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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都异妖录——by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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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以《春秋左传》中有这样一段话——
  「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魍魉,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其实说白了,山魈就是一种奇异的动物,因力大无穷,相貌丑恶,被当地人称为精怪。
  因此在贡献九鼎时,某州将魈的画像铸了上去。
  九鼎作为华夏至尊神器,是君王权力的象征,也是致天地和谐,福佑万物之宝。
  铸在鼎上那些奇奇怪怪的「妖」,百姓进入川泽山林,是永远不会撞上的。
  魑魅魍魉,莫能逢之……妖与人泾渭分明,因九鼎的存在,根本不会相遇。
  天地能容万物,也算是大地之母的仁爱,给妖留下栖身之所。
  然而夏桀昏乱,九鼎迁至商朝,前后六百年,商纣暴虐,纷争又起。
  民怨滔天,武王伐纣,有姜子牙相助。
  纣王自然也不是吃素的,效仿蚩尤当年与黄帝的逐鹿之战,欲召集魑魅魍魉鬼怪大军。
  他也当真这么做了,以一帮逆天行事的妖人,做法开启九鼎,唤出铸在鼎上的无数妖怪。
  山魈便是其中一种。
  这便是我之前所说,商纣的真实历史。
  牧野之战,更准确地说是神魔乱舞,人妖厮杀。
  生灵涂炭的惨痛代价,连神仙都不忍回顾。
  自此,九鼎失了神力,后又迁到周朝,已不能再平衡妖与人的界限。
  这也是尸水河与胤都诞生的原因。
  说起来,那只山魈也怪可怜的。
  被迫参与了一场群妖厮杀,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本以为可以回归山林,谁知直接被封印进了尸水河,受寒冰炼狱之苦。
  后来胤都那场浩劫,异妖逃窜出尸水河,它是第一个狂奔出胤都的。
  清朝初期,我在赣州武阳是见过他的。
  逃出胤都时,我称他为「它」,因为当时他还是一只普通的山中精怪,向往自由,无害人之心,心心念念地想回到山林深处。
  他说,那时他毕生所愿,便是九鼎能再次开启,从此妖与人泾渭分明,再也不要往来。
  可惜,九鼎历经了殷、商、周三朝,于公元前三百二十七年,沉没在彭城泗水河下。
  后来秦始皇南巡,派几千人在泗水打捞,但江水滔滔,已无从觅处。
  后世帝王也曾重铸九鼎,但都已不是当时之物。
  那是一只固执的山魈,他只愿相信九鼎,不信胤都的异妖册。
  他说他怕了,被尸水河的炼狱之苦折磨了千年,再也不愿相信胤都的任何人。
  在赣州武阳时,我已经说服不了他了。
  因为他当时已经不是「它」了,他有人的思想与执念。
  我与他产生过共鸣,大抵是因为,我被五浊河童吃了,成功地夺了它的躯体。
  而他也吃过一个人,消化了那人的鬼魂,合二为一。
  2
  清初,赣州武阳郡城隍庙口,有个瘸腿的小乞丐。
  他死的那日,恰逢庙会,人潮拥挤,很是热闹。
  原想着趁着人多,能乞讨点铜板,结果路边突然来了官兵,驱赶时下手重了,将他打死了。
  于是我附了他的身。
  后来才知那日官兵前来清场,只因赣州协领陈大人家的小姐突发奇想要来逛庙会。
  陈家小姐金枝玉叶,性格刁钻,最不喜乞丐贱民之流。
  我附身之后,发觉不太好,小乞丐是个瘸子,跑不快,而且身上有疮,特别痒。
  费劲巴啦地拖着半条残腿躺在路边,我刚歇了会儿,发现远处乌压压地又来了一大批官兵。
  原来是武阳郡的安世子听说陈家小姐要来庙会,又来清了一遍场子。
  安世子扬言要将乞丐贱民驱赶到十里之外。
  用现在的话来说,陈家小姐陈如月是个疯批,安郡王世子安崇松是她的舔狗。
  我刚刚附身,差点又被这对狗男女的人乱棍打死,悲了个催的!
  不过好在后来官兵打我之时,有辆马车停在了一旁,车内一位年轻的小姐救了我。
  那小姐叫温卿,是武阳茶商温老爷家的女儿。
  温卿年方十六,体弱,自幼有不足之症。
  她来逛了一趟城隍庙,将我带回了温家。
  等身上的疮养好了,我就留在了他们温家,在后院帮忙喂马、刷马厩。
  包吃包住,每个月还给二十文钱。
  我与她只见过一面,对于她的情况掌握得却很多。
  她是定了亲的,许的是安郡王世子安崇松。
  没错,就是那个陈家小姐的舔狗。
  这安世子长得不错,身强体健,容貌也好,可惜就是眼瞎,放着好好的未婚妻不爱,偏就喜欢陈如月那个变态。
  温卿与他的婚事,早就是人尽皆知的笑话了。
  因为安世子曾经无数次嚷嚷:「温家那个半死不活的病殃殃,还想嫁给本世子,做梦去吧。」
  温卿本就体弱,风言风语传到耳朵里,捂着帕子咳出了血。
  自此一病不起。
  温家老爷这才下定决心哪怕得罪郡王府,也要解除婚约。
  安郡王妃自然是很喜欢知书达理的温卿的,一直认定了她是自家儿媳,被儿子气得胸口疼,直骂「逆子」。
  温家坚持解除婚约,直言女儿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了,安郡王妃也没了办法。
  但她是万不会允许陈如月嫁到他们家的。
  细说起来,他们两家是不对付的。
  一个是赣州协领,一个是武阳郡王,各种拥兵,面和心不和,算是政敌了。
  况且那陈如月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话说有一年,武阳城来了个表演杂耍的老汉。
  老汉带了一只大狗,浑身黑毛,体态巨大,不仅会表演杂技,还会讲几句人话。
  鹦鹉学舌是常见,没听说狗也会说话的。
  在武阳引起轰动。
  衙门捕快还为此专门去看了那条狗,证实了确实是一条大狗,并非人装扮的。
  老汉赚了个盆满钵盈。
  但他做梦也没想到,会栽在陈如月手里。
  人人都信那是狗,偏她不信,带着家中若干武士,骑马来到老汉面前,扬手给了那狗一鞭子。
  然后她命人当街给那狗开膛破肚了。
  会说人话的狗呜咽求饶,声音凄惨,死在了她手里。
  白花花的肠子掏出来,仵作哆哆嗦嗦地一看,证实是人。
  围观群众吐了。
  陈如月冷笑一声,抽出鞭子活活打死了那老汉。
  她睥睨地勾起嘴角:「我就知道是这样。」
  知道狗是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膛破肚了,人命在她眼中如草芥,这么做纯粹是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
  当然她也算为民除害了,只是手段残忍了些。
  那老汉不是什么好人,背后有团伙,干些采生折割的勾当。
  这些人或拐或买一些小孩子,将他们全身涂满特制的药水,等到皮肉溃烂,将一撮撮的狗毛种植上去。
  小孩若是侥幸没死,就一直驯化,四肢着地,学狗爬,直到长成一只大狗。
  陈如月这般的狠辣手段,人人唏嘘后怕,唯有安世子听闻此事,拍着桌子赞许:「如月真是冰雪聪明,不愧是本世子喜欢的女子。」
  喜欢也没用,安郡王妃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只要我活着,你就别想娶那陈如月,我不可能让她入门的!」
  其实她多心了,城内谁人不知,陈如月压根不搭理安世子,也就是他一厢情愿地围着她转。
  陈如月多清高啊,父亲是武官,三品大员。
  安世子门第虽高,与她家是政敌,她从鼻子里呲了一声:「安崇松?还想本小姐嫁到他们家,他也就配给我提个鞋。」
  这番言语,差点气疯了安郡王妃,偏她那没出息的儿子,毫不在意,逢人便说:「如月要是愿意,我给她提一辈子的鞋。」
  嚯,把他娘气晕了。
  陈如月曾对她父亲说过:「我这辈子,要么入宫做皇妃,要么嫁给许庭淮,就这两条路。」
  在她说出这句话不久,温卿就嫁给了许庭淮。
  事情是这样的,温家与安郡王府的婚事解除后,温卿卧床不起。
  温老爷找了方士来看,方士说温小姐命格不好,若不赶快嫁人冲喜,怕是不成了。
  「按照五行四方,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东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北方壬癸水,温小姐在北,夫婿应属癸,最好是文曲星下凡,定能让温小姐无虞。」
  呵,反正我觉得他们在演戏,直接点名要嫁许庭淮得了。
  许家世代清流,祖上出过多名文臣,许老先生这一脉定居赣州,开了有名的春江学塾,学子甲天下。
  他有个孙子,名叫许庭淮,年方十九,样貌端正,谦和有礼。
  许庭淮很有才,去年秋闱中了赣州解元。
  十九岁的解元,实在少见,人人都传他是文曲星下凡,只待明年京师会试,觐见天子,光耀门楣了。
  不想出人头地的清流不是好清流。
  许家也有在京中做官的堂亲,但官职不高,况且京城那么大,一片树叶子砸下来都是皇亲国戚,混得也就不那么好了。
  家族的荣光是寄托在许庭淮身上的,登科翰林,官运亨通,只是迟早的事。
  陈如月倒是有眼光,许庭淮生得极好,面如冠玉,眉眼细长,性情又温和。
  赣州想要嫁给他的女子能排出州去。
  料想她那个德行,许家是不愿娶她的。
  他们连温卿也不乐意娶。
  一来是温卿身子不好,怕她不好生养。
  二来温卿与安世子的婚事闹得人尽皆知,不太好看。
  但要知道,温家的门第是配得上许家的。
  宫里的官茶可不是随便一个茶商都能供的。
  温家生意做得极好,富甲一方,且在京中有靠山,更不说教养出来的女儿容貌出众,知书达理。
  媒人说尽了好话,温老爷亲自登门去见许老先生,礼数做足了,许老先生为孙子应下了这门亲。
  许庭淮的母亲虽有不悦,但许老和许庭淮本人都没意见,她也只得接受这个儿媳了。
  说来也挺搞笑,安世子抛弃有婚约的温卿,心心念念地想着陈如月,陈如月看上的许庭淮却娶了温卿。
  我总觉得温老爷这番操作绝了,给女儿找回了场子。
  但他一定想不到,出嫁当时,女儿上了花轿,行至半路就吐血昏迷了。
  温卿撑不住了,要死了。
  我为妖千年,从未插手过人类的生死,除了温卿。
  我上了她的身,将她的魂魄封印在体内,残存了一口气。
  然后我成了温卿,嫁给了许庭淮。
  一路敲锣打鼓,鞭炮齐鸣。
  大婚那晚,红烛摇曳,许庭淮挑了红盖头,我见他第一眼,突然明白了为何陈如月想嫁给他。
  十九岁的少年,一身大红喜袍,眉眼漂亮干净,眸光奇亮,笑起来还有浅浅酒窝。
  更要命的是他左眼睑下那颗小红痣,白皙面上平添几分妖娆,生动鲜艳,俊美绝伦。
  纯情与艳丽的撞击,在他身上展露无遗。
  许庭淮在我心里简直比那天际的月亮还要耀眼。
  喝了合卺酒,他脸上染了淡淡粉色,慢慢地靠近我,声音温润:「娘子,天色不早了,书上说,春宵一刻值千金……」
  他探着身子,有些不好意思,也明显地紧张,抿着唇,红着耳朵,伸出手想解我的衣服。
  然后被我随手一挥,昏睡在床上。
  长得这么好看,让我差点心痒难耐,把他吞进肚子。
  我为妖千年,从未有过吃人的念头,许庭淮是第一个。
  第二日清晨,他醒来看到床上白巾上的红,一瞬间脸红了,真诚地拉着我的手说:「娘子,我一定会对你好的。」
  真是单纯如斯、很好哄骗的小白兔。
  许庭淮生性纯良,家风极好。
  他的人生一帆风顺,扑在圣贤书上,做文章策略。
  适龄后娶了相貌不错的姑娘,顺理成章地爱上,白头偕老。
  他说,洞房花烛那晚,他是第一次离女孩子那么近,感受到周公之礼的美好。
  我……怀疑他做了场春梦。
  真是罪过罪过。
  总之他是个很好的孩子,让我这种老货动了恻隐之心,总想着如果温卿身体无恙该多好。
  新婚宴尔,他很喜欢缠着我,拉着我吟诗作画,赏花赏月,游湖泛舟,行风月雅事。
  我活了千年,又有温卿记忆中的才华词藻,脱口就是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商君书》的强国弱民......
  兴致来了也会讨论一番治国之策,评价评价始皇嬴政。对他焚书坑儒的做法发表一些个人见解。
  总之是将他唬得一愣一愣的,看着我目瞪口呆,眼睛越来越亮。
  每个男孩都曾相信过光,我无疑是他眼中的超人。
  许庭淮被我拿捏得死死的。
  我让他去西街买糖葫芦,他绝对不会买东街的。
  我要是半夜说想吃梅娘烧饼,他恨不能立刻穿上靴子去大街上敲人家的门。
  当然,我制止了他这种夜敲寡妇门的流氓行径。
  作为茶商之女,温卿出嫁时的嫁妆足足有八十抬,更别提那些数不清的地契茶楼、商铺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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