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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摆烂吃瓜—— by白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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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知道又怎么样。
她根本没法说。
容祥现在是在做秘密任务,连他最亲的家人都瞒得死死,她要真说了容祥没死,过不了多久怕是会被相关机关带走,彻查她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个消息,甚至还会怀疑她是不是哪个地方来的卧底。
所以,她不能说。
不过心里也挺奇怪。
一般来说容祥不符合做秘密任务的条件,他这一死,他家里人真的很难生活下去。
事实也是如此。
没有容祥的支撑,整个容家彻底垮了。
“喝点红糖水。”容晓晓将一个杯子放在白曼的身前,“说起来咱们同一批来到大队,却并没有怎么说过话,现在有机会正好聊聊。”
最好是聊聊容祥的事。
总觉得她不是突然无意提起。
白曼瞟了她一眼,面前的红糖水还冒着热气,有些烫却不是滚烫,她忍着这点烫意一口饮进,才开口:“谢谢你的红糖水,可惜窑洞那边还有事,以后有机会再聊。”
起身,告辞。
这个时候还不走,等会就走不掉了。
从最开始,这位容知青就摆明了不想和她多交际,现在突然这么热情,她要是没看出来,那真的是白活两辈子了。
要是其他事,说就说了。
容祥的事事关重大,她根本不敢随便开口。
再来容婆子两祖孙有容晓晓的照顾,想来这几年也不会有什么事,应该能等到容祥回归,她还是别节外生枝的好。
容晓晓见她离开,不由‘啧啧’两声。
看来自己太着急了。
怎么就将人给吓跑了呢。
接下来的两天,果然能时不时听到大队大声的欢笑声。
容晓晓在陈婶子的帮忙下,也将满地狼藉收拾了一番,虽然还是堆了不少物件,但好在都是堆在墙角,不会影响到人的行走。
等收拾完。
容晓晓也开始收拾东西去城里接人了。
这次没有大队长的陪伴,容晓晓是独自一人上路,她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独自去城镇对她来讲如同在大队转悠几圈,就算不熟悉路,无非就是张嘴问一问,总能问到。
就是丑牛比她还要紧张。
如同小大人似的,前天晚上就给她准备了出行的物件,生怕她在路上饿着渴着,还烙了饼、准备了温开水。
甚至还在里面放了一个锤头。
容晓晓见到后很是不解,问道:“这个有什么用?这么重,还是别占地了吧。”
“不行不行,得带上。”丑牛摆着头,将锤头塞了进去,“要是在路上碰到坏人,你就拿这个防身,我班里的有个女同学就天天带着锤头,她爸妈可怕她遇到坏人了。”
他也挺怕姑姑遇到坏人。
要不是连着求了几次,再加上自己要上学,不然他也想护着姑姑一同去接奶奶。
容晓晓轻笑出声。
真遇到坏人,不用锤头她也能光手锤爆对方的头。
对于姑姑一个人上路,丑牛担心了一晚上,第二天醒来那是连连打着哈欠,带着睡意的眼里还带着担忧。
不过,最后他却不担心了。
去城里得先前往镇上做车。
所以丑牛是和姑姑一同去镇上,一个去坐车一个去上学。
而就在去镇上的路上,丑牛听到了一个大好的消息,一路上握着对方的手,那是千叮嘱万嘱咐,“知青哥哥,我姑姑就拜托你了,你可别让她被欺负,等回来我给你糖吃。”
好巧不巧,就有这么一个熟人也要去镇上。
丑牛的担心瞬间放下了。

大巴士上的空气并不好闻,时不时传来一两声鸡叫鸭叫,还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因为天气越来越冷得缘故,车窗都紧闭着,导致味道更难闻了。
“要不要帕子?”
旁边传来一声,递过来一条干净的帕子,他道:“上面用野橘子皮浸泡过,闻起来会更舒服些。”
容晓晓接了过来,低头轻轻一嗅,果然能闻到上面带着橘皮的清新味,彻底驱赶了车内难闻的味道。
她道了谢,轻声道:“没想到你会准备这个。”
她以为一个大男人不会在意这些细微的小事,大部分的事上都是能忍则忍。
“为什么不?”林知野反问,“又不是很麻烦的事,不过顺手几分钟弄好的事,这几分钟却能让来回途中好几个小时好过一点,那为什么不做呢?”
容晓晓不由点了点头。
她很赞同这种观念。
以少时间的努力去换取长时间的舒坦,何尝不是她现在所做的事?
说好想当咸鱼,但从下乡到现在她是真的没少做事,回头想想,做得那些值得吗?
非常值得。
累过、疲过,但现在不就有了回报?
做了多少收获更多,最少现在的她可以随便找理由在自家的院子里和丑牛玩组装的‘游戏’,整个大队没一人会说。
即使她躺在猪圈边上的摇椅和旁人唠嗑,也没人会阴阳怪气,而是一个接着一个来给她说些有意思的事打发时间。
之所以会这样。
就是因为在先前她曾付出、曾努力过,这就是所谓的先苦后甜吧。
容晓晓还是蛮享受现在的甜味。
将帕子折成三角形绑在鼻上,味道不是很浓郁,但就是正正好,让她的心情都有些愉悦起来。
人家给了帕子,那容晓晓自然得回一些。
她掏了掏身上的挎包,里面除了一把锤头之外还有丑牛塞得各类零嘴,她找了两颗橘子糖,问道:“要不要?”
掌心的橘子糖被人捻起,指腹触碰到还带着一些温热。
容晓晓收回手,似做随意的闲聊着:“咱们说来也算是同一批下乡的知青吧,不过你和陶知青来得可真晚。”
“嗐,还不是这条腿的缘故,不然也不会推迟了。”林知青嚼着糖果,一手拍了拍膝盖,“不过也挺好,如果来得准时或许就没法分配到红山大队,这么说起来,我还算挺幸运。”
容晓晓看了他一眼,随后收回目光,“你是怎么受得伤?”
“属于活该,好好的大路不走硬是要从高处跳下去,这不,报应来了。”林知野没多久就嚼完嘴里的水果糖,满嘴都是橘子味,他不客气的伸手讨要,“还有吗?”
“……有。”容晓晓给了。
她出门最爱带的就是糖果,倒不是自己吃,而是送人。
有时候需要人帮帮忙,便将糖果作为谢礼送给对方,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收到后都是一脸欢喜。
这次给的是一颗苹果糖。
林知野放进嘴里后没再嚼,而是含着问道:“容知青是湘城人吧?说来也巧,我也是从湘城来的。”
容晓晓点了点头。
这个她早先就知道了,不仅仅是她,但凡大队有点好奇心的人,都知道知青屋这边人的来历。
林知野跟着又开口,“那真是巧,说不准我们以前也有过交集。”
容晓晓又看了他一眼。
然后很肯定的摆了摆头,“不可能。”
她不说记忆有多好,也不说是个实打实的颜狗,但如果真见到过这么好看的男人,那绝对印象深刻,不可能到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
所以,即使在一个城市,也不可能见过面。
林知野轻笑两声,便没再说话。
一直到了目的地,容晓晓下车后,便将绑在脸上的帕子取下,她没递过去,而是放进自己的口袋,“等回去后洗干净再还给你。”
林知野点头应好。
容晓晓跟着又道:“那就在这边分开了?”
来的路上就套出了话,这位来城里是为了见朋友。
不过可惜的是,该套的话被敷衍过去,一路上问了不少结果啥消息都没。
“我送你去医院吧。”林知野说着,“怎么说我也答应了丑牛,总不能对一个小孩失信。”
容晓晓没意见,然后又一路安静的走到医院附近。
离着医院就一条街,这时候林知野没再拒绝,说了一句‘大队见’便离开了。
等人一走,容晓晓并没有马上去医院,而是走向其他路,打算去百货商店一趟。
她兜里有一张自行车的票。
是锻造厂提前给她发的福利,也让贾菊姐帮忙联系过,在这边给她留了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不然一路从镇上弄到城里很麻烦。
至于二姐从这边带到南望大队会不会麻烦,那就不是她这个送礼的人该担心的事了。
百货商店有些距离。
连着问了两位路人,总算在二十分钟后看到高高的楼房。
容晓晓刚要走过去,余光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嗯……就是那位二十分钟前才分开的人。
正犹豫着要不要去打个招呼,就见那边发生了变故,突然一个拿着长刀的人冲了出来,那条街道上的人顿时尖叫出声。
好在街道上的人不多,拿刀的中年男人并没有伤害路人,而是一直朝着前方冲。
而在他身后,跟着几个穿着警卫服饰的公安,不住喊着站住。
此时,中年男人和林知野正好相遇,容晓晓就这么看着林知野率先挥出拳头,狠狠砸向对方的心口处……
一人用拳、一人用刀。
两人就在街道打了起来。
林知野的动作很迅疾,当长刀砍过来时,他直接半下腰,左掌撑地一个漂亮的翻身动作。
可就在他起身时,许是估算错了位置,被歹徒一脚踹在了腰身,连着在地上翻滚几圈,恰好挡住了追来公安的路。
也让歹徒多了逃跑的时间。
拿着刀的中年男人脸上一喜。
刚迈着大步跑了几步,眼瞅着越跑越远,脸上欢喜的神色也是越来越深,只要拐过前面的弯道,他就有更多的机会成功逃离。
而就在这时,面前突然多了一个身影。
余光瞧见一个女人凑了过来,挥着拳头直击他的面目。
中年男人心里冷哼。
一个弱女人还想挡他的路?
简直不知死……
‘啪’的一声,拳头落在面部上,中年男人只觉得鼻上巨疼,疼得手上的长刀都拿不住,紧跟着手腕一折,瞬间响起惨叫声。
随着一声惨叫,男人只觉得自己凌空一翻,一秒后面朝地重重摔在地面上,还没等他回过神,腰间又被狠狠踩住,整个人完全动不了……
几秒钟?
不到五秒吧。
那个面带狂喜的歹徒,手拿武器的歹徒就这么被一个小姑娘给收服了?
“还愣着干什么,不将他拷起来吗?”容晓晓一脚踩在歹徒的背后,用了几成力让对方翻不了身,此时就跟一个死命挣扎的王八一个样。
“哦、哦,来来了。”公安们回过身,赶紧将人给拷起来。
期间顺利的不得了,就这么将歹徒给抓住了。
为首的程丰先是挠了挠头,余光朝着旁边看了一眼,这才道:“同志,真的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出手相助,我们也无法顺利捉拿他。”
容晓晓扬起嘴角,“不客气不客气。”
程丰问了她的姓名和地址,便道:“这次事态紧急,等案件处理完后,一定会亲自感谢您。”
没再多说,扣押着人便离开。
等人一走,容晓晓走到街边,一直走到某个坐在地面上的人面前,半蹲下来,“林知青,你腰没事吧?”
林知野一手扶着腰,本来整齐的白色衬衣上多了一些灰尘和脚印,他无奈的笑了笑,“脚伤未愈,要不然也不会被踹上一脚了。”
容晓晓扬了扬眉头,视线落在他的腿上。
这男人啊,真的是一生要强。
都快半年的时间了,腿伤怎么可能还没好?
不过男人嘛。
到底是要面子的。
容晓晓也没戳穿,自顾自的解释自己怎么出现在这里,“刚到医院才想起有个东西没买,这不正巧在这里碰上了,林知青要是没什么大碍,那我就先去百货商场了?”
林知野应了一声‘好’。
容晓晓起身走了几步,结果又走了回来,从挎包里拿出一把锤头,直接塞在林知青的手掌中,“这把锤头还是你比较需要,下回别光着手冲上去,直接抡着锤头干。”
“……”
嘴上说得霸气,脸上却给了一个甜甜的笑。
这一次,容晓晓是真的走了,直接走进前方的百货商场,头也没回。
等她消失不见,一个穿着放映员服饰的人跑了过来,“队长,你没事吧?”
林知野起身站起。
身上脏了些,却不见丝毫被伤到的样子。
手掌上拿着一把锤头,突然笑出了声。
“你不会被打坏脑袋了吧?”冯莆一脸担心道。
林知野直接拿着锤头轻捶着他的脑袋,“放心,你傻了我都不会傻。”
冯莆这才松口气,紧跟着说:“刚刚那位也是红山大队的知青吧?她身手可真不错,哐哐两下就把邱正初给撂倒了。”
林知野回想着刚才的那一幕。
手上没什么章法,但不得不说那几招够让人惊讶以及惊艳。
冯莆却又开始发愁,“不过现在怎么办?专门设计了这么一出,让邱正初自己顺利逃离,我们专门在这条街上部署了一遍,结果……”
这一条街,包括路人都是公安特意安排的人。
就连刚刚队长突然失手被踹,翻滚的途中挡住了追赶公安的路,也都是原先都计划好。
不然,一个邱正初哪里是队长的对手,又哪里有那么巧,偏偏就替他挡住了人。
不过是让邱正初以为自己成功逃离,好让他们放长线钓大鱼。
可结果,天降一位女英雄,啪啪两下就成功制服对方。
他刚刚躲在边上看着,都差点大叫一句‘漂亮’,那身手真的绝了。
只是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他道:“程丰刚刚都傻了眼,完全不知道怎么演下去了,现在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继续演呗。”林知野拍了拍身上的灰,回想着容知青刚刚的神色,这下好了,她对自己的印象怕是虚上加虚,得拿着锤头自保那种了。
眼睛半阖着,带着些无奈,又一次笑出了声。
将衣服上的灰尘拍打干净,脸上的笑意也收敛起来,他接着道:“扣押回去的路上总能发生一些‘意外’,让程丰演得像一点,别让邱正初察觉到。”
“行,我去通知。”冯莆点头应着。
容晓晓可不知道她好心办了坏事。
去了百货商场没几分钟,就推着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出了门。
先去打了钢印,跟着就骑着往医院去。
这一路就没再发生巧合的事,一路到了医院都没再遇到林知青,不过这个时候她的心思也不在这位虽虚但帅的男人身上。
而是一脸惊喜的凑到二姑面前,“二姑,你能看见了?”
二姑稍稍眯眼,能见到眼前有个较模糊的影子,伸手落在她的脸颊上,咧嘴道:“我家晓晓原来是这个样,好俊的姑娘。”
容晓晓笑得更欢了。
吴平慧走上前,将眼罩递过去,“二姑,医生可是交代了,这几天不能常用眼,现在看一眼就够了,等以后就能天天看,说不准您哪天就看烦她了。”
容晓晓靠在二姑怀里,哼声道:“二姑才不会看烦我,倒是二姐,你什么时候会看烦二姐夫呀?”
“……就你嘴贫!”吴平慧被说得脸上又开始发热,又不好意思的道:“那肯定是一辈子都看不烦。”
“啧啧。”容晓晓没好气的翻个白眼。
本想着打趣,结果反被塞了一嘴狗粮,早知道还不如不说呢。
“你呀,就别打趣你二姐了。”容婆子摸了摸晓晓的脑袋,又对着平慧道:“简舟是个好孩子,这些日子相处我信他会好好对你,你们俩回去后,一定要好好过日子,那边就你们两人,得相互扶持。”
这七天,都是平慧陪在她身边照顾着。
其他所有事都是简舟一个人跑前跑后,就连饭都是他从外面打回来端到两人面前,全都是她不需要忌口,又是平慧喜欢的菜色。
就连现在,也是简舟在医院帮着办出院手续。
全都没让她和平慧插过手,办得妥妥当当,期间并没有一丝不情愿和嫌烦的态度。
对这个外甥女婿,她是真的挺满意。
有他护着,平慧日子会更轻松一些,也能做自己更喜欢的事。
吴平慧重重点着头,“二姑你放心,我肯定会和他好好过日子。”
这时,容晓晓跟着开口:“正好姐夫不在,妈让我私底下给你交待几件事。”

第129章
手中不差钱又爱闲聊,容晓晓时不时就会往家里去一个电话,说说自身的情况也问问家里的事。
先前二姑被送到医院治疗,回去的中途她就在镇上给家里去了一个电话,细说了二姑的病情以及治疗的事情。
当时爸爸听的都有些哽咽。
还是妈妈接过话筒跟她叮嘱了一些事,让她帮着好生照顾一下二姑。
说完二姑的事便是二姐的事。
容晓晓视线下移,落在了她的腹部,“妈说了,让你晚两年再怀孕,等回到大队后也别只顾着小作坊的事,好好了解一下大队的情况,和姐夫打听他家族中的人,看有没有相处好的。”
吴平慧先是听得脸上发红,紧跟着眉头紧蹙,“哪有什么好相处的,他家里的人要真有好的也不至于年幼的时候过得那么苦。”
简舟没跟她提起太多关于小时候的事。
但他们俩的婚事传开之后,一些相熟的大姐大妈们也跟她说起过一些关于简舟小时候的事。
这些事她从来就没有在二姑和小妹面前提起。
但可以说,但凡有那么一个人护着简舟,简舟年幼时就不会过得那么苦。
每回想起那些话,她心中就特别不好受,真想伸手狠狠抱住简舟,无声安慰着他。
“你妈说的对,要真是这样你们最好还是晚两年再要孩子。”容婆子也跟着说,“你要能像其他妇女同志一样,将大部分的心思都放在小家上,那也就无所谓,可是你们两人心思都放在小作坊上,忙起来没完没了,那孩子又要谁来带?”
要是有个长辈在也就算了。
做不了太多的农活,但也能在家帮着照顾下孩子。
她可是看出来了。
不管是简舟还是平慧,都不是那种能静得下心的人,而是满腔充满大志向的能人。
他们看得远也做的多,不是能拘在小小的家庭中。
虽然这是小两口自己的事,他们做长辈的不好太过插手,但是弟妹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
在立业的初期,他们根本没法空出手来。
如果这个时候有了孩子,那最有可能的便是其中一人放下自己心中的追求,选择待在家中养孩子。
而这个人选,几乎都是女方。
弟妹显然是很了解自己的女儿,知道她心中有一份理想抱负,如果在这个时候让她放弃这份追求而去带孩子,那未来的她总有后悔和遗憾的时候。
所以倒不如晚两年。
小作坊才刚刚起步,这时候搁浅以后就算想参与进都难,可两年后却不同。
那个时候一来小作坊也算是暂时稳定下来。
她从头参与到尾,怎么说都能有一些话语权。
同时她在南望大队待了那么长的时间,肯定也结交了一些朋友,也摸清了大队一些人的底气,那个时候怀孕生子,真要遇到事也能请他们帮帮忙。
可以说,弟妹交代的这些事,真的是全心全意为自己女儿打算。
容婆子身为人母,太能明白吴传芳为什么会这么交代,便也一一解释起来,并道:“可别觉得她多事,初心是好的。”
吴平慧听得眼睛发热,突然很想家了。
容婆子听到一些动静,伸手招呼了下,等她凑过来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这当爸妈的啊,心里又怎么可能不挂念着儿女?你要想她就经常和他们联系,见不到人听听声音也好。”
听不到声音,知道他在某处奋斗也行。
怕就怕,什么都没。
想到发狂,可除了他常用的物件之外,什么慰藉都没有。
而在湘城。
那位心里一直挂念着儿女的母亲正插着腰大骂着,“吴平祖你个怂货,老娘跟你说了多少次?见到段家的人就直接打走,你倒好,还给他们塞东西,你怎么不把自己塞过去,干脆给段家当上门女婿算了。”
吴平祖二十多岁的年龄,此时正可怜巴巴站在大院里。
一动都不敢动。
大高个,显得尤为的可怜无助。
趁着妈没注意时,还给了屋内媳妇一个求助的眼神。
然而段月却当做没看见。
根本不敢回应。
不管是婆家还是娘家,都不是她能对付得了的,还不如听妹妹的话,既然哪个都不能得罪,那就哪个都别得罪。
乖乖当个不起眼的人。
娘家找她要东西,死咬着要问婆家人的意见。
婆家要是……
其实婆家挺好的。
不管是公公还是婆婆,只要她不干一些让人讨厌的事,他们也不会说什么。
段月现在最庆幸的事。
就是听段春的话,带着自己的小包袱,趁着夜色进了吴家的门。
没有聘礼嫁妆,也没一场热热闹闹的大喜日,但最少她不用被自己亲生爹妈以结婚为由多要聘钱,甚至还想着谁给的钱高就将她嫁给谁,也不拘对方到底是傻子还是比她大几十岁的老光棍。
也正是有过亲身经历再加上段春一而再再而三的叮嘱。
从进了吴家的大门后,她几乎就没和娘家有过来往。
只不过那家人从她这里得不到好处,就把注意打到了自己男人头上,吴平祖实在是太老实了。
这不,又一次让段家从他手里拿走了东西。
一满碗的红烧肉,他可真舍得。
不敢和自家男人对视。
段月心里想着,也该让婆婆好好教训教训,那么一满碗红烧肉,自己一块都没分到,全便宜了段家人。
光想想就觉得不值得。
“看什么看,你个孬货,连你媳妇都不如!”吴传芳怒吼一声,直接从旁边捡起一根长棍,直接打在大儿子腿上,“走,跟我去段家,他们就算吃了也得给我吐出来。”
段家来要,吴平祖给。
吴传芳打上门,吴平祖也会埋着头跟上。
别看是吴家四个孩子中最长的那个,但也是最没主见的那个。
老实的没边了。
但也没人敢欺负他、敢欺骗他。
为什么呢?
因为他家有一个谁也不敢碰的母老虎。
瞧着气势汹汹离开的吴传芳,大院里不由热闹起来。
“好家伙,吴传芳又去干架了。”
“段家的人也是胆子大,先前几次都没收拾贴服?吴传芳家的红烧肉是那么好吃的?这次吃一碗红烧肉,不得赔两碗回来?”
“也是多亏遇上了吴传芳,不然就段家这么糟心的亲家,没几个人能受得住。”
说这话的时候,朝着吴家房门看了一眼,正好看到段月在织毛衣,说是给自己婆婆织得小褂子。
别说,段家人糟心。
但这个儿媳还是挺不错,嫁进门这么长时间没见过她红过脸,不用吩咐就将家中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
最重要的是,她不向着娘家人。
瞧瞧,自家婆婆都打上娘家了,她还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依旧坐在椅子上织着小褂子。
段月哪里是不想,而是不敢管。
真要去了,两面都不是人,还不如像妹子说得那样,当做没听见。
吴传芳不是第一次打上段家。
段家附近的街坊邻居都知道有她这么一个人。
见人拎着棍子来,就知道有大热闹了。
果然,到了门口就一脚踹上段家的门,硬生生踹凹了一个脚印。
还不止这个,边上还有三个以前留下来的脚印,鞋码都一样,显然是一个人踹出来的。
“段狗!你们要是不出来,我今天就拆了你家的屋!”
这么大的动静,里面硬是一点响声都没有。
被唤做段狗的中年男人缩在床脚瑟瑟发抖,对着旁边的儿子低吼着:“你上回没被揍怕吗?你干嘛抢吴平祖的红烧肉,你这个臭小子,害死我了!”
段家这一脉就这么一个男丁。
生下时就取名耀祖,从小到大那是当做宝贝捧在手心,别说打骂了,就是犯了错也不会对他大声。
可这会,段父是恨不得直接甩他两巴掌,好让他长长记性。
先前不懂吴传芳的厉害,在段月那个臭丫头手里讨不到好就找上吴平祖,吴平祖是真好说话,手上有什么就给什么。
当时还笑着他们遇到了宝。
有这么一个好女婿在,以后还怕从他手里拿不到东西?
可谁又能想到。
他们拿一次,吴传芳就打上门一次,一次比一次狠,最后一次更是把他的门牙都打掉了,疼得他在床上哼了三天,到现在都不敢呲牙对人笑,一呲牙,门牙都没一个。
真的是被打怕了。
那婆娘根本不讲道理,进门就开始揍人,揍到苦苦哀求都不停手,一直打到她满意为止。
这次见儿子端着一碗红烧肉回。
他们家没一人欢喜,而是慌……慌得要命,都想着赶紧将红烧肉还回去,结果人就上门了。
被低吼的段耀祖什么都没说。
这会已经钻进床底,紧紧挨着最里面生怕自己被扯出去揍。
他也好慌啊。
再说他也不是抢来的啊,正巧着在街上遇到人,闻着他碗里的肉香,忍不住就多说了几句,还没反应过来,装着红烧肉的碗就到自己手上了。
还没想明白怎么过来的,再抬头吴平祖就不见了人,当时就吓得他赶紧跑了回来。
‘咔嚓’一声响。
这时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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