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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说小爷的坏话?——by风歌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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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洪哥。”陆书瑾笑着,“我平日在海舟学府就读,是以下了学才能来,见谅。”
  “海舟学府,好地方!”孙大洪道:“无妨,这几日云城猪肉抬价,生意大不如前,好些时候都无人,没那么忙。”
  “那我能来做什么事?”陆书瑾问。
  孙大洪将她看了又看,皱眉道:“这切肉上肉都是劳累活,陆小弟的手是拿笔杆的,可不能累着你,不如就记账吧,正好我们店铺上一个账房先生走了,我识的字不多,只能随手记个数量,这几日的账都没记呢,你誊抄就行。”
  这正合陆书瑾的心意,她点头道:“那就多谢洪哥了。”
  孙大洪笑说没事,带她去了柜台后方,搬来一个带靠的木椅,掏出账簿和墨笔来,再拿出了几张纸摆在旁边,指着说道:“这纸上便是我这几日随手记的买卖,有什么看不懂的可直接问我就是。”
  陆书瑾拿起来看了看,发现孙大洪没有说谎,他的确识字不多。
  纸上面大多都是一些简单的数字,还有些显而易见的错字,她又翻开账簿,看见上面整齐的字体,统共记录了日期,一桩买卖出多少斤两,多少银钱,字体工整干净。
  陆书瑾一边提笔写一边状似随意地问道:“洪哥,上一个账房先生似乎对此活计做得相当认真,是何缘由离去了呢?”
  孙大洪道:“辞工了,许是不满意工钱吧,账房先生都是少东家直接安排人来的,我也过问不了那些事。”
  陆书瑾应了一声没再追问,只是按照纸上凌乱的字体去分辨一桩桩买卖,再誊抄在账簿上。
  她发现如今的猪肉已经飞涨到八十文一斤了,翻看前面的记录,也不过才四十文,也就是说萧矜这一举动,让猪肉翻了一倍的价钱,买卖骤减。
  “洪哥,如今猪肉涨价,来买的人少,那若是砸在手里岂不是浪费,如此一来又要降价,那还何须涨价呢?”她发出疑问。
  孙大洪躺会躺椅上,晃了晃脚说:“现在的猪肉主要销卖不是给那些买不起猪肉的人,不管价格降多少,那些人买得都不多,主要是往富裕人家送的,一买就买好些斤呢。”
  陆书瑾心说也是,现在涨价,赚得都是富裕人家的钱,贫困人家便是在猪肉不涨价的时候买得也少。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与掌柜闲聊,将这几日的账全部誊抄完之后,天色渐晚,陆书瑾却没有赶回学府,而是去旁处的面馆里买了碗面对付晚膳,又回到肉铺帮忙。
  孙大洪要关门,一边清扫地面一边道:“这肉放到明日就不新鲜咯,又浪费了。”
  “那要如何处理?”陆书瑾帮忙扫地。
  “自然是记录斤两之后送还原场,现在猪肉的价格绝不能落下去,哪怕是扔了也不会降价处理。”孙大洪带着陆书瑾将肉铺清理之后,关门时掏出了绳子串的一把钥匙,上头串了三把,他用其中一个上了锁,转头对陆书瑾道:“辛苦你了陆小弟,快些回去吧。”
  陆书瑾与他客套两句话,这才打算回家,正巧碰上一个拉车的拉面前招揽客人,陆书瑾就将他拦下。
  她想着这几日都得来这肉铺忙活,便于拉车的商量一下,要他这几日都于这个时间来荣记肉铺。拉车的小哥欣然应允,谈好了这笔固定生意,欢快地将她拉回海舟学府。
  陆书瑾今日在誊抄账簿的时候,发现账簿上的字体墨迹皆相差无几,这是很古怪的一件事。
  账目本就是一笔笔记上去的,墨迹和字迹会根据记录日期有轻微的不同,但那账簿上前头的字迹以及墨迹干涸程度都完全一样,这就代表那些不同日期的账目全部都是在同一时间写下的,并非是真正的账本。
  且柜台的脚边有两个抽屉,上头一个放着账簿之类的杂物,下面一个抽屉却上了锁。
  账簿是随拿随用之物,若要记账那就不可能将账本藏得极深,陆书瑾怀疑真的账本就在那个上了锁的抽屉里。
  掌柜孙大洪只有三把钥匙,一把开店铺门锁,一把开自家门锁,余下的那一把,就极有可能是开那个抽屉的锁。
  陆书瑾回到舍房时,刚点亮灯就察觉出不对劲来。
  她发现中间的大屏风往萧矜那边偏了足足有一尺,是深怕她看不出来有人曾来过这里似的。
  好好的挂着锁,平白如故被人闯了屋子,陆书瑾又慌张又觉得无奈,她先将东西大致检查一遍发现什么都没丢,唯有桌子上多了一个东西。
  是一封面皮没有写字的信,她关上门点了屋中所有灯,坐在桌前将信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
  展开之后,率先看见纸上神似楷书却又带着几分不羁气息的字体,撇捺之间充满肆意,却写得相当漂亮。
  只是字的内容她不大懂:
  落花:瘟肉,手绢:常肉。日:四十,月:三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分别对应: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旁的再没有了,她疑惑地来回看了两遍,都没能找出其中能看懂的地方,不得其解,最终只能将纸折起来随手压入叠放的书本之中。
  陆书瑾第二日想了个办法,她吃早膳的时候,问食肆的厨子买了些面粉包在帕子中,晌午回了一趟舍房,将面粉倒入小盒子中又兑了水,揉得黏黏糊糊的,盖上一层布。
  待下课回去,那团面就发好了,变得软软的,可以捏成任意形状。
  陆书瑾揪下其中一团包在帕子里,像昨日一样换了衣裳出学府前往肉铺,只不过今日她特地在酒楼前停一停,买了几两闻起来就香的上乘酒,花了她不少银子,想起来心就一抽抽的疼。
  她去店中时,孙大洪已经喝得半醉,呼噜打得震天响。
  陆书瑾将小酒坛搁在桌上,并没有叫醒他,而是搬了个凳子在店门口坐着玩。
  此时天还没黑,路边几个店铺的老板嗑着瓜子站在边上闲聊。
  “你说咱们城西的人是惹了什么太岁,怎么怪病就接二连三地出呢?”面馆的老板叹道。
  “我看八成就是传染病,只不过须得接触多了才能染上,不然怎么一病病一户呢?”嗑瓜子的老板娘说。
  “别提了,前头巷子里住得王家人,一家七口全给染上了,这几日皆在医馆躺着??x?,也不知病情如何了。”
  “没用喽,跟上次李家的人一样,救不了了呗。”
  “你积点口德吧!”
  陆书瑾坐着听,听了有一会儿之后又站起身出了门去,她依稀记得医馆离这里不远,往前走了约莫百来步就到了。
  医馆的门面不大,才十月份就垂着厚重的帘子,陆书瑾撩开帘子走进去,一股浓郁的药草味道就扑面而来,还有此起彼伏错落不断的咳嗽声。
  她定睛一看,就见医馆的大堂内并着不少简易的板床,上头都躺着人,身上盖着厚厚的衣裳或是被褥,层层叠叠只露个头来。
  这不过才十月,怎么就整上过冬的架势了?
  台后的老郎中掀起眼皮看她一眼,问道:“小伙子,来瞧什么的?”
  陆书瑾走过去,并未落座,只是问道:“老先生,这些人为何身上改了那么多层东西?”
  老郎中还算温和,并未赶她走,而是道:“病了,畏寒,有什么就盖什么。”
  陆书瑾道:“什么病啊?”
  老郎中喝一口茶水,拖着苍老的声音慢慢道:“瞧不出来是什么病,浑身发热而生寒,皮肤红肿,脖子生疮,疮烂了,人就没了。”
  “不会传染?”陆书瑾又问。
  “老夫还没染上,就表明暂时没有传染性。”老郎中道:“我这小破医馆,这些日子收了有二十来个,死了大半抬去义庄,官府不管此事,小伙子若是惜命,就别瞎打听,趁早离去吧。”
  陆书瑾恍然想起先前她拿着二十两银子找到容婆,拖她央女婿的好友办事时,那捕快在城南捕房当值,当时说是无故病死了几例,怀疑是瘟疫便一直紧急排查,她问道:“是不是城南也有这种情况?”
  老郎中道:“不晓得嘞,应当是有的吧,义庄都放不下了。”
  陆书瑾疑惑问:“这么大的事,何以城中一点风声都没有?”
  “烧了呗。”老郎中道:“死了就烧了,剩一把灰,能有什么风声?”
  陆书瑾的心凉一大截,没再继续问,转身出了医馆。
  这若真的是瘟疫,传染性强烈的话,恐怕云城将要遭受灭顶之灾。
  陆书瑾心神恍惚,回到肉铺的时候就看见孙大洪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倒着她买来的酒喝得正兴,一边喝一边龇牙咧嘴大赞好酒。
  “洪哥。”陆书瑾走进去,喊了一声。
  陆书瑾买的是醇厚的烈酒,再加上孙大洪本身就半醉,现在已喝得相当迷糊了,不知把陆书瑾认成了谁,口齿不清道:“小吴回来了?”
  陆书瑾没有纠正,随意应了一声就去了台后,翻出账簿开始誊抄,孙大洪在那头一边喝一边说话,嘟嘟囔囔不知道说什么,倒酒的手都开始晃个不停。
  “小吴啊。”他突然喊了一声,长长地叹气。
  “小吴是何人啊?”陆书瑾头也不抬,接话问他。
  “记账的!”孙大洪答。
  “怎么了呢?”陆书瑾又问。
  “死了!”孙大洪道:“被乱棍打死,手骨全敲碎了!”
  陆书瑾笔尖猛地一顿,墨迹在纸上晕染开,她稳了稳心神,佯装镇定道:“被谁打死的?”
  “还能有谁?”孙大洪不肯说了,重复着一句话,“还能有谁,还能有谁……”
  还能有谁?少东家呗。
  上一个账房先生是少东家安排来的,如今死了却说是辞工,显然是被齐铭给处理了。
  陆书瑾发觉自己的手有些颤抖,一时抄不了字,便搁下笔缓和情绪。
  这时候孙大洪摇摇晃晃站起来,扶着柜台慢慢走着,嘴里唱着不成调的曲儿,从陆书瑾的身后绕过来往躺椅上一歪,闭着眼睛哼唧。
  没一会儿,他就又打起呼噜来。
  陆书瑾先是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然后出声喊道:“洪哥,洪哥?”
  连喊几下,孙大洪没应声,呼噜声丝毫没有减弱,陆书瑾就从袖中拿出帕子包好的面团,面团已然不再软和,呈一种半干的状态,不用力则完全捏不动。
  她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放低了呼吸声,蹲在躺椅旁,轻轻撩起孙大洪的上衣衣摆,腰间挂着的那三个钥匙就露了出来。
  孙大洪忽然一个高昂的呼噜声,将陆书瑾吓了一大跳,暗道男人为何打呼的声音这么大?她竟不合时宜地想起萧矜睡着时的呼吸,绵长稳健,有一种别样的安静。

  陆书瑾抬眼见他完全没有要醒的迹象,便手上动作飞快,将钥匙往半干面块往上使劲一摁,当即拓印出形状来。
  面团被她分为三个,三把钥匙各印了一下,做完这些她赶忙拿着面团退离,小心包好之后放入袖中,再坐回自己的位置将剩下的一些账目抄完差不多天黑。她留了张字条给睡得天昏地暗的孙大洪,自个坐拉车回去了。
  面团放在窗边吹了一夜,第二日早起一看,已经硬邦邦的,上头拓印的钥匙痕迹极为清晰没有变形,这样就算是成了。
  她一早赶着天蒙蒙亮就出了学府,城中人大多早起做生意,陆书瑾寻去锁店,将面团递给老板,要他按照拓印打三把一模一样的钥匙出来。
  这不是个难活,但老板见陆书瑾细皮嫩肉长得稚嫩,狮子大开口要了她一两银子,左右还不掉价钱,又要赶回去上早课,陆书瑾只得咬牙给了,心里滴血,走时瞪了这家店铺的牌子一眼。
  好,记下了,老五卖锁。
  结果早课还是去迟了,赶到门口的时候,丁字堂的人皆盯着她看。
  陆书瑾路上走得急,停在门口是呼吸急促,白皙的脸上带着一层红润,院服都没来得及换,身上穿着深灰色的布衣袍。
  这几日萧矜与她在学堂之中一句话的交集都没有,学堂中的人早就看得一清二楚,先前还以为她会寻着萧矜和好,但知晓她去了齐家铺子打闲工之后,便都认为陆书瑾已经没有那个机会了。
  这会儿见她着急忙慌地赶来,前排一个男子噘着嘴吹了一声口哨,讥讽道:“大学子,你走错地方了吧?”
  陆书瑾脚步一停,疑惑地看向他,“我?”
  那男子刚张嘴,约莫是要狠狠嘲讽陆书瑾一番的,但他面色却猛地一变,朝陆书瑾的身后望去,立即噤声。
  丁字堂的早课没有夫子,先前聊得正热闹,但这会儿声音一下小了许多。
  陆书瑾有所察觉,转头看去,就见一袭赤红衣袍的萧矜站在门边,正伸手将挂在门上的木牌拿起来看,语气轻懒,“不是丁字堂吗?这我还能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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