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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70年代好生活—— by易楠苏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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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丽看着宋向民两眼放光的模样,心里有些得意。这世上有谁不爱钱呢。她就不相信宋向民看着这么多钱会不动心?
可是让她失望了,宋向民惊讶之后,立刻把钱盒子盖上,飞快地塞到床底下。
放完之后,宋向民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一脸石化的宋春丽,总觉得她的表情有些奇怪,不过,他向来心粗也没多想,反而嘱咐她,“这是咱妈的钱盒子,可别让她知道了,要不然少了钱,她就怪到咱俩的头上了。”
宋春丽神色复杂地看着她二哥,她只想掐着他的肩膀狠狠地摇晃他的身体,把他骂醒,“你是不是傻呀。”
不过,即使她这么做了,对她也没有好处,何必呢。
想到这里,她低下头,乖巧的应了一声,“好”。
吃完饭之后,三个孩子就背著书包一起上学了。
宋向民和宋春丽两人上的是初中,需要到镇上。
宋向党上的是小学,在隔壁村,走的路程并不多。
宋向民一向跳脱,宋春丽走得比较慢,和她一起走,他三步一回头等她,颇有几分不耐烦。
宋春丽看了一眼乖巧的小弟,立刻对宋向民说,“二哥,你先走吧,我慢慢走就成。”
宋向民有些不放心,“你一个人不安全吧?”
宋春丽抿抿唇,笑道,“二哥,咱们国家走的是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是老百姓当家作主,学习的是雷锋同志好人好事的精神,怎么可能会有坏人出现,你放心吧。”
宋向民看着小妹又说些空落落的大道理,平时他就特别厌烦听这些,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居然能扯到一块去,他也是服了这些人,当下立刻跑了,丢下一句,“你慢慢走吧。”
宋春丽看着他欢快的背影,有些得意。
她转过身,看向宋向党,“小弟,你想不想吃糖?”
宋向党眼睛亮晶晶的,那渴望的眼神溢于言表,“想吃。”
宋春丽笑眯眯地点头,小声地凑到他耳边嘀咕了一句,“咱们床底下有一个钱盒子,里面有钱。”
宋向党虽然很馋,可他毕竟有八岁了,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人,当下就有些犹豫了,“那是咱妈的钱吧。”
宋春丽自然知道他在犹豫什么,歪着身子,搂住他的肩膀,小声道,“是啊,我们不拿多,就拿一块钱,买一点水果糖慢慢吃。”顿了顿她又道,“再过些日子就是夏天了,咱们可以买冰棒吃,你再也不用眼馋陈明好了。”
听到二哥提起陈明好,宋向党眼神一黯,他们家这么穷,陈明好家的爸爸妈妈都是工人,陈明好有自己没有的铅笔盒,圆珠笔,好看的书包,甚至大夏天的,他还可以请班里玩的好的同学吃冰棒,可这些,他通通没有。可是,如果他偷了妈妈的钱买东西吃,哥哥知道了,一定会打他的。
想到自家大哥前些日子发过一回火,他忍不住瑟缩了一下身子。
宋春丽见他脸色一直变换,似乎还有些担忧害怕的意思,顿时明白了,立刻道,“你不用担心被咱妈知道。如果,她发现钱少了,你就说钱是你二哥拿的。”
宋向党有些犹豫,扭头看向宋春丽,“这样不好吧?”
宋春丽板着脸道,“你不是也不喜欢你二哥吗?他都不肯带你玩。”
宋向民的确不喜欢带宋向党玩,一是因为年龄相差太大玩不到一块儿去,二是因为宋向党有些婆婆妈妈,三是因为他年纪小的缘故,范菊花常常偏向他。向民的性子大大咧咧,可不代表他不介意,所以对母亲的差别对待,他觉得不满就有些疏远向党。
宋向党想到不肯带自己玩的二哥,那点犹豫又消失了,抿抿嘴道,“我听你的。”
放学回家的时候,两人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从铁盒子里拿出一块钱。
宋向民原本想着一人五毛的,可宋春丽却摇头不要,“我不需要钱,你拿着吧。”
宋向民见她不要钱,也不好推拒,等他从隔壁村的代销店买来了水果糖的时候,又分了一点给宋春丽,看到她喜滋滋的收下了,心里那点忐忑也踏实下来了。
正如,宋春丽想的那样,范菊花很快就发现了钱少了。
她每天的任务就是趁着孩子们上学不在家的时候,数一遍钱。
前两天没数是因为宋向军让她到镇上粮店买种子和小鸡苗。为了怕去的晚,她从铁盒子里拿了五块钱就直接出发了。
第二天,数钱的时候,她才发觉这数目不对。
大团结少了一张,一元纸币少了两张,还有六张一毛钱和五张一分钱。
如果是小偷,不可能只偷这么点。
所以,一定是家贼。
二房和三房的人没有钥匙,不可能会进来,只有几个孩子有可能了。
她把这事儿告诉宋向军。
宋向军听了直皱眉。
二弟和小妹都十四岁了,小弟也八岁了。都已经要脸面的人了。
他想等着他们放学回来挨个问。安慰好范菊花之后,扛着锄头就到那山里除草。
可范菊花却等不及了,直接把堂屋的大门插上,在卧室里翻找。
最后,在宋向民的一件衣服里翻到了十一钱,里面还有两颗水果糖。
拿着这些罪证,范菊花气极败坏,等宋向军回来的时候,立刻把证据拿给他看。
宋向军皱着眉,“这也不一定是向民干的,他……”他真的不希望是向民干的。只是一想到前世,向民那么冷心冷肺,连家也不回。现在,他做出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等宋向民回来的时候,宋向军还是给他面子的,直接把宋向军叫到没人的地方质问他。
宋向民有些发愣,不可思议地看向自家大哥,“大哥,你怀疑我是小偷?”
宋向军没有回答,定定地看向他,“妈在你衣服口袋里翻到钱和糖果。”
宋向民有些跳脚,梗着脖子涨红脸大声摇头,“我没有偷钱。前天,我是看到妈的钱盒子在床底下了,可是我没有拿。不信,你问春丽。不对,不对,既然不是我偷的,那就一定是春丽偷的。不行,我得去问问她!”说着就要跑回家找春丽问问清楚,宋向军伸手拦住了他。
宋向军微微皱眉,春丽也知道这事儿。
他看着二弟真诚不作伪的神色,有些犹豫,如果不是向民,那就是春丽了。
可,一想到前世那个照顾妈妈和弟弟牺牲自己幸福的小妹时,他又有些不相信是春丽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突然发现,我的男主重生并不是金手指,反而让他陷入迷茫……

第16章 、
宋向军眯着眼睛紧紧地盯着向民的双眼,他的眼神澄澈干净,带着点坚毅与受伤,让宋向军心里一窒,他很严肃地说,“向民,小偷小摸这种事情一旦做了,就会养成习惯。一辈子就毁了。”
宋向民有些抓狂,这意思还是认为钱是他偷的呗?他大哥不信他的话,一味的相信春丽。是不是因为他成绩比春丽差。所以,他大哥才怀疑他的。
想到这里,他深深看了一眼宋向军,“大哥,不管你信不信,我没干的事情我绝不承认。”
说着,推开宋向军的胳膊一股脑跑了。
回到家的时候,宋向民又找宋春丽质问一番,宋春丽自然不肯承认。两人炒得人仰马翻的,谁也不肯承认自己是小偷。
二房和三房的人都在新屋那边,并不在家。他们家又靠近村后面,还是路口,没什么人过来。
除了,范菊花拉架也没有旁人了。
纠缠在一起的三个人也没有注意到,站在角落里的宋向党僵硬的身体。
这事的结果,就是谁也不肯承认。
宋向军站在大门口定定看着宋春丽有些心虚的辩驳。他闭了闭眼睛,有些失望,刚才他是故意激怒向民,他性子这么冲动,一定会过来找春丽吵架,如果真是春丽做的,她一定会心虚。
没想到,还真的是春丽做的。他有些怀疑,前世那个牺牲自己幸福,是向党心中的好姐姐,妈妈口中的好女儿是不是真的。
宋向军还不知道该怎么教育春丽,范菊花却首先感觉有些不对劲。两人吵架的时候,明明是向民理直气壮,那肯定就是春丽拿的了。
但,谁也没有想到,过来承认错误的居然是向党。
他昂着脑袋,红着双眼,哭成泪人似的,“妈,钱是我拿的,让哥哥姐姐别吵了。”
范菊花这才知道钱是向党拿的。
范菊花看他哭的那么伤心,也就没有追问剩下几毛钱的事。
等范菊花回屋做饭了,宋向军让向党把前因后果都讲了一遍,重点问的是他拿的钱,再对上他妈妈丢钱的数目,心里有数了。
向党也是背了黑锅。
他揉揉眉心,有些不敢置信。如果之前还是怀疑的话,现在就是石锤了。
他板着脸看向党,严肃又威严,“不经过别人同意拿走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小偷。你现在承认错误了,很勇敢,可不代表你没有错。为了让你认识到这个错误,大哥罚你扫一个星期的地,任何人都不许帮。”
向党被大哥严厉的表情吓得半死,赶紧点头,忙不迭地跑到堂屋后面拿起扫把扫地。
宋向军满意地弯了弯嘴角。
他往外扫了一眼,看着院子里的两个人都停止了争斗,却像是仇人似的,互相不理睬。
宋向军把两人叫到村东边的麦田里,这边几乎没有人会过来。
向军首先给向民道歉,向民看着自家大哥很真诚的认错,也没有不依不饶。向军从自己兜里拿出五毛钱递给他,向民却像是炸了毛一样睁大双眼,“这啥意思?还是不相信我吧?”
宋向军把钱塞到他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脸欣慰地看着他,“大哥只是欣慰你长大了,看到那么多的钱也不心动,是个好孩子。”
向民眼圈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其实没大哥说的那么好,大哥不相信他的时候,他心里还是怪大哥的,觉得他眼瞎。
宋向军却仿佛没看到他羞红的脸,拍拍他的脑袋让他回家,“快回去吧。”
等向民拿着钱跑回家了,才把视线投向春丽,那带着审视的目光让她有些头皮发麻。
大哥摆明了是知道实情了,也怪她做事不周全。虽然她想让向党顶缸的意思,可价钱对不上呀。
她也没想到大哥会这么细致,他以前不是最糊涂的吗?怎么变得那么斤斤计较了?宋春丽有些想不通。
“春丽,这事情究竟是怎样的,你知我知。”
宋春丽有些难堪,怪大哥丝毫不给她留脸面,她咬咬下唇,想要给自己辩驳。
宋向军却很认定了似的,他前世跟在大老板身边,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要不是他先入为主,也不会看不清她的为人了,他板着脸,义正言辞地说,“我希望你能改邪归正。别想那些歪门邪道。”
他现在怀疑,小妹上辈子的悲剧其实未必是为了家人才造成的。有可能是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嫌贫爱富,喜欢享乐的。就比如说,许多父母会抱怨自己是为了养孩子头发才白的,好像没有孩子,他们就能长生不老似的。其实,他们都会老,这是自然规律。孩子根本不是主要原因。
春丽也一样,如果她本质就是坏的,没有家人的拖累,她依旧会选择那条路。
想到之前奶奶跟他说的话,他觉得自己还需要更严格。
“你是学生,现在首要任务是学习。我说到做到,你和向民只能有一个上高中,咱们村上高中的名额只有两个。陈明友家有钱学习成绩又好,肯定要占去一个。不是,我想给你上你就能上的。你好自为之。”
宋向军念起前世的事情,还是不忍太过苛责她。
即使前世的春丽真的是嫌贫爱富,才自甘下贱当别人的小三,可她也确确实实养活了小弟,也孝顺了他妈。他们确实是得过实惠的人。
他还是愿意给她机会的。只是,也只能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等他走了,宋春丽看着他的背影,双拳握得死死的,指甲狠狠掐进手心,她却感觉不到疼。
她讨厌这种被人羞辱的滋味,他凭什么羞辱她?
不就是因为他养活一家人吗?所以,他才敢这么教育她!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他无能,她何必要自己辛辛苦苦考中专。要是他有能力,直接在县里给她安排一份工作,她就不用学得那辛苦了,都是他的错!
宋向军还不知道自己对春丽口下留情的话,却让她更加嫉恨了。
这件事情,表面上是解决了,就像大海里的一个小浪花,风平之后就归于静。可实际上却给两个人带来了影响。
向民虽然原谅了自家大哥,可却像是被刺激了一样,拚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下课问老师问题,成绩也有很大的提高,老师还专门表扬了他。
宋春丽觉得自己就像自行车的车胎一样,打得气太多了,稍不留意就要炸了。
她没想到这件事情没有把二哥扳倒,反而让他更有斗志,一看到他的脸,她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别提多憋闷了。
临江市市政府家属院,院子里的那棵梧桐树不知何时已经满了一片碧绿之色。
陈伊容一大早起来,刷完牙洗过脸之后,看到他爸坐在饭桌前等着吃饭。
她觉得自己一点做保姆的潜质也没有,立刻拉着陈援朝的胳膊撒娇,“爸,今天你做饭吧。”
陈援朝捧着一本□□语录,看得津津有味。头也未抬地说,“不去。”说完,还把她拉着他胳膊的手甩了甩。
陈伊容委屈地扁了扁嘴,她真的不想吃自己烧的菜呀。
她嗲声嗲气的,又撒娇又讨好的,陈援朝都不为所动,就是坐在原处不肯起来。
陈伊容委屈地一跺脚,怒道,“爸,你是不是嫌弃我了?”
陈援朝凉凉地看了她一眼:“我想提前享受一下女儿的孝顺。”
陈伊容:“……”
最后,陈伊容使尽浑身解数都没能让陈援朝再拿锅铲,只能瘪着小嘴,任命地走进厨房。
又是炒得灰不溜秋的大白菜,稠密的白米粥。
陈援朝丝依旧像往常一样毫不在意菜色有多难看,很镇定地吃了下去。
陈伊容看着他爸这毫不停歇的动作,咽了咽口水。她爸真不愧是军人出身,这么难吃的东西,她爸都能面不改色吃下去。而且,这一吃还就是半个多月。她不佩服都不行。
她皱着脸的时候,肚子叽里咕噜地叫唤起来,陈伊容在心里默念“这是山珍,这是海味!”,狠狠心一咬牙把菜吃了下去。
陈援朝见她乖乖吃饭,不再抗拒,也放下了心。
只要开了头,后面就不难了,陈伊容似乎是不经意想起来,“爸,你最近怎么都不买报纸啦?”
陈援朝听到她问这个,咳个不停。
陈伊容忙起身给他顺背,“吃个饭还会呛着,爸,你可真行!我又没有问很难回答的问题,你至于的吗。”
陈援朝摆摆手,自己喝了口水,“没事儿,刚才是爸想事情太入迷了。”
陈伊容神色有点复杂地看着他,回到自己位子上。
“爸,最近把报纸拿到办公室看了。哎,我的工作还是太清闲了呀。”
“白省长还是架空你?啥也不让你做?”
陈援朝点点头,“不过,爸已经发展了自己的一点小班子,不会任他摆布的。”
“你看着办吧。反正我也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为什么会给男主制造那么多的错误。
是因为我看过太多的文,主角重生之后就把前世的记忆当成圣典,丝毫不怀疑是否是假的。
比如说,女主前世遇到一个渣男,重生之后,她拚命虐渣,然后和前世错过的男人在一起,我看文的时候总是怀疑,难道这个男人就一定不是渣男吗?未必吧!重生了也不能把90的智商瞬间提高到150,他们提升的其实是自己判断事非的能力,而非那些先知…………
好吧,我写这么多,其实就想说,我的男主智商虽然不是天才,但他也不是傻子,小天使们别抛弃他啊!嘤嘤嘤~

第17章 、
周末一大早,范菊花和宋春丽就到田野里一人割了一篮子的野菜。宋向民到山里砍了一捆柴禾。
虽然现在封山,禁止乱砍乱伐,可村民们还是可以到山上砍树干上多余的枝条当柴禾的,这样不仅能让树长直,还可以用来烧火,一举两得。
只是一旦过了秋收,就不允许队员进山砍柴了,要是被人逮到是会被批评的,到时候整个大队都会跟着蒙羞。
三人回来没多久,宋春丽就看到自家大哥扛着锄头回来。
她忙跑过去,一脸谄媚地问,“大哥,你拿着锄头干啥呢?”
宋向军把锄头放回堂屋门后,“翻自留地。”
宋春丽‘哦’了一声,她小声地凑过来说,“大哥,我和妈刚才在田里割野菜,看到陈大柱在山上打了一只野鸡。听说,卖到食品站,一斤能卖两毛钱呢。”
陈大柱也是林家村的,因为力气大,经常到山里打猎。照理说山是属于公有财产,山上的动物自然也是。可你也不想想,通常打猎都只能打到一只两只的,这么点东西够谁分的?
所以,除非是生产队里组织的大规模捕猎需要平均分配,个人打的通常都是谁打到就属于谁的。
宋向军‘唔’了一声。
宋春丽有些拿不准自家大哥的心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爷爷死了以后,他大哥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沉默寡言,脸上常常没有笑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生气呢?
再加上之前的小偷事件,她发现大哥比以前聪明了不少,性子也没有以前那么冲动了。难道是因为爷爷的死让他瞬间长大了,人也变聪明了?
宋向军要是知道宋春丽的心思,估计只能哀叹了。前世的自己性子有点冲动,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差点打死了人,更甚至还背井离乡了二十载。
就因为自己这冲动的性子,在香港那边经常惹得老板不高兴,甚至被辞退了好几次。直到后来,他意外救了大老板,大老板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帮他办了香港身份证,甚至还让自己做他的贴身保镖,工资直接翻了好几倍,他感激大老板的慷慨,发誓一定会好好工作。
可,保镖这工作,看似很简单,可做起来并不容易,不仅仅是要身手好。做这种工作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冲动,当初为了改掉这个毛病,他吃尽了苦头。
只是这些事,宋春丽怎么可能知道呢,她现在总觉得自家大哥变得特别冷淡,她潜意识里也认为自家大哥可能不愿意养他们三个小的。
毕竟他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所以,她现在一心想要讨好大哥,尽量不惹他生气。也希望他能忘记之前的事情,好继续养她。
即使,她刚刚说的意思,是想让大哥到山里打猎,见他态度冷淡,她也不敢再说了。
宋向军不知道宋春丽的想法。等他品出自家妹妹想要吃肉的想法后,她人已经回屋了。
不过,她说的也正是他现在的想法,这段时间为了开荒,他已经好久没去打猎了,现在刚好有空,可以打点猎物去卖。
家里的鸡蛋也快吃完了,新买来的鸡还那么小,要等它下蛋,得要有大半年呢。他娘又舍不得拿钱去买,他只能多赚点钱,他娘看在钱的份上应该也愿意买了。
想到这里,他把弓箭拿出来,趁着天色还早,路上没什么人,踏入深山里头寻找猎物。
一路走走停停,他小心的观察四周,这里似乎是野兽出没最多的地方,留下不少痕迹,他开始在这附近设置陷阱。
他手里拿的工具是铁掀,这个工具一直被他放在秘密基地,总不能每次都拿着他出来开荒,要是哪天一不小心遇到村民,岂不是不好解释,毕竟他大部分时间也并不在自留地那里干活。
挖了个半小时才挖了一个有大半个人高的陷阱,他在四周找来枯树枝,摆得整整齐齐,又在上面铺上一层厚厚的树叶。无论是从高度还是从密度都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好陷阱之后,宋向军在这个陷阱周围的小树上扎上一个布条,这个标记可以提醒别人不会掉进去。
一连设了好几个,宋向军正想拿着铁掀和弓箭回到秘密基地,哪知道他刚转身,侧面就看到一头浑身漆黑,长着一对獠牙,壮得跟牛犊子一样大小的野猪,那走路一颤一颤的,约莫有三四百斤的体重,四只脚重重踩在灌丛上,刚才还茂密丰盛的草丛立刻被它开出了一条小路,它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嘴里发出“嗷嗷”的嘶吼声。
山里的野猪与家猪不同,极喜欢在泥水中打滚,每天在粗糙的树皮、岩石上摩擦自己的身体,身上的皮肤也因此被磨成硬邦邦的,用刀砍都不一定能砍伤那层硬得跟铁一样的皮肤,这显然成了他们的保护层。所以一般打猎的时候,猎人都是用枪直接射击眼睛,那块算是野猪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了。
只是宋向军没有枪,当然他可以用弓箭代替枪射眼睛,最近他都在锻炼身体,箭术水准也经过前世的淬炼有超高的水平,可是他却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距离太近,根本没有时间给他搭弓射击的时间。
其实以宋向军这些天的锻炼,再加上吃得又好,仅凭他身上的力气要对付这么一头野猪绝对没问题,关键,他刚刚已经挖出一个陷阱,有陷阱不用,反而花力气跟它拼,他不傻吗?
所以,宋向军只是愣了一下之后,立刻拔腿就往后跑。但因为他刚做完陷阱没有多久野猪就出来了,陷阱离得太近,他怕野猪刚刚已经看到这个陷阱,不肯冲进这个陷阱,他现在要的是把野猪饶晕,动物虽然也有智商,但智商应该也不高,如果把它绕晕了,它还能记得陷阱在哪儿吗?
他这一跑,刚才还只是朝他威胁叫唤的野猪立刻哧着獠牙追了上来,宋向军的速度很快,可野猪的速度更快,很快就离他只有一步远了,宋向军仿佛都能看到那野猪嘴上,獠牙发出的森森寒光,他立刻改变方向往右跑,野猪受着惯性一头扎向一颗大树,不过它皮糙肉厚,即始被撞了一下,身体晃了晃之后又追了过来。
一连好几次,宋向军觉得自己应该把它绕晕了,立刻往刚刚挖陷阱的地方跑,快到陷阱处,他跨了好大一步,直接从那陷阱口跨过,而后转身停了下来,喘着粗气,挑衅地看着野猪。
野猪早就被宋向军撩拨得火冒三丈,它赤红着眼睛,死死地追在后面。
然后,就悲剧了。
亦步亦趋,一直紧追不舍的野猪前腿踩空,直接摔进挖好的洞里。摔了个四脚朝天,宋向军平复好心跳,站到陷阱口往里一叹。看到摔得前仰后合的野猪咧嘴一笑。他双手撑在膝盖处暗暗思量。这么重的野猪,应该能卖不少钱吧?
宋向军打定主意之后,立刻抗着野猪,准备到市里卖。
虽然他很不想给陈伊容过路费,可他更不想低价卖给食品站,那里给的价钱太低,猪肉只能给三毛钱一斤,实在是太少了。
他把弓箭和铁掀放到秘密基地,又用铁掀砍下一个猪腿,就一个人扛着野猪走山路到临江市去卖。
他到达之前那个山脚下是下午一点左右,陈伊容没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庆幸还是倒霉。他瞅着那些民兵,想
没过多久就有另一班民兵过来换班了。
原先,他还打着等这些民兵收队的时候,他再过去。可没想到,他们这些人居然是轮着倒的,根本没有休息时间。
无论他怎么看陈伊容不顺眼,现在,他必须,也不得不承认,只有通过她的帮忙他才能过去。
他静静地躲在草丛里,等待陈伊容的到来。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陈伊容居然还没来。
就在宋向军等得腿麻脚麻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眼尖地看见,从大路尽头很远的地方出现一抹黄色的身影。
那个身影先是如黄豆大小,而后慢慢变大,直至到了民兵那边。
他忍不住直了直身体,眼尖的莫东亮很快发现了他。
他眼睛一亮,笑着对陈伊容说,“陈姐姐,我去那边摘点野果子。”
陈伊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对上他眨得飞快的眼睛,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摸摸他的头,温柔又惬意,“快去吧。我们一会儿还要回去呢。”
莫东亮重重点头应了下来。
陈伊容把自行车扎好之后,笑眯眯地把自己的那个红袖章掏出来戴在胳膊上。

第18章 、
最前面的那个民兵,穿着一身军绿色的衣服,年纪不大,约莫十八|九岁,最近在相对象,一连几次都看到这漂亮姑娘过来做好人好事,他忍不住就对她动心了。他红着脸,背着枪装作很镇定地走过来问,“陈同志,你又来学雷锋呀?”
陈伊容正在整理红袖章,听到他的话,微微一抬头笑得腼腆又羞涩,“嗯,我们厂里在评先进。”
绿衣民兵顿时明白了,这年代评先进可不是白评的,首先是你的工作要特别突出,其次是你要有影响力,最好是有锦旗,感谢信这样的反馈,厂里才会考虑你。
他越来越欣赏这姑娘了,善良,有上进心,长得还漂亮,还是个城里人,有正式工作,条件这样好的人,不正是他想要找的对象么?
他刚想介绍自己,就听面前的姑娘一脸歉意地说,“对不起啊,我小弟似乎跑远了,我担心他走进山里跑丢了,能麻烦你帮我看下自行车么?”
绿衣民兵愣了一下,忙拍拍胸脯,“行。保证完成组织交给我的任务。”
陈伊容愣了一下,‘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那民兵看到这个笑容,脸色爆红,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
等陈伊容往山那边跑了,其他民兵才围过来打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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