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说小爷的坏话?——by风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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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呼吸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能平复,硬是在床上挺了一刻钟,最后瞧着已经到了要吃午饭的时间,才磨磨蹭蹭地下了床。
萧矜倒是表现得很稀松平常,他让陈岸备了水给陆书瑾洗漱,自己则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还带着午膳。
好像是已经忘记了昨晚的事。
陆书瑾也只好假装不知,洗漱完就坐在桌前准备吃饭。
但她的手果然遭了大罪,不仅手腕酸软,举筷子的时候都打着抖。
陆书瑾低眸看着自己夹菜时微微颤抖的手,拧起眉毛瞪着。
萧矜见状,便将她的碗筷接过去,用汤匙舀了一勺饭菜,喂到她嘴边,动作和神情都相当自然,“张嘴。”
陆书瑾面颊一烫,说道:“我自己吃就行……”
“快张嘴。”萧矜又说。
她只好张开嘴,让他这一勺喂进嘴里。
“今儿天气不错,你若是不想上路,我们去前面村子里玩玩也行。”萧矜随口与她闲聊。
陆书瑾慢慢嚼着嘴里的饭菜,转头看向窗外的风景,的确是阳光明媚鸟语花香,但他们要赶去嵩县参加大会,哪有那么多闲工夫在外面玩。
而且萧矜昨夜才受了伤,那何湛也是没杀死逃跑了,万一又喊了人卷土重来藏在什么地方埋伏,又是危险重重。
她将饭菜咽下去,说道:“不了,咱们还是赶紧去嵩县吧,或者回云城。”
萧矜又一勺送到她嘴边,瞧着她有些胆小的模样,忍不住笑,“无妨,何湛已经落败,岂敢再来?剩下的路程我们应当是安全的,哪有那么多不要命的疯子敢对我下杀手。”
陆书瑾仍不放心,最终还是与萧矜商量着午饭后就启程,朝着嵩县前进。
有了昨晚的事之后,两人共乘一辆马车,在这窄小而安静的地方,陆书瑾又浑身不自在起来。
她实在是难以平复心情,哪怕是拿着书坐下来看,或是闭上眼睛休息,总是会忍不住回想起昨夜。
想起萧矜在耳边的灼热呼吸和难以抑制的喘息,还有折腾了她双手许久的东西。
她偶尔会抬头去看萧矜,能从他俊朗的眉目中看出他心情极好,十分殷勤地给她端茶递水,不让她用手。
看书也完全看不进去了,陆书瑾将书搁在膝头,闭着眼睛靠着休息,忽而就感觉手腕落入一个温暖的掌中。
她微微睁开眼睛,就见萧矜将她的右手攥在手里,指尖在她腕间虎口等地方轻轻揉着。
他的力道适中,正能按到陆书瑾手上酸软的地方,相当舒坦。
陆书瑾不受控制地又想起那些事,耳根发热,问道:“我这手,要几日能好啊?”
萧矜说:“两三日吧,用不了多久。”
陆书瑾叹气。
但是很快地,萧矜又说:“不过也不一定。”
当时的陆书瑾并未想太多,到了晚上才知道他为何会说那句话。
入夜才进城,入住客栈的时候陆书瑾与萧矜依旧是一人一间房,中间隔着一道墙。
陆书瑾洗漱完之后,像往常一样去习字。
但她连拿着筷子夹菜都抖,写字更是写不了,笔握在手中抖得无法落墨。
她却固执,即便写的字歪歪扭扭,却仍然坚持,努力写了几张看上去歪七扭八的文章。
萧矜来的时候,她还没打算停下。萧矜就站在桌边翻看她写的字,又低头专注地盯着她那只白嫩而纤细,且抖个不停的手。
他站了一会儿,不知道想了什么,抬步去给门上了锁。
陆书瑾听到响声转头,投去疑惑的目光。
萧矜就又走回来,将笔从她手中拿走,捏着她精瘦的手腕将她拉起来,揽着腰拥在怀里,低头去吻她,“不写了,早点休息。”
陆书瑾扭了下头,有些推拒的意思,“我再写两张。”
“不成,夜深了就该睡觉,且你写得够多了。”萧矜吻住她的唇,不顾她那点薄弱力道的推拒,将她慢慢拉向床边,随后拥着她一起倒入其中。
夜深人静,月上柳梢头。
屋中仍亮着一盏小灯,光线昏暗,在墙上投出晃动不止的人影,老旧的床榻发出的摧枯拉朽的难听声音,极富有节奏。
还有陆书瑾有些气恼的哼唧声:“够了,停下,我的手好累!”
然后是萧矜低低的哄骗,夹杂着错乱的气息:“马上了,再等等。”
弟二日陆书瑾的手依旧没有好转。
她倒没有生气,只是晚上再住客栈的时候学聪明了,提前将门给锁上。
萧矜尝到了甜头一时没忍住,但看陆书瑾的手确实遭罪,知道自己也不能做得过火,便也强忍下了。
三日之后,两人总算到达嵩县。
嵩县比不得云城大,也没有云城繁荣,但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一座城,其中城郊有一片占地广袤的樱花山。
到了这三月阳春,正是开放之时,有些花开得早粉粉嫩嫩,风一吹就落得满地都是,恍若仙境,引得不少人皆慕名前来。
而大赏会的地点,就是在樱花山上。
马车行驶在山路上,窗子大开,偶尔能看到风卷下来的樱花瓣,极其美丽。
陆书瑾趴在窗框边上去看,目光追随着被风带走的花瓣,然后再慢慢收回来。
萧矜睡着了,头歪在软垫上,粉嫩的花瓣从窗子探进来,落在他的身上,散在肩头,胸膛,腹部,还有手边。
陆书瑾看见了,就慢慢凑过去,将花瓣小心地捻起来。
即便动作如此仔细,却还是将萧矜惊醒,他在迷迷糊糊的睡意间抓住陆书瑾的手腕,把她压入怀里,连看都没看一眼就抬手放下了窗。
阳光灿烂,空中的风已经褪去了寒冬的刺骨,带着春日特有的暖意,花瓣纷纷扬扬,正是万物复苏之际。
静谧而美好。
云城叶府。
叶洵站在镜子前,扭头去看自己的背。
结实而精壮的后背上,满是纵横交错的血色鞭痕,看上去有些时日了,全部结上厚厚的血痂,看起来丑陋无比。
他的目光淡漠,好像那些伤压根不是在自己身上一样。
千机门门主死在风亭山庄,聂相因此勃然大怒,虽没查出是叶洵所为,但两人一同前往山庄办事,一人死了另一人也摘不干净,叶鼎得知此事斥责他一顿,并未深究。
但前些日子,刘齐两家抄出的东西全被劫走,叶家因此惹上大麻烦,叶鼎怒不可遏,将他关在祠堂里用鞭子抽了一顿。
鞭子搭在背上,很快就皮开肉绽,血珠甩得到处都是,叶洵硬是咬着牙撑下来。
但现在已经差不多好了,不仅不痛,还有些痒痒的。
他试图伸手去挠,刚摸上血痂,房门就“碰”地一声被推开,紧接着就是下人着急忙慌的声音和由远及近的脚步声。
“小姐,你不能进来……”
“可是我已经进来了。”是叶芹的声音。
叶洵赶紧抓起衣袍往身上披,动作堪称手忙脚乱,刚系了腰间的衣带,叶芹就已经跨入了里屋,喊道:“哥哥”
叶洵又飞快将胸膛上的衣带系好,斥道:“太不像话了,谁准你如此闯入一个男子的寝房?”
叶芹道:“你是哥哥,不是‘一个男子’。”
叶洵本来只有些小气,听了此话顿时大怒,“胡说八道!”
叶芹说:“我没有胡说,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很认真。”
“这都入夜了,你又来我的寝房做什么?”叶洵没与她争辩认真还是胡说,毕竟这种问题跟她争是没有意义的。
“陆书瑾有好几日都没回宅中,哥哥知道他去了哪里吗?”叶芹问。
叶洵又披上一层衣,面色稍稍恢复,“他去哪里我如何知道?”
“你知道,你什么都知道。”叶芹的话有些不讲理。
叶洵道:“好我知道,他回乡下娶媳妇生孩子去了,你别惦记了。”
叶芹盯着他,好半晌才说,“哥哥,我希望你能??x?坦诚待我,不要有所欺瞒,同样我待你也是如此。”
叶洵听闻心中咯噔一下,转头看她,对上她呆呆傻傻的眸子,才反应过来这话绝不是出自她之口,于是问道:“陆书瑾教你说的?”
她欣喜地笑起来,“你怎么知道?这是我自己偷偷学的,他对我说过这话,所以我记住了!”
叶洵皱起眉:“不要什么都学,我教你的女红怎么没见你如此认真?”
说完他又像想起什么似的,突然问道:“你整日与他一起,他可有教你认字?”
说起此事,叶芹心虚,但她约定与陆书瑾约定过绝不可跟别人说,两哥哥都不行,于是扭了个头过去,说道:“没有。”
叶洵没有在意,仍在穿衣,“嗯,没有就好,别学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叶芹越发忐忑,干脆从椅子上跳下来要离开,边往外走边说:“哥哥,我方才来回来的时候看到侧门有人说要找你。”
叶洵已经穿好了外衣,蹙了蹙眉,跟着叶芹走到门口,对下人吩咐道:“去看看侧门谁寻我,带进来。”
叶芹离去,叶洵独自给自己倒了一盏茶慢慢喝,一刻钟后就有人被带到面前。
正是何湛。
他脸色看起来不大好,是受伤之后连夜赶路未能休息好导致的。
叶洵撩眼看他一下,“受伤了?”
何湛无言地坐下来,没有回答问题,而是道:“我需要你援手。”
“我早说过你不会成功。”叶洵垂下眼,将茶盏放在桌上,道:“我不会插手此事。萧矜是萧府嫡子,若是出了事整个云城都要被萧家翻一遍,掘地三尺也会找出凶手,我还没过够。”
何湛摇头,“我既出手,就有绝对出手的理由。”
叶洵嗤笑,“谁做事还能无缘无故?”
何湛沉着眸色,眉头紧皱,语气染上急色,“没有时间了!必须杀了萧矜,或许还有保全云城的一线机会。”
叶洵无波无澜地看他一眼,说道:“原因呢?”
何湛的眸一动不动地与他对视,像是陷入极大的犹豫之中。
他长久的沉默不断消耗叶洵的耐心,正当叶洵要下逐客令时,他却开口了。
“因为萧云业将死。”
第74章
我脑子坏了才会认你当义弟。
袁老先生的山庄就在樱花山上, 是以这场万卷书大赏会的举办地点便在樱花群中。
下了马车之后,入眼便是满地的樱花,面前有一座敞着大门的山庄,其中正有不少零零散散的人往里去。
来参加大赏会的几乎都是文人, 皆身着素衣, 长发束起, 手中不是拿着一把扇子, 就是腰间别着一根萧,放眼望去千篇一律。
陆书瑾沉浸在美景中, 站在树下观望。
“这位公子, 你是从何而来?”忽而有人来到她的身边,主动与她搭话。
陆书瑾转头看去, 就见来人是个模样年轻的男子, 与她对上视线之后,他弯腰作揖。
“在下从云城而来, 慕名参加大赏会。”陆书瑾回一礼。
“我与兄长也是。”那男子说道:“鄙人姓李, 名弘,字当关,不知阁下名讳?”
“陆书瑾。”她报上自己的名字, 顿了顿之后,说道:“无字。”
李当关笑了笑,“陆兄可是独自一人来此处?”
“并非。”陆书瑾道。
她的态度算不上亲热, 但也不失礼节, 不徐不疾地回答来人的问题。
显然这个李当关是个热情的,他丝毫感觉不到陆书瑾那刻意的疏离, 站在边上与她闲聊起来。
“是哪位吗?方才见你与他一同从马车上下来。”李当关用下巴指了指站在远处的萧矜。
陆书瑾看了一眼, 萧矜正在与陈岸说话, 背对着两人。
她点头。
“你们二人是何关系?是你兄长?”李当关自说自话,“若是你兄长的话,进了山庄可千万隐瞒,只说同窗便好。”
这倒是让陆书瑾好奇,她问道:“为何?”
“这山庄虽看着大,但前来参加大赏会的人很多,为了节省寝房,若是兄弟二人则要被安排住在一间,住起来拥挤极为不便,可若是去县中住客栈,又要赶早上山,总之相当麻烦。”
“义兄。”李当关刚说完,陆书瑾就把话给接上了,面容坦荡,“他是我义兄。”
“我也是与兄长一同前来,他去停放马匹了,这个山庄实在杂乱,若不慎走失,只怕有好一阵都找不见,去年我与兄长一同前来就没注意在山庄之中走散,为此我在里面寻了好久,就连询问山庄的下人也没能找到,最后还是在大赏会上看到我兄长与人打架才将人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