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和魔尊离婚—— by路非路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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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什么眼神?”鹿朝毛骨悚然,这人眼睛是灰色的,如果不靠近仔细看,只会觉得满是戾气,像要把人扒皮拆骨,一口吞下去。
她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底气不足地放着狠话:“你再看,本郡主挖了你的眼睛!”
帝夙忽然移开目光,扯起缰绳,一夹马腹就走远了。
柳儿捧着点心匣子,一脸懵:“姑爷怎么走了?”
鹿朝:“他性格很差劲啦!”
按照小说里,没有当街暴起杀人,已经是魔尊最大的善良。
柳儿收回匣子说:“奴婢觉得姑爷性格不差,他就是性子闷了点儿,不爱说话而已。”
鹿朝心想,但凡给帝夙换一张丑一点的脸,你们都不会这样说。
她让车夫赶紧走,到了长乐大街上最中心,规模最大的一家灵器商铺外面,才让车夫停车。
鹿朝抬头看了看金光闪闪的大匾额,昂首阔步走进去。
柳儿和春儿对望一眼:昨天才被王妃收了一批宝贝,今天果真迫不及待又来当冤大头了。
“朝阳郡主大驾光临,快请进,小二,上最好的茶!”老板在柜台后,一见这大肥羊主动送上门,连忙亲自出来接待。
“最近新来了几件宝贝,是从丹华宫流出来的,品质上乘,绝对的仙器!小郡主到贵宾厅安坐,我拿来给小郡主挑选。”
掌柜正引着鹿朝往贵宾厅走,路过一排琳琅满目的展柜时,有个白衣胜雪,面如冠玉的贵公子正拿起一枚灵玉细看,鹿朝和他擦肩而过时,脚步忽然一顿。
她如今虽是凡人,但好歹也是去过琉璃仙都的人,对于仙都那些仙人身上特有的气息,还算熟悉。
她转过头,那贵公子似乎也对她好奇,从灵玉上抬起眼睛,看向她。
眉眼清澈,干净无尘,只是面容间隐约有些病气,唇色淡淡的红,但是,这不染尘俗的翩翩风度,不用说,必定打出生就生活在琉璃仙都,从未体会过人间的疾苦。
他身上白色的锦衣同样纤尘不染,精美的暗纹花样一眼看去,也并非凡品,身上没有佩剑,只有手中一柄折扇,象牙为骨,金线刺绣,正面写着‘众生听令’,背面写着‘天地俯首’。
行吧,魔尊都没你狂。
这白衣贵公子放下灵玉,笑眯眯地说:“小美人这样盯着我看,莫非,爱上我了?”
鹿朝:“……”
“放肆,这位可是朝阳郡主!”掌柜的呵斥一声。
同样是凡人,他就没有鹿朝的眼力,这公子虽看着一身富贵,可是从进来到现在都快一个时辰了,只是走走看看,一会儿拿起这个,一会儿拿起那个,只看不买。
最气人的是,他拿起来看的,全是便宜货!
“哦?”白衣公子退开一步,上下打量着鹿朝,带着几分玩味,“你就是朝阳郡主?”
鹿朝:“怎样?”
白衣公子摇着折扇,阴阳怪气地说:“久仰郡主大名,今日一见,幸甚至哉。”
鹿朝回想了一下小说里,似乎没有这号人物,就算有,也必定是个比她存在感还低的炮灰。
不再理会她,鹿朝大步走进贵宾厅里坐下,片刻之后,这白衣公子厚着脸皮跟进来。
掌柜开口驱逐:“公子,本店贵宾厅只对达到一定消费水平的客人开放,您要不,先在外面看看?”
金光灿灿的元宝放在桌上,白衣公子正眼也不看掌柜,从善如流地在鹿朝对面坐下,笑得一双眼睛弯起:“我也想买些宝物,不如和郡主一起,如何?”
鹿朝正想试试他的底,白瓷一样精致的小脸上,映出一点点笑,宛如朝露:“你懂灵器?”
“略知一二。”
琉璃仙都找不到这么谦虚的人了,鹿朝对他印象瞬间好了不少。
“行吧,把宝物拿进来。”鹿朝对掌柜吩咐。
掌柜马上让小二把宰肥羊的宝物端上来,同时沏好最上等的茶,摆上最精美可口的点心。
“这几件都是从丹华宫里流出来的灵器,小郡主看看,这上面的光,就是灵力汇聚于内,尤其是这一件护甲玉牌,佩戴在身上,只要被攻击,灵力瞬间激发护主!必定保你毫发无损!”
这不就是个注了点儿的灵力的玉佩?也就能挡一挡三岁小儿拿木头戳你两下……鹿朝无语,原主真的是个冤大头啊,每天都被这些奸商骗钱。
好在她来了,富裕的家庭一定要守住。
她张口想说不要,却听那白衣公子颇为认真地问:“当真如此厉害?”
琉璃仙都的人还这么问,这小子不会要扮猪吃老虎吧。
掌柜道:“本店都是最上等货源,和丹华宫几位长老有长期合作,绝对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多少钱?”
掌柜伸出一根手指,比了个一。
鹿朝心想你这奸商,这种货色你敢卖一百两?
白衣公子:“一万两,能保住一条命,倒也不算贵,我要了。”
掌柜:“……”
鹿朝:“……”
你是不是疯了?
她盯着对方又打量了一遍,不可能的,她绝对不可能看走眼,这小子身上那股仙气,绝对是琉璃仙都出来的。
琉璃仙都的人,花一万两,买丹华宫的假货?
退一万步说,就算这玩意儿是真的,你礼貌吗?你让琉璃仙都的仙人怎么想?
凡人千方百计进丹华宫,可是丹华宫的人熬白了头,都想飞升入琉璃仙都,成为真正的仙人,然而千万年来,能飞升的人,也是凤毛麟角。
“公子眼光独到啊!”掌柜脸上乐开了花,没想到今日刚开门,就遇到一头比朝阳郡主还肥的羊!他再接再厉,立刻介绍下一样:“这一件更了不得,名为百毒散!只要喝上一小口,不管中什么毒,立刻烟消云散!最最重要的是,为了照顾您这样尊贵的客人,这是桂花口味,也就五千两银子一瓶!”
鹿朝:果然穷人永远不会有这样被骗的机会。
白衣公子点点头:“要游历六界,确实少不了被毒物困扰,此物正是我所需,我要了。”
说完,他看向鹿朝:“郡主需要吗?”
鹿朝:“我不游历六界,我不需要。”
他道:“我今日刚到安阳城,找人一打听,都说这里宝物最多最齐全,我方才来了半天,挑得眼花缭乱,也不知道挑什么好。”
鹿朝但笑不语。
原来你方才说对宝物略知一二,都是在吹牛,你小子明明一窍不通。
掌柜又孜孜不倦介绍起来,这位白衣公子是所有商家的梦中情客,但凡拿出来的,都是他需要的,且从不议价。
鹿朝才喝了一盏茶的功夫,他已经豪横购下数十样。
他打开折扇,对着鹿朝笑:“光顾着我买,郡主想买些什么?”
他扇子正对着她那一面上,‘天地俯首’四个大字格外刺眼。
确实俯首,哪个冤大头都要俯首臣称。
鹿朝只好不冷不热地说:“都被你买光了,我还买什么?兴致也没了。”
掌柜连忙赔礼道歉:“都是小人一时疏忽,郡主千万别生气,郡主需要什么,只管说一声,小人赴汤蹈火也要为郡主寻来!”
“算了,下次再说。”鹿朝站起来,一脸不高兴,“走了。”
她走得快,掌柜怕白衣公子不给钱,也不敢出来送,只能一叠声赔礼道歉。
鹿朝走到外面,小二恭恭敬敬候着,她百无聊赖在展柜上扫了一眼,随即在角落里瞥见几张白色符纸。
“那是什么?”她扬起雪白的下巴,朝那一点。
小二连忙把符纸拿出来,双手捧着:“是一些聚灵境修士们买来练习控制灵力的储灵符。”
“还有这种东西?”鹿朝饶有兴致地捻起两张。
柳儿和春儿正在庆幸今日郡主没有被宰,看见她又好奇起来,生怕又被宰一刀,连忙说:“郡主又不修仙,这种东西也用不上。”
聚灵境不过是最低等级的修士,才稍稍能感知灵力流动而已,他们用的东西自然也不值钱。
这小二机灵,知道朝阳郡主是本店最大的肥羊,便说:“这不过是一些储存了灵力的符纸,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件,郡主要是喜欢,送您几张也拿回去玩儿。”
“你倒是聪明,柳儿,赏。”鹿朝吩咐一声,便往外走。
柳儿拿出荷包,拿了十两银子放在小二手里,小二欢天喜地,把一沓储灵符都塞给柳儿:“多谢郡主赏赐!”
鹿朝坐进马车里,买到了想要的东西,还没有被宰,心情极好。
今日云瑶便回来了,小说剧情要正式开始,她不能坐以待毙,否则,那些专坑她这个女配的剧情如何逃得过?
她不想断腿,也不想毁容,更不想家破人亡。
夕阳西下,天边霞光万丈,安阳城巨大的城门缓缓关闭,只留下足够一人一马通行的小门。
此时,唯一在城门外的,便只有巡夜人,他们不仅要加固城外一里之内的昊阳大阵,还要负责在大阵附近彻夜巡视。
白天已经巡视完的巡夜人此时也在交班,有几个人议论着:“最近几天,江小山回家可真勤快,一交班人就不见了。”
“那可不,自从云扬世子被他打得下不来床之后,他就不用每天夜里巡夜了,自然往家里跑,你也不想想,他家里可是有个国色天香的朝阳郡主等着呢!”
“之前我还听说他和朝阳郡主感情不和,郡主不满这桩婚事想逃跑,还被城外的魔物伤了,可是这几日看着,分明感情很好,这小子当真要飞黄腾达了。”
“谁让人家长那样一张俊俏的脸,要是长成你这猪头样,郡主第二天就把你活活打死,扔出去喂狗!”
一群人哈哈大笑。
黑衣少年行走在进入夜幕的长乐大街上,此时天色刚刚暗下,大街上还没有点上明灯,一切都显得灰暗昏朦。
路上行人多,商贩沿街叫卖,有欢声笑语,有嬉笑怒骂,只是这一切的人间烟火,在他眼中都黯淡无光。
他走上揽月桥,清波河上长风吹来,森凉的月色刚刚露出头,斜斜挂在远处的城墙边缘,淡银色的月光像一柄劈裂人间的利刃,映在他毫无情绪的眼底。
“红枣糕,公子,要买些红枣糕吗?”
苍老迟缓的声音在帝夙身边响起,他不禁低下头,看见桥边支着摊子的老婆婆,摊子上挂着一盏小小灯笼,暖光映着婆婆满脸慈祥的笑,她摊子上一块一块切割成不同形状的红枣糕鲜红诱人。
他望了许久,想起今日丫鬟说:“这是郡主最喜欢的糕点。”
“嗯。”帝夙点点头,他要。
婆婆用纸包起一包红枣糕递给他:“公子,十文钱。”
帝夙愣了一会儿,想起自己没有钱,从烟陵到安阳,盘缠花光了,在宁王府不需要用钱,在巡夜营,也不需要。
那么……他把手里相依为命的问道剑递过去:“这个……可以吗?”
婆婆:“……”
问道:“?”
十文钱卖掉自己的本命灵器,你礼貌吗?
婆婆犹豫着,这剑看起来值钱是值钱,但和这位公子一样,看起来都怪吓人的,她方才也不过随口叫卖,桥上那么多路过的公子,只有这一位公子要买,这生意也不是非做不可……
帝夙不管她同不同意,准备放下问道,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又轻又软的女子声音:
“江公子?”
第6章 云瑶登场
此时,入了夜的安阳城终于亮起灯火,沿着长乐大街,以及二十四座大桥上,以灵术控制的灯笼次第点亮,人间的烟火瞬间将清冷森然的月光驱散。
华灯灼灼,凡尘茫茫。
帝夙抬起头,看着揽月桥上随风而动的灯笼,似乎没有听到有人喊自己。
“江公子?”那声音像是最动听的天籁,柔而不媚,软而不弱,是一种令人心底发软的腔调,从桥上路过的人都不由自主循声望来。
一看之下,惊为天人。
那是一位仙姿玉貌的女子,白衣蹁跹,长袖如流风回雪,轻盈地随着清波河上吹来的夜风起舞。她面色若雪,一对柳叶眉轻轻蹙起,双眸水润,鼻梁挺秀,唇瓣小巧而嫣红,黑发绾成飞仙髻,只以两支素雅的白玉簪子装饰,姿态柔媚,高雅出尘。
她朝着帝夙走近几步,仰起脸庞,眼眸中隐隐闪动着光芒:“烟陵一别,已近一月,江公子别来无恙?”
帝夙终于转过身,看向她,浅色的灰眸还是一如既往的疏冷,在凌厉的眉峰下,甚至有几分阴鸷。
路人原本欣赏着如天仙一般的美人,却在看见他如煞神一般时,心胆一寒,纷纷绕开一大圈匆匆离开。
只有云瑶大着胆子,对他轻轻一笑:“我是云瑶,江公子莫非忘了?”
帝夙迟疑了片刻,才微不可察地摇摇头,继而,他想起了他的红枣糕,又去看那婆婆,执意要把问道放在婆婆的小摊上。
苍老的婆婆连连摆手,一脸苦涩:“公子,这,这使不得啊,我老太婆做的小本生意,要这利剑也没什么用……”
云瑶似乎微微一怔,随即上前,掏出一两银子,放在婆婆小摊上,笑道:“婆婆勿惊,这是我的朋友,我来替他付。”
婆婆立刻眉开眼笑:“这,我今日刚出摊,也找不开。”
“不必找了。”
婆婆连连称谢:“多谢姑娘,姑娘生得仙女一般,公子也俊美无双,你们二位真是天造地设,一对璧人!”
云瑶脸颊微红,低头浅笑,忽然问道又递到她面前,云瑶愣住,慢慢抬起头,眼前的少年眼神冷冽,依旧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云瑶心中微微一酸,摇了摇头:“江公子,这剑是你的本命神器,与你性命相连,不可轻易交予他人,更何况,不过是一两银子而已,不必放在心上,算是朋友之间帮忙,可好?”
帝夙想了一下,收起问道,拿起包好的红枣糕,越过云瑶便走。
云瑶当即苦笑,这人当真是一点儿没变,从在烟陵相遇便是这样,这世间一切在他眼中,似乎都如蝼蚁一般,因为毫无价值,所以视而不见,更不会放在心上。
她转过身,看着少年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并没有追上去。
既然他如约来到了安阳,那么,这一世,他们必定会有个圆满的结局。
不知他是否去宁王府见过父王?
当日若不是她有师命在身,便会和他一起从烟陵来安阳。
不过也没关系,父王重诺守信,当年既然立下血书结了姻亲,绝不会反悔。
云瑶立在桥头,夜风拂起长发,飘然若仙。
【瑶儿,方才短短片刻,从问道上的气息来判断,帝夙身上杀气太重,你与他接触,要多加小心。】
云瑶低头,看向自己的本命神器——神剑凤羽。
乃是她下凡历劫之前,神王亲自赐予她的,是上古时期的神器,里面所住的,也并非一般的器灵,而是一位陨落的古神。
云瑶在识海中回复:“前辈,我心中忐忑不安,帝夙真的会有感情吗?我……总是会想起神魔之战时他的样子,那时候,满天神佛都在他剑下陨落,现在就靠我一个人,真的能令他动情而忘却杀戮吗?”
【若他真的无情,怎会与你纠缠八世?你是九天神女,是创世神留给六界唯一的希望,除了你,任何人都无法救赎他。】
云瑶似乎终于恢复了信心:“嗯,前辈放心吧,我失败了八次,这一世,我一定会成功。”
“瑶儿,你怎么到这儿来了?”
一位白衣青年走上揽月桥,乌黑长发只用一根白玉簪子松松挽起,余下垂在肩侧,很是风流俊逸,脸上带着几分宠溺的笑意,眼睛深邃又明亮,落在云瑶身上,当真是柔情似水,
“夜大哥。”云瑶回头,“我有许多年不曾回安阳了,只想到处走走看看,谁知就和你走散了。”
夜长风走到她身边,风姿清雅,嗓音低沉:“无妨,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云瑶柳眉轻轻蹙起,说道:“夜大哥,我说过许多次了,我有婚约在身,你不要对我这么好,这世间有无数好女子,你不值得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夜长风冷哼一声:“你很快要飞升,还惦记着和凡人的婚约,你倒是重情重义,我倒要看看,那个凡人有没有胆子娶你!”
云瑶欲言又止,但自知得罪不起这位琉璃仙都的少主,只能说道:“我们回去吧,父王一定等着我们了。”
两人修为高深,虽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依旧神不知鬼不觉施展术法消失得一干二净。
再出现时,两人已经到了宁王府门前。
一辆马车刚好在他们之前抵达,府里跑出许多丫鬟仆从来迎接。
马车里,先下来两个俏丽的丫鬟,随后,她们一左一右,把一个身穿红裙的小姑娘扶下来。
“郡主回来了,今日买了这么多东西,一定累坏了,快回去歇歇吧。”
“你们都小心些,这些都是郡主新买的衣裳还有首饰,千万别弄坏了!”春儿高声说。
众人大惊大喜,惊的是小郡主出门一趟,竟然没有买那些华而不实的灵器法宝,喜的是小郡主总算没有出去当肥羊了。
丫鬟们捧着大大小小数十个盒子,一起簇拥着那娇滴滴的小郡主进府去了。
“夜大哥?”云瑶看向身旁的青年,脸上带着迷惑,“前面就是我家,为何停在此处?”
“那是……”夜长风望着走进去的人,瞳孔紧缩,身侧的手用力握起,隐隐有些颤抖。
如果不是夜色掩盖,云瑶便能发现他额头在短短片刻,便渗出一层冷汗。
“那是我妹妹,朝阳郡主,云朝。”说起这个妹妹,云瑶脸上毫不掩饰闪过一丝厌恶,“几年未见,她还是一点儿长进也没有。”
凉风一吹,夜长风才缓过一口气来:“她当真是你妹妹?”
“当然,自她出生我便看着她长大,夜大哥,你怎么了?”云瑶也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夜长风若有所思道:“她像一个人。”
但是绝不可能,方才他使了一些灵力试探,那确实是个普普通通的凡人,根骨极差,不,毫无根骨可言,这辈子恐怕都无法修炼。
云瑶问:“什么人?”
夜长风沉吟了许久,才说:“一百年前,有个人飞升入琉璃仙都,是我亲自去迎接的。”
云瑶美眸微闪,琉璃仙都统御众仙,能飞升成仙的虽是凤毛麟角的强者,可是在琉璃仙都却算不上什么,一般只是些飞升时日久一些的仙人去迎接。
能让琉璃仙都的少主亲自迎接,她飞仙时,有多惊天动地?
“瑶儿,如你一般天生仙骨,修炼至今,也有十余载了吧?”
云瑶点点头:“十二载。”
夜长风道:“她只用了一载。”
云瑶是九天神女下凡,并未太过震惊:“世间之大,能人辈出。”
夜长风轻笑着摇摇头:“我自出生便在琉璃仙都,也并非没有见过世面,飞升成仙也并不是终极。”
“她成神了?”云瑶小小惊讶了一下。
“你知道,她飞升成神用了多久吗?”
云瑶想起他方才说的时间是一百年前,惊得长大嘴巴:“难不成,她只用了一百年就成神?”
“一日。”这两个字几乎是从夜长风齿间挤出来的。
夜风寒凉,拂过云瑶的身体,她已是虚灵境巅峰,只差一步便要飞升成仙,况且她天生仙骨,本不应该感觉到冷。
可是此时,她竟觉得一股寒意爬上后背。
“一日?”
纵然她在神界时,也从未听说过。
凡人成仙,修炼成百上千年或许可以,可是仙想要成神,数万年都不一定,若非如此,琉璃仙都的仙王便不会世世代代只是仙。
夜长风低下头,叹息:“可惜那一日之后,十万雷劫加身,她就此陨落了。”
云瑶深吸一口气,才道:“成神之后,怎么可能还有雷劫?她成神恐怕用的是不光彩的手段,才被天道惩罚吧。”
“没有人知道了,我只知道她从妖界出来,有人说是她是人,也有人说她是妖,但无论如何,她都是我见过最可怕的人。”
堪比十五年前几乎毁灭六界的魔尊帝夙。
夜长风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站在高高的引仙台上,看着那个浑身是血的少女拖着长剑一步一步踏上仙都的土地,玉白的长阶在她身后拖出漫长的血迹。
她抬起头的时候,连眼睛都是血红的。
“夜大哥,不要多想,我妹妹云朝只是长得像她,但云朝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凡人,她倒是想修仙,可是从小折腾到大,也不见一点成效,倒是浪费了我父王无数钱财。”
那个人应当在雷劫中灰飞烟灭了吧。
十万雷劫,连神王都承受不住。
夜长风紧握的拳头松懈下来,神情阴冷:“一个凡人,却生了那样一张脸,真是碍眼!”
“郡主看什么?”柳儿停下脚步,不解地看着站在回廊上的小郡主,才进门走了几步,她就停下来了,向后看了一眼。
“没什么。”鹿朝转回头,继续往前走。
她只是感觉到浩瀚磅礴的仙气,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琉璃仙都少主夜长风,书中她和云瑶一起来到宁王府。
这人,在琉璃仙都与她有过一面之缘。
她和原主几乎一模一样,在夜长风看来,应该很惊悚吧。
所以,书中的原主,正是因为夜长风才断了双腿,毁了容貌。
原主怕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做了男女主绊脚石不说,连男配都想弄死她。
鹿朝:是你们逼我的!
第7章 离婚准备
鹿朝急着回摘星楼试试自己买回来储灵符,不成想才走到后院就遇上几个盛装打扮的王侯贵女。
“这不是朝朝妹妹吗?怎么身体刚好,就急着出门丢人现眼了?”为首的粉裙少女一开口就毫不留情讥讽。
鹿朝一眼撇过去,咂摸一下才想起来,这是原主从前的死对头,天天扯头花的姐妹,寄住在宁王府的锦绣郡主云绣。
今日云瑶回来,作为小迷妹,云绣自然邀约了要好的几位贵女,一起去给云瑶捧场。
“朝朝妹妹这回出门,又高价买回一堆垃圾吗?”云绣虽不是大美人,也是清秀可人的小家碧玉,瓜子脸,大眼睛,只是生的瘦瘦小小,看起来没什么气势。
但她不像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云绣小时候体弱,吃了云瑶从琉璃仙都带回来的仙药,身体渐渐好起来,还能吸收一些灵力,步入了本书修仙的第二等级:凝灵境。
只可惜天赋有限,多年来也没再精进一步。
否则,原主和她扯头花,怎么可能扯得过?
“我们郡主买的都是衣服首饰!”春儿忍不住说。
云绣一听,和一群贵女捂着嘴巴笑起来:“瞧瞧咱们朝阳郡主,成亲了就是不一样,终于知道要买漂亮衣服,讨好夫君了。”
“穷小子有什么好讨好的?反正也没见过世面,他还敢挑剔郡主不成?”旁人笑嘻嘻地附和。
云绣同情地看着鹿朝,说道:“何止挑剔啊,江小山从成亲后,足足半个月都没回家一趟,听说是宁王妃亲自去巡夜营,把人请回来的。”
旁人大为震惊:“没想到堂堂朝阳郡主,嫁了个穷小子,还要这么卑微!”
一群人肆无忌惮笑起来。
柳儿和春儿气得咬牙切齿,春儿张口就想解释,鹿朝却抬了抬手,一脸天真看向云绣:“云绣姐姐,这个月你要成亲了?”
云绣斜视着她,自从她成亲之后,云绣就再也不把她放在眼里了,从前她处处高人一等,看见就心烦,现在她可算完了,女人成亲是第二次投胎,偏偏她第二次,投了最差的胎!
女子嫁了人之后,夫婿太差劲,这辈子要翻身想都别想!
“是啊。”云绣微微抬起下巴,满脸骄傲,“我未来夫婿是丹华宫秀峰长老的首徒,出身也是魏国的公卿之家,这门亲事,还会由琉璃仙都少主亲自主持!”
她这么一说,身边几个贵女都露出艳羡的神色,秀峰长老可是仅次于老宫主的存在,他这位首徒,也是即将飞升入琉璃仙都的高手,名满天下。
所以,云绣也是要嫁给仙人的。
鹿朝凤眼轻轻眨了眨,歪着小脑袋,忽然说:“我知道他,长得像个胖头鱼!”
周围空气一凝。
云绣怒道:“你胡说什么!”
“哦……”鹿朝犹豫了一下,笑得满脸灿烂,“黑黑的,是黑色的胖头鱼!对不对,我绝对没有看错,我在街上,看见他们丹华宫的人了!”
鹿朝虽然没有见过,但书里是这么描写的,胖头鱼师兄老实木讷,却很有仙缘,即将飞升。
这门亲事还是云瑶亲自牵线的,云绣自己也很满意,毕竟她现在光有个郡主的名头,无父无母,也无兄弟姊妹,如果不找个厉害的夫君嫁了,将来还不知道会过什么样的日子。
云绣胸口微微起伏,忽然冷笑一声:“云朝,你还真是个没脑子的草包,这世上的男人看脸有什么用?我未来的夫君会成为仙人,而你的夫君,永远是个一文不值的穷小子!”
鹿朝:“谁说看脸没用?”
“笑话,看脸能有什么用?”云绣话音刚落,忽然看见回廊一头,有个黑衣少年转过月洞门,朝这边走来。
天色暗下来,回廊上一排排琉璃宫灯随风而动,摇曳的光影笼着少年的身影,似乎蒙了一层高不可攀的隔膜,远远看去,犹如一颗冷燧的星辰在遥远夜空中孤独地绽放光芒,而近看,那夺人心魄的冷厉气势,却让人不敢逼视。
云绣整个人都愣住了,不由自主屏住呼吸,向后退了一步。
柳儿和春儿则惊喜地喊:“姑爷!”
鹿朝回过头,恰好看进帝夙的眼睛里,冷得让人心底一寒,她很快移开目光,在云绣面前晃了晃小手:“云绣姐姐,找夫君是一辈子的事,朝夕相对,同床共枕,若是每天起床身边都是一个胖头鱼,人生还有什么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