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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妹妹是个大美人——by月半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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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君缩了缩脖子,大手放在妹妹的肩膀上,将她挡在身前,不服气嘟囔:“上回我瞧见了,那个叫童秀秀的女知青给你送吃的了...”
  他家是条件好,所以不愁吃穿,但是大多人家吃食还是很紧张的,年轻姑娘给小伙子送食物,还能因为什么?
  虽然二哥没接受,但他瞧见二哥脸红了,他猜肯定是喜欢。
  曹留瞪着将妹妹当盾牌用的老四,脸更黑了:“瞧瞧你那出息,你以为六妹这小胳膊小腿的能挡住你?”
  说完这话,又板起表情:“以后不要让我再听到你说这些不着调的话,尤其背地里议论人家女孩子,不礼貌!”
  闻言,本来还一脸不正经的陈君挠了挠头,端正认错:“是我不对,以后不会再说了。”
  陈弄墨看了眼二哥,有些惊讶他会说出这样的话。
  所以...尊重女性这种思想,跟出生在哪个年代是没有关系的。
  还有就是...他到底喜欢不喜欢那个叫童秀秀的姑娘?
  ...不敢问。
  =
  客厅里。
  袅袅茶香飘散,陈秀梅牛饮似的连连灌了几杯热茶,才觉得暖和了过来。
  她一边脱厚袄子,一边好奇张望:“别给我冲糖水了,我喝茶就成...小子们呢?”
  去柜子里抓了一盘子干果的曹秋华将盘子放在秀梅手边,挨着她坐了下来后,撒了个善意的谎言:“不知道跑哪里疯了,你咋这会儿过来?今天不回去?。”
  陈秀梅也是山顺村的姑娘,算起来是跟曹秋华一起长大的老姐妹,只是后来嫁到了隔壁村,走动才慢慢少了起来,但两人的感情一直都不错。
  她是个风风火火的,也不扭捏客气,抓起一把花生,边剥边说明来意:“今个儿住我老娘家,过来还不是又有人托我来说媒?不是我说,你家的小子可是有不少人盯着呢,翻年武闻都29岁了吧?也就是他条件好,不然都成老光棍了,还有老三也能相看了,你到底咋想的?再拖下去外头话就难听了。”
  其实已经有风言疯语了,毕竟十里八村向老姐妹家这么好条件的太少。
  嫉妒眼红下,可不就什么难听的话都有。
  比如待价而沽,想要找城里媳妇,看不上农村的。
  又或者老大迟迟不结婚,肯定是前些年打仗时伤了子孙根啥的...总之,不是什么好传言。
  二十几年前,家里遭了殃后,曹秋华的性子就越来越淡,并不怎么喜欢串门子,再加上住的偏僻,也不会有人刻意到她耳边说三道四,还真不知道外头谣传了啥。
  但曾经她‘守寡’的那些年,也算切身体会过流言蜚语的杀伤力,大抵能猜到一二。
  想到这里,曹秋华面上本就不多的笑意更淡了几分:“管他们怎么说,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大离的远,我也只能在信里头催一催,关键还是看孩子们自己。”
  孩子自己不着急,她急有什么用?
  结婚还是要寻到正确的那个人才好。
  就比如她跟陈德茂,懵懂年华因为父母之命走到一起,虽也过得不差,到底少了如胶似漆、情投意合。
  后来他们各自遇到合适的人,才清楚差别在哪里。
  也正因为自己走过弯路,才舍不得叫孩子们再走一遭。
  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不管谁来做媒,曹秋华都不会给儿子们做主的原因。
  吃了一嘴花生的陈秀梅又端起茶杯灌了一杯茶,才咂摸两下嘴道:“我知道你,咱不给孩子们直接拍板,那样成什么人了?现在可是新社会,讲究个自由恋爱,但是做长辈的操心牵个线总没啥,合不合适的叫孩子们自己处去。”
  曹秋华好奇:“还是相中了老大?”
  陈秀梅摆手,圆盘子脸上满是得意:“不是,这次是曹留那小子。”
  “哪家的?”
  “我们村书记家的老闺女,跟你家老二一般大那个丫头,小姑娘长得挺俊,白白胖胖的,家里条件也好,除了被养的娇气了些,没旁的毛病,对了,还跟你家老二是高中同学吧?”
  曹秋华点了点头:“那姑娘我有点印象,是老二同学。”附近孩子都结伴去县里读书,她瞧见过几回,是挺俊的。
  见老姊妹有印象,陈秀梅来了精神,花生也不剥了,凑近几分问:“你觉得咋样?”
  曹秋华无奈:“我觉得咋样有什么用?还是得看老二自己。”
  “那曹留那小子呢?我问问。”
  “急什么?你今个儿不是不回去吗?晚上孩子回来我问过了,明天再给你答复。”
  闻言,急性子的陈秀梅只能压下心底的好奇,又闲扯了一会儿张家长李家短的话题,瞧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才忙忙起身告辞。
  曹秋华跟一直沉默坐在旁边听的陈宗起身送人。
  媒人上门,再是自己人也不好埋汰,曹秋华还给人拎了些自己蒸的红豆糕。
  陈秀梅脸上笑出一朵花来,一把接过揣进怀里:“我可不跟你客气,想你这红豆糕想了多少日子了。”
  曹秋华也笑:“明天还做呢,你下午来。”
  陈秀梅:“那我就不客气了,对了,你家新来的娇客咧?我还没瞧见过呢,听春梅姐说,小姑娘长得水灵灵的?”
  曹秋华面上的笑僵硬一瞬,知道老姐妹这是犯了老毛病,没好气的白了人一眼:“聿聿还小。”
  “哈哈...我就问问,习惯!习惯!”
  与此同时,厨房内,听八卦听的正热闹的陈弄墨“嗖!”一下缩回脑袋。
  =
  农历二十六。
  距离七一年的新年只剩4天。
  从前对于过年早已失去热情的陈弄墨,好像又寻回了幼时的期待。
  也因为久违的期许滋养了情绪,叫她恍惚觉得屋外的落雪,与风吹树梢的沙沙声,都诗情画意了起来。
  她虽没有说什么,但心里头已然自动挪出了一块空地,等待新年掉落进来。
  而将小姑娘眼底的晶亮,嘴角的笑意全都瞧在眼里的其他人,也被感染了般,纷纷揣着洋洋喜气往县城里出发。
  今日有大集,家家户户都有人往城里去。
  买卖皆有。
  姿态不一。
  唯一相似的,便是每张朴实的面容上全洋溢着蓬勃的朝气。
  陈弄墨他们一行人要出发去县城,并没有在镇上的集市逗留,与同行的村民挥别后便直奔汽车站。
  不怨他们这般赶,每天上午去县城的车只有一班。
  错过只能想别的办法,要么就是靠两条腿走过去,要么就是骑自行车。
  不管哪一样,在这个零下近二十度的刺骨寒冷里,到底比不得汽车自在。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去的早有座位。
  “哎?!”
  一家人上了车,离发车还有半个小时左右,空位还有大半。
  对于这个时代道路的颠簸程度,不敢恭维的陈弄墨正想着喊家人往前头坐,耳边就听到了四哥惊疑的声音。
  她下意识抬头,发现大家面色寻常的找座位坐下,只有四哥有些收不住眼睛,往最后面的一个姑娘身上瞧了几回。
  是个微胖的漂亮姑娘,浑身透着健康的色泽,只是眼神不是很友善的瞪着身旁的二哥。
  陈弄墨心中一动,突然就想起了前两天秀梅婶子给二哥说媒,却被二哥用不适合而拒绝的姑娘。
  想到这里,她便不再盯着人看,刚要转身眼前就是一黑。
  曹留无奈的伸出大手捂住妹妹的眼睛,不想小丫头脸太小,直接将她的整张脸都盖了个严严实实。
  陈弄墨...?
  曹留憋笑,轻咳两声将人拽到身边坐好才轻斥:“乱看什么?坐好!”
  陈弄墨...
 
 
第11章 
  陈弄墨本来还想跟二哥好奇几句,后面那位叫刘圆圆的高中同学。
  但等汽车启动,再大的好奇心,也被寒风给掩埋了。

  中巴车不知残喘了多少年,启动后寒风便熟练的顺着边角缝隙中吹了进来。
  从镇上去县城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陈弄墨全程都将脸埋在围巾里。
  一开始是因为冷,后来一路上客,人多了倒是不冷。
  但途中有人拎着活鸡鸭上车,满车厢的粪便味道差点没把她给送走。
  颠簸、拥挤、异味...好容易艰难渡劫成功,被二哥护着下车的陈弄墨弯腰撑膝,大口喘气,无比思念后世的便捷。
  “离合作社还得走十分钟左右,我背你?”见小姑娘小脸苍白,曹留担心提议,心里则想着,往后得盯着六妹多吃点,这身体素质也太差了,还瘦的厉害,一只手就能提溜起来。
  陈弄墨拒绝:“不用,我吸几口新鲜空气就好。”
  曹留皱起浓眉,刚要再说什么,旁边就传来了一声娇哼:“哼!矫情!”
  陈弄墨下意识回头,还不待看清楚什么,就又感觉有东西往怀里砸了过来。
  她本能伸手去捞,是两颗硬糖。
  “那是橘子味道的。”刘圆圆站在两人不远处,微抬着下巴,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
  只微红的眼眶,还是出卖了她的真实情绪。
  见状,陈弄墨心中轻哂,明白这姑娘定然是被拒绝后,面皮薄,下不了台。
  就是吧...她捏了捏手心里的糖果,慢慢弯起了眼,挺可爱的姑娘。
  曹留显然也想到了,所以并没有计较她方才的态度,只是抿直了唇看了人一眼,就又转向妹妹:“走吧,爸妈喊我们了。”
  陈弄墨剥开一颗糖果塞进嘴里,酸甜的味道瞬间在口中蔓延开来,压住最后一丝反胃感,她朝着人笑:“谢谢!”
  刘圆圆脸一红,不好意思再去看那个漂亮的小姑娘,而是冲着曹留凶巴巴道:“是我爸说你好,才不是我喜欢你的!”
  撂下这句话,她便甩着两条黝黑的麻花辫,转头大步跑开了。
  “哥,她挺好的呀。”口是心非的软和姑娘,分明很喜欢二哥。
  曹留拍了拍妹妹的帽子:“我想参加年后的招兵,还不想结婚,何必耽误人家。”
  听得这话,陈弄墨没再问什么,回头看了眼已经跑出一段距离的刘圆圆,便朝着不远处等着他们的秋华妈妈走去。
  只是才迈开几步,她就被脑中突然冒出的记忆给惊住了,脚步也不自觉停了下来。
  “怎么了?”
  陈弄墨眨了眨眼,敛掉眼底的惊愕,仰头看了眼二哥:“没什么,咬糖的时候咬到舌头了。”
  曹留没多想,笑着打趣:“这是馋嘴了。”
  “秋华妈妈,二哥说我馋嘴!”
  听了小闺女告状的曹秋华笑着帮腔:“那等会儿咱们买东西都不给他吃,谁叫他不馋嘴呢。”
  陈弄墨并不是真的只有15岁,刚才那般说也只是为了转移二哥的注意力,如今被这般哄着,反倒先红了脸。
  见状,曹秋华好笑的拉着小丫头往合作社走去。
  越是年底,采买的人越多,可得再快些。
  =
  从秀梅婶子上门说媒那天晚上起,陈弄墨就觉得刘圆圆这个名字很熟悉,却没有多想,只以为这个圆圆两个字太过常见。
  一直到方才,头一次知道二哥的目标是当兵时,她才恍然想起熟悉感从何而来。
  原书中,男主角陈武闻不仅妹妹的结局凄惨,就连大弟曹留,书中同样篇幅不多的配角,也不尽如人意。
  想到这里,被秋华妈妈牵着走的陈弄墨抬头看了眼走在前头,与宗爸爸一起为她们挡风的高大身影。
  曹留,曹留。
  当年曹秋华给儿子取这个名字,就是想要为给曹家留下香火,这个时代的人很信奉子嗣传承。
  但...曹留一生未婚。
  而原因,也就是出在给她糖果的刘圆圆身上。
  具体发生了什么,其实陈弄墨已经记不清楚了。
  毕竟在原书中,曹留与她一般,只是个笔墨不多的配角。
  她只囫囵记得,二哥通过了新兵选拔,去武装部领军装回来的路上断了腿。
  严格来说,是为救高中同学刘圆圆。
  但为什么救,又为什么断腿,陈弄墨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只知道,最后二哥软组织挫伤严重,肢体坏死,出现了不可逆的损伤,最终被截了肢。
  做手术时,他的身上还穿着心心念念的军装...
  同时,陈弄墨也想起了书中大哥陈武闻对于曹留的惋惜。
  他说大弟无论身体素质还是脑子都不比他差。
  大学刚停那会儿,还在读初中的曹留便与家人说了他对于未来的新规划。
  他要拿到高中毕业证书后去应征入伍,再在部队里拼搏几年,去争取内推的大学资格。
  是的,他想读大学。
  从始至终,目标明确!
  但所有的规划与憧憬全都止步于一场车祸。
  虽然改革开放后,曹留依旧凭着自身的本事与兄弟们的帮扶,打下了一份不菲的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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