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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秦始皇一起造反—— by金玉满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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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不息看见嬴政没有追上来这才笑嘻嘻的又小跑回来,狗腿的给嬴政递上手帕:“爹,您消消气,您看您都热出汗来了。”
嬴政扯扯嘴角,不去看这个气得他心累的逆女。
“那个萧何,你领过来朕看看他的本事,若是当真有本事,那让他先做个代治粟内史也可以。”嬴政干脆不和赵不息再扯东扯西了。
直接让一个不知深浅的人做治粟内史肯定不行,哪怕是有赵不息和贾孙的双重担保也不能让一个普通小吏直接一飞冲天担任治粟内史。
可当个代治粟内史先试一段时间门这是可以的,若是有什么差错,也好立刻换人。也就是嬴政要先考察一下萧何,若是萧何通过了嬴政的考察,就能成为一个九卿临时工了。
虽说只是个临时工,可赵不息还有觉得有点不靠谱。
“其实萧何年纪还不大,也可以从基层先做起的。”赵不息试探着给嬴政建议,主要是自己门客忽然从一个整理文书的科室小主任摇身一变成了国家粮食局的代理局长,这听着实在有些不太安全。
尤其是这个代治粟内史还是她赵不息的门客。
嬴政皱了皱眉,可想了一下就猜到了赵不息的想法,他垂目看着赵不息,语气意味不明:“你觉得朕因为萧何是你的门客就不会重用他?”
嬴政心里有些怒气,他狠狠把赵不息的头发揉乱,还顺手捏了一下她的腮帮,捏的赵不息“哎呦”一声,捂着脸可怜兮兮的看着嬴政。
“你知道李斯的出身是什么吗?”嬴政冷冷道,“李斯跟着朕之前,他是吕不韦的门客,甚至在跟了朕之后的几年里,他都还依然住在吕不韦的府中。”
“昔日朕年少无力,吕不韦权倾朝野,朕尚且敢重用李斯。难道如今朕权摄四海,却连朕女儿的门客都不敢重用吗?”
嬴政抿着嘴角,冷冷的看着赵不息。
他生气了。
不仅是因为他的女儿害怕他,还因为有人敢小看他。吕不韦的门客,他敢用,敌国派来的郑国,他敢用,可如今竟然有人觉得他会不敢用自己女儿的门客。
赵不息顶着嬴政愤怒的视线,一把抱住了嬴政的胳膊,可怜兮兮把头凑过来:“我错了我错了,我年纪小不知道那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会怕您顾虑我呢,您一扫六合威震四海,我就是个普通小女孩,不理解爹的伟大。”
“爹,你要是还生气,就敲我脑门吧。最好轻一点……不过重一点我也不会记仇的。”
赵不息还特意把自己散落的发丝撩起来,露出了洁白的脑门,让嬴政弹她脑门。
就和嬴政还是赵朴的时候一样。
“反正不能生我气……”赵不息可怜兮兮看着嬴政。
这个小无赖逆女。
嬴政一腔刚升起来的怒火被赵不息一连串的认错浇灭了,他脸还板着,可心里已经没有火气了。
大概这就是赵不息和他的其他子女不一样的地方吧,赵不息总会赶在他怒气升起来之前先哄好他。
赵不息还在可怜兮兮的认错,“要是爹你真生气,那把我流放到北方修长城也行,送到战场上去也行,我肯定把匈奴单于抓回来让他跳舞给你看逗你开心。”
这逆女不会是故意惹他生气好去边关的吧。
嬴政听着赵不息越说越离谱,不禁抽了抽嘴角。!

嬴政不搭理赵不息的鬼话。
哪怕赵不息说的再好听,他也不能让自己只有十四岁的小女儿去战场,嬴政不太理解赵不息为何会心心念念想着要去战场。
“你才十四岁,老老实实在朝堂中先学几年,一个公主偏偏和将军一样惦记着打仗……等你十七岁再说。”嬴政低头看着赵不息。
“你让那个萧何明日来见我。”嬴政怒火来的快去得也快,被赵不息哄了一会之后就恢复了平静,开始思量起正事来。
赵不息见嬴政被哄好了,立刻喜笑颜开的跟嬴政吹嘘起萧何来。
“爹,不是我吹嘘,萧何是真的很有本事,咱们大秦拥有萧何,就是如虎添翼。若是萧何早生二十年,那您用他当丞相,能早十年统一六国。”
嬴政眼皮跳了跳。
这还“不是你吹嘘”?
不过嬴政还是一脸无奈的听赵不息夸了整整一柱香的萧何,尽管他只是十分敷衍地点头应付。
起码能为自己的门客吹嘘比起看不见自己门客的本事要强得多,吹嘘就吹嘘吧。
赵不息夸干了唾沫以后才心满意足回到了自己的公主府,告诉了萧何这个消息。
萧何也愣了一下才反应了过来,脸上也难免有些许紧张。
说不紧张是假的,他往前数十年只是沛县的小吏,跟了赵不息以后虽然见过了许多官员,也在秦朝廷中有一官半职,更是见过数次始皇帝,可这次不一样,这次是他面对青云直上,直接从籍籍无名的小官一跃而成为九卿的机会。
“只是代九卿。”赵不息给萧何解释,“哪怕有我和贾孙担保,可在你还没做出来实绩之前也不可能让你直接成为正式的治粟内史。”
这时候的确是只看出身和本事不看资历,可本事也是要经过考验的。
蔺相如也要经过完璧归赵的考验才能从平民一跃升到上大夫,毛遂也得“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之后才能扬名天下。不过先秦和秦时候的好处就是若是真有本事,不用熬资历就能迅速升官,若是萧何再晚生千年,恐怕得先把头发熬白才能坐上高位。
哪怕只是临时工也足够萧何兴奋了,萧何一向是喜怒不形于色,可如今他向来温和平静的脸上也不禁浮现了激动。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谁不想建功立业呢,而今机会就在自己眼前,萧何难免激动。
“我爹肯定得为难一下你试试你的本事能不能担任治粟内史。”赵不息琢磨着嬴政的性格,“我今天还在他面前狠狠吹嘘了一番你,说你比先丞相王绾还要厉害十倍,若是你早生二十年那我爹也能早十年一统六国。”
萧何面红耳赤,有心谦虚一下,可到底还没到老成的年纪,心里也是有一些轻狂气在的。
他未必不如王绾,萧何想,纵然他今日还不如王绾,可五年十年之后他也必定会比王绾厉害。
赵不息还是不太放心,拉着萧何给萧何讲了一晚上嬴政的喜好,并且多次叮嘱萧何该拍马屁的时候就要拍马屁,她爹可吃这一套了……
第二日一大早,萧何就跟着赵不息去拜见嬴政了。
赵不息目标明确的直奔咸阳殿,嬴政是个工作狂皇帝,十天里有九天都呆在咸阳殿里批阅奏折,大事批完了就去批阅小事,恨不得连哪个村里出了个小偷都要了解清楚。
也就是嬴政身体好,才能这么高强度的持续几十年不停工作。
萧何今日穿了一身浅青色的衣袍,用的是黑石纺织厂今年新推出的染色技术,这个颜色显得很温和,不会太有攻击性,除此之外唯有腰间配了一块玉佩,环佩之中也只配了佩而无环。
今日不是朝会的时间,可嬴政依然起的很早,赵不息带着萧何过来的时候嬴政的桌案上已经摆了十几本批阅完成的奏折了。
嬴政不是第一次见到萧何了,他早在沛县就见过萧何不止一面,只是今日嬴政才仔细打量萧何罢了。
之前嬴政对自己小女儿的那群”大才“都爱答不理的,他们什么身份,也配他始皇帝在意?
嬴政冲着殿门抬抬下巴,示意赵不息先出去。
而后殿中只剩下了嬴政和萧何二人,嬴政高坐在高位上,眼神锐利的看着萧何:“朕欲要发兵攻打匈奴,需要调动三十万大军,粮草该如何保障?军械该如何运输?”
竟然上来就给萧何出了个难题。
不过萧何这段时间在贾孙手下担任属官,早已经对秦朝每年的税收和粮仓中的粮食数额烂熟于心,加上赵不息昨日给萧何押中了此题,连夜带着萧何太仆府看过了从咸阳到上郡的驰道路线,所以萧何并不慌张。
垓下之战的时候刘邦一方的六十万大军全靠萧何“给馈饷,不绝粮道”,如今不过是三十万大军罢了。
尽管此时的萧何远远比不上垓下之战时期已经历经了数年历练的萧何,可如今的秦朝也不是那时候千疮百孔、民不聊生的乱世。
萧何很快就想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甚至还请求嬴政给他纸笔,直接边写边画,不太好说明的地方直接给嬴政画了图表。
嬴政一开始还只是随意听一听,可后来身体前倾的角度越来越大,甚至直接霍然起身,走到了萧何身边,指着萧何面前满是图表和文字的纸与萧何交流了起来。
中间连午膳都没有用。
甚至中途萧何有几次因为不知道具体情况而想要粗略一带而过之时,嬴政还直接派人去取来了有关的资料册子让萧何能够更顺利的思考阐释。
直到天色昏黑,嬴政才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这场考核。
“朕如今倒真觉得不息说的也颇有道理了。”嬴政看着萧何的视线亲近了许多,对于真的都才能的人,嬴政一向不吝啬表达自己的重视。
嬴政拿着手中厚厚一摞草稿纸,心满意足的看着最上面那一份厚达十数页的计划书,先前他也曾召集心腹商讨过需要为北伐匈奴准备多少粮草,几次商讨出的结果比如今他手中这份计划书多出一倍不止。
嬴政感慨:“若卿真早生二十年,说不准朕当真能够早数年一统天下。”
限制秦国一统六国速度的,从来不是其他国家的强大,而是秦国每打下一个国家都要再花上数年积蓄粮草物资。王绾已经做的很好了,可惜和他做对比的是萧何。
历朝历代的丞相之中,若不论武功只谈文治,恐怕连姜子牙和诸葛亮也不一定能比得上萧何。
嬴政喜欢收集人才的老毛病又犯了,他越看萧何越喜欢,而且这个大才还不用他强迫早就呆在了他女儿的碗里。
孩子还小,压岁钱他就不给保管了,可大才还是需要他这个当爹的给“保管”几年的。
“既然贾孙想要辞官回乡,那朕也不好强迫他留在咸阳,便让他回老家去吃橘子吧。”嬴政很现实,有了更香的大才萧何瞬间就开始嫌弃干活慢悠悠整日想着回老家的贾孙了,三言两语就批准了贾孙先前已经积压在他这里数日的辞官表。
嬴政看了看萧何,越看越满意。
萧何比起贾孙甚至比起李斯来有一个极大的优势,萧何很年轻,少说也能再为官三十年。
而李斯已经很老了。李斯很早就跟着嬴政了,嬴政十几岁的时候李斯已经是中年人了,而今数十年过去,李斯已经七十岁了,虽说现在身体还没出什么毛病,可年纪到了七十岁,略微有一点小病小灾就不一定能撑得住。
嬴政习惯未雨绸缪,而今李斯都不一定还能再干十年,嬴政早就开始寻找未来能给他当丞相的大才了。
按照道理来讲李斯退下以后应当再从其他三公九卿之中选择……可嬴政眼光极高,根本看不上那些没什么本事的人,从他祖大父秦昭襄王到他自己,能当丞相的都是范雎、吕不韦、王绾、李斯这些人,就连王绾,嬴政都觉得他差一些,更别提其他人了。
美玉好找,和氏璧不易寻。
是以嬴政也颇为苦恼李斯退下以后自己又该用何人为相。
今日倒是让他找到了一块璞玉。
嬴政心想,李斯再过几年退下,那时候萧何应当也历练的差不多了,正好给他做丞相。
嬴政根本没有意识到一个可能,或许,可能,总之历史上的确是,他还没有活过七十岁的李斯,根本用不着再找下一个丞相……
此时的嬴政早就已经将萧何其实是他女儿的舍人这回事给抛到脑后了,在他看来,萧何给他当臣子和给他女儿当门客完全不冲突,萧何完全可以从早到晚给他干活,而后晚上回府之后再接着给赵不息干活嘛。
对于自己看中的大才,嬴政对萧何的态度则同对王离的态度差不多了,嬴政用对待子侄辈的温和语气浅浅关心了一下萧何:“尔近来在做何事?”
萧何轻笑:“臣最近在安排往百越运送咸鱼。”
啧,咸鱼。
嬴政十分嫌弃地皱眉,虽然不知道为何,可听到这两个字已经足够嬴政嫌弃了。
第一批咸鱼已经运到韩信的营帐中了,随着咸鱼而来还有三百个医家弟子,这些医家弟子都是黑石这些年培养出来的,算不上医术高超,可各个是从“外伤急救班”毕业的,专门学习战场包扎急救。
韩信如今独领一军,正以鲸吞之势迅速吞食着百越的领土,无论大小部落,在韩信之军面前都毫无抵抗之力。
“开饭喽!”
火夫一声大喊,顿时引来了无数士卒的注意。
士卒各个都伸长了脖子,鼻子迅速吸着空气,试图闻出来今日中午的伙食是什么,只是韩信治军森严,尽管士卒们的心思已经飞到了火夫们所推着小车上的饭桶边上,可时辰未到还是没有一人敢动。!

直到到了时辰,锣声响起,士卒们顿时一窝蜂扑向了火夫推着的小推车。
好在秦军之中纪律还是十分严格的,纵然是每个人看着饭桶的眼神都如饿狼一般,可依然十分遵守秩序地排队。
韩信从赵不息这里学到了不少能提高效率的小技巧,比如吃饭,每一个五百主手下的士卒为一队,按照编号顺序排队从第一个火夫那里领木头盘子和木碗,而后一行排着二个火夫,分别给他们打饭打菜和打汤。
哦,编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根据每个月立下的军功增幅每月一调整。
“真香!”几个排队靠前的士卒打完了饭就端着盘子和碗蹲到了一边,桌椅是没有的,行军打仗哪来的桌椅,都是随地一坐,不过士卒们也不在意这个,他们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端着的饭上。
汤是煮的咸鱼汤,就是烧开了水,将切碎的咸鱼和野菜丢进去煮烂,汤煮的很潦草,一碗里面飘着几小块碎碎的咸鱼肉,里面的鱼肉和野菜一筷子就能捞干净。
可士卒们却小心翼翼端着碗,抿上一口,脸上得意极了。
这汤可是咸的!咸的!
盐多珍贵啊,他们先前在家的时候做饭都舍不得放盐,可如今在军中竟然能喝到有盐味的汤。
这些咸鱼可都是黑石子犒劳他们的,黑石子果然和故事里说的一样,关心他们这些穷黔首。
“唉。”一个士卒忽然叹了口气。
他身侧年纪大一些的士卒瞥了他一眼:“你个孬货叹啥气,这么好喝的咸鱼汤都堵不上你的嘴呐。”
“我天天喝咸鱼汤,可家里的老娘和婆娘连口盐巴都吃不上。”这个年轻士卒蔫了起来。
他老家是蜀郡,距离海边很远,而这个时候距离海边远的另一个含义就是盐价更贵。东海郡的黔首花十个大钱能买到的盐,在蜀郡花五十个大钱都不一定能买到。
老卒也是蜀郡的,砸砸嘴闷声道:“说不准再过一年半载的,黑石子就能把咸鱼拉到咱们老家卖,那几个东海郡过来的士卒不是说了嘛,东海郡现在好多地方都开了咸鱼铺子,卖咸鱼卖的可便宜哩。”
虽说这个便宜实际上也不太便宜,可比起高昂的盐价来的确就是便宜的了。
“也是。”小卒琢磨了一下,没琢磨明白,可想着百越离东海郡也这么远黑石子都呢个把咸鱼运到这来,那应该也能运到蜀郡去。
“说起来,那个东海郡来的老鱼头昨天被一条花蛇咬了一口,送到了医营里面,也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东海郡盐价便宜了这事还是他跟我说的,唉。”老卒摇了摇头。
他们这些蜀郡来的人还好一些,巴蜀那边也是山多虫蛇多,他们走路都小心躲着虫蛇,可那些东边和北边来的士卒就惨了,走路都不小心,一个不注意一脚踩进草窝就被那一臂长的花蛇咬一口。
他那一个“百”里面这两个月都因为被蛇咬和生了病死了两个人了。
医营设置在军营的中心位置,总共有一百个营帐,从河内郡来的黑石大夫就都呆在此处。
比起另外二军,韩信资历虽然最浅,可因着有赵不息在后鼎力支持的缘故,后勤反而是最好的。
先前二十万大军统共才有七个军医,分成四军更是一军之中都均分不到两个,韩信给赵不息写了信说军医不够,赵不息火急火燎的就给送来了二百个大夫。
这二百个医家弟子都是赵不息还在怀县的时候培养出来的,大部分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和贫苦人家的孩子,还是当初在建立黑石墨家学校的时候一起建造了黑石医学院。赵不息一开始是奔着培养日后造反时候军医预备役培养的医家弟子,可谁曾想她造反遥遥无期,为秦开疆拓土的时候倒是先用上了。
“小大夫啊,俺是不是快死了……俺家的婆娘还等俺……俺娘就剩下俺和俺哥了,俺要是死了,她们咋办啊。”魁梧的黑壮汉子一双牛眼里含满了泪水,瞅着自己已经肿胀红紫的大腿哀嚎。
他就是那个“老鱼头”,名字就叫鱼头,是东海郡人,也是第一次被征调为秦卒。东海郡地处北方,菜花蛇都不多更别说毒蛇了。
这谁知道那草窝里面还有有毒的花蛇啊。
被他称为小大夫的是一个脸上带着一点雀斑的女子,正坐在矮椅上看他被蛇咬伤的伤口,听到他的哀嚎之后无奈叹了口气。
“你死不了。”白芷无奈道。
鱼头还是不信,只哀嚎着:“俺前几天看到一个瘦高个,就是被花蛇咬了没多久就断了气。”
“你腿不是已经用绳子扎了,还让人把毒血吸出来了吗?”白芷半眯着眼睛打量着汉子腿上的伤口,尤其凑近了去看蛇牙咬伤的那一块。
神态竟然和艾老有二分相似。
“我给你开一副药,你再喝上数日就没事了……这腿日后可能有些瘸,不过也只是看着不好看,用起来没大碍。“白芷提起笔写了个方子,让汉子拿着去拿草药。
汉子捏着纸仿佛攥住了自己的救命稻草,掌心里的汗瞬间就把白纸浸湿了一块,把还未干透的墨都给浸湿了一块。他方才看着嘴里叨叨个不停,可心里也是慌张,掌心里早就满是汗了,面对生死,谁能不慌张呢。
看到纸上的字模糊了一块,汉子脸上慌乱极了,拿着自己的救命稻草手足无措。
白芷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低下头又给他写了一遍方子递给汉子。
“好好吃药,你老娘和婆娘还在家里等着你。”白芷把新写的药方交给汉子,叮嘱道。
“你不会死的,我是黑石子派来的医家弟子,我的老师就很擅长治蛇毒,按照我给你的方子喝药,二天你就能好了。”
汉子这次在衣服上把手蹭干了才小心翼翼捏住了药方,他忍不住问:“小大夫,你叫什么啊,你是俺的恩人,俺得记着你名字。”
白芷脸上露出了笑容:“你记得黑石子就行,我们这些人都是黑石子派来的。”
“俺记着黑石子的好哩,俺们东海郡卖咸鱼的地方也挂着黑石的招牌……你也是俺的恩人,俺也想记着你名字。”汉子嘟囔着。
白芷笑了笑:“我叫白芷。”
“白芷,就是你药方里面这味药,能治蛇毒。”
汉子记下了这个名字。喝了二天的药,他的腿果然好了起来,虽说走起路还一瘸一拐的,可好歹命是保住了。
最后一天鱼头来找白芷看病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明显轻松了许多,话也更多了。
“等俺回家和俺婆娘也生一个大胖闺女,以后也送到黑石学堂上学,然后也让她去学医。”鱼头絮絮叨叨,他这几天已经从白芷嘴里知道了黑石子以后也会在东海郡办学堂,还特意问了问上学的学费。
若是家中没钱也能选择当公费黑石生,就是学成以后有十年的服务期,包吃包住没有工钱;若是选择交学费则毕业以后包分配,每个月都能拿工钱。
他家在海边上,他叫鱼头就是因为他出生的那天他爹抓了一条几十斤重的大鱼。鱼头算了算,若是他和婆娘勤快一些,多捕些鱼,应当能供得起一到两个孩子读书。
白芷闻言抬头看了他一眼。
“挺好的,若是你日后真生了女儿,记得写信告诉我。”
闻言鱼头有些心虚,军中虽有教识字的老师,可他学的并不认真,写信……应该也差不多能写出来?
白芷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她一边给鱼头换药,一边平静的提起自己的身世:“你是个好父亲,比生我的那个男人强,我娘被饿死了以后他就要把我卖到不好的地方,多亏遇上了黑石子把那些贩子杀了又收留了我让我跟着老师学医……你女儿以后上学若是钱不够,可以给我写信我给她付学费。”
那时候范增刚被赵不息掳回黑石,去找艾老治背疮,艾老院子里给他打下手的两个小姑娘之一就是白芷,那时候白芷才十四岁,如今四年过去,白芷也已经成了能独当一面的医家了。想起了自己被黑石的人从那地方救出来带回黑石时候的记忆,白芷脸上泛起了笑意。
鱼头一愣,显然没想到军中士卒十分尊敬的白芷竟然也有悲惨的过去,他挠挠头,被白芷夸的不好意思,轻声:“俺也不是好爹,俺一开始也想着生了女儿给口饭吃养大就嫁出去……俺看了你才觉得要是有个女儿送去学医也挺好的。”
白芷轻飘飘看了他一眼。
“黑石子也是女孩子。”
鱼头蹲下身把自己的裤腿放下遮住了换完了药的腿,嘟囔着:“黑石子是天上星宿托生的神仙,俺哪敢想俺女儿能跟神仙一样呢,只盼着日后要是真有了女儿,能跟你一样就行,当个医者,谁见了都尊敬。”
白芷看着鱼头一瘸一拐离开的背影轻轻一笑。
她又想起了黑石子,她一直追随着黑石子努力向前跑,可没想到未来某一个女孩,也会因为她而能有读书的机会……就如同她因为黑石子而能跟着老师学医一样。
真好啊。
韩信所率领的这支军队一直在游刃有余的向前推进。上一次秦朝对百越出兵已经灭掉了闽越和大半个南越,而后在西瓯打败,百越之地就还剩下另一半南越、西瓯和驼越二地,此次王贲定下的战策是秦军兵分四路,从四个地方蚕食南越和部分西瓯,而后在西瓯中部地区汇集一举消灭西瓯和驼越。
因为南越的独特部落聚居形式,所以韩信没有选择大军压入,而是在五万军之中选择出一万最为强壮的人,而后将五万军的精良武器都给这一万人备上,这一万人由樊哙、英布和夏侯婴各领一部分四处攻打部落,剩下的四万人则统统作为后勤给一万人保障后勤和随时补充兵力。
在这种多股精锐出兵的战略下韩信所带领的一军是推进速度最快的,短短半月就推进到了西瓯地区。
而就在他的前方,十万越人军队已经聚集在了大河的那一边正等待着他的到来,这十万越人的首领就是西瓯国的国主译吁宋。
上一次秦军南征就是败在了他领导的军队手下,杀死秦朝大将屠雎的,也正是此人。译吁宋并没有如王贲预料的一样选择在平原地区决战,而是选择了埋伏在大河之后,他知道秦军数量远胜于百越军,所以他尽量避免在平原地区和秦军对上。
译吁宋喜欢读中原人的各种书,他曾经多次派人到楚国境内买书,他最爱看的就是《孙子兵法》,所以他和那些愚蠢的寻常部落族长不一样,他是读过《孙子兵法》的文化人。
因此,译吁宋知道他的优势就是百越人对百越之地地形熟悉,他必须利用好这个优势,而上一次,他也正是借助这个优势以少胜多,大败五十万秦军。
所以这次译吁宋打算故技重施,他已经从俘虏来的秦人口中打听清楚了,对面那一军的首领是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哼,秦人真是没有大将可用了,一个毛头小子也好意思派上战场,上次那个中年大将都被他杀鸡屠狗一样轻轻松松就给杀了,何况就一个毛头小子呢?
译吁宋想到自己打听到的种种消息,心中把握更大了。他深知打仗要知己知彼的道理,所以多次派人利用地势之便神不知鬼不觉地抓了不少秦人打探消息,虽说这些俘虏也知道不了太多事情,可从他们口中得知的消息已经够译吁宋了解不少秦军了。
秦人竟然敢兵分多路同时攻打百越,那一军估计也就只剩下几万人。译吁宋熟读《孙子兵法》,转瞬之间就想出了自己这次若想要再取胜,最好的方法就是将这几路秦军逐路击破,不能让这些秦军聚拢起来。
译吁宋得意想,秦人……也不过如此嘛。!

第191章
作战讲究一个知己知彼,在他看来韩信很快就在大河的那一边安营扎寨,并开始生火做饭。
译吁宋并不着急,行军之中遇到高山大河要先驻军休息,先修整完再翻山渡河这是略通兵法的将领都知道的道理。
韩信却先命人建造了一座略有些简陋却十分高耸的箭楼,登上箭楼之后就从布袋中掏出了一个望远镜,双目透过望远镜的镜片看向河对面。
“若是对手不是个彻底的蠢货,那他必然会在那边伏兵等待我军到来。”韩信手指的方向,正是译吁宋埋伏的地方。
跟着韩信一同上来的樊哙等人摸摸脑袋,不吱声。
经历了这几个月的战争,他们已经悲哀的认清了一个事实——有时候人和人的差距甚至比人和狗之间的差距更大。
他们根本听不懂韩信说什么,不过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毕竟每次事后都会证明韩信说的是对的。
不就是料敌先机嘛,很难吗?
对他们来说不容易,但是对韩信来说就是和吃饭喝水这么简单。
“译吁宋不是蠢人,他知道秦军再次攻打百越之后必定不会坐以待毙,可百越能够为兵的人数必定远远少于秦,所以他肯定会选择一个正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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