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小幸福——by麻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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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才意识到,以前自己男人在她妈心里到底是什么样一个形象,能忍下这么一个“丑”女婿,她妈真是一个开明的妈妈了。
这个世界的哥儿追求柔和俏,村里的哥儿因为家庭条件的缘故,也得下地干活,不免就养的黑了些,壮了些,可这也是相对的,在这些黑和壮里,闫肃还是独一份的。
要知道凌国,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在的国家,哥儿平均身高一米六五,姐儿平均身高一七零,就算有偏差,那也就是在这个数值上下浮动,而闫肃,足足一米八出头,姐儿都不一定有他来的高呢,再加上他还壮,他还黑,这么一来谁还愿意娶他,这不是等着妻主的威严和脸面都受到影响吗。
现在超出哥儿平均身高的闫肃和矮于姐儿平均身高的凌甜站在一块,其他人心里的想法只有一个这两口子将来夫妻生活无法和谐啊。
一路上吹吹打打的,外加听了一耳朵那些送嫁男人自以为隐蔽,实则吵闹的“八卦”,还没到家呢,两人就把现在的情况理得差不多了。
这边万金枝以及凌国栋他们也已经发现自己穿来了女尊世界,此刻正在家里等着二闺女把女婿娶回来呢。
婚礼热热闹闹的,闫肃被送进了喜房,人多眼杂的,除了凌壮这个哥儿,就连凌甜豆没法在屋里多待。
“二姐夫。”
凌壮给闫肃端了碗热腾腾的面过来,让他先填一填肚子。
闫肃没有急着吃,两个人在屋里,他也不需要戴什么红盖头,看着自己旁人口中国色天香,水灵灵俏生生的妻弟,闫肃第一件事就是找镜子,然后照照自己现在的模样。
铜镜里的脸照的并不算清,但怎么看都是一个浓眉大眼看上去精神极了的男人,闫肃做了个表情,也没察觉哪部分有缺陷。
照着肉眼可见的手臂手背来看,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肌肉结实,孔武有力,哪个地方都和丑扯不到关系啊。
闫肃放松地笑了,一定是那些人嫉妒他健壮的身躯,恶意重伤他。
心情大好的闫肃回到座位上,大口吃起了小舅子给他端来的面条,心情愉悦了许多,这个身体似乎因为要穿喜服的缘故,挺长一段时间没吃饭了,正好他还真饿的慌,面盆大一碗面条,不一定够他吃。
想着晚上的床上战争,那是体力活,积攒了几十年呢,到时候吃完了让小舅子再去盛一碗,晚上好办事。
面吃了一半,闫肃忽然间后知后觉,抬头死死盯着小舅子白面皮似的脸和有些文弱气的面容,意识到了一个他一直以来回避的问题,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他咽下嘴里的面条,一下子没了胃口,整个人都提不起劲来。
晚上送走了最后一个客人,重逢的一家再一次以缺少可怜的奥利的形式,相聚在了一起。
“妈,你觉得我长得好吗”
闫肃迫不及待的,第一句话就朝万金枝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违心的话万金枝说不出口啊。
“既然都在一块了,好好过日子就成了,妈不嫌弃你。”
她纠结了好一会,蹦出这么一句话。
闫肃心碎了,感觉不会再爱了。
第141章 全家游-女尊
明明是吃肉的好日子, 可人生观世界观受到极大挑战的闫肃却怎么也打不起精神来。
“甜甜, 你说我长得好吗”
闫肃将背对着他的媳妇掰过来, 撑开她的眼皮确保她的视线对准自己这张脸问道。
“好好好好好。”
凌甜很困啊, 这已经是闫肃不知道第多少次问她这个问题了, 他不烦她还烦呢。
“你是嫁给我又不是嫁给我妈,我觉得你长得好不就够了,至于我妈, 只要我爸在她眼里好的就好了, 她觉得你好不好看,这重要吗”
凌甜看着闫肃可怜巴巴的模样,也不打算再睡了,坐起身来打算和他说个明白。
“你在我眼里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男人, 我喜欢你的脸, 喜欢你的身材,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你这个人, 不论你变成什么模样, 只要你是闫肃。”
这算是甜甜头一次那么明确和闫肃表达她对他的喜欢, 直白的话让闫肃的脸颊有些冒火, 不过因为只点着昏暗的蜡烛的原因,他的羞涩有些看不分明。
“早点睡吧,明天早上还有许多事呢。”
凌甜看闫肃不说话了,就当他是听进去她的话了,拍了拍他的肩膀打着哈欠就要躺下。
“甜甜,你说大姐夫在妈眼里是不是比我长得好”
她刚闭上眼, 闫肃倒是不纠结在丈母娘眼里他是丑是美了,而是另辟蹊径和毕天佑争起宠来。
凌甜朝天翻了个白眼,深呼吸了好几口气,还是选择安抚身边这个心灵受到重大创伤的大型犬。
“我喜欢你,我妈喜欢我,只要我一直喜欢你,我妈就会一直喜欢你,你长得好不好,你和大姐夫比长得好不好都不重要,反正在我妈眼里你们俩哪个都不会有我爸长得好,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睡觉,想想你明天早上起来要是带着两个黑眼圈,在妈眼里岂不是更难看了,当然,我是不会嫌弃你的。”
凌甜觉得自己就和在说绕口令似的,差点没把自己也给绕晕了,也不知道身边这个男人有没有听进去。
“甜甜,我也喜欢你。”
媳妇的告白是要及时回应的,闫肃僵着一张脸,忍住内心的冲动说道。
声音轻轻的,也就是夜晚寂静,不然还不一定能让人听见。
别看他经历了多少个世界了,本质还是那个闷骚又羞涩的男人。
经过媳妇的劝解,闫肃也不纠结好看难看的事了,横竖媳妇觉得他好看,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好看。
至于丈母娘,那不是他的问题,而是这个世界对他的森森恶意。
不纠结这个问题了,闫肃自然就想到了某种传闻中能让人很愉悦的运动。
掰掰手指算算,这都多少年了,他快当了正常人半辈子的和尚了。
“干嘛干嘛,别动手动脚的。”凌甜惊恐的声音。
“甜甜,你好软好香啊,和你的名字一样吃起来甜甜的。”
“你的手停住,别往下摸了。”声音变得有些怪,扭捏中带着欲拒还迎。
“甜甜,你声音好好听啊。”男人的喘息声加重,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暧昧。
昏暗的房间里窸窸窣窣声音响起,让人面红心跳。
“不行了,再不睡明天起来带着两个黑眼圈妈会嫌你丑的。”
常年不吃肉的男人一旦开荤就没个节制,凌甜的嗓音都哑了,软塌塌的手推着身上那宽厚结实的胸膛。
“没关系,反正在妈眼里我就是丑的,不管有没有黑眼圈都一样。”
吃到肉的闫肃觉得那都不是要紧的事了,他恨不得把身下的女孩整个和自己揉为一体,丑不丑的,分不出脑子去想那件事。
“甜甜你累了就先睡,我自己动就好了。”
不老实的男人亲亲小姑娘的眼睛,再亲亲小姑娘的鼻子嘴巴,细细碎碎的痒感让人压根就睡不着。
一整个晚上,凌甜觉得自己就像是那海面上的孤舟,随着某个男人的掌控,上下漂浮。
分房,一定要分房,不然这日子没发过了。
这是凌甜临睡前,脑海里唯一的想法。
按照凌国的风俗,新嫁的夫郎都是要早起给全家做一顿饭的,然后再跟着家中长辈,去给族中长辈敬茶扣首。
万金枝的爹娘早就死了,她就是山脚下打猎为生的猎户,但是在这个村庄里,她还是有不少族亲的,烧早饭的事可以免了,可给族亲敬茶的礼仪确是免不了的了。
因此看着时间差不多快要到了,万金枝就敲响了闺女的房门。
凌甜是被闫肃伺候着穿完衣裳,然后搀扶着出来的。
好家伙,那眼下一圈青黑的,相反闫肃神采奕奕,看上去就和吃了仙丹一样。
感情这丑女婿是个妖精,还是能吸人精气的那种,看她闺女被吸成什么模样了。
万金枝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作为女尊国的女人,万金枝从头到尾就没想过让闺女和女婿节制一点,光想着让闺女怎么补足身体压回去了。
她们堂堂大女子,怎么能在炕上被自己男人比下去,这是丧失女郎尊严的一件事,万金枝估摸着这些日子自己应该进山打头鹿,给闺女喝点鹿血好好补补,争取再接再厉。
做到饭桌上,全家人除了凌国栋和万金枝,还有没成年没媳妇的凌壮同学好一些外,凌娇凌甜都是一副被压榨过度的模样,谁让毕天佑上一世当了好几年的鸡呢,重新恢复男人的身躯,他也是很激动的,难得用他并不怎么强壮的身体,超常发挥了一次。
吃完饭,商量了一下关于找奥利的事,全家人就整理好着装朝祠堂走去了。
“诶呦,那就是万家的二儿婿吧,这模样真是丑死人了,晚上睡觉不关灯,女人能压的下去”
“谁说不是呢,你看看万家那儿女郎的模样,走路的时候腿都是软的,还时不时地揉着腰,对着这样一个粗糙的哥儿,岂不是让女郎在床上受累了。”
闫肃一路上受着村里人的打量,他头一次知道,原来男人八婆起来比女人更过分,因为女人们八卦还知道压低声音,听不见自然就不会难受。
天知道这个世界的男人是怎么回事,他们背后议论别人,都不知道压低声音吗,这话和直接往他耳朵边说有什么区别。
“多看几眼万家的小哥儿洗洗眼睛,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长的,白白嫩嫩,又娇又俏,还有那小腰,我担心用点力都能把他恰折了。”
“也不知谁家女郎好福气,能娶到这样的尤物。”
尤物凌壮:
虽然被夸了,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开心。
万家的屋子离村里算是最远的了,因为万金枝她们家是祖传的猎户,当初先辈建房子的时候,图方便就干脆把房子建在了山脚下,祠堂在村子的中心,是村里几个大姓一起修建的,这一路走了足足二十多分钟,他们一家也忍受了二十多分钟的打量。
等到了祠堂,隔绝了外面的视线,只剩下万氏宗族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辈,闫肃这才觉得好了一些。
“按惯例,凡是成了家的女郎,都能从族中领到一两银子,一块宅基,还有一头猪仔和三只雏鸡三只雏鸭,找时间,你们就去我那儿领吧。”
凌甜和闫肃叩完首敬完茶,族长放下茶盏对他们说道。
万氏宗族算是附近几个村里比较大的宗族了,族中有族田,每年的田息一部分用于修缮宗祠,还有一部分用于族中女郎念书,剩下的基本都回馈族人,老无所依的族人能用这笔钱得到赡养,孤而无长的幼儿也能用这笔钱直至成年,剩下的,是万氏宗族的惯例,相当于给每一个刚组成的小家庭一笔安家费。
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万氏宗族做的还是很不错的,也是因为这样,有不少哥儿愿意嫁到万姓人家来,至少背靠这样的宗族,也相当于有了一个保障。
在来之前凌甜和闫肃还真不知道这事,万金枝都离开这个时代那么多年了,也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实际上要不是昨天喜宴的时候有人提醒她,她或许都忘了带闺女和女婿来祠堂了。
听着族长说到猪,闫肃的眼睛就亮了,只是让他把家族事业发展到女尊国的节奏啊。
作者有话要说: 又是一年一度的开学日子,明天开始恢复二更
第142章 全家游-女尊
“金枝啊, 你们家的鸡崽鸭崽换不换啊”
一家人去族长那儿领完新婚夫妻该领的东西出来, 就被几个模样勉强算是端正, 却一硬是要装出一副娇态的男人给拦下了。
这个世界的哥儿似乎都是这样, 除了万金枝外的凌家其他人都有些受不了这个调调。
“你们要是愿意的话, 我们拿一头猪崽和你们换两只鸡崽一只鸭崽,或是两只鸭崽一只鸡崽。”
这两个哥儿也算是村里的体面人,这一点从他们脸上抹的脂粉, 以及头上那根银簪子看得出来, 或许是因为有求于人的缘故,他们的态度很好,都没有露出嫌弃闫肃长得丑的意思。
闫肃有些奇怪,这个世界猪肉不受欢迎吗, 一头猪崽的价值怎么都不应该等同于三只鸡鸭崽啊。
实际上确实如他知晓的那般, 猪的价值比鸡鸭高得多,只是那也是养成后的猪才会凸现出来的差别。
因为养猪需要的饲料多, 养一头猪意味着很大的成本支出, 一旦饲养的肉猪中途出现什么情况死掉, 猪肉就贱价了, 这一点所带来的耗费是巨大的。
对于普通的农户而言,养死一只鸡或是一只鸭还能承受的起,可养死一头猪所带来的的亏损,可能会将全家人当年的收入折损大半,因此万氏宗族不少人得了猪仔会选择和愿意养猪的人家换寻常的小家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