄弟,多谢你帮忙,以后咱俩就是朋友了。我罩着你,有什么事就说。”
李彦诺可以甩开自作主张的廖维鸣,但他没有。
因为对方是如此生动有趣,自己又是如此枯燥乏味——高一时除了廖维鸣,几乎没什么同学主动和他来往。
那廖维鸣为什么要和他做朋友呢?
此时坐在吧台前,廖维鸣听到了这个问题。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重新举起装着曼哈顿的杯子,又喝了一口,单薄的面相皱起来:“因为当时我也挺羡慕你的。”
卡在青春期的末尾,廖维鸣有太多敏感的想法,太多无法通过创作宣泄的情绪。李彦诺像是一块稳定的基石,刚好压住了动荡的船尾。
“今天的任务还差两页没有完成。”李彦诺检查过后,面无表情地把练习册塞回廖维鸣手里。
“明天再说吧。”廖维鸣锤了捶胸口,“你看现在外面天好阴沉,总感觉心里堵得慌,很难受。”
“不行。”很显然李彦诺在学习这件事上是不会让步的。他一把拽住朋友的书包带子,把廖维鸣扯回到座位上:“快点写。”
廖维鸣长长的叹了口气:“苍天啊!怎么就让我认识你了,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话虽如此,笔尖还是老老实实的在纸张上移动,直到填满练习册的最后一个空隙。
性格如此南辕北辙的人可以做朋友吗?
答案是当然可以。
至少当初他们就维持了两年多的友谊。
晴天时一起打球,雪天时一起放学。课业不忙碌的时候,去廖维鸣家打游戏。课业紧张的时候,去李彦诺家上自习。
彼此磨合到李彦诺能够一眼看穿,生日那天廖维鸣是故意发错短信,提前一个小时叫温梦去别墅。
而廖维鸣也能在捡起篮球时发现,李彦诺正对着场馆另外一端走神。那是女生上体育课的方向,温梦正在一下接着一下用腕子颠动软排,想要传给乔婕。
廖维鸣把篮球抛出去,故意砸在朋友肩上:“喂,你看什么呢?”
李彦诺笑笑,回身接住球,没有开口解释。
他们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是最好的朋友、是无话不说的朋友。既然如此,又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呢?
此时两个成年男人坐在吧台边上,面前是毫不相干的酒,突然都失去了沟通的能力。
李彦诺把最后一杯龙舌兰喝光,抬手示意老板再添点。而廖维鸣没吭声,直接用掌心盖住了对方的玻璃杯,不让李彦诺再续下去。
一些光零散地投下来,穿透酒杯的横截面,在吧台上映出些斑斓的色彩。
廖维鸣沉默地看着,看着,如同在看一出哑剧。
他突然觉得那些星星点点的斑痕,很像小时候自己最珍视的万花筒里的图案。
那还是父亲公司上市那年。
为了庆祝这件事,父母难得抽出一天时间来,陪着他一起去公园玩。母亲在纪念品商店给他买了一只万花筒,廖维鸣太喜欢了,无论去哪里都要带着。结果后来被邻居哥哥看到,一把抢走了。
他哭得满脸是泪,跑去找母亲主持公道。
而母亲急着出去赴约,从他身边经过,神色匆匆:“没了就算了,多大一点事情。谁叫你拿着到处显摆的?”
廖维鸣那时候不过五六岁年纪,不知道怎么辩解,只是伤心地哭着。
“别哭了,吵死了。”母亲随手拉开Birkin包,从钱夹里抽出几张百元钞票,塞给廖维鸣,“让阿姨带着你去商店,再买十个。十个不够,就买二十个。”
大人是不懂的。
不明白不是所有东西都能用钱换来,即便换来,也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了。
“我才不要新买的……我要我原来……”
母亲不耐烦了:“那你就去抢回来!喜欢什么就去抢,不就完了?”
当时的廖维鸣觉得,大孩子和大人的心都好坏。怎么能因为自己喜欢,就去抢别人的东西呢。
可现在的他,又和那些大人有什么区别?
因为自己爱对方,就要想尽一切办法抢到了、再藏起来,哪怕是用钱收买。不管对方是不是出于偿还他的恩情,才自愿留在他的身边。
他终于还是长成了小时候自己最厌恶的样子。
空玻璃杯在廖维鸣指间微微转动,折射出流光溢彩。
而李彦诺突然在这个时候开口,打破沉默:“我算了一下时间,《夏归》这件事下个月中旬应该可以处理完。”
廖维鸣抬起眼睛:“然后?”
“我这几天就订回洛杉矶的机票。”李彦诺像是想通了什么,说这话的时候很慢,是含着些歉意的,“你和温梦的婚礼……我恐怕来不及参加了,红包在微信上给你。”
廖维鸣没有做声。
这次他没有用警告或是威胁的方式,依旧从李彦诺嘴里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但这一切,来得却并没有他预想中那么心安。
那种刀尖划过心脏的感觉几乎要把人逼疯了,抽搐、紧缩,坐立难安。
廖维鸣思索了很久,低声问:“你还喜欢她,对么?”
这句话里没有明确点出那个“她”是谁,但在座的两个人心里都清楚。
李彦诺沉默了,答案是简单而明了的。
不管是出于道义、理智、抑或是其他原因,他突然做出了这个要离开的决定,他依旧是喜欢温梦的。
感情不是纸张,一撕就裂。而是绵长又柔软的绸缎,看不见开始和结束的终点,裹得深陷其中的人窒息。
如果没有一点良心,就不会感到愧疚。如果能够彻头彻尾做一个坏人,那么哪怕做出再多伤害朋友的举动,彼此也不会感到痛苦。
可无论是廖维鸣还是李彦诺,都只是普通人,最普通的那种。
会有阳光普照、相互帮助的时候,也会有被私心困住、雾霭沉沉的时候。
就像天气一样。
好的,坏的。刮风的,下雨的,晴朗的,落雪的。
不管怎样过,都是一天。
“我要走了。”廖维鸣起身离开吧台之前,这么说。
李彦诺挥了一下手,给这场意料之外的会面,留下一个潦草地收尾。
吉他声响起,昏黄的小灯里,只剩一个人的孤寂。
第33章 Chapter 32 回家
“空调好像坏了。”出租车司机边说, 边转动着控制按钮。
拧了半天,愣是没能从出风口调出一点冷气,他只能询问起后座那个自从上了车、就一言不发的乘客:“天太热了, 我想把窗户打开透透气,你介意吗?”
温梦摇了摇头。
于是玻璃窗被迅速降了下去。
北方的夏天总是不愿意给人一个痛快。哪怕环路上的风已经吹进来了, 四周依旧是热烘烘的。温梦胳膊上蒙着一层汗, 和刚才李彦诺落在她身上的目光一样,沉得人心里发慌。
十五分钟之前。
“我们可不可以重新开始?”李彦诺朝她伸出手, 饱含着从未有过的勇气。掌心朝上,像是张开一面满是诱惑的网。
温梦愣住了, 万万没有想到对方会提出这样的请求。
而李彦诺见她立着不动, 突然生出一些希望, 于是又说:“跟我一起去美国吧。”
眼前的一切,都好像是童话故事里才会有的——不管过程多么曲折,王子总会骑着白马找到公主, 带着她一同住进鲜花盛开的城堡里。
只要把手搭上去, 就能开启一段温梦曾经梦寐以求过的生活。
他们可以在Santa Monica的海岸线上散步, 吹一吹来自太平洋的风。
可以在路过李彦诺打工的那间小咖啡馆时, 点上一杯摩卡, 一起喝完, 再笑着抹去彼此嘴唇上留下的巧克力泡沫。
又或者可以在洛杉矶的后院里支起一张躺椅。两个人倚在上面什么也不干, 就这么懒洋洋地晒一下午太阳。养的小狗跑过来,故意舔人手心,痒酥酥的。
这样的生活光是想一想,就叫人觉得满足。
可温梦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
她脑子里仍然在组织语言,嘴上也没有出声,身体却已经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