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生活日志——by清越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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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没想到才半个多月不见,聪明好学的表弟又给了他不一样的“惊喜”,升职加薪了,也越发能说会道了,那小嘴叭叭的就没停过,搞得他好几次提问都没有机会,直到这会儿他可能嘴巴说干了,顿了顿,王武才立刻见缝插针的问:“对了怎么不见姝娘,还有四舅和大金哥?”
“嗨,姝娘一大早去店里监工了,这不是夜里不能点灯熬夜干活么,天黑前就得收工,那自然是天一亮就要抓紧上工。四叔和大哥因为精通木工,也被带去那边干活了,武哥你在家学过木工吗?”
王武羞愧的摇头,“我只有一把子力气,我们村的老木匠一直防着外人偷师,连我爹都不会木工。”
沈大柳笑道:“没事,姝娘只让先问问,你们是想先去摆摊,还是去店里帮忙装修,如果都没想法,那就她看着安排了。”
王武和张小伟、陈家强三人齐刷刷摇头,“叫姝娘看着安排,我们干什么都行。”
听到这里,徐虎便也跟表哥张彬和宋向民提了下工作安排,“我跟姝娘说你们也都上过学,能写会算的,跟我们出摊比较合适,不过姝娘听了却有更多期待,中午回来估计要考考你们,要是算术不错,她可轻松多了。”
张彬和宋向民顿时苦着脸,“虎子啊,我们肚子里那点墨水,估计连大弟二弟都不如,你跟姝娘这么吹嘘,让我们怎么收场?”
徐虎一脸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坏笑,“反正你们学得都比我好,嘿嘿。”
这下姝娘就算还要忙里偷闲鞭策他们读书写字,重点也是关照他俩,他终于解脱啦。
第69章
清明螺赛肥鹅。
“实习生”们暂时在小组长的指挥下, 热火朝天加入到出摊前的准备工作中。
这五人的家境显然各不相同,徐家底子要比沈家厚,很明显寻的女婿也都是家底还算厚实的, 连带着徐家那边的表哥们穿戴也讲究些, 还上过两年私塾,哪怕学得不如何, 在人均文盲的年代, 能看懂简单文字并懂得计算方法,就已经赢在了起跑线。
而王武三兄弟,即便也穿着各自最好的衣裳进城, 可要么衣裳颜色料子都差强人意, 要么就是尺寸不合适——普通人家为了节省布料和做衣服的成本, 都喜欢给还在长身子的孩子做大一到两个码的衣服, 这样一件衣服能多穿两年, 只是也让人一眼就能看出这家不是囊中羞涩, 就是太会过日子。
他们不但穿得朴实, 也都跟堂哥们一样, 从没进过学堂, 怕是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想要委以重任,还得从头开始扫盲。
不过这点小差异, 也改变不了他们都是平平无奇小老百姓的事实,无论是徐家的表哥,还是沈家的表哥们, 统统都要帮着家里干活, 可能一下子叫他们上来切菜, 没练过刀工的几人会手忙脚乱, 但只在旁边帮忙串菜是完全没问题的,组长怎么吩咐他们怎么做,绝对干得又快又好。
有了这五人的加入,小伙伴们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等包工头姝娘中午回来休息,他们便抢着跟她夸新人的优秀表现,徐虎更是自信心爆棚,“要我说,姝娘让二叔最近只备一百斤肉,还是保守了,咱们有这么多人手,照例备上一百五十斤,想来也不成问题。”
沈丽姝听说实习生们这么快就适应了工作,内心也是欣慰的,但也不放心就这么给他们加担子,只问:“我自然知道你们的能力,备货一百五十斤烤肉游刃有余,只是带着这么多货出摊,当真忙得过来吗?”
徐虎一下被问住了,他只见过新来的兄弟们做事手脚还算麻利,也愿意听他和大柳的指挥,却还不确定他们跟着出摊,见到被无数客人围得水泄不通的大场面,会不会方寸大乱、不知所措。
万一出摊后他们就派不上用场,得像沈四叔似的花好些天才能慢慢适应,那单靠他们原来这些人撑着,还真不敢打包票能轻松搞定那么多顾客。
毕竟单姝娘的本事,她一个就顶十个了,为了更好的修缮店子,还把沈四叔和大金哥抽调过去了。
他俩虽不是他们当中顶能干的,可几个月干下来,烧烤、招待顾客或帮贵人送餐去酒楼等活计,沈四叔和大金哥也都做得,且又都是成家立业的大人了,有他们在这里站着,多少能镇一镇场子。
现在姝娘把他俩也带走了,就剩下自己这群半大不小的孩子,虽说街道司的差爷们依然会关照,却也不如自己谨慎行事来得稳妥。
这么一想,徐虎到底还是认命的摇头:“可、可能还不行?”
他思量得有点久,在这期间,兄弟们生怕他头铁似的,冲着沈丽姝疯狂摇头表态,脑袋都快摇成她家小弟玩的拨浪鼓了。
如今见徐虎也接受了他们能力有限的现实,大家才齐齐松了口气,一时间竟是皆大欢喜。
沈丽姝:……
看看小伙伴们快乐无忧的笑脸,沈丽姝忍不住开始怀疑,是不是因为接下来准备放养,小伙伴们就开始躺平摆烂了。
想啥好事呢?创业期不努力拼搏、抢占市场,是等着被后浪们拍死在沙滩上吗。
更何况资本家的羊毛也不是那么好薅的,拿了她的高薪,没有被要求零零七就是福报了。
摆烂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他们不努力打工,她未来怎么在汴京住豪宅坐豪车?
所以,对小伙伴们寄予厚望的沈丽姝,是不可能允许他们咸鱼的,一旦发现苗头就要当场扼杀在萌芽里。
比如现在,她熟练的给小伙伴们吹了通彩虹屁,表示她最相信他们的能力,早就可以独当一面,有她没她都能把他们的事业做大做强云云,紧接着便道,“表哥们刚来,可能要先适应适应摆摊流程,咱们耐心教一教他们,我相信表哥们也都聪明能干,有个两三天就能上手了,到时候,就跟二舅说,让他逐步增加烤肉量,比如每天加五斤或十斤,直到恢复到一百五十斤的量,你们说好不好?”
小伙伴们只是不在她的领导下,完全独立行走还没几天,对自己不够有信心,总怕出现什么状况处理不了,其实上进心还是很足的,又拿了她那么高的工钱,在没有劳动法的古代,打工人可自觉了,不用黑心老板压榨,他们自己就拼命内卷了,加班爆肝甚至把命给她都可以。
更何况姝娘亲口夸他们聪明能干、独当一面诶!
被灌了这么一大壶迷魂汤,更是当场丢盔弃甲,恨不得再战三天三夜,齐刷刷点头说好。
见状,沈丽姝也满意的点头,很好,都卷起来吧打工人!
沈丽姝跟沈四伯大堂哥赶回来是为了吃饭,不仅他们要吃饭,做工的木匠瓦匠也要吃饭的。
听说在乡下请人做工,主家都要提供一日三餐的,就连餐食也有标准,不成文的规矩是每顿必有肉有白面,下午还得加一碗糖水鸡蛋当点心,人情须得做足了,倘若怠慢了,帮工就敢以吃不饱没力气干活为由偷奸耍滑、拖延工期,耽误工程不说,还要让主家多出几日的工钱。
城里很多人家也会这么招待帮工。
但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
汴京毕竟是大城市,商业发达,相应的也就不讲究那么多形式,可以讨论其他合作方式,比如花点钱让工人们自行解决餐饮问题。
其实他们家有房子、有桌椅碗筷,要招待工人饮食还是可以的,她娘一开始就说了要帮他们做饭。
只是沈丽姝觉得,她娘每天要照顾家里这么多人的饮食起居,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已经忙得分身乏术,还要照顾小儿子,为此夫妻俩的造人计划都一拖再拖。她还在试图说服她娘请个婆子来帮忙,无需卖身契那种,也不用住家,就像钟点工一样每天上门干几个小时,就能减轻她娘的一大半负担了。
可她娘总有理由拒绝,担心外头请的婆子偷奸傻滑,甚至窃取他们家的商业机密,不如她亲力亲为来得稳妥。
这么一来,沈丽姝更不能加重她娘的负担,宁愿多花点钱少给家里惹麻烦。
事实上也花不了多少,她不是那种不懂行情、让人忽悠昂的小姑娘,这些匠人也都是她爹或熟人朋友介绍来的,不可能在明知道她家有点小背景的情况下头铁杀熟,双方经过友好磋商,顺利定下了每天每人七文钱的餐补标准。
在物价偏高的汴京,这七文够他们割一斤肉,买几只大白馒头香喷喷吃一天了。
倘若家小也在汴京,省着点花,全家都能跟着吃上肉。
所以不单沈丽姝觉得这么安排省心省力,工人们也相当乐意,让家里老小跟着吃上肉,可比油水全落进自己肚子里强百倍,精神富足可比物质享受更让人快乐,大家伙每天上班干劲十足的,一到饭点就快乐的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里打工没有什么朝九晚六,天亮开工,天黑了就收工,为了节约时间,中午吃饭只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大家伙都得到店里集合,包括沈丽姝自己。
所以他们也是算着饭点回来的,只比沈家旺早几分钟。
沈丽姝和小伙伴们说话间,老爹也下班回来了,沈徐氏便麻利的把饭菜端上桌,碗筷和其他几个菜提前摆上了,最后把刚从小灶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老鸭煲就正式开饭。
这锅硬菜瞬间把刚来的王武几人都镇住了,搭配着沈家旺和沈徐氏叫他们别客气多吃肉的叮嘱,就显得专门为他们接风准备似的,王武跟同龄的张彬对视一眼,齐齐开口:“这么一锅鸭肉也太破费了……”
徐力笑嘻嘻问:“表哥以为这是为了招待你们才炖的肉吗?”
他们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脸上却写满了“不年不节的炖肉吃,不为招待客人,难道还是每天都大鱼大肉不成”的吐槽。
然而下一秒,就见他们最崇拜的舅舅/姨夫摇头笑了,“那可就想多了,若是为了招待你们,煮几个鸡蛋便也够了,只是我们平日也这么吃,没得你们来了反倒不见肉星。”
王武几人:……
看着一本正经的长辈,几人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信他的邪。
信吧,这事实也太匪夷所思了,不信又对不起他们对舅舅/姨夫从小到大的推崇和信赖。
初出江湖的几只菜鸡,打工第一天就遭遇了进退两难的纠结之中。
沈家旺却丝毫不在意他们面上的挣扎,一边用筷子给新来的每人都加了一块肉,一边低调又不失骄傲的介绍道,“我总不能那这种事来寻你们开心,待个几天你们自己就知道伙食究竟如何了。说来还是我托了你们的福,餐餐有肉是姝娘给你们定下的伙食标准,每天买肉的钱,也是从你们的收入中出,饭菜大家一块吃,连带着我们也沾光顿顿吃上了肉。”
在沈爹的招呼下,初来乍到的几人,才逐渐接受这个设定,只是还来不及为他话里透露出来的幸福生活而高兴,已然被碗里的鸭肉勾住了全部心神,专心致志啃起来鸭肉。
其他小伙伴同样不遑多让,都不需要沈爹招呼,一个个便连汤带肉的盛碗里做鸭肉泡饭了。
是的,他们自己夹肉,沈丽姝并没有站出来分配,早在去年年底,她就彻底辞去了食堂大妈的工作,一是因为工作太忙,实在顾不上这份“兼职”,二来这个餐餐有肉的标准就是年前那会儿定的,大家这么吃了一两个月,不说吃腻了,但至少不会馋肉馋到看见它们就眼冒绿光了。
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当肉成了每天都能吃到的东西,也就没必要你争我抢了,每个人都很自觉的只夹了两块肉,并且争着抢着把沈丽姝吃鸡鸭时最喜欢的翅膀和爪子都让给她。
每当这个时候,沈丽姝就觉得她真不愧是全家最靓的崽,这待遇都快赶上老佛爷了吧。
然后她就用饭前洗过的小手抓起鸭翅膀“啊呜”啃起来。
除了她,小伙伴们也在摸索中逐渐发现了自己的喜好,有人喜欢啃鸭脖子,有人喜欢吃鸡皮鸭皮,也有只爱吃肉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还有人专门捡鸭煲里的竹笋吃——喜欢这一口还不在少数,因为以前没怎么吃过。
汴京附近竹子少,竹笋就更不多见,普通人宁愿买肉也不花那冤枉钱去买竹笋吃。
鸭煲里的竹笋也不是自家买的,而是老爹那位叫许木的朋友送的。
为了给沈丽姝在镇上种竹林,她爹重新和这位老友勤走动起来,许叔叔因为他父亲的工作关系,家里常有吃不完的笋,又不好光明正大把主家的东西拿出去卖钱——即便主家也不要,于是只能疯狂送亲友吃,去年就送了好几十斤冬笋,现在好似到了吃春笋的时节,家里又有源源不断的笋吃了。
沈丽姝比较喜欢吃春笋炒肉,放在汤里她就没兴趣了,可能上辈子吃的多了,只觉得中规中矩,一点也没有小伙伴们那种鲜到掉眉毛的绝佳体验感。
想到上辈子,沈丽姝看着手中正要开啃的鸭爪失了神。她记得穿越前,还被同事安利了一道来自螺蛳粉之乡的美食——田螺鸭脚煲。
据说这道菜跟螺蛳粉一样风味极佳,越吃越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