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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那么抠门——by张大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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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的心灵洗洗澡,重塑一下三观,别整天跟个无赖一样,死皮赖脸跟他吵架,他也是当爸的人了,跟金柏然在一起掉价。

被排斥的金柏然简直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什么怀孕,他连个老婆都没有,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让他的死对头这么嚣张呢,难道是因为他长得更帅一点,陆松松那丑八怪是上帝给他开了一扇窗,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很不错了,到了我这个年纪,没想到儿子都出来了。”

去你大爷的,还你儿子,这是老子儿子,陆松松冷笑连连,“你怕不是得了神经病吧,想结婚想疯啊,去看看吧,自己家里医院不要钱,不用省钱。”

金柏然已经毫无斗志了,被陆松松刺激的不要不要的,最后蔫了吧唧的答应下来了,真的很没劲了,陆松松已经甩他两条街了,再不结婚生孩子,以后儿子只能被陆松松儿子压着了。

这年头,早生孩子早有优势,早点抢占市场,多学点知识,锻炼一下能力,不能差一代就毁了一辈子。

一扭头,吓死了了,刚离开沙发又进去了,金柏然看着他妈,觉得全世界都跟自己过不去,“妈,你是不是想吓死我,好再去领养一个。”

“养你还不如养条狗呢。”

金柏然顺着她妈的视线看过去,看到了狗窝,他们家的狗肚子都大了,找了贵族圈□□的,肚子里面有俩了,还没生下来就被人预订了,一只最起码要十多万,贵族血统。

金柏然合了合眼睛,觉得头疼,指了指那狗,“妈,你看,狗都得看血统。”

那意思就是他自己找老婆肯定也要找个好的,不能随便找一个,不然谁知道什么基因呢,别到时候毁了他良好的优秀的基因,跟个傻子一样的儿子,自己都气死了。

“你干嘛拿自己跟狗比,至于吗?”

他妈觉得自己儿子很有意思了,好好的人不做,非得跟狗对比一下,施施然就走了,她早上起来要插花的,插好了放到餐桌上才吃饭。

现在的年轻人,没办法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很有个性了。大不了就是离婚呗,都很独立的,谁离开了谁还能活不下去?

大概王宝钏大姐那样的,只能是个传说了,别说十八年了,你走了十八天都能给你一个有颜色东西,生活嘛,大家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自己开心快乐就好了。

像陆先生这样的,恨不得给儿子规划到闭眼睛,这么负责的老爹已经少见了,恨不得现在就开始写遗嘱。东西全部给儿子,到时候肯定是给儿子不给周邦媛的,这世界上儿子是亲人,老婆还不一定是谁的呢。

这人心眼跟筛子一样,他活着,怎么样都好说,但是一旦有事了,肯定是拉着周邦媛一起的,绝对不想放过她,心思很阴沉了。

陶凤琴起来做早餐呢,先看到冰箱里那么多水果,肯定是陆松松带回来的,不知道去哪里玩了,还能带回来水果,看了看水果很水灵了,看着就很好吃。

在温水里泡着,觉得这水果很干净了,这会跑一下,早餐的时候正好吃了。

第122章 威胁

她就纳闷了, 客厅的空调怎么开了,大概是哪个觉得冷, 早起来把空调打开了,也不寻思这么多了, 家庭主妇的事情太多了, 得做早餐吃。

陆长江看着书房开着灯,本来出门买早餐来着,顿住了。他们家人多,所以早餐都是做一部分,然后去买一部分回来吃, 这样种类多,人吃着也不腻歪, 家里面大太跟周邦媛都在,每一顿饭都是好好弄得。

怕吃的不开心, 你说儿媳妇跟亲家总共在家里待几天,陶凤琴对着真的是掏心掏肺了, 有什么都想好了, 对着儿媳妇比亲妈还来劲的。

陆长江敲门进去一看, 没等几下门开了,陆松松就坐在里面呢, 在书桌前不知道干什么, 这么勤奋的儿子, 实在是很久看不到了。

“忙呢, 那你忙吧, 没事。”

陆长江以为陆松松在哪来忙工作,忙着写计划什么的,觉得很抱歉了,不打扰陆松松,紧跟着就出去了。

出去以后心疼儿子,看到陆松松就穿了一个睡衣,那屋子里面空调一时半会也暖不过来,很冷了。

寻思寻思又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个小太阳出来,也没多说话,进去给陆松松打开就走了。

“你这样冷是不是,给你开这个,一会温度上来了就关上。”

谁知道陆松松摇了摇头,“我不冷。”

陆长江很诧异的看了陆松松一眼,这人回家不就是喊冷,儿媳妇还特地给他买了个外套穿着,见他冻死了每天,就老是穿着,怎么现在大早上气温最低的时候就不用了呢,这是吃了什么药。

打开了就出去了,你冷不冷的,反正这个温度是很冷了。

陆松松当然不冷了,他现在心里面一股子火热,恨不得吃个冰块冷静下,在那里打草稿有如神助,一笔一划的刷刷的,给儿子一个最好的未来。

就一直持续到陆长江回来,看了一眼客厅,大太都坐在那里看报纸了,一老太太带着金丝眼镜,板板正正的坐在那里,看着陆长江每次见了都要感叹一番,人真的得看气质,而且有钱人的气质必须得有钱才行。

有的特质,你没钱读再多的书也没用,只有有钱培养出来的,那样子才有的,所以一般没气质也不要伤心,毕竟很有钱的在少数,一千个里面也没有一个,大家都是一样的沉浸在平凡人的鸡汤里无可自拔。

陶凤琴看了一眼时间,差不多就吃饭了,结果就看到陆松松出来了,“你去喊一下邦媛,看看吃饭了,今天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了。”

这话说的大太一阵心虚,本来放下来的报纸又拿起来了,她觉得这孩子一定是犯病了,懒病,喜欢赖床晚点起床,有一次竟然要佣人把早餐给她放到床上吃。

大太记得那一次,她让周邦媛一个月没有睡过懒觉,每天早上七点,按时下楼吃早餐,什么毛病,结婚了在婆婆家里还这样。

陆松松就坐下来了,“没事,让她睡吧,有点累了,你们先吃,我们待会出去吃。”

这什么儿子,这样的儿子一般人看来就是白眼狼一个,你爹妈辛苦做早餐,然后儿媳妇赖床不起来吃饭,这也计算了,你们竟然还要出去吃好吃的,有没有良心了。

但是情况很特殊,家里面也没人计较,陶凤琴不是那样的婆婆,不然一家人早就打起来了,只是很暧昧的看了一眼陆松松,她觉得自己挖掘到了真相。

“奥,没事,你要不要先吃点。”

陶凤琴觉得年轻人就这样,晚上精力很旺盛了,干什么都没数,年少轻狂也理解了,她都怀疑陆松松昨晚上出去是不是那啥了。

陆松松其实有点饿了,看看桌子上什么都有,周邦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来,他闻着味道有点想吃了。

自己拿碗勺粥,也就是那么半碗,先吃一点算了,待会还要陪着周邦媛去吃。

就连大太都吃完了,你说这个点已经很晚了,陆松松看着周邦媛就觉得有点问题,因为他身上还穿着睡衣,现在进去怕吵醒了,衣柜有点声音,就在那里干坐着。

大太看不下去了,自己去敲门,看了一眼陆松松就进去了,周邦媛睡得天昏地暗的,大太直接就把门关上了。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陆松松都没来得及说话,心想大太肯定是收拾周邦媛的,但是门关上了,他也不好进去了。

周邦媛其实睡得差不多了,知道有人进来了,以为是陆松松,睁开惺忪的睡眼,感觉一脸的胶原蛋白,伸着手出来,打算让陆松松拉她起来的。

这时候,人特别矫情,就想亲亲抱抱举高高,结果彻底睁开眼睛之后,周邦媛吓死了,胳膊就那么耷拉下来了,一眼看到了大太,实在是受到了惊吓。

“奶奶你怎么在这里,你是要吓死我好去再领养一个是不是?”

呵呵,领养一个也比你这样的好,大太气死了,坐在椅子上看着周邦媛,“你能不能长点心了,大早上起来不说给你婆婆做点饭吃,你给我按时起来别睡懒觉行不行,以为这是在家里呢?”

大太始终觉得婆婆就是婆婆,你该有的姿态就得拿出来,也不指望周邦媛做饭,怕被饿死了,但是一起吃早餐这个事情很重要,她觉得周邦媛没礼貌,前几天她发现周邦媛按时吃饭,还觉得很高兴,孩子长大了。

“我在家里也不能睡懒觉。”

周邦媛咕咕哝哝来了这么一句,她也觉得自己很委屈,在家里是真的不能睡懒觉,在大太那边肯定不行,一两次也就算了,在那边常住的时候,大太才不惯着她。
结婚了以后更不行了,陆松松跟个变态一样,自己起来了就得喊她起来,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姿势喊她,不起来就跟个蚊子一样。

大太实在是懒得说话了,一直看着周邦媛,周邦媛没办法,被窝再暖和也就这样了,悻悻的拉起被子来换衣服,一会米看一眼大太,大太这才出去了。

愁死人了,有这样的孙女,实在是觉得很难看了,她还在呢周邦媛就这样,实在是太没有面子了。

陆松松这才进去了,看了一眼周邦媛在那里换衣服,自己去洗漱间了,先把水放一下,自己先洗漱了,一开始水有点凉,他就放一会,然后周邦媛后面用就是热的了。

“快点来洗漱,带你去喝早茶。”

看出来她情绪有点低,就喊了这么一句,周邦媛火速把衣服穿上,洗手间里传来了她响亮的声音,“我要吃好多,一定要吃芋头糕还有虾饺,我想吃的实在是太多了。”

瞬间就满血复活了,陆松松把牙膏挤好了就出来了,自己换衣服的时候,看了一眼周邦媛,觉得待会出去有点凉。

换好了衣服,知道周邦媛爱打扮,一般那样的厚重衣服根本不穿,就是羽绒服也就是那么一点点的东西,一看就是好看的。

翻了一下她的衣柜,里面根本就没有皮草,大太才有,上了年纪的怕冷。

“奶奶,那个水貂外套借我一下。”

大太也不问为什么,一件衣服罢了,直接就给了陆松松,“没事,你拿去吧,我不要了,家里面还有。”

结果一转眼,就看到周邦媛穿着出来了,还一脸的不开心,这颜色,周邦媛不喜欢,她就喜欢鲜亮一点的,穿皮草白色的最好看了,黑色的她觉得有点深沉了。

但是上身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么一打扮,贵气逼人。有时候少妇的气势,其实比老太太要大,因为年轻有一股子劲儿在里面。

只看到人家说老太太优雅有气质,没说过让人着魔的。,但是看了年轻一点的就不这样了,尤其是周邦媛这样刚结婚的,那就只能说充满了诱惑力,男的很多喜欢这样的,有机会就想着勾引一下。

因为很有魅力,看得人念念不忘,就想着多接触一下,最好能在一起,至于结婚不结婚的,大家也不介意,感情到了,人在那里就很有吸引力了。

她老大不高兴的穿上了,觉得自己今天没有很漂亮,喋喋不休的跟陆松松抱怨,“这衣服不好看,颜色我不喜欢,我的化妆品也不能用了,衣服鞋子也不能穿了。”

去门口的时候大太听了个正正好,好家伙,周邦媛你这是上天了,穿我的衣服也就算了,还说不好看,那么多衣服鞋子怎么就不能穿了。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这人就是折腾着想买新衣服了。这话说的是真对,就算是怀孕了,那衣服鞋子也到了最后肚子大起来才不能穿了,头几个月是看不出来的,一样的穿衣服就行。

但是很神奇的是,大太就没听见陆松松在那里说不行,换鞋的时候还很体贴的跟周邦媛拿出鞋子来,最后周邦媛就坐在小板凳上换鞋,出去的时候,陆松松就还顺便给她拿着包。

大太叹了口气,嫁个好男人对女人来说真的是太重要了,看看自己,再看看周邦媛,简直是女人的两个极端,什么男的才能这么喜欢一个人,连鞋子包包都很自觉的给你拿好。

这样的男人,即使大太这么多年,也没有看到过,基本上不存在的,这就想起了人家大师说的话,有福气运气好,可不就是运气好,不然一般这样的,丈夫一天打三顿。

还当个祖宗一样哄着你,不存在的,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确实是这样的,陆松松看着她在那里点这个点那个,一句话也不说,上次还是吃多少点多少,最后周邦媛可怜兮兮的付了钱,现在看看,风水轮流转,陆松松一个字也没有。

对于周邦媛简直就是毕生的包容全用在上面了,不觉得生气,就这样都很开心,能用钱解决的不是问题,看着周邦媛吃饭,觉得不是她在吃,是他儿子在吃饭,恨不得拿出最好的给她吃。

穿衣服,不喜欢就去买,他儿子高兴了就好,所以周邦媛就被他同化了,周邦媛才不在乎这个,我开心了就好,遇到你这样的,可不得使劲作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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