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谣——by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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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笛子上的点点血迹,她的心痛,他以为只是人生的一个片断,却不料成了他一生的心痛
原来一切都清晰得仿佛昨日发生,她搁下笛子,转身而出的一步步依旧踏痛着他的心
鸳鸯藤前,为什么会残忍地把袖子从她手中一点点拽出孟西漠,你当年怎么可以对她如此残忍对自己如此残忍为什么不可以放纵自己一回
如果第一次听到曲子时,他说了“好听”。
如果她凝视他时,他没有避开她的视线。
如果她握住他的袖子时,他没有拽出。
如果她飞跃上墙头时,他能开口解释。
如果在他病中,她抱着他时,每一句的许诺都是真的
如果如果人生偏偏没有如果。
不知道痴看了多久,屋子内渐渐昏暗时,他才惊醒。
月亮已经要坠落,这是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新的一天要开始了,可他却要永远退出她的生命。
霍去病和她是般配的。
他能陪着她纵横四海,能驰骋万里,能爬最高的山,趟最急的河
而自己
孟九低头看着自己的腿,从此后,这一生都只能依赖轮椅了。
一方绢帕,却是万千心思。
他提起笔又放下,放下又提起,最终还是没有能写下“玉儿”二字。
他无法和她诀别,只能用“霍去病”开头。
玉儿一进哈密就能看到金色为沙漠,碧色为泉水的月牙泉形状的医馆招牌,和当年她戴过的耳环一模一样,她会立即明白到哪里去接逸儿。
当日在月牙泉边月下偶遇时,他因为霍去病在他面前故意重重说出“夫妇”二字而有几分气,也想看看霍去病看到玉儿对这个招牌反应时的表情,此时却后悔用了这个招牌,现在他宁可玉儿永远不要想起他。
当“相见无期”四个字写下时,他面上奇异地带着笑,可笑下的那颗心却刹那间灰飞烟灭。
玉儿,这是我能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了。以你的性格,如果知道我的双腿因为替霍去病解毒而彻底废掉时,恐怕再不能安心和霍去病去过你们的畅快生活,可我要看的是飞翔着的你,而不要看因为内疚愧欠而被羁绊住的你。
清晨的阳光斜斜打进了屋子,榻上的二人被一片紫醉金离的华光环绕。
孟九微笑着想,他们的世界是属于阳光的。
孟九握起了玉儿的手,迟疑了一瞬,缓缓低下了头。
唇,深深地落在了她的唇上。
玉儿,原谅我做了小人,原谅我对自己的放纵
她的唇和想象的一样,甜蜜、芬芳、温暖,可这个过程却是永远都没有想象到的是一种痛到骨髓的苦这唇齿间的缠绵,口舌间的旖旎,是以绝望为烙印
良久后。
他抬起了头,把她的手放在了霍去病的手中,决然转身,推着轮椅向外行去。相见无期
“在木棉树空地上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猜又猜。
在柳树荫底下坐上一阵,
把巴雅尔的心思想又想。
西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望过了。
北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侧面望过了。
东面的高粱头登过了,
把巴雅尔的背影从后面望过了。
”
榻上的人儿还未苏醒,这一次她没有看到他的背影,而他也再未回头。
一人一驼缓步而行。天山雪骆虽然可以奔驰如电,但从此后,因为他的腿,要委屈了这匹神俊的骆驼。
不过现在,他宁愿它慢点,再慢点,可既使再慢,雪驼依旧会带着他一步步远离了她。
碧空万里,绿草接天,阳光明媚。白色的羊群、黑色的骏马,如散落的珍珠一般点缀在绿绒地毯上。矫健的牧人正纵马驰骋,美丽的姑娘哼唱着牧歌,歌声欢快愉悦:“云朵追着月亮,巴雅尔伴着伊珠,草原上的一万只夜莺也唱不完他们的欢乐”
他不禁停下了骆驼,怔怔听着。
这一生,快乐曾经离他很近,但终究错过了。
心如刀绞,一阵剧痛下,他俯在驼背上咳嗽起来,半晌都抬不起身来,嘴里一股腥甜,未及反应,骆驼雪一般白的毛皮上已落了几点黑红,原本该是鲜红的血,却透着郁郁黑气。他淡然地看了一眼,随手挥袖,替骆驼擦拭干净。
草原上的风夹杂着花草香吹过他的身子,胜雪白衣飘浮间,只有地上的一个孤零零黑影变换相伴。
日出时的壮美色彩已经散去,此时聚散无常的天边流云恢复了白色,他心中忽有所悟,轻拍了下骆驼,催其快走。取出腰间的笛子,伴着牧女的歌声吹起了曲子。雨后霓虹,云海日出,春日繁花,人世间的美景大都难以拥有,不过驻足时,曾经历过的美丽已经足够了。
笛音清灵,和着牧女的歌声直冲云霄。孟九眉眼间的痛楚仍在,面上却是带着一个浅浅的笑。
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
全文完:
最后的告别语
到此为止,这个故事在我心中真正画上了句号。
其实书上有一个后记,可是我不想用那个了,在我心中这是它最初开始的地方,也是最后完结的地方。
我想和这里看过它的朋友告个别。
这个故事从去年二月份开始写,到下册的初稿,断断续续的修改,似乎一直持续到出版前夕,大概十一月底,或者十二月初记不清了,还大改了一章。
这个故事是写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故事笑,目前而已,也只写完了两个故事,步步惊心从开始动笔到定稿,似乎只有不到五个月时间。那时候比较闲,又刚到美国,认识的朋友不够多,唯一娱乐:写故事。
也许都是借口,有人说越忙才越能写。大概只是比较慎重,和一种理性思考文字的过程。
这个故事,写得比较慎重,改了又改,因为这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
这个故事,大概是写过的故事里面,最让我心情愉快和幸福的故事。
写它的时候,我自己会常常写着写着傻笑,也会走路的时候,望到蓝天,就笑了。
还会看到美丽热烈的花就想,人生就该这样呀
轰轰烈烈地开一回,一回就够,甚至一次就够只要开过,只要燃烧过,只要热烈过,一年,一月,甚至一天。
很开心,很幸福的感觉。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十七八九岁的年级,到结束时,他们仍然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这个故事本就该是年轻的,放纵的。
到后来慢慢沉重,是不是因为年经时的激昂,年轻时的狂傲,年轻时的飞扬,总是会遇见社会的挤压连那么骄傲,那么热烈的小霍都不能逃脱不能逃脱社会,不能逃脱那些“老人”们已经划好的游戏规则
我们在微微的痛苦中艰难的蜕掉年轻的尖锐,我们用渐渐磨平的温和稳重礼貌谨慎谦虚虚伪冷漠融入了一个个方格的社会,如果一不小心越界,小心会刺痛你的不遵守游戏规则的人,要付出代价的
可是小霍呢我想象不出来。所以他只能死亡
可是因为他是小霍,因为小玉,因为小九,总是会有幸福的感觉,我不想太难受,所以我任性自私地满足了自己的希望。
我十分喜欢这个故事,大概是因为写作过程的快乐。这里面有一些永远属于年轻的东西。属于明媚的东西。
也因为他们三个人带给我的快乐。
还因为你们,那些点点滴滴的言语,那些曾经的鼓励。
十分感谢曾经陪伴我走过这个故事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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