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未婚椒妻有空间—— by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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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心思活络一些的,讨好还来不及呢。
来到了晒谷场这边,杀猪匠和来帮忙的人已经架起了几口大铁锅,里面已经是装满了水,就等着水开就把队里那几只大肥猪给收拾了。
说是大肥猪其实也就是他们觉得还不错,今年的猪比往年看起来确实是要大一点。
但在沈听虹看来是远远不够的,要是放在后世,一头猪可以养到三四百斤,但这些猪看起来最多的也就是两百多斤了。
沈听虹摸了摸下巴,要是养鸭子不成,养猪也不知道成不成,她虽然没有饲料,但是她有空间井水啊,说不定真的可以改变猪猪们的体质。
养鸭子的话,确实是不容易找到出路,但是养猪可就不一样了,全华国就没有一个地方不差猪肉的。
而且前世在书上还看到过,养猪养得最好的大队,还可以得到表扬,说不定拿个“养猪专业大队”也不是不可能的。
“你又在琢磨什么?”叶慎言看她眼珠子转呀转转呀转,忍不住小声问道。
“我就是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这些猪猪长得更肥更壮。”沈听虹实话实说。
叶慎言无奈,“你每天操心的事情真的是足够多了。”
“没事,我有八百个心眼子,每个心眼子都可以考虑一件事情。”
沈听虹:yue……
不怪她矫情,看到杀猪匠拿着大铁钩钩住猪的嘴巴,鲜血直流,猪的惨叫声不绝于耳的时候,沈听虹觉得自己这个心理承受能力还算是很不错的人,心里也有点不舒服。
当然她没有觉得这样就是人类残忍了,弱肉强食,这本来就是食物链的规矩。
但她还是扭过头不再去看了,叶慎言连忙帮她拍背。
刘月也是哭笑不得,“你啊,让你不来你非要来,还起个大早。以前你就是这个反应,还说自己以后都不来了,也不知道你今天咋想的。”
听到刘月的碎碎念,沈听虹只是脸色有点苍白地对着她傻笑了一下,把刘月心疼得不行。
“要不你和小叶先回去?一会儿该小叶那点我们一起拿回去就行了。”
为什么说是叶慎言那点,主要是他干活也只干了一个月的样子,确实分不到啥,估计也就是二三两。
“不要,我们一会儿还要买点肉呢,”沈听虹摇头,大不了不看就是了。
其实猪猪被宰了之后,用开水刮毛,雪白雪白的,看起来就没有那么吓人了。
主要就是一开始的叫声实在是太凄惨,现在已经好很多了。
不觉得害怕了,沈听虹就开始饶有兴趣地看起来,看杀猪匠把猪毛刮干净,又挂在一个杆子上面,几刀下去就把一头猪分成了好几块。
之后又把猪放在了案板上,又是轻轻地一划拉,肉就整整齐齐地躺在了案板上,甚至还冒着一点儿热气。
接着又是第二头,猪被捅了一刀之后就在地上翻滚,几下就没了声息。
见她一开始挺害怕的,到后面又全神贯注的,叶慎言都是哭笑不得。
等到杀完之后,就是分肉的环节,另外就是猪下水这些被清理出来,做成杀猪菜,这是每次分肉的规矩。
看着一笼笼的猪大肠,沈听虹就想到了火爆肥肠,于是就跟沈卫军说道,“叔,猪大肠能不能给我留点,一会儿我花钱买。”
沈卫军愣了愣,这玩意有味道,其实要说大家喜欢吃倒也是没有的,只是也没有人会要,所以这些猪下水都是放在杀猪菜里一起煮了。
“这玩意有什么好吃的,你要是真的要买的话,一会儿买肉就行了。”沈卫军想劝她,觉得花钱买这个不划算。
沈听虹却是笑了笑,在后世,这玩意儿才是真的贵呢,只是现在的人都还不会吃,加上也没有那么多的调料,她却是不怕的,因为她空间里有的是各种各样的调料。
“没事的,要是可以的话,就是猪肝我也是想买点的。”
猪肝也是好东西,就这样大杂烩一锅炖了,真是可惜。
她坚持,沈卫军也就没有说什么了,反正她给钱,家家户户不说分到多少,几分钱还是有的。
比起吃这个非常难吃的玩意儿,他们还是觉得钱更实在。
然后就是分肉了,分肉和分粮食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其实也不是所有的大队都是这样的,有的大队是直接上交所有的猪,然后由收购站给他们发一些肉票,再由大队长发到大家的手上,当然了这样的话家家户户能分到的钱就更多一点。
但沈卫军就没有这样干,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指不定过年都吃不上一顿肉,那赚那么多工分又是为了啥?
他一直是鼓励队员们,该省的省,该花的时候就要花。
分肉分粮就是一年到头大家最喜欢的日子,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洋溢着笑容。
按照工分,喊到的人就上前去领,一家人的话所有的工分就是结算在一起了,然后一个代表一起领回去。
沈大强和刘月后面就没有去上工了,但是前面还是赚了一些工分的,而且还有沈听武这个“大力士”在,沈家还是分到三四斤肉的。
还有一些人口比较多的人家,也是分到了不少,像知青还有一些孤寡老人之类的看着就有点可怜了。
特别是孤寡老人,其实按照公分来说,根本是分不到什么肉的,都是沈卫军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们割了二两。
因为这样的老人并不多,加上确实也可怜,所以队员们基本上是不会说什么的。
等到分完之后,就是剩下的半头猪,这半头就是特意拿来卖钱的,这样队员们又能多分一点钱,还可以买点其他的东西。
沈听虹拉着叶慎言一起去买肉,空间里不是没有猪肉,但是沈听虹觉得这个年代的肉真的是后世不能比的。
后世的猪虽然都长得非常的壮实,但大多都是饲料喂出来的,有很多肉你买了,还没有走回家就开始往外淌血水。
这就是为什么在后世正宗的农村土猪能够卖出那么高的价格,而且还供不应求。
当然了就算是他们有钱,也不可能把这里的半扇猪肉全部包圆,估计要是他们真的敢这么做,下一秒就有人跳起来抗议。
肥肉她是不喜欢的,就要了一些五花,另外就是比较瘦的部位,两根猪蹄也是要了,另外就是一个猪头。
沈卫军就忍不住说了,“听虹丫头,你怎么都买这些不好的玩意儿,也就是那五花还能看看,既然花钱干啥挑这些,猪大肠猪肝还有这猪头肉,都是味儿大得很。”
沈听虹神秘一笑,“叔,等你来家里吃饭你就知道了。”
到时候自己亲自动手,一点闪瞎他们的眼。
之后沈听文和刘月也上前,倒不是沈听虹不可以帮他们也买了,但是这个是不一样的,刘月他们要买的是沈听文结婚用的肉,她这个做妹妹的要是也给一起办了,就怕别人说什么闲话。
“大家伙都知道我们家过两天就要办酒席,到时候请大家伙都来吃,所以可别嫌我买得多啊。”刘月笑着对排着队准备买肉的队员说道。
“不会不会!”
“咱们到时候可都是要来吃酒的,怎么会嫌你买得多呢?”
第130章 太天真了
要知道沈听文是村小学的老师,村里的孩子只要是上学的,那可都是要和他相处的。
沈青青又是大队长的闺女,他们结婚,大家伙说什么都是要去热闹热闹的。
就算是再抠搜的人,这个酒席也不可能不去吃的。
所以反正都是大家伙一起吃,刘月多买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过刘月其实也没有买很多,就是十多斤猪肉的样子,到时候一桌能有个一斤。
家里还有一些其他的食材,要实在不行还能走走供销社的门路,看能不能买到几条鱼。
其实这样的席面已经是不错了,也不是没有那种一个酒席下来,连肉沫都看不见的。
虽然现在都知道他们沈家的日子过得好起来了,但是还是不适合太张扬。
就这样不好不差就足够了。
买好了肉之后他们就回家了,沈听虹买肉给钱的是叶慎言,但刘月那份叶慎言没有出,得看看是什么用途,适不适合他来给这个钱才行。
知道刘月对酒席的想法,沈听虹也觉得差不多了,但她还是琢磨着上山一趟,至于上山干什么,肯定是名正言顺的从空间里渡一些东西出来。
之前在京市几天,她倒是处理了不少的鸡鸭鹅,但是小兔子还是有的,还有牛羊。
牛肯定是不合适拿出来了,毕竟那玩意可是宝贝,有的生产队落后一点,还不一定能有一头牛呢。
至于羊,办酒席拿出来确实不是很合适,毕竟自己家里的人好忽悠是因为自己拿出来的东西他们没有去深究,但那么多外人呢。
山上能不能有羊这玩意还打个问号,但是等酒席结束之后弄回来也不是不可以啊。
反正只要自己也说不知道是从哪来的羊,谁能说啥?
但兔子她是要拿出来一些的,也不用太多,给酒席上添一个菜就可以了。
腊月二十八就是沈听文的婚礼了,分完钱和肉之后家里也是热火朝天的准备了起来。
既然是要娶媳妇,沈家也有这个条件,该准备的自然是要准备起来的,本来沈听虹这里有钱,早就可以把该买的买了,但是刘月死活也不答应。
用她妈的话来说就是,“我闺女的钱是自己的,你哥哥娶媳妇就用他的钱,爸妈补贴一些就可以了。”
于是愣是拖到了现在,分到的钱加上之前攒下来的钱,差不多也是够了。
刘月之前就是混过黑市的,也在黑市换到了一张自行车票还有一张缝纫机票。
四大件要是凑齐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本来两张票就花了将近三百块钱,买回来还得要三百左右。
但这年头乡下人结婚,能有一大件就算是很不错了,何况是两样呢。
本来沈卫军一家对于这个也没有什么要求。
这两个月刘月也是在赚钱的,她的手艺好,所以拿的工资也比别人高一些,这个无关她是不是沈听虹的妈。
另外还有两个手艺好的,工资也是这样。
知道外孙要结婚,肖建芳也来了一趟,本意就是过来送钱,怕自家闺女手里的钱不够用,但是今年沈家的日子是真的好过了,刘月自然也是拒绝了。
只说二十七那天就让刘家人都过来,办酒席的事情也得家里三个嫂子帮衬一下。
肖建芳自然是一万个答应。
现在作坊这边刚起步,沈听虹也不是没有想过把刘家人弄过来,但是就算自己是股份最多的那个,却也不是她的一言堂,现在考虑得更多的自然是本村人,免得有人生事。
不过她也是打算好了的,等到明年作坊扩建成厂子,就想办法把舅妈或者是表嫂们弄过来这边。
但这话她也没有提前说,毕竟作坊扩建的时间还没有确定下来。
腊月二十七的时候刘家人就来了,不过来的也只有肖建芳还有三个儿媳妇,至于其他人则要第二天一大早过来。
他们来说实话也帮不上什么太大的忙,而且沈家的房间也是不够的,所以就是女人们先过来了。
肖建芳和三个舅妈一来就在厨房里开始准备明天要用的食材,毕竟少说也是十几桌人呢,要是全部等到第二天再来弄,可就真的来不及了。
沈听虹见这么多人都在忙,也没有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索性就背着背篓想要上山。
不过她都是注意了叶慎言那边好久,叶慎言也在帮忙打扫卫生,确定他没有发现自己才偷偷溜走。
其实叶慎言是真的注意到她了,只是看她这样子就知道不想要自己跟着,就非常懂事的装作没有发现。
不知道自己那点小把戏早就被人看穿的沈听虹还美滋滋地朝着山上走,连步伐都轻快了很多。
路上遇到队员,看她走路蹦蹦跳跳的,不免也打趣她,“还真的是家里有好事呢,沈家妮儿,这是干啥去?”
“上山打猎。”沈听虹半开玩笑地说。
“嚯,这么厉害呢?”那人就不自觉地开始逗弄起她。
“可不嘛,我上山看看,要是能逮到野鸡野兔啥的,明天也能添个菜不是吗?”沈听虹说完就跟那人道别,然后就上山去了。
等她走后,那队员就笑了起来,还跟其他人说道,“沈家妮儿还真的觉得山上的野鸡野兔那么好打呢,怪有信心。”
“没有经历过嘛,少不得就天真了点。”
其他人也是笑道。
要说山上最难打的猎物,其实不是野猪,而是野鸡野兔,没办法,这两个一个会飞,一个会钻洞,根本就不容易打到,关键也怕人啊,看到人就跑了,根本追不上。
野猪只能说是危险,但要是力气足够,带着家伙什,也不是没可能,毕竟那玩意发现人之后就是想顶你几下,而不是转头就跑。
但沈听虹是谁,她又不是真的想要去打猎,不过是借个名头弄点兔子回来而已。
到了山上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沈听虹就坐在一块石头上,拿出一杯可乐,一个汉堡吃了起来。
这在前世就是垃圾食品,但这么久没吃了,还是怪想念的,正好吃饭的时候特意留了肚子,吃独食虽然不地道,但简直不要太香。
第131章 莫名其妙就“不行了”
算着时间差不多,沈听虹把食物残渣一股脑的扔进了空间,然后把自己提前准备好的兔兔们拿出来扔进背篓里。
这些兔子虽然是她养的,但也是什么颜色都有,然后不断地杂交之后,毛色倒是越来越奇怪了。
不过这样看着就更像是野兔子了,背着背篓下去,再次碰到了上山时候的那群人。
结果他们就发现,沈听虹的背篓里少说也是七八只大肥野兔,脸色全都精彩极了。
之前还在说沈听虹天真的那两人也是傻眼了,现在山上的兔子都这么好逮的吗?
“沈家妮儿,你还有这本事?”有人问道,自然也是眼热的,想要知道沈听虹到底是怎么弄到这么多兔子的。
沈听虹也没有让他们失望,而是说道,“其实也是运气好,上去没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兔子洞,我找了好几个地方才算是把它们的出口堵完,这不再用烟熏一下,就捉到了。”
她说的倒是轻松,但是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虽然沈听虹就是根据之前在书上看到的胡诌,但确实也不是没有道理。
就是找兔子窝的洞口这件事,就是需要一点经验的。
所谓狡兔三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所以想要给兔子一锅端,还真的必须要将所有的洞口堵住。
但是洞口并不是那么好找的,也是需要一定的经验和运气,要会看兔子们的脚印和周边的环境。
“你可太谦虚了,能逮到就说明你能耐!”有婶子给沈听虹竖起了大拇指。
其实沈听虹刚刚毕业回来的时候,又不下地干活,还三天两头往镇上跑,其实很多人都是看不上的。
特别是这些婶子大娘们,她们“开会”的时候真的没少说闲话。
但是现在大家对沈听虹的想法基本上已经改变了。
沈听虹开始带领着大家搞副业,她能做到的事情是他们大队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做不到的。
剩下那百分之十,里面大约也是能做到不愿意去做的,但沈听虹给村里带来的改变是切切实实的,不管人家有没有赚钱,人家确实是在带领着大家伙一起致富。
一旦接受了一个设定之后,之后看到沈听虹的优点,那就有点无限放大的意思了。
以前还有人说这样的娇气女娃谁家娶了谁家倒霉,结果现在看看,可不是那么个说法了,谁要是娶回去,不就跟抱个金疙瘩似的?
现在是再也听不到有人说什么娶沈听虹是倒霉了。
看着沈听虹俏丽的身影消失在大家的眼前,大家都是纷纷摇头叹息,“哎,可惜了,这丫头那么早就定了人家,不然这么好的女娃,得多抢手啊。”
这时候就有人说道,“其实吧,要我说现在叶慎言那小子根本就配不上沈家妮儿了,要是以前还有津贴,嫁过去也是个官太太,现在却只能跟咱们一起干农活,我瞧着也就是那么回事。”
有第一个人说,就有第二个人说,“我之前就想说这个事情了,嗐,虽然都是说他啥事没有了,看着也跟个正常人一样,但要是没啥问题,部队还能不要他了,我看肯定是伤到哪儿了。”
这人说话的时候也是挤眉弄眼的,于是大家伙就热火朝天的聊了起来,这越聊越偏,在家帮忙准备新房的叶慎言都还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地就“不行了”。
看到沈听虹带回来的这么多野兔,刘月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虽然不知道她闺女这些东西到底是哪里来的,但是肯定不是山上打到的就行了。
最开始的时候她还是信了的,那会儿时不时的来个野兔野鸡啥的,她也没有往别的方面想,只当闺女这就是运气好。
但是谁的运气能够这么离谱的啊,只要上山必定会带点东西回来,真当后山是自己家的吗?
这次又是上山一趟就带了这么多的兔子回来,要山上真有那么多的兔子,大家伙儿也不会一年闻不到一次肉味了。
“你这丫头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刘月佯装生气地瞪着沈听虹。
左右她妈多半也知道个大概,沈听虹也没有解释什么,露出自己的大白牙冲着刘月嘿嘿笑。
刘月又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丫头,每次说你你就是这样,真是拿你没办法了。”
“小妹,你这也太厉害了,这是端了一个兔子窝?”
沈听武本来就对打打杀杀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他喜欢的东西也是别出心裁,“我来杀!”
沈听虹:二哥这个发展方向好像有点不对劲。
“在山上无意间碰到了一个兔子窝,我就堵了,正好大哥和青青结婚的时候又能添个菜。”
刘月那里是不用解释什么了,但是其他人这里还是要说明一下的。
叶慎言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沈听虹莫名就感觉有点心虚,但是想到自己一向还是很小心的,应该没有露馅才对啊。
她确实是很小心,但是叶慎言的侦查能力本来就不是一般的好,要不然之前叶慎言也不会以为她是哪里来的小妖精了。
又多了几只兔子,大家又忙活开了。
杀兔子沈听虹其实不太敢看,这比杀猪还难接受一点。
毕竟小兔子长得也是真的很可爱,但杀兔子好一点的就是把兔子打晕之后再刮皮毛,有的甚至直接就是活剥。
所以虽然沈听虹才是真正将它们挑选出来的“刽子手”,但在沈听武杀兔的时候就钻进了自己的房间。
不过也只有她害怕了,其他人都是满脸的笑容。
这大肥兔子看着就喜人,而且这到时候在酒席上又是一道大菜。
婚宴办得体面,他们这些做长辈的脸上自然也是高兴的。
回到自己的房间,沈听虹就在空间里翻了一下,最后找到了一个红色的蝴蝶结发夹,挺大一朵的,虽然看起来洋气了点,但也不是完全不适合拿出来的东西。
这个她是打算拿去给沈青青的,权当添妆了。
虽然是自家大哥娶的,但她们也是很好的姐妹啊。
拿着那个发夹沈听虹又出门朝着沈卫军家去。
第132章 平平无奇的赚钱小天才
沈卫军家里还是挺热闹的,毕竟是大队长,明天又是嫁女儿的日子,自然也是人来人往。
来的人自然也都是一些关系好的,有些是李秀兰娘家那边的亲戚,都是过来给沈青青添妆的。
“妮儿,你咋来了?”马上都是一家人了,李秀兰看着沈听虹也是亲切得很,也是和刘月一样唤她乳名。
“婶子,我来看看青青。”沈听虹笑着说道,
看她手里还拿着一个小袋子,李秀兰就知道她是来干什么的了,“在她房里和姐妹们说话呢,你去吧!”
“好!”两人从小玩到大,对沈青青家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根本不需要李秀兰招呼。
“青青,我来了!”沈听虹站在房间门口,朝着沈青青的房间喊了一声。
沈青青正被好几个堂姐妹,表姐妹围着说话呢。
今儿就是结婚的前一晚,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本来就不是很大的房间里叽叽喳喳都是少女们的声音,热闹极了。
“听虹!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这个没良心的就顾着你大哥去,把我给忘了呢!”沈青青难得地娇嗔道。
这要结婚的人儿了,看起来确实是不太一样了。
“那哪能啊,这不是来了吗?我可是你的娘家人。”沈听虹笑着说道。
沈青青的一个表姐就笑,“青青这也是挺好的,和小姑子处得跟亲姐妹似的,以后在婆家可有人撑腰了。”
沈听虹礼貌地点点头,“不用我撑腰,咱们家青青嫁到我家去,肯定没人敢欺负她。”
沈小翠也是坐在一边听着,心里也是满意的,虽然她现在已经嫁出去了,但是这次回来还是听说了沈家为了娶自家妹妹费了多少功夫,至少这诚意还是很好的。
“你给我带什么好东西过来了?”沈青青也是不客气地伸出手,因为她已经看见了沈听虹手上的牛皮纸袋。
“其实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确实适合你。”沈听虹笑着将里面的发夹拿出来。
一时间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注意力。
因为这实在是太漂亮了,是她们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款式。
那大红蝴蝶结的布料看起来很特别,把蝴蝶结撑起来了,上面还带了几颗小珍珠,确实好看得紧。
在能拥有一根红头绳就可以高兴好几天的农村,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好看上档次的发夹,而且这样式,别说是镇上,就是县城的百货大楼也没看见有卖的啊。
“哇,这个也太好看了!”接过沈听虹递过来的发夹,沈青青是高兴坏了,然后又是垮了脸,“我都感觉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看的东西了。”
沈听虹敲了敲她的脑门,“胡说什么呢,你顶配绝配天仙配,而且你不知道自己现在好看着吗?”
沈青青还真的不知道,只是自己这段时间确实捂白了很多。
听到沈听虹这么夸自己,多少就有点不好意思了。
沈听虹眼疾手快地帮她戴上,然后摸着下巴端详了一会儿,点头赞叹,“确实好看,明天就这么打扮还不得把我大哥迷得七荤八素的。”
“沈!听!虹!”沈青青咬牙切齿地盯着她。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呢,这死丫头真是什么都敢说。
“确实好好看,这是哪里买的啊?也太好看了。”
“京市。”沈听虹脸不红心不跳地扯谎,反正她刚刚去过京市,到底是不是京市买的,也不会有人特地去求证。
一听是京市,大家伙儿顿时就泄了气。
不过沈听虹注意到她们渴望的眼神,就连最成熟稳重的沈小翠看着沈青青脑袋上的发夹时,眼睛都是亮晶晶的。
果然不论是什么年代,女人都是爱美的。
她突然有了个想法,于是也直接大大咧咧的说了出来,“要是你们真的喜欢的话,等到年后开工,我让工人们琢磨琢磨,到时候要是能琢磨出来,送给你们一人一个。”
她可不是傻大方,既然是要开创新的东西,又是这种低成本的,那就不要舍不得那几个发夹了,有她们戴着出门,就不信还有女人能不心动的。
唉,我真是一个平平无奇的赚钱小天才,一不小心又发现了一个小生意。
心中的计划实在是太多了,沈听虹如是想着,看来等过完年就要一件一件地去完成了。
听到沈听虹的话,女孩子们都开心极了,顿时就开始拍起了沈听虹的马屁。
毕竟团结村这个作坊他们也是知道的,手艺是真的好,再加上那些衣服款式,据说是沈听虹自己设计出来的,可好看了。
本村人可以不要布票买一件,不过一年也只能买一件,但这也是本村人很好的福利了,大部分人都是买的冬天的衣服。
这么想着,一个蝴蝶结发夹而已,只要沈听虹想,就不能做不出来吧?
沈听虹也不是要来听她们吹彩虹屁的,又和沈青青说了两句话,就准备要走。
“才来多少时间啊,你这就要走了?”说不紧张是假的,沈青青也就是看到沈听虹的时候会稍微安心一点。
不过结婚嘛,哪有不紧张的呢,沈听虹对着沈青青说,“明儿之后我能天天陪着你,让你看着我都烦那种,但是我现在确实得回去,帮你监督着家里的装扮什么的是不是合你的心意啊。”
沈青青脸红红的,最后干脆摆摆手,“走吧走吧!”
沈听虹就和其他姑娘纷纷道别,离开了沈青青家。
回到家的时候饭菜已经上桌了,因为今天大家都在忙活,所以晚饭也比较晚。
想着大家伙儿都辛苦了,刘月做主做了一只兔子一条鱼。
肖建芳就道,“这不是明儿听文结婚要用的,咱们对付着点儿就行了呗。”
刘月立刻拉住她的胳膊,“娘,还多着呢,根本就不差这点儿,而且啊,明儿咱们不知道忙成啥样,有没有机会上桌都不好说,今儿要是不吃,准备了这么多,咱们不是连边都沾不上?”
刘月这么一说,还真是这个道理,直接就征服了所有人。
沈听虹:6
第133章 文明智娶,请勿拆门
第二日一早,叶慎言沈听武还有两个和沈听文关系比较好的男知青陪着他一起去沈青青家接亲。
因为都是在一个村儿,所以也很近,还有帮忙的人推着一个板车,把聘礼给推到沈青青家里去。
之前虽然都有猜测这次沈家手笔不小,但着实没有想到居然有两大件,自行车和缝纫机,崭新的。